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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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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制度

科技创新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创新思维;创新教育;课程综合化;课程体系

一、对学生创新能力进行早期的教育和引导,加强发散思维和实践两方面训练

近一段时间以来,创新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主旋律,即是要通过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性人才。所谓“创新性人才”,就是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其基本特征是:对问题具有高度敏感性,能很快注意到某一情境中存在的问题,能在貌似平淡无奇的事物中觉察到一些奇特的不同寻常的事情;观念的高度流畅性和多样性;思维的灵活性;认识的新颖性。由思维科学的研究可知,创新人才必须具备复合思维与发散思维两种思维品质。

复合思维以逻辑思维为基础,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试图形成对外界事物理解的各种模式,追求问题解决的唯一正确答案,它是有条理、有范围的收敛性思维,并具有方向性、判断性、稳定性、服从性和绝对性。

发散思维是以形象思维为基础,不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不追求问题解决的唯一正确答案,试图通过对同一问题沿着不同角度的思考,提出不同答案。它具有灵活性、流畅性、多变性、新颖性和相对性。它包括:直觉思维、逆向思维、夸张思维和脑风暴。由此可知发散思维的基本特征是:对事物触类旁通、随机应变,而不受心理定势的影响;对事物的反应迅速;对事物有不同寻常的见解。正如美国创新思维学家迪泊诺所言:“思维的目的不在于求正确,而是求有效”。即发散思维很大程度上是直觉思维,它不依据确切的逻辑推理,而与人对事物的洞察力和理解力并与掌握知识、经验的丰富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由此可知,创新思维不等于复合思维,也不等于发散思维,而是复合思维和发散思维两者辨证统一的结合体。前者强调对已有信息的理解和运用,后者则强调对未知信息的想象和假设,两者相辅相成,交互发展,有机结合而构成了个体的创新思维的基础。没有前者就没有创新和变革的条件和基础,没有后者就没有创新和变革的想象基础和动机。

高等学校的创新教育的应有之义和当然之责就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但绝大多数学生升入大学后一方面对大学生活充满憧憬和幻想;另一方面面对突如而来的大量课余时间又不知道如何支配,以至于对大学生活感到无所侍从,更有甚者开始沉迷于小说、网络等不能自拔。因此对新入学大学生进行早期的指导教育显的致关重要。此阶段学生思想尚未成熟,学院应通过各种教育形式,组织各种形式竞赛等,一方面培养学生再次发现知识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对知识再次发现;一方面培养学生重新组合知识的综合能力,就是对现有知识和相互渗透的学科知识以及新知识的融会贯通能力;再者是培养学生准备创造事物的创造能力,而创造能力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其实践性,通过实践可以将想象转化为“产品”,从而检验创造性想象的正确性。同时,从培养实践能力的视角,又可以发现它对创新思维、创新想象以及创造力的激发训练有着重要作用。

因此,现阶段的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不仅是要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习“系统性的可迁移的知识”,而且还要使学生在思维方式和创造能力,特别是发散思维和实践等方面都能得到有效的训练。

二、制定完善的独立学院科技创新体系

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新的办学机制,各种相关制度尚未完善,特别是在学生科技创新方面相关制度尚未建立,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因而导致学生对科技创新活动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议独立学院应根据学院的规模、专业设置情况等,每学年定期的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科技创新竞赛;设立科技创新基金;建立健全各种竞赛的奖励制度。有实验室的学院还应该平时将学院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严格管理制度,让学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同时学院应该成立专门的题目审批小组,严格审批各种创新基金的申请,组织专业教师对申请题目进行审核,答辩,并定期对申请的题目进行检查,监督课题进行的进度,对不符和要求的题目进行淘汰,严格杜绝有名无实,浪费基金的现象发生。课题结束后对本学年的工作加以总结,找出不足之处,反过来再对科技创新制度加以修改和完善,逐年建立健全完善的独立学院科技创新体系。

