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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式。在课程建设和课程标准修订中强化法治教育内容,并将法治教育内容落到各学科课程的教育目标之中。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景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可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将真实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
多学科协同。在各学科课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如,语文教学要充分利用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和典型事件,向学生进行公平正义、违法责任等方面的教育;历史教学要关注法治发展史的教育,重点讲述依法治国的历史范例;生物教学要对学生进行保护环境、热爱生命、尊重人权的教育;体育教学要对学生进行遵守规则、崇尚公正的教育,等等。
主题教育。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将安全教育、廉政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专题教育,与法治教育内容相整合,一体化设计教学方案。在活动中融入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
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情景剧展演、辩论会、理论研讨、法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法治实践活动。在校园建设中主动融入法治元素,利用宣传栏、招贴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
学生自我教育。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根据学生实际,引导、支持学生自主制定规则、公约等,逐步培养学生参与群体生活、自主管理、民主协商的能力,养成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引导学生在学校生活的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培养法治观念。积极支持学生组建法治兴趣小组、法治实践社团等,加以正确引导,使学生以适当方式研究法治问题、参与法治实践。
社会实践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各地要根据实际,积极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司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或者有关组织、学校建立专项的法治教育基地。在统一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安排相当比例的法治实践内容,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进行学习。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组织学生进行社区法治服务活动。
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要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教育部门、学校合作开发法治教育项目,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治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鼓励法律工作者、研究人员为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提供支持。
开发利用网络资源。利用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个人社交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增强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
关键词: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社区参与
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law—relatededucation)源于在20世纪60年代进行的有关美国宪法、人权法案和独立宣言等奠基性文本的教学。法治教育于1975年被正式列入社会科课程范围,从那以后,美国一半以上的州都将法治教育增加到社会科课程当中。法治教育虽然在社会科课程中所占的份额很小,但作为实施美国公民教育的重要途径,对于实现美国公民教育培养“民主的公民(democraticcitizen)”的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治教育也译为“与法律相关的教育”,是一种与宪法相关的民主教育,而非单纯的法律条文教育,也不是专业的法学理论教育。《1978年法治教育法案》(Law—relatedEducationActof1978)将其定义为“用与法律、法律程序、法律系统及它们赖以为基础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装备非法律专业人员的教育”。莱明(Lerning)与海利(Healy)认为,法治教育是“一种有组织的学习经历,它向教师和学生提供理解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价值和原则的机会”。法治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具有在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多元民主社会中有效地发挥作用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即能够意识到法律是如何影响自己,而自己又可以如何去影响法律。从而使学生能够通过法治教育的学习理解自己所属的公民社会,生活并积极投身于其中,成为具有法治意识、支持民主制度、积极参与的公民。
法治教育的目的强调了法治教育应关注影响现实情境中现实的人的现实法律问题,应通过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学习经历来提高他们的能力。法治教育注重的是学生的社区成员身份,而非单纯的学生身份,关注其对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理解;期望学生在面对并解决争执与冲突,讨论与分析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学会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这从根本上决定着社区参与(communityinvolvement)是法治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
