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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资产 公务车管理 改进措施
近年来,无论是国家投入还是高校自身资产增值而形成的国有资产都呈大幅上升态势,因此,如何对高校国有资产实行优化且高效的管理对学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尽管高校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较过去有所提高,但是从资产的形成及运作全过程来看,继续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仍然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1]。
公务车是指国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执行国家公务而专门配备的车辆,属于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用车可分为业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两类[2]。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其公务用车基本属于后一类。虽然高校公务车辆是高校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但目前很少纳入国有资产的管理系统中。近年来,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财政部多次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清查工作,目的是深入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价格、排气量、使用状况、使用方向、使用管理等信息[3]。通过几次清查工作,高校公务用车管理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未设立独立的公务车管理机构或者是有机构但不健全。自2000年开展高校合并以来,大多高校都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方法不统一、管理权责划分不明确等。并且由于学校的国有资产是由后勤集团和设备处等部门多头分管,缺乏统一的管理与协调机构,使得资产管理交叉重复,相互间衔接不够[4]。特别是多校区高校在车辆管理方面,校区之间的车辆基本是分片管理、各自为政,同时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脱节,导致实际统计数据出现重复登记或漏查现象。
2.没有完善的公务车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从来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规则,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连续性很强的工作,不但需要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实施管理,而且还要求有章可循。从目前情况看,虽然高校在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在车辆管理方面仍然还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完善、不系统,特别是对公务车的购置、管理、使用等缺乏规章制度的约束,造成在实际管理中无章可循。
3.公务车的现代化管理技术手段弱。学校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因而需要在管理手段上现代化,以便能全方位的动态显示学校资产状态,为学校决策层提供决策数据依据。当前,常见高校相关的资产管理部门各有一套管理系统,并且有时系统还很陈旧,这些不能满足现在日益增长的资产信息需求,同时陈旧管理系统间的数据不能共享,极可能由于国有资产信息不对称而造成资产流失,影响资产管理效益的提高。目前高校车辆管理或由于领导重视不够,或由于信息化程度不高,或由于系统资源开发利用不全面等问题,没有充分发挥出现代化管理应有的作用,从而导致车辆管理信息传递不准确和不畅通,在实际车辆管理工作中会形成车辆的资产账和实物不符的现象,无形中造成高校的国有资产流失。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结合教育部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政策,提出以下的改进措施:
1.强化管理意识,设立独立的车辆管理部门。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这是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关键。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以管理部门为中心的二级管理模式[5]。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公务车辆监管,拟定学校公务车辆的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反馈公务车辆的动态信息,二级车辆使用单位应负责对本单位车辆进行管理,使用部门必须对资产的直接使用人实施监督和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提高管理队伍素质,这是完善车辆管理最基本的前提。
2.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要做到有章可循。建立科学积极的管理制度,能降低“风险”,坚持“勤政”,促进“发展”。制度建设应该是一个制度制定、执行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6]。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报损、报废、处置制度;建立完整的车辆管理的监督制度;建立公务车维修、用油、保养、保险等工作制度;建立车辆出租、出借制度;建立人员变动时的资产移交制度;健全车辆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制度等,使车辆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部门在建立科学的制度基础上,要经常或定期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校内使用单位是否按照制度执行,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制度有无需要完善和修订的地方,有无违反国家和学校相关的法律和规章的现象。对违反制度的要根据规定及时查处,对执行情况良好的单位和个人也要予以奖励。
3.构建车辆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的最优方式是构建一个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实现学校国有资产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国有资产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决策层及时地反馈资产的最新动态,并为他们提供决策依据。使管理部门能够及时掌握车辆的资金来源、购置日期、车辆类型、排气量、车架号、缸号、价格、使用单位、使用状况、年运行里程、年运行费用等信息。通过车辆的信息化管理,有利于保证高校车辆账卡、账物、账账相符,实现建设节约型校园的目标。
4.响应国家号召,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应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公务车在购置时要自觉以国内自主生产车优先,加大促进民族汽车工业发展的力度;以低油耗量、低排气量及低维护费用的车辆优先,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为建设节约型低碳绿色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务车辆在使用时应以节约成本为先,尽量减少车辆出行,同时注意行车安全;应以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后勤保障为目的,严禁公车私用;应以进一步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为建设和谐文明校园奠定基础。
总之,强化车辆管理意识,加强车辆制度化管理,加强车辆信息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是提高高校车辆管理工作的关键。努力推动高校公务车辆管理工作,为下一步高校出台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提供保障。同时也是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刘志敏,李会霞,郑广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应予以重视[J].经济论坛,2003
[2]《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明细表》财教司函〔2012〕204
[3]《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财教函〔2012〕100号
