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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9-0040-03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农村各项工作、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驱动力。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农村科技创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深入分析和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科技的重大需求,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构建中国农村科技创新体系的紧迫性
纵观农业发展史,从传统农业、近代农业到现代农业,每一个阶段无不以技术变革为动力、以技术进步为标志。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人口大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问题,国家用于农村的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技进步正在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动力与标志。从世界各国农业发展趋势来看,农业生产日益科技化,高新技术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农业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体系日益健全;农业专业化生产向农工商一体化发展。
目前中国农业发展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阶段,既承担着为新农村建设提业支撑的历史重任,又面临着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要突破资源的瓶颈制约,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促进形成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这就要求把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对此问题的研究颇为成熟,中国地处经济发达的沿海各省也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在农村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果。但受制于计划经济传统思维的约束,农村科技创新体系的构建还处在摸索过程,基本上处在一个“破”和“立”的境地。农村科技创新体系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农村科技管理体制不健全,激励机制不完善,农、科、教、产、学、研的联系机制尚未建立,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农村科研机构体制改革面临困难多;农村科技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严重缺乏;农村科技资金投入不足,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尚未建立等都严重影响着农村科技创新能力,迫切需要重构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在这一过程中,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并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吸收、利用和借鉴,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发达国家农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它们的科技强农措施。尽管这些发达国家的特点、国情各不相同,但他们在构建农村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成功做法,无疑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美国、以色列及荷兰均是农业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国家,都建立了科学发达的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在美国的农业产出增长率中,农业科技所占的比率达到了81%左右,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达到了85%;以色列的科技进步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达到了96%,荷兰超过了80%,虽然荷兰人均耕地和牧场均低于中国的平均水平,但却在农牧业生产方面,创造出了难以想象的高生产率,成为人多地少类型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典范。
二、发达国家农村科技创新体系的模式分析
(一)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1.建立了多层次、强合作的农村科技创新研究机构
美国的农村科技创新科研体系是根据农业科研的不同侧重,形成了由国家科研机构、地方科研机构和民间科研机构三大系统共同组成的多层次管理方式,并各有侧重开展科研活动。它们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互为独立,但彼此之间又相互渗透、依存、合作与竞争。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重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地方科研机构重点从事应用研究,民间科研机构重点从事开发性研究。
以色列的农村研究机构主要由独立的公益性研究机构、农业教育机构和公司类社会研究机构组成。公益性研究机构主要有农业研究组织(ARO)、魏斯曼科学研究院以及与农业有关的专业研究所。其中魏斯曼科学研究院是世界一流水平的综合性研究院之一,该研究院聚集了2 500多名科学家,其中农业方面的专家有800多名。以色列和美国相似,有相当多公司类农业科研机构,且数量仅次于美国。其领域涵盖了农业研究的方方面面,包括材料、化工、电子、基因、细胞、医学、生物工程等。
荷兰农村科研由农业实验站、区域研究中心、研究所和大学等部分组成,各自的研究方向和重点不同,分工明确,并相互协作,研究经费充足,设备先进,许多研究领域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声誉,研究成果及时推广于农民,很快就转化为生产力。农业科研和推广为农民提供了雄厚的科技支持,荷兰国家农村科研机构除了上述的隶属农业部外,还有隶属于国际研究组织的国家农业研究国际服务局。
2.进行了巨额、多方位的农村科技研发投入
美国农村科研经费的投入主要来自联邦政府预算拨款、州政府预算拨款和私人企业自筹。在农村科技研究经费的投资方向上,公共研究系统的经费投入主要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为主、其中基础性研究大约占41%,应用性研究大约占56%。而私人企业的研究经费主要用在运用性研究和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其中应用性研究大约占50%,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大约占40%。美国联邦政府对农业研究、教育和推广的投入比例一直比较稳定,研究投入占农业部预算的2%~4%,世界平均水平只有1%。美国对科技成果转化与产品开发的投入相当重视,越是高新技术,投入越大,例如对生物技术产品的投入大约为55%。
以色列政府每年对农村科研经费的投入上亿美元,大约占农业产值的3%,而中国仅为0.2%左右。在农业部的农村科研经费中,每年有50%是定向拨给国家农业研究组织(ARO),剩余50%和其他政府农业研究基金按分类管理,统称为“竞争性基金”。此外,以色列企业也提供农村研究经费,主要用于引导和补贴应用性研究,如化肥、化工以及农业机械产品等。
