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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法定依据。*规划修编,要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围绕建设经济强区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重点,全面统筹、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同时对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总体思路、组织管理、技术方法和制度创新等进行积极探索,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法律依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坚持通过内涵挖潜和外延扩张相结合,合理调整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三)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划分土地利用地域分区和用地管制分区,妥善协调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建设用地的关系。
(四)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坚持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并重,占用耕地与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相平衡。
三、工作范围与期限
(一)工作范围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范围为:本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642933.6亩。
(二)工作期限
区、镇(街道)二级规划修编同步进行,统一以*年为规划基期,以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四、工作机构
(一)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已成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汕澄府办[*]29号),负责对规划修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该项工作完成以后,上述工作机构自行撤销)。
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领导和协调有关工作。
(二)编制单位
1、参照市级规划做法,区、镇(街道)二级规划修编工作委托广州地理研究所承担。
2、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为协助编制单位;各成员单位均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收集本部门、本行业有关规划的基础资料、发展思路、用地需求指标等资料,并参与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工作步骤
本次规划修编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
(一)编制规划大纲阶段(2008年6月—2008年8月):在完成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规划大纲,经区政府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核。
(二)编制区级规划方案阶段(2008年9月—2008年10月):根据上级审定的规划大纲,结合专题研究成果,编制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经区政府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核。
(三)编制镇(街道)级规划方案阶段(2008年11月—2008年12月):镇(街道)级规划修编主体为各镇(街道),具体工作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应与广州地理研究所签订合同,然后根据区级规划确定的指标,由地理所编制各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及其说明,制作相关图件,经区政府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核。
(四)规划论证协调阶段(2009年1月—2009年2月):召开论证会、协调会,组织论证和协调,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
(五)规划评审和报批阶段(2009年3月—2009年4月):根据专家讨论的意见和有关部门的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后,形成规划成果,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调研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全面评价规划的实施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实际,合理确定规划和土地利用的目标、任务及重点。
(二)加强专题研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调查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的基础上,重点对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开发潜力、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环境影响、实施规划的制度创新等专题开展研究,为编制规划提供充分的依据。