一、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内涵
社区参与泛指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公共活动,影响社区权力运作,分享社区建设成果的行为和过程。社区参与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人们对其会有不同理解。在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中,“社区”是指可以为学生提供现实的学习和社会行动机会的学习情境,社区可以是学校本身、学生的生活社区、全市、全州、全国以至更远更广的地方。“参与”的规模可大可小,也可分别由学生和社区作为行动主体,既包括律师在教师教学时遇到有关法律概念的问题时给予的帮助,也指学生有组织、有准备地到地方法庭的参观活动,或是全州以及全国范围内的模拟法庭比赛等。
从社区参与的主体,即“谁来参与”这一层面上看,对于学生来讲,虽然在整个过程中不乏为社区服务的成分,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主要是一种学习性质的参与,即在社区的真实情境中试验、内化和运用在教室中学到的知识,从而获得法治教育期望在学生身上培养出的技能、形成作为一个具有民主意识的公民应具备的态度和价值观。而对于社区中的人员,尤其是资源人士(resourcepeople)——可以作为资源被引入法治教育中的社区中的人员——则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服务性质的参与,是在履行作为社区成员对社区公共事务应尽的职责,当然不排除社区资源人士在这一过程中学习的机会。
从社区参与的客体,即“参与什么”这一层面上看,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在法治教育的四个要素中都有体现,这四个要素是课程内容和概念,教学方式和情境,技能,态度、信仰和价值观。但是社区参与对它们的影响方式是不同的,对于课程内容和概念以及教学方式和情境两个要素的影响相比较而言是“直接的”或者“显性的”,而对于后两者的作用则是“间接的”和“隐性的”。
从社区参与的方式,即“如何参与”这一层面上看,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是“课堂中的社区”与“社区中的课堂”的结合,前者主要依靠社区资源人士进入课堂或在课堂中模拟社区实现,后者的形式比较多样,主要指学生走出课堂,在社区中继续法治教育的各种途径。
二、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实施
社区生活能够为学生提供的丰富信息和各种实践机会使得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形式多种多样。具体的社区参与过程会因具体情境而有所不同。
形成“课堂中的社区”的主要方式是社区内的资源人士进入课堂中为学生做讲座以及学生在课堂内进行的对于一些著名案例、有争议案例或者社区内法律问题的模拟、辩论等活动。这些方法在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中极为普及,尤其适用于一些因各种原因无法使学生走入社区接受法治教育或者此类机会较少的学校。
可以创建“社区中的课堂”的参与活动在法治教育的社区参与中所占比重很大,具体形式较多,主要可以归入实地考察(fieldtrips)与实习(internships)两种类型。在实地考察和实习中,学生获得面对真实情境、获得接触到作为普通人的法律专业人员的机会,使他们在课堂中学到的关于法律系统、法律程序、立法过程等方面的知识不再是抽象的,遥不可及的。推动学生形成对法律的正确认识,使他们不再将法律看成是神秘复杂的,超出自己理解范围的事物,而将法律看作是可以帮助自己的,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或完善的事物。获得对法律以及法律专业人员新的认识。
事实上,法治教育中的许多社区参与是课堂中和社区内都可以进行的,例如,模拟法庭,既可以邀请法官等专业法律人士进入课堂作为裁判在教室中进行,也可以在法庭中实地进行。
学生在具体的参与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参与程度深浅是有所不同的,学生可以进行观察(observation)、服务(service)与行动(action)三种程度由浅至深的社区参与。
(一)观察
在这种参与形式中,学生是一个不介入的“观察者”(theobserver)。学生完全作为一个“外人”进行社区参与,不介入所要研究的活动当中,只履行观察者的责任。参与的主要目的在于收集信息。比如,学生可将在法庭中发生的各种活动中的一个作为观察目标,向法官询问此活动的功能,观察此活动发生作用的整个过程并将所得的信息记录下来,作为理解有关法庭审判程序的知识的辅助资料。
(二)服务
在“服务”中,学生是“作为参与者的观察者”(theobserverastheparticipant),主要参与到与法律相关的具体职业中。在这种参与形式中,学生较少直接参与,是一个较被动的研究者,只在需要时提供一些服务,或者辅帮助,充当服务者的角色。学生可以为其提供服务的人员很多,如少年训诫所的官员、州检察官、教授宪法的教授、司法部门的文员等几乎所有与法律有关的人士。这种参与活动使学生能获得一些法律相关职业的培训并对自身的职业探索和定向有一定的帮助。
(三)行动
“行动”这种参与形式使学生直接地参与到法律政策制定以及执行过程中,参与的目的是带来相应的社会或经济等方面的变化。学生可以积极地参加一些组织,如妇女投票者联盟(theLeagueofWomenVoters)。也可以自行成立组织,开展活动,如由学生组织的、旨在降低合法驾车年龄的活动。这种参与形式要求学生具有劝说、组织、倡议的能力,比其他两种参与形式对学生的要求更高,整个过程也更为复杂。同时也更能让学生感受到法治教育中的一些核心却抽象的概念,如法律、权利、公正、自由、平等,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在“行动”中学生可以充当完全的参与者(thetotalparticipant)或作为观察者的参与者(theparticipantastheobserver)。“完全的参与者”身份使学生全力投入,成为他所要研究的活动中的一个“职员”,这种参与形式有时会使他除了对他参与的一个或几个方面有所了解以外,无暇顾及和分析整个活动的其他方面,阻碍他对所要研究活动形成的完整认识。“作为观察者的参与者”的学生在社区参与中具有双重身份,虽然仍然作为参与者直接参与活动,但同时也是一名观察者。学生可以有时间和机会“坐回来”(sitback)去观察一下所要研究的活动的全景。
三、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活动的特色
自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正式实施以来,社区参与在学生对于法律知识性课程内容的掌握,研究、思考、交流与社会参与技能的培养,有关法治、民主、权利、义务等概念的正确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方面一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体现了一些特色。
(一)社区参与重视社区资源人士的“储备”工作
社区参与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在于是否获得了足够的社区资源人士的支持。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所需的社区资源人士的“储备”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大社区资源人士的来源,选择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将尽可能多的人员引入社区参与活动中。二是注重对于教师和社区资源人士的培训。