我院根据自己学院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科技创新管理条理:首先学院设立科技创新项目评审小组,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批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组织项目筛选、培训和答辩,同时还要负责对科技项目基金的管理。其次,确定申请立项与审批程序。所申请项目必须在学术上有一定的创新价值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在技术上具有独创性先进性的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研究;新发明或对社会发展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调查报告等。评审小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对学生申请项目公开组织答辩和筛选。最后就是对审批项目进行严格的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器件和资金管理制度。本条理至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优化课程体系,拓宽学生知识面,健全知识结构,进行通才教育

课程是学校根据教育目的而设计的教育教学的内容,课程体系的优化,对培养具有综合素质人才有着重要意义。国外高校课程改革的趋势是:加强文理学科的相互结合和渗透;加强基础理论课程,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高校课程改革的理念理应与国际接轨,即要以人为本,进行通才教育,避免纯科学主义和专门职业化的教育。在课程体系的组织时,既要克服我国高校过去专业知识的职业化的倾向,又要避免高深学问的专门化带来的唯理性和无懈可击等单纯强调逻辑思维的作用的影响。适当加强人文学科知识的教育,通过人文知识的学习,使学生在形象和直觉思维方面得到训练,弥补我国高校理工科教育中始终存在的偏重于原理学习、演绎的收敛性思维训练的缺陷。

现代科技发展对人才模式的需求,基本可以归纳为:基础理论研究型、科技开发型和工程技术应用型。根据我校的“基础宽厚实,专业精新活,注重培养全面素质,注重培养创新精神”的教育思想和教学原则, 我院课程优化的基本思路是:充分重视基础知识学习的重要性和后效性,强化工科知识学习的必要性和实践性,同时注意结合社会和人文科学知识的教育,加速更新课程,构建多样化的课程体系,开设各种选修课程,完善选修课学分制度,激励学生涉猎课外知识,以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性人才。

在实施过程中,借学制改革调整之机,根据我院课程体系原本较注重理科基础知识教育的特点,将重点放在内容更新和课程综合化以及加强实践能力等几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课程综合化,它是实施通才教育的必要条件,是实施创新教育改变教育观念的基础,即高等教育的课程应是一个内容广泛并融成一体的基础知识体系,是以“导向性”观点为核心的基础学科教学,是以理、智能力训练为取向的普通教育。

四、建立完善的独立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作为独立学院,我院首先是建立了自己的创新人才培养平台———科技创新实验室。实验室占地面积140平方米,设备总价值80余万元,可同时容纳50人进行科技创新方面的设计;实验室设备先进,配备了高性能的测试仪器及开发仪器,极大的满足学生创新设计的需要;实验室全年对选定学生免费开放。

其次,我院确立自己的人才培养目标:一是保证大面积成才,强化优秀生的培养,促进拔尖生脱影而出的分层次培养方式。二是努力营造优秀人才脱影而出的良好环境,培养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对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协作精神和综合设计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三是为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培养参赛选手。

再次,设立创新教育课程体系。创新课程体系紧密结合电子电工技术的发展,以实践教学为主,分层次设置,分阶段进行,通过一系列知识模块的综合运用达到培养电子综合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设计。具体阶段分为:电子技术实践技能的训练;电子测量原理及应用的训练;电子设计应用软件的训练;集成电路应用技术;单片机技术应用训练;在系统可编程技术的训练;电子系统综合设计训练。

最后,建立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人才选拔及培养机制。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人才选拔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提前对学生做一定的宣传与介绍,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竞赛的意识,端正对获奖的认识,鼓励学生参赛。受条件限制时还可以利用学生自己的条件,如微机、场地等。引导学生利用图书馆、网络上的资源,尽可能的使用新器件,新软件将所学的知识结合起来,积极扩大知识面。我院有专门负责竞赛教师对报名参赛学生进行测试选拔,利用暑假时间对选中的学生集中培训,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器件选择,焊接电路,到测量调试,由简单电路到复杂电路,循序渐进。实验室每天对学生自由开放,极大的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

