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矿产资源报告

矿产资源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矿产资源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矿产资源报告

矿产资源报告范文第1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有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组织领导,于20*年开始实施,为使该项目顺利开展,分局专门建立“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绩效考评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财务室、矿产资源管理科3名同志组成。

二、评估对象和数据资料来源设定。

1、评估对象为20*年度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的指标设定、实施过程与结果。项目有采矿权出让、废弃矿山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矿山使用权出让资金收缴及管理等四部份组成,共设12个明细指标。

2、数据资料来源设定,为保证项目支出绩效评估的真实性和计算的科学性,我们在市国土资源分局矿管处、*区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查阅近年历史资料、走访矿产开采竟买者、地质灾害防治点,实地进行勘测评估,收集资料,为客观公正设立评估指标值提供第一手参考数据。

三、评估考核体系

针对近年来项目开展现状,我们对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设定总体目标后,进行量化考核,设定100分为标准值,各指标以指标权量、工作量大小、资金投入额度等设立权数,对每一指标确定评分标准。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评,并确定90-100分为优秀、75-90分为良好、60-75份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项目基本评估

1、*年初区下达财政预算1120万元,因*年地灾防治项目计划发生变化,区财政实际下拨资金650元,占全年计划预算的58%,我们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局制订的财务管理,支出年初有计划,工程项目有合同;20*年共支付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费554万元(其中地质灾害防治210万元、废矿治理67万、测绘普查方案94万、村补偿40万、协议解除利息47万、公告费55万、其他41万)。

2、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在控制采矿出让总量的同时,对现有采矿点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全年共出让矿山使用权45只,应收出让金6656.91万元,实际上交区财政专户6656.91元,收缴率达100%。(2)确定规划期内废弃矿山治理目标18家,当年施工治理2家,它们是高桥镇湖西采石场、高桥岐阳大岙采石场,治理完成工程量为70%,目前工程进展良好。(3)建立完全辖区内地质灾害观测点28个,并当年治理了章水镇孔家村地质灾害点,工程完成年度计划的90%。(4)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有合同。

3、局绩效考评小组对20*年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专项进行初评,认为项目进展顺利,各项量化指标符合年初目标,未出现上下在的波动,实施项目总体处于优秀状态,自评得分98分。

五、项目实施成果

1、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实施改善了*区城市周边、风景名胜古迹及镇乡交通主干线两可视范围的生态环境,优化区域投资环境。

2、通过对废弃矿山的治理可使山体边坡达到永久稳定,并利用废弃矿山的宕山底土地,适量解决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

3、通过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可以确保交通道路畅通,使地质灾害隐患区百姓消除后顾之忧。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1、预算与预算执行存在一定偏差,项目指标设定各年度变动多,调整大,单体治理费用预算与实际结算存在一定偏差。

2、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在实际治理中,遇到属地的群众不理解与配合,相关政策处理很被动。

3、地质灾害防治的专业力量不足,防治技术、专业技能相对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应对地质灾害的需要。

矿产资源报告范文第2篇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成立之前,示范区的土地、矿产资源由__国土资源所管理。由于人员少、管理区域大,日常管理不到位,至使土地及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严重滞后,基础数据、档案不全,家底不清,管理不到位。20__年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成立以来,我们努力克服经费不足、工作条件差的困难,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使示范区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改善。今年,本人主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并协助其它股室完成了土地管理、测绘、规划、执法等各方面的工作。

一、完成了矿业权建档立制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矿山企业和勘探单位的建档立制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资料,完成了辖区内12家采矿企业,14家探矿企业详细资料的整编、建档工作,为辖区内。所有矿业权建立了独立的档案系统。

二、推进了有偿使用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市场,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在示范区管理委会和盟国土资源局的支持和指导下,首次,成功组织完成了示范区矿业权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先后挂牌出让了__石膏矿、__砖瓦用粘土矿、__建筑用灰岩矿、__建筑石料矿、__建筑用砂石矿等5个采矿权,收取采矿权出让价款109万元,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

三、加强了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协调、组织各__、企业成立了地质灾害预警小组,并要求各矿山企(来源:文秘站 )业对其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积极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年内申报的新井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按时上报了地质灾害月报及其它相关报表。

