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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考办)预防和处理的各类人事考试突发事件。
本预案指导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应对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工作。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影响人事考试正常进行或对人事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况。
第四条处理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
省人考办设立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省人考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省人考办副主任担任。处理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由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整体协调。必要时,派出应急处理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省人考办综合科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具体部署并协调各市考点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厅领导和上级报送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决定事项;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职能。
省人考办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事件预防、监测和应急响应;按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提供技术保障,指导、监督、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是本地区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第五条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
(一)加强预防。高度重视人事考试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事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依法规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合理把握应急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应对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准确信息,跟踪预测,迅速处理,最大程度保障人事考试的保密和安全。
(四)分级负责。对特别重大、重大的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由省人考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在省人事厅的领导和人事部考试中心的指导下,协调厅内有关业务处室统一指挥处理。其他突发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由事发地突发事件应急机构负责处理。
第六条突发事件的分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程度、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分为三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一般)。
(一)一级事件
1、考前试卷(题)及其标准答案失、泄密,丢失或在媒体及其他渠道发现考试内容的;
2、考试期间发生考生大规模集体作弊、集体罢考、围攻、冲击考点等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正常考试被迫中止的;
3、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的;监考人员不能按时抵达考场致使考试无法按时开考的;
4、计算机考试机房损坏、题库光盘或载有题库的设备被盗、丢失,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
5、考后试卷运送中或阅卷中出现一个考场以上试卷丢失的;
6、由于出现突况,导致一个以上考点的考试不能照常进行;
7、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预测和抗拒因素致使考试无法进行的,或突发大范围治安混乱、恐怖事件或疫情爆发;
8、其它影响严重的突发事件。
(二)二级事件
1、因命(审)题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2、试卷保管期间遭受水、火灾致使试卷毁坏的;
3、试卷预订有误、试卷数量严重少于考场编排人数,或试卷有严重的缺页、漏印、损坏、试卷科目发生差错等重大失误的;
4、考试成绩公布存在严重错误,或大量考生集体上访及投诉的;
5、考点、考场或考号编排存在严重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6、考后试卷运送中或评卷中出现考生试卷丢失的;
7、计算机考试因网络故障、供电故障、病毒发作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
8、由于出现突况,导致一个考点内的部分考场考试不能照常进行;
9、其它有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三)三级事件
1、网上报名期间,出现网络拥堵、瘫痪等情况;
2、其它突发事件。
(四)公共安全类事件
对人事考试造成影响的公共安全类事件,参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政发〔〕12号)相应类别、级别执行。
第七条预防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程序
预防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程序分为事先预警、预案启动、应急响应三个阶段。
(一)事先预警。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信息采集分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预防预测。要定期组织开展各项保密安全制度的落实检查,特别对试卷库房、计算机房等重要部位;试卷的运送、交接、分发过程;命题、审题、评阅过程;计算机工作记录、存储盘的保管、传递过程中的各项保密制度的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2、信息监测。加强各项人事考试工作动态、信息监测和反馈,建立健全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的监测。在考前40天、考后30天内,进行通讯及其他信息监测并设立举报电话,发现可疑情况应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
3、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省人考办有关科室或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如实向省人考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
4、预警级别和。根据信息监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人事考试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可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三级: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一般)。
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接报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后,应根据考试管理范围分别迅速报省人事厅和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并按照突发事件的危害度和紧急程度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拟采取措施。(二)预案启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领导和科室相关成员应立即就位,对所获信息进行全面分析,根据事件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等级,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评估预案执行效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由新闻宣传引发的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与媒体沟通的,应及时报厅机关业务处室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应对工作。
(三)应急响应。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对接报的突发事件,应及时确定事件等级。
在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直接危及人事考试、考生安全的事件时,事件发生地可根据事态的发展即时进行应急处理,并迅速向上级报告。除此以外,按以下方式响应:
1、一级响应。发生一级事件,省人考办有关科室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考办领导,省人考办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上报厅分管领导,属于全国性考试的,在2小时内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经授权后对事件进行处理。