自从我院创新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学生申请项目参加2006年5月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计划大赛获校级二等奖;我院与05、06年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和山东省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分别获山东赛区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成功参与奖一项,这在其他独立院校来说都是很少有的。

总之,现阶段的独立学院的创新人才培养之路,就是应在具有创新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思想指导下,通过各种制度的建立和改革,通过对课程体系的综合和优化,积极探索具有创新性的教学方式,为创建一流学院、培养高素质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林崇德. 创造性人才 创造性教育 创造性学习[J]. 中国教育学刊,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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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岳晓东. 龚放,创新思维的形成与创新人才的培养[J]. 教育研究,1999,(10).

[5]张志勇. 关于实施创新教育的几个问题[J]. 教育研究,2000,(3).

科技创新制度范文第2篇

随着“科技北京”建设的逐步深入,以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成为北京市现阶段的一项重点工作。高端数控装备制造业和4业作为北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两个重要领域,已成为北京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1年11月6日,“北京高端数控装备产业技术跨越发展工程(即精机工程)”和“北京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及产品突破工程(即4G工程)”在京启动。这两个工程的启动实施,是北京市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又一重要举措。

“精机工程”要实现产业跨越发展

高端数控装备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高端数控装备领域,北京坚持走“高端、高效、高辐射”的道路,“十一五”期间,北京承担了国家“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简称04专项)近1/3的研发任务。通过“产、学、研、用”结合,推动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养了高水平的研发队伍,形成了门类较齐全、技术较先进的整机和功能部件产品,为北京数控装备产业技术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世界数控技术发展突飞猛进,也使得北京高端数控机床产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亟待在现有的优势和基础上转型和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

为推动北京数控装备产业发展,强化高端优势,今年4月,北京市科委酝酿提出了“北京高端数控装备产业技术跨越发展工程”,即“精机工程”。经过半年的筹备建设,于近日正式启动。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仇明认为:“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精机工程’的启动为我们北京的数控机床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会和动力。作为‘精机工程’的市属龙头企业,对振兴北京数控装备制造业责无旁贷。”

为促进北京数控装备产业发展,2007年,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响应市科委、市国资委的号召,联合北京地区数控装备领域骨干企业、高校和院所等10家单位,发起成立了“北京数控装备创新联盟”,也是国内装备领域首家联盟。作为联盟理事长单位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目前在重型制造、精密加工、磨削技术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具备了世界最大规格、超重型机床设计和制造能力。多种机床产品为发电、航天、汽车和船舶等行业提供了坚强的装备后盾。

北京市科委主任闫傲霜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北京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具有较好的基础和特色。‘精机工程’旨在通过整机牵引,带动实现关键技术、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发展,提升北京数控装备的技术创新能力和集成服务能力,实现产业跨越。它确定了两项任务:一是研制一批高端整机和功能部件,实现技术突破;二是面向重大行业需求开展用户工艺研究,推动整机产业化,培育系统集成商。”

“按照‘做强二产’的要求,结合‘十二五’规划,我们提出了‘四个领先’的战略思想和‘产融结合、双轮驱动’的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延伸,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向集团化转型,加大研发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十二五’期间将实现机床产值翻番,即70亿目标。”仇明介绍道。

最近,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达成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积极推动机床上市工作,确立了超重型和高档五轴数控机床等5个募投项目。

“我们将按照发展高端制造业的思想,坚持需求牵引,技术拉动,把‘精机工程’的要求结合到机床发展的事业中去,努力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机床制造和服务供应商。”仇明信心满满。

“4G工程”要让北京领跑全国

新一代移动宽带通信技术――4G技术,正全面进入蓬勃发展时期,全球主要运营商均已开始或将要部署4G商用网络,预计到2015年,包括4G在内的全球通信产业规模将达到15万亿元左右。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地区LTE已经开展商用,发展迅速,终端产品不断丰富,各种基于移动宽带的新型应用不断涌现。