四、积极开展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工作

由于受经济危机影响,20__年各采矿企业销售额明显低于往年,经过积极协调和宣传,共计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13.1136万元。

五、配合完成了其它工作

矿产资源报告范文第3篇

发展生物资源产业,建设绿色经济强县始终是××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一项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十一五”期间,××县委、县政府把以灯盏花、除虫菊为主的生物资源产业列为全县重点培植的五大产业之一。确定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资源为基础,以科技为动力,以企业为主导,以产业化发展为手段,围绕“立足、引进、改造、提升”的生物资源产业发展工作思路,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重点开发灯盏花、除虫菊、草乌、半夏、魔芋、苦荞等产业和产品,着力培育三七、万寿菊、早实核桃、优质枇杷等后续产业,逐步形成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群,计划全县生物资源产业发展的速度年均达到30%以上。20**年,××县生物资源产业开发为农民实现创收10980万元,比上年增4027.4万元,增长36.6%,生物资源产业发展在县域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出来。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为深入了解掌握全县各乡镇和企业目前生物资源产业发展的现状,提高发展质量,加快发展速度,推进全县生物资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根据省、州、县各级关于发展生物资源产业的指导思想,近来,××县创新办精心组织,由县创新办主任带队,率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从4月1日至4月15日历时15天,深入各乡镇和生物资源产业开发企业,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近几年来各乡镇和企业培植的主要产业是什么,采取何种发展措施,目前的发展规模,取得何成效,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今后产业培植的发展方向和计划等几方面,认真对全县各乡镇和企业生物资源产业开发工作进行广泛深入调研,调研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现有产业规模及分布

(一)生物药业

1、灯盏花产业:现有种植面积4500亩,其中:中枢镇2400亩、舞街镇1000亩、旧城镇1000亩、金马镇100亩。

20**年,红河千山公司在上述乡镇发展种植灯盏花7184亩次,生产灯盏花素12.5吨,实现销售收入3440万元,农民实现创收2650万元。20**年,红河千山公司计划完成10000亩次种植任务。

2、除虫菊产业:现有种植面积3385亩,其中:白水镇2000亩、中枢镇1360亩、旧城镇25亩。20**年,红河森菊公司计划完成10000至20000亩种植任务。20**年,红河森菊公司计划完成50000亩种植任务。

3、万寿菊产业:现落实种植面积5500亩,其中:永宁乡4000亩、白水镇1500亩。20**年,全县计划完成650(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0亩种植任务。

4、三七产业:现有种植面积5600亩,其中:向阳乡3300亩、三塘乡2300亩。该产业因生长周期长,投机成本大,技术要求高,土壤气候条件要求特殊,大都属招商引资引进文山客商开发项目,由××县农户自行种植的有130亩。

5、草乌产业:现有种植面积1187.5亩,其中:三塘乡1**7.5亩、向阳、白水各50亩。

6、半夏产业:现有种植面积170亩,其中:向阳50亩,三塘、旧城各45亩,白水镇30亩。

7、铁皮石斛和重楼产业:铁皮石斛和重楼两项新兴药材产业开始在旧城镇引进试验试种,其中:铁皮石斛2亩、重楼3亩,适应性和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有待观察。

8、杜仲产业:全县现种植杜仲33000亩,分布在全县各乡镇。

(二)绿色食品

1、水果产业:现有种植面积100970亩,其中:优质梨67000亩,遍布全县各乡镇,主要分布在白水、中枢;优质桃18000亩,主要分布在白水、中枢、旧城;杨梅3500亩,主要分布在白水、旧城;柿子3000亩,遍布全县各乡镇,主要分布在白水、中枢、旧城、金马、永宁;葡萄800亩,主要分布在舞街、中枢、永宁;柑橘1600亩,主要分布在永宁、三塘、向阳;枣子500亩,主要分布在中枢;人参果300亩,主要分布在舞街、中枢、金马;李子1200亩,遍布全县各乡镇,主要分布在白水、舞街、中枢;大杏子1100亩,主要分布在白水、舞街、中枢;黄果2790亩,主要分布在永宁;雪莲果850亩,分布在中枢、白水;枇杷250亩,分布在中枢、白水;樱桃80亩,分布在舞街。另有少量零星苹果种植,全县现有水果在15种以上。

