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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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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调研报告

法制教育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一、我市农民工的现状

近些年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我市外出务工人数剧增。目前,我市约有外出务工人员3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1%,分布在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劳务输出成为我市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促进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低下,欠薪现象仍然存在;农民工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健全,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导致农民工采取过激手段解决问题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多年来,我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近几年,不断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同时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在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首先,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一是各级把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每年度的普法计划,作为重点普法对象之一,与整体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二是编选材料,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涉及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村民自治、婚姻继承、计划生育等农民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编写成法律知识读本,编印成卡片、宣传单、口袋书,免费送发给农民。共编印《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涉农税收明白卡》《以案释法》及各类宣传单7万份。三是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及宣传月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送法下乡等为载体,组织开展系列宣传咨询活动,受教育人数达5万多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千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7万多份(近两年)。其次,积极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通过为农民工诉讼调解、出具法律意见书,切实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20**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为79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今年上半年,为37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各律师事务所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法律援助25件,为33位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清欠农民工工资33.5万元。二是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今年上半年,东至县在深入浙江义乌、台州、路桥、绍兴等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工会及劳动保障部门达成共识,成立了东至籍务工人员驻地依法维权工作站,为农民工搭建方便快捷的维权平台。县司法局和县工会还联合聘请部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乡镇司法所长,担任东至县“农民工维权代表”,要求农民工维权代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多种形式法律咨询、法制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有的农村基层组织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到位,在少数地方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不健全,措施不得力,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工作的顺利实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更是没有摆上议事日程,重经济建设,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软任务,工作无法向广度拓展,深度前进。

(二)、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学法积极性不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不佳。

(三)、由于农民工分散在全国各地,不易集中,即使节假日期间回来,也忙于应酬,难集中,难组织。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宣传手段有待创新。

三、做好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各级依法治理领导组织机构要加强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把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成员单位责任目标,一年一考核,对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参与任何评优评先评模活动,保证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大经费投入,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且每年有增长。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担负起责任。二是纳入规划方案。要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中,作为重点工作抓好落实。三是各级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要深入到农民工中去,了解农民工所需,关心农民工的冷暖,要加强与农民工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他们的配合、支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培训和管理,着力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一要充分发挥劳动部门在职业技术培训中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先培训、后输出”的岗前职业技术培训,将法律知识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二要在初级中学开设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等教育课程,适应九年义务教育后,部分初中生外出务工的需要;三要建立属地化教育管理机制。农民工流入地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岗前法律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使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知法、守法。

法制教育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研究侦查权配置的六大误区

个人认为,目前对优化侦查权配置的研究存在六大误区:

一是只看表面问题,不重视原因分析。许多人提到侦查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就会列举立案不实、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问题,但往往没有深入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二是过分注重对侦查权力的监督,不重视对侦查权的保障。单从法律条文看,我国公安机关的侦查权似乎比一些国家的范围要宽。但在实践中由于相关制度不配套和存在缺陷,以及对公民违反程序性规定缺乏明确、有效的处罚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权往往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很显然,单一谋求将警察的手脚死死捆住,不应该是优化侦查权配置的基本方向。

三是过分注重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对被害人的权利重视不够。在侦查活动中,应当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更要注重使被破坏的社会秩序得到恢复,使被害人遭受的损失及时得到弥补,只有这样,侦查工作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刑事诉讼活动也才能顺利进行。

四是只就事论事设计制度,而忽视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例如,为防止刑讯逼供,有人提出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对讯问全程录音录像。这一制度对防治刑讯逼供的确有积极作用,公安机关也正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但是,这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使录音录像制度发挥作用,相关配套制度也必须跟进。录音录像的核心要求是要做到“全程”,如何保证有足够的侦查人员承担每一次讯问时录音录像的任务?此外,由此带来的装备、人员的保障方面的问题也需要一并考虑。如果没有这些配套制度的落实,讯问录音录像制度就只能是“看上去很美”。