2、二级响应。发生二级事件,省人考办有关科室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考办领导,省人考办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上报厅分管领导,属于全国性考试的,在4小时内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并根据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预测,划分事件等级,经授权后进行处理或提出指导性意见,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三级响应。发生三级事件,省人考办有关科室应立即将情况报告省人考办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到位,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如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应由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统一协调,共同应对。三级事件须在12小时内将事件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厅机关业务处室。
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依据本级突发事件预案应急处理,及时、准确地向省人考办及当地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人事考试突发事件,一级事件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二级事件须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告,三级事件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应在12小时内将事件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
(四)后期处理。省人考办会同有关单位或事发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进行全面的总结评估,并做出书面报告,进一步落实改进和完善措施。
第八条应急保障。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针对突发事件,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与措施,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好相应的通讯、人员、技术和经费等保障,并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提供必要的治安、医疗卫生、物资、交通等保障,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省人考办及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本应急预案规定和要求,落实人事考试的保密安全工作责任制,经常分析排查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检查落实预防和处理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准备。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为切实提高我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加及时、有效地组织对辖区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为我区建立和谐社会的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与红新月灾害救济原则与条例》、《中国红十字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1.2.2地方性法规:《*省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遵循原则:
市中区红十字会救灾工作作为区政府救灾工作的补充,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责任到人政策,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及时有效地开展活动,为受损害群体提供更多的人道主义救助。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各类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
1.4.2因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分类和分级
2.1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分类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辖区甚至更大范围的经济稳定和政治安定的局面,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按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我区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2.1.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1.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2.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食品安全与职业危害事件等。
2.1.4突发社会事件。主要包括重大、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2.2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的原则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
2.2.1一般灾害及响应(四级)
对辖区内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级响应时,我区红十字会立即启动灾区援助方案;并向市红十字会报灾。
2.2.2较大灾害及响应(三级)
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三级响应时,立即向市红十字会报灾,组织区内社会募捐。
2.2.3重大灾害及响应(二级)
对一定范围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
二级响应时,立即向市红十字会报灾,配合市红十字会开展社会募捐,联合是专业应急机构、区政府相关单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2.2.4特别重大灾害及响应
在我区发生的,对全市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
一级响应时,及时向市红十字会报灾,配合市突发事件委员会,开展各项救助活动。
2.3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预警信号总体上分成四级(IV、III、II、I级)标准,按照灾害的严重性紧急程度,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根据政府的预警信号,进入分级响应。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应急领导机构:*市市中区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
3.1.2应急指挥机构:*市市中区红十字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3.1.3办事机构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市中区红十字会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作为应急工作的办事机构。
应急办工作职责包括:
1、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红十字系统对市内自然灾害的救助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区红十字会应急预案体系。
3、负责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红十字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处置、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机制。
4、负责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保障、信息、技术以及基本救援队伍建设;督促检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5、组织修订《*市市中区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预案的执行情况;指导各基层红十字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6、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和培训工作。
7、应急办的日常工作由*市红十字会负责。
3.2组织体系框架
3.2.1*市市中区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图(见附件)。
3.2.2应急执行机构及职责任务
区红十字会机关、各基层红十字会为应急执行机构。
办公室: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宣传口径,负责拟定灾害救助的宣传方案,组织救灾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和新闻(通报),公布信息图片和募捐情况;组织开展救灾募捐、义演、义卖等专题活动。