2、蔬菜产业:现有种植面积45300亩,分布在全县各乡镇,其中:中枢镇26000亩次、旧城镇8000亩次、舞街镇4000亩、向阳乡2700亩、三塘乡2050亩、永宁乡1500亩、金马镇1050亩。主要有白菜、番茄、黄瓜、南瓜、茄子、青椒、青刀豆、甘蓝、白花、青花、莴笋、葱、蒜等10多个品种。

3、特色食品:现有种植面积14375亩,其中:荞子4000亩,三塘、向阳各2000亩;藠头1000亩,主要在向阳乡;魔芋200亩,中枢镇、向阳乡各100亩;浅水藕4050亩,中枢镇4000亩、金马镇50亩;生姜3000亩,主要分布在永宁乡;小米辣1880亩,永宁乡1600亩、舞街镇280亩;洋姜250亩,主要在舞街镇。

20**年,××阿庐旅游食品有限公司和红河润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荞系列食品,实现销售收入2000多万元。××鑫晟魔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魔芋系列食品,实现销售收入210万元。

4、油料产业:现有油菜种植面积54000亩,遍布全县各乡镇,主要分布在中枢、舞街、三塘、向阳。

5、干果产业:现有种植面积4400亩,其中:早实核桃4000亩,金马3000亩、向阳1000亩;板栗400亩,主要在旧城镇。

(三)生物化工

以红河森菊公司为代表的生物化工企业20**年生产加工除虫菊1056吨,其中:生产除虫菊原油和乳油120吨,可湿性粉剂10吨,水乳剂20吨,花粉和花渣粉9**吨,实现销售收入2190万元,产品销往澳大利亚、瑞士、日本、韩国和印度等地,目前,市场前景广阔,产品供不应求,企业逐步走出困境,重获生机。

(四)花卉产业

花卉产业在我县尚属新兴产业,现有种植面积30亩,以鲜切花为主,主要分布在中枢。旧城镇也在积极探索中。

其它特色产业,目前还有在金马种植的甜龙竹120亩,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待观察。

二、发展生物资源产业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通过调研,我们看出,近几年来,××各乡镇和龙头企业在产业培植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提供行政保障

各乡镇大力加强对生物资源产业开发工作的领导,均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由乡镇农科、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协同抓生物资源产业开发工作的领导小组。旧城镇还专门成立镇生物资源产业开发办,专门抓生物资源产业工作。全县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督促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共同抓的格局,为生物资源产业开发提供有力的行政保障。

(二)注重培训,提高科技素质

农民科技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产业的成败,各乡充分利用广播、科教片、简报、信息、讲座等狠抓新产业科技培训,每年都投入大量的科技培训费,培训上万人次。三塘乡聘请本乡吉湾村中草药种植能手张云红为“乡土教师”,每年定期给广大群众授课,用当地的人和当地的致富事例影响带动当地的群众,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致富要科技,致富要创新,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立足优势,全面开拓创新

为更好地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各乡镇举措多、做法新。舞街镇立足当地水果、蔬菜优势,在镇内组建几支营销队伍,成立水果、蔬菜营销协会,健全产销网络体系,为广大农户开拓市场销路;向阳、三塘乡立足当地适宜种植三七的自然气候优势,鼓励当地群众在参与文山客商管理三七的同时,学会自种三七130余亩,提高资源产值;向阳乡在发展干果产业中,为缩短产业见效周期,立足全乡现有老核桃树进行嫁接,品种改良,使老树发新枝;白水镇充分发挥工业园区优势,积极做好生物食品加工厂的建设规划。

(四)因地制宜,体现区域特色

在产业规划布局上,各乡镇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择优布局,充分发挥当地自然资源气候优势,宜菜则菜,宜药则药,宜果则果,特色效益明显。中枢、舞街、旧城不仅是全县的蔬菜、水果生产大镇,同时又是全县的灯盏花种植基地;白水镇既是全省有名的高源梨之乡,又是全县除虫菊白花盛开的地方;三塘、向阳不仅是全县洋芋、荞子的主要生产基地,迅速发展的三七产业使文山三七名不副实;永宁乡的万寿菊、生姜、小米辣倍受客商青睐。各乡镇在体现区域特色,巩固传统产业的同时,都在不断开拓创新,探索培植新产业。

