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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 建标[2011]17 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集团) 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共分11 章,主要技术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其对于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
1.适用建筑类型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的适用范围,由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中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进一步扩展至民用建筑各主要类型。
2.评价阶段划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在评价阶段上作了划分,将设计评价内容定为“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5 章,运行评价则在此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运营管理”2 章。
3.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大类方面,在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中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6 大类指标的基础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增加了“施工管理”,更好地实现对建筑全生命期的覆盖。
4.评价定级方法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的评价方法定为逐条评分后分别计算各类指标得分和加分项附加得分、然后对各类指标得分加权求和并累加上附加得分计算出总得分。等级划分则采用“三重控制”的方式:首先仍与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一致,保持一定数量的控制项,作为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其次每类指标设固定的最低得分要求,最后再依据总得分来具体分级。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95% 以上既有建筑是高耗能建筑,能耗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以供热为例,我国集中供热的一次能源消耗为20 公斤标煤/平方米,高出同纬度欧洲国家一倍。
按照相关规划,我国力争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 亿平方米以上,到2020 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这预示着中国绿色建筑将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去年年初,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制定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该方案明确规定,从2014 年起,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 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开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方案》鼓励商业开发建设绿色住宅小区。《方案》要求研究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和稽察,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同时要求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
标准修订是实践的结果
近日,任职于新版《标准》修订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林海燕等人在《建设科技》杂志撰文,对标准的修订内容做了解读。
由近些年的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实践来看,绿色建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各行业、各类别建筑践行绿色理念的需求不断提出,所以新版《标准》的适用建筑类型进一步扩展至民用建筑各主要类型。另外近些年先后立项了《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GB/T50908-2013、《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 已报批)、《绿色饭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等针对特定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对包括上述建筑类型在内的各类民用建筑予以统筹考虑,必将有助于各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形成一个统一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项目试评工作也验证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适用性。
对于评价阶段的划分,林海燕等指出,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要求评价应在建筑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但在随后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 试行修订)》( 建科综[2008]61 号) 中,已明确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规划设计或施工阶段,有效期2 年) 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有效期3 年)。而且,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了这种分阶段评价的可行性,以及对于我国推广绿色建筑的积极作用。