赈济业务科:负责组织协调具体的灾害救助工作;根据相关信息拟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救助方案;及时收集、掌握灾情信息,组织灾情考察,对救助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总结,对重大救助个案进行评估分析;协调国内外捐赠救助款物的管理,拟定分配计划;统计上级红十字会和基层红十字会接收捐赠款物数额等信息,通报救助情况,提供对外公告、公示的相关资料;按照救灾物资采购计划,与事业发展科共同完成救灾物资的招标、采购任务。
事业发展科: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参加救援活动。负责救助款项的管理和拨付;负责接收各种渠道的捐款;向赈济科通报到账的捐款信息;组织、协调接受财务审计工作;按照救灾物资采购计划,与赈济业务科共同完成救灾物资的招标、采购任务。
各基层红十字会:根据市、区红十字会应急预案编制本地红十字会应急预案,并报区红十字会应急工作办公室备案;成立辖区救灾应急工作小组,协调指挥辖区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汇总灾情数据、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做好灾害救助物资的接收、管理及发放工作。
4预测和预警
4.1.1预警
各基层红十字会负责向同级政府相关部门收集本辖区灾害信息并及时将灾情报送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将情况汇总后以红十字会系统使用的灾情报表的格式报送市红十字会。
4.1.2预防预警行动
与民政、气象和地震等有关部门加强合作,了解相关灾情预测和分析;在辖区内备灾仓库及灾害多发地区储备救灾物资,做好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救助的准备工作;加强对红十字会救灾干部和灾害多发地区群众的救助知识培训,提升辖区各基层红十字会的综合救灾能力。
4.1.3应急办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按照职责向市红十字会及有关部门报告分析结果。
4.1.4各基层红十字会,辖区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应根据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分析结果,及时向区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区红十字会汇总后向市红十字会汇报,预警信息按照市红十字会预警机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4.2.5预警信息后,区应急办、各基层红十字会应根据市红十字会的预警级别及时按照专向预案做出部署,并迅速通知有关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应急响应
5.1灾害分级及响应
5.1.1在辖区内发生的一般、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由我区红十字会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区相应应急预案并组织辖区各方面的力量处置。并将灾情及时向市红十字会应急办公室上报。
5.1.2发生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市红十字会应急办公室上报,并提出相应的救助建议,主动配合市红十字会和市相关单位,联合所在区主管部门,开展社会募捐活动,救助受灾群众。
5.1.3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及时向市红十字会应急办公室上报,并提出相应的救助建议,按照市红十字会规定及时启动预案,并配合市红十字会协调辖区各方面力量参与。
5.2基本相应程序
5.2.1在辖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15分钟内启动先期处置机制。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在事发30分钟内向市急办报告。
5.3信息报送和处理
5.3.1报送内容
1、灾情信息:包括受灾人口、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房屋倒损情况、毁田面积、经济损失等,并附媒体报道和图像资料。
2、自救情况:区红十字会、基层红十字会及其他社团在灾害发生后开展的自救工作。
3、救助需求:灾区的救助工作需要上级红十字会给予的援助。
5.3.2各基层红十字会通过传真报表及时向区红十字会上报灾情。
5.3.3信息处理:各基层红十字会将灾情信息报送至区红十字会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及时核实灾情,并根据所报数据评估灾害级别,制定紧急救助方案,上报市红十字会审批执行。
5.3.4救助热线
紧急救助热线电话:0531-82569233
0531-82569234(传真)0531-82569235
邮箱:nbgao@
5.4紧急处置
5.4.1配合市红十字会及时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救灾物资或紧急救灾备用金,派出紧急救援队。
5.4.2赴灾区或事发地考察灾情,并及时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灾情。
5.4.3开通24小时救助热线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应急工作结束后,配合市红十字会在灾区开展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收集污染物、清理现场等善后处置工作
6.2社会救助
善后处理组应做好安置场所的设置、救济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情况,并上报市红十字会。
6.3调查总结
6.3.1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援助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拟出考察报告或应急处理工作总结,报送市红十字会审议。
6.3.2基层红十字会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并书面报送市应急指挥中心。
6.3.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区红十字会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并将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报送上级红十字会;对在事件中有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遭受一般灾害事件,应及时向区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负责人联络电话。
7.1.2遭受较大及其以上程度的灾害事件,我区红十字会安排24小时救灾值班,并将救灾热线电话等联络方式报市红十字会。
7.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7.2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包括帐篷、棉被、衣服、净水剂、消杀药及社会募集的物资等。
7.3应急队伍保障
7.3.1应急队伍保障,应急队伍由我区红十字会、红十字医疗救援机构以及红十字会会员、志愿工作者等组成。
7.3.2依据职能组建相应的应急队伍,增强队伍实战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团体等社会力量,做好供给保障等辅助工作。
7.4交通运输保障,救灾物资运输费用通过募捐或争取政府支持等途径解决。
7.5医疗卫生保障,医护人员来源于参加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无偿志愿服务;医疗药品、器械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
7.6安全保障,协调公安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的安全保障工作。
7.7物资保障,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的有关要求采购物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救灾物资的及时调拨。
7.8经费保障,救灾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红十字救助金等。
7.9社会动员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募捐,招募志愿工作者投入救援工作。
7.10为受灾群众提供紧急救灾帐篷等物资。
7.11技术储备与保障
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建立市中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信息网络系统,红十字紧急救援队伍。
8.宣传、培训和演习
8.1公众信息交流,大力宣传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在群众中普及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开展备灾救灾项目交流,组织学习交流活动等。
8.2培训,逐级培训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8.3演习,制定专项或辖区演习方案病组织或红十字救护演练和竞赛。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应急领导小组结合救灾工作适时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及修订,并报市红十字会、区委、区政府备案。
【关键词】药品检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措施
【Abstract】drug safety emergency management is very important, is the drug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analyzes the important link of the drug safety emergency management of successful experience and the deficiency, the paper discusses how to strengthen the 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ncrete measures for reference.