(五)参观考察,学习借鉴经验

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为拓展视野,学习借鉴各地在生物资源产业开发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各乡镇党委、政府经常组织广大乡村干部和科技示范户到县内其他乡镇或到县外通海、宜良等地参观考察,通过参观考察学习,进一步找准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发展目标,坚定发展信心,树立品牌意识。

(六)政策扶持,增强发展后劲

为培植发展壮大新产业,各乡镇通过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及其它项目,从水、路、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大力夯实产业基础设施。同时,另出台一些扶持政策推动新产业发展。三塘乡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从20**年开始,只要群众种植草乌、半夏,政府就按每亩200元的标准兑现种苗补助费,去年全乡种植草乌500余亩,政府兑现补助资金10多万元,大大调动了群众发展中草药的积极性,种植面积每年翻一番;舞街、中枢、旧城、三塘、向阳等乡镇党委、政府多年来对种植蔬菜的农户都在种子、农膜、农药上给以相应的补助。

三、生物资源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调研我们也看出全县生物资源产业开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从特色产业的培植来看,小而杂,好像什么都有点,什么都不多,即使是经多年培植的灯盏花、除虫菊、草乌、半夏等特色产业现有规模仍然小,没有得到深层开发,特色效益不明显。部分新产业缺乏市场前景分析,盲目上项目,一哄而上,一下而散的现象还存在,打击了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初具规模的蔬菜、水果等传统主导产业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生产经营粗放,产业链短,产品价格低,农民增产不增收,仍然存在大资源,小产值的状况。

三是生物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企业信誉度低,群众抗风险能力弱,某些农产品既使是订单生产,企业也常出现“打白条”或单方擅自违约,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群众打官司的现象时有发生,使一些多年苦心培植的产业一下走入低谷。

四是群众科技素质偏低,思想观念陈旧,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对新产业的培植常持等待观望思想,发展缓慢。产品质量不高,科技支撑不够,缺乏市场竞争力。

四、发展生物资源产业的主要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科学布局

建议各级党委委政府要全面加强对生物资源产业开发工作的领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在上新项目之前切实做到“六要”:一要看好市场前景,二要反复论证,三要抓紧上项目,四要注重规模化发展,五要立足长远,六要实施品牌战略。远谋划,高起点,科学布局,推动可持续发展。要协调各方力量全力支持生物资源产业发展,真正把生物资源产业列为全县的重点产业来发展。

(二)加大投入,夯实基础

要全面加大对生物资源产业开发的投入力度,采取政府投资、项目带动等,着力改善生产区的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加强基地建设,夯实产业基础。在县级财政预算中要安排生物资源产业开发专项资金,扶持技术研发、良种引进及开发、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产品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创立品牌等。

(三)加强培训,建设“两支队伍”

要加强对生物资源产业开发工作队伍的培训,建设“两支队伍”,既要通过培训建设一支专业技术强,能够指导生产的队伍,又要建设一支能够研究市场,随时掌握市场行情,会经营的队伍。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破地方经营垄断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引进资金、技术、实力较雄厚的现代企业集团参与开发××生物资源产业,强强联手,跨区域合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打破地方经营垄断,全面排除阻碍当地生物资源产业发展壮大的各种干扰因素。

(五)加强科技创新,打造公共品牌

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生物资源产业开发技术创新体系,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加大科技开发创新力度,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丰富产品结构内涵,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全力打造××生物资源产业品牌。避免某些产业出现起步发展在县内,壮大在县外,墙内开花,墙外红的现象。

(六)开发保护并重并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保护是为了开发,开发就要保护,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思想。目前,××县对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不够,一些生物种群数量大幅度减少,有的已面临枯竭。保护好珍贵的生物资源是生物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基础,对一些珍贵的物种资源,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的同时,大力推广人工驯化种植,加大资源保有量。