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不仅指那些各自领域的权威,或是重要的公众人物,也指普通的法律工作者、自愿者、退休人员等。同时选择具有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资源人士,代表不同的年龄、种族和性别群体以应对背景不同的学生,使学生对于资源人士具有亲切感。除了律师、法官、警察等与司法职业直接相关的人员可以充当社区资源人士外,法律学校的学生与教师,来自不同行业的热心于法治教育的志愿者也是合适的人选。
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一直重视对社区资源人士进行有关教育教学知识的培训,帮助资源人士同学生更好地沟通。同时,给予教师在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以弥补教师在这方面的不足并使教师自身可以成长为资源人士。并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资源人士参加培训,如同法律学校协商,将参加培训课程所得学分计入法律学校学生在校的学分当中。又如为教师开办可以获得大学认可学分的暑期研讨会。
(二)社区参与对参与双方都具有积极作用
社区参与是一种具有互惠性质的活动。社区参与在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理解法律、法律系统、法律程序的同时,也使参与的社区资源人士和机构受益非浅。立法、司法机构通过参与,可以在社区内为机构树立起服务于社区的良好形象。学生在参与中获得的有关这些机构的知识可以使学生形成对它们的正确认识,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媒体对于这些机构的评价。对于参与人员更是如此,他们让学生有机会认识到法律专业人员和其他职业的专业人员一样有着繁重的工作压力,在努力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可以一改他们以往给学生留下的负面的或不真实的印象,提升学生对于司法职业为社会公正所负有的重大责任的理解。
这种互惠性的典型例证是社区参与活动中的警察与学生。在社区参与活动中,警察接触的不再只是问题学生、犯罪的青少年,而是大多数能够代表青少年常态的、普通的学生。这样的接触丰富了警察对于青少年的认识,也加深了警察对于青少年的了解。同时,学生在与警察的接触过程中,接受警察帮助或者帮助警察的经历可能会改变他以往形成的关于警察的“压迫者”的印象。
(三)社区参与强调与学生在校学习内容之间的联系
在同样的社区参与中,学生会得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结论。这是因为“教育结果不是主要取决于学生在校内和校外学到了什么,而是取决于这些经验是如何设计的”。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注重依据学生在校学习内容设定目标,并以此目标作为学生和其他参与人员和机构的行动向导,从而保证取得预期的效果。
社区参与同学生在校学习内容的联系还体现在两者是相互支持的。学生在参与过程中必须展示出对于在课堂中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熟练掌握。法治教育的社区参与不单单是由实地考察或者社区资源人士在课堂中讲座所组成的,更为重要的是对在法治教育课堂中所学知识的强化和运用。社区参与不但涉及到在法治教育课堂中学到的知识,也促进其他方面知识的应用,如写作能力、语言技巧、计算能力等。同时让学生有机会展示他们在参与过程中所发掘的自身的新能力。
(四)社区参与鼓励参与人员的独创性与自主性,重视反思
法治教育不是给予人们准备好的问题解决方案,而是试图帮助人们学会如何解决问题。在社区参与的过程中处处体现着对于独创性、自主性的尊重。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和能力自行选择主题与资源人士,帮助教师设计实施方案,并且在具体过程中根据情况可以随时改变方案。在参与活动中,学生有机会自由发展和运用自己的想法做出重要的决定。社区资源人士在参与过程中可以因时因地适当地改变参与活动的进程。他们的独创性对于法治教育课程的编写有着重大影响,而且他们也直接参加法治教育课程的编写,从而提高了教材的专业性。
[关键词] 法治教育;途径;策略;启示
[中图分类号] C913.5 [文献标识码] A
培养具有法治精神的合格公民,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民文化,可以为我国当前的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这就需要我们充分提高我国国民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扩展中学生安于社会的意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种价值教育,其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实现积极的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培养学生具备自主型人格,形成强烈的批判精神以及参与精神,进而促使学生能够参与到民主生活中,从而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30多年的历史已经使美国的法治教育形成以学生为本、多管齐下、多方互动、注重实效的法治教育模式。可见,美国的法治教体育不是单一的课堂灌输,而是多元互动的结果。本文拟梳理美国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和策略,以期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从臣民社会到公民社会:公民教育视野下的法治教育
美国十分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迄今为止,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使其成为适应未来发展的合格公民,是其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所秉承的基本理念。鉴于此,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一直都是在美国公民教育的体系下展开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在美国公民教育中占有重要位置。
公民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在当代,公民不仅是一个政治概念,一种法律概念,而且是一个历史范畴和文化范畴。很显然,奴隶制以及封建君主制的背景下,根本不存在公民的概念,因此也就谈不上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等。在欧洲漫长而又黑暗的中世纪,人们在教会的统治下,都成了上帝的“子民”、“臣民”,神性代替了人性,根本没有公民的存在,公众是以臣民而非公民的身份而存在的。随着宗教改革的深入以及文艺复兴运动的勃兴,人的重要性被提高到空前的位置,人的世俗性得到张扬,个性逐渐得到解放,个体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于是表现出参与国家事务的渴望。