五是只重视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而不重视对其他侦查机关以及审判机关的监督。学者一提监督制约,就必然奉“决定权、执行权相分离”是唯一的最高标准和最大价值追求。但是,在表述时往往只针对公安机关,走入“双重标准”的思维模式,罔顾其他机关自己立案、自己侦查、自己批捕、自己审判等客观事实。无论是对侦查权、权实施监督,还是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监督,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标准也应当是统一的。

六是关注确保公正的措施多,关注提高效率的措施少。“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如果不能有效提高侦查机关的侦查能力,不能有效提高侦查工作的效率,甚至过多地束缚侦查机关的手脚,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破案率下降,被害人的权益得不到及时的补偿,社会秩序得不到及时恢复。

影响侦查工作开展的四大因素

在我们这样一个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正处于社会深刻变化的国家,侦查工作任务非常艰巨。与之相比,侦查权的配置远远不能适应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现实需要,公安机关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严重制约侦查工作开展。受经济水平限制,我国对侦查机关的投入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高素质执法人员少、培训体系不健全、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经费紧缺及装备匮乏等等。中国的警力配置在世界上属于低水平,20*年公安机关实有人数约190万,按人口比例只有1‰多一点,而日本为2.2‰,美国为3.5‰,俄罗斯为8.46‰。紧张的警力使绝大多数民警常年超负荷工作,侦查人员每人手中同时要经办多个案件,往往只能先处置紧急情况,暂时先放缓其他案件,这就使得看起来很长的羁押期限远远不够用,调查取证工作也无法深入进行,不得不采取先抓人再搜集证据的做法。经费紧张更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的难题,国外警方普遍应用的高科技侦破手段在我国大部分地方都因经费原因而无法采用。

二是社会高速转型给侦查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中国社会正处于一种明显不同于西方经验的转型期,一些在发达国家不是问题的事情在现阶段的中国可能就会成为突出问题,如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日益严峻,一般大城市可以达到犯罪的一半以上,在深圳等一些外来人口集中的城市,流动人口犯罪达到90%以上。但社会管理远远没有跟上,信用体制缺位,对于在本地没有居所、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家庭亲友的流动人口,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很难起到约束作用。另一个问题是犯罪的高发态势。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发案数一直居高不下,犯罪立案数不断增加,从*年的360万起不断增长到近年来的460多万起。同时,犯罪的手段不断更新,智能化、组织化、暴力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大大增加了侦查工作的难度。

三是执法环境给侦查工作造成很大困扰。受社会文化水平制约,公众心理受传统报应观念支配,对犯罪持强烈憎恨态度,认为对犯罪分子就得“抓起来”,如果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就是放纵犯罪分子。相当一部分群众还没有养成尊重法律的习惯,不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暴力袭警、围攻执行取证和抓捕任务的民警的事件屡见不鲜。国外人们普遍自觉履行的作证义务,在中国很难实行。

四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手段、措施欠缺功效。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在立案方面,刑事诉讼对立案前的审查能够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措施没有明确规定。而对于多数案件来说,如不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审查,难以判断是否应当立案;(二)在强制措施方面,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比较原则,实践中一些地方出于各种因素考虑,又将逮捕条件等同于条件甚至定罪条件来掌握,使很多本应在逮捕之后做的侦查工作不得不在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工作仓促。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条件不明确,执行方式单一,对保证人履行监督义务约束不够,公安机关往往不敢采用这两种非羁押措施;(三)在调查取证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技术侦查等特殊侦查措施,缺少强制作证等规定,侦查机关提取物证和其他证据的能力受到很大制约,不得不依赖于口供;(四)现场处置权不明。很多国家规定,在执法现场嫌疑人或者相对人如果不听从警察指令,警察可以依法采取任何可用的强制措施直至使用武器,而不用担心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因为法律规定不明确,警察往往会因为顾虑承担责任,不敢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不能有效控制现场和嫌疑人。

