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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污染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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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污染的概况

海洋污染的概况范文第1篇

关键词:评价;水库;富营养化

中图分类号:TV21文献标识码:A

1引言

水体富营养化是湖泊(水库)分类与演化的一个过程,是水体衰老的一种表现,是世界各地的湖泊与水库普遍发生的一种污染现象,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1]。由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加剧,特别是近期以来,由于库区工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迅速剧增,排入水库内的营养物质大量增加,使得我国一些重要水库的富营养化进程加快,由富营养化引起的环境问题日益增多。

水库富营养化现象,主要是水库水体中的氮和磷等营养元素的增加致使库中自养型生物(主要是藻类)大量繁殖,水体透明度下降,耗氧量增加,下层水氧消耗过程加剧。目前国内外富营养化的评价中,大多选择叶绿素a(Chla)、透明度(SD)、总磷(TP)、总氮(TN)、化学耗氧量(CODMn)等5项与富营养化过程关系密切的因子作为评价参数。

2评价方法及分级标准

目前,湖泊富营养化评价采用较多的有营养物浓度评价、生物指标评价和综合评价3种方法,前两种方法侧重某一方面进行富营养化评价,得出的结论比较片面,而综合评价是采用多个指标进行评价,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出水体的营养程度。

2.1相关加权的修正营养状态指数法(TSIM(∑))

由Carlson提出[2]经过Aizaki修订[3,4]的营养状态指数(Trophic State Index)TSIM法,因能对水体的富营养化机理进行定量的研究而得到广泛应用,并结合层次分析法设置权重,最终得出相关加权的综合评价值。

2.1.1计算公式分别为:

式中:叶绿素a(Chla)单位为mg/m3;透明度(SD)单位为m;总磷(TP)单位为mg/L;总氮(TN)单位为mg/L;化学耗氧量(COD)单位为mg/L;TSIM(∑)为综合营养状态指数;Wj为第j种参数的营养状态指数的相关权重;TSIM(j)为代表第j 种参数的营养状态指数。

2.1.2权重Wj的设置

层次分析法(Hicrarchical analysis)由Saaty提出并广泛应用[5],可以将人们的主观判断用数量形式来表达和处理,是一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6],其中一个基本步骤是要比较若干因素对同一目标的影响,由此确定它们在目标中所占的比重,因此在环境质量评价中应用此方法计算各指标的权重是合适与可行的[7]。

对于修正的营养状态指数中的5项指标,相对重要性[8,9]有:

叶绿素a>透明度>总磷>总氮>化学耗氧量

通过计算相应权重为Wj=( 0.47,0.253,0.147,0.081,0.05),其中

显然CR<0.1,具有满意的一致性。

2.2营养状态分级标准

采用0~100的一系列连续数字对水库营养状态进行分级:贫营养(<30);中营养(30~50);富营养(>50)。在同一营养状态下,指数值越高,其营养程度越重。

3水库富营养化的原因分析

3.1污染源的排放

入库污染源主要包括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水库周围的农业面源污染是造成水库氮、磷污染的主要原因,化肥农药的滥用,汇水区域的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养殖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等都增加了排入水库的氮磷量。

生活污染源主要是库区周围的居民区。因靠近水源,居民都习惯大量用水,几乎每人每天都洗一次澡,夏季时平均每人2次以上,故生活污水中除含有大量的粪便和生物残骸等有机质外,还有大量洗涤用的洗发水、肥皂、洗衣粉等残留的磷酸盐等营养盐被直接排入库中,致使水质循环恶化。

同样因为水源的方便取用,很多工厂建在靠近库区的地方,多数厂家在利用大量水之后不经过任何或者不彻底的污水处理措施便直接排入库中,尤其是食物、化肥、造纸等工厂,因用水量大而产生的污水量也大,这类工厂对水库的水质是致命的。例如,一个年产10万t纸浆的造纸厂每年排除的污水就要消耗2万~5万t氧气,即相当于20亿~70亿t普通海水中的氧气[10]。这对于一座普通水库而言,不到一年的时间将会变成一潭恶水。

3.2养殖业的无序发展

大量的水库养殖造成投饵中的残余饵料和鱼类排泄物沉积,使库区氮磷总量增加。如四川黑龙潭水库开展网箱养鲤鱼、草鱼,每年投喂饲料1500余t,其含总氮和总磷分别为81.7t和17.0t[11],给水库增加TN和TP负荷分别为0.048g/m3和0.010g/m3,未被鱼类摄食的残饵以及鱼类排泄物、粪便都会留存水库中,加快水库富营养化。

