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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要素;概念延伸;金融工具;商誉
目前会计理论界存在一些关于财务会计要素概念的似是而非的争议和论点,其中较具有代表性的如邓永勤和丁方飞(2011)、以及杜兴强和杜颖洁等(2011)提出的一些关于财务会计要素概念的问题、观点和建议。
1邓永勤等(2011)的会计要素概念延伸思想
邓永勤和丁方飞(2011)在《论会计要素概念的延伸》一文中认为:(1)IAS39和和CAS22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中,“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与资产和负债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相抵触,因此,金融工具不完全符合会计要素定义。(2),金融工具较之非金融资产和负债,最大的特点是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然而,IAS39 和CAS22均提出“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的一方时,应该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这一确认标准不完全符合“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基本确认标准。[1]
邓永勤等在该文中提出了实要素和虚要素的概念,实要素是指满足传统会计概念框架要素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对象,包括实资产、实负债等。虚要素则是指衍生金融工具等某些未来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资产、负债,或者带来的收入、费用,包括虚资产、虚负债等;并指出“虚要素也是实际存在的,与实要素在会计确认上的地位是对等的,和实要素一样应纳入财务报告内确认”,定义虚要素“意在指出其不能满足传统会计概念框架要素定义和确认条件的缺陷”。[1]
笔者认为,邓永勤和丁方飞的上述研究,为我们延伸会计要素概念提供了新的启示和分析思路,这是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会计理论研究参考。但是,其具体建议也存在某种程度的不足,即实要素和虚要素概念的提出并不能很好地解释这一问题:为何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的一方时应该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而当企业成为其他一般合约(如商品买卖合同)的一方时却通常不能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一项资产或负债?
2杜兴强等(2011)关于商誉的讨论
目前广为接受的商誉会计核算方法是核算“外购商誉”,并将外购商誉的初始计量定义为“收购价格超过购买企业所享有的被购买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杜兴强、杜颖洁、周泽将(2011)在《商誉的内涵及其确认问题探讨》一文中指出,这种“差额观”的计量模式,没有考虑“可能存在由于无法满足严格的确认标准而未能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等原因而导致高估或低估并购价格的问题,“完全忽视了商誉的经济性质或商誉的内涵”。为此提出了“确认商誉”的概念,并将“确认商誉”定义为“合并商誉与被并购企业因并购行为而得以显性化的自创商誉之和”;“合并商誉”则是指外购商誉剔除未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估价错误、过度自负和乐观等因素的影响后的金额。[2]
然而,笔者认为,杜兴强等的上述研究,虽然深刻地指出了目前商誉会计的一些问题,但仍未解决以下关键问题:(1)“被并购企业因并购行为而得以显性化的自创商誉”是满足传统会计概念框架要素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因此可以作为“确认商誉”由并购企业来确认。按照这一逻辑,可控制性相对较强的被并购企业就更应当确认该“显性化的自创商誉”。但目前的事实是,各国的会计准则或惯例均规定了只有合并商誉能作为一项资产入账,理论界也很少有支持确认自创商誉的。(2)这一矛盾的存在,是否影响了商誉信息的相关性与可靠性?(3)这一矛盾的真正根源是什么?