[4]《高校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与保值增值实用手册》北京,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5]《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规范全市校车管理模式,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全市学生交通安全,努力实现全市校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清理整顿接送学生的营运校车,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师生、家长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以及乱停乱放车辆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张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校车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四、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全市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幼儿园)规章制度管理的考核内容。督促学校(幼儿园)做到“四定”:定人、定时、定车、定点,“五有”:有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接送合同、有应急预案、有管理台账(包括车辆信息登记、学生分组登记、乘车点名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等),同时加强与市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做好校车运输过程的监管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加强校车的道路交通巡逻管控和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的重点值守,严格加强对过往学生接送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运载学生。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校车及运载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未经审批而非法营业的无证无牌车辆的打击惩治力度,确保我市校车有序运营。
(三)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令)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企业的监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的,必须按规定配备标准车辆,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校车质量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营运车辆运送学生、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运载学生;督促从事校车服务的营运车辆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和保养。严禁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或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记录不良的客运企业从事学生运载服务。
(四)市安监局:负责加强对学生运载车辆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大对学生运载车辆安全的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督促整改到位,并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宣传教育,信息,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六)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推进解决校车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督办和问责机制。
(七)市物价局:负责对校车进行成本核算,核定收费标准。
(八)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负总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认真研究解决因学校布局调整、学生集中住校后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配合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校车标准审定、交通标志、停靠站点及行驶线路的设置和维护工作,落实校车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校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校车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校车法规教育宣传及培训工作。市教育局要经常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做到宣传教育培训有内容、有记载,并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要定期组织开展校车单位的业务培训,强化校车运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
2.树立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市新闻宣传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校车安全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学生交通安全、理解和支持校车安全管理的正确舆论导向。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强化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校车申请入户管理程序
校车必须符合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在取得校车行政许可后,方可向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申办校车入户登记手续。
1.提出校车使用申请。由车辆所有人填写《市校车申请表》、《市校车驾驶员申请表》后到教育部门办理校车申请。车辆所有人不属于学校的,应提供学校租赁该车的相关证明。市教育局对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办学资质、资产评估报告、服务范围辐射区域进行评估,对使用校车的必要性、可行性实行听证会制度(不批准的,由校车管理部门说明理由),然后提交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待市教育局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
2.驾驶人资质审查。车辆所有人应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询驾驶人具体情况。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校车驾驶资格。对租赁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该学校要掌握驾驶人基本情况,并与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纳入源头化管理。车辆所有人持《市校车申请表》、《市校车驾驶员申请表》及办理的校车注册登记资料,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资料、录入信息、签章、建立档案。
4.确定校车性质。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在审查车辆所有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凭证时,应审查《市校车申请表》、《市校车驾驶员申请表》及相关校车许可材料,根据车辆使用性质确定专用校车或非专用校车以及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或其他校车,并存入本地机动车管理档案。
5.核发校车标牌。经审核符合校车许可条件的,由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已配备校车安全设备,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时一并核发校车标牌。
