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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云南;少数民族;传承
舞蹈本身就是文化传承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特殊的文化现象,其主要就是通过人体的表演,并不会受到语言的限制,从而能够更好的承载各个民族的文化和传统审美心理。云南彝族作为我国少数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其本身舞蹈具有独特的艺术美感,必须要做好其舞蹈的传承工作。
一、少数民族舞蹈的教育现状
(一)民族特色文化流失严重
不同的民族往往会因为文化背景的差异而存在着不同的文化传说,并且能够通过舞蹈进行展现,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在进行少数民族舞蹈传承的过程中更加重视形体以及成绩,从而忽视了民族特色文化,导致其特色文化流失的现象十分严重。在进行舞蹈传承的时候,必须要真正的了解民族文化,才能够真正的保障少数民族舞蹈得到传承。
(二)过分注重教授形式
少数民族舞蹈在学习的过程中,一部分高校或者机构更加重视学生们的成绩和兴趣爱好,并没有真正的结合学生们的实际情况进行舞蹈学习,其教授方式十分的单一。一部分民族舞蹈对于身材、身姿等具有不同的要求,比如云南花灯往往需要身段较好的舞者来表达。一部分高校为了能够及时的完成教学任务,在进行少数民族舞蹈教学过程中分解舞蹈动作,要求学习人员死记硬背,并没有了解学习人对舞蹈文化的理解和感受。最终会导致人们对学习少数民族舞蹈的兴趣日益下降,逐渐的丧失学习热情和积极性,为我国少数民族舞蹈的传承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三)少数民族舞蹈教育在现代经济冲击下,机遇和挑战并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民族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受到了外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不仅给少数民族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发展机遇,同时还带来了发展挑战。随着我国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各个少数民族逐渐的实现了对外开放,不仅能够促进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还能够实现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我国少数民族本身的聚集地比较多,云南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众多的地区,其本身就具有诸多特色。彝族舞蹈本身就能够成为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主要方式,不仅能够在短期内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还能够进一步传承和发扬民族舞蹈。
二、云南少数民族舞蹈的传承措施
(一)学习少数民族文化
文化是保障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文化的发达程度能够充分的体现出民族的发展程度,如果没有文化就会导致民族灭亡。比如苏美尔本身的民族文化十分繁荣,其本身不仅发明了车辆运输,还推算出太阳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里程碑。舞蹈本身是人类通过形体动作来表达的文化艺术,人类能够通过舞蹈来表达自身的思想和感情,也是向往美好生活的主要愿望,彝族民族舞蹈本身能够充分的体现出彝族文化,做好彝族民族舞蹈的传承就是对彝族文化的传承。
(二)深化少数民族舞蹈意识
云南作为我国少数民族聚集地,其本身的文化与生活习惯有着较大的差异性,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少数民族在发展初期阶段的时候,其经济方式与生产作物等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进而导致每个少数民族都独具特色,舞蹈作为少数民族主要文化之一,其更是能够体现少数民族文化,其中彝族主要舞蹈来源于劳作,从而造成彝族舞蹈本身具有力量,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烟盒舞,其主要可以分为正弦以及负弦,甚至在当地都有一种说法,弦子一响脚就痒,即是人不跳弦,白活几十年等,从而能够说明舞蹈在彝族人们自身的重要性。
(三)云南少数民族舞蹈多元化、多层次发展
云南本身的少数民族众多,每个民族的生活习惯以及信仰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经过我国相关部门的调研,云南本身少数民族舞蹈种类众多,其中具有六千多个舞蹈套路,少数民族舞蹈如果脱离少数民族文化,就会导致其不会具有鲜明的特色,甚至还会直接失去其文化。舞蹈与音乐一样并没有国界,是国际通用语言。云南少数民族舞蹈必须要坚持自身的特色,才能够实现少数民族舞蹈的传承。比如彝族的左脚舞比较出名,在当地许多地方都具有左脚舞,能够为客人提供娱乐,但是由于外人对彝族民族舞蹈缺乏深入的了解,最终会直接影响到少数民族舞蹈的血统。
(四)政府大力宣传推广少数民族舞蹈
我国政府积极的鼓励云南民族的宣传工作,提出将云南建设成具有特色的民族文化大省的目标,并且出台了诸多优惠政策,比如精品工程、民族文化工程等,从而在保护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对舞蹈家进行了进一步的评名,比如云南民族舞蹈民间舞蹈师等,能够进一步促进人们对于舞蹈的热情和积极性。云南政府不断的加强对少数民族舞蹈的传承措施,涌现出诸多优秀的作品,其中比较著名的就是《云南印象》等作品,对于少数民族的舞蹈传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现代民族舞蹈在进行教育的时候,必须要充分的意识到民族舞蹈的重要性,必须要将少数民族舞蹈的传承放到首要位置,真正的了解和尊重民族的历史文化,最终才能够促进我国社会的发展,有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R俊杰.论民族舞蹈文化的传承与民间舞蹈的教学[J].通俗歌曲,2015(9).
