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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局班子深刻认识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做到法制宣传工作与局日常工作同要求,同部署,要求各股室、林业站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对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全县群众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指定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日活动,确保了法制宣传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乙方: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平安,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确保在维稳期间我单位管理区域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特制定如下目标责任:此责任书适用范国为辖区内所有宾馆、茶楼、店铺、洗车场、超市、住家户等。
一、目标任务
在单位街面防控区域内做好森林防控重要工作,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强化领导,扎实措施,全力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实“八个坚决防止”目标.
二:工作责任
1.宾馆、茶楼、店铺、洗车场、超市、住家户等要做好预防、预警措施,必须遵守“十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烧灰积肥,不准打火把,不准烧火取暖,不准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不准小孩玩火。
2.宾馆、茶楼、店铺、洗车场、超市、住家户等要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3.宾馆、茶楼、店铺、洗车场、超市、住家户等要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宾馆、茶楼、店铺、洗车场、超市、住家户等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将追究法注律责任。
5.宾馆、茶楼、店铺、洗车场、超市、住家户等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将追究注律责任。
6.宾馆、茶楼、店铺、洗车场、超市、住家户等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即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将追究注律责任。
7.宾馆、茶楼、店铺、洗车场、超市、住家户等履行职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注意观察四周是否易燃易爆品(汽油、柴油、酒精等)或烟头等,及时向就近向街面执勤的政法干警、武警、红袖套巡防人员等报告。若各宾馆、茶楼、店铺、洗车场、超市、住家户等发现森林火情且未上报相关部门,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宾馆、茶楼、店铺、洗车场、超市、住家户等责任人责任。县文广局值班电话7523747、报警电话:12119。
一、传达精神,提高认识
一是先后召开2次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党委会和5次镇村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同时结合凉山州森林火灾,提醒镇、村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努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损失。
二、完善机制,压实责任
一是成立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职负责森林防灭火宣传、协调工作,同时按照镇包村(社区)、村“两委”包社、社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的原则,各村居组建不少于10人的灭火队,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森林防灭火承诺书》,压实压紧防灭火责任;二是镇、村严格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火情,镇指挥部通过积极调度镇村扑火队伍,采取科学扑救措施,及时控制火情,避免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深化宣传、强化意识
4月以来,我镇积极开拓宣传渠道,多形式强化群众森林防灭火安全意识。一是大力宣传《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命令》、《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镇在重点区域共计悬挂横幅52幅,张贴公告240余张,设置51块警示牌,发放传单2000余份。二是充分运用多媒体平台,“村村响”广播每天滚动播放森林防灭火音频,镇村微信群,镇村QQ群定期转发森林防灭火宣传文章,扩大宣传范围,营造防火氛围。三是深化宣传镇内2起森林防灭火处罚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警示教育,深入强化老百姓管火、用火、防火意识。
四、专设卡点,严格排查
一是在各村居入山口,共设置41个森林防灭火检查卡点,对进山人员进行逐一排查,严禁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山,同时组建80余个村级巡逻队,逐社走访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二是大力推行文明祭祀,鼓励群众摒弃焚烧香蜡纸钱等祭品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观念,大力提倡敬献鲜花等文明的祭祀方式,形成文明的祭祀新风尚;三是成立30个以党政班子领导为组长、驻村干部为成员的督查组,定期到各村进行督查,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落地。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灭火安全意识;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操作层面,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对重大隐患公示公告、跟踪治理、整改销号。
(二)着力检查全县森林防火安全,同时加强对机关安全和林业生产安全的检查,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重要职责,按照《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的有关要求,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三、检查方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局下属各单位负责对管护的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安全尤其是车辆安全进行检查;退耕办、造林股等相关股室负责对林业生产安全进行检查;县森防办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认真整改。按照要求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二)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和领导,林业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森林防火办,森防办主任刘俊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力整改隐患。一是全面发动,督促认真开展自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二是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森林防火安全形势严峻的部位和单位,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各村、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防火责任人,签订防火责任状。各村干部负责的防火区域和工作目标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森林、林地、林木承包合同,把森林防火工作内容和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写入合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马亓山、林区周边单位的防火责任。