(三)建立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校车和运载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让校车和运载学生车辆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学生乘用车辆的运营和管理工作真正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教育、交通运输、公安、物价、宣传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与监管,确保校车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有序经营,不得随意抬高营运价格。教育和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校车、运载学生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台帐。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运营者的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校车及运载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载、无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学生乘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确保我市校车和运载学生车辆的有序运营。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校园安保水平”的工作思路,深化“一岗双责”,全面实施安全监管分片责任制,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稳定措施,完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千方百计确保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中心,实现一个目标,突出五个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个目标即:杜绝重、特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学校平安稳定。五个重点即:1、校园安保;2、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3、道路交通;4、防溺水;5、消防安全。六个环节即:1、机构制度建设;2、安全台账管理;3、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4、隐患排查治理;5、预防预警机制及应急管理;6、责任查处。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机构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保证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抓落实。二是深化“一岗双责”,全面实施安全监管分片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挂片领导、监管人员相关信息按要求在相应学校门卫上墙公示,不定期到学校督查指导,做到安全监管划片到人、责任到人、督查到位。三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健全检查通报、教育培训、应急管理、考核评估等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以制度促进工作。四是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设立隐患举报电话,鼓励师生员工、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及时举报发现的重大隐患,对隐患举报人按要求进行奖励。五是安全工作履职情况与学校校长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与教职工绩效工资、评优、晋职、晋级等挂钩。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晋级等评审工作中,安全工作获奖与同级别教学获奖同等对待。
(二)狠抓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一是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掌握更新辖区内各校(园)长、分管安全领导的通讯录、QQ号码,建立教育系统短信预警平台、安全工作QQ群,落实掌控人员,加强异常天气预警,加强突发事件、紧急事项的快速通报、安排部署等。
二是在全县学校开展安全教育课课件大赛。各直属学校、片区结合实际,分别确定1-2个主题,在辖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课竞赛,将推荐参评的安全教育公开课制作成光盘,上报县教育局参加统一评比,优秀课件推荐到市教育局参评,促进安全教育进课堂扎实深入。
三是突出安全警示教育。在节假日、异常天气、特殊季节等时段,及时通过校讯通、气象短信、告家长书等方式对师生、家长进行安全警示;与当地党委政府、村社、派出所等部门探索建立综合防范机制,重点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品安全、防治安伤害等。
四是全面开展防灾应急知识普及和演练。做到每期至少一次应急演练,“5.12”期间,全县所有学校统一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综合大演练;开展一次家长、学生查找安全隐患活动;积极开展各类街头宣传,加强文明交通、爱路护路、保护“三电”设施、消防、森林防火、治安防范等法制安全宣传,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五是加强校园安全专题培训。各片区教研室年内对辖区内校(园)长进行一次以上校园安全专题培训;每期对学校安保人员、食堂工作人员、锅炉工、宿舍管理员进行一次以上安全知识专题教育;县教育体育局拟在年内对全县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专题培训。
(三)推进校园“三防”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精神,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校园技防设施安装进程,推进校园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门卫保卫力量,决不允许安排老、弱、病、残及有犯罪前科和心理疾病等人员从事门卫工作;专职保安必须在正规保安公司聘请,专职内保人员男不能超过55周岁,女不能超过50周岁,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着装持械上岗。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家长等确需进入学校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到会客室或指定地点等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教学区域;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闲杂人员、商贩等一律不允许进入学校,严防暴力袭击事件发生。落实楼层值班人员,加强课间、上放学等时段校内治安巡逻,严防治安、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凡涉及有校车的片区教研室、学校要制定本辖区、学校校车管理服务方案,片区教研室要加强校车和驾驶员资格审查,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
二是定期更新完善校车档案资料。每季度末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及驾驶员基本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及时报送当地交警中队和县教育体育局。
三是加强源头管理和路查路检工作。与交警等部门配合,及时排查、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警示标志,规范师生交通安全行为;公路沿线学校切实加强爱路护路教育和巡查,严禁学生摆设路障、击打车辆、盗拆、损毁公路及“三电”设施等。
四是加强校外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各类校外集体活动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制度,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各校春秋游活动坚持安全第一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就近开展。相关活动务必认真做好预案制定、线路和场地安全实地调研评估等工作,师生乘坐车辆严禁超载、超速。五是加强教职工私家车辆管理,制定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规范校内各类车辆停放,电瓶车充电区域设置与管理,限制车辆在校内的行驶时间、线路和速度。
(五)深化消防“防火墙”工程建设
巩固前期成果,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杜绝重、特大校园火灾责任事故。
(六)狠抓学生宿舍和校内出租屋管理