矿产资源报告范文第4篇

1 矿产督察的地位与作用

矿产督察要紧紧围绕矿产资源管理基本职能,全面服务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目的是督促矿业权人履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促进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在现阶段,加强矿产督察工作十分重要。一是矿产资源的特殊重要性,做好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障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可靠供应,需要加强监管; 二是矿山企业体制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矿山企业资源利用仍不够重视,存在浪费资源、乱采滥挖的现象; 三是一些矿山企业诚信不够,在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有督察与没有督察大不一样; 四是我国矿产勘查项目多、矿山多且分散,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任务重、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很难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任务。

关于矿产督察定位,由于其特殊的制度设定,矿产督察员是受聘进行矿产督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按规定将督察结果及时进行报告。矿产督察员是由非行政管理人员从事特定任务的监督工作,矿产督察员只能以检查为主要手段,发现问题和报告问题是矿产督察人员的两项主要工作。矿产督察员可现场制止违法行为,但对问题的处理则要通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

矿产督察员作用主要体现: 对矿业权人的勘查开采活动具有警示作用; 联系行政管理机关与矿业权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通过发挥专家业务优势,为矿业权人提供技术、政策等服务; 结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业务工作,可作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业务支撑,如将矿产督察员对勘查开采的督察结论与矿业权人的年检结果及矿业权延续、变更、转让等审批结合起来,能够发挥矿产督察员的更大作用。

2 矿产督察管理规定

矿产督察制度源于1987 年国务院颁发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到1990 年正式实施矿产督察, 2001 年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2014 年聘任第四批共1 402 名国家级矿产督察员。

2. 1 矿产督察有关文件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发〔1987〕42号) 第四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向重点矿山企业派出矿产督察员,向矿山企业集中的地区派出巡回矿产督察员。派出督察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2001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的通知》,明确了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的聘任条件、职责范围、聘用和管理等要求。2003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矿产督察工作制度》,规定了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职责、矿产督察员职责、矿产督察员考核与管理、矿产督察员发现问题的解决、矿产督察员自律要求和矿产督察经费管理等要求。2007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矿产督察和矿产督察员队伍管理提出要求。2009 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148号) ,对矿产督察管理提出要求: 依据矿产督察任务量,聘请地方矿产督察员; 设立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督察日常管理; 矿产督察员任务分工要具体到矿山( 矿区) ,现场督察每年不少于4次; 完善矿产督察员年度考核管理; 每年1 月底前向部报送矿产督察年度工作报告。

2. 2 矿产督察制度要求

归纳矿产督察有关文件,矿产督察要求主要涉及矿产督察员的聘任、职责、考核、发现问题解决、自律要求和督察员办公室职责等。

2. 2. 1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聘任

矿产督察员分国家和地方两级,分别由国家和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聘任。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由国土资源部聘任,聘期为三年。聘任程序: 各省( 区、市)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推荐、国土资源部审查、培训考试、公告等。国家级矿产督察员聘任条件要求: 熟悉矿产资源法律法规; 熟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熟悉地质勘查、矿山设计、矿山开采工作并获得高级技术职称或有从事矿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经历的专业人员; 身体健康,能从事野外和井下监督工作。

2. 2. 2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督察范围和职责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督察范围主要是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采矿许可证的重要矿产大中型矿山和矿产勘查项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 1) 对矿业权人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勘查开采的过程进行监督。( 2) 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监督,包括: 勘查开采的施工或建设情况; 勘查开采过程的资源保护情况;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采利用情况; 尾矿保护和矿山环境保护情况; 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 采矿权人年度动用储量、矿区范围储量变动情况及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 审查采矿权人的年度报表。( 3)有权对勘查坑道工程和地下采掘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通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测,相关矿业权人应当向矿产督察员提供当年的勘查坑道和地下采掘系统设计图。发现矿业权人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擅自转让采矿权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予以制止,并应当及时告知有权查处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4) 在督察的重要矿产开发区内发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尽快通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产督察员是受聘进行矿产督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按规定将督察结果及时进行报告。矿产督察员是由非行政管理人员从事特定任务的监督工作,矿产督察员只能以检查为主要手段,发现问题和报告问题是矿产督察人员的两项主要工作。矿产督察员可现场制止违法行为,但对问题的处理则要通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

