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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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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

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差异度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1032

《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下文简称“《规划》”)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三地区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差距甚远,致使不同地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起点、进程和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进一步导致在实际合作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从而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所以,有必要对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强度现状进行区域分析,并与《规划》对京津冀土地利用的发展概况比较,分析二者之间存在的差异,为《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1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京津冀是中国北方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占地面积218万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的11个地级市。2013年2月,中央提出京津同城化、京津冀一体化;2014年2月,京津冀协调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该战略旨在将京津冀三地作为一个整体,以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基本出发点,调整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推进产业升级转移,努力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

2016年5月4日,国土资源部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规划》,《规划》划定了减量优化区(建设用地“减量瘦身”、转为生态用地)、存量挖潜区(区域建设用地总量基本保持稳定,以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为主)、增量控制区(不宜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控制区域新增建设用地)和适度发展区(即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见图1)。

图1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区划

2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现状比较分析

京津冀区域现有主要城市11个,各城市土地利用在用途、面积、结构、动态变化、使用强度等不同方面均存在区域差异。

21当前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数量结构比较

自京津冀一体化提出后(即2013年2月至今)京津冀城市不同用途土地新增面积见表1。

天津10483492251558099589数据来源:CREIS中指数据房地产数据信息系统――土地版。

由表1可知,从同一地区不同用途土地供应结构及动态差异分析,2013―2016年北京市新增土地主要以住宅用地为主,而动态住宅用地供应呈递减趋势。天津及河北新增土地主要以工业用地为主,住宅用地次之。动态来讲,受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策略的影响,河北新增工业用地面积逐年增加,天津则呈递减趋势。2013―2016年,从京津冀三地区域差异分析,新增土地面积总量上,河北住宅、工业、商业以及其他用地均高于北京和天津;用途上,北京新增土地以住宅用地为主,天津以工业用地增加为主,河北以新增住宅、工业用地为主;北京各类用地增幅均逐步减缓,天津商业、工业及其他用地增幅均逐年降低,河北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及其他用地均呈递增趋势。

22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强度分析

土地利用强度是指土地资源利用的效率,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对一个单位的土地投资的强度。本文从城市综合容积率、交通密度来分析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强度的差异性。具体分析如图2所示。

根据图2可得:2008―2016年,北京容积率2008―2014年走势呈基本稳定的状态,容积率范围为121~16,2015年上涨到212,到2016年出现下降的趋势,容积率降到139;天津容积率基本没有过大的变化趋势,只有到2015年下降到092;河北容e率2008―2011年从254下降151,2011―2016年容积率变化趋势基本持平,范围为113~128。

由于2012年3月21日住建部出台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使得虽然有新增建设用地,但综合容积率下降至近年来最低。截至2016年,北京、天津、河北综合容积率相差不大,但京津冀近年来容积率变化趋势却不同,且由于计算的是综合容积率,现实中同一地区容积率也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所以容积率的分布状况在京津冀中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2006―2015年,北京城市交通密度为11664~24375辆/公里;天津城市交通密度为7011~17027辆/公里;河北城市交通密度为1595~5824辆/公里。因此,京津冀三地城市交通密度存在着明显差异,北京交通密度远高于天津和河北,同时天津也明显高于河北(见图3)。

3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的差距分析

该部分主要针对现行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中对土地利用的规定比较,找出偏离《规划》的指标。

31《规划》中减量优化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及分析

《规划》中主要将北京城六区、天津主城区定为减量优化区。即在现有用地的基础上,不再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将利用不充分的存量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以降低建设用地比例。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当年国有土地总供应量为4100公顷,其中2250公顷为存量用地,占新增用地的55%,国家鼓励开发利用存量用地,对棚户区改造,通过拆多供少、以拆定供,逐步实现“瘦身”,进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就北京土地利用现状看,北京土地利用基本趋于饱和,自2006―2016年以来,北京新增建设用地面积逐年递减,发展趋势符合《规划》要求,但进度仍然相对较慢。天津主城区用地也已经达到一定限度,新增建设用地面积逐年递减,随着人口的集聚,土地利用效率逐步增加,与《规划》方向趋于一致。