寄宿制学校要做到每层宿舍楼落实一名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夜间巡逻,作好督查记录;凡达不到住宿条件的学校,严禁要求学生住校;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或聘请男同志管理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允许安排、聘请女同志管理男生宿舍。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校内房屋出租管理制度,严禁将校内房屋出租用作生产、经营、储藏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不允许将校内场所出租用于校外人员停车等;校办企业必须达到相关安全要求。严禁教职工将私人住房出租给无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学生住宿;按住建部2011年实施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八条等规定,不得将住房同时出租给多户人家居住。对不听教育、忽视安全、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承租户或出租人,要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住建等部门,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禁止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使用D级危房,禁止将不安全的场所用于师生教学、生活等活动;决不允许将地下、半地下及地面四楼以上用作幼儿教学、生活活动场所。
(七)狠抓食品卫生和饮用水管理
学校要落实办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加强对食堂、小卖部食品采购环节管理、规范索票索证和台账建立、卫生消毒等工作,规范食品储存、加工、销售、试尝留样等操作规程;加强对自备水、直饮水管理及检测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八)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以民办办学机构、寄宿制和“9+3”学校为重点,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片区教研室每期开展一次以上校园安全交叉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或回头查;各校要切实做到天天检查、周周小结。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片区教研室管辖学校存在的问题由片区教研室督促整改落实。
(九)落实安全台账管理
严格安全台账管理,制作包括日常巡查、安全排查、隐患记录、治理结果等内容的安全表册,形成安全台账,安全台账置放在学校门卫,随时接受督查。按照“安全监管分片负责制”要求,严格执行挂片领导、相关部门检查登记、签字确认和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注重痕迹管理。建立重特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将重特大隐患上报当地政府,申请挂牌督办,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一时难以治理的重特大安全隐患场所必须设置警示标志,落实监控措施,并及时研究落实整治措施,限期治理。
(十)深化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应急教育示范校、消防安全示范校等创建活动,创建目标、创建标准等参看相关活动方案,年内评估验收一批相关安全示范校,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十一)严格责任追究
认真贯彻《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精神,坚持安全工作“四不放过”原则,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包括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凡年内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不评优,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职务等。
1、当前的道路交通形势和存在问题的原因
去年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取得很大成绩,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形势非常严峻。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车辆没有按道行驶,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道,横穿马路等。主要原因:一是综合整治力度不够,一些村居、单位部门管理交通的机制尚未健全,本辖区地处城市南大门,车流量多,加上公安机关警力紧张,其他打击管理任务繁重,削弱了道路交通管理力度;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安全意识淡薄,驾驶电动车、自行车不按道行驶,非机动车、行人随意横穿公路,酒后驾车,野蛮行车超载超速引发交通事故;三是部分路段以道为市、占道经营,以及部分路段拆除中间隔离栏后,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四是城乡结合部及农村,货车、低速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电动车严重超载;五是停车场严重不足,乱停车现象突出。
2、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重点工作
2014年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关键一年,总的目标和任务是:一是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村(居)、单位部门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队伍的健全,有效发挥作用。二是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00%达标;三是驾驶员的教育劝导,交通执法能力,交通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四是提升交通宣传效果,群众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五是及时发现和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六是道路交通事故与近年平均相比有所下降,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为确保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拟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列入考核内容,要求各村、单位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使道安工作日常化、制度化。我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车辆单位企业、学校等单位源头管理
1、严格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公安、城管、教育、安办要紧密配合推行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和渣土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不适岗”制度,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不适岗”信息及交通事故信息的跨部门共享机制。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凡是发生亡人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驾驶人三年内我镇机关单位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并依照国务院493号令追究有关客货运企业的主体责任。运管部门要对驾驶人培训单位的检查监管,提高培训质量。
2、建立驾驶人遵纪守法长效约束机制。探索建立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情况与个人信用、保险费率、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完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建立将驾驶人及企业违反交通法规和责任事故情况纳入驾驶人及企业的社会诚信评价体系,推动文明交通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强化重点车辆管控
1、完善重点车辆管理办法。各村、单位部门继续开展无牌无证、非法拼组装车辆的排查,对已排查或新发现的无牌无证、非法拼组装、逾期未报废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要督促车辆所有人及时报废,公安交巡警加强路面检查,发现一辆,强制报废一辆。对省里即将出台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汽车、渣土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意见,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抓好落实。要求近期各村、部门企事业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职工、村(居)民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电动车登记和“限摩限超电”工作。