3.3 泥沙淤积

我国河流泥沙含量较高,水库淤积严重,库容损失导致蓄水能力减弱,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并影响其它功能的发挥。库内淤泥使水质恶化,进一步加剧了水体的富营养化。据中国水利部统计,海河流域内的137座[12]大中型水库中因淤积所损失的库容占总库容的14.5%,其中官厅水库是该区的典型例子,据1953-2000年实测资料 [13,14]官厅水库累计淤积6.5亿m3,占原设计库容的29%。逐年积累的水库底泥中含有大量的营养盐,在动力作用下营养盐再悬浮或向水体释放,为藻类生长、繁殖提供有效的内源供给[15]。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尽管水库的建库时间不长,但由库区经济利益的诱导而引起的超负荷开发,不仅成为人口聚集的目的地,而且成为污物的排放区,致使水库的富营养化程度加快发展。因此对水库富营养化的防治显得特别重要,上述各项因素应该是今后水库富营养化防治的主要方面。

参考文献:

[1] 金相灿. 中国湖泊环境(第一册)[M]. 北京: 海洋出版社, 1995: 1~3.

[2] Carlson R.E. A trophic state index for lake. Limmol Oceamogr. 1977, 22(2): 361-369.

[3] Aizaki M, et al. Application of modified Carlson’s trophic state index to Japanese lakes and its relationships to other papameters related to trophic state. Res Rep Natl Inst Environ Stud. 1981, (23): 13~31.

[4] Goda T. Comprehensive studies on the eutrophication of freshwater areas, XI: summary of researches. 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Environmental Studies. 1981, (27): 59~71.

[5] Saaty T L.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New York: McGraw-Hill Inc, 1980.

[6] 赵焕臣, 许树柏, 和金生. 层次分析法[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1986.

[7] 蔡庆华. 湖泊富营养化综合评价方法[J]. 湖泊科学, 1997, 9(1): 89~94.

[8] Wetel R G. Limnology. 2nd ed. Philadephia: Saunders College Publ Co. 1983.

[9] OECD. Eutrophication of waters. OECD. 1982.

[10] 国家海洋局《海洋污染及其防治》编译组. 海洋污染及其防治. 北京: 石油工业出版社, 1981. 130.

[11] 陈义煊, 高天福, 等. 四川省水库富营养化现状和养殖容量研究[J]. 1992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流域概况..cn/haiwei.

[13] 冯伶来,李运来,王净,等.官厅水库近十年来的淤积发展[J].北京水利,1998(4):48-52.

海洋污染的概况范文第2篇

关键词:海洋资源;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海洋事业;环境污染

1我国海洋概况

我国海洋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海岸线延绵达1800公里,海岸线资源异常丰富,具有得天独厚的渔业资源、旅游资源、港口资源和辽阔发展的空间。有极其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生物物种多达26000多种,鱼类3000多种、浅海和滩涂生物资源2200多种,长久以来在平衡生态环境,保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当然我国的海域划界也存在着激烈的争端,在黄海、东海、南海与周边各国均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管辖权争议。在资源日益枯竭的今天,因为科学水平的因素,被保存完好丰富的海底能源,将会为国家发展提供巨大的资源保障。目前,其他国家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方面投入颇大,海水也是不少可再生的能源,如潮汐能、浪能、水温能、盐度差能等。随着开发的深入,我国也前所未有地污染和破坏着海洋生态环境,海水富养化、物种多样性快速减少等问题,使海洋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2海洋环境保护现状及原因分析