加快首都非功能区进程,《规划》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引导和规范作用,但由于北京城六区、天津主城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已定型,对土地需求并未减少,目前新增用地依旧占45%,尽管动态变动趋势与《规划》一致,但新增建设用地减少幅度还远远不够,仍需继续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32《规划》中存量挖潜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

《规划》主要将北京以及天津郊区划为存量挖潜区。这部分区域土地开发利用水平并未达到最优,仍需要继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但不宜进行高强度的开发利用,主要以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为主。近年来,北京、天津郊区土地利用强度也在逐年增加。为了缓解市中心居住压力,部分住宅逐步向市郊区转移。特别地,北京近年来为实现产业转移,逐步将工业用地向河北以及北京、天津郊区转移。

现阶段北京、天津郊区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始承接市中心的产业转移,北京、天津市郊区还有继续开发的空间,有待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了更好地响应《规划》的指导,挖潜区内部要针对现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适度调整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度,以更好地承接产业转移。

33《规划》中增量控制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

《规划》主要将石家庄、邯郸、邢台、张家口、廊坊等地划为增量控制区。所划增量控制区不宜进行高强度、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主要区域功能是提供和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应。随着2013年京津冀一体化的提出,石家庄、邯郸等地人口逐步聚集,2013―2016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从122798万平方米降至118409万平方米,总体供应变化趋势不大,呈缓慢减少趋势,基本符合《规划》的要求。通过查询河北省2013―2015年统计年鉴可知,石家庄等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包括城市道路面积、排水管道长度、供水综合能力以及园林绿地面积等呈10%~60%不同幅度上涨趋势。

增量控制区内部的市区发展趋势符合《规划》的要求,但各市区的发展幅度不一致,存在分化的势,所以对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较弱的地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较强的地区要保持强化已有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在建设的同时要严格控制增量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34《规划》中适度发展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

《规划》主要将河北的保定、沧州、衡水、秦皇岛以及石家庄西南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等地规划为适度发展区。适度发展区作为京津冀一体化进程规划中首次提出以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要功能区,在引导人口、产业合理集聚方面会缓解首都日益紧张的用地矛盾。适度发展区以“以控制基础上的发展”为发展原则和规划主线,并适度增加区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保定市为例,2013―2016年三年间工业用地面积由40845万平方米增长到42323万平方米,四年间增长15万平方米左右,基本符合《规划》中关于适度转移非首都功能区中的产业,但仍无法满足京津产业转移尤其是北京功能疏解的要求。

要贯彻落实河北主要城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定位,例如保定市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京津保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要落实。着重建设教育、医疗以及社会保障,将河北发展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打好,为承接产业转移、人才的集聚奠定基础。在开发建设城市土地利用之前做好明确的用地规划,使土地更好地高度集约利用。

参考文献:

[1]王文刚,庞笑笑京津冀地区城市土地利用效率[J].江苏农业科学,2016,44(4):563-566

[2]杨晓颖,汤怀志,梁剑峰京津冀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J].国土资源情报,2015(12):44-47

[3]张凤莲,王素君京津冀土地集约利用研究[J].环渤海经济t望,2016(4):26-31

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范文第2篇

关键词:土地资源;土地利用规划;调查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24-95-1

1 土地资源调查与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通过土地资源调查和土地利用规划调查能够对一个地域的农业自然资源做出综合评价,从而判断一个地区的自然生产潜力。通过土地资源调查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一个地区的土地资源情况,从而能够更加合理地制定土地资源开发计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现代化的发展角度来说,土地资源调查和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是基础,通过系统化的全面调查,能够明确各项工作的开展进程。从土地资源的开发角度来看,土地资源调查和规划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土地资源调查是多种农业自然资源的综合,也是最终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和前提。