另外,关于评价定级方法的量化评价手段,“各类指标得分”和“总得分”实际上都是“得分率”。因为建筑的情况多样,各类指标下的评价条文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建筑,对某一栋具体的被评建筑,总有一些评价条文不能参评。
因此, 用“ 得分率” 来衡量建筑实际达到的绿色程度更加合理。但是在习惯上,“按分定级”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在“基本规定”章中规定了一种折算的方法,避免了在字面上出现“得分率”。
新版《标准》亮点多旧标准采用了条数计数法判定级别,新版《标准》采用分数计数法判定级别,这是新版《标准》重大的更新元素。判定级别形态与国际流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LEED 保持了相同性和一致性,应该说,体现国内绿色建筑标准设计者吸取和传承了国际绿色建筑标准精髓和特长,扬长避短,同时真实反映国内众多绿色建筑认证师内心的呼声。
新版《标准》保持原有“控制项”不变;取消“一般项”和“优选项”,二者合并成为“评分项”;新增“施工管理”、“提高和创新”。
可以说,新增项内容促使绿色建筑设计、建设和运营的发挥空间更加宽阔,致使绿色建筑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各阶段体现得更加彻底。
此外条文定量和定性分析更加明确。旧标准中一些含糊的技术指标和概念将凸出明确解析,扩大了绿色建筑设计的深度和宽度,侧面折射出绿色建筑量体裁衣和因地制宜的思想,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地特色特点,选择条文合适规定分数,既不有失绿色建筑设计元素,又增添绿色建筑设计师创造力。
值得关注是,更加详细和可靠的条文分数评价方法,为绿色建筑设计追求更高级别等级开辟一条全新绿色建筑设计通道。
条文适用性更加清晰。每个条文均明确说明条文的适用性,主要体现在2 个方面,譬如:A条文适用公共建筑;B 条文适用所有民用建筑;C 条文适用设计标识;D 条文适用于设计标识和运营标识等等。
旧标准采用的是条文条数判定,选择的余地和空间十分有限,导致很多绿色建筑设计师在追求更高绿色建筑等级出现了瓶颈。旧标准很多控制项内容均已经设置在得分项数内,譬如:人居住用地、人均公共绿地、绿化率等当前居住绿色建筑设计棘手的问题,如今似乎都轻松得到解决或规避,充分表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以人为本,考虑整体,顾及个体的大局路线。
市场动力亟待破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回归自然”的健康意识也在逐年增强,对生活环境的追求也在不断提高。绿色建筑的定义是:为人类提供一个健康、舒适的活动空间,同时最高效率的利用资源,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的建筑物。调研结果表明,未来绿色建筑适合用“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三个五年来实现三个转变——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转变,从单体建筑到区域建筑的转变,从“浅绿”到“深绿”的转变。
【关键词】 建筑节能,评价体系,经济指标
中图分类号: TE08 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节能技术评价概述
建筑节能技术的“绿色节能”该如何来定义?这就需要合适的评价标准来确定,因为节能建筑评价标准有较强的主观性。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文化理念的差异,资源储藏的多少,节能建筑发展程度的高低等因素决定了节能建筑的评价标准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有很强的适用性和针对性。评价建筑节能技术所关注的重点一般有资源消耗、经济投入、室内外环境、以及环境负荷所组成。
建筑作为一个具有较长使用寿命的产品(一般50~100年),在从设计-施工-使用-报废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影响建筑的各种因素此消彼长,交替变化,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重要程度。因此,对建筑节能技术评价必须要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去进行评价和审核,才能做到全面、客观和准确。
二.建筑节能技术评价的重要意义
建筑节能技术进行评价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节能技术的评价是减少资源绝对数量使用,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的有效途径。人们生活的地球资源有限,消耗量又随经济发展不断增加,如果继续大幅挥霍自然资源,势必对子孙后代的发展造成严重的隐患。建筑作为资源消耗的大户,采用节能技术势在必行。而节能效果如何需要用评价来体现,只有客观的反映出节能所带来的经济效果,才能推动技术的发展,努力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间接减少能源的使用。
2.节能技术的评价是推动节能技术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技术,人们追求的最终目的是成熟的技术,低廉的成本,即最佳性价比。一项技术性价比的高低是能否得到发展的关键。但是如何界定技术的性价比需要客观的经济评价来断定,所以系统的对技术进行经济评价能加快技术的优胜劣汰。
3.节能技术的评价是降低投资风险的可靠保证。盲目的凭主观意愿做决定,很有可能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若是在技术实行前对技术方案论证评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否定或者更换方案,避免不必要损失,全面降低投资风险,保证投资的收益。对于先进合理的绿色节能技术,评价可以划分阶段,量化成果,使投资者与使用者明确产出,加深认识,加大推广。