由于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从开辟新大陆到摆脱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等,在多元文化传统和契约精神影响下美国人形成了以个体为本位的价值取向。这种特性为美国的中小学校公民教育奠定了文化基础。 [1]美国人崇尚依靠自我奋斗改变自身的命运,强调个人的价值,而且积极的参与国家的政治事务。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美国精神。[2]伴随着公立教育的逐渐普及,公民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美国学校的法治教育主要是通过“公民教育”来进行的,从根本上来讲,是为使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这一目标服务的。美国学校法治教育注重对学生进行权利义务观的教育,旨在培养合格的美国公民。成为尽到公民责任的合格公民。这也是属于树立法律意识的体现。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从法律关系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构成要素。
二、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与策略
美国的法治教育有明确的目标和课程体系,而且教育部门注重通过联合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特别值得提出的是美国的法治教育受到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这就为法治教育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社会支持。以下着重介绍美国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和策略,分析其法治教育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法治教育模式
美国的法治教育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成为真正独立的个体,而教师只是充当“引路人”的角色,为学生提供方向以及解疑答惑,不断的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求知欲望。教师要为学生提供一个更宽松、更有创造性的平台和空间,而不是把学生禁锢在老师预设标准答案内,这样很容易使学生丧失实际操作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扼杀学生的创新能力。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师的目标是把学生头脑中的创造火花点燃,因此有教师是火把之说。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潜能的发挥是提高教学有效性的根本途径。只有学生真正理解的东西他才会很好的掌握,才能逐渐把所学到的东西纳入他的认知结构。在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学生与教师是平等的。我们要改变教育活动中学生的消极被动地位,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与兴趣。在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过程中,单纯的法律理论、法律条文的解释会显得比较枯燥,与学生的年龄特点不相适应。如果过分关注既定的理论的“外灌”,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学生容易从心理上产生抵触情绪。归根结蒂,以学生为本的法治教育模式是要注重考虑学生的需要和兴趣,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并且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这样才能为学生所接受。
(二)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行动与实践参与
美国学校的法治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法治教育过程中贯穿知行合一的原则,强调在实践活动中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为法律意识的形成打下基础。美国许多学者认为,单纯的法律规范的灌输无助于学生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真正有效的教育途径就是实践,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逐步体会法律的博大精深。
美国通常将真实的案例引入课堂教学,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浓厚兴趣。老师往往会通过案例的分析和讲解逐渐向学生阐释法的精髓。法治教育工作者认为应该避免法律条规、法律术语过多,内容繁杂、远离学生、成人化等现象,这样不易形成以权利、义务观念为核心的公民意识等弊端。美国教育大纲规定,法治教育内容要贴近学生的生活,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教育部门经常定期组织大型的法治教育活动,号召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帮助学生走出学校走进社区去体味法律的实施环节,充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注重法治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完整性、连续性、科学性
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建立在合理、科学的法治教育体系基础上的。就学校教育而言,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规定了具体的教育内容,并且环环相扣。
层次性,是指法治教育贯穿义务教育的始终,内容随着年级而改变难易程度,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生理和心理规律。完整性是指法治教育涉及的广度,法治教育涉及民事法律、权益保护等。连续性是指内容从纵向上来说是一个整体,这样可以保证学校的法治教育有一个连续的过程。科学性是指法治教育内容要有合理的依据、符合逻辑规律,要符合生活实践的需要。美国对法治教育内容的规定保证了法治教育内容有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且容易为教育者所操作。
(四)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相关技能,提高学生参与社会的能力