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资源调查的直接应用成果,土地利用规划主要表现在对土地的空间形式、承载方式以及用途等方面综合分析土地的利用目的,从而能够以最佳的结构比例及最佳的组合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利用。通过土地资源利用的规划能够增强土地利用的效率,在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避免盲目性,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使得土地利用规划更加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土地利用规划首先要从国家、集体及个人的实际需要出发,其次是要与当前的社会科技水平和经济发达程度相吻合,再次是要综合考虑土地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开发,四是要制定出系统的综合计划并且考虑突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2 土地资源调查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目标,土地资源调查主要应该包含三个主要内容,分别是首先要明确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其次是要调查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尤其是要对土质进行勘测,再次是要综合调查社会、经济、技术的实际条件和环境。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不仅反映了土质情况,还反映了长期以来的社会历史演变,是对生产水平和人类对自然改造的客观反映。从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来看,是要通过调查来了解土地的开发程度,只有基于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利用规划才是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现状的具体内容应该从土地利用的结构、土地利用的方式以及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来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途径主要是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来实现的。

土地质量的调查是对土地开发潜力的深入考察,是土地生产能力和综合属性的综合体现,也直接表现了土地各个要素之间的综合特征。土壤的综合质量会直接影响土地利用规划的结果。土地质量调查是土壤本身特性的调查,这与该地域的光、热、水直接相关,不同的光热组合之下会形成不同的土壤特征。土地质量调查还需要对土地类型的相关组合进行描述,分别是对土壤的酸碱度、土壤肥力以及土层的厚度和坡度、高度等进行综合调整。

土地资源调查的第三项内容便是土地利用的社会条件、经济条件以及技术条件的调查,即主要综合考虑土地的周边环境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调查。社会需要是首先进行土地资源开发的前提条件,土地资源的开发也需要有客观的经济和技术条件支持,从供需环境、价格因素以及市场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土地资源开发的可行性和价值。总之,通过土地资源调查能够为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依据、奠定基础,是土地资源开发的关键和前提。

3 土地资源调查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应用意义

随着人口的增长,人类生存的空间日渐狭小,土地资源的重要性也更进一步地凸显出来。土地资源的研究开发起源相对来说比较晚,从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来看,还没有形成系统化的研究成果,因此使得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开展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但土地资源的开发和研究终究会是一个长期性的持续工作,必然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土地资源调查和土地利用规划调查的应用目的是明确的,其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土地资源调查能够对一个地区的土地资源状况作出评价,并且要结合当地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技术等多种因素对自然资源进行综合考虑。土地资源调查与其他自然资源调查是相辅相成的,共同组成了一个系统,是国家规划资源配置重大决策的关键性依据。土地资源调查与土地利用规划之间也具有直接的联系,土地资源调查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基于土地调查的土地利用规划才是符合实际应用情况的,才能因地制宜。土地资源调查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查能够减少在土地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决策性失误,避免出现过度开垦或资源利用不合理,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破坏自然环境的情况。

参考文献

[1] 周步国.务实创新,开创国土工作新局面[J].金山,2011,(7).

[2] 曹明德,黄东东.论土地资源生态补偿[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3).

[3] 张睿.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法律规制[D].福州大学,2005.