二、从产权视角分析会计要素概念的必要性
1产权概述
在经济学中,产权是指主体对财产的一组以利益为目的行为性权力。在法学中,产权被定义为是指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经济学中的产权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后(即显性化后),就成为了法学中产权。产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从内容看,产权是指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的权利,没有特定客体的存在,产权便不再存在;从权利本身的内容来讲,产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和其它主体的权能,即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或主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或者采取什么行为的权力;二是该主体通过对该特定客体和主体采取这种行为能够获得什么样的收益。传统经济学侧重于研究产权收益的配置机制,而现代经济学侧重于研究产权权力的配置机制。
产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1)按其历史发展形态的不同,可分为物权、债权、股权;(2)按其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固定资产产权和流动资产产权;(3)按其客体形态的不同,可分为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4)按其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原始产权、法人产权、终极所有权(债权和股权)。
2财务会计要素概述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收入、费用、利润。在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资产被定义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有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负债被定义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所有者权益被定义为“是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应享的剩余利益”,收入被定义为“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费用被定义为“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利润被定义为“是收入减去费用、利得减去损失后的净额”。
在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条件被界定为:(1)符合相差定义;(2)相差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3)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或者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条件被界定为:(1)符合相差定义;(2)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包括放弃了对交易客体的控制权、转移了交易客体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所有者权益和利润的确认,则分别取决于资产与负债、收入与费用的确认。
从会计要素核算的侧重点来看,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的财务会计核算侧重于对收入、费用和利润的核算,属于“利润观会计”;而现代财务会计侧重于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核算,属于“资产负债观会计”。财务会计核算重点的这一变化,也反映在所得税会计模式的变化上,即:由应付税款法发展到递延法再发展到债务法。
从会计要素计量的模式来看,传统会计概念框架的财务会计几乎只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而现代财务会计则越来越多地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3基于产权视角考察会计要素
基于产权视角来考察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的会计要素,不难发现:(1)资产的实质是企业所拥有的法人产权,其中,“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是指契约已经形成、“由企业拥有或有控制”是指契约已经显性化或者说企业已经获得了产权的权力内容,“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预期产权能够实现。相类似的,负债的实质是企业所负的财产性积极法律义务;所有者权益的实质是企业的终极所有权归属;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实质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法人产权和财产性法律义务结果的会计表述,即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法人产权和财产性法律义务效果和效率的会计表述。(2)从最终的判断标准来看,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实际上是两个,一是取得了产权的权力内容或承担了财产性积极义务,二是预期该产权能够实现、或者该财产性积极义务必须履行。(3)财务会计是对企业产权及其变动的精细化反映。首先,会计要素计量模式和会计要素报告侧重点的变化,与会计主体所处的产权环境密切相关。其次,财务会计对其要素的分类,综合了产权的不同分类方法。
三、延伸财务会计要素概念的构想及意义
1延伸会计基本要素概念的构想
现代财务会计属于“资产负债观会计”,侧重于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核算,而所有者权益又取决于资产和负债。因此,现代财务会计的关键要素是资产和负债。同时,基于产权视角来考察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其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两个,一是取得了产权或承担了财产性积极义务,二是预期该产权能够实现、或者该财产性积极义务必须履行。因此可以:(1)将资产定义为“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产权,预期该产权能够实现”。(2)将负债定义为“是指企业所承担的财产性积极义务,预期必须履行该财产性积极义务”。(3)将所有者权益仍然定义为“是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应享的剩余利益”。这样的定义,不仅使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符合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相关要素定义的本意,而且不会与关于商誉、衍生金融工具等交易或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相冲突。