毋庸讳言,参与法律实践需要相关的技能。这些技能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需要后天认真努力才可以达到的。一般来说涉及到的相关技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参与清楚表达有关法律问题的思想、信念与意见;发展与来自各种背景和环境的人交流互动的能力;劝说他人关心与法律有关的信念与行动;集体参与规则的制定与目标的确定;通过商量、谈判、妥协与冲突的解决来达成共识;与他人一起就假设的或真实的法律及与法律有关的社会问题做出决定。教育者往往运用大量真实的案例和有趣的情境来引导学生获得上述技能。这些技能需要学生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强烈的批判精神,而且要掌握相关的语言和人际关系技巧。当然这些能力不是人人都可以达到的,但是都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达到相应的程度。
其次,法治教育要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如何反映以及塑造公共的价值观、信念和品质,而这些公共的价值观、信念和品质又是如何地反映以及塑造法律;法治教育同时帮助学生理解法律如何能够增进社会凝聚力以及影响社会变革。批判地评价法律与法律问题;发展理解并评价法律问题中出现的争议和冲突的能力。 [3]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
美国大部分的学校除了开设有专门的法治类课程以外,其法治教育的内容还分散在其他文理各科课程中,如历史课、职业道德课、社会研究课、政治课、人文课等,都有相关的法律问题的讲述,以及通过其他形式实施法律的渗透式教育。渗透式教育最大的优势在于它能突出行为养成教育和对青少年社会化的长期影响,能使法治教育充斥所有的教育时空,使教育对象在耳濡目染和潜移默化中就能接受教育,并且在教育力量上能十分系统地、稳定地、有机地、全面地实现整合,教师应在此时鼓励学生进行讨论、推理和总结。
此外,互动的、参与性的实践活动是法治教育正式课程的一种必要补充。它通过将知识与学生的实际经历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生对法律规范的理解,是实施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4]
(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增强教师的教学技巧,采取丰富的教学策略,突出情景教学模式
美国的法治教育课程一般由受过正规法学教育的教师担任,教师具备较为健全的法律知识和实践体系。这就保证了法治教育有一支专业化、学术化、高质量的师资队伍。与此同时还有一大批兼职教师比如律师、社会志愿者等,充分保证了教师结构的多元化。
教师在课堂上非常重视教学材料的呈现,这些材料往往能够引发学生激烈的争论,其中老师充当裁判,通过价值澄清、角色扮演、合作学习等方法逐渐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的真谛。适当材料的选择使学生在对法律的尊重与对法律的实际应用的建设性批评中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可以对法律问题的所有方面进行平衡的处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避免将法律系统以完美无暇或者一贯正确的形式呈现,而是为学生提供质疑教师的可信性和内容实用性的机会。
美国的法治教育在课堂上杜绝“一言堂”的现象,不能让教师成为教学活动的主角。因此,在法治教育中经常使用一系列的互动策略:模仿审讯和上诉,到立法机关听讼,了解在逮捕和搜查情景下警察机关的程序,解决冲突和进行调解工作,集体解决问题,同社区中的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沟通等。特别是情景教育模式,该模式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场景,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并且感受到法律不是那么的神秘和高不可攀。这种互动充分尊重学生的需要,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给与学生参与和表达的机会。因此学生自己的真实体验将积极促进学生法治意识和相关技能的形成,大大提高了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七)挖掘多种教育资源,重视学生的参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
社区参与在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理解法律、法律系统、法律程序,将课堂中所学法律知识内化。
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不是给予人们准备好的问题解决方案,而是试图帮助人们学会如何解决问题。在激发学生兴趣以及相关教育资源开发,在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过程处处体现着对于独创性、自主性的尊重。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和能力自行选择主题与资源人士,帮助教师设计实施方案,并且在具体过程中根据情况可以随时改变方案。在参与活动中,学生有机会自由发展和运用自己的想法做出重要的决定。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为学生提供有意义、有趣的经历;赋予学生自主发挥的空间和对经历进行积极反思的机会;向学生展示社区中司法机构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鼓励学生“实践”法律的过程中推动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目标的实现,法律、法律体系、法律程序“祛神圣化”。 [5]
(八)整合教育、家庭与社会资源,构筑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模式,实施民主的家庭教育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系统化法治教育的阵地,但是单纯依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变学校的个体孤立教育为家庭、社会与学校全方位配合的教育,才能共同承担起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的重任。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她们的法治观念、教育方法等,直接影响到学生主体性人格和法治意识的形成。一般来说,父母的教育子女类型可分为放纵型、强制型和接纳型,其中最后一种是较为民主的教育模式,该模式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儿童的天性得以发挥。美国家庭则是采取启发式的教育,家长一般不把自己的观点、立场强行灌输给孩子,而是启发、引导孩子独立思考,自己得出结论。家长与孩子的关系更为平等。美国人崇尚自由、民主,不相信权威,强调精神和思维的独立性。家长从孩子小时候起就让孩子拥有许多家庭中的权利,让孩子有选择的自由,给予孩子绝对的自由去选择他们自己的道路。家长更注重鼓励孩子去实践去摸索,美国教育的一个很显著的特征就是一般不灌输某种既定的观念、规范,而是由每个人通过独立思考,自由选择,教育的重要职能在于引导他们如何进行选择。
(九)充分发挥网络资源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
美国既有官方的法治教育网站,也有来自民间的法治教育网站,全美各州都有一个州立法治教育网站,还有各种由国家机构支持的法治教育计划。在互联网上,全美国的法治教育教师都能够从每月更新的法治教育专题中获取课时计划和策略。