2、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对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客运车辆、危化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要加强管理。派出所、镇城管、市容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现场移送等刚性措施,全面遏制渣土车乱象,进一步巩固渣土车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危化车辆的运输储存管理,从现在起,公安、城管、安办加强联合执法,定期组成联合执法组队对辖区内的物流企业进行摸排,严肃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部门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全面检查。
3、深化重点车辆排查整治。公安、教育、城管、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各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限摩限超电”继续深入开展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专项整治。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干部、职工、学生、村(居)民禁止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允许使用的区域,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载、超速,按道行驶。公安部门要常态巡逻检查与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点检查执法。坚决遏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签订安全责任状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校车标牌及使用违规车辆接送学生、超载等行为。发动学生及家长积极举报,及时取缔,并追究主张人及驾驶员的责任。强化***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渣土车安全监管,严禁建设、施工单位非法发包或分包建筑渣土运输业务。
(三)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整治
1、加快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各村、单位部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要对辖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乡村道路持续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一完善整治计划,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健全学校周边道路。教育、公安交管部门紧密配合全面排查辖区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示牌设置,年底前全面整改。
(四)强化路面管控工作
1、严格交通安全路面管控。要强化重要道口、重要路段、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措施,增派上路执勤警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加大路面巡查密度,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集中整治渣土车,水泥罐车、大型货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道行驶、强超、强会、逆行、闯红灯、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等十大野蛮驾驶行为。持续不断严厉打击酒后驾车、客车、摩托车、电动车超载、非客运车辆载人,拖拉机的违章管理。
2、健全路面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路面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及时解决联合执法重难点问题。对辖区内车辆非法营运、“黑校车”接送学生、渣土车超载超速无牌无证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超载、不戴安全头盔上路等情况突出的,公安、综治办、城管、市容等部门要分别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3、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结合我镇辖区实际,交巡警部门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交通卡口智能管理系统升级;加快推进城市道路电子监控设施建设,以智能交通深化城市道路“畅通工作”建设,缓解城乡交通拥堵现象,强化交通安全执法,推动建立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亡人交通事故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及绩效考评挂钩制度。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健全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我镇要求各村、单位部门、学校、幼儿园立即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投入,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省122交通安全周”活动,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各村(居)、学校、幼儿园、运输单位、大的企业单位要设交通宣传栏,特定时段要张挂有针对性的宣传标语。
2、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充分证明发生在我镇的具体事例,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教行动,在全社会普及交通安全应知应会知识。
3、突出重点人群和单位宣传教育。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要在学生中组织开展1次交通安全教育优秀课件征集评选和1次“宣传教育周”活动,安排2节以上交通安全课。各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交通运输企业每个月至少要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从业人员受教育要求达到100%。
(六)强化村居交通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学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坚持“强化管理,重在预防”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努力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园平安。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二)实现全县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零事故,学生在校非正常死亡零记录的“双零”目标;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师生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四)建立部门联动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1、从县教体局到各乡校、学校各处室责任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等学校所有人员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细化各自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落实、重点抓基层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2、各学校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有记录),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1、认真抓好安全教育。明确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放假前一天为安全教育日,针对新学期和假期开展不同主题的安全教育。每周开设1节安全教育课,课程表上有所显示,并将中小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积极组织开展3月26日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以及3、6、9月份“安全教育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案例、征文”征集评选系列活动。
