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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村级财务现状
1、 财务档案得到规范的管理。
以前村级的财务档案都没有得到规范管理,如:记帐凭证上的回行针、大头针已锈,也不取掉,没有装订成册;讲究点的就拿张报纸或塑料口袋简易装一下,不讲究的就散放一堆;有的财务档案被雨水打湿,字迹也看不清楚;有的被老鼠啃掉,如要查看有关财务资料,半天都找不到。现实行制后,各种帐册、票据有了专人的保管,分类编号,装订归档管理,并实行了档案查阅登记手续的程序。
2、摸清各村村务的家底。
本镇大多数的村在未实行委托制前,根本就没有认真对各项往来款项、固定资产作过清理,帐目含糊不清,时间拖得过长,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固定资产有其名无其实,无专人管理,无安全存放,存在这些现象,给村级集体资金流失创造条件,集体资金的安全得不到保证,应收、应付的款项也不及时兑现,失去信任感,给群众干部带来不良的影响。我镇托管中心在村级财务移交前进行了认真调查,清理了各项往来款项和固定资产,在清理进程中能兑现的及时兑现;能作调整处理的及时处理,明确了固定资产的存放地,专人保管,确保村级资金的安全。
3、收入来源明白。
我们对村干部、群众反映的个别村瞒报集体资金收入,收入不进帐的现象作了一次调查清理。了解近年来各村从区级部门、镇级部门和其他社会单位对该村的补助、捐赠款项是否入帐;本级收入应该收多少,实际已收到多少,作了一个较为详细的调查,并对未入帐的部分进行了一次追缴,现以入帐。给了干部、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4、支出民主化。
在未实行委托之前,村级的各项支出基本上都是由村主任或支部书记一个人签字说了算,未征求村支两委其他同志的意见,或未通过社员大会讨论,搞得村支两委的其他同志意见较大,群众不满意。现实行委托制度后,按委托办法进行严格的审批程序,甚至各村在某些项目的支出票据上,或正常的业务支出票据上,同时有村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签字,方能做帐,实行了公开、民主的办法,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赞同。
5、财务实事求是,按时公开。
在未实行委任代表以前,村级财务有时不按时公开,公开的内容有时不齐全,应付了事,经不起群众的监督,老百姓不满意。现实行制以后,实事求是,按时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有问题及时作了认真的调查、解释、纠正和处理。
6、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我镇制定了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会计岗位责任制、出纳岗位责任制、报帐员岗位责任制、收支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以及会计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通过建章立制,对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开支审批核准、财务处理程序、财务公开的时间和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存在的问题
1、对委托的认识不够。
大多数的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始终抱着“村民自治”管理的观念不放,认为实行委托是取代了村级财务的自主权,受到限制,得不到自由。不象以前那样,村级想怎样管理就怎样管理,无视有关财经的规章制度。
2、报帐员履行的职责力度不够。
少数村级报帐员都是以村支两委主要领导的意见来对付村级财务管理,发生的财务没有按实际的事实来处理,变向合理、合法化时有发生。报帐员起不到应尽的职责,即起到了“”的作用。
2、 审计力度不够。
认为本镇各村的财务收入都无其他资金来源,全靠镇级拔付的资金来维持工作,村级有点资金收入都不多,认为没必要进行审计。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须进行调查、审计的事项,有时讲求人情,走一下过场,应付了事,没有真正起到监督管理的职责。
三、今后的工作和建议
【关键词】遵化市;农村财务管理;调查报
目前农村财务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问题。为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我市农经部门对全市农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这次调查,我们采取与群众代表座谈、查看账册、实地盘点等方法,重点调查了村级资金管理、村级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重大事项坚持民主程序、有关财务制度执行等情况。总的说,我市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一)村级货币资金管理情况。
全市有648个村,按“双代管”要求,将资金全部存入乡镇会计委托中心。经查,由于村干部认识不足及基金会转制期间各级政府占用的村集体资金不能及时归还,有的市级归还了仍被乡镇占用,造成了部分村集体不愿将集体资金再交乡镇会计委托中心管理等原因,有30个村只代管帐目,未代管资金;经盘点库存现金,51个村有遗留票据顶库现象,165个村有坐收坐支、现金超限额问题,其余402个村现金管理较好。
(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情况。
我市648个村均已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有539个村民理财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活动,审核村集体当月发生的票据,并将审核结果形成活动记录,发挥了监督作用。由于村干部有认识误区、理财小组成员素质差等原因,有109个村民理财小组活动不规范,发挥监督作用差。在财务公开方面有640个村实行财务公开,并有固定公开栏,612个村按月公开,公开内容真实、规范;28个村按季或半年公开,实行逐笔公开的有594个村,按科目公开的有46个村;由于村班子瘫痪,无法正常运转,不能进行财务公开的村有8个。
(三)重大事项坚持民主程序情况
全市503个村处理村集体重大事项前召开村民代表会,重大事项经充分讨论后,代表们表决通过,并将会议决议形成记录存档,坚持了民主程序;但由于村班子软弱或村干部不团结,不能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村干部不重视、素质差等原因,145个村在处置资产等村集体重大事项上有未坚持民主程序现象。
(四)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经抽查全市216个村级财务帐簿及票据,202个村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有14个较小村无问题。
二、农村财务管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资金代管不到位。少数乡镇名义上实行“双代管”,实际上未代管或未全部代管村集体资金,一些村将集体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当地邮局、农村信用站等,致使一些村干部无节制开支,白条顶库,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库存现金超限额现象时有发生。