我国研发制造企业从标准制定、技术研发阶段开始,就广泛参与和积极投入到TD-LTE技术中。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涵盖TD-LTE系统设备、终端基带和射频芯片、终端产品和关键测试仪表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裁李正茂介绍道:“由我国主导研发的TD-SCDMA演进技术TD-LTE,自2007年底标准形成以来,也得到了产业界广泛的支持以及国际运营商的认可。TD-LTE Advanced标准也被ITU接纳为第四代移动通信标准。”

2010年底,工信部宣布正式开展TD-LTE试验网规模试验,在上海、北京等7个城市建设TD-LTE规模试验网。“目前,TD-LTE已基本完成规模试验第一阶段测试,具备了端到端的产品能力,全球范围内已建设超过30个试验网络,10余家国际运营商明确了TD-LTE商业计划,奠定了TD-LTE在全球实现规模部署和应用的产业和市场基础。”李正茂说。

我国拥有世界人数最多的移动通信市场,是世界最大的通信和网络设备制造基地之一,中国主导的TD-LTE标准成为4G国际两大主流标准之一。北京是我国通信产业重要的研发创新基地,拥有众多知名的高校和研究院所,“十一五”期间承担了国家03专项近1/4的研发任务,在4G标准制定、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领先全国。同时,北京拥有较为完整的移动通信产业链条,聚集了产业链多个环节的核心企业及运营商。北京在4G领域具有标准、技术和人才等多方面的领先优势,有望领跑全国乃至世界。

北京在4G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上具有良好基础和明显的比较优势,但也面临国内其他城市的竞争。为保持并强化北京在4G领域的优势,确保北京在4业发展上领跑全国,北京市科委提出了“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及产品突破工程”。

闫傲霜表示:“新一代移动通信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处于核心技术及产品攻关阶段,预计将在未来3年左右实现商用化。‘4G工程’拟培育一批新型应用,研制一批高端产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搭建一批技术验证平台。‘4G工程’确定了四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支持运营商及终端生产商建设创新应用平台;二是在芯片、终端和设备方面研制一批国际领先的产品;三是依托市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建4G试验平台;四是支持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扩大TD-LTE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李正茂则认为,“4G工程”将为端到端产业链建立起联合研发的机制和平台,将产业链各环节聚合在一起,打通端到端产业间的屏障,从而加速TD-LTE产品及业务研发,全面提升北京市在4G时代的科技创新及产业研发能力,并加速北京的移动宽带信息化进程。

探索“科技创新工程支撑经济发展”新模式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北京“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必然要求。

北京市科委启动“精机工程”和“4G工程”,旨在保持并强化北京市在高端数控装备和4G领域的优势,扩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效果,并以科技创新工程全力支撑北京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认为:“几年来,北京探索出了一条利用科技创新工程支撑首都经济发展的新模式。通过各类科技创新工程建设,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促进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北京作为全国总部研发基地,聚集了一批优势企业和研发机构,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且部分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国外垄断。在实施科技工程方面具备明显优势,而通过科技创新工程的实施,又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科技创新制度范文第3篇