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特点;方法

中图分类号: C35 文献标识码: A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

1、公共政策属性

土地利用规划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产生的,具有与社会经济同步演化的特点。总结国际上土地利用相关规划的特点,土地利用规划总体上可分为以科学和理性为特点的蓝图规划阶段、系统综合为特点的过程规划阶段以及倡导人的社会价值理念为特点的参与式规划阶段。中国处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阶段,规划更应该采用过程规划模式,土地利用规划不仅是描绘未来变化的图景,更重要的是通过行动纲领和政策的制订,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引导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发展方向、行动步骤,促进社会经济在客观规律和规划的综合作用下,符合未来发展的要求。因此更具有政策属性,在某种程度上,土地利用规划成为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工具或者一部分。

2、综合性

综合性不仅仅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自然、社会、经济和生态的综合,部门的综合,多学科的综合,更强调作为政治、经济、环境、社会与土地利用空间相互作用基础上的综合。中国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过程中也经过大量的社会经济调查和预测,在规划的内容中也有社会经济的内容(人口、GDP等),但是这些社会经济的分析、预测及结论均未很好地转化为规划的组成部分,或者并没有有机的结合进规划内容之中,两部分是脱离的。而实际上,土地利用规划是将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内容转化为空间层次的内容,土地利用规划通过协调和调节土地使用关系,建立社会经济和环境要素在土地使用上的关系,为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提供空间支持。因此,土地利用规划的综合性体现在土地利用系统和社会经济和环境系统的相互作用之中。

3、空间层次性

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使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财权、事权等方面有了不同划分。具有鲜明政治经济特点的土地利用规划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土地利用规划的空间层次性体现在不同层级的土地利用规划有不同的目标、内容、方法和保障手段等。

二、土地利用规划方法

土地利用规划的方法取决于规划的理论或模式。首先,不同发展阶段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法有所不同。需要指出的是,新方法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旧方法的失效,随着问题导向的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方法也在不断地发展之中。其次土地利用规划的要素综合性和学科集成性决定了其方法的多样性,总体上可分为普遍的方法和具体的方法两个层次。

1、土地利用规划方法比较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规定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各类用地需求量预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协调各部门和产业间的用地矛盾。但《规程》中没有给出具体“综合协调”的方法,导致实践操作中,地方只是将各类用地需求预测结果拼凑成一个规划方案,提出了各类用地间的矛盾,而对于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即如何进行矛盾的“综合协调”这个本质而关键的问题却悬而未决。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保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减少人为因素对土地利用主观随意性的干扰,就必然要依靠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法。下表从土地利用规划方法取决于规划理论的观点出发,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法进行总结。

基于土地利用规划理论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法分析

理论基础 理论分支 规划方法

地理学 人地关系论

区位论

地域分异理论

地理信息系统 土地适应性分析、土地潜力评价

土地集约利用、土地规模效益、级差地租分析

土地利用分区、土地用途管制

元胞自动机(CA)分析法,多智体(NfAS)分析模型

经济学 经济增长论

运筹学理论

自然资源价值理论 成本收益分析法

博弈论方法、线性规划法、目标规划法

资源环境经济核算法

管理学 非理性理论

外部性理论

行为科学理论 有限性规划法、弹性规划法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外部性内部化方法

行为分析法

生态学 种群生态学理论

景观生态学理论 生态位方法

景观格局分析法

哲学 可持续发展理论

低碳经济理论 生态足迹方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测度方法

碳源(汇)分析法

社会学 公共关系理论 交互式方法、参与式方法

心理学 实验心理学 决策分析法

系统科学 系统工程 系统动力学分析法

2、土地利用规划方法

从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而知, 意识形态和经济体制对土地利用规划起着根本性的制约作用。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和与此相关的土地利用变化规律,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特点是创新土地利用规划方法的重要基础。进而发展以下方法:

1.加强土地评价

从土地利用规划的空间性出发, 土地资源的空间配置需要以评价为基础, FAO 土地利用规划指南强调土地利用规划作为最佳土地利用的选择, 是以土地计价为基础的, 而且不包括自然的适宜性评价, 也包括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评价, 如农业生态区方法, 以及基层规划服务的土地评价, 如土地评价和立地评价, 以及包括土地不同层次上的生态经济评价, 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等在内的土地评价系列方法都可以为规划的协调和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2.建立土地利用变化与社会, 经济发展关系的模型