教育资源信息中心也为法治教育提供广泛的支持,这包括课时计划、课程指南、评估研究和研究性学习法。在课时计划中,中小学教师可以得到与学生面临的民主问题有关的丰富的法治教育素材。这些问题包括美国弱势群体法案、言论自由、少数民族权利和争端的解决等,这些丰富的材料为教师的备课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随着高科技的日新月异,现代教育技术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美国充分为学生提供各种法律案件的模拟场景,包括提供大量的法律信息。
三、美国法治教育的启示
美国的法治教育由于起步较早,因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模式,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认真反思我国法治教育的薄弱之处,以期提高我国的法治教育水平,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其成为合格的公民,适应未来社会激烈的挑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国的法治教育。
(一)摒弃法治教育功利化倾向,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法治教育效果的产生是潜移默化的过程,是润物细无声的浸,它需要教育管理者有长远的规划,需要相关人士的不懈努力,才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法治教育要以学生为本,而不能片面应付评估或追求一时的荣誉等。要建立起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摒弃法治教育中学生被动接受的倾向,坚持学生主体性原则
要努力避免教师的单向灌输,而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内在潜能。主体性是人所具有的本质特性,它一方面表现为人对客观世界规律自觉能动的掌握,另一方面表现为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集中体现为人的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21世纪要求人的主体性能进一步弘扬;要求学校培养的人更具有自尊自信、自我控制、独立判断、自立自理等独立的人格,有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因此,我们认为研究法治教育过程中如何发展学生的主体性,是我们的法治教育面临的主要课题。
(三)摒弃教条主义倾向,坚持知行合一原则
不能只关注法律条文的死记硬背,这样只会陷入教条主义的泥坑,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是“应声虫”而没有自己的思想。要充分提高学生参与实践的能力,处理好知和行的关系,知和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知为行提供理论指导,而知在行中得到了修正。
(四)摒弃法治教育知识化倾向,坚持实践化原则
法治教育知识化虽然有利于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系统学习和掌握, 可以使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认知程度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个难以弥补的缺陷, 那就是易陷入“法条主义”的泥潭之中, 把法治教育简单地看作是一种法律条文的传播和强记, 从而忽视对学生的法律精神、法治理念的塑造, 显然, 众多法学知识的讲解其实只是对具体法条的阐释, 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 若对法条背后法律的价值意蕴没有着力去引导, 也就无法回答“为什么”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真正领会法律条文的真正含义。
(五)摒弃法治教育形式化倾向,坚持实效性原则
在学校法治教育中,应注意避免形式主义,彻底根除利用学校法治教育“做”宣传、走形式的作法,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适合不同兴趣爱好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把理论知识融合到学生日常生活环境中去,让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活动相互紧密结合,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性。避免假大空,真正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六)摒弃法治教育灌输化倾向,坚持对话互动原则
用这一思想来观照我们的学校教育,我们不难发现,我们的学校和教育者把学生当作“机器人”进行空洞的理论说教,或把学生当作“管教对象”进行强化制度管理等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比比皆是。在一些人眼中,学生仿佛是没有生命、缺乏感情的机器,好像只有那些诸如管制、批评、惩罚、督促等手段作为辅助器,才能促使他们正常运转,而不考虑他们的主体性人格因素,从而导致学生的公民主体意识缺失以及健全人格缺损。我们说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关系,只有两者真正建立起对话关系,进行良性互动,才能使法治观念深入到学生的内心中去。
(七)摒弃法治教育课程化倾向,坚持多渠道原则
法治教育单靠课程来进行,那么不会产生多大的实效性,只有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包括学生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社区队伍活动当中,通过“模拟法庭”、“我来当法官”等活动,提高学生对法治教育的兴趣和参与性,能够从心底对法治精神产生强烈的认同,并且转化为自我认知结构中的一部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强调了法治教育应关注影响现实情境中现实的人的现实法律问题,应通过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学习经历来提高他们的能力。
(八)摒弃法治教育单一化倾向,坚持多元化原则
法治教育不能单靠学校教育、依靠教师来进行,而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多种资源,包括专职律师、法官以及其他志愿者,学校可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邀请他们投入到法治教育中来。我们可以在课堂中适当地使用律师,法官,警察和立法者等资源。这样可以极大地增加学生对于法治教育的兴趣,使学生以浓厚的兴趣投入到法治教育中去。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注重“储备”社区参与所需的社区资源人士,这项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大社区资源人士的来源,选择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将尽可能多的人员引入社区参与活动中;二是注重对于教师和社区资源人士的培训,应对背景不同的学生,使学生对于资源人士具有亲切感。