优化侦查权,绝不能通过简单地“弱化”侦查权实现。如果法律没有赋予侦查机关有效的侦破手段,就会迫使部分侦查人员在各方面限时破案的压力下,采取非法的手段获取证据。所以,不论是加强人权保障,还是推进依法治国,最根本的办法是提高侦查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使之能够依法有效地侦破案件,而不必冒险违法办案,这也是优化侦查权配置必须着重解决的问题。

优化侦查权配置的总体思路

我国的侦查权究竟应当如何配置,个人认为主要应当考虑以下思路:

一是必须保障侦查机关能够及时有效地查获犯罪、收集证据。在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危害不断加大的今天,侦查机关必须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犯罪总是在暗处,要想彻底发现和清除并非易事,即使是在经济实力和科学技术非常发达的西方国家,破案率也难以超过30%,因此,他们对于侦查机关的授权是非常充分的。例如,在意大利特殊侦查措施是警方调查有组织犯罪的常规方法,侦查人员在怀疑某人可能涉嫌黑手党犯罪时,可以向法官申请最长达5年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9·11事件”后,美国制定了爱国者法,赋予执法部门更大权力来预防、侦查和打击恐怖犯罪,如第203条规定执法部门在未经司法审查的情况下有权获得与美国公民有关的敏感信息。

二是必须处理好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公民基本人权的实现需要稳定的治安环境。保障人权要以提高打击犯罪能力为前提条件,通过立法保障侦查权的有效实施,是加强人权保障、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根本方法。如果侦查权的配置问题不解决,侦查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仍维持在当前水平,而将“无罪推定”、“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非法证据排除”、“讯问时间限制”、“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律师全程介入侦查阶段”、“聘请律师不需要批准”、“律师会见不受监听”等内容全部写入刑事诉讼法,就会使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之间的关系失去平衡,最终无法收到预期效果。

法制教育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第三责任区调研组

2021年4月20日

按照五大连池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现状调研和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第三责任区负责人孟凡奎、陈延海,成员郝运龙、杨叶新、赵德利、姜忠宇。在督导室陈延海主任带领下,郝运龙、杨叶新、赵德利、姜忠宇一行五人于4月7日和9日两天时间,对我市第一中学、建设中心学校、双泉中心学校、讷谟尔学校、沾河高中、龙门农场学校、格球山农场学校、尾山农场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此次调研采取现场座谈,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学校整体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和达标情况

(一)工作成效:1.学校高度重视,工作扎实有效。各学校依据通知要求,全面启动,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状进行了认真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短板和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整改。2.对标对表,不打折扣。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资源配置7条、政府保障程度15条、教育质量9条三大方面以及七个一票否决和五个门槛对照,逐一对照,逐项落实,确保达标。3.政府保障有力,学校功能室齐全,硬件设施达标。4.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规范备课上课考评各个环节,开齐、开足、开全三级课程。5.教学管理规范,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6.立足本校实际,努力打造学校特色。如第一中学重视心理健康,开展咨询培训,重视家校共建,实现开放办学;格球山农场学校校本课程“版画、管乐、拉丁舞”等。7.多措并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培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塑造新时代教师形象,注重教师梯队建设,发挥传帮带作用,打造骨干团队。8.狠抓落实,勇于创新,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达标情况:

1.资源配置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各学校均达标。(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除第一中学近两年骨干教师数量不足以外,其他学校达标。(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各中小学均达到0.9人以上。(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7.63平方米以上,达标。(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达标。(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达标。(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达标。

2.政府保障程度

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学校建设、教师编制、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各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均不超标;小学所有班级学生数均不超过45人,第一中学有个别班级学生数多余50人;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各校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

3.教育质量

巩固率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章程基本健全,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各校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不存在过重课业负担现象。不存在以考试形式招生、违规择校、分重点班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社会认可度高。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城区、农村学校生源不平均