(三)做好多方案比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经济建设发展、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协调各项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的关系,多个规划方案,进行评估比较和综合平衡后确定最优方案。
(四)搞好协调衔接。按照上下结合、相互协调的原则,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搞好与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协调衔接工作;二是做好与城市概念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农林业规划、环保规划和各类保护区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三是做好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
关键词:织金地区;总图规划;专用线;接轨方案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织金地区概述
织金位于贵州省中部偏西,地处乌江上游支流六中河与三岔河交汇处的三角地带,县城距省会贵阳市157km,是贵州省“西电东送”的电源点之一和重要煤化工基地。织金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尤以煤炭为甚,是“织纳煤田”的重要组成区域,因交通不便,现阶段仅小规模开采。
目前织金地区铁路有隆百铁路黄织段已于2011年4月建成通车,林织线在修建中,依托两线设有织金、墩牌、新发站,其中织金站为客货运站。
2 地区铁路总图规划
2.1 地区铁路规划
织金地区规划铁路为南北向的隆昌-百色铁路,东西向的林歹-织金-纳雍-六盘水铁路,两铁路在织金交汇。
2.2地区铁路车流特点
隆昌百色铁路为铁路中长期规划中的南北向以货为主的大通道,其建成后与北部的宝成、成渝铁路构成我国路网中的南北通道;东西向的林歹-织金-纳雍-六盘水铁路,是开发“织纳煤田”的资源铁路,两铁路在织金交汇并相互交流。
地区主要交流方向为南北-东西向,并有北-西,西南、东北、东南向货物交流。总图规划必须适应这一显著特点。
2.3 地区铁路总图规划
织金地区的地形特点为西南高,东北低,地形属高原中低山岩溶峰丛地貌,主要为峰丛洼地,岩溶形态有:溶洞、漏斗 、洼地、暗河等。同时煤炭资源分布呈分散状,有限的平坦地区多为耕地、居民区。故铁路线路走向选择受较多限制,属于典型的环保、地形和工程选线。
根据地区内铁路车流特点,确定规划的总体思路为:客货分站作业,衔接线路主要行车方向顺直贯通,设联络线辅助,减少折角;车站设置紧密结合运输需求及产业规划,客运集中,货运实现基地直达运输。客运系统以织金站为主,货运系统以织金北为主,其他站为辅。
很明显,织金地区铁路除满足通道必须的顺畅性外,地区本身作为资源富集区,也必须兼顾地方货物运输需求。
2.3.1织金县规划简况
织金是贵州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既是 “煤海磷都”也是“溶洞王国”,著名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织金洞距县城8km。
(1)县域综合经济区划分:全县划分为四个经济区,即中部城镇与工业、旅游服务综合区;西部煤炭、高山林牧、文化旅游区;东北部溶洞峡谷风景旅游区;东南部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区。
(2)工业用地:主城区原则上不再安排有污染的工业项目,对于主城区北部的现状水泥厂等结合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采取土地置换等方法,积极鼓励其迁出县城或转产,确保从县城到织金洞这一路段的景观和环境不受影响,给游客以良好的入城印象。
2.3.2引入线路走向及地区格局
在建铁路黄桶至织金线引入织金地区在织金县城以西设站,拟建铁路林歹至织金线从北端引入织金站,结合国家“十二五”铁路规划网及《贵州省铁路网规划》,地区总图按如下总体布局。
衔接线路:地区内现衔接黄织线、林织线均为单线铁路,现呈“L”形状布局。随着规划铁路织纳水线(单线)、叙织线(双线)的修建引入,城际铁路引入织金站,织金北至坡脚站间货车线外绕织金客站,地区内铁路最终形成“十”字形布局。
2.3.3 车站分布
地区内规划设织金、织金北、坡脚、八步、新发、板桥、文家坝及长坡、小河坝线路所,共7个车站2个线路所。近期内在建织金站为客、货运站。远期规划为客运站,织金北规划为地区内主要货运站(见图1)。
2.3.4 线路疏解布置
林歹至织金(新店)铁路新发站与织金北站间货车联络线;织金经纳雍至水城铁路板桥站至八步站间货车联络线;织金北站至坡脚站间货车外绕线。
图1 织金地区铁路总布置图专用线工业站示意图
3 文家坝铁路专用线建设概况
3.1建设背景
贵州省文家坝矿业有限公司下辖文家坝一矿、二矿,位于织金县城以西2km处,距黄织铁路织金站1.6km。两个矿井2012年投产,可生产原煤480×104t,洗选后每年将运出精煤237×104t和混煤128×104t,共计365×104t。因精煤和混煤均是大宗品类货物,供应地集中,铁路运输比较经济,因此企业提出修建铁路专用线,解决企业外部运输问题。
3.2接轨站概况
将地区内坡脚(缓开站)、织金站及规划织金北站进行综合比较后,织金站为本专用线接轨站。
织金站为客货运中间站,位于织金县城以西1.5km,现有到发线4条(含正线),有效长880m,预留到发线3条及专用线接轨条件;有550m×9m×0.5m基本站台1座,预留550m×8.5m×0.3m中间站台及旅客地道各1座;黄桶端左侧设货场1处,有货物线2条,牵出线1条,有效长250m,预留延长至450m条件。右侧设接触网工区及配电所各1处;末端左侧设机务补机整备所1处(图2)。
2.3专用线运量
2.2.1接轨站运量(含专用线运量)
织金站近期发到运量为435×104t/年(其中发送405×104t/年、到达30×104t/年);远期发到运量为502×104t/年(其中发送462×104t/年、到达40×104t/年)。主要发送煤炭、磷矿石等,到达石油、钢铁、化肥等。
2.2.2专用线运量
文家坝专用线年货物发送量为400×104t/年,主要为煤炭发往华中、华东等方向;货物到达量为5×104t/年,主要为建材等。
