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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现由担保公司推荐到银行,贷款万元,由担保公司担保,现本人承诺如下:一、在银行放款前:
1、足额交清保证金、担保费、吊费预交金及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费用;
2、足额交清市场的店面租金,水、电、网络、闭路、电话、卫生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要求押物的,在放款之前将相应额度的货物入库到市场;如未进货,无法及时将货物入库到市场将先向市场交纳应押货物相当金额的资金。
4、按银行要求购买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等银行金融产品。
二、放款后
1、放款后两日内,及时将该笔贷款全额划给提供给银行的购销合同中供方的银行账户,并将划款凭证复印件提交给担保公司;
2、按银行要求按时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
3、按银行的要求做好贷后货款的回笼和走帐工作;
4、按银行规定的日期准时、足额还利息,贷款到期及时、足额还清;
5、每月准时向担保公司提供当月报表及其他要求上报的材料。以上贷款客户应尽的义务,本人郑重承诺一定按以上承诺兑现。如因本人没有兑现承诺造成不能放款或不能续贷的,本人毫无怨言,与担保公司和银行无关。
承诺人: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范文二
根据与贵公司签署的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贷种)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现将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申请贷款,并自己使用,本人申请贷款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二、本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将贷款资金挪作他用;若有违反,产生的责任将由本人承担;
三、不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获得贷款,即不能将贷款资金转借他人使用;若违反此项规定,将贷款转借他人,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贷款风险将由本人承担;
四、本人已知晓此笔贷款每月还款日及还款金额,并承诺在每月还款日当天按时
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存入相应还款账户(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并授权_________银行从该账户扣收当月应还贷款本息;若因未按时还款产生的责任,将由本人承担;
五、本人已同意并签署借款合同,且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合同中规定应尽的责任及相关义务。本人已了解并承诺遵守上述事项,如违反以上事项,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借款人)签字及手印:
承诺人配偶(借款人配偶)签字及手印:
担保人签字及手印:
_____学院:
本人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在校的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所需的相关费用,特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人民币)_____元整期限十年以便帮我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使我能圆满完成在笑期间的学习任务。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遵守校纪校规,并承诺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贷款用于其它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校与银行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变更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保证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保证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承诺贷款违约、逾期三个月可由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此致!
承诺人:_____(按指模)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
__________学院:
本人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系(院、部)_____专业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本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郑重承诺:
1、助学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其用于其他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院与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毕业后变更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本人在全部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前,自愿将毕业证、学位证交由学院代为保管,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后,返还本人;
7、本人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并保证在还清贷款前的每年12月20日前贷款用银行卡内有足够金额供银行扣付当年利息;
8、若本人贷款违约、逾期六个月或以上,可由学校在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在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此致!
三服务承诺书优秀范文一
银行主要负责人承诺:秉承恒必成,德致丰的核心价值观,扎根湖州、融入湖州,加大实体经济扶持力度,积极为湖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金融新动能。
1、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全年计划新增民营企业贷款5亿元,新增贷款户数20户;小微企业贷款新增1.4亿元,新增贷款户数45户。
2、精简基础金融服务收费项目,清理整顿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对绿贷通需求客户承诺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接,全年绿贷通对接企业及授信金额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力争新增绿贷通平台授信金额3亿元,新增授信客户30户以上。
4、帮助企业提高金融意识,拓宽融资思路,建立需要支持的优质企业名单和需要资金的优质小微企业名单,给予优先支持。
5、对审批通过且手续齐全的项目做到及时发放,确保3个工作日内放款。
6、对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融资成本按本行最低标准放款,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三服务承诺书优秀范文二
银行主要负责人承诺: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积极践行绿色、普惠金融理念,多措并举解决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加强金融扶贫、普惠小微贷款的投放力度,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3809户,同时确保完成全年小微贷款5.6亿元的增量目标。
2、为企业减费让利,积极践行普惠利率政策,确保完成全年普惠利率目标;同时深化金融服务水平,将票据业务政策惠及小微、民营企业。
3、积极落实绿贷通平台139限时受理工作机制,完成绿贷通平台关注企业230家,受理企业200家。
4、维护金融消费者权利,持续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征信宣传六进活动、扫黑除恶等集中宣传活动,增加群众金融知识,提高群众金融风险识别能力。
5、优化办贷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时效,简洁高效处理企业业务发展需求,提高公司信贷业务整体受理审批落地效率;小额贷款(含个商)从受理至审查审批完成不超过7个工作日。
6、坚持防范与化解并重,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力争20xx年全行信贷资产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7、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入园进企邮储阳光行动,及时掌握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做好融资服务工作。
三服务承诺书优秀范文三
银行主要负责人承诺:深耕本土,服务实体,厚植绿色金融,全力做好三服务,扛起地方银行责任担当,助推湖州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