2.1我国海水受污染情况非常严重

2.1.1海洋环境问题的首要表现就是海洋水体遭到污染,随着近海岸海域富营养化程度的不断加剧,赤潮现象频频发生,且不断扩大规模,不断出现新的赤潮生物种,给海洋生态环境、人民群众健康和海洋经济造成了重大危害。2.1.2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作为能源战略的石油在陆续大量建设开发,海上运输石油频繁如织,开采石油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源更加分散分布更广,风险源强度更大,溢油的潜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发生突发性溢油污染事故的概率也在大幅增加。近几年,我国油船溢油事故和海上开采石油的泄露与井喷事故迅速攀升,每年石油排入大海约12万吨。渤海湾“7•16”溢油事故和山东蓬莱“19-3”重大溢油事故更是给海洋生态环境以沉重打击同时给人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2.1.3海运航行和作业中的船舶所产生的污染物源源不断的排入海洋,也可能发生事故,如碰撞、爆炸等,所产生有害物质排到海水中,使海水再次受到污染。2.1.4海洋环境保护的主要因素并不是这些源污染物,一半以上的污染物来自于陆地废弃物的排放。人类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废弃物和污水,直接进入河流系统;农事生产所用如农药、化肥等化学成分污染物,经过雨水浸泡,流入地下暗河,随着河流和地下水,最终进入大海,海洋环境受到了污染,海洋生态遭到了破坏。海水的自净能力是有限的,更需要漫长的时间消化,无限度流入污染物,海水自身净能力必然会入不敷出而导致水体污染。

2.2过度开发海洋资源,生物多样性减少

我国海域内海洋生物种类繁多,还有很多珍稀品种,过度的捕捞极大地破坏了海洋物种资源的繁殖能力,致使海洋生物极速减少,严重的甚至濒临灭绝。与此同时,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系统异常,致使鱼、虾、蟹和贝类以及有保护水环境功能的大量藻类等因无法适应环境而快速消亡。虽然采取休渔期的政策,投放鱼苗、虾苗,但在利益的驱动下,仍然出海作业的大批渔民将还未长大的鱼、虾、蟹捕捞上来,其既无法从数量上的增长形成种群,之后便出现了更加尴尬局面,原本数量不多的海洋珍惜物种濒临灭亡,而数量众多的物种将成为珍惜海洋生物。

2.3水域面积缩减、海岸侵蚀状况严重

大量海岸因受经济开发的影响,人为改造滩涂在不断增加、自然的原始景观在逐渐缩减、很多重要的海湾面积在不断缩减;大量的填海造地投入其中,更是兴建了大面积的海参、鲍鱼养殖场,疏于管理的大面积养殖场,使海滩面积和海岸湿地急剧减少,养殖场内的污染也十分严重,污染物随着潮汐进入海中,海水受到了污染。另外,开发海洋工程建设、石油、天然气的海上开采作业、海洋生物制药等化工产品的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都从侧面给海洋环境以沉重打击。

2.4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和缺失的管理机制

我国海洋的环境立法工作发展较晚,相关法律体系相对滞后,然而在海岸线的立法管理方面有很多漏洞。海洋环境的政府管理部门责任不清,职能重叠现象、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极易出现,与之相关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执法队伍需要进一步提高水平,以上均严重影响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明确了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是1983年颁布施行的,是我国专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法律,在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方面意义非常重大。法律体系中保护海洋方面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根本,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为中心,三个辅法律:(1)《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六个相关法律法规;(2)和海洋防治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3)有具体执行标准的保护海洋环境性法规,如《海水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等。以上法律、法规、准则构成了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中起到了法律支撑的作用。由此不难看出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并不能适应新时期保护海洋环境的重任,且相比其他发达国家对于海洋的立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我国面临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不足与对策

目前,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之时,保护海洋近岸生态环境与前者成为了不可调和的利益矛盾点,承受着继续破坏和污染不断加重的巨大压力,有些部分重点地区海洋环境受损情况触目惊心,已无持续发展的后劲可言。所以加强产业结构性调整、优化产业部局,严控污染源,在减轻沿岸近海和流域污染现象之时,进一步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力度。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保护功能和的抵御灾害的综合能力,保持生物基因多样性、恢复海岸自净能力、逐渐提升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卫能力,具体措施:

3.1加大建设海洋环境保护设施和机制措施力度

3.1.1要大力兴建国家级保护区,各地也要以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岸带生态系统为目标,建立生态保护区或海岸生态隔离带,极大保护及恢复海岸生态系统,加强海岸生态建设。3.1.2恢复海洋岸线原生态景观,在沿海重点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加大力度修复沙滩海岸、退耕退垦还滩还海,建设原生态自然景观和廊道,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蓝色空间和愉悦、唯美的滨海景观。3.1.3加强污水处理水平,控制海洋污染,建立污水排海标准,制定统一污水、废水排放浓度标准,排放污染物要定时监测、申报登记、控制入海污染物总量等,以保证海产品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3.1.4建立评估海洋生态环境风险体系,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对海洋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消除及生态恢复都至关重要。3.1.5加强海洋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把深入开展海洋环境灾害的防治工作和应急处置管理机制有效融合,在多样性的海洋灾害频发的形势下,严重威胁了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发生生态灾害种类如赤潮、绿潮和海洋生物病毒病害、重大海上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防控工作,设立监测点、完善浮标、探头,利用航拍、卫星遥感技术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测系统,提高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能力,在发生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或生物灾害时,能够及时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应急工作要常备不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3.2建立适应新时期发展的法律体系