由于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保持一定数量并呈现增长趋势。从学校、家庭、民族、政府与社会四个方面分析了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教育上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加强教育宣传、发展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工回流、培养少数民族教师、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等措施。
关键词:
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9018002
1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学校角度分析
学校能为人们提供各种学习资源和学习工具,让有目的的系统化教育成为可能。少数民族村寨学校在教育上先天不足。
(1)地缘导致的教育问题。少数民族地区分布散落,加之学校数量较少,村寨儿童上学路程较远,来回花在路上的时间太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致使当地儿童监护人推迟孩子入学年龄或者拒绝送孩子上学。读完小学后,村寨儿童要去镇上上初中,初中与村落之间相隔距离更远,大部分学生需要寄宿,但因学校住宿资源不够,部分学生只能寄宿在亲戚家,或在学校周围租房子。学生多以合租形式租房,生活上所需的柴米油盐基本从家自带,生活辛苦,条件较差,缺乏学习环境。
(2)师资力量不足。少数民族地区在文化程度上一直处于较落后的状态,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员非常少,师资缺口较大,无法满足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教育的需要。政府为解决师资问题,推出聘请代课教师政策,但是代课教师队伍整体受教育程度也不高,常常出现知识讲授的不到位和不科学,大大影响到留守儿童的教育质量,如有的学校四年级学生所掌握的知识只相当于二年级学生。
(3)学校课程设置不完善。家庭不完整导致留守儿童成长中的困惑和烦恼得不到纾解,由于学校教学观念陈旧、专业师资缺乏等原因,学校更注重知识教育,缺乏心理相关课程,儿童心理方面教育和辅导的缺憾,不利于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
(4)学校基础设施薄弱。教学楼、校舍、运动器材、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等教学必备资源严重短缺,存在安全隐患。
2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家庭角度分析
家庭是一个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对儿童价值观的形成至关重要。留守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不完整,其教育的家庭问题主要体现为监护问题,学者李强认为“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分为五种:隔代监护、上代监护(亲戚、朋友监护)、单亲监护、同辈监护、自我监护。”
(1)隔代监护,由孩子的奶奶爷爷或外婆外公代其父母抚养。留守儿童监护问题上隔代监护占的比例最大。首先,隔代监护人没有辅导留守儿童学习的能力。2011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对37个三类重点类型试点县进行了动态监测,其中少数民族县域为23个,占了总数62.2%,数据显示,随着年龄的增大,少数民族人口中文盲的比例也在增大,总体数据都显示出少数民族地区受教育水平偏低;其次,老人要么太过溺爱,要么太过严厉,教养方式不科学;再次,由于年龄断层,代沟巨大导致沟通不畅,留守儿童与监护人之间很难进行思想与心理的深刻交流,成长的烦恼和困惑无人倾诉和指导。
(2)单亲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在家照顾孩子。在汉族与少数民族、男性和女性文化水平比较中,汉族教育水平高于少数民族,男性受教育水平高于女性受教育水平,而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在家陪孩子的一般为母亲。首先,母亲受自身知识局限,不能有效辅导孩子功课;其次,母亲作为上有老下有小的中间人,家庭事务繁重,缺乏精力、时间和耐心管教孩子;再次,没有父亲的陪伴和指导,不利于留守儿童的个性成长。
(3)自我监护、同辈监护和上代监护。自我监护指有自理能力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自己照顾自己,父母出于对孩子欠缺照顾的亏欠感,会以物质与金钱方式尽量弥补,造成孩子孤单寂寞,感情冷漠;同辈监护指哥哥或姐姐在进行自我监护的情况下监护更小的弟弟妹妹,孩子照顾孩子,连日常的吃穿都成问题,更遑论教育;上代监护是指给予亲戚朋友一定的经济报酬请之代为抚养和监护,由于不是自己的孩童,监护人对孩子的学习、行为难以严格管教,加之寄人篱下,这类孩子往往疏于教养,或自我或自卑,性格比较孤僻。
3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民族角度分析
(1)民族文化出现断层危机。外出务工者接受新事物、新思想,部分年轻人开始不重视本民族文化甚至漠视民族文化,对民族文化传承产生了一定冲击。大量人员外出务工形成很多空心村寨,因此被留在村寨的留守儿童成为了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主体,但文化传承母体的缺失,使民族文化传承出现断层危机。
(2)语言交流障碍。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以隔代监护为主的监护背景下,留守儿童长期与老人相处,在上学前基本只说本民族语言,对普通话比较生疏。在教学上,为了弥补师资短缺,国家政策扶持下出现特岗教师,这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这类教师以外民族尤其汉族为主。这类教师与初上学儿童交流有障碍,影响了学习效果和进程。另外,大部分特岗教师对少数民族文化不甚了解,难以把握其精髓,更难以把当地的民族文化融会于教学中,若学生长期处在民族文化与学校教育内容相疏离的情况下,其自身民族文化会逐渐淡化甚至被取代。
4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政府及社会角度分析