1、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力做好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服务,20xx年新增信贷投放确保35亿元、力争42亿元。
2、加大产品创新与推广。深入推进投贷联动、绿色园区贷、快易贷等创新型业务。线上纯信用融资产品快易贷投放达到4亿元以上。
3、大力推进金融减费让利行动,通过合理定价、创新还款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转贷成本,精简金融服务收费项目,力争20xx年减费让利3000万元以上。
4、继续加大困难企业帮扶力度,对主营业务突出,但还款有保障的困难企业加大信贷支持,使其尽早走出困境。
5、深入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移动营销模式,简化服务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跑银行次数。
6、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开展金融支持三农服务,着力解决三农问题,20xx年涉农贷款投放100亿元以上。
7、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入园进企活动,通过三服务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乡镇(街道)、小微园区等,把脉问诊、精准服务。
三服务承诺书优秀范文四
银行主要负责人承诺:践行红船精神,以三服务为主线,立足小微,优化金融服务,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助推湖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
1、改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两增两控口径新增贷款余额1.5亿元,增幅不低于15%,户数增加100户。
2、加快产品创新,继续做大无还本续贷,开发企业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并提高占比。减费让利,年末小微企业加权平均利率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3、积极运用绿贷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扶持绿色企业发展,绿贷通平台关注数量达到160户、受理数量达到130户、授信金额达到5亿元。
4、做好困难企业帮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5、广泛普及普惠金融知识,开展金融知识普及、非法集资防范宣传等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6、开展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7、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客户满意度。
8、加快网点布局,在县域增设服务网点,实现机构下沉,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三服务承诺书优秀范文五
银行主要负责人承诺:坚持服务实业、聚焦重大项目,做强绿色金融、积极降本减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1、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绿色企业(项目),20xx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4亿元,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户数480户。
2、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减少融资中间环节,缩短企业贷款时间,减少企业周转支出。对个人客户开卡免工本费、年费、短信息服务费、小额管理费,个人客户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汇款免手续费。
3、主动融入湖州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20xx年新增绿色信贷投放3亿元。
4、进企业、进农村、进市场宣传金融知识,了解企业经营发展存在的问题困难,查找支持企业发展存在的难点,提出解决方案,提高服务企业质效。
一、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 派出所
1、办理各种入户登记,户口迁入、迁出等业务时,申请人应持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申请人未兑现承诺的,督促其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其按l 8—49周岁流动人口办理暂住登记信息、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信息于每月月底前及时向镇计生办通报,特殊个案第一时间通报,实现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
2、在办理证件时,要以查验诚信记录,未履行诚信协议的,要暂缓办理并督促其履行后予以办理。
(二)、计生办(站)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利益导向、奖励扶助政策,对计生两户、计生户给予项目及资金扶持。
2、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夫妇,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已享受有关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按《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追回扶助资金并对违约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扶贫工作站
1、在安排资金、项目和确定扶贫对象时,有计划、有重点地将农村贫困户中的计划生育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作为科技指导、生产发展和帮助扶贫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扶贫项目,提高他们的生产自救和发展能力;在选择项目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树立并大力宣传贫困地区“少生快富奔小康”典型。
2、实施扶贫项目时,以群众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为准入依据,对违反计划生育诚信协议的,按《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停止实施项目并追回前期投入扶贫资金,项目户在规定时限内履行诚信协议的,可继续给予扶持。
(四)、农业服务中心
1、制定并实施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农村各项社会经济政策,在农业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畜牧业项目及有关支持项目上,帮助计划生育农户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发展生产,优先安排技术、资金、物资,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其参与能力,增加经济收入。维护其在农村土地承包等各项经济政策中的合法权益。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开发、扶贫帮困工作中,优先照顾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
2、对未执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的农户,农业服务中心在各种项目上不予扶持,对规定时限内兑现承诺的农户,才能享受相关政策和办理相关服务。
(五)、林业站
1、加强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家庭、二女结扎家庭发展林业项目的帮扶力度,在经济林种植、经果林种植、以及林业生态开发方面给予技术、资金、物资等必要的扶持帮助。
2、对未履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规定的农户,林业站有权要求其兑现承诺后方可给予在项目、物资上的扶持及业务办理。
(六)、中心校
1、在新生入学时,要持户口簿、父母与村委会签定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学生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对未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未履行承诺义务的,有权要求学生家长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入学。
2、在落实救助贫困学生各项优惠措施时,将实行计划生育户的贫困生,特别是农村“两户”学生,列为优先照顾对象。
(七)、社会事务办
1、在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时,对救助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同等条件下将因节育手术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独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困难家庭,优先给予救助,并加大救助力度。在落实公共资源优惠政策时,注重利益导向政策与农村普惠政策的有机兼容。
2、在开展低保、社会救助、医疗救助、婚姻登记等工作时,申请农户必须提供与村委会签定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及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在申请各种救助救济时,应督促其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