荷兰政府对农村科研非常重视,优先支持发展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事业,其农业科研力量非常精干、高度集中。政府每年对农业科研、推广和教育的投入经费约为30多亿荷兰盾,用于农业研究的经费占国家农业预算的25%左右。由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稳定的经费投入,极大地促进了荷兰农村科技的发展进步和推广应用。
3.建立了层层推进的科技创新推广体系
美国的农村科技推广体系分为三个层次:联邦农村科技推广局、州农村科技推广站和县推广办公室,其中州农村推广站在推广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联结联邦推广局和县推广办公室的纽带。联邦农村科技推广局隶属于美国联邦农业部,其主要任务是确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有效的农村科技推广体系,执行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法律和规章,以保证高质量地服务于农业企业。县推广办公室大部分人员都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推广人员大部分时间是亲自到农场或农户中进行访问,解决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农民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
以色列的推广体系由国家农村技术推广中心和区域推广服务中心两个层次组成。这两个层次的组织各司其职,相互协作,有效地将各项科技创新成果推广给农民。以色列农业部专设农村技术推广服务局,其中从事农技推广的工作人员超过800人,他们工作主要场所是在农场、田间、果园,而不是在办公室或培训中心。值得一提的是,以色列对科技成果的评价非常重视,都要进行投入与产出的经济效益比较分析,并对一项成果从开发到最终的使用实行全程追踪评价。这也是为什么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一般在70%以上,而以色列的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90%以上。
荷兰的农村科研推广体系实行政府与地方或农民合办的协作方式,即由国家推广系统、农协组织(社会和经济推广系统)、商贸私有咨询服务系统和农民合作社组织四方面的力量组成。荷兰农业领域的推广工作也由农业部提供资助。1997年用于农业推广的经费预算就达2 850万荷兰盾。
(二)发达国家的农村科技培训与教育体系
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农业教育体系――农学院系统。美国除了正规教育之外,在农村还广泛举办培训班,利用冬季和农闲对青年农民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办有农民继续教育班,向成年农民传授新的科技知识。美国大约有5万多个农民俱乐部,帮助农村青年学习各种专业技术,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据统计,25岁以上的美国农民中,有17%的人完成了高等教育。在农村科技人才的教育和引进上,美国也有其独特而成功的做法,如对农业教育投资的增加、打造开放的文化氛围、用充足的财力支持独立研究、给予农业科研人员高于欧洲同行的薪水、置备世界上最好的研究设施、科技人员个人的升迁由其取得的成就来决定等等。这些优惠的举措吸引了包括欧洲在内的外国科技人才,并会对包括留学生在内的高科技人才产生强烈的吸引力。
荷兰政府每年用于发展农业教育的经费达8亿荷兰盾以上,其中的51%用于初级农业教育。提高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是荷兰农业教育的显著特点,也是荷兰农业高新技术能广泛应用的基础。荷兰农民多数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的还是双学位或硕士、博士,不仅熟悉和掌握现代种养殖技术及农畜产品加工技术,而且会使用甚至会修理各种农机农具和自控设备,及时收集和了解有关的农业信息。基于农业经济对人才发展的需求,荷兰农业人才培养与农民教育培训已经形成了十分完善的体系,由初等农业职业教育、中等农业教育、高等农业教育三个正规教育层次组成。此外,还包括各种农业成人教育和技术培训作补充。荷兰农业人才培育和开发的成功为荷兰现代农业的巨大成功奠定了基石,它与发达的市场机制、适度的经营规模和灵活的生产方式一道成为荷兰农业制胜的法宝。
20世纪80年代末,以色列已经建立了高度发达的全民教育体系,形成了一个学习型社会。以色列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教育。“义务教育法”规定5~16岁的孩子必须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并且一直到18岁均为免费教育,此外,还有“国家教育法”、“高等教育委员会”、“学校督导法”、“特殊教育法”等对教育做了规定。而以色列对教育的投资比较高,一直保持在9%~12%,政府对小学生的花费为3 938美元/(人・年),大学生的花费为11 036美元/(人・年),均高于其他发达国家。以色列成立了专门的农业教育培训机构。在建国初期,受教育水平最高的是农民,他们大都受到高中以上的教育,甚至大学或专科。现今以色列农民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占到47%,其他至少是高中文化程度。
三、对中国建立农村科技创新体系的启示
1.应建立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三位一体、互推互进的政府管理机构
以上发达国家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科研管理机构,而是都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农业科研、教育与推广三结合的科技体系,其中美国还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该体系固定下来,而荷兰实行的是网络化的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系,三者形成一个互相推动的三角形,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发达国家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优于中国现行的农业教学属于教育部门、农业科研属于科技部门、农业技术推广属于技术推广机构的分设模式,长期以来,中国农业的科研与生产实践联系不紧密,尤其是与市场严重脱节,部分原因是分设模式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及时推广运用。而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政府管理机构有利于确保农业科研与生产的紧密结合,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与此同时,在科研、教育和推广一体化体系中,要推行农业科技成果的全程式追踪评价,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例如,我们可借鉴以色列做法,在培育新品种进程中,产前对公共政策、宏观环境以及组织形式进行分析;产中进行生产成本、栽培管理、病虫防治、收获等评价;产后对包装冷藏、运输、加工等过程进行管理控制等。
2.应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分工明确的农业科研创新体系
比较研究表明,发达国家都形成了政府、地方、企业或农民组织相协作的多层次的农村科技创新研究机构,都相当重视农村科技研发投入,并且还发展了层层推进的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其中,以色列和美国相似,有相当多公司类农村科研机构,其领域涵盖了农业研究的方方面面,包括材料、化工、电子、基因、细胞、医学、生物工程等。这些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推广组织相互之间互为独立,但彼此之间又相互渗透、依存、合作与竞争。分工明确、相互协作,这种多元化的分工模式有力地提高了农村科技创新能力,也确保了农村科技创新的潜力。
3.明确农业技术发展的优先领域,科学分配科研投资比重