【Keywords】drug inspection,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measures
应急管理是人类正面地、主动地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其管理体系随着人类对自然规律研究的不断深入而逐渐完善。包括假劣药及药品不良反应导致的药害事件在内的药品安全突发安全事件是当前公共卫生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为必须加强药品检验系统的应急管理建设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建立一套立体化、全方位、综合性、多层次的应急管理体系,准确透明的信息体系,有效运行的检测、预防、监督体系,储备充足的物资保障体系,刚性保障的法律体系,科学先进的评估体系。下面着重探讨如何加强药品检验系统中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 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的经验
我国密切关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经多年发展,已初步形成以法制、体制、机制以及预案为基础的立体体系网,在以后的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大众的利益。我们从中总结了以下几方面经验:1、法律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供法律依据;2方面,国家及省市市县三级相继颁布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其他诸多方面也做了探索。目前,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但是当面对突发性药害问题时,仍没有妥善的应对策略。这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2 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2.1突发事件响应速度和快速决策能力不足 应急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快速响应,它直接影响应急管理成效。目前还有许多因素影响药害事件的处理,如指挥不协调、指令不畅通、响应不一致等。
2.2 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不足 只有在得到资金上的保障才能最终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由于资金不足,政府财政支付只能应对少数突发事件,无法应对所有的危机。所以,要想有所突破,必须解决资金问题。
2.3应急培训工作开展不够充分 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开展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扎实落实各预案才能有条不紊的推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2.4风险评估机制缺乏 风险评估机制对遏制要害事件的发生能够发挥积极的预警作用。虽然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预警发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5与公共舆论和媒体沟通不足 由于信息沟通不畅,往往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便会在社会上流传不真实的信息,这样无形中加剧了社会的恐慌。
3 加强药品检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措施
3.1 工作机构与职责 首先,成立一个由药品检验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组织机构,一旦出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应急管理领导组织机构统一指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通力合作,协作处理整个突发事件。
3.2 组织指挥体系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在处理突发事件的级别和检验工作时,能及时的作出快速、高效的应对。该体系应由4部分组成:应急检验领导小组、专家技术小组、综合协调小组及应急检验工作小组,各小组之间,要明确工作职能,通力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转贴于
3.3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一套完善、有效的应急预案,主要涵盖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检验、信息通报、考核评估等5个方面——这是应急检验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只有在遵循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才能在实际的突发事件中,合理安排,有条不紊的应对。
3.4 应急信息报告 根据应急管理预案的相关规定,一旦接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分合理利用3种方式:初报、续报及处理结果,进行汇报。一般而言,初报是在接到任务2小时内,通过电话,直接汇报任务的初步发展情况;续报是基本查清事件后,对事件的起因和进展做精确的书面或网路报告;处理结果报告是向有关部门书面总结事件处理过程中所应对的策略、事件发展全过程及结果。
3.5 应急实验室网络 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公共卫生实验室资源平台,对各个部门和学科的资源做出整合,建立一个具有多维度、多领域的,能协调统一管理的综合应急实验室网络平台,应对复杂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此平台,在平时,可以做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一旦出现突发药害事件,就是应急处理平台。应急实验室网络应吸收有资质的实验室,完善整个平台,提升实力,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有次序,有规划的应对,为突发事件的解决提供有力的帮助。
3.6 后勤保障 后勤部门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设备信息数据库系统,并保证应急器材和设备的供应以及搭建完备的实验环境。在应急检验的第一时间,提供完备的设备信息,保证检测的顺畅进行。
3.7 培训演练 由于应急检验有部门、人员多的特点,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和专业,制定配套的应急培训。通过培训,如:情景模拟、案例分析,让相关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及技能,在相应培训完结后,要对培训给出相应的绩效评估,如:知识的掌握、培训满意度等方面,并要通过书面和模拟等各种方法来检测演练的实际效果。通过培训和演练,使得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协调能力已经指挥能力得到提高。
3.8 总结评估 在处理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组织专业人员,从应急准备、保障评估、应急处置措施评估以及处置等方面进行效果评估,并完成总结评估。通过对事件处理过程的总结评估,要总结经验教训,做的好的方面要继续保持,做的不好的方面,要积极改进,找出问题所在,并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处理预案,提高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 结语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非常重要,是整个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其中,药品应急检验工作有很强的突发性、紧急性、强制性,要求实验室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检测、鉴定,得到最后的精确结果,以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所以,我们要从工作和技术上加强管理,提高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参考文献
[1] 陈安,李铭禄,陈宁,等.现代应急管理的若干理论与实践新思路[J].科技与社会,2008,23(6).