矿产督察员作用主要体现: 对矿业权人的勘查开采活动具有警示作用; 联系行政管理机关与矿业权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通过发挥专家业务优势,为矿业权人提供技术、政策等服务; 结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业务工作,可作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业务支撑,如将矿产督察员对勘查开采的督察结论与矿业权人的年检结果及矿业权延续、变更、转让等审批结合起来,能够发挥矿产督察员的更大作用。

2 矿产督察管理规定

矿产督察制度源于1987 年国务院颁发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到1990 年正式实施矿产督察, 2001 年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2014 年聘任第四批共1 402 名国家级矿产督察员。

2. 1 矿产督察有关文件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发〔1987〕42号) 第四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向重点矿山企业派出矿产督察员,向矿山企业集中的地区派出巡回矿产督察员。派出督察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2001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的通知》,明确了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的聘任条件、职责范围、聘用和管理等要求。2003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矿产督察工作制度》,规定了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职责、矿产督察员职责、矿产督察员考核与管理、矿产督察员发现问题的解决、矿产督察员自律要求和矿产督察经费管理等要求。2007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矿产督察和矿产督察员队伍管理提出要求。2009 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148号) ,对矿产督察管理提出要求: 依据矿产督察任务量,聘请地方矿产督察员; 设立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督察日常管理; 矿产督察员任务分工要具体到矿山( 矿区) ,现场督察每年不少于4次; 完善矿产督察员年度考核管理; 每年1 月底前向部报送矿产督察年度工作报告。

2. 2 矿产督察制度要求

归纳矿产督察有关文件,矿产督察要求主要涉及矿产督察员的聘任、职责、考核、发现问题解决、自律要求和督察员办公室职责等。

2. 2. 1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聘任

矿产督察员分国家和地方两级,分别由国家和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聘任。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由国土资源部聘任,聘期为三年。聘任程序: 各省( 区、市)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推荐、国土资源部审查、培训考试、公告等。国家级矿产督察员聘任条件要求: 熟悉矿产资源法律法规; 熟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熟悉地质勘查、矿山设计、矿山开采工作并获得高级技术职称或有从事矿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经历的专业人员; 身体健康,能从事野外和井下监督工作。

2. 2. 2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督察范围和职责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督察范围主要是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采矿许可证的重要矿产大中型矿山和矿产勘查项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 1) 对矿业权人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勘查开采的过程进行监督。( 2) 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监督,包括: 勘查开采的施工或建设情况; 勘查开采过程的资源保护情况;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采利用情况; 尾矿保护和矿山环境保护情况; 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 采矿权人年度动用储量、矿区范围储量变动情况及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 审查采矿权人的年度报表。( 3)有权对勘查坑道工程和地下采掘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通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测,相关矿业权人应当向矿产督察员提供当年的勘查坑道和地下采掘系统设计图。发现矿业权人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擅自转让采矿权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予以制止,并应当及时告知有权查处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4) 在督察的重要矿产开发区内发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尽快通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题和困难,为矿产督察员到现场督察提供必要的条件。

3. 2 加强矿产督察员现场督察

矿产督察员工作的重点就是现场督察,要组织矿产督察员深入到勘查、矿山生产现场,对照图纸和原始生产记录台账进行检查。这就要求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要制定督察工作计划,包括督察项目、重点督察内容、督察人员任务分工、时间要求等; 组织矿产督察员采用例行督察、重点督察、跟踪督察、联合督察等方式开展现场督察; 现场督察要求矿产督察员认真填写《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或《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并按规定提交督察工作报告; 矿产督察员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督察员在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建档,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解决。

3. 3 强化矿产督察结果的应用

推进矿业权人的督察档案建设或矿业权人诚信建设,将督察结果记录在案,依据矿产督察结果对矿业权人采取不同的激励或约束措施。矿产督察反映矿业权人能够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给予必要的鼓励和政策支持; 督察发现矿业权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批矿业权延续、变更、转让,以及矿产资源管理专项等方面给予相应的限制。

3. 4 充分发挥矿产督察对矿产资源管理业务支撑作用

矿产督察作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密切结合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实际上,矿产资源管理中的矿产勘查实施方案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审查与实地核查、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与实地核查、矿产资源开发年度检查与实地核查、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开采回采率核定、矿业权变更登记辅助审查等,都可以邀请矿产督察员参加或委托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负责完成相关业务。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召开的有关资源管理的重要会议,也有必要邀请矿产督察员参加。这样,一方面矿产督察员可以发挥业务优势以支撑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另一方面,矿产督察员通过参与矿产资源管理业务,更有利于矿产督察员熟悉矿产资源管理业务和提高矿产督察业务能力。