3.2.1应当适时出台一些法律法规来填补法律空白,又能解决新问题。在建设大量人工养殖场以用来替代和缓解渔业资源枯竭压力,而随之产生了许多问题,如生态环境被破坏、海水被污染、生物链严重失衡等,需要法律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来规范养殖行业,严格禁止养殖密度过大,坚决防治养殖疾病等,建立高标准人工养殖场;同时重视生物入侵,越来越多的生物入侵案例,惨痛的表明同样是破坏生态的重大因素,这些问题的逐渐凸现,迫切的需要用法律手段进行制约。3.2.2海洋的经济价值与海洋的生态价值相比后者更应得到重视。在取得经济价值的同时,而损害生态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应当完善、强化、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补偿制度,海洋环境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制度,所有的海洋经济行为都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保存好生态环境,保持物种多样性和基因品类多样性的生态环境。3.2.3持续加大海洋执法监督力度。制定的法律能否保护海洋环境,关键就是要执法必严,如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就会导致其形同虚设变成一纸空文,而且还应该有完善的处罚措施,使触碰法律的自然人、法人心生畏惧,法律所赋予的责任、义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结语

我国现已进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水区,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使得资源环境的约束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更加显现。为突破陆地资源环境短缺的瓶颈,保护海洋环境,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显得极为重要,要使其具有更为广阔的前景,就要立足当前,放眼未来,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的眼光看待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科学谋划,构筑蓝色的海岸生态屏障,树立海洋道德意识、海洋文化意识、提高蓝色国土意识,促进文化强国、海洋强国建设。

参考文献

[1]刘伊娜.浅析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对策[A].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论文集[C].2014.

[2]马凤媛.我国海洋强国战略视角下的海洋环境保护题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4.

海洋污染的概况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了防治和减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海洋工程,是指以开发、利用、保护、恢复海洋资源为目的,并且工程主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具体包括:

(一)围填海、海上堤坝工程;

(二)人工岛、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跨海桥梁、海底隧道工程;

(三)海底管道、海底电(光)缆工程;

(四)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

(五)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六)大型海水养殖场、人工鱼礁工程;

(七)盐田、海水淡化等海水综合利用工程;

(八)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

(九)国家海洋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海洋工程。

第四条国家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洋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毗邻海域海洋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海洋工程的选址和建设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不得影响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或者损害相邻海域的功能。

第六条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根据国家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分配重点海域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海控制数量。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等违法行为,都有权向海洋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海洋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条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以工程对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的影响为重点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预防、控制或者减轻工程对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造成的影响和破坏。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编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海洋主管部门要求的调查、监测资料。

第九条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所在海域环境现状和相邻海域开发利用情况;

(三)工程对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工程对相邻海域功能和其他开发利用活动影响的分析及预测;

(五)工程对海洋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和环境风险分析;

(六)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七)公众参与情况;

(八)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海洋工程可能对海岸生态环境产生破坏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增加工程对近岸自然保护区等陆地生态系统影响的分析和评价。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核准权的海洋主管部门核准。

海洋主管部门在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征求海事、渔业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其中,围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会。

海洋主管部门在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应当将核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

海洋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经海洋主管部门核准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十一条下列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

(一)涉及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等特殊性质的工程;

(二)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

(三)50公顷以上的填海工程,100公顷以上的围海工程;

(四)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五)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海洋工程。

前款规定以外的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根据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核准。

海洋工程可能造成跨区域环境影响并且有关海洋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海洋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二条海洋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核准期限从材料补齐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十三条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后,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核准;海洋工程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重新核准。

海洋主管部门在重新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应当将重新核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可以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海洋工程指定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第十五条从事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有关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颁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证书前,应当征求国家海洋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