资产负债观基于产权配置视角来看待收益,认为企业收益是非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活动而引起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非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活动”是指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收回股权或债权本金、以及股权分红以外的活动。现代经济学还认为,现代企业应当是产权明晰的企业。在这一理念下,企业的收益应当基于委托理论而划分为资产经营收益(反映了经理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和资本经营收益。因此,可以:(1)将收入定义为“是指非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权活动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包括资产经营收入和资本经营收入。资产经营收入是指因经理履行受托责任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资本经营收入是指非因经理履行受托责任、以及非因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权活动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2)将费用定义为“是指非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权活动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包括资产经营费用和资本经营费用。资产经营费用是指因经理履行受托责任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减少。资本经营费用是指非因经理履行受托责任、以及非因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权活动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减少。”(3)将收益定义为“是指非企业终极所有权人的终极所有权活动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净增加(或净减少)额,包括资产经营利润和资本经营收益。资产经营利润(可简称为净利润)是指资产经营收入减去资产经营费用(包括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资本经营收益是指资本经营收入减去资本经营费用(包括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 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也可以统一简化为两项:(1)取得了产权或承担了财产性积极义务;(2)该产权预期能够实现、或者该财产性积极义务预期必须履行。会计要素的计量标准只有一项,就是预期产权的可实现程度、或者预期财产性积极义务的必须履行程度与计划履行程度两者中的较高者。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商誉与延伸后基本要素概念的协调性分析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与延伸后基本要素概念的协调性分析。IAS39 和CAS22要求,“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的一方时,应该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工具是指用来证明融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合约。由于金融工具合约的约定是明确而显性化的,各国法律对金融工具合约的保护也是严格的。因此,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的一方时,就获得了一定的产权或者承担了一定的财产性积极义务;同时,“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一方”本身表明了企业已经预计到了其产权能够实现的、或者企业已经认识到了其承担的财产性积极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可见,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的一方时,可以而且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一项资产或负债。而当企业成为其他一般合约的一方时却通常不能在资产负债表确认一项资产或负债,其原因要么是作为产权的客体尚不存在、要么是尚未获得产权的权力或者尚未承担财产性积极义务,例如成为远期商品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规定到期不履行合同的处罚条款;也可能是无法预期产权的可实现程度或者财产性积极义务的必须履行程度,例如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理赔事项已经发生但损失金额尚无法估计。
(2)商誉与延伸后基本要素概念的协调性分析。商誉是指企业预期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企业会计核算组织框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划分会计要素和核算项目进行分类核算的。在这种会计核算组织框架下,由于商誉是与企业整体结合在一起的,无法单独辨认,因而企业自创商誉不具备产权的客体内容,也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予以确认;而在企业并购中,被并购企业是整体被作为并购企业的一项资产而在并购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的,这时,购买商誉就具备产权的客体内容,因而只要预期该产权能够实现,就可以被确认为一项资产了。可见,在分类核算的企业会计核算组织框架下,虽然购买商誉与自创商誉的自然特性并没有差别,但二者在产权内容上却具有明显的差别,这一差别导致了购买商誉可以确认而自创商誉不能确认。
3基于产权视角延伸会计要素的意义
现代财务会计的核算重点和计量基础已较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的财务会计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仍沿用了传统会计概念框架下的会计要素概念,由此导致了商誉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交易或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与相应的会计要素概念存在冲突,进而导致了实务中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可靠性。基于产权视角延伸财务会计要素概念后,彻底地解决了衍生金融工具、商誉等不满足传统要素定义的交易和事项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消除了会计理论界存在的一些关于财务会计要素概念的似是而非的争议和论点。这对于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及对于重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邓永勤,丁方飞论会计要素概念的延伸[J]会计研究,20116:32-37
[2] 杜兴强,杜颖洁,周泽将商誉的内涵及其确认问题探讨[J]会计研究,20111:11-16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指导和评价会计准则的基本理论框架,在缺乏会计准则的领域,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以起到规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作用。当前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是在于体制方面存在缺陷,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1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明显滞后于经济环境形势和实务的发展。
现行经济环境下出现了许多会计实务的新问题,如市场创新中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产品融资以及物价变动影响、国际结算、衍生金融工具等会计新问题,迫切需要相应的新的会计方法和新的会计准则加以指导。