专用线方案介绍
方案研究初期,考虑将文家坝铁路专用线建于既有织金站附近,得出的方案是织金站对侧设装车线、织金站站外新建工业站方案。
4.1.1织金站对侧设装车线方案
根据专用线主要货物流向和地形条件,专用线于织金站对侧设装卸线,近期车站增设到发线2条,设尽头式装卸线兼发车线1条,车站总规模为到发线8条(含正线及装车线兼发车线各1条),黄桶端牵出线有效长延长至850m。隆黄线贯通后,装卸线延伸与隆黄正线贯通。
专用线与织金客货运站合建,从用地、工程投资、车站管理等都具有优势,但是织金不但煤炭资源丰富,旅游资源也很丰富,作为该地区刚建成不久的客货运站,地方政府想尽可能与客运为主,因此极力反对在该站建设装煤专用线,该方案未能获得地方认可。
4.1.2织金站外新建专用线方案
【关键词】土地规划;理性思考
一、我国土地规划发展现状
( 一) 规划制定不完善
在土地规划制度逐步受到重视的今天,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现行的土地规划凸显出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土地规划的制定不完善,与贯彻执行脱节。通常,一个完整的土地规划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编制,当规划取得进展后,往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障碍,执行过程中通常有很多现实的阻力影响预先编制好的规划,致使土地规划形同虚设,造成大量的浪费。这种情况出现有很多主、客观因素,主要包括规划制定不完善、政策整体性、连贯性差、土地规划权威性不高、公众参与度低等,这些都影响我国土地规划的进一步发展。
( 二) 规划方法单一
我国制定土地规划一直以来采取静态的定性研究法,而非动态的定量研究法,这种单一的研究方法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规划的局限性。定性研究法凭借规划者的经验判断,通过客观事物的观察为导向,进行综合测量判断,进一步制定出具体的规划指标,最后经过数据验算、推理达到综合平衡发展。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已经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我国的土地规划越来越受重视,如果依然沿用这种定性的单一方法编制土地规划,势必会影响土地规划的准确性,难以建立严谨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难以促进我国土地规划的飞速、稳步发展。
( 三) 规划可操作性低
由于国情的需要,我国土地规划过分重视农业用地的评价,却忽视了我国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空间布局。通常,在一些土地规划的制定过程中,某些地方思想保守落后,观点缺乏创新,土地规划方案的执行力度不够,无法体现出土地规划的前瞻性和先进性。对于建设用地的预测和安排缺少创新能力,只是在有关部门现有的规划下执行实施的。而且,土地规划中重复问题严重,地方实施土地方针政策缺乏地方特色,甚至出现土地规划雷同的现象,这些我们都要引以为戒。
二、我国土地规划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土地用途不合理
当前,我国土地用途规划的不合理,往往由于领导权威过高、公众和专家参与度较低、现实与规划脱节、制定前期实地调研不到位或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恶化,在土地规划编制前,必须对规划范围及其周边用地的实际情况加以详细调研,在合理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从政府、环境、当地实际等经济学、社会学角度,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 二) 规划缺乏明确的目标
当前我国仍有许多土地规划未能充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制,规划目标不科学,方法不得当,体现不出地方土地规划的特色,从而使得土地规划与市场经济发展背离。此外,有的土地规划制定的方案单一,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需要反复修改、调整,导致以前的规划作废,浪费人力、物力。
( 三) 规划缺乏动态性
我国当前土地规划方法单一,基本上采用静态的定性分析方法,从地方的经济发展出发制定出相应的规划,再进行各种数据的分析、运算。然而这种研究方法对于人文地理、生态环境和土地的自然属性等方面缺少全面细致的分析,容易导致土地利用问题过于简单化,造成其指标准确度的下降。另外,由于受规划本身的约束性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需要随时调整或者更改,使得之前的规划方案缺乏动态性,需要大幅度修改,造成了重复的劳动。这种缺乏动态性的规划使得土地规划成为一种僵化、固有的模式,导致了土地规划工作与现实脱节,削弱了规划指导的控制作用,与实际脱离。
三、促进我国土地规划的对策建议
(一) 建立健全规划制度
为了尽可能避免土地规划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我国在现有的土地规划基础上,应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土地规划制度,包括土地规划的编制、审批以及土地规划的公示等,并对现有土地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的动态监测。另外,我国政府应加强出台关于土地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并逐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及约束机制。通过对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的严格管控,推动土地规划的全面执行。
(二) 完善土地规划编制方法