第十六条海洋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七条海洋工程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和经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投资概算。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海洋工程投入运行之日30个工作日前,向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海洋工程投入试运行的,应当自该工程投入试运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运行的海洋工程,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十九条海洋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限期整改。

海洋工程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海洋主管部门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该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海洋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

第二十条海洋工程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自该情形出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根据后评价结论采取改进措施,并将后评价结论和采取的改进措施报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备案;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禁止在经济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和鸟类栖息地进行围填海活动。

围填海工程使用的填充材料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第二十二条建设海洋工程,不得造成领海基点及其周围环境的侵蚀、淤积和损害,危及领海基点的稳定。

进行海上堤坝、跨海桥梁、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建设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海岸的侵蚀或者淤积。

第二十三条污水离岸排放工程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不得损害相邻海域的功能。

污水离岸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在实行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的海域,不得超过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

第二十四条从事海水养殖的养殖者,应当采取科学的养殖方式,减少养殖饵料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因养殖污染海域或者严重破坏海洋景观的,养殖者应当予以恢复和整治。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在海洋固体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工程的建设、运行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大范围悬浮扩散,破坏海洋环境。

第二十六条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作业中应当配备油水分离设施、含油污水处理设备、排油监控装置、残油和废油回收设施、垃圾粉碎设备。

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作业中所使用的固定式平台、移动式平台、浮式储油装置、输油管线及其他辅助设施,应当符合防渗、防漏、防腐蚀的要求;作业单位应当经常检查,防止发生漏油事故。

前款所称固定式平台和移动式平台,是指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作业中所使用的钻井船、钻井平台、采油平台和其他平台。

第二十七条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单位应当办理有关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

第二十八条海洋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海上爆破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爆破作业前报告海洋主管部门,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海事、渔业等有关部门。

进行海上爆破作业,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信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海洋资源。在重要渔业水域进行炸药爆破作业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对渔业资源造成损害的作业活动的,应当避开主要经济类鱼虾的产卵期。

第二十九条海洋工程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应当报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批准。拆除或者改变用途后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海洋工程需要在海上弃置的,应当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或者影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部分,并按照有关海洋倾倒废弃物管理的规定进行。

海洋工程拆除时,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拆除的环境保护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

第四章污染物排放管理

第三十条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作业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含油污水不得直接或者经稀释排放入海,应当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再排放;

(二)塑料制品、残油、废油、油基泥浆、含油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残液残渣,不得直接排放或者弃置入海,应当集中储存在专门容器中,运回陆地处理。

第三十一条严格控制向水基泥浆中添加油类,确需添加的,应当如实记录并向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报告添加油的种类和数量。禁止向海域排放含油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水基泥浆和钻屑。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在海洋工程试运行或者正式投入运行后,应当如实记录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备的运转情况及其污染物的排放、处置情况,并按照国家海洋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向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权限核定海洋工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根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

排污者应当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

第三十四条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作业中应当安装污染物流量自动监控仪器,对生产污水、机舱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进行计量。

第三十五条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严格限制向海域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废水,确需排放的,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

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气体,确需排放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大气排放含放射性物质的气体,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

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

第三十六条海洋工程排污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全部专项用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家海洋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章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海洋工程正式投入运行前制定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报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及其相邻海域的环境、资源状况;

(二)污染事故风险分析;

(三)应急设施的配备;

(四)污染事故的处理方案。

第三十九条海洋工程在建设、运行期间,由于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当立即向可能受到污染的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同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污染事故分级规定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条在海洋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海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海洋自然保护区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海洋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依法对海洋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文件、证件、数据以及技术资料等,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作现场进行监测、勘查、取样检验、拍照、摄像;

(四)检查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安装、运行情况;

(五)责令违法者停止违法活动,接受调查处理;

(六)要求违法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态扩大。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应当出示规定的执法证件。用于执法检查、巡航监视的公务飞机、船舶和车辆应当有明显的执法标志。

第四十四条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材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海洋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对违反海洋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有关海洋主管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上级海洋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者直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运行,限期补办手续,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未申请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即投入运行的。

第四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运行,限期补办手续,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海洋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改变,未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核准的;

(二)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之日起超过5年,海洋工程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未重新报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核准的;

(三)海洋工程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时,未报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未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第四十八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运行,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或者未按要求采取整改措施的。

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运行,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原状的,海洋主管部门可以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一)造成领海基点及其周围环境被侵蚀、淤积或者损害的;