21世纪农业的竞争,说到底就是农村科技尤其是农业高新技术的竞争。各发达国家都结合了本国的实际情况,发展了不同的农业高新技术,走出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美国、以色列都把农业生物技术作为优先发展的重点,并出台了多种政策和法规从多个层面上进行鼓励、扶持。荷兰政府扬长避短,鼓励重点发展畜牧业、奶业和附加值高的园艺作物,并鼓励这些领域和产业“快步增长”,出口创汇。中国在国家财力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应结合国情找到优先发展的农业科技领域,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科学地分配农业科研投入比重,创造出最高效的科技创新成果。
4.加大农业科研投资强度,开辟多元化的农业科技融资渠道
美国联邦政府对农业研究、教育和推广的投入比例一直比较稳定,研究投入占农业部总预算的2%~4%,以色列政府每年对农村科研经费的投入上亿美元,大约占农业产值的3%,世界平均水平只有1%,而中国仅为0.2%左右,很显然,中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既远远低于这些发达国家,低于世界平均投资强度,也低于中国其他科研领域的投资强度。努力增加投入,是不断提高中国农村科研水平的必要条件。增加农村科研投资强度,要在加大国家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种资金投入农村科研。
建立完善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农村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是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中国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迫切需要,也是当前中国农业与农村科技战线的紧迫任务。
参考文献:
[1]胡春明.创新农村科技服务机制建立市、乡、村三级服务网络[J].新,2009,(1).
关键词:金融体系 市场主导型 银行主导型
一、引言
金融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主要是通过金融体系来实现的。金融体系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经济条件下,各种不同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所形成的不同层次和系统及其相互关系的组织体系。目前,世界各国(地区)的金融体系不尽相同,各有特色,但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另一类是以日本为代表的金融中介主导型的金融体系。两种制度孰优孰劣,很难比较。本文通过对这两种制度分别加以考察,试图从中找出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思路。
二、金融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
美国是世界上科技最发达的国家,其经济增长的70%来源科技创新。美国强大的科技实力的取得与其完善的以金融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的支持密不可分。
(一)美国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扶持
美国政府对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首先表现在直接参与到科技创新的投资中。联邦政府的设有专门的研究与发展经费预算,除了直接投向政府各个机构所属的科研单位外,还以直接拨款的形式对私人工业企业、高等院校和其他科研机构的科技项目进行投资,政府通过对科技研发的直接参与,来引导社会投资的流向。不仅如此,美国政府还通过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利用直接经费资助、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等财政手段来支持企业增加科研投入。
(二)美国间接融资体系的融资支持
在美国的科技融资体系中,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的作用也不容小视。在间接融资中,贷款风险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它直接决定着科技型创新企业融资活动的成功与否。美国利用完善的担保体系和发达的资本市场,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间接融资风险分担体系,为间接融资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便利条件。美国专门设立小企业管理局,为广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不仅如此,美国还利用其发达的资本市场,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手段,让银行以小企业管理局担保的企业贷款为抵押,在债券市场出售债券,加快回收资金,以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
(三)美国高效的资本市场
1.美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美国的资本市场大体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结构。处于最顶端的是纽约证交所(NYSE)和NASDAQ市场。纽约证交所定位于全球性的蓝筹股市场,NASDAQ市场则主要面向成长性企业。目前,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美国科技创新的孵化器,据统计,美国高科技产业中80%以上的上市公司在纳斯达克挂牌交易。第二层级是公开报价系统。主要包括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和粉单市场,主要为未上市公司证券和下市股票提供交易的平台。第三层级是地方性的柜台交易市场,据统计,大约有10000余家区域性的小型公司的股票在该市场交易。第四层级是私募股票交易市场,该市场通过Portal系统,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交易私募股份提供平台。
总的来说,美国多层次高度细分的资本在不同的层级有不同的上市标准,分别与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融资需求相适应,从而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
2.美国为数众多的风险投资对于科技创新的推动
伴随着美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是为数众多的风险投资。美国是世界上风险投资最发达的国家,硅谷已经成为高科技与风险投资完美结合的典范。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的风险投资更集中于高科技行业,据统计,其在计算机软硬件、生物、医药、通讯等高新产业的投资比重高达90%以上。不仅如此,美国的风险投资投资阶段也集中于创新企业的导入期和成长期,通常这两个时期也是企业融资需求最旺盛的阶段。另外,美国发达的资本市场尤其是NASDAQ市场的建立,为风险投资提供了畅通的推出机制。
三、金融中介主导型的金融体系
(一)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导,间接融资非常发达
与美国的科技创新融资主要来源于资本市场不同,日本的科技融资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这与日本中介(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有关。
日本采取的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体制,一般称之为“主银行制度”。相比美国,日本的证券市场发展比较缓慢,直接融资比重较小,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始终是日本企业首要资金来源。
日本的银行体系非常发达,主要包括以都市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和以地方银行、信用金库、信用组合、劳动金库等为代表的中小金融机构。都市银行业务范围以大城市为基础,并在全国设有为数众多的分支机构,与财团资本有着十分密切联系,实力雄厚,放款对象偏重于大企业。除了大型银行以外,日本还存在众多的中小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地方银行、第二地方银行协会加盟行(简称第二地方银行)、信用金库、信用组合、劳动金库等。这些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地方经济,经营灵活,它们的存在较好的弥补了大银行业务的空白地带。