近几年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学校布局调整没有及时跟进,市区内学生逐年增加,虽然政府部门也加大了城区学校建设步伐,但总体来讲,建设速度依然滞后于发展速度,造成市区学校,大班额问题依然突出,如市第一中学个别班级学生数多余50人,大班额现象直接影响到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有效组织和实施。相反农村教学点学生少,班额少,随着进城进城务工人数的不断增加,农村不足50人的微型学校、不足10人的袖珍班越来越多,原来较大的村小变成了教学点,甚至出现了“空壳校”。由于村小普遍规模过小、生源不足,且分布不均衡,导致了农村办学效益低下,且有限教育资源浪费较大。在农村教学点,教师上课无激情,学生之间缺乏“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加之教学点的孩子都是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没有跟上,造成这一部分学生学习困难。

(二)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薄弱。

一是年龄结构不合理。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得不到及时的充实,青黄不接的现象较为严重。从总体上看,农村学校教师的平均年龄比城区教师大得多。

二是学科比例失调。“小科目”专任教师不同程度缺乏,音乐、体育、美术、英语教师严重缺乏,面临着难以开齐科目、开足课时的困难。上述现象的存在,体现了我市城乡义务教育还存在较大差距,农村整体薄弱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

(三)部分学校资源配置不充分

1.双泉镇中心学校教学楼,现已有20多组暖气片漏水不能使用强行关闭停用等待维修,还有一部分漏水小能对付使用已供现在取暖,个别暖气开关不好使漏水,使教室地面全是水,致使教室内部分墙面因暖气漏水受潮起皮脱落;锅炉房电路老化断电,为不影响使用,现在临时架设线路维持使用;锅炉烟囱与锅炉连接处老化腐烂,经常冒烟影响锅炉运转;引风机经常有异响,增加油但仍然响动,初步断定引风机老化;因多处供暖部件损坏从而影响教学楼正常供暖。自来水主管线没有深埋到冻土层,致使到冬季就冻,得到7、8月份能化冻,校园内现在没有水;双泉镇青石教学点锅炉老化严重,四处漏风、漏水,引风机异响、老化。2.格球山农场学校综合楼外墙大面积脱落,校园硬化路面多处塌陷破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急需修缮。运动场三合土四百米标准环形跑道因多年水土流失严重损坏,学生体育课不能使用。多媒体教室一体机、实验室的投影等因购置多年设备老化,配置低,严重影响课堂信息化教学效率。计算机教室教师机显示器损坏,需购置显示器一台。语音室设备陈旧老化(2006年的设备),以不能正常使用,需要更新换代全套语音设备。3.龙门农场学校美术室、校园警卫室等专用教室有待建设,校园围栏高度不够,应该加高,学校多处基础建设需要维修。4.市第一中学在上下学人员高峰期时的交通安全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公交站点距离校门口太近,上下学时公交车停留造成交通堵塞,人员疏散缓慢。社会闲散人员在放学时段聚集在校门口,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5.尾山农场学校教学楼年久失修,暖气片经常漏水,墙皮脱落严重。专用教室还不够,没有心理健康室、综合实践实验室,缺乏相关专业设施。教师用电脑台数严重不足,目前一个学年组办公室只有一台电脑,无法满足教师备课需要;学生用电脑时间已长久,且不能上网,需要添置更新。各班级各室的电子白板使用时间太长,只有三块能正常使用,有的班级的电子白板已经不能用了,且无法联网,设备需要更新。学校操场还是沙石的,不能满足学生的体育测试达标要求。个别学科缺乏专任教师,学校计算机、生物、政治、科学学科都没有专任教师,目前这些学科都是由其他学科老师改学科教学。教师队伍整体年龄老化,平均年龄基本接近50岁,存在职业倦怠,教师信息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6.建设中心学校校园电线老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计算机老旧,大部分不能正常使用,影响教育教学工作。