(二)违反规定在海洋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海洋工程建设活动的。

第五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围填海工程中使用的填充材料不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运行,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报告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备的运转情况或者污染物的排放、处置情况的;

(二)未按规定报告其向水基泥浆中添加油的种类和数量的;

(三)未按规定将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在海上爆破作业前未按规定报告海洋主管部门的;

(五)进行海上爆破作业时,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信号的。

第五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海上爆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海洋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重要渔业水域进行炸药爆破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对渔业资源造成损害的作业,未避开主要经济类鱼虾产卵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作业,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向海洋排放含油污水,或者将塑料制品、残油、废油、油基泥浆、含油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残液残渣直接排放或者弃置入海的,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清理,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清理的,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可以指定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单位承担;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海水养殖者未按规定采取科学的养殖方式,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或者严重影响海洋景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养殖活动,并处清理污染或者恢复海洋景观所需费用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建设单位未按本条例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赔偿损失。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海洋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二)未按规定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的;

(三)未按规定对海洋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的;

(四)未按规定征收排污费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船舶污染的防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讯,10月9日《人民日报》)

海洋污染的概况范文第4篇

【关键词】深海环境;材料;腐蚀

一、研究背景

深海生物圈的生物资源十分丰富,被誉为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生物资源宝地。随着对深海的研究进一步深入,深海技术得到相应提高,且被广泛运用到众多领域中,产生积极的作用。例如深海航行器的强大功能能够提高海洋搜救工作的效率。深海技术是一项科技顶尖技术,关乎到海洋科学以及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未来发展。然而深海技术大多是出于军事需要,通常与军事力量相挂钩,因此在做深入研究时,可供参考的文献或数据资料少之又少,但是为了科学改善海洋污染的现状、有效促进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及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各个国家都致力于投身到深海设备的研究与开发的行列中。部分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及意识到深海技术的重要性,开始了对材料的深海环境腐蚀实验研究,并利用到实际深海资源的开发中,近年来,印度和挪威等国家也重视深海的研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反观我国的深海研究状况,起步晚,发展速度慢是生活研究难以取得跨越性突破的重要原因。

二、深海材料

海洋产业的价值随着社会的进步日益凸显,极大程度上拉动国家经济的发展,海洋开发正在不断开拓新的发展空间,深海材料必定能够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成为我国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战略型支柱产业。深海工程装备的建设立足于高性能深海工程材料,能够大力拉动海洋深海经济的发展,有效推动海洋产业化的进程。因此,在探讨深海资源开发时,必不可少的重要研究方向是研究深海材料的防腐问题。

1.高性能钢

除了具备普通钢材加工便利、承受能力强以及价格低廉等优点外,高性能钢在吸收能量、韧性、疲劳强度等方面都有相当出色的表现。谈及用途,高性能钢是建造海洋系泊链以及海底管道的必要材料,除此之外,还可以作为制造耐压壳体的材料。

2.合金材料

铜镍合、钛合金、镍合金等是运用在深海中主要的合金材料,它们都有很强的耐腐蚀性能。其中,钛合金材料由于其耐腐蚀性极佳,因此被广泛运用到工业制造当中,在海洋产业上也发挥着关键作用,深潜器和水下机器人的制造必不可缺的重要材料就是钛合金材料。

3.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由基质材料和增强材料组成。就其优点而言,复合材料一方面强度高、质量轻,另一方面其耐湿性和耐腐蚀性较为突出,所以深海工程建设中对于复合材料的需求量相当大。

三、深海环境中的腐蚀影响因素

深海环境与海面、浅海有很大的区别,深海环境非常不理想,各腐蚀影响因子的值会根据海洋深度的增加而发生改变,进而对深海设备的腐蚀产生影响。

1.溶氧量

海水中的溶氧量是造成深海设备腐蚀的重要因素。随着海洋深度的增加,深海环境愈加恶劣,难以为绿色植物的生长提供必要的条件,因此绿色植物很难存活于深海中,导致氧的溶解量随着海洋深度的增加而减少,在深海环境下溶解氧含量的变化极其容易引发腐蚀现象。

2.温度

温度是影响到材料的腐蚀行为的直接因素,还会对其他的腐蚀因素产生一定的影响。温度升高加快了腐蚀现象的速度;而海水中氧的溶解度随着海水温度的升高而降低,有利于形成保护性钙质水垢,有利于减缓碳钢的腐蚀速度。