另外多元化原则也是指教师的教学方法要从单一迈向多元,教师可以采取丰富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和参与兴趣。
(九)摒弃片面化原则,坚持网络性原则
使法治教育由点到面,呈现网络化趋势。只有各个部门互相联合,包括积极的社会支持,法治教育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否则单靠学校单兵作战,(转第75页)(接第66页)则不会取得好的发展。
综上所述,美国的法治教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范本。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将公民教育与法治教育进行整合,确保法治教育的理念不发生偏差。要积极地对其进行本土化的改造,以适应我国的具体国情,只有这样,我国的法治教育才能取得长足的发展。当然,我们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优势,如丰富的古代法律思想,几千年的优秀教育成果,只要能够充分利用其中的优点,推陈出新,积极扬弃,就一定能够使我们的法治教育达到较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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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3] 蒋一之.培养积极公民的另一种努力―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述评[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3(9).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负责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真正做到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深入宣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消防法》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及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法制教育的学习时间,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不少于40学时,在校学生应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时间。深入开展学校依法治理,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建立健全包括学校管理、教师职业道德、责任追究、奖惩等内容的学校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和“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工作不断线”的法制教育领导体制,使依法治校从单纯的法制教育向依法治理教学秩序、规范各种收费、提高教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建设文明校园环境转变,切实提高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课堂法制教育。发挥课堂教学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充实教学力量,将课堂法制教育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之中,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紧密结合,与交通安全、禁毒、国防、环境等专题教育有机整合,适应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法制教育活动。利用班(校)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通过举办法制专题讲座、模拟法庭、开展普法大奖赛等多种形式,用好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
(三)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认真做好学校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全区中小学校都要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通过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校联系卡、举办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积极联系驻地部队、政法机关等单位开展共建活动,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建立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把法制教育纳入校长任期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实行法制宣传教育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列入对学校的考核,将法制学习培训作为教师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举办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训师资队伍。
(五)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在各学校设立法律图书室或法律书橱、开辟法制宣传栏、张贴法制挂图、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定期宣传基本法律常识。开辟校园网“法制教育专栏”,利用学校网络对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对网络犯罪的认识和抵抗能力,发挥网络在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六)深入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制定《*区创建“法治学校”评定标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各学校要按照“法治学校”的评选要求和标准,将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与素质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工作。年内在全区开展首批市级“法治学校”评选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作为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教育局牵头,具体负责“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学校也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推进表,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经费、人员等保障措施,确保活动质量。