工业化, 城镇化的加快与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减少的双向过程是一个客观的规律。但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 这种双向的过程不会是线性的, 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 土地利用结构会出现相对平稳状态, 既土地利用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偶合关系。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使这一过程变得更为复杂。为此, 借鉴“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的驱动力模型”, 引入投入产出的宏观经济模型, 度量区域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状态, 考察地区变化的城镇化速率, 通过典型地区的案例研究提取所需参数, 建立动态经济, 发展土地利用变化的耦合关系模型, 可为这一复杂过程的分析找到解决的方法。

3.建立土地利用变化与生态环境演变的模型

土地生态环境的演变与土地利用规划引致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变化及土地利用方式的选择是密不可分的,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土地利用的规划应以不导致土地生态环境的退化或不超时土地资源的生态安全为基础。为此, 需要建立土地利用变化和生态环境演变关系的模型, 合理确定土地生态安全标准下的土地利用模式。国际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的研究, 把土地利用引起的环境效应作为重要内容, 并主要在微观和小流域尺度上建立相应的模型。借鉴这一方法, 建立不同利用尺度的土地利用变化和生态环境演变关系模型以及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为寻找土地资源生态安全下的土地利用方案提供有效的途径。

4.制定土地用途管制分区的法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转向以技术领域为重点转向非技术领域为重点的趋势。基于土地利用规划作为政策工具的特点, 土地用途管制作为基层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方法为核心内容, 其本质是制定一种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则, 或者说是法规。尽管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法在国外比较成熟, 但其特点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政体、法律传统、历史基础、经济体制、社会发展阶段、自然资源和条件的禀赋以及文化背景都密切相关。基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阶段特点, 分析中国进行土地用途分区的背景, 在探讨不同地区用途分区法令化的可能框架基础之上, 制定土地用途分区的法则, 使之真正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方法之一。

参考文献

[1]梁鹤年.简明土地利用规划[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3

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地域性认同;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公共参与人际关系;反思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1(b)-0075-02

在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打造现代化城市的过程中,土地利用的原有格局因此而被改变,人们所居住的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此背景下,对于区域下所居住的人群而言,其自身对地方的认同感也逐渐发生了变化,由此可以看出,土地利用在此过程中改变了人地关系。而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开展而言,则就需要基于地域性认同理论下,从社会建构主义角度出发,以实现对人地关系的深化研究,进而基于这一关系来实现土地利用规划模式的搭建,为当前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新的方法与出路。

1相关理论概述

1.1社会建构论

该理论的核心思想则是指人类自身在人类社会中进行实践创造与维持社会现实,认为人类对社会的认识是处于动态变化状态下的,而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人们在不断认识与发现中实现对现实世界的建构。而在人们建构世界的过程中,也促使人本身具备了价值,同时也呈现出了相应的目的性,进而实现对自我的社会性建构。基于该理论下,所强调的是要立足于社会这一宏观角度下,实现对人、人类社会以及人与社会间所存在关系的认识。地域则是在社会建构过程中随之形成的,且基于人地交互来构建出该地域内的人对这一地域的认同,而这一认同中渗透出了这一地域人的认知、价值观以及目的性等,也是借助人地交互来构建自身的认同。而地域性认同最为突出的特征便是隶属于动态变化过程,并且呈现出了竞争性、背景性等特点。

1.2地域性认同理论

基于该理论下,其对人地关系整合主要体现在地域性认同内涵本身具备双重性,同时,在构成元素的主观与客观上具有包容性。具体而言,所谓的内涵具有双重性指的是:地方的地域性认同以及人的地域性认同而地域性与地域意识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构成元素的主客观包容性,指的是在研究地区的地域性认同以及居民的地域性认同过程中,都要将外部客观因素与内部的主观进行综合考虑,其中的外部客观因素指的是对居民的外表以及行为等因素进行观察与分析,而内部主观因素主要是从主观情感联系等进行分析。