3.盐度

深层海水盐度基本维持在三十五度,相对稳定,海水表友味冉档停则深层盐度会上升,使大洋盐度基本保持稳定。海水盐度与深度呈正相关,但变化不明显。

4.压力

腐蚀速率与静水压力呈正相关,换言之,腐蚀速率随着静水压力的增加的增大。在压力不同的情况下,金属或合金表面生成的腐蚀产物层的特性往往影响着深海材料的腐蚀情况。在较高压力下,一些金属的氧化物就较为容易转化成水溶性氯氧化物,就会产生腐蚀现象。与此同时,离子水合程度会减弱,造成形成腐蚀层的保护特性的变化。

5.流速

流速能够通过减少金属表面氧的扩散层厚度,令金属表面的溶解氧增多,氧的去极化作用与此增强。除此之外,海水不断流动能够冲刷掉金属的腐蚀产物,从而提高腐蚀反应的速度,增强腐蚀作用。一般来说,表层海水的流速比深层海水要快,受到流速的影响,海面设备的腐蚀程度往往比深海设备的腐蚀程度要严重。

四、展望

深海地域中富有的资源是不可估量的,由于社会的发展带来陆地上资源匮乏的问题,如今众多国家高度重视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寻求海洋资源的合理开采,为此也开展了一系列的深入研究。海洋资源的研究、开发与利用是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目前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于减轻能源枯竭的现象产生积极影响。资源仍然是深海研究的重中之重,深海领域的发展必须依托于先进的科学设备,尤其是专门运用于深海领域的探测与使用的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如今深海材料腐蚀的研究尚未成熟,因此,需要广泛开拓研究思路,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为降低深海环境下的材料腐蚀提供有效对策。

参考文献:

[1]Jiang H, Wang H. Research survey of global deepwater materials[J].Adv. Mater. Ind., 2013.

[2]江洪,王徽.全球深海材料研究概况[J].新材料产业,2013.

海洋污染的概况范文第5篇

【关键词】LNG燃料;应用现状;发展趋势

LNG燃料是一种液化天然气燃料,用LNG燃料作为船用燃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对现存的能源结构进行积极调整,缓解当下成品油供应较为紧张的局面,还可以保护环境。目前,我国的船舶燃料90%采用的是柴油发动装置,柴油在燃烧的时候会排放出大量有害气体。LNG燃料的主要特点是高效、清洁、优质,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对推行节能减排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船用LNG燃料的现状及主要概况

(一)船用LNG燃料的主要现状

船用LNG燃料技术是在车用LNG燃料的推广普及下开始实施和采用的。20世纪90年代的时候,使用LPG和CNG代替汽车用燃油就已经形成一定规模,2002年,我国政府部门相继推出了多项新型车用燃料的技术使用标准,大力推广新型能源的使用。在这以后,我国很多主要城市开始发展燃气汽车,取代原有的燃油汽车,LNG公交车及LNG出租车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开始大量推广及普及,广州很多BRT线路也逐渐开始使用LNG发动机。

在船用LNG燃料方面,由于废气尾气排放、海洋污染以及柴油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大力发展船用LNG,就被提到了实际的议程上来。2009年,全球第一套船用LNG燃料供气及存储系统在我国研发和试用成功,顺利交付试用。我国用气体燃料来取代原有的燃油系统的大型船只主要有长迅3号、山水34号、武拖轮302号等。

我国目前正在开展小型的LNG运输船方面的具体研究,广州船舶设计院自从2009年以来,先后进行了使用双燃料的拖网渔船及使用LNG技术的动力游览船的研究和设计。目前,我国对于LNG燃料技术的全球发展趋势、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及有关法规进行了深度了解,与国外先进的LNG动力系统及相关设备公司建立了较为密切的联系,对于船用LNG燃料的各个系统进行了较为丰富的研究。可以说,我国目前对于船用LNG燃料的研究和发展,正处在一个蒸蒸日上的新阶段,相关的国产LNG系统设备也在不断发展中。

目前,我国有一艘新建的LNG气体燃料动力船,名为珠江LNG动力游览船,在这艘船的主要设计过程中,广州船舶设计院参考和学习了国内外先进的LNG动力船的相关法规,协助国内的主要生产厂家完成了LNG主要设备的研发和制作工作,解决了国产船用LNG燃料的性能分析、系统研究、动力安全及船体安全性等方面的一系列主要问题。