留守儿童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伴生物,并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地方政府长期重经济软教育,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取得明显进步时,教育事业的变化却不甚明显。政府部门对教育事业不够重视,政策制定不完善,已有政策在实施中也因种种原因不到位,对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
有部分留守儿童曾跟随父母外出务工,并就学于当地学校。但是融入到陌生环境,去适应新的民族文化和不同的传统习惯,对孩子来说是艰难的、痛苦的。由于户籍问题,这类流动儿童在父母务工地入学难,入好学校更难;其次,即便入学了,这类孩子教育起步低、基础薄弱,难以与城里学校完成对接,学习成绩较差,自尊心受挫、焦虑;再次,儿童比成人更需要朋友、玩伴,远离故土,文化和语言的不同成为社交的障碍。因此,村寨的很多流动儿童复变为留守儿童。
5解决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路径探析
解决好少数民族村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对于全国整体教育素质的提高、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少数民族村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解决中,政府承担着主要角色。
(1)地方政府应重视教育事业,转变观念。提高少数民族村寨地区人们对教育事业重要性的认识,首先要从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领导干部做起,改变他们长期以来一直保有的先发展经济再发展教育的陈旧观念,使当地教育事业能与经济同步发展;其次,各级政府应该加强宣传力度,把知识的重要性传播到少数民族各个村寨,使少数民族村寨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认识到加强留守儿童学习管制的重要性。
(2)政府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多渠道进行教育投入。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是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国家在对教育事业增加经费投入时,应该优先考虑教育事业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经费投入的倾斜,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设施薄弱、教育资源短缺的现象,保证少数民族村寨地区学校教学的顺利进行,努力缩小教育差距。
(3)双管齐下,减少留守儿童数量。首先,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工回流,可以有效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国家应该给予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鼓励企业到少数民族地区落户和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更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自然环境与民族文化的优势,发展旅游业。其次,完善和推进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制,改善流动儿童入学困境,促进留守儿童变流动儿童,孩子能与父母相随相伴,得到父母良好的照顾。
(4)地方政府应建立少数民族村寨留守儿童档案体系,加强监管。为了有效的帮助少数民族村寨地区留守儿童,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对留守儿童进行档案登记,村干部挨家挨户登记并定期走访,学校每学期入学及时登记,双管齐下,动态监管,争取无遗漏,全面整合归档所得资料,把相近的村寨进行社区合并,实现片区管理。留守儿童档案体系的建立可以方便学校和政府对留守儿童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管,尽量避免或减少留守儿童可能出现的问题。
(5)重视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教育。要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化的价值,意识到保护好民族文化是历史和时代的要求。对于民族文化的传承,要从娃娃做起。但是,文化传承母体的离开,弱化了民族文化的家庭传承,为此,政府和学校要承担起民族文化传承的重任。政府要倡导大家重视传统节日、传统习俗、民间艺术等;在学校,民族文化要走进孩子们的教科书,在少数民族地区允许学校设置民族文化教学课程,推行少数民族文化教材,教授民族文化知识,甚至可以在教课上实行双语教学制。
(6)积极建设民族师范学校,培养专业的少数民族专任教师。政府应对报考民族师范类学生予以政策优惠,积极鼓励少数民族和汉族学生报考,为少数民族地区增加师源输出,解决师资不足问题,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质量和教学质量,同时,增加针对义务教育学生年龄段的心理辅导课程。在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教师的民族师范院校,教学中应充分的向学生教授系统的少数民族文化,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和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7)进行监护人培训,优化教育方式。少数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应该对少数民族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关注和教育。留守儿童建档登记过程中,对监护人情况也要详细记录,对留守儿童监护人在监护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政府应组织培训班,集中教育;对于特殊存在的问题,必须单独沟通和解决。改变监护人的陈旧观念、纠正其错误的管教方式,保证留守儿童能得到合理有效的监护,得到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参考文献
[1]全国妇联课题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J].中国妇运,2013,(6):3034.