[2] 江德元.中国食药安全应急初具轮廓,四块“短板”待补[J].望,2010(6).
为确保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市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市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府办副主任、市交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交通局、市*局、市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市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交警大队、市汽车总站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2.2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相关方案,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事后处理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交通局:负责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接警、报警,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通知,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根据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和涉及范围,第一时间赶赴突发事件现场,组织相关部门、出租车企业,疏导、劝解、运送上访群众;做好突发事件处理的总结和上报工作。
市*局: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调派警力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秩序;对突发事件周边区域进行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关键人员进行监控和处理。
市局:负责处理出租车行业群众来信、来访;对中发现群体突发事件信息或苗头,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与上访群体代表接触沟通,了解上访人员身份、事件起因、经过,确认问题性质,为指挥部处置突发事件当好参谋。
市监察局:负责对不按规定程序出台管理政策,导致出租车行业突发事件发生的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突发事件过程中推诿或延误工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负责人进行调查及责任追究。
市物价局:负责核准突发事件发生时出租车的经营成本、市场经营环境,出租车运价水平和计价结构;核准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出租车企业内部的收费项目。
市市政局:负责配合交通、*交警部门研究城区内出租车运行路线设计、设置出租车候客区的可行性并组织实施。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处理、调解出租车经营者与从业驾驶员的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
市财政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费用安排,确保应急经费的落实。
市经贸局:负责协调油品经销商、加油站,解决公交车、出租车的燃油供应问题。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出租车无线电CALL台的管理;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正面的宣传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市质监局:负责出租车计程计价器的强制检定和管理。
市工商局、市地税局:负责根据有关政策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程度以及突发事件的性质,对突发事件发生时出租车经营者的税费核准。
市汽车总站:负责协调与出租车从业驾驶员、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调解、劝说、运送本单位所属或相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政府职能部门采取的各项应急政策措施。
3预警监测
3.1预防机制
3.1.1及时掌握出租车行业的信息动态。出租车公司和群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征兆或已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要迅速通过110电话报发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向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报告,领导小组立即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
3.1.2对突发公共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市交通局、市*局、市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出租车行业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动态。出租车公司一旦发现影响社会和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问题,要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3.1.3防止政策因素诱发行业不稳定。各职能部门出台与出租车驾驶员管理、税费征收和调整有关政策时,要做好充分调研、论证,并向出租车行业公开征求意见,确保政策的可行性、连续性、稳定性,避免因政策因素影响出租车行业稳定。
3.2沟通协调机制
3.2.1各职能部门、出租车公司、经营者、从业驾驶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出租汽车行业动态。
3.2.2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出租车行业难点问题。
3.2.3各职能部门在处置出租车突发事件时,要将有关情况形成动态信息,随时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信息报告要及时、真实、规范。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并在两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等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3.3联动机制
3.3.1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能分工,通力合作,及时、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3.3.2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指定联络人员,并将其联系电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联络通讯录。
4应急响应
4.1预案分级
按照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出租车行业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4.1.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发生300人以上或100辆以上出租汽车驾驶员群体性上访、罢驶事件,对城市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或在全市范围内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事件。
4.1.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是指事态复杂,发生100人以上300人以下或50辆以上100辆以下出租汽车驾驶员群体性上访、罢驶事件,对出租车行业稳定以及一定范围内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的事件。
4.1.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发生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20辆以上50辆以下出租车驾驶员群体性上访、罢驶事件,仅对一定范围内的行业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和威胁的事件。
4.1.4一般突发事件(Ⅳ级):是指事态比较简单,发生50人以下或20辆出租车以下驾驶员群体性上访、罢驶事件,仅对出租车行业较小范围内的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
4.2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由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命令,启动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各成员单位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江门市政府。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由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并按照市应急委员会的指示,启动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命令,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较大、一般突发事件(Ⅲ级、Ⅳ级),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行业主管单位或所属执法单位进行应急处置。