(二)船用LNG燃料的益处及优势

第一,LNG的安全性能较高。LNG是一种低温液化气,如果发生了泄漏事故,LNG会很快转化成天然气,不会有更多的残留物存在。天然气的自身密度要小于空气,能够在空气中迅速地挥发及扩散。天然气在空气之中的最小着火点以及相应的着火温度都要高于柴油、汽油及LPG,瞬间的着火速度也要比油类燃料要慢。所以,在安全性能这一方面,LNG要比油类燃料安全很多。

第二,船用LNG燃料,可以改善相应的水气环境。国际海事组织早已相关规定,从2012年开始,在全球范围之内,船用燃料的内在油硫含量的上限从4.5%降到了3.5%。如果船体使用LNG燃料,与使用油类燃料相比,含硫氧化物的排放及相关颗粒物的排放会相应降低60%至70%左右,二氧化碳的实际排放量会降低20%至28%,相应的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会降低35%左右。由此可以看出,船体使用LNG燃料,会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改善船体经过的相应水气环境。

第三,船用LNG燃料的经济性能较好。长江流域上有一艘总吨位达到1800t左右的巨型货轮,此前使用的是两台柴油发电机,每台发电机的功率为440kw。在对船体进行改造以后,将柴油发电改成了LNG与柴油混合发电,并进行了7个航次共计14000km的试验。具体的试验结果可以看出:该船在改造成了LNG与柴油混合发电后,与改造之前相比,燃料成本随之下降了至少20%至30%,具体的改造费用回收期大概为2年,该船的运营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由此可见,LNG燃料作为船体主要燃烧原料,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图1 某LNG燃料动力船示意图

二、船用LNG燃料的发展问题及主要趋势

(一)LNG燃料用于船体的主要问题

1、配套设施不够完善

从全世界范围来看,燃油船舶的供应系统及相应设施较为完善和普及,但全球的LNG接收站却仅仅只有70个左右,没有建立起相对完善的LNG供应网。在我们国家,LNG船舶需要加快配置和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但是LNG配套的基础设施需要耗费较大投入,所以很少有行业内部企业及相关部门给予重视。

2、船体改造成本过高

LNG燃料技术用于船体,相应的存储系统比较复杂,在布局上存在很大困难,安装LNG存储罐也会减少部分货物的运输及存储空间。燃油船舶想要改造成LNG船舶,就要对燃料舱和主机进行相应改动,LNG压力罐自身所需空间是柴油舱所需空间的4倍左右。这样一来,船体的改造成本至少要增加8%至20%,相应的维护及保养成本也要随之增加。如果降低LNG船体的改造成本,就会导致整个船体的续航能力严重下降,无法满足长途航行的要求。

3、LNG船体加气有难度

LNG船体的加气问题,不仅是中国需要面对的,也是世界范围内的一个技术难题。我国政府部门严格禁止在内河及相应堤坝建造LNG储气站,这样就无法实现气体存储及配送的一体化流程建设。此外,我国主要内河每一年的水位落差相对较大,而LNG气体要使用低温管道进行具体运输,这种管道伸缩性和延展性都不是很强,所以在岸上设立加气站存在相应的管道连接问题。

(二)对船用LNG燃料未来发展的建议

第一,发展相应的配套设备。船用LNG燃料的相关配套设备,主要包括燃料的存储、动力设备及安保设备等,这些设备都是LNG船舶内部的核心设备。国内要想大力发展LNG技术在船体上的运用,就要做好这些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给LNG的使用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严格规范船体改造技术。燃油船在改造成LNG船舶的过程中,目前出现了多种改造技术,这就导致进气方式和具体进气压力有很大区别。我国要想让LNG燃料安全有序的发展下去,就要严格规范改造技术,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结语

船用LNG燃料可以较好缓解现存的环境压力,既能满足环保要求,又能解决成品油燃料成本过高的问题,因此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我国在发展LNG的过程中要注意存在的实际问题,做好配套设施建设,真正实现LNG技术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罗东晓,才.试点示范推进我国船舶LNG动力技术发展[J].煤气与热力,2014(02).

[2]李博洋,邱力强,张运秋.船用LNG燃料的应用与分析[J].船电技术,2014(10).

[3]孙义存.船舶新能源动力系统现状与发展趋势[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