少数民族音乐是我国音乐艺术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随着社会多元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少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音乐面临着灭亡的危险。无论是站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还是站在对大学生的自我熏陶的角度上,少数民族音乐在高校艺术教育中都有着独特的魅力。
【关键词】少数民族音乐;高校音乐;传承;开展作用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音乐,有着丰富的艺术和文化特色,它们之间不断地融合、影响、吸收,相互促进,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艺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滋润着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的发展,少数民族音乐承载着它们的欢乐和痛苦,记录着他们一代又一代实际生活,寄托着他们的精神情感。民族音乐记录着我国民族文化的发展,也是民族的精髓所在,这种民族的精髓理应当灌输在我国高校的音乐教育中,但是实际上大多数音乐学院并没有特别重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重要性,也没有认识到民族音乐传承的重要性。高校应积极运用少数民族音乐进行教学,培养学生热爱民族音乐事业,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责任感。
一、少数民族音乐在高校音乐教育中的现阶段的发展状况
目前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处于边缘化的状态,很多高校都没有重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少数民族音乐仅局限于当地的民族大众之间的传播。上世纪六十年代,就有音乐界人士大力提倡少数民族音乐在高校教育中的施行,也有高校积极响应,把它作为必修课开设了,但是还有很多高校没有回应没有普及。很多高校认为少数民族音乐可有可无,音乐教育体系大多借鉴西方的音乐理论,使得少数民族音乐不断流失。据笔者调查,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的高校音乐教育中,少数民族音乐只用来作为选修课对待。其他民族地区高校音乐教育起步比较早,课程也很完善,但是涉及到少数民族音乐的几乎没有,这就是现在的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在高校音乐教育发展的现状,我国的高校教育要改变如今的现状和观念,去培养这方面的优秀人才。
二、少数民族音乐在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中的意义
(一)少数民族音乐在高校音乐教育中对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承和保护有着重要意义。如今少数民族音乐在传承上面临着十分严峻的问题,老一代民间艺人的离去,民间音乐的歌唱和民族乐器的演奏技术也在渐渐的消失,所以对于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承和保护不能仅仅靠民间艺人和政府的支持,而要高校音乐教育对此予以重视。
(二)少数民族音乐在高校教育中实施,可以培养大量的少数民族音乐人才,增加对少数民族音乐的认识,让学生了解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丰富性和多元化,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
(三)通过对少数民族音乐的学习,可以培养学生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兴趣,让他们感受到民族音乐的魅力和更多地宣传少数民族音乐。
(四)想要创作出具有民族特色的音乐作品,必须把少数民族音乐和汉族音乐结合起来。少数民族音乐是我国音乐教育的重要资源,积极结合少数民族音乐,可以增进民族之间的交流,创造出更新颖的音乐作品。
(五)大学生学习少数民族音乐,不仅仅是对音乐的聆听和鉴赏,同时也是对学生心理素质和文化的一种提高,同时有利于促进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的发展和创新,激发学生的创造性,给予学生创作的灵感。
三、少数民族音乐在高校音乐艺术教育中开展的作用
(一)培养审美意识。
音乐的特征就是激发聆听者的情感,为所要表达的情感提供合适的方式。在校大学生都处于青春期,有着丰富的情感,因此音乐是表达情感再好不过的介质。在高校中开展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可以更好地激发他们对民族音乐的兴趣,从而提高其音乐审美能力。
(二)增强民族意识。
中国南北方文化差异,地域差异比较大,通过开展少数民族音乐的课程,让大学生接触到我国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音乐,培养他们对音乐感知力和理解能力,使他们更好地理解我国多样化民族音乐文化,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情怀,从而继承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的精髓。
(三)开发创造性。
各个少数民族,有着各色各样音乐文化,大学生将各个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学习,对各个民族的音乐文化都有所学习和体验,能更好地激发他们的创造力。
四、结语
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对少数民族音乐的学习,同时也是在保护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学生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扬,促进学生思想价值观、民族精神的提高。作为高校的音乐教育是有责任去传承我国的少数民族音乐的,让少数民族这朵音乐艺术中的奇葩在在祖国的音乐艺术中盛开,经久不衰。
参考文献:
[1]陈业秀.地方高校音乐教育对本土民间音乐的传承与开发[J].艺海,2009,(02).