(八)、卫生院
1、在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报销、医疗救助等工作时,申请农户必须持与村委会签定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及提供镇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对于未履行承诺义务的不予办理,应督促其兑现承诺后方可办理。
2、对于持《准生证》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在住院分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给予优惠。
(九)、片区工商所
1、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申请人必须持镇计生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对政策外生育申请人必须同时出具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据后方可办理。
2、优先为计划生育户办理营业执照,鼓励计划生育户经商致富。结合本部门开展的活动,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
(十)、信用社
根据北京市金融局、市工商局、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制定的《北京市小额贷款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093 2号),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北京市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融局为小额贷款公司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统筹协调、审批、监督与风险处置。
在北京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可参考以下操作指南。
一、设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及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区、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的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本市工商企业注册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公司不得标注“小额贷款”字样。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单一最大股东(包括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且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
(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四)具备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二,设立程序
(一)申请筹建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先申请筹建。申请人将下列筹建申请材料报送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区、县主管部门:
1、筹建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拟注册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机构性质、组织形式、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比例以及设立的目的;
2、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当地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分析,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计划,风险处置预案等;
3、筹建工作方案。包括拟设公司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主要管理制度的起草计划,业务拓展计划,风险控制措施,资金来源,架构,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内控体系,主要董事、监事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和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履历、联系地址及电话,选址方案;
4、出资人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本结构,出资人出资额与占股份比例,出资人的权利义务等;
5、出资人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接受监管并承担风险、自觉遵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不吸收公众存款、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承诺书;
6、出资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如果存在隐瞒事项,出资人在小额贷款公司的投票权将受到限制的承诺;
7、法人股东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过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情况、诚信状况、未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情况及所在行业状况、纳税记录等事项;拟投资人股的自有资金来源真实的承诺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关于同意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决议;最近1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8、自然人股东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人股资金来源及个人收入来源合法真实的承诺书;
9、联系人及其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0、律师对拟申报材料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筹建申请材料经区、县主管部门初审,市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市主管部门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批准筹建文件到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的区、县主管部门领取开业申请表。申请人应自批准筹建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的区县主管部门批准,报经市主管部门,可以延长1个月。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
(二)申请设立
申请人应在筹建有效期内,提交设立申请,申请人应当将填写好的开业申请表连同下列资料报送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的区县主管部门:
1、设立申请书。
2、筹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筹建过程、筹建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设立要求等;
3、经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4、股东名册,包括股东名称(企业法人要有注册地址和法人机构代码)、出资额以及股份比例;
5、主要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图;
6、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7、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9、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10、联系人及其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1、律师对申报材料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区、县主管部门和市主管部门审查申请材料之后,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获得设立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营业执照。
小额贷款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经区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主管部门批准后,持市主管部门批准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住所;变更业务范围;变更股东;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章程;变更组织形式;合并、分立。
三、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