(二)村级民主理财不到位。一些村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活动制度不完善,或有名无实,或形同虚设,甚至有的村的民主理财小组没有专用章,有的民主理财小组不敢监督或不会监督,没有真正把民主理财制度落到实处。
(三)坚持民主程序不到位。有的村少数干部说了算,村无钱就借款,修路等工程不发包,想给谁就给谁,重大事项独断专行。
(四)执行财务制度不到位。一是入帐凭证不真实合法。有的白条入帐,有的用现金支领单作购物凭证,有的违纪开支出租车费、待客费,还有的虚假票据入帐。二是帐帐、帐实不符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村往来登记薄与乡镇农经站帐薄金额不符,村内部往来混乱;村固定资产帐与实存资产数额不符。三是接受捐赠资产不入帐。四是错用会计科目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财管理人员不到位。一些乡镇农经人员配备少,且兼职包村工作,使得他们精力不足,积极性不高。这就导致一些村违反财经纪律现象难以遏制。再加上村会计更换频繁,“一届班子,一茬会计”,村会计人心不稳,对会计业务只是应付差使,致使会计核算不规范、不准确。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认识不足。一是少数村干部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他们担心把资金存入会计委托中心用款不方便,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怕暴露问题,怕引发群众上访。二是少数乡镇领导不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农经人员配备不齐
(二)监督不力。一些村财务人员素质差,不能秉公办事,为了维护村干部,对不合理开支或不符合规定事项顺水推舟,不能把好监督关;乡镇会计委托中心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规范的会计业务流程办事和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导致手续不完备、违规开支、公款私存等问题没能及时发现和得到纠正,为违纪舞弊开了绿灯。
(三)班子不强。一些村班子软弱,村干部之间不团结,工作上各持己见,财务票据互不签字,无法入帐,造成财务混乱;有的村历史遗留问题多,群众意见大。
四、解决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双代管”制度,强化落实资金代管。农村集体资金在保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会计委托中心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无偿占用、平调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乡镇会计委托中心应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监督管理村集体资金。对未代管村集体资金的乡镇,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代管,防止村干部违纪现象。
(二)提高理财水平,规范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民主理财小组要严格依法定程序产生,真正将那些办事公道、关心集体、懂财务业务的人员选到民主理财小组中来,并加强对理财小组的政策法规和财会业务的培训,为他们履行职责提供方便。同时要求他们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履行民主理财职责,并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专项汇报民主理财工作情况。
(三)提高认识,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一方面提高乡镇领导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多支持,少干预。另一方面县、乡两级定期举办村干部农村财务管理知识培训班,提高村干部素质,使村干部懂得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必须坚持民主程序,防止独断专行现象,从源头上预防村干部违纪问题,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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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横县审计局《对2019年度横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分重点事项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横审通〔2020〕9号)精神,横县审计局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7月20日对我单位开展2019年度横县一级预算单位部分重点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我单位2020年8月24日收到横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横审调报〔2020〕1号)后,我局开展对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为0,预算执行率为0的整改工作部署。现将我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其他优抚支出经费1400000元,是部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的项目支出为0,预算执行率为0
(二)自主就业补助经费1810000元,是发放2018年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的项目支出为0,预算执行率为0。
(三)部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管理工作经费978787元的项目支出为0,预算执行率为0。
二、整改情况
(一)督促各股室、二层单位预算编制更为科学合理,提升项目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
(二)合理利用项目资金,严格规范各类收支行为,提高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健全项目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重点项目督促检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预算编制、审核,合理配置财政资金,二层单位作为预算编制基层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尤其是阶段性项目预算时,应坚持全员参与的理念,编制预算草案,要求项目有充分的立项依据、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的支出内容、具体的支出计划、合理的绩效目标等,重大预算项目应实行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二)抓好重点项目的督查落实。通过日常督查,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决定着财政部门的管理水平和职能的发挥。财政干部队伍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适不适应,也对基层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剖析我镇财政过去由于人员构成比较复杂,造成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继而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主要问题是:
专业人员不够多、整体素质不够高、业务技能不够精通、服务不够周到、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效率偏低;队伍建设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必须大力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的加快乡镇财政发展,深化财政改革,造就一支素质更高、能力更强的乡镇财政队伍,势在必行。必须一如既往地重视财政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唯才是举,才尽其用,营造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我镇相继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进行了一次调整,增加了财政专科毕业有专业能力的2名年轻干部,剔除了一名年龄偏大,学历较低人员;本世纪XX年又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增加了更高学历的专业人才充盈财政队伍。从而演变成现在这支高学历,高水平的财政5人队伍。我镇财政用人的标准是: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建立人才辈出的选拔机制;用人不疑,大胆放手,不求全责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从严要求,规范约束,放手不撒手,不断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一句话,就是要选准、用好、严管,让财政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加快成长。从而在工作中确实发挥好财政干部十种能力;即政治鉴别能力、抵御腐朽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统揽全局能力、服务社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学习能力。
一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由于各种农补政策的相继出台,把乡镇财政工作推到了老百姓面前。因此,财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让人民满意是我们财政干部永恒的追求。这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观念,遵守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思考、研究和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放在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上。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确实从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知识素质、法律法规素质上全面提高。
另外我镇财政队伍人才结构不够合理。一般专业人才多,高层次的人才少,特别是复合型、有一定研究政策能力的人才更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普遍较低,专业涵盖范围不宽,部分人才奇缺,没有按合理比例搭配。是人才队伍业务素质良莠不齐。业务尖子比较少,多数人仅仅是适应职位,部分人的业务素质还不能达到工作要求。
1.案件基本情况
2008年至2012年5年间,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共立案188件,其中直接涉及采购领域的案件50件,占到立案总数的26.6%,比重较大。从纵向角度而言,各年立案数分别为5件、3件、5件、17件、20件。2011年采购领域职务犯罪较上年同类案件增长240%,2012年采购领域案件占到当年立案总数的46.5%,这两组数据体现出预防采购领域职务犯罪所面临的严峻形势。
2.采购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
从案件涉及罪名来看,贿赂犯罪增幅明显。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单位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贪污与挪用公款案件存在的空间不断被压缩,而以各种名目收受“好处费”为形式的贿赂犯罪呈现出增长的趋势,2008年和2009年共查获采购领域贿赂犯罪案件2件,而到了2011年和2012年,这一数据变成了21件,其中行贿和单位行贿案件从无到有,2011年和2012年各查获了2件。在商业发展过程中,贿赂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排斥竞争对手,而且严重破坏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从涉案人员来看,呈现“40岁现象”,高学历人员比例增大,以事业单位职员为主。平均年龄为46岁,“40岁现象”突出,同时存在主体逐渐年轻化的趋势。5年间,大学以上学历涉案人员共36人,占该类案件总人数的72%,其中2012年犯罪嫌疑人中有7人为研究生学历,2人为博士研究生毕业。事业单位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件共22件,占44%,比重最大;国有企业18件;民营企业7件;司法行政机关3件。
从涉案金额和作案手段来看,大要案占的比例高,作案手段多样。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案件38件,占到案件总数的76%,处级以上涉案人员为11人,占到涉案总人数的22%,比例较高,其中职务最高的为正局级。作案手段多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案持续时间长、次数多;二是犯罪隐蔽性强。隐蔽性除了体现在该领域窝案串案少,除了以“一对一”的联系方式外,还体现在犯罪的名义多,如在商业贿赂中,除了回扣、佣金等主要形式外,还有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赞助会议和展览费等名义以财物进行贿赂。
二、采购领域职务犯罪的易发多发环节
1.谈判与商榷环节
谈判与商榷环节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非公开性,为采购人员职务犯罪提供了空间。除了直接收受回扣款、好处费等方式外,采购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商品价格、高开发票报销及编造虚假事实的方法将单位公款据为己有的行为多发生在谈判与商榷环节。典型案例如:米某原是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有负责采购事务的职权,其利用办事处采购笔记本电脑的职务之便,要求销售单位高开购物发票,以虚假笔记本电脑采购价格向单位报销,将公款五千余元据为己有,之后其利用同一犯罪手段,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两万余元。