1.2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侧重于描述性,缺乏一套首尾一贯的理论框架。
与会计准则相关的一些重要会计文献往往观点不一,甚至相互抵触,从而导致会计实务的混乱,因此需要建立一种相互联系的目标与基本概念协调一致的体系来指导和规范。
1.3我国面临的经济环境正与西方国家日益趋同。
2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建议
目前我国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时机尚未成热,但我们应该时刻关注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资木市场发育程度。倘若时机成热,则应当及时建立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对于构建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2.1逐步建立,不要急于求成
我国正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环境都在发生变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建立不可能一步到位。美国也是逐步建立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体系的,美国从1978年第1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到2000年第7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历经12年之久,同样,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须逐步建立,不能一蹦而就。
2.2要有系统性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一套理论体系,应考虑其完整性。只有当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包含了所有应包括的概念要素时,才能长期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同时用来解决会计准则中未规定的新问题。
2.3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经济全球一体化使跨国经营和跨国合并、全球合作、资本的跨国流动成为今后发展的趋势,实现各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和具体会计准则的趋同不仅有利于全球的经济增长,而且能促进本国企业的发展。
2.4考虑前瞻性
在何理论都不能一成不变,但一个成熟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在较长时期内保持其稳定性。因此,在制定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时须具有高度的前瞻性,注重长远目标,不能朝令夕改,而且要引导今后会计准则的制定,并通过前瞻性保证概念框架的相对稳定性。这种前瞻性建立在其对目前和未来一定时期的会计环境的客观把握的基础上。特别是在我国经济正处于迅速发展变化的现阶段,更是要求概念框架把握住实践发展规律,对具体准则的制定起到前瞻的指导性作用。
3总结
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意义主要由下面几点组成:①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最显著的作用便是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指导准则的应用,根据信息给予明确的决策;②为了避免准则不一在处理问题时造成的不一致问题,可以通过提高会计准则内在逻辑一致性的方式来解决;③对具体准则的制定有指导作用和能给予会计准则的评价,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能减少准则制定过程中个人因素的影响,以及各大利益集团的压力;④对会计理论进行更新。财务会计概念结构在保留传统理论的合理之处的基础上,又反映出随大的环境的变化而改变的一些理论和和基本概念,这样,随着其内容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必然使得会计理论长远的发展下去;⑤利于我国会计逐步与世界接轨。西方大多数国家早已把财务会计概念结构单独列示,仅是在具体的名称上存在差异。
二、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原则
(一)系统完整性原则构建适合于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时,不仅要结合我国的国情从全局角度去把握,还要吸取国外在制定该结构的精髓,全方位打造适合于我国的基本概念结构。
(二)一贯性原则这主要是指逻辑上的一致,用语一致,使整个概念结构紧密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严密的整体,并且尽可能的全面。
(三)客观性原则这点应贯穿于整个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和构建的过程中,具体的要做到客观的分析,中立的态度,客观的反应经济现象。
三、我国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层次
(一)第一层次:企业财务目标及环境、会计对象、会计假设1.企业财务目标及环境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做为我国会计理论界普遍认可的两种观点[3],前者主要在于强调对企业内部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进行研究,后者则注重于提供相关的信息以备信息使用者提取对其有用的信息。近年来,随着实证研究方法的盛行,部分学者认为:将企业的契约成本降低就是财务报告目标。葛家澍教授称这种实证研究所得到的会计目标称为“契约成本论”[4]。2.会计对象在会计对象的研究上,中西方存在差异,西方对此问题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描述,而我国在这方面也是重说纷纭。在财务会计概念结构中,第一层次便是会计对象。3.会计假设会计假设是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支撑结果所做出的一些合理推论。目前对会计假设的分类适用面比较广的主要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这一分类。
(二)会计要素、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1.会计要素会计要素是为确认与计量,特别是为确认提供依据。2.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信息质量就是受社会各界拥护的一种公共产品,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两大基本特征。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严重,尤其要重视可靠性。3.第三层次:会计程序及方法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基于会计确认与计量基础下的两种观点。目前来看,权责发生制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计量基础。
四、我国财务会计概念结构存在的问题