2、继续坚持法制副校长制度。各中小学都要聘请1名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讲座要有教案、有记录、有照片,并上交教育股一份。要有治安室。(每年的5月、11月底前将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内容报教育股)
3、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学生应对能力。各学校每学期要举行2次安全应急演练,其他学校每学期至少要举行1次安全应急演练。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活动照片、有总结。每学期教育股参与一次各单位举办的安全知识教育讲座或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于9月底前将应急演练材料报教育股)
(三)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学年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保卫制度;2、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3、安全事故报告制度;4、消防工作管理制度;5、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制度;6、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7、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8、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9、小学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接送制度;10、预防踩踏学生安全疏散制度;11、学校集体活动安全制度;12、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3、安全工作会议制度;14、学校值班制度;15、门卫管理制度;16、校长安全责任制度;17、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8、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9、安全 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0、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21、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和校园安全的各类应急预案。(消防、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宿舍、教学楼紧急事故疏散、饮食、地震和汛期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于9月底前将各类计划、应急预案交局教育股。)
3、重点做好“四防”教育:一是防食物中毒教育。二是防交通安全事故教育。要做到三个加强: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加强乘车学生的安全管理,建立学生乘车排队制、点名制和突发交通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制。各学校还要加强对学生骑自行车、电瓶车上下学的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三是防溺水教育。四是防传染病、自然灾害等宣传教育。
4、突出学校寄宿生安全管理。一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备;二要配备专门的寝室管理人员,加强24小时值班;三要建立寄宿生晚就寝点名、查铺制度,严禁学生外出,如出现学生外出现象,要及时查找,直至确定学生下落。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5、加强“三防”建设。进一步落实“三防”措施,安保人员要配足配强,监控设备要正常运转并能熟练使用,安保器械要充足会用。
6、加强消防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校园内消防、锅炉、用电等各种设备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使用符合规范要求。一要定期检测维护并作好检查记录。二要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等设备,切实保护师生安全。三要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四要定期检查校园活动设施,排除安全隐患。五要做到食堂、锅炉、用电、消防(配足配齐灭火器材)等方面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完善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各种校外大型活动,应先由学校排查不安全因素,建立应急预案后,再及时上报县教体局批准才能进行,每次大型活动要有详实的记录并备案。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校外大型活动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要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等有危险性的活动。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要做好车辆的检查,并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运行。
8、狠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校门、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化学危险品等各个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工地周边安全距离和安全防范的检查,尤其是春、秋两季开学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使苗头性问题得到及
时清理和解决,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各学校大范围的排查做到一月一次,小范围的排查做到一周一次,做好检查记录,进一步规范隐患台帐,并严格落实隐患报告、整改制度,并将《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安全工作月报》以及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教体文[]69号)于每月28日前按时上报局教育股。对存在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防范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9、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加强校园防盗和门卫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内及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巡逻。学校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学校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并按规定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预警机制,各校要利用飞信、家长会、电话通知、告知书等形式对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防溺水、防火灾、防触电、防活动伤害、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关注恶劣天气的影响,如遇暴风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及时预警通知,并及时启动包括停课在内的应急预案。
10、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对发生在本地、本校的安全事故,认真履行信息报送制度。学校发生的一般性安全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发生重大或特大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出现误报、漏报、瞒报现象,导致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建立安全台帐,健全安全档案。包括领导小组、各项安全工作意见、计划、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演练、各项安全排查及整改记录等。
12、各学校要积极创建“安全和谐型”学校。各学校要在本学年度努力创建,年终县里将对创建上的学校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