我国当前土地规划方法过于单一和局限,必须对土地规划编制方法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可以通过完善土地规划方法,采取将定性分析改为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改变传统单一的静态分析为动态分析。由于土地的利用开发属于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仅仅凭静态的角度分析,难以全面掌握,很难作出合理、正确的预测和判断,为了达到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相同步这一目标,并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均达到最大化,必须采取动态的方法进行土地规划编制。
(三) 深入规划体制改革
为了将土地规划的基本宗旨充分应用到经济建设中,就必须不断加大对规划方案的改革力度。一是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土地规划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让各级领导树立起规划管理的意识,明确土地规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相关部门在规划执行过程中的自觉性;二是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地开展实施,必须深入改革规划体制,减少规划数量,加强规划的衔接力度,严格界定规划范围;三是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市场经济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四)完善土地规划机制
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机制,这也是我国进行土地规划的重要举措。土地规划机制的建设,需要以土地有形市场为中心,加强各个部门之间关于土地规划的交流与合作,制定出一系列的土地规划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从而建立起良性互动、规范有序的土地规划运行体系。关于我国土地出让与转让,往往是采用土地协议有偿出让的方式,一般流程是土地开发商看好一块土地之后,需要国家有关单位进行审批,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环节之后,100个工作日左右开发商便可以获得土地。土地交易中心的成立,使得这些繁琐的手续大大的减少,仅仅凭借合同,开发商便可以直接向政府有关部门领取各种审批手续,无论是对于开发商还是对于有关部门来讲,都可以达到省时省力省钱的目的。从这一角度来讲,土地交易中心的成立,大大的实现了市场土地的资源配置,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土地规划廉政建设。未来五十年内,我国土地将会进行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土地规划制度改革,实现我国土地资源配置的进一步优化,实现我国土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从而建立服务周到、治理有方的土地规划模式。
(五)加强规划监测和评估
作为一门应用的科学,规划本身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而得以发展。FAO的十步骤土地利用规划方法包括:确定目标;组织规划工作;分析规划的难题;寻找解决的途经;自然适宜性评价;环境――经济――社会适宜性评价;选择最佳方案;撰写规划报告;规划实施;规划监测和修订。规划的监测和评估是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环节。
(六)建立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
我国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需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计划编报程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专业人才的培养来进一步推动土地规划实施。相关土地规划人员必须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实时更新国土动态,通过部门间学习、省内学习、国内学习等途径,不断深化专业及相关法律政策的知识,提高自身综合分析能力,确保规划水平的完善和提高。通过建立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提高土地规划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从而提高土地规划编制水平。
(七)做好土地规划的实施工作
我们仍然需要不断思考,善于在实际工作中随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并解决问题,从而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做好。不断创新土地规划理念,尽可能避免规划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规划的制定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为了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充分、有效的利用,就必须建立一个系统性和完整性较高的土地规划方案。在土地规划实施的问题上,需要冷静认真地考虑,发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问题,从而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做好。不断创新土地规划理念,尽可能避免规划中各类问题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我国土地规划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潘文章.关于我国当前土地规划的理性思考[J].江西建材,2014,04.