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加大对“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区教育局将在《*教育》报和教育信息网开设专栏,并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对“法治学校”创建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十一月中旬,推选部分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召开“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当前引起我国社会广泛讨论和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来,未成年犯罪率不断升高,不仅数量逐年递增,而且涉及的犯罪也越来越多样化,关注未成年人犯罪,不仅要从法学视角和社会学视角来进行分析,也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从心理学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预防和矫治。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犯罪心理;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是近年来最令人触目惊心的社会热词。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一份统计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并且这个比例正在不断的上升,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应对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未成年人犯罪特征
(一)团体性特征明显
由于未成年自身的身心发展特征决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团体性特征十分明显,团体作案不仅能弱化犯罪时的恐惧感,而且能够形成一种激励作用。未成年人往往心智发展不成熟,不够理性,容易被所谓的“义气”影响,参与到同伴的犯罪活动中,形成团伙作案。
(二)激情犯罪较多
调查显示,未成年犯罪大多是临时起意,甚至只是为了寻求刺激和而进行的犯罪,而不是进行过系统性完整的策划而进行的有预谋的犯罪。大多未成年人犯罪是收到同伴的挑唆和利用,或者只是基于同伴面前的逞强,或者怕被小群体嘲笑、孤立而进行的犯罪活动。
(三)闲散性突出
在未成年人罪犯中,无业人员占据86.4%,他们当中主要是辍学的学生、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外地的暂住人员,他们大多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并且这些闲散人员极易成为校园暴力的参与者和策划者,威胁校园安全。
二、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成因分析
(一)家庭因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庭教育监管的缺失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的重要因素。首先,未成年罪犯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以及父母存在暴力倾向占据了较大比例。父母作为监护人没能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其个人行为在潜移默化中对孩子产生了影响;其次,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和引导,极易使孩子的不良行为逐渐演化成犯罪行为;最后,部分家长对孩子太过于溺爱,对孩子初期所表现出的不正确的行为没有及时的制止和教育,也是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的重要原因。
(二)学校因素
近年来校园暴力频发,虽然许多学校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并开展了心理教育课程,但是学校的心理咨询工作并没有得到落实,大多心理咨询老师并不具备专业的心理咨询与辅导技能,并不能及时的发现和矫治学生的心理问题。(三)社会因素未成年人犯罪多模仿性犯罪,多是通过观察、模仿成年人的犯罪过程而获得的一种技能。当前社会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部分影视资源以及游戏资源宣传传播着一种暴力文化,极易使未成年人收到犯罪信息的冲击。
三、未成年人犯罪心理预防与惩治
(一)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由于未成年人心理发育尚不成熟,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不仅要开设相关的普法课程,同时,要注意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方式,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可以通过编排相关的校园舞台剧或者话剧等更易被未成年人接受的方式,在潜移默化中进行相关的法治教育。
(二)构建多方位、系统化的监督机制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要动用全社会的力量构建预防犯罪心理形成的屏障。首先,要建立完善系统化的监督机制,对具有暴力倾向的影视资源和游戏资源进行严格的防控;其次,学校要建立教育惩戒机制,对未成年人的不当行为进行严格的惩治和教育,避免发展成为犯罪行为;最后,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学校生活和交友情况,对孩子在学校遭受到的不公行为和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措施。
(三)针对不同地区的未成年人犯罪制定不同政策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不同地区的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存在差异,比如西南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和历史影响,未成年人参与犯罪活动较其他地区比较严重。要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全面的预防和矫治,就应当结合各地区的特点,制定不同的政策措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及时有效的解决未成年人犯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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