我国财政部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就有一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一般看来,基本准则就是西方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但是,作为概念结构,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还是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惯例相拢。首先,《企业会计准则》作为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基础,只对其问题采取一般的属性处理,未对财务会计核算与报告中所涉及的基本问题进行阐述[5],缺乏对具体工作的指导作用。其次,概念结构的任务只是间接的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规范,而其真正的作用是用来指导相关准则和制度的制定。但实际工作中,前述的两种观点都要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中得以体现,单纯的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并不是它惟一的目的。由此可见,我国现行制度下的观点与西方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单一目的是背道而驰的。最后,根据我国《会计法》规定,财政部是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部门,负责准则的起草,征求意见的工作则由会计事务管理司负责,最终公布实施由财政部决定[6]。由此可见,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具备了权威性、强制性和公众的服从性,非理论性质的概念结构。
五、完善我国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建议
(一)关于会计对象会计对象不应包括在构成概念结构的要素中。理由如下。(1)理论界对会计对象的界定说法颇多。传统观点与新观点对会计对象内涵的界定内容不一,今后还需要做更深一步的研究。文章认为,通过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的稳定性原则的判断,将会计对象纳入概念结构要素中不太合理。(2)多数学者认为,会计对象只是会计理论体系中的最基本理论,而非决定着所有的会计理论。
【关键词】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制定; 继承与发展
一、中国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迫切性
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从无到有,是会计规范工作的一次重大尝试。企业会计准则(2006)对于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维系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一则由于缺乏相关的制定经验,二则因为缺乏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导致我国的会计准则在颁布实施后不久,即需要进行相关的修订,会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也不断出现大量的补充规定。“公允价值”概念在我国会计准则中应用过程的“一波三折”,我国会计标准中出现的、对于同样交易会计处理规定的非“对称性”等都是佐证。
中国会计准则制定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是否能够规范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从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保资本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以对已经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评估、指导新的会计准则的制定,并能够借助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缺乏会计准则的领域内起到基本的规范作用,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从国际范围看,几乎没有任何一国或国际组织一开始就制定了自己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以此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杜兴强、章永奎,2003)。更多的情况是,在颁布了若干会计准则之后,有感于准则内部逻辑体系的问题及为了确保准则制定不至于“救火”般的修修补补,才开始着手研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美国、英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情况都是如此。但是应急与救火式的修订、不断的补充规定等颇具“特色”的举措正考验着我国会计标准的严肃性和质量。可以说,目前正是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良好时机。
此外有人认为,我国目前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总则可以替代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但是本文认为,我国应制定独立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而非用已颁布的某部、或某几部法规的一部分来替代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原因在于,概念框架不属于会计准则(会计标准),它阐述的是财务会计的一些基本概念,这些概念在制定会计准则(会计标准)的过程中需要经常引用,且它并不直接指导会计实务中的会计处理。
二、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定思路与基本内容
会计理论具有继承性。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本身就是一个借鉴与发展的过程(葛家澍、杜兴强,2003)。因此,在我国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借鉴美国FASB、英国ASB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有的“关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成果”。本文认为,可资我国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借鉴的,不仅包括如上指出的一些准则制定机构制定和颁布的权威文献,似乎还应该对一些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推进作用的公告和文献――如APB S-
tatements No4 (1970)、英国的公司报告(Corporate Report)保持密切的关注,并吸收其中合理的部分,且不能因为这些历史文献中的某些部分曾因种种原因被否定,而不加辨别地予以排斥。这一继承与发展的思想,是葛家澍教授在一系列的、关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文献及著作中多次提及且极力支持的,譬如对Moonitz(1961)提出的“市场价格”和“暂时性”两个概念的辨证理解和采纳问题。