[2]竺豪杰.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J].中国农业信息,2014,03.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 综合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科学发展观
1、引言
土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对各国国民经济有着明显的制约作用,因此,各国都非常重视对土地利用进行规划。而我国现实中,土地规划控制指标屡被突破,规划严重脱离实际,已无权威性和约束力可言。人地关系进一步紧张,生态环境恶化加剧。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就规划而言,需要从编制、评价、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的整个管理工作中去分析。在上述各个环节中,规划的评价是极其重要的一环,科学的规划评价为方案优化和评审决策提供基础和依据。因此,探讨统一的、客观的评价方法,十分必要。下面本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综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进行初步探讨。
2、土地规划评价述评
2.1、规划评价的类型与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方法,根据一定的指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所作的评价。其可分为:
2.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综合评价,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的任务和成果要求,对其内容进行量化处理而进行的综合评价。
2.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单项评价
是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某一方面所进行的评价。主要包括: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行性评价,是指在目前的经济社会条件下,按照一定的技术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操作的程度;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费用效益评价,是指对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效益和投入之间的量化关系进行的评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后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的评价;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持续性评价,是指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对规划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经济性进行的评价。
2.2、评价体系与方法
土地规划评价体系包括以下3个部分:
(1)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是对规划评价的执行者。当前一般是由上级政府官员和该领域的学者专家组成。
(2)评价客体
评价客体就是被评价的对象,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相关成果。
(3)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评价方法和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有定性评价方法和定量评价方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价十分复杂,有些内容不易量化,只能做定性描述。对于能够进行量化或大体量化评价的内容,要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3、土地规划评价的新理念
3.1、规划评价问题分析
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价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和题:
3.1.1、评价标准的粗泛化
目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进行专家评审时多是作一些文字评述,难以进行量化评价,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和人为因素。
3.1.2、缺乏较完善的评价体系
因而,对评价主体、客体、内容的界定往往不够明确,重点不突出,使得评价缺乏规范性。
3.1.3、评价主体相对单一
公众,是规划实施的对象,公众参与不仅仅是公示制度,更应成为规划评价的内容指标。
3.1.4、评价机制不健全
规划的评价机制应包括评价体系制定机制、评价的监督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目前,这三个机制都很不健全,特别是公众参与机制更是未被充分重视。
3.1.5、评价目标相对滞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国内外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土地规划评价目标需要根据社会发展总战略目标进行调整。
3.2、评价目标确立
评价目标,是评估客体实现其目的与功能。具体说来,土地规划目的与功能,就是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和保护耕地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点控制建设用地,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充分挖掘用地潜力,统筹规划各类用地,实现保护土地与保障发展的战略目标,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综合评价,要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角度进行评价。一个成功的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模式,有赖于一套科学的反映区域环境质量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要建立这样的一套指标体系极为复杂,涉及到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迄今为止,尚未形成一个公认的指标体系。但可从规划方案的生态可适性、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等几个方面建立初步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区域土地的社会一经济一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服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评价是指对总体规划科学性、可行性的评价。