矿产资源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矿产资源;法律制度;问题;建议

1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设计

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主要包括14种制度。一是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是《矿产资源法》中设立的根本制度。二是探矿权和采矿权制度,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保护进行了规定,规定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国家保障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并规定矿业权的财产权可以有条件地转让。三是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原则性地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四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包括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和矿产资源的有偿开采制度。五是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规定了矿产资源储量的审批机构、审批内容、储量统计、储量规模划分标准主体、地质资料的汇交或者填报内容。六是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对地质资料的登记、保护和保存及有偿使用进行了规定。七是勘查区块登记制度,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并规定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的责任主体。八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制度,规定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审批主体并划分了分类分级审批的权限。九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资质管理制度,原则性地规定了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采的资质。十是矿产资源分区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企业性质不同、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不同区分不同的矿区和不同的矿种,对矿产资源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十一是矿产资源开采环境、安全保护制度,对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保护做了原则性规定,并针对土地复垦、开采活动损害赔偿、矿山关闭、禁采区及易燃易爆易溶等特定或危险矿产的开采技术和安全措施进行规定。十二是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制度,规定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方针、共伴生矿产利用、“三率”指标要求、尾矿的利用。十三是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的主体进行了规定。十四是矿产资源法律责任制度,规定了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实施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制度,包括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超层越界开采、盗窃、抢夺矿山企业设施、非法转让矿业权、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及管理人员、审批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责任。

2几项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矿产资源管理要求来看,尤其是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中制度体系建设的要求来看,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存在以下主要问题。2.1矿产资源规划制度《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的规定较原则,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由于存在矿产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未明确,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界定不清,各级矿产资源规划法律效力规定不清,导致矿产资源规划难以落到实处,管理问题较多。2.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制度一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制度规定不到位。现行审批制度仅划分了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中的审批权限,对省级以下各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审批管理权限未作出明确规定。二是现行实施的审批制度法律位阶较低。现行实施的分类分级审批制度主要为国土资源部的两个规范性文件,即《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和《关于调整钨和稀土矿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登记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92号),其法律位阶较低。2.3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制度设计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矿产资源管理的需求。一是储量评审备案制度和登记统计制度法律位阶较低,均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尚没有与《矿产资源法》配套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行政法规,而且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制度的法律地位、作用、相关主体责任,以及评审机构及评估师的管理等也缺少法律法规依据,均以规范性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此外,规范性文件中的一些规定与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实情况不符。如,《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已经取消了“矿产储量报告审批”事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工作有关规定》(国土资厅发〔2000〕54号)中有关“储量评审认定”的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的改革形势,目前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不再进行认定,设立备案管理制度,并且管理的权限和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二是当前登记统计管理工作实践环境发生了很多变化,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制度已不能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例如,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不履行残留或者剩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情况,现行的《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缺乏对此类矿山不履行登记手续的有效约束机制,对于违反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的,缺少明确、有力的罚则,现行的登记书内容繁多,重点不突出,填报难度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等。2.4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设计的经济关系混淆,法理依据重叠;税费制度缺乏动态调整机制,对资源开发利用的调控功能难以充分发挥;矿产资源补偿费作为所有权收益,其权益补偿严重不到位;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严重异化,投资收益挤占财产收益;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结构不尽合理,制度设计中对生态环境及矿产开发的外部性补偿考虑不够。2.5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制度矿法中对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规定较少,且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制度等均在规章中设计,法律位阶较低。现行矿法中涉及到土地复垦、开采活动损害赔偿、矿山关闭、禁采区的规定过于原则且内容不全。例如,对于采矿活动的损害赔偿并没有针对环境的损害进行赔偿,只是规定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对矿山关闭只规定了在采矿结束后企业必须提出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采掘工程、不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并按照国家规定报请审查批准,并没有采取从源头上进行管控,而且目前矿山闭坑报告编写并未执行,矿山闭坑时仅提交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内容侧重矿山地质和资源储量利用情况。目前采矿权审批要件中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也只是矿山环境保护的一部分。2.6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现行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矿产督察制度和年度检查制度两大方面。目前这两项制度皆存在较大问题。一是矿产督察员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也存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障碍。二是年检制度取消,逐步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此外,缺乏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制度,多为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规定,法律位阶也较低。2.7矿产资源法律责任制度矿产资源法律责任多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违法行为的处罚,缺少针对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条款。此外,对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相对欠缺,需要补充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