二、整改建议

1.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教育投入。一是加大义务教育投入。特别是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投入,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改善办学条件。同时,要更加注重教育软实力建设,加大对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课程改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2.科学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一要加快全市学校规划布局建设。充分考虑就近入学与道路畅通的问题,充分考虑未来城市发展的需求,将新建学校向城市人口快速增长的区域重点倾斜,缓解中心城区学校压力。二要加快学校现代化建设。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强化校舍场地、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建设。

法制教育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一、 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情况

__区现有中小学校19所,现有中小学生3万人左右。近年来组织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一)组织网络健全。目前,__区已经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五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当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督促,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全区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__区教育局成立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五五”普法工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宣传形式创新。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绝大部分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基本上做到了“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在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中,我们采取了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参观法律图片展览、编排法律黑板报等形式,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我们还利用寒暑假、“五一”、“国庆”四个节假日开展了以“带法回家、送法进社区”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了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力度,扩大学法主题的范围。目前累计接受学法教育的人数已达70万人次。同时,__区各中小学校还以“12.4”法制宣传日为活动载体,集中在全区广大中小学生当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__区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纷纷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明确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法制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专项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文化、娱乐和其他场所。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__区注意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发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分析

__区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有待提升;三是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存在死角盲区,亟待加强;四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青少年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待提高。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

(一)认识偏差。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家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各级各类学校,或者一些学生家长,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片面认识,少数部门甚至是领导干部,不能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些学校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轻德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不到位,必然反映在行动上不积极,不配合,不参与,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二)社会负面影响。当前,社会上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诲诲盗的文化产品、 网络文化屡禁不止,都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养成产生不良影响。曾有法制课教师提出5+2=0,学校一周5天的教育,抵挡不住两天周末社会家庭的消积影响;还有的讲10+1=0,学校十年教育,走上社会一年,就被社会丑恶现象拉下了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方法老化,针对性差。对于在校的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虽然我们在加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摸索了一些生动形象、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征文比赛、法制文艺小节目、现身说法等,但这些活动毕竟范围有限,活动时间有限,形不成长期效应,其效果也是短期的。对于法制课,各地大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小学,不分年级,不分受教育对象,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或在开学或在结束之时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或法制报告会,几百甚至几千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大多缺乏趣味性,抹杀了法制课的针对性,实际效果可想而知。

(四)措施棚架。 “一五”到“五五”普法,各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创造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比如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法制课教学讲评制度等等,都推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并没有得到一体遵循,有的甚至仅停留在文件里,挂在墙上,出现了制度棚架,不落实。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整体作用,促进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  要根据青少年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精力旺盛、好奇心重等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要总结现有成功的教育方法,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模拟法庭、法律文艺小节目、法制手抄报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活动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课教材,提高针对性;要把加强对“双差生”的帮助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光荣的教育观念。

法制教育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新沂市启明中学中学生法律意识调研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项目组

一、前言

中学生是未成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中学生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也关系到三个文明建设能否协调稳步发展。本次调研以问卷方式对新沂市启明中学的中学生做调查,调查中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在发出的150份问卷中,回收率是100%,其中男女比例比较平衡,大致平分,在这些调查对象中,其中有52%是来自城镇,48%是来自农村。由此可见,此次的调查对象是比较全面的分配了男女比例和从不同家庭背景出发,调查的结果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二、中学生法律意识现状显示及分析

1.中学生大多认同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素质教育大力提倡与推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素质已成为党和政府,成为全社会共识,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已经初步形成。调查显示,有67%的调查对象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而没有人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是不重要的。由此可见,法律在生活中占据的地位还是得到中学生的肯定,而且也可以看出中学生法制教育日益受到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大多数学生具有了较强的法律意识。

2.中学生大都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

在时代的今天,作为明天的接班人的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备受关注,青少年的权益得到特殊保护,国家也不断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调查显示,绝大多少中学生觉得自己对法律有一点了解,只有1%的调查对象觉得自己不了解法律。但是,也只有5%的调查对象觉得自己对法律非常了解,所以由此可以看出,中学生虽然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可是具体到某一个特定情况时,仍然会比较模糊,也由此可以看出现在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还不够大。