4.3应急处置
4.3.1了解情况,掌握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了解、掌握突发事件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15分钟内将参加人数、基本态势等情况了解清楚,30分钟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等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局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要在事发30分钟内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向江门市政府报告。
4.3.2确认问题,采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后,要在30分钟内快速做出综合分析,按照分级响应程序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并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事发现场。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要及时派出指挥人员,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按照市应急委员会的指示、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紧急处置工作。
(1)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在市区内的,相关领导小组领导以及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要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组织指挥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在市区外的,领导小组领导以及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要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指挥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当发现出租车驾驶员群体到市政府或其他市直机关上访、罢驶的,相关领导小组领导以及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要及时赶到本市指定地点集合。领导小组领导要在事发后最短时间内,统一带队赶到上访场所开展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将上访、罢驶人员遣回。
(4)接到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要派出指挥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突发事件现场,组织指挥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针对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审时度势,积极主动采取思想教育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劝告,必要时可灵活采用行政、经济、法律措施,把各种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防止事态恶化。
5.1.1对因政策不合理因素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制定政策的部门要及时找到政策问题所在,做好当面解释说明。政策出台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要采取暂缓执行或适当调整措施,渐进式实施。
5.1.2对出租车公司管理、收费等原因引起的,由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立即对出租车公司开展调查,运用思想教育、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调、调节,监督出租车公司解决好存在问题。
5.1.3对因油价上涨因素增加经营成本引起的突发事件,要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稳定。主要采取出租车公司、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合理分担的方法,由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行政、经济等有效措施协调解决。
5.1.4对因燃油短缺导致出租车驾驶员无法正常营运的,由市经贸局协调油品经销商、指定加油站开启出租车加油绿色通道,保证出租车正常加油。对燃油确实无法供应而导致出租车无法营运,出租车公司要做好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协调工作,公司、经营者和驾驶员共同分担经营风险,妥善解决驾驶员负担问题。
5.1.5对因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者无理取闹或受人挑拨而引发的,市*局、市交通局等部门要采取措施平息事件,追究组织者或挑拨者的责任。
5.2调查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物价、监察等部门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上报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级别、性质以及轻重程度,逐级上报。
5.3责任追究
5.3.1因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公务人员违法违纪造成突发的,由监察部门按突发事件级别和事件性质及其严重程度,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5.3.2对因出租车行违法经营、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者无理取闹或受人挑拨等引发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充分发挥电信公司、移动公司通信设施作用,建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通信网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联络畅通。
6.2物资保障
运输车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运送上访人员。
6.3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领导小组指示负责落实。
河鸿书记、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受刘副市长委托,我简要汇报今年由我牵头负责的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体制方面(第14项)。
为完善和规范我市突发事件现场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府办〔2014〕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实际,拟制了《从化区突发事件现场应对处置机制》的初稿,该稿主要从突发事件应对的责任区分、突发事件的分级响应、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的指挥与协调、一般以下(不含一般)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指挥与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的督查反馈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指挥和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机制,落实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目前,市应急办准备征求各有关单位对该稿的意见,并拟于正式撤市改区后以区政府名义发文执行。
二、严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方面(第15项)。
今年来,我市公安机关继续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带动警务效能提升。一是因地制宜做实集情报、指挥、巡逻、视频、卡口“五位一体”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于4月份已下发方案全面实施。二是组织开展了“破案会战”、“六大专项”等打击行动,以专项行动、专业队伍主导打击主线,提升打击效能。三是完善公安内部警种合作机制,对团伙案件、系列案件,由刑侦、便衣、情报、网警、派出所实施合成作战,形成打击合力。此外,进一步夯实现场勘查、刑事技术、情报线索搜集等刑侦基础工作,做到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提高精确打击水平。据统计,1-8月份我市刑事治安案件类有效警情同比下降12.5%,其中刑事警情和“两抢”、“两盗”多发性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7.9%、55.9%和21.6%,呈两位数以上降幅。全市共破各类刑事案件817宗,同比上升39.4%,本市本年度案件破案率(15.8%)排名广州市首位。其中命案破案率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