3.3、原则与制约
根据上述的土地规划评价目标,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应该遵循以下的原则:
3.3.1、发展与市场经济
对中国来讲,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发展,资源与环境问题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它的实质仍然是经济问题,发展经济是解决资源与环境问题的基础和支撑。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要求适应市场供求变化进行调整。规划应跳出规划地区本身,从区域经济的比较优势,从市场的角度,考虑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调配的协调问题。
3.3.2、以人为本与公平
规划应确实反映广大民众建设美好家园的要求。规划地区的公民不仅熟悉规划地区的情况,而且对自己生活的地区未来的发展设想最具有发言权。要把公众的愿望和理想变成切实可行的方案,通过公众参与开放式规划,让政府、学者、公众、开发商、各部门、其他利益枚关者参与博弈,达致均衡实现公平,从而修正规划。公平,既要体现空间特点,即考虑区域之间的公平,也要体现时间特点,即代际公平,还应不同阶层人群之间的公平。
3.3.3、粮食与生态安全
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是我国的现实国情。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是我国当前土地规划的重要任务。耕地保护应在更宏观的社会经济环境下进行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资源是可以流动的,土地利用的需求往往带有很大的不确定生,用地规模也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粮食用地的需求应考虑市场因素对其的影响,耕地保护应更多考虑人口发展规模、消费水平变化、耕地的单产水平等因素。同时,若对土地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和利用,将使土地环境的污染日益严重,生态恶化,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造成危害。
3.3.4、节约和集约利用
按照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则,围绕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从规模、结构和时序等方面,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城市生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
3.3.5、政策实践可行
土地规划从更高层次上参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在注重理论研究的同时,必须针对国家需求,为了更好地完成国家目标,规划与土地政策、法规相一致;新增建设用地、农保区面积等指标符合地区的现实发展要求;规划管理措施及配套明确、易操作、有实效;应变机制的动态晌应与弹性。
4、土地规划的综合评价体系
4.1、指标体系的构建框架
通过规划目标科学性和现实可行性综合评价土地规划。其中目标科学性的研究建立在由土地资源基础一、社会系统一、经济系统一、生态环境系统构成的立体复合框架(见图1)。该框架以土地资源为基础,强调三个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部的公平、协调和发展。通过该框架确定评价目标科学生的综合发展指数,进而根据现实可行生调整,得出有效发展指数。该指数作为综合评价土地规划的指标。
4.2、指标体系结构
该指标体系是一个由目标层、领域层、准则层和要素层组成的,包括近30个指标的层次体系。其中目标层由领域层加以反映,领域层由准则层和具体的要素层加以反映,即从目标科学性和现实可行性衍生的资源、经济、社会、生态、可行等五个领域反映发展指数,而各领域由发展水平、后续能力、协调度等准下的各要素给予评估。为了避免以往许多指标体系过于庞大,可操作性差的情况,在选择指标时主要以能够影响和主导四个子系统发展方向和态势的因子为对象。而为反映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各项指标一般优先采用人均指标。
4.3、计算与评价方法
对土地规划进行评价时,考虑到系统高阶性、非线性的特点,采用层次分析法,把客观判断与主观推理,定性描述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应用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步骤是:首先建立土地规划评价各因子间的判别矩阵,然后进行层次单排序、层次总排序和一致性检验,最终得出土地规划评价各项指标的权重。
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土地规划综合指标进行评价和分级,主要步骤为:
(1)建立因子集、权重集和评价集;
(2)确定评价因子权重;
(3)分五级(很差、差、中等、好、很好)确定隶属函数;
(4)建立模糊关系矩阵;
(5)模糊线性加权进行综合评价。单项指标可以归纳为两类,第一类是机会指标,第二类是风险指标,在实际评价中,根据这两类指标属性的差异,分别采用不同的计分方法。综合发展指数是在指标计分和指标权重确定完成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加权求和公式,为:
结合现实可行性系数,得到综合评价结果有效评价指数。
5、应用与展望
(1)在选定评价因子和确定权重时,尽管征求了专家和同行的意见,但在某些因子的选择和权重确定上还存在不同意见。因此,在因子选定和权重确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统一。为具普遍指导意义,这里只提出一般性的指标评价因子,在运用于特定地区时,宜相应调整评价因子。
传统城市土地规划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构筑在经济—技术体系基础上的官僚制度为依托,这个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功能理性,调节方式是效益,即以最少的成本换回最大的收益。在这个制度的指引下,城市土地规划是按照产出效益原则建立起来的,权威的指令通过等级秩序以最有效的方式传达到实践规划层面,社会公众参与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种方式在城市化初期能够以迅速有效的指令“绘制”出城市土地利用的蓝图,但是,随着城市规模的增大和土地利用力度的加大,这种传统的土地规划方式已难以适应高度复杂的城市建设。