4.节能技术的评价是推动可持续建筑新能源,低碳建筑发展的有力保证。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只是“节流”,而新能源的利用则是“开源”。我国今后将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地区的适用性需要经济评价来完成。找出适用的新能源并加以合理的开发利用可以逐步改善以传统化石能源为主的结构,缓解与能源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协调能源、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5.节能技术的评价是加快既有耗能建筑改造的关键推手。我国建筑总量的96%是耗能建筑,这些在每年的运营中能量的损耗远远大于节能建筑。对节能技术进行的评价可以对比既有建筑的耗能情况,核算既有建筑的改造成本,从而利用合适的节能技术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完成节能减排的社会目标
三.建筑节能技术评价体系的现状
国外在建筑节能评价体系的研究中,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各国相继颁布了各自的评价体系。表1显示了几个主要国家评价体系
评估体系 研究机构 适用建筑类型 评价内容
LEED 美国绿色建筑促进会 公共建筑 住宅 评价周边环境,建筑节能,材料和资源,室内环境质量,水资源和创新设计,将得分分为四个等级:白金、金、银、通过
BRFFAM 英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公共建筑 住宅生态建筑 评估重点在于资源消耗,材料和能源消耗,环境负荷和对人自身影响,将得分分为四个等级:优秀、非常好、好、通过
CASBFF 日本建筑物综合环境评价委员会 公共建筑 住宅 对建筑环境质量和性能以及建筑环境负荷进行总体评估
NABERS 澳大利亚建筑环境评估体系 公共建筑 住宅 分为14个评估指标,评价结构由项目嵌套子项目组成。得分按0~5星打分,总项目得分由子项目得分平均得出
表1 国外节能建筑评估体系比较
各国的评价体系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受到研究时间的早晚,技术和能力的制约,对建筑节能的认识理念不同,都有其局限性,简而言之包含:
1. 评估体系都各自独立,没有可比性,不能促进国际发展;
2. 评估要素的选择及权重安排缺乏科学合理的办法,对各指标项目的整体相关性反映不足;
3. 单项指标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方面的基础研究工作不足,影响评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 部分评价体系的非要费用过高,过程繁琐,难于普及。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建筑节能技术起步晚,研究水平低,评估体系不完整。但近年来,随着建筑节能工作的大量开展,作为相辅助的评估体系也逐渐成熟,诸多研究机构针对不同建筑类型和研究目的,自主研制了评估体系,参见以下表2。
表2 中国国内节能建筑评估体系比较
评估体系 研究机构 适用建筑类型 评价方式 评价内容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委员会 住宅、办公、商场和旅馆建筑 一星、二星、三星 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应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共6项
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 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 住宅 定量指标 住区环境规划设计、能源与环境、室内环境质量、住区水环境、材料与资源共5个子项
绿色奥运评估体系 清华大学等 公共建筑 Q/L打分体系 设计规划阶段、详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调试共4阶段
这些建筑节能评价体系填补了我国在建筑节能评价方面的空白,他们的出现使建筑节能的评价有了量化标准,并且这些评价体系对积极引导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在我国的研究与发展, 推进我国进一步开发针对各种类型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积累了必要的技术基础和法规架构。
但由于研发时间较短,这些体系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包括以下几点。
1.评价项目的局限性。其编制的评价项目与国际上较为成熟的评价体系相比, 不仅数量上不足, 而且内容也相对简单。
2.评价标准的模糊性。采用打分制(1~5分) 的评价项目较少, 而采用措施评价( 好、中、差) 的项目较多, 这就增加了评价的模糊性, 不利于对建筑的准确评价。
纵观国外与国内的绿色建筑经济评价方法,当前的评价体系指标还不完善,并没有形成一套成型且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而且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所涉及的内容没有从单个绿色建筑项目的角度出发考虑不同受益主体所能获得的收益,没有将绿色建筑所增加的经济效益做一个有效分配,特别是对消费者来说,不能明确购买售价高于传统建筑的绿色节能建筑到底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潜在收益,对销售经营性绿色建筑的开发商来说,也不能明确绿色节能建筑的初始增量投资费用到底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利润。
四.节能技术评价体系建立原则
节能技术的评价指标是对节能技术进行评价的依据。由于技术的复杂性,任何一种具体的评价指标都只能反映建设项目的某一侧面或某些侧面,而忽略其他方面,所以仅凭单一指标很难达到全面评价项目的目的。因此,为了系统而全面地评价一个项目,往往需要采用多个评价指标,从多个方面对技术的经济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考察。这些既互相联系又相对独立的评价指标,就构成了节能技术评价的指标体系。