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发展历程中,曾经先后出现过以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目标为起点构建概念框架两种观点。本文认为,虽然会计目标作为各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逻辑起点是目前的选择,但是并不意味着会计基本假设就将退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领域(因为会计目标本质上可以看作是一项会计基本假设)。本文支持葛家澍(1997)的观点,认为会计基本假设、会计目标两者相互依存,应该共同作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起点或第一层次。但是,由于会计目标最为直接的“感触”到会计环境的变化,最能直接接受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决策相关信息的“反馈”,因此应该对会计目标在进行详细缜密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暂行”结论,并以此为指导发展会计准则,更好地指导会计实务。会计基本假设作为对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客观概括,尽管“不言自明”,但它对会计信息披露将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其限定了财务会计的边界与若干基本特征,也应该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进行适当地描述,揭示会计基本假设的内涵及违背会计基本假设而可能导致的、不当信息披露的程度。
本文认为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该包含的内容如下:
1.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目标。
2.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含主要质量特征、次要质量特征及特定的会计惯例(如稳健性原则、重大性原则等)与约束性条件(如成本效益原则等)。
3.财务报表的要素,含会计要素的分类及各个会计要素、特别是资产要素的定义。
4.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会计确认包括确认的基本标准,确认的时间基础及针对收入确认的实现概念的界定等。
5.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及财务会计报告的表述,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以上内容也可以用图1来表示。
三、我国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若干相关问题
(一)会计目标的定位
会计目标的定位直接关系到信息质量特征的构建、计量属性的选择及财务报告体系的内涵和外延。会计目标(财务报告目标)有“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两种典型的观点。就目前各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涉及的会计目标来看,FASB极力推举决策有用观,而ASB和IASC更为提倡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并提(FASB,1978;ASB,1999)。本文认为,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并提是关于会计目标的科学表述。尽管如此,在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时,关于会计目标还存在如下问题需要斟酌:
1.我国目前处于转轨经济阶段,资本市场还属于新兴资本市场,且我国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还留有鲜明的“烙印”及“特色”,如“一股独大”、“流通股比例不足”等。由于会计目标是密切依存于会计环境的,所以在定位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会计目标时不得不对上述因素进行综合权衡和分析。因此,虽然本文提倡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并提,但是受托责任观的内涵应该受到更大的关注,通过财务报告评价国有企业管理当局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信息披露应该得到强化,并应在会计目标的定位中予以充分考虑。
2.FASB、ASB与IASC的会计目标,都明确地指出了“谁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其中FASB认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是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因此在财务报告目标的定位时明确指出,应该向他们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而ASB和IASB则强调将会计信息使用者一视同仁。同样我国会计目标在辨认谁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时,必须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及公司治理的现状,并需要注意“国家”作为一个特殊的使用者、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的信息需求。
3.关于使用者最需要什么样的会计信息,本文认为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必须立足于中国的资本市场进行审慎的调查研究,而不应不加分析地继承FASB或ASB提出的“现金流量的流入流出的金额、不确定性的信息最为决策相关的论断”。
(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应该侧重于相关性还是可靠性
相关性与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主要的质量特征,两者往往因及时性而可能在特定的情况下产生冲突。本文认为:第一,可靠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属性,会计信息在满足可靠性之前,不可能对决策有用,甚至是有害性和误导性的。为此,进行相关性和可靠性的抉择时应该首先考虑会计信息基本的可靠性是否能够得到满足。第二,可靠性存在一个“度”的问题,没有必要为了追求绝对准确而牺牲信息披露的时效。换言之,在会计信息满足了基本的可靠性之后,企业就必须强化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来提高财务报告的相关性,避免因为及时性不足、过度的时滞导致会计信息在与其他信息源的竞争中居于劣势的地位,也需防范财务报告因为延误时效而导致在正式公布之前就导致信息内涵几乎被“清空”的现象出现。
(三)会计要素的分类
目前,我国的会计要素包括6个,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6项会计要素的分类,比美国SFAC No6中10个会计要素(FASB,1986)、ASB的“财务报告原则公告”7个会计要素的划分要粗略(ASB,1999),基本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5个会计要素的分类相当(IASC,1989)。
问题在于,要素不论多寡,关键要赋予确当的内涵。以“收入”要素为例,我们看到,我国的收入定义为“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显然我国收入概念等价于“营业收入”。但是,我国将利润定义为“收入-费用=利润”,但从我国企业标准的利润表结构来看,利润不仅包括了营业利润,还包括了大量的“线下项目”或非正常损益,而这部分内容并未在收入和费用定义的内涵范围之内。所以本文的建议是,若要保持目前收入和费用的定义内涵不变,那么我国可以在“收入”、“费用”要素之外增加“利得”和“损失”要素,借以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业绩(收入费用观的“总括收益观”);若不增加要素的种类,也可以仿效IASC、将“收入”要素内涵扩展为“收益”(收益(Income)=收入(Revenue)+利得(Gains))。