2.签订合同环节
合同签订过程中,采购者与合同相对方属于合作关系,但在关键的价格商议过程中,双方也存在博弈,为了谋取交易机会和更多的利润收益,容易出现合同相关方给予采购人员好处费的行为。典型案例如:钟某在担任北京某大学研究所所长期间,主要负责为学校“211工程”和“985工程”学科建设采购设备。2005年,钟某在带领研究所进行学科建设过程中需要一套仿真系统,大学当时采购设备采用的是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有两家公司参与竞争,由于其中一家报价很高,研究所放弃与该公司的合作意向,另一家公司是该种设备国内唯一,钟某在选择设备上有绝对的话语权,在进一步商议、确定价格过程中,钟某答应该公司在给其个人好处费2万元的前提下签订合同并在其他的项目合作上给予帮助,钟某的行为涉嫌受贿犯罪。
3.招投标环节
招标投标制度是市场经济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可以有效保证采购环节的公开、公平、透明。但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准则很可能会被人利用,从而发生职务犯罪的风险等级也会随之增加。比如有的采购人员和供应商通过贿赂或者是恶意拆分项目等手段,在选择采购方式上采取对自己有利的方式,以达到规避公开招标的目的。招投标环节往往是采购领域职务犯罪的重灾区。典型案例如:发生在铁路线上的“非法交易”常某受贿案。常某为某大型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他不经招投标即将铁路线站区建筑空调系统的室外打井工程分包给某建筑工程公司。2006年8月,常某以个人装修房屋为名,要求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为其支付装修费用10万元,其行为涉嫌。
4.采购费留存、保管环节
采购费留存、保管环节中,采购人员拥有大额资金,一旦心存侥幸心理,就可能踏入犯罪的深渊。典型案例如:汪某在担任某建筑研究总院建筑信息中心市场总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将本单位支付给上海某广告公司两张金额共计人民币12万元的转账支票截留,后汪某通过朋友将截留的两张支票分别转入北京两家公司并兑换现金人民币11万元后潜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三、预防采购领域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1.供应商单位需将销售成本同绩效考核相结合,创新考核制度。
采购单位是预防采购领域职务犯罪的主体,但供应商单位的制度建设也关系到该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供应商单位的绩效考核不但是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的主要手段,而且是防止业务过程中出现非法违规行为的重要预防途径。可以说,在采购领域,科学的销售绩效考核是防止行贿腐败的最有力武器。好的绩效考核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销售人员主观上必须为公司的利益着想,客观上必须为公司的利益服务,没有为个人谋利的必要和空间。要达到这一目标,核心是将销售中的腐败行为看成是单位销售可能面临的成本,不行贿将体现在销售项目成本的减少上。如果不行贿,作为项目负责人可以降低销售成本,从销售利润中争取更多的提成。供应商单位发生采购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一方面需从法制教育上加大投入,另外一方面需重新审视业绩考核方法,分析和反思制度的提升空间,以科学的管理和考核制度保证经营过程的合规合法。
2.监督机关设置供应商剔除流程,发挥行贿档案查询作用。
建立“黑名单”制度是加大对违规非法采购惩处力度的重要体现,也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内容。
对于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问题,通过跟踪回访和市场暗访调查,加强对供应商和机构的监督,一旦出现不正当行为,按其情节轻重建议对其作出“降低其信誉等级”、“几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限制性处罚规定。
推行廉洁准入机制,发挥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在预防采购领域职务犯罪中的积极作用。该机制充分考虑采购领域贿赂犯罪易发多势,有利于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公平市场环境,促进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采购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可以要求投标方出具无行贿记录的证明,以其“自证清白”的说明来督促合作方在经济活动中不出现违法行为,阻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人混入投标人和供应商队伍。2012年,据海淀区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统计数据显示,“政府采购供应商备案”已成为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的主要使用目的之一。
3.采购单位需加强队伍建设,实行关键岗位人员交流与调换制度。
制度设计的关键在于“人”。人的管理主要体现在队伍建设中,队伍的廉洁自律教育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的方式多样,需选择能产生威慑力的教育途径,开展廉政教育前听取意见,选择教育对象最易接受的培训方式,如前往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看守所、听法制讲座,培训中需进行良好的互动,使教育对象对职务犯罪产生敬畏。采购领域的职务犯罪存在着持续时间长、作案次数多的特点,这一特点突出了建立管理干部定期轮岗、交流、调换制度的重要性,避免长期从事采购工作而产生“熟人贿赂”,在轮岗时也需加强纪检监督与审计。
4.采购单位需完善采购和招标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控制政府采购的各个关键环节,通过制度设计,使各相关利益人在各个环节相互制约,形成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如在招投标过程中一是要明确采购与招标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实施机构和工作职责,明确有关人员在招标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工作要求及罚则,确保管理工作有序。二是从采购和招标的立项论证、资金预算、标底确定、招标机构选择、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审专家、资格审查、合同文本、保密事项等方面细化招投标工作规范与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