3.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广泛,但学校仍是主渠道

问题:您了解法律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从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来看,学校、家庭和书籍、新闻媒体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如图所示,32%的学生表示法律知识主要是通过学校老师的教授获得的,可以看出,学校仍是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5%的学生表示通过新闻媒体也获得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表明在信息时代,各类新闻媒体,信息传播载体也成为中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载体。但是对比学校,各类媒体,家庭教育就显得比较低,只占9%。但是家庭教育作为学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青少年教育中发挥着重大影响作用,所以需要继续加大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

4.现今法制教育的效果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校都有开展普法教育,但是在学校所开展的法制教育方面,大多学生认为效果一般,由此我们应该在学校的法制教育中推用多渠道;而在家庭法制教育方面,39%学生认为家长在这方面做的好,47%学生认为家长做的一般,只有一少部分学生认为家长在对自己的法制教育方面做的不好的。同时,根据调查,法制校长在中学生法制教育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授课得到了学生认可:95%学生认为法制校长在法制教育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5.中学生大都具有一定的自护意识,面对不法行为时能够作出较为正确的选择。

问题:您知道自己作为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吗?

问题:当您遇到侵犯您权利的时候,您的解决方法会是

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问到是否了解关乎青少年利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时,78%的学生是部分了解,说明学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比较关注,但是对该法非常了解的只有8%,由此可见,中学生有一定的自护意识,但是并不是很强,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增强中学生自护意识。在遇到侵害时,大多数学生都会选择向老师反映、向家长反映、向司法机关救助等方法来解决,只有很少数学生会选择忍气吞声,不会选择正确的方法。但是调查显示,在权益收到侵害时,74%学生很少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学生的自护意识增强的同时,还有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6.大多数中学生渴望或者愿意学习法律知识

79%学生会关注立法等法律热点事情,且有80%的学生有计划进一步学习相关的法律,说明中学生对法律的关注还是比较高的,随着法律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的不断加大,学生对法律的相关问题也不断重视。

三、建议

1.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创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摇篮,学校坚持开展法制教育,能有效地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经问卷调查情况显示,学校仍是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但是,调查发现学校 的法制教育虽然比起其他渠道,当前对中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播的比例是最大的,但是总的来说学校的法制教育还不够到位,法制教育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固定完整的体系。对此,学校应该确立法制教育的目标体系,并逐一落实,对于不同层次的法律知识内容,应贯穿于不同的学龄阶段,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使中学生在学校接受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其次,学校还应注重课堂教学,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集中开展以政治课为主,逐渐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让学生时时受到熏陶。

再次,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校都有开展普法教育,但是在学校所开展的法制教育方面,大多学生认为效果一般,主要原因是法制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因此,学校除了确立目标体系和重视课堂教学之外,我们应该在学校的法制教育中推用多渠道,应选择适当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式要力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学校可以通过办办报、手抄报、校刊专栏、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法制诊所、开展模拟法庭,组织社会法制调查等形式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2.言传身教,提高家长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环境,家长的责任和作用不容小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每一个微小的行为就是孩子的活教材。孩子耳濡目染,受父母和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家长不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或者家长自己就是法盲,那么在这样的家庭法制环境中,子女的法律意识很难增强。作为家长,除了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外,要对子女进行通俗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自身己有的法律知识,采取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合乎法律规范的方法,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学法守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提高家长自身的法律素质是前提。为了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应开办家长法制学校,以发放法律通俗读本、观看“今日说法”等专题法律节目,开展家庭法律知识竞赛,评定法律星级家庭等等,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3.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其他法制宣传渠道,形成多元化