制度安排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取决于法律、政治、经济等的需要和行为准则,并受科技水平的影响和制约[1]。我们把文化产业制度安排的影响因素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济规律。文化产业属于一项经济活动,其产生、发展和变化过程必须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和经济管理制度。二是文化规律。文化产业是以文化为内容的产业,所以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变化过程还必须符合文化的发展规律,遵循符合文化规律的管理制度。三是科技等环境因素。科技进步对文化产业的制度安排的影响,在整个影响体系中处于比较靠后的地位。这种现象在科技与文化结合不紧密的早期时代表现得尤为突出。不过,近几十年来随着文化科技的发展,文化与科技之间结合得越来越紧密,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文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尤其是在现代文化产业之中,不少新兴文化业态已经突破了原有的文化、经济层次,转而依托科技手段和科技载体。随着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越来越紧密,文化科技的不断发展变化,必然对文化产业制度安排的要求越来越高。在上述文化产业管理制度的影响因素中,科技的地位将会越来越高,甚至成为决定性的考虑因素[2]。为了便于讨论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管理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我们用“匹配程度”一词来衡量两者间的契合关系。从文化产业出现至今的发展进程来看,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制度安排之间是匹配的。文化产业管理制度与科技发展水平的匹配程度,反应了科技与制度之间的互动。首先,科技进步突破了原有的管理形式和模式,对文化产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管理制度必然产生以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管理制度要适应科技发展,是因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体现。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无论是文化、文化产业,还是文化产业制度,都必须尽量与文化科技发展程度相匹配。其次,科技进步创造了新的生产和管理技术。这些生产和管理技术涉及文化产业化生产过程中的管理环节、运行环节、制造环节等等。这些新的技术为创新管理制度创造了技术和硬件上的可能。比如:网络技术的出现,为规范网络行为创造了条件;数字版权的出现,为制定数字版权保护提供了条件。

如上述所说,科技创新促进文化产业的管理制度安排,两者间匹配程度还在不断增强。但是两者间的匹配程度却呈现出波动现象。这种现象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文化企业的组织形态发生了深刻变革,出现了两极化趋势。一方面,由于不同媒体的相互融合,不同生产方式间的相互嫁接,加上全球文化市场的形成,使文化企业规模迅速扩张,文化企业总体数量不断增加,还出现了一些巨型企业;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类型文化生产关联度增加,延长了产业链,极大地刺激了文化服务业的需求,带来中小企业大量涌现。二是文化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由原来侧重分业管理转变为综合管理。在现代科技推动下,各种文化产品生产越来越呈现出相互融合的趋势,包括通信、网络、广播电视、图书出版等越来越相互融合、相互依赖,各种技术行业之间密不可分。这就要求文化管理体制要适应文化产品生产、传播、消费等环节相互融合的需要,从原来注重分业管理,转变为综合管理。上述两点说明,近几十年来,科技与文化产业制度之间的匹配程度呈现出向上波动的趋势。不过,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管理制度之间匹配程度只能得到一般的经验性结论。通过考察一百年来科技发展水平与产业管理制度化建构之间的匹配关系,可以发现,从第二次世界大战至20世纪90年代,科技的发展速度开始超过了产业管理制度的建构速度。只是这仅仅体现着一种质的趋势,而不是量的变化。之所以难以进行量的考察,就在于对重大科技发展的衡量标准很难确定,而对每一阶段内的科技创新数量就更难以确定了。另外,从整个世界范围内来说,文化产业的兴起也只不过是上世纪中期之后的事情。正是因为其成长、发展历程较短,考察两者之间的数量关系缺乏数据支持。如果抛开文化产业管理制度的建构,而对其他产业管理制度进行统计则模糊了科技与文化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总之,对科技发展水平和文化产业制度建构的数据来源和统计方法难以确定,这就导致了两者之间的匹配关系难以用精确的数量关系进行准确表示。这也是研究这一问题并不适用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原因。