特别是在我国,传统的城市土地规划已经严重滞后于城市的变迁速度,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种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公众参与,土地规划成为有关部门闭门造车的产物,由于土地规划缺乏透明度,往往成为腐败行为滋生的土壤。事实上,城市化的过程一定意义上就是城市面积扩张的过程,是土地向非农业大规模转移的过程,也是一个财富产生、转移、流动和分配的过程。由于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态势的飞速前进,由土地产生的巨额财富是史无前例的。而这种财富的产生和分配过程是否合理、公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地的科学、合理规划。正是土地规划涉及庞大的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涉及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土地规划的科学、合理、公平离不开公众的高度参与,只有让土地规划更多地透进阳光,才可能堵住滋生暴利和腐败的黑洞。
在西方,人们认为城市土地规划反映的是公共、私人及各个团体的利益,通过相互协调对话的产物,公众参与应成为城市土地规划制定过程中的重要步骤和组成部分。早在1947年,英国《城乡规划法案》就规定允许公众对城市土地规划发表意见和看法。20世纪60年代中期后,公众参与在西方社会中成为城市土地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968年英国《城乡规划法案》的修订中,为了适应新时期的特点,英国制定了与传统的公众参与不同的方法、途径和形式,这就是著名的“斯凯夫顿报告”(theSkeffingtonReport),它被认为是公众参与城市土地规划发展的里程碑。与此同时,美国也开始了对公众参与理论的探讨和研究。PaulDavidoff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倡导规划”(AdvocacyPlanning),他认为城市土地规划应由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规划人员共同商讨,决定对策,以求得多元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利益的协调分配。SherryArnstein则从实践角度提出了公众参与城市土地规划程度的阶段模型理论和“市民参与阶梯”理论,为衡量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成功与否提供了基准。上世纪90年代,Sager和Innes提出的“联络性规划”又是一个重要的理论,侧重研究土地规划者如何使公众积极参与到城市土地规划当中的问题[1]。
与此不同的是,城市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的重要作用在我国长期被忽视,尽管在上世纪90年代后,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开始摸索公众参与城市土地规划的道路,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说,仍存在许多的不足。这主要表现在:(1)在土地规划的编制阶段和审批阶段有一定程度的公众参与,但主要局限于学术机构和研究机构“精英”层次的参与,并没有完全代表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愿望;(2)由于政府部门片面把土地规划当作是向上级交代、负责的体现,在相关的制度设计中对公众参与缺乏重视,使得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3)公众参与土地规划还处在形式化的阶段,尚未向实质性迈进。虽然部分城市已经把土地规划的总体目标、期限、范围、地块用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公示于众,但是多数地方并没有机制保证公众意见的反馈,而且规划公告内容缺乏直观性和形象性,限制了公众的理解和接受程度。
2城市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理论分析
城市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自19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已经成为西方社会中城市土地规划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此后城市土地规划进一步发展的动力。事实上,公众参与的兴起是在特定的社会思潮背景下产生的:首先,自由主义和民权运动的兴起塑造了公众参与的基本模式,润泽了公众的公共精神和参与意识,社会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得部分市民要求参与到宏观的城市规划中来;其次是城市土地规划界内部针对现代城市建设所出现的“理性扩张”弊病进行自觉的反省,促使城市土地规划工作者从高高的象牙塔走向社区和民众。随着理论和实践的演进,城市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被认为是市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城市土地规划的过程中必须让广大的城市市民尤其是受到土地规划内容影响的市民参加规划的编制和讨论,规划部门必须听取各种意见并且要将这些意见尽可能地反映在规划决策之中,成为规划行动的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科学理论的完善和公众参与的不断推进,出现了许多新的与公众参与相关的理论和方法,这些理论和方法不仅深化了公众参与城市土地规划的理论和手段,而且通过与社会经济政治体制的紧密结合推进了公众参与的不断发展。
2.1多元主义与城市土地规划
多元主义的思想是战后西方政治学界的一个重要论题,Davidoff和Reiner于1962年发表的《规划的选择理论》(AChoiceTheoryofPlanning)就是从多元主义的视角来建构城市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他们认为,规划的整个过程都充满着选择,而任何的选择都是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基础的,土地规划者不应以自己认为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判断来代位社会的选择,因为这是土地规划者的个人价值观,而不是社会大众的判断。土地规划者并不能担当这样的职责,而且这样做也不具有合法性。因此,规划的终极目标应当是扩展选择和选择的机会,而不是相反。以此为理论基础建立起来的“倡导性规划”(AdvocacyPlanning),就是希望城市土地规划能够将城市社会各方面的要求、价值判断和愿望结合在一起,在不同群体之间进行充分的协商,为今后各自的活动进行预先协调,最后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形成规范他们今后活动的“契约”。
2.2社会资本理论与城市土地规划