本文认为前一种意见(即增加“利得”与“损失”要素)更为可取,这需要联系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进行说明。在我国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在利益的驱动下,往往为了获得IPO资格、配股资格,或为了避免被ST、PT,往往会操纵盈余来粉饰其经营业绩。更为甚之,其操纵盈余的手段几尽极至,体现为往往借助于“线下项目”、恣意地依靠操纵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这些利得项目来达到目的。而靠“线下项目”、借助于操纵利得而得到的利润往往不能长久、“变脸效应”不可避免!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忽视或抹杀了“营业利润”作为“核心利润”(core profit)和“利得”作为“非核心利润”(non-core profit)的区别。当且仅当核心利润即营业利润是持续的、可以预期的,对评价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当局经营绩效至关重要的。本文认为,“收入”、“利得”、“费用”、“损失”四项要素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正确区分核心利润与非核心利润。只有区分了“收入”与“利得”、“费用”和“损失”、“营业利润”和“非正常损益”,企业提供的财务业绩信息才是透明的、高质量的。此外,对于会计要素的定义,本文认为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该贯彻“资产负债观”而非“收入费用观”,这样既可以突出资产负债表作为第一财务报表的重要地位,通过夯实资产来净化利润,又可以通过对资产负债表要素的定义,自然地解决利润表要素的定义问题,还可以使利润的确定奠定在资产负债观基础上,为日后制定全面收益表的相关准则提供概念基础。
(四)会计确认标准
美国的FASB、英国的ASB和
IASC都界定了确认的一般标准(FASB,1984;ASB,1999;IASC,1989)。FASB的确认标准(符合要素定义、可计量性、相关性与可靠性)应用最为普遍。本文认为,制定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会计确认问题必须得到重视。目前,具有部分概念框架性质和功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总则)中,均未详细涉及确认的一般标准问题,并应该对收入实现概念进行详尽地论述,以指导相应准则地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的会计确认部分,还应该区分初始确认、后续确认及终止确认,并应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对会计确认的影响。
(五)会计计量属性:历史成本、公允价值或混合计量模式
会计计量属性一直是会计计量的重中之重。目前,各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揭示的会计量属性尽管存在差异,但都展示了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混合计量模式”。理论上讲,企业可以以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现行成本的任何一种作为单一计量属性,但是这只在理想状况中才存在;企业也可以采取混合计量模式,即报告主体可以针对不同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选择不同的计量属性进行计量。从会计环境的发展现状看,混合计量模式尽管并不完美,但却是一种得到使用者普遍接受的方案。
透过我国目前的各项会计准则,可以看出我国会计实务中所采纳的会计计量属性,初始计量基本上是以历史成本为主,在个别的项目如存货、短期投资上的后续计量,允许可变现净值、市场价格等计量属性和历史成本综合进行运用;公允价值等其他非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一般并不应用于初始计量。换言之,我国目前会计计量是历史成本为主、其他计量属性为辅。
此外,注意到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准则应用中的“进、出”反复的现实,本文认为若将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排除在外,会计计量属性体系将是十分的不完整。诚然,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企业伦理道德的因素,导致若允许公允价值广泛应用,可能会导致盈余管理、乃至财务欺诈屡禁不止。但是,限制公允价值的应用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将公允价值纳入计量属性中并不矛盾。我国完全可以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针对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的特点,既明确规定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的基本应用原则,又对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的应用提供指导性的范例。此外,本文认为,考虑到我国会计人员水平的现状,甚至可以仿效英国ASB在“财务报告原则公告”中(ASB,1999),对各种计量属性的混合应用提供一个基本的框架。
(六)是否应该包括财务报告及披露的有关要求
本文注意到,英国ASB的“财务报告原则公告”第七章详细论及了“财务报表的呈报”问题。与此相对应,FASB的SFAC因为未曾涉及“报告”环节方面独立的概念框架,所以一直受到指责和非议。本文认为,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该专门论述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构成,财务报表中信息呈报的基本原则,财务报表项目明确的分类、良好的信息呈报方式及必要的附带信息(如重点和综合指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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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FASB.Elements of Financial Statements[S].New York:1980.
摘要: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作为会计体系的基础,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实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FASB和IASB于2004年启动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趋同项目,截止目前,项目取得了关于财务报告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等方面的成果,基于该项目,Kfipke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而J&G对于Kfipke的见解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本文以两篇文章为主线,讨论了概念框架的背景、各方观点,并对于中国概念框架的建成的意义。
关键词:财务会计 概念框架 中国
一、背景概述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由一套相互关联、协调一致的概念和原则组成的有机整体,是财务会计体系的基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发展、成熟程度直接决定会计准则的质量。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财务报告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会计基本假设等。概念框架不仅是会计准则制定、评估和修订的直接依据。还可以为会计实务提供理论指引,在整个会计准则和会计实务中起着统驭作用。
2004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联合启动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国际趋同项目。