二、文化产业管理制度总是围绕科技创新波动前进

科技与文化产业制度之间的匹配程度越来越高,但是却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是完全匹配或完全同步的。事实上,两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时滞。这里存在着两种可能:一是文化产业管理制度超前于科技发展水平;二是文化产业管理制度滞后于科技发展水平。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第一种现象比较普遍。在这一阶段里,科技发展速度相对缓慢,从人们意识到技术的重要性,到技术与文化相结合,再到技术本身再次发展之间的时间间隔较长,人们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制定出完善且有预见性的文化产业管理制度。从上世纪末,尤其是本世纪初之后,则出现了与之完全相反的现象。一方面,科技发展大大加速,科技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人们制定相关产业管理制度的速度;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文化与文化科技相结合的产业,其兴起时间不长,结合程度不够,人们在面对科技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正反面影响时,还没有太多的应对经验。从近20年来文化产业制度的事实来看,确实如此。上世纪90年代即出现了数字影视技术,但是我国到2002年才实施《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我国于1992年首接入互联网,网络成了新兴文化业态的主要阵地之一。但是,我国到2000年才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至今仍无专门立法来规范网络行为,而其他关于互联网文学产权、网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尚未出台。同样是1992年出现了世界上第一条手机短信,而我国却在2008年才出台关于手机短信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而且该制度在实践中还极不完善。上述事例说明,我国文化产业管理制度基本上都滞后于技术出现之后约10年左右的时间。在对单个国家的技术成熟程度、管理制度的试运行时间等因素进行纠偏和平均之后,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制度安排之间仍然存在有大约三至五年的时滞。

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管理制度间存在时滞现象并不完全是负面事情。相反,时滞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要的,这种现象是一种客观必然。正是因为这种现象的存在,才造成了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管理制度间发展不同步,这也正是文化产业管理制度围绕科技创新波动前进的前提。科学技术的兴起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各种内因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各种因素的作用效果不可能始终一致,也不可能同时一致,这也就造成了科技发展的时快时慢、时大时小。某项科学技术本身需要经历谋划、提出、产生、发展、完善等阶段。所有这些科学技术个体的叠加,最终就会形成技术繁荣、衰退、萧条、复苏的周期性发展模式。除了科技是周期性发展之外,文化产业管理制度也是波动前进的。按照经济波动理论,经济发展是周期性波动的。文化产业管理制度的发展变化同时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影响,自然也会出现波动前进的现象。科学技术和管理制度两者各自都是周期性地波动前进,而两种波动之间也会发生影响,相互干扰。由于时滞现象的存在,在同一时间周期里,两种波动相互叠加的时候,必然的结果就是不同步。也就是说,两者之间叠加的结果仍然会出现波动现象,只不过叠加后的波动周期和波动范围不再具有直观的规律性。文化产业管理制度总是围绕科技创新而不断波动前进。科技具有工具属性,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种使用工具,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这种推动力作用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管理制度来加以保障。对于文化产业来说,文化产业管理制度就是维护科技推动其发展的保障。科技和制度不可能处于同样重要的位置,前者必然起主导作用,而后者永远处于从属地位。当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走向成熟和完善的时候,就会对文化产业发展产生明显的作用。这个时候,就需要与之配套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科技之于文化产业作用的正向效益最大化。比如,当互联网技术成熟之后,文化信息中的加密、传播技术盛行,就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文化管理制度加以保障,才能保证这类技术给文化传播、消费甚至是文化发展带来最大的正向效益。否则,如果失去了管理制度的制约,就可能会导致互联网领域文化服务质量和内容的混乱。再比如,当印刷技术普及之后,成册的文字宣传已经平民化,就需要相应的印刷行业管理制度,否则印刷产品就会无节制发展,落后愚昧文化的产品就会泛滥。随着文化与科技结合得越来越紧密,科技除了能够给主导文化产业管理制度的发展之外,还为制订文化管理制度提供了可能条件。而科技的进步,将不断促使着这一可能条件的改变,并进而要求出现与新条件相符合的制度。所以,文化管理制度只能根据科技的变化而变化,根据科技的完善而完善。当科技创新过程存在波动时,文化产业管理制度也必然随之而产生波动。同时,由于时滞现象的存在,这种波动还不可能是同步的。

三、保证科技之于文化产业正向效益最大化的途径选择

科技创新制度范文第4篇

我国媒体实行的依然是事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的管理体制。媒体的社会舆论职能与营利功能不分,已然成为媒体管理体制滞后的症结所在。要从根本上区分两者不同首先要进行机构调整。根据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这三个方面的相互关系进行相应的机构设置。要实现政事分开,就是要让政府的管理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分设。要实现事企分开,就必须让媒体事业部分和产业部分彼此分离。