3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修改完善建议

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贯彻和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资源、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将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贯彻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全过程,同时将近年来在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方面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纳入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当中。3.1细化现行矿法对禁采区的规定修改矿法关于禁止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增加高寒地区、荒漠地区、高海拔地区、特殊生态地区等禁采区域。这类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历经数千万年甚至数亿年间物竞天择而形成,一旦破坏就难以恢复,需要严格保护。3.2严格矿业权管理制度规定针对矿业权的物权保护要求,在矿法中规定矿业权登记的内容,增加矿业权招标、拍卖和协议出让方式、矿业权用益物权登记、矿业权抵押、矿业权排他、矿业权评估、权益维护、矿业权征收等条款。将现行行政法规中的矿业权转让,探矿权转采矿权,矿业权延续、变更、保留、注销、灭失,矿业权公告与标桩等条款列入矿法中;国务院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管理重心转到政策研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具体的审批发证登记工作主要应由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矿业权管理权限,除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安全的少数重要矿产和特大型矿床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外,其他矿产可由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级审批。3.3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在矿法中建立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增加矿产资源规划的地位和效力、规划体系、规划衔接、规划编制与审批、规划编制的原则、规划编制论证和听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年度实施、规划查询、规划实施评估、规划调整和修编等相关条款。3.4完善地质资料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地质资料管理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在矿法中增加地质资料管理、资料保密和权益保护、矿产资源储量审核、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与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矿产地储备等条款。3.5重新设计矿产资源税费金制度依据新的《立法法》中关于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制定的要求,结合目前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情况和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的实际情况,改革现有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重新设计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研究制定矿产资源税费金种类、税率和征收管理制度,完善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使用制度。3.6补充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制度在矿法中增加执法监察、现场检查、日常监管、上级对下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技术检测等条款,充实完善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等条款的内容。3.7增加环境保护相关制度一是加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环境工程治理的内容。在矿法中增加对钻探、槽探、坑探等可能对环境具有损害方式的勘查活动进行治理恢复的条款;增加对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重金属回收等进行治理的条款。二是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制度份量。在矿法中增加矿山环境管理分工条款,对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对矿区的动植物、土壤、水体、空气、居民生活等的负面影响等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等,明确规定各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划分;增加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矿山闭坑计划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条款。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矿山闭坑计划作为采矿权申请的要件之一,明确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应当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明确相关管理机关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执行情况及矿山闭坑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的职责;对矿山环境监测方面增加相应条款。规定采矿权人应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矿山环境进行监测,并定期向矿业权登记机关及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必要时向社会公布主要监测结果,贯彻“过程严管”的方针;增加环境治理经费保障条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和“多还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建立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解决生产(新建、扩建、在建)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问题;增加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保护补偿的条款,明确对开采矿产资源而损毁土地,排放废水、废气,堆放废石和矿渣,引发地质灾害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规定因国家利益(规划、政策调整)需要撤销矿业权或缩小开采区块面积的,国家对因此受到损害的矿业权人进行合理补偿。三是强化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增加环境责任追究条款,规定对开采矿产资源、从事工程建设造成矿山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在开采矿产资源时不按照批准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进行施工、在开采矿产资源时不按要求进行矿山环境监测以及侵占、损毁、移动矿山环境监测设备和标志等行为进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姚华军,付英,贺冰清,鹿爱莉等.矿产资源管理研究[M].北京:地质出版社,2015.

[2]孙莉.从法的内外部体系论矿产资源法律体系的完善[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11-14.

[3]忻梅.矿产资源法律制度[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9.

[4]骆云.中国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5]席良民.论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及其完善[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9-21.

[6]吴文盛.中国矿业管制体制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