[2]吴磊.高校声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文化的融合[J].民族音乐,2010(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相较过去有了显著的提高。在物质生活不断改善的背景下,人民群众对精神财富的需求越发加大。伴随着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理念的传入,我国文化产业也如火如荼的发展起来。辽宁地区少数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因此以少数民族文化为依托的文化产业也在不断发展。但问题同样并存,包括发展速度、水平等,这些都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文化产业;辽宁;少数民族;问题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艺术视野下的东北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开发研究》,编号:W2015212根据先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我国广袤的土地上共生活着56个民族。其中,辽宁省内主要聚集的少数民族包括满族,回族,朝鲜族,蒙古族以及锡伯族。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视度提高,辽宁省也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开展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文化产业开发促使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以及文化事业的发展,而从长远看来,这里仍然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一、文化产业理论概述
文化产业这一名词来源于国外,英文名为CultureIndustry,因此又可以翻译为文化工业。文化产业包含两层含义,它既是一种文化形态,也是一种经济形态。不同的国家对文化产业的理解也不同,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相关定义,我们可以认为文化产业就是按照一定的工业标准,将文化产品以及文化衍生的服务进行生产,再生产以及分配的流程。因此在这层含义下,文化产业的主要输出产品就是精神产品,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例如,文学创作、音乐、摄影以及建筑设计等都可以视作为文化产业。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文化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中的重要元素。近年来,面对国外对我国的文化输出,我国传统特色文化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就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高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因此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必然的趋势。辽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历来也是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之一。根据目前的统计,目前居住在辽宁省的少数民族主要有五个,分别为满族,蒙古族,朝鲜族,回族以及锡伯族。随着文化产业热潮的兴起,辽宁省也加大了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大力建设以少数民族文化为代表的文化产业。从具体的发展现状来看,辽宁省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既有优势,也有劣势。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把握优势,减少劣势,尽可能转劣势为优势,最终促进该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辽宁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优势
(一)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文化产业的建设,从一系列党政报告中就可以看出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在《十一五纲要中》,明确规划了“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与方向。随后在党的十七大中,十七大报告再次说明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性,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与繁荣。通过文化软实力的增加来增强综合国力,从而增强国际竞争力。而后在《十二五纲要》中,又提出在新时期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除此之外,文化部等相关部门都了一系列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下文件。除了国家政策的支持外,辽宁省也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早在2003年辽宁省就已经颁布了相关推动文化建设发展以及发展文化产业的相关文件。在这些文件的指导下,辽宁省和市级、县级部门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让辽宁省内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不仅仅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还可以享受省内的扶持政策,有力的促进了辽宁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文化机构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
政策是发展文化产业的有力保证与基础,除此之外,相关文化研究机构和一些社会团体的支持也是辽宁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所在。各大高校、社科院等机构,尤其是辽宁省内的相关民族文化研究机构,这些文化机构和社会团体都对辽宁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并且提供明确的发展规划,对于传承少数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从而提高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水平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
辽宁省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最大的优势在于丰富的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其中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是最鲜明的特色。从历史发展来看,辽宁省最有特色的区域文化在于满族、蒙古族、朝鲜族以及锡伯族文化。其中“一宫三陵”“五女山山城遗址”已经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除此之外,辽宁省还有许多丰富的民族文化相关历史文物古迹例如辽阳的东京城,沈阳的锡伯家庙。其中阜蒙县的海棠山摩崖造像,可以称为是东北佛教造像之最。满族的社火、剪纸等民间艺术也令人称道。
三、辽宁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劣势
辽宁省民族地区历史文化悠久,虽然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及各方面的政策等支持,但要真正的把优秀的民族文化资源发展成文化产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从目前来看,最主要的劣势就在于发展的路数较少,并且真正发展的力度也不够大,从总体上看,发展的速度和水平都受到很大的限制。相对于国内一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较好的地区来说,辽宁省起步相对较晚,发展经验也存在不足的情况。对文化产业的认识不够深入,发展的规模较小而且分散。这些劣势问题都限制了辽宁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从全国范围来看,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只有正确的认识文化产业的发展问题,才能把握好发展对策,从而一方面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传承民族文化,同时又提高地方经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辽宁省需要对少数民族文化进行更加深入的调研,吸纳人才,根据民族文化的特征来改善目前的文化产业发展困境,真正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传承优秀民族文化。
作者:白晓霞 单位:大连艺术学院
参考文献:
[1]蒲培勇,宋来福.多元文化视野下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利用研究——以云南禄丰县黑井古镇为例[J].吉首大学学报,2014(S2).