2基于地域认同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的反思

2.1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土地利用规划模式

关于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其可具体细化为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两种模式。其中的自上而下多表现在封闭式利用规划层面。这种规划模式下,规划者通常忽视对民众需求的具体考虑,更侧重于从自身意愿假设角度出发,认为自身的理论经验观念与民众意见相比,具有明显的科学性特征。尽管较多学者在研究中提出将“弹性”引入实际规化工作中,尽可能使规划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得以解决,但所取得成效仍微乎其微。以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为例,较多规划决策者多认为自身的规划决策能够为公众创造良好环境,但有抵制行为存在时,会将这些行为动机界定在“自私自利”层面,更注重对反对者意见进行削弱。由此可见,这种“自上而下”模式,极大程度上造成规划者、群众之间决裂,应采取相应的完善策略。而对于“自下而上”模式,其又可被叫作公开式规划,主要强调规划过程中有民众参与其中,可使政府得到群众更多的支持。但这种方式应用下也存在一定弊端,如耗时过长、规划过程繁缛等,所以如何保证规划决策与群众意见相协调,成为现行土地规划工作中需考虑的主要问题。

2.2地域性认同效应

地域性认同,对于土地合理利用规划可起到突出的作用。较多区域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往往忽视地域形态、社会空间意识等内容,最终提出的空间规划方案很难得到群众认可,究其原因在于忽视地域性认同机理。需注意的是,在地域环境下,不同社会群体由于在动机、态度与知识结构上不同,所以其对地域的感知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实际进行土地利用规划中,完全可将地域性认同作为有效管理策略,可使区域群众积极性得以调动,这样在区域中有地域性意识存在下,能够将更多资源如劳动力、投资商吸引其中,而缺少地域性认同,将面临资源外流问题。

2.3基于土地认同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

在土地认同机理引导下,具体规划利用土地中,可考虑采取三方面的措施。第一,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模式进行结合。这种模式下强调在合理规划政策指导下,鼓励群众参与其中,可通过对群众意见的收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与政策内容相结合,同时注意做到与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相适应,以此提升土地规划利用有效性。第二,多重空间尺度。其强调以地域性认同理论为指导,结合所有社会主体地域性认同,包括个体、社会组织、用地单位以及政府等,有利于统筹土地利用。第三,结合过程与质量。规划过程中可考虑在具体的编制、论证与实施等方面进行强化,且保证最终的规划结果能够兼顾各方利益,满足规划长效实施要求。

3结语

综上,基于地域认同理论下,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而言,则能够借助这一理论基础,通过对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土地利用模式的分析与反思,结合地域性认同效应来实现基于该理论下土地利用规划模式的创新搭建。通过这一全新方法的运用,能够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新方法,基于人地关系角度下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来实现科学开展,以确保在进一步提升该项工作质量的基础上,为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促进城市化建设发展步伐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彭建超,钱畅,吴群.基于地域性认同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反思[J].人文地理,2015(2):134-140.

[2]彭建超.土地利用的地域性认同研究:理论与方法[D].南京农业大学,2011.

[3]欧海若.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D].浙江大学,2004.

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滨水区;土地利用;土地规划;公众参与

一、公众参与的概念

公众参与其反应是一种基层群众被赋予权力的过程。我们对于公众参与的理解可以从多个方面去考察,比如说可以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观察,那么公众参与指的就是社会公众以及社会组织或者是个人以为单位作为主体,能够在赋予的权利范围之内举行有目的的社会活动;那么,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来看,公众参与指的是公众的一种公众参与的一种政策制定,为了能够确保政策是顺应民心的以及政策是具有正当性的。公众参与包含了几个方面。

(一)参与主体和客体

公众参与的主体一般为利益团体或者是个人,这是从广义上来说,从狭义上来说,公众参与主体指的是受到政策的影响,并且是被法律认可的个人或者是团体。那么,从这可以看出,这个客体一般为“政府”。所以说,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对于公众的权益控制之间的临界点有一个清醒的认知,这样才能够达到二者之间的平衡。