由于市场经济的确立以及媒体产业逐步形成,多元利益之争不是单靠行政手段所能解决的,必须借助于经济、法律、道德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随着媒体的经济属性被学界和业界接受,人们越来越清醒得认识到,新闻媒体作为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同时又是一个有着巨大经济潜力的产业部。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全球化的环境,产业化能够使新闻媒体壮大自身实力,最终确保发挥其宣传作用和公共服务功能。笔者认为,对于产业体制的建构可以采用剥离转制的策略。也就是说将新闻媒体分为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两部分,对事业部分和产业部分分别运营和管理。再将经营性的资产、资源和业务,从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进行企业转制和重组,使之作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总之,建构适合中国国情同时又与国际接轨、符合现代产业发展规律的媒体产业体制刻不容缓。着力推进新闻法制建设

所谓新闻道德“立法”即在新闻传播领域为道德“立法”,是指新闻道德、伦理精神值取向为制度所选择或吸收。用制度的形式来默认新闻的伦理目标;将新闻伦理要求制度化,从而通过明确的伦理准则来约束传媒主体的行为。从本质上讲,新闻的道德“立法”,是县级新闻工作者借助于制度的力量来重塑其权威。

在新闻道德法制建设过程中,应加大力度培养县级新闻工作者的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并将这些观念和意识内化到传播主体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借鉴外国的优秀成果,注重从大量的传媒司法实践出发,着力解决当前所遇到的传媒法律的疑难问题,创建具有高水平的可操作性的传媒法;要处理好党对新闻传媒事业的领导和依法管理传媒事业的关系。党可以在法律的规定范围之内对传媒进行领导。只有将传媒道德法制化,才可以规范和约束县级新闻工作者在法律范围内进行道德价值选择并行使自己的权利。健全受众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制度

实现对媒体的有效监督,单靠政府和媒体自身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传媒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受众与新闻传媒的交流、沟通越来越方便和直接,受众的选择、偏好与反馈,使得受众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规范传媒道德的一支重要力量。受众不仅仅是新闻传播流程的重要环节,也是新闻传播的终极目标。可以说,没有受众,新闻传播媒介便失去了自己存在的理由。针对我国目前受众监督的现状,要强化受众的监督作用应当率先建立相关的制度和组织。有组织的受众监督主要指传媒组织和有关主管部门通过设立社会监督员、建立监督委员会等方式对县级新闻工作者的传播行为进行监督。从新闻工作的社会性来看,新闻单位和县级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以及新闻报道工作的质量水平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必须认真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我国新闻报道工作只有受到社会的监督,才更会推动新闻队伍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

科技创新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病毒性心肌炎;抗柯注射液;抗菌作用

[中图分类号] R542.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210(2010)11(b)-042-02

Clinical observation of Anti-tan oak inoculation fluid in the treatment of viral myocarditis

MO Hualong

(Luocheng Hospital of Luoding City in Guangdong Province, Luoding 5272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observe and study clinical auxiliary treatment result and the security of the Anti-tan oak inoculation fluid in the treatment of viral myocarditis. Methods: 64 cases of patients in our hospital were divided into treatment group and control group. The patients of control group were treated by conventional drugs, on the basis of the control group, treated by Anti-tan oak inoculation fluid in the treatment group. Results: The total effective rate in treatment group was 96.88%, the control group was 65.63%, there wa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two groups (χ2=6.87,P