[2]陈海玲.促进东北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交融发展研究[J].满族研究,2015(04).
近年来,各级政府通过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移民搬迁等方式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迅速脱贫致富,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从另一方面也应看到,扶贫开发的立足点必须建立在对少数民族文化充分尊重的基础之上,否则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在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区,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世代居住的独特地域是少数民族维持和延续本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但在这些地方,文化多样、风景优美成了贫困落后的代名词,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特别是地方主管部门领导,将少数民族群众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视为导致贫困的根本原因,不惜以改变当地居民传统的生活方式作为扶贫、减贫的有效措施,最终堕入了“越扶越贫、越贫越扶”的怪圈,同时也引发了个别少数民族地区对国家救助依赖性增强等一系列值得关注的问题。不可否认,当下很多地方政府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先发展经济、后保护文化”的错误认识。实际工作中,都愿意把投钱、给物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各级“经济发展优先,其他工作让路”的错误思想。
(二)扶贫开发工作中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做法上存在误区
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地处偏僻,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相对滞后,经济文化发展基础也相对薄弱,造成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不能根据自身实际和文化优势决定自身的发展方式,只能听从主管部门和投资单位对当地的发展规划。近年来,在扶贫开发政策的激励扶持下,一些地方借助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走上了发展民族旅游和特色产业的发展之路,既保护和弘扬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丰富了当地居民的文化生活,又使当地少数民族群众摆脱了贫困,走上了致富之路。然而,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过度包装、任意曲解、商业炒作等现象层出不穷。推倒旧的、翻盖新的,减掉难懂的,加上好看的……,种种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曲解、破坏等乱象屡见不鲜。极大地破坏了民族传统文化原有的深层次文化内涵。若要彻底改变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中的这些短视现象,广泛听取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意愿,尊重他们的选择权,建立有效的立法机制将扶贫开发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变博弈为共赢应是今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一项重要议题。
发展经济与传承和创新民族优秀文化,是一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多以“意见”、“措施”等形式出现,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要想改变当前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的困境,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支撑。扶贫开发工作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彻底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乱象以及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瓶颈。我们应该看到,一项法规的出台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要经过长期的调查研究和深入的思考摸索,这就需要各级党政机关和相关部门,提高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认识,引导和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确立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意识。“人治不如法治”,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必须从制定法律法规、健全监督机制、培养立法人才等方面入手,全面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立法工作。
(三)以文化保护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建立少数民族文化立法保护体系
首先,应从国家层面确立扶贫开发工作中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主体地位,组织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并颁布《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法》,此项法律法规应以扶贫开发工作为基点,综合借鉴国内外相关文化保护的成功经验,在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同时,强制性做好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其次,要确立相关文化保护部门的行政主管地位,明确各省、市文化保护主管部门和扶贫开发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区分各部门相关责任,实行以行政保护和民事保护并重的保护措施和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转变只顾开发、不顾保护的错误思路,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第三,要加大财政立法力度,地方政府用以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专项拨款是少数民族文化保护资金的重要来源,必须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财政拨款进行立法,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规范,明确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专项资金在当地年度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对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筹集、使用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
(四)从健全文化保护监督机制入手,优化扶贫开发中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法制环境
建立、完善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开发中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方面,各级主管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破坏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行为;另一方面,建设部门必须科学评估建设项目可能给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避免因建设新项目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受损情况;第三,要建立执法检查制度,文化保护执法机构应参与各地扶贫开发规划的研究制定,利用专业知识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的科学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政府还要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体系,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夯实文化保护立法基础,着力培养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立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