(二)参与时间

政策的形成过程其实就是决策的必经阶段,那么对于参与时间来说,其指的就是自政策形成开始一直到政策实施完成的整个阶段。

(三)参与内容

参与的内容主要就是影响公众权益的决策内容,在进行资源分配的过程中,决策一般能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到个人的利益受损或者是得益等等,所以,参加制定决策或者是决定本身就是参与的内容。

(四)参与特征

公众参与可以说是政治权利中心或者是权限以及政治精英权利的一个再分配的过程,主要是将决策权从政府机构和一些精英的手中剥离出去回归到公众的手中,在这个参与的过程中政府和公众二者之间应该建立起共同的认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追求相同的目标以及权益。随着我国城市化进行不断加剧,国家的公证事务也变得多样,当政府无法真正反映出公众的个人意愿的时候,决策者和受决策二者之间的距离也就越来越大,这个时候决策的适宜性将出现问题,所以应该进行一些适当的改变。公众参与的本质骑士就是让公众能够通过一种正式的途径和政府沟通,能够让现有的权利有着更多的渠道了解民意,并且将大部分人的利益反应出来,变现在政策中。

二、公众参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必要性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制定和群众利益相关的公共政策及法律法规原则上应该听取公众的意见,这有利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以及民主化,能够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以及公众的参与度。那么,建立在公众参与基础之上的土地利用规划,能够正确的反映出规划区域的整体客观实际,并且能够针对规划区域的社会经济环境来协调城市的发展要求,能够对此作出合理的用地布局,对于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以及社会的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公众参与是科学合理分配土地资源的内在要求

进行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其他的决策过程都需要具备“有限理性”以及“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出现,那么,对于公众参与土地的利用规划的审批以及编制和实施来说,更加增加了其透明度,并且也减少了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因为决策无能或者是决策失误的状况发生,对于避免政府出现“有限理性”的问题以及能够合理的分配城市土地资源,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途径。进行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非常有利于提升城市生产力,更加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能够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也有利于改善整个区域环境的质量,对于区域环境的承载力来说也是有所增强的。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共参与能够使得社会中的各个利益主体都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其中来,能够更加有利于促进整个的规划过程能够进行深入的调查,能够实现对一些关键的选项选址等问题做到合理布局,对于土地的利用方式也能够做到最优化的配置。进行公众参与,能够从不同层次的参与人员以及规划专家之间进行双向或者是多向的交流,更加能够让土地利用规划得到合理以及完善的规划,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佳配置。

(二)公众参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求

进行土地利用及规划的时候应该始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该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理念,应该充分体现出对公众的利益以及权益的保障,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作为指导,要能够体现出人文化以及人性化,充分体现出人的参与程度。

(三)公众参与是增加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效途径

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涉及技术、行政、经济、社会等多个学科领域,同时又需要多部门、多主体的认可和协作。单就规划技术而言,就涵盖了规划理论、工程技术、空间美学等内容。借助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引入多学科专家、多层次、多部门人士参与规划,为规划献计献策,查漏补缺,集思广益,避免规划脱离实际而造成的判断错误,使规划成果更为科学合理。

三、小结

在构建和谐社会行动纲领的指引下,未来几年中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将会更加强调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成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众参与制度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途径,公众参与城市滨水区土地利用规划必将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近年来,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正逐步引起决策者和规划者的重视,而关于制度的建立方法和实施措施还处于研究的起步阶段,这也将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理论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

参考文献:

[1] 王万茂,韩桐魁.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省级精品课程配套教材:土地利用规划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2.

[2] 文克・E・德拉姆施塔德、詹姆斯・D・奥尔森、理查德・T・T・福曼、 朱强. 景观设计学和土地利用规划中的景观生态原理.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11.

[3] 彭补拙. 土地利用规划学. 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