“社会资本”(socialcapital)概念最早由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提出并运用于社会学研究之中,他用社会资本来指代那些个人通过“体制化关系网络”的占有而获取的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在科尔曼、帕特南等人的努力下,社会资本概念得到进一步发展,成为解释社会现象的重要思想资源。
近年来的社会资本研究表明,社会公众参与对于民主进程的推进和民主政治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西方理论界普遍认为,“以社会参与和自发联属组织为代表的社会资本是市民社会的‘粘合剂’和‘基石’,人们不仅可以通过社会参与行为和自愿组织活动更为积极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与公共事务、交流信息和思想,而且可以在自发形成的组织活动中自然地体验到民主的程序和实质,这些都为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
尽管社会资本理论偏重于对社会现象的解释,但城市社会学和城市土地规划的关系却源远流长。众所周知,现代城市土地规划的来源之一就是英国社会学家对伦敦贫民区的研究,而美国学术界多把城市研究和城市土地规划放在一起。特别地,作为形成社会资本的重要“基地”——社区,在城市土地规划中的意义更是重大。社区组织实力越大,公众参与的成效就越显著,而社区组织的实力关键取决于社会资本是否充沛。
2.3治理理论与城市土地规划
治理理论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西方国家兴起,现已逐渐成为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理念和价值追求。治理理论认为政府并不是国家唯一的权力中心,各种机构(包括社会的、私人的)只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社会权力的中心;在现代社会,国家正在把原先由它承担的责任转移给公民社会,即各种私人部门和公民自愿团体,后者承担起越来越多的原先由国家承担的责任,模糊了公私机构之间的界限和责任,不再坚持国家职能的专属性和排他性,从而强调了国家与社会组织间的相互依赖关系。
从治理理论的视角看,城市土地规划主要是一种实施计划管理和空间开发的公共行动,这种公共行动从根本上区别于传统自上而下命令式、强制控制的等级制管理方式。城市土地规划无论是在编制,还是具体实施过程中引入专家咨询、相关利益团体、个人间的对话协商,实现各利益集团的协调,这些在当代城市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建设活动中已有大量的实例[3]。从城市土地规划的公众参与中,我们可以窥见治理理论的影子,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城市土地“治理”思潮的涌动是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热情高涨的结果,也是土地规划从理性决策演绎到社会公共选择的现实反照。
3城市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实践分析
城市土地规划应该是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的一种动态型的规划。早期,在功能理性的指引下,许多城市比较强调土地规划中的经济效益,忽视社会公众对于土地规划公平、公正目标达成的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入,城市建设主体多元化和利益群体的复杂化要求城市土地规划也必须走向民主化,而市场的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也需要更为广泛的社会公众意见来化解。只有让公众了解规划的性质、内容和职能,并参与到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过程中,才可以制定出更切合实际并易为大众所接受的规划,并且有利于各利益主体间的平衡和协调。同时,西方当代公共管理理论也揭示出,公众参与是城市土地规划有效运转的重要因素,城市土地规划理所应当成为公众参与到关系切身利益的城市建设中来的重要平台。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分析,加强城市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可以从以下几个着手:
3.1加强城市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安排。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4]。只有从宏观上进行制度安排,才能够保障城市土地规划的公众参与有效、持续地进行下去。特别是,城市土地规划中的公共建设项目(如歌剧院、体育中心、图书馆、美术馆、大型雕塑、广场、公园等),其目的是服务公众,美化城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理应容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近几年,全国许多引人注目的城市公共建设项目,常常进行全国或国际招标,有些项目也向公众展示以征询群众意见,这无疑是一个进步。问题在于,这种大范围向公众征询对某个公共建设方案意见的做法,并不是现有制度明确规范、约束的结果,大多数纯属个案形式,一个方案到底需不需要公众参与,往往是领导个人意志的结果。因此,从制度安排上保障公众参与公共建设项目方案决策的权利,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应当从实体权利上保障公众获取土地规划的信息和监督、评价土地规划的内容,还要从程序权利上建立公开批示、公开听证、群众举报、舆论参与制度。
3.2培育参与城市土地规划的民间组织。从政府的角度说,实现公众参与主要通过决策、管理权限下放和立法等制度保障的方式进行,但是,要实现真正的公众参与还必须有独立性的民间组织的参与。就国外公众参与城市土地规划的历史发展来看,一个独立于行政组织层次之外的、又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由关心城市建设的公众组成的中介性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是有效土地规划的必要因素。在美国,相关的协会如自然资源保卫协会(NaturalResourcesDefenseCouncil)、美国规划协会(TheAmericanPlanningAssociation,APA),就在城市土地规划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作为借鉴,我国也应该努力培育积极参与城市土地规划的非行政机构,发挥它们的组织作用。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可以先从“社区参与和发展委员会”等基本机构起步,逐渐扩展到包括法律专家、规划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民间协会的培育。在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潜力的同时,政府应该去平衡多元主体的利益矛盾,以保证政府宏观城市战略和微观土地规划目标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