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应急协调机构,负责日常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和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指挥。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发挥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作用。实行部门抓教育,建立健全应急分队,关键时段服从指挥。进一步明确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职能和责任区,认真履行承担的职责义务,并积极帮助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行经常性督查和重点性督查相结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督促各村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三)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强化依法用火责任,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并切实落实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村、进机关活动,支持建立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参与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健全“横到边、纵到底”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使森林防火教育覆盖全社会。确定每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开展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11月为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按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标准,加密进山路口、村镇驻地、林区道路两侧、墓地等重点部位森林防火固定标牌的设置,制作悬挂森林火险等级标识旗帜,建立健全重点林区全覆盖的宣传教育、预警体系。
(四)要在防火期内禁火令。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相关要求,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办)。各村、各单位要对森林防火通告、《禁火令》和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常识、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宣传。
二、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扑作战能力
(一)全面完成应急分队建设任务。各村建立防火期内全天值班备勤的应急分队队伍;要按照《省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与管理规定》标准进行装备和物资储备,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军事化管理;同时要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依托应急分队、民兵预备役建立一定数量的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要对森林消防队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实战演练。重要节假日及森林防火期内,要集中食宿,强化训练,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二)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切实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镇、村二级森林防火联防机制,成立村级义务扑火队。重点村居要以青壮年为主配备扑火队伍。各村必须担负起本区域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村居的,要建立联防制度,确立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
(三)加强林区护林员队伍建设。按照500亩左右生态公益林配备一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防火长效运行能力
(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即:与水源建设结合、与公路建设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结合、与旅游开发结合、与公墓建设结合。林业站要对林区防火隔离带统一规划,科学规划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林区建设的各类工程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防火林带,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有计划地改造林内道路、林边、田边树种,根据山区特点,种植刺槐、麻栎等树种,形成具有一定阻隔能力的防火林带。要依托林区现有和新建道路,按照每侧50米的标准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采取栽植生物防火林带、垒防火墙、打烧和喷洒有机灭草剂等方法,3年内完成重点林区的隔离带建设,建立起单片面积不大于100公顷的林火阻隔网格。
(二)完善林区公路网络,对林区道路进行合理规划。把为居民出行、旅游服务的林区道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结合,按照实现消防专业队伍徒步3公里半径作业圈的标准实施建设。
(三)做好水源建设保护工作。水利站要搞好林区水源布局建设,做到平时抗旱浇灌、发生森林火灾时灭火。要充分利用河流、湖泊、水库、小溪、沼泽、池塘等,形成森林防火水源条件。
(四)实施农户搬迁改造工程。要结合生态文明村镇及新农村建设规划,逐步将核心生态区内的村居及零星散户搬迁出林区,集中居住。
(五)改革丧葬习俗。民政所要统一规划,按照一个行政村一处或多个行政村一处标准建设公益性墓地。新葬坟墓一律进入公益性墓地,现有散坟3年内迁入公墓。公益性墓地要建设防火墙,开设隔离带。
(六)加强旅游景区内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应当结合景区建设,制定中长期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林火监测系统,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扑火物资的储备。
四、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提高森林防火装备能力
(一)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资金投入的政策规定,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照森林防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实行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救助制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森林防火社会化投入机制。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从每年的经营收入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管好用好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二)森林防火重点村居要至少建设一处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物资储备标准储备足够数量的物资。每年对扑火机具进行及时补充,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能够随时调用。森林消防专业队要按照标准配足装备,增加一定数量先进、新型、高效的灭火装备和以水灭火的机具。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提高应对森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内容要着重体现责任制、预防措施、扑救方案的落实和应急反应、保障机制的建立。同时要有针对性的组织扑救实战演练,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