[Key words] VMC; Anti-tan oak inoculation fluid; Antibacterial effect

病毒性心肌炎(viral myocarditis)属于比较常见的心血管疾病之一,主要的病原体是科萨奇病毒B3(coxsackie virus B3),它是一种可感染人体的嗜心性病毒,从而引起心脏炎症。病毒性心肌炎会演变为心肌病,导致心功能衰退、心律失常,甚至死亡[1]。自2009年我院开始使用抗柯注射液辅助治疗病毒性心肌炎,抗菌效果较好,患者各项体征得到显著改善,疗效明显,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2009年1月~2010年1月我院就诊的64例病毒性心肌炎患者,其中,男41例,女23例;年龄15~68岁,平均32.3岁;5例心电图异常,9例复发。所有患者均伴随不同程度的恶心、乏力、心悸等。纳入标准:①符合《病毒性心肌炎诊断标准》[2];②年龄10~80岁;③能听从医生做好各项检测;④无其他原发性疾病或者精神病病史。将64例患者平均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程、诱发因素方面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选用常规西药治疗方式,取利巴韦林0.5 g,维生素C 1 g,加入10%葡萄糖溶液100~150 ml中静脉注射,1次/d,疗程10 d。治疗组在常规基础上加用99%纯度的抗柯注射液1 ml/kg,溶于10%葡萄糖溶液100~150 ml中静脉注射,1次/d,疗程10 d。

1.3 疗效判定标准

评判标准参照《中医临床病证诊断疗效标准》[3]中对病毒性心肌炎疗效标准制订。治愈:主要临床症状如恶心、乏力、心悸等消失,心电图正常,各项相关指标正常;好转:主要临床症状减轻,心电图、各项相关指标有改善;无效:主要临床症状未减轻,心电图、各项相关指标未改善或恶化。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对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情况进行对比,统计其治愈率,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结果比较

治疗组治愈11例,总有效率为93.75%;对照组治愈4例,总有效率为68.75%。两组比较,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χ2=6.87,P

2.2治疗前后患者临床症状变化

治疗前后患者各症状明显变化,与对照组比较,治疗组的改善情况更佳(P

2.3两组患者心肌恢复比较

治疗结束后对出院的患者进行3个月的随访调查,对照组有3例复发状况,治疗组停药后有1例皮疹类不良情况,于断药7 d后消失,治疗组综合复发率低于对照组(P

表3 两组患者心肌恢复比较

Tab.3Comparison of cardiac muscle recovery in two groups

与对照组比较,P

Compared with control group,P

3 讨论

病毒性心肌炎是由病毒感染所引发的心肌炎性病变,并且伴随着一定程度的心肌损害[4-5]。由于病毒代谢、繁殖、变异的能力极强,有时炎症可累及心包和心内膜,不同病毒的感染特性也受人体免疫与环境因素的影响,并且与细胞的免疫变化有密切关系。

病毒性心肌炎常引起患者恶心、乏力、心悸等不良反应,甚至发生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严重后果。常规治疗主要是给予心肌营养、休息和提升自身的免疫力水平,却忽略了导致自身免疫力下降的原因,也就是感染的根源[2]。如何防止病毒感染,也成了治疗的关键。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后各项症状恢复各有不同,治疗组的康复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从低毒而明显抗柯萨奇B病毒的苦参中提取纯度为99.43%的抗柯注射液,可以有效消炎杀菌,并且明显改善心肌炎患者胸闷、恶心、乏力、心悸等各项体征和症状、提高NK细胞活性、增加心排血量恢复心功能,防止病情恶化和扩散。本组资料中两组患者在治疗后的恢复比较中,治疗组也呈现出病原菌低量、复发率低等特点。

综上所述,抗柯注射液对病毒性心肌炎辅助治疗,可以有效地驱除病菌,促进修复受损心肌组织,从而增加机体整体状况,增加抗病能力,安全可靠,无明显副作用,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全国心肌炎心肌病专题讨论会.成人急性心肌炎诊断标准[S].临床心血管疾病杂志,1995,11(6):324-325.

[2]马小白.生脉注射液治疗病毒性心肌炎127例疗效观察[J].中国社区医师,2008,10(23):132.

[3]王净净,龙俊杰.中医临床病证诊断疗效标准[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4]宁亚兰,郭霞.黄芪注液治疗急性病毒性心肌炎51例[J].陕西医学杂志,2005,34(6):617-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