目前联合框架的研究成果主要包含了已公布的1号公告,主要涉及到财务会计目标的选择问题上:2号公告主要涉及到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现阶段国际财务会计准则正在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稿以对概念框架的进一步发展。
IASB和FASB在2006年了关于财务报告目标和质量特征的讨论稿以征求公众意见。目前关于财务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以及会计要素的定义方面主要有以下成果。
1、财务报告目标的阶段性成果
通用财务报告的目标在于提供报告主体的会计信息。以有助于当前和潜在的权益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信用提供者以出资者身份做出的决策。会计信息的有用程度取决于其质量特征。理事会一致认为应把重点放在财务报告目标而不应将范围仅限于财务报表。下一阶段将处理财务报告的边界问题。
2、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阶段性成果
(1)基本质量特征
相关性。相关性指具有预测价值、反馈价值或两者兼而有之的信息,它能影响出资者的决策,能够帮助他们评估主体的过去、现在或未来。能够支持或纠正他们业已作出的评价和决策。如实反映意味着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报告主体的经济活动。这要求会计信息应与其所要反映的现象或状况保持一致,不歪曲事实。
(2)增强性质量特征
及时性,要求主体对已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及时确认、计量和披露,及时传递给信息使用者,便于其及时使用和决策。可比性,有助于会计信息的横向和纵向比较。可验证性,有助于使用者确信信息如实地反映了他意在反映的事项的一致性。可理解性,要求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清晰明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二、文献综述
Kfipke指出了公告在大多数时候都忽视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仅通过参考一个已有的会计模型而进行研究分析,但是此会计模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失去了其时效性。
Kfipke在提到“概念框架的颁布表明了任何关于会计的准则及其颁布的细则都将会以失败告终。”但是如果采用合适的价值标准,这些准则可以被修正。会计应该坚持一致的有用性以及如实反映的,而这一坚持可能会因为感觉良好的商业行为而有所降低。
但是J&G则认为坚持有用性和如实反映的原则不会因为一些经济行为的诱导而降低其在这方面的质量特征。
Kfipke教授得出结论“概念框架的颁布表明了任何关于会计的准则及其颁布的细则都将会以失败告终。”赞成者可以理所当然的在这一群体中去追求自身的利益,而对FASB施以压力颁布会计准则以扩大自己的利益。
J&G同意文中观点,不同的群体会制定根据自身的利益需求来尽力影响相关制度的制定朝有利于本团体的方向发展。但是在任何社会规则中,对于争论非常激烈的那些方面并不暗示着人们对规则制定的目的即指导活动主体的行为的漠视。相反,规则的制定正好就是对目的的深化和发展。
对于理论在会计行业中的存在,两篇文章的作者均予以存在的肯定。Kfipke教授提出了SEC的作用被阐述为从动机上清除不利因素以通过合适的法律或者行政手段引导会计行为的合理性。而J&G进行了深化,认为只有当管理者有很充分的缘由证明不按照概念框架的引导可以带来更真实可靠的会计报告时,他们才这样做。
对于信息丢失问题上,产生原因主要在于激励措施的缺乏。会计概念框架应该设计好适当的激励准则以激励管理者提供有效内部信息。同时,对于部分信息在披露后可能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管理者也会存在不予以披露的动机,而这类问题也需要激励措施来预计解决。
Kfipke认为对FASB禁止征收债务延期的税费。只要现值被认为包含了对未来固定收益和支出折现的部分,那么这部分未来现金流量折现额可能会是必然收益或成本。
J&G则认为如果按照Kripke教授的处理方式,那么资产和负债项目中所有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中涉及的延期税费均应该折现为现值。进而我们可以逻辑推导出所有的现金流量均应该折现,不仅仅是那些合约约定的现金流量,使得概念框架不具有实用性。
对于公告2,Kripke教授予以充分的肯定。而J&则认为公告2并不是仅仅处理如何区别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还要解决相关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和可靠性等问题。而这点对于已公布的公告2是缺乏的,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中国
FASB和IASB的联合概念框架是符合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要求的,有利于会计行业的发展。
1、框架制定原则方面
在对联合框架中其他议案的探讨也应该遵循这一过程,才能充分体现其全球性,在实施中才能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对于联合框架制定过程中所受到的外界力量的压力,委员会应该保持其独立性,坚持原则,以实现会计概念框架的有效性,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2、概念框架中会计目标的选择
联合概念框架在公告中提出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本文中主要提及到了两种会计目标对企业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影响。决策有用观要求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对投资者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而受托责任观认为应该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两者对于投资者决策的作用具有一致性,区别主要体现在会计信息质量的核心特征的确定。
而具体到我国,应该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资本市场结构有待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信息不对称情况较多,我国目前的主要会计目标是受托责任观。但是我们应该尝试转化,将决策有用观也渐进纳入企业的会计目标中,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转化成以决策有用观作为我国会计目标。
具体措施上,首先是我国的会计准则应该在充分考虑我们的实际经济和社会情况下,努力与国际趋同,以增强我国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以及认可度,这一点将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出口国外时,遇到国外的反倾销诉讼案件时,为我国企业提供十分大的帮助。因为在申辩时,只有我国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得到国际相关机构的认可方能作为有效证据被予以使用。
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正是在沿着国际趋同的方向不断发展着,而此项任务未来还需较大的努力。
3、问题中的激励问题
解决会计信息的问题不仅仅要有相关的严格的法律规范及政策的规范,还要从道德上提升管理者的职业素质。在市场经济的完善过程中,重视市场经济良好氛围的建立,将对会计信息的问题产生重大的积极作用。
在概念框架的制定中要设定适当的激励制度,激励管理者如实提供企业应该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同时,要加强监管机制,对于为能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信息的企业和管理者应予以相应的处罚,以规范会计信息的披露机制。
4、税收折现及重要性原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