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必须依靠一定的原则去分析和判断,才能较好的作出合理的推论结果。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及系统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首先要用科学理论做指导,以事实为依据,抓住评价的实质。其次要用科学、合理、公正的方法对指标进行考量、选择和评价。最后要得出科学的结论和建议。其次指标之间并非独立,存在着相互制约和联系,要使整体评价体系能系统的运行,不能造成指标之间的自相矛盾。在概念定义和逻辑框架结构上严谨、合理,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原则。评价节能技术是一个复杂的工作,其中涉及的指标不可能全部精准量化,必然有一些指标带有不确定性,无法用数字表示,因此,评价体系要能客观的反映节能状况,必须将定性和定量指标结合。其中定量指标用数据来表示,简单明了,清晰易懂,应作为评价的主要参考对象。定性指标反映的往往是人的主观意愿,无法量化,但又对评价非常重要,故作为辅助指标。
3.静态与动态指标相结合原则:静态指标计算方便,简单易懂,便于理解,但是不考虑时间因素的影响,在国家利率,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计算的结果往往同实际产生较大的偏差;动态指标将时间因素计算在内,往往更准确,能比较客观的反映实际情况。但是动态指标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掌握更多的资料,在事前评价难度较大。
4.局部指标与整体指标相结合原则:评价体系是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自身复杂的结构。要使评估具有可操作性,需要把整个评价体系拆分成各个单独的局部指标来反映单一方面的具体情况。但是整体指标不仅仅是指标体系内各个局部指标的简单相加,整体指标还有部分效果反映在各要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因此,要将整体指标和局部指标相结合起来,依托之间的有机联系,做好客观评价。
五、结语
在我国目前实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节能效果的综合正确评价是企业决定是否顺利推行节能项目的重要基础。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节能项目技术经济评价指标和体系十分必要。只有因地制宜的分析和选取合理有效的建筑节能评价体系,才能判断政府是否应该鼓励此类结束的发展并深入寻找政府鼓励此类项目发展的途径。同时,从国家选择推广优秀节能项目的角度考虑,对已有节能项目进行评价审核,也可以加速推进我国政府在行政、法律、经济等一系列方面的节能工作。
参考文献
[1] 孙佳媚等,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建筑技术》,2008年
1.1发展现状分析
根据法国酒店行业协会报告,酒店运营活动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如空调暖通、热水系统和照明等。其中,空调暖通是酒店的“能源消耗大户”(约占酒店总能源消耗量的50%);用于住客的洗漱、膳食的热水系统,是酒店的第二大能源消耗源(约占酒店总能源消耗量的15%);第三大能源消耗源的照明系统则占酒店总能源消耗量约12%。除上述运营活动外,还有很多因素也显著地影响酒店的能源消耗,如规划设计因素(建筑物的体量、建筑样式、结构形式和地理位置等),生命周期因素(建筑物使用年数、使用寿命)和季节性因素(酒店的淡季和旺季)等。据调研表明,酒店住客大约有60%的时间不在室内活动,而室内空调系统仍在不间断地运行,造成了大量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1.2认证评价体系
为了减少能源对环境的影响,法国政府主导欧盟针对酒店业等能源消耗较高的行业颁布了严格的环境管理法案和环境认证评价标准。主要分为两大类,即管理类:环境管理系统(EMS)和环境管理标准;认证类:生态标签和生态证书。(1)环境管理系统是通过结构化框架和组织机构的有效结合实现持续改进的管理系统。该系统的目的是通过在其建筑物生命周期结束之前向运营方提供环境绩效检测报告,包括降低能源、水的消耗,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等。其运作步骤包括引入环境管理系统并与公司现有环保制度相结合,在此框架下进行规划、实施、运营、监控和改进。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0系列)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主要应用于酒店业等高能耗行业的标准,它允许使用单位使用生态管理审计系统,并鼓励其加入欧盟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和修改,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合理诉求。(2)相对而言,生态标签和生态证书有更广泛的行业细分,共有超过100个子项认证,涉及旅游、生态环境和酒店餐厅等。生态标签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识别体系,组成一个由具备生态友好意识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生态系统,不断激励和提高他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共同推进都市低碳生态圈的发展。生态证书也是一种认证方式,法国生态认证体系(HQE)建立于1992年,与其配套使用的是欧洲通行的耗能证书(EPC)。耗能证书主要应用于各类建筑物和电器产品,证书所显示的能耗数据将直接影响到上述产品的价格,能耗越低,售价越高,反之亦然。
2英国
2.1发展现状分析
根据英国权威杂志报道,英国大多数酒店的运营成本中,花费最多的是采暖系统(约占总运营成本的40%);其次是热水系统,约占总运营成本的25%。在酒店运营成本不断上升的前提下,作者发现只要运用合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手段,采暖系统成本可以降低到20%以下。同时,英国现有酒店采用的建筑材料大多已经老化,通过修缮和改造等方式,既有酒店可以提高建筑物保温能力和降低能耗,从而节省运营费用。此外,对于照明系统而言,简单的开关动作就可减少约40%的酒店照明费用,若使用发光二极管(LED)照明,相对于白炽灯既可节省30%能耗,又可减少60%的热量,同时其使用寿命比白炽灯更长。
2.2认证评价体系
作为全球最早问世的可持续发展评估认证体系,建筑物研究建造环境评估方法(BREEAM)是一项被50多个国家使用的国际标准。BREEAM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建筑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激励开发商等机构增强对生态可持续建筑的需求。BREEAM认证体系共有10组类别,包括管理、能源、水、健康和舒适、运输、材料、废弃物、污染、创新和土地利用,每组分若干子项,各对应不同的得分点,分别从建筑性能、设计与建造、管理与运营三方面对建筑物进行评价,满足要求即可得到相对的分数。根据子项对促进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重要性不同,BREEAM设定不同的权重系数,通过合并计算各单项得分,得出一个均衡的整体成绩,出色(85分+),优秀(70分+),很好(55分+),好(45分+),通过(30分+)和未分类(低于30分)。