未成年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或多或少地从社会中吸取法律知识的营养,特别是在今天的信息时代,各类新闻媒体,信息传播载体也成为中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载体。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司法机关等部门要齐抓共管,积极主动地开展系统有序的法制宣传教育。如悬挂大型法制横幅,设置永久性法制宣传牌,张贴法制标语,开设法制宣传窗,主办法制图文展,召开法制教育大会,组织法制宣传游行,进行法制文艺演出,播放法制电视专题片,党报党刊设置法制专栏,定期开办法律培训班,举行法制演讲比赛、见义勇为表彰报告会,建设和评选法制文明社区等等。又由于中学生法律知识的重要来源还有影视文学作品,由于创作的需要,影视文学作品中传递的法律知识并不健全和准确,容易误导学生。作为影视文学作品的作者和出品人,要注意法制内容的准确性,以免误导学生。

4..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多方位、多层次提供法律服务

要注重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入手,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调查显示,在权益收到侵害时,74%学生很少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学生的自护意识增强的同时,还有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真正会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要建立和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条件允许,多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要关心和帮助流浪儿童、离婚家庭子女、孤残儿童、外来人口家庭子女以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等特殊的弱势人群,减少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和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只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他们才会学法、知法、信法、守法、护法,法律意识才会得到相应的提高。

5、 加大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宣传教育活动的持续开展

经费短缺是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瓶颈”问题,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需要长期坚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加大经费的适当投入是非常必要的。

四、结语

通过本次调研活动,让我们了解到了当代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情况,也使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到了法律在当代中学生的掌握和运用上存在的具体问题,通过数据显示,让我们看清中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通过分析数据,剖析现状,找出原因与不足,然后得出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建议和结论。我们希望通过此次的中学生法律意识的调研,给今后如何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通过增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中学生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因此,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促进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对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社会主义事业的继承至关重要。所以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让广大中学生健康成长,并在美好的蓝天下闪耀出自己的一片光彩。

附件:

新沂市启明中学学生法律意识调查问卷

您好!我们是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学生,为了了解本地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我们特设计了该问卷。请您如实填写该问卷,此问卷只供研究参考,我们决不泄漏您的任何个人信息!请您放心!谢谢您的参与!

请您在下面各题的选项下面划“√”,在“_____”上填上您所要表达的内容。

1.您的性别是:A.男 B.女

2.您的家庭在:A.城镇 B.农村

3.您自己觉得您了解法律吗?

A.非常了解 B.了解一点点 C.不了解

4.您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

B.比较重要 C.一般 D.不重要

5.您了解法律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A.学校老师的教授 B.同学朋友的交流 C.家长的教育 D.看电视、听广播

E.自己阅读报刊杂志 F.其它

6.您认为法律的最主要的作用是?

A.保护公民的权利 B.惩罚违法犯罪 C.规定公民的义务 D.其它

7.您觉得以前的中学在普法教育方面的开展情况如何?

A.开展过,很有成效 B.开展过,效果一般 C.开展过,没有效果 D.没开展

8.您觉得您的家长对您的法制教育方面,做得好不好呢?

A.非常好 B.好 C.一般 D.不好

9.您认为在中小学设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如何?

A.有很大作用 B.作用一般 C.没什么作用 D.根本没作用

10.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A.非常了解 B.部分了解 C.听说过这部法律,但不了解 D.没有听说过

11.您知道自己作为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吗?

A.知道 B.不知道

12.您是否遇到过侵犯您权利的事件?

A.有 B.没有 C.不知道

13.当您遇到侵犯您权利的时候,您的解决方法会是:

A.忍过去 B.及时向老师反映 C.向家长反映 D.向司法机关求助 E.其它

14.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A经常 B.很少 C.没有

15.您会关注立法等法律热点事件吗?

A.会 B.不会

16.您有无计划进一步深入学习相关法律呢?

A.有 B.无

17.您对哪一方面的法律比较感兴趣?

A.刑法 B.民商法 C.行政法 D.诉讼法 E.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