3中国
3.1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的酒店业一直是个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很多酒店过量消耗有限的资源,造成对国人和环境极其严重且不可逆的负面影响。目前,国内新建的豪华酒店在规模和数量上已经过剩。但是,一些经济型酒店在建设、改造和扩建过程中,开发商仍然不顾市场的需要,坚持按照奢华的酒店建设标准进行开发建造。同时,有些酒店声称为了满足顾客的某些需求而盲目扩大建设规模或大量地增设酒店设施。事实上,这两种倾向导致现有酒店设施既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又无法保证系统运行最优化(性能和成本等),造成较大的能源消耗,这些无疑是能源管理意识缺失的后果。
3.2认证评价体系
2006年,中国正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根据建筑用途不同,分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两大类。根据标准规定,绿色建筑认证分为3个等级,即一、二和三星级。其中,三星级为最高等级,获得星级认证的建筑物表明其在“四节一环保”等方面满足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根据标准内容分类,主要包括有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6个指标。自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以来,目前仅针对新建建筑,而未涵盖扩建或改建的建筑物。同时,对于新建项目而言,由于标准出台滞后于欧美国家,因此,建筑物的运营数据相对有限,不足以全面反映建筑物的整体节能效果和投资回报指标。此外,高昂且不透明的第三方评估费用也成为推进绿色建筑评价的又一障碍,不少酒店开发商不愿意为低碳技术投入大量的资金,因为他们无法预测增量投资所带来的增量利润回报。
4结语
关键词:绿色建筑;绿色低碳建筑技术;生态城市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是国际上“可持续建筑”、“绿色低碳建筑”以及“生态建筑”等理念提出的现实背景。过去10年来,以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以及日本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已经在绿色建筑技术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且建立起各自较为完善的“可持续建筑”、“绿色低碳建筑”或“生态建筑”评价体系、认证方法以及政策措施等来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来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可以说,降低建筑全寿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主轴也将是国际“可持续建筑”、“绿色低碳生态建筑”未来发展的核心使命。
一、低碳建筑的定义
低碳建筑(low-carbon buildings)的概念是近几年刚刚提出的,在国内外还没有达成统一认识,在建筑领域,对低碳建筑比较清晰的定义为:指在满足人类对居住舒适性要求的前提下,在建筑材料与设备制造、施工建造和建筑物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物料生产、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及拆除、回用过程),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的建筑。
二、推广低碳建筑技术的保障性措施
1、健全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对于低碳建筑的推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低碳建筑管理的法律建设尚属起步阶段,至今没有一部国家的关于低碳建筑管理的法律文件。虽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建筑节能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但完全贯彻实施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现有的法规中有关低碳
建筑管理的定量指标无从查询,缺乏低碳建筑节能减排的专项检查、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体系。所以在低碳建筑推广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订完善的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和颁布实施低碳建筑相关法律,并对《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修订,将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写入法规,进一步鼓励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和利用。
对于《煤炭法》、《电力法》等辅助行政法规规定碳的标准。充分重视碳税立法问题。我国关于碳税的法律尚属空白,碳税手段还未成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选择。尽管理论界对碳税立法的研究不断增加,但总体仍然薄弱。因此应尽快对碳税法律制度进行完善。
2、完善技术标准
我国为了推广绿色建筑制定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了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与标识管理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低碳建筑相关评价标准和标识办法,建立一个完善的低碳建筑评价标准能够更加有效的实现低碳建筑技术在我国的推广发展。建立低碳建筑评价标准应该坚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的原则,重点突出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环保要求、体现过程控制的原则、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系统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该标准包括低碳建筑节能设计规范、低碳建筑标准,建筑物采暖和制冷温度控制标准等;修订风机、水泵、变压器、电动机等主要工业耗能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办公设备以及机动车等的能效标准。
3、构建低碳建筑认证体系
推广低碳建筑技术的核心是降低建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构建低碳建筑认证体系就是用法律的手段对建筑碳排放量标准进行明确的界定,对于符合要求的建筑授予低碳建筑标志或者称号,以此大力推动低碳建筑的发展,激发企业的积极性,从而向社会推广以达到建筑减碳效果。低碳建筑认证是政府用法律手段半强制化的方式推动低碳建筑发展的创新手段,努力开发低碳建筑新技术,引导全社会消费者向低碳的生活模式转变。
4、重视技术研发,培养专业人才
积极开展同国外发达国家的战略合作,借鉴其低碳建筑技术和推广经验,实现我国低碳建筑推广发展的目标。从政策和资金方面向低碳产业倾斜,加大投入进行新型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着重发展以节约能源为重要目标的低碳技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开辟新的洁净能源,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对燃煤高效发电技术、CO2捕获与封存、高性能电力存储、超高效热力泵、氢的生成、运输和存储等技术研发。政府在经济上为个人、机构以及企业开发低碳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提供支持,加大对新材料、新技术的扶持。
三、绿色低碳建筑技术发展展望
1、绿色低碳建筑技术应用研究中的问题
近年来,绿色低碳建筑的发展得到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加大推动发展绿色建筑的政策力度,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是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唯一途径正在逐步形成共识。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国绿色建筑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以日新月异的速度渐趋成熟完善。与此同时,经过几年来的实践,绿色低碳建筑技术在实际应用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技术创新性不够,集成程度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优化措施较少,有技术堆砌的倾向;绿色低碳建筑领域的标准体系仍不够完善;绿色低碳建筑运行效果难以保证,投资收益有待进一步深入细致研究;技术适应性研究不足,对一些绿色低碳建筑技术的地区气候适应性尚不明确;绿色低碳建筑技术的应用仍然偏重于“设计层面”,出现“重设计,轻运行”的现象;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目标及方法尚待进一步明确。
2、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未来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正处于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在未来20年具有保持GDP快速增长的潜力,同时也面临着能源与资源供应紧缺的压力。在建设领域,推进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是实施我国能源和资源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绿色建筑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大面积发展,继续带动建筑行业的绿色革命。展望未来,绿色低碳建筑技术的发展可能会呈现以下特点:绿色低碳建筑技术将逐渐融入到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及拆除的全过程,改变传统的建设方式;绿色低碳建筑技术实用性能及集成程度将不断提高,逐渐摆脱“噱头”式、简单“堆砌式”应用;绿色建筑技术的发展将与“碳排放”、“碳交易”的概念紧密结合,达到“绿色”同时“低碳”;绿色低碳建筑技术能够与“智能建筑”、“生态建筑”等建筑理念相融合;绿色低碳建筑技术领域的产业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技术选用将更加注重投资效益比;绿色建筑技术向技术性能更高的方向发展,即绿色建筑将逐渐向高性能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将以“统分结合,以统为主”的趋势向前发展,紧贴最新技术动态,注重行业特点。绿色低碳建筑标准体系修订周期将更短,低碳建筑领域的相关标准将逐渐建立起来。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能源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阻碍我国
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建筑业的能耗已经超过工业成为第一能耗大
户,因此降低建筑能耗、推广低碳建筑势在必行。如何科学有效的推广低碳建筑
对我国实现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围绕低碳建筑技术展开研究,重点研究低碳建筑技术的推广应用,并取得了
一定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王有为,王清勤,赵海,等.学会标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编制简介[C]//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绿色建筑2013.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203~207.
[2]李启明,欧晓星.低碳建筑概念及其发展分析[J].建筑经济,
浙江经济总量大而资源禀赋低。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浙江的资源和生态环境“透支”严重,特别是土地、水、能源、环境容量等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瓶颈——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郾46亩,未来需求满足率不到50%;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未来保证率不到二分之一;一次性能源几乎全部进口,未来缺口不断扩大;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一次颗粒物、氨氮、氮氧化物等减排任务艰巨,环境容量进一步下降。推进建筑工程低碳化、生态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近年来,特别是浙江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之后,浙江适应低碳发展潮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健全体系、开展科技研究、严把设计关、推进绿色改造和标识认定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总体全国领先。
一是绿色建筑发展已有明显起色。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和《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技术导则》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良性发展的工作机制。目前,我省累计设计节能建筑4?郾1亿平方米,建成节能建筑2?郾2亿平方米,形成了年节约标准煤495万吨的能力。今年,我省还启动了推进工业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永康市哈尔斯真空器皿厂房成为我省第一个工业绿色建筑。
二是绿色建筑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我省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文件,颁布实施《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强化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民用建筑项目竣工能效测评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四项建筑节能监管制度;实施《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绿色建筑工程发展方向。2012年,通过《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法定职责。
三是绿色建筑标准技术研发不断推进。浙江十分重视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工作,在全国率先编制了《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一大批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先后完成《推动建筑节能及建筑新材料应用》和《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新技术及工程示范》省级重大研究课题和省科技专项《浙江省公共建筑能源高效利用集成技术研究》等科研项目,组织开展了《建筑绿色施工技术研究与应用》、《钢结构住宅LCA全生命周期及绿色建筑体系性能评价研究》等近50项有关绿色建筑方面的技术类项目的研究工作,为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和技术基础。
但是,与国家新要求相比,与广东、上海等先进省市相比,我省绿色建筑还存在一些的问题,主要是:城乡建设粗放模式仍未明显转变,绿色建筑方面重外观轻品质、重建设轻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绿色建筑特别是高等级建筑占比较少,建筑使用寿命远低于设计使用年限等。
2012年7月,国家住建部了《“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首次将绿色建筑等作为约束性条件纳入区域总体规划,要求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特大城市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水平达到或接近同等气候条件发达国家水平。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要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到2015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示范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我省应以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城乡建设的全过程贯穿“生态、节能、减废、健康”的现念,真正实现绿色建筑由理念到实践、由个体问题到系统工程、由建筑设计到环境评估的转变,显著提升浙江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美丽浙江”建设。
一是增强全社会的“绿色建筑”意识。当前,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关注点主要在工业领域,对其他方面特别是建筑领域重视不够。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让绿色建筑理念深入人心,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参与建筑节能、建筑节水、建筑节材、建筑节地的良好氛围。可以仿效国内外近年来建设“生态城市”的做法,把推进绿色建筑与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结合起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整体谋划城市节能问题,系统推进城乡绿色发展工作。
二是不断提升绿色建筑标准水平。总的来看,我国以及我省现行绿色认证标准存在两大问题:一方面,多基于LEED等第一代认证系统,在操作上主要是逐项评分,导致项目简单叠加,增加了实际建造和运营成本,最后反而增加了能耗;另一方面,标准订立时间较早,与当前技术进步、思维变化以及新近设定目标匹配程度减弱。建议成立由发改、建设、环保等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各方面专家组成的绿色建筑审核专家委员会,健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适合我省不同地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的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重点完善住宅、办公楼、商场、宾馆、学校、医院、机场、车站等建筑的评价标准。尽快制(修)订绿色建筑相关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能源管理体系等标准,编制绿色建筑区域规划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