(二)日本政府对科技金融的重视
日本政府对于科技创新的重视主要体现在通过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向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日本先后成立了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开发银行、商工组合中央公库、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这些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财政借款和发行债券,他们虽然分工不同,但目的和宗旨基本一致的,都是通过以较之商业性金融机构优惠的利率水平、贷款期限和融资条件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贷款和金融服务,确保企业创新获得充足的金融支持。
(三)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为了解决日本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担保问题,日本建立了完善的担保体系。日本的担保体系主要由日本信用保证协会、中小企业信用保险金库和商工会和商工会议所组成。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及有效运作,降低了企业融资的难度,有力的促进了企业的科技创新。
四、对我国建立科技研发金融支撑体系的借鉴
(一)政府的支持对于科技创新至关重要
不管是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还是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政府在科技创新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法律和完善相关制度,为科技创新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支持。此外,政府的作用还体现在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来统领科技创新活动,通过各种财政手段,比如直接贷款、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来激发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热情。
(二)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对于科技创新必不可少
科技创新离不开政策性金融的支持。通过政策性金融的诱导作用,吸引大量的商业信贷和民间资本投入到科技研发活动中来。因此,尽快建立相关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我国当前推动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任务,可以仿照美国硅谷银行的模式成立我国的科技银行。同时,还要从立法、机构设置、资金来源以及经营机制等方面来进一步完善,保证政策性金融机构效能的发挥。
(三)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
商业银行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从日本的经验来看,多层次的商业银行体系可以为满足企业不同层次的科技研发融资需求,从而形成大银行支持大企业科技创新,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局面,实现银行和科技创新的无缝对接。另外,科技创新的每个阶段也有不同的融资需求,银行可以通过持续性的金融创新来支持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
(四)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是科技创新的必要因素
美国和日本的经验都表明,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是科技研发金融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担保,降低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从而促进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的融资,支持了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美国和日本的担保体系共同之处在于担保机构依法设立、担保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健全的资金补偿机制、注重风险控制等方面。而这恰恰是我国目前比较薄弱的环节。要推动我国科技创新的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担保体系。
(五)健全的资本市场体系和发达的风险投资市场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
美国科技创新的强大实力很大程度上源于其拥有健全的资本市场体系和发达的风险投资市场。资本市场可以为科技创新提供高效率的融资机制,同时资本市场也为风险投资提供了退出机制。健全的资本市场体系的形成也离不开风险投资的培育,风险投资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参与力量。因此,大力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培育发达的风险投资市场,对于科技创新也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1]胡定东,胡定核.借鉴外国经验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支持科技的体系[J].经济体制改革,1997(3).
[2]严长德,孙杨.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国际经验及启示[J].金融纵横,2007(21).
[3]巴曙松.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金融支持[J].城市金融论坛,2000(1).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这为加快推进我国地方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区域创新体系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发展与延伸,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构建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是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的延伸,是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以政策制度创新为抓手.构建有利于地方区域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
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地方区域科技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府的服务创新与政策创新,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为地方区域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优质服务、优良环境和优惠政策。一是完善地方区域科技投入管理模式,通过法律、法规、行政与社会监督手段,建全区域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二是发挥地方区域优势特色,积极衔接国家科技发展的重大项目。选择地方区域特色与优势的科技项目和领域,加大投入,重点扶植,并积极争取在区域优势领域得到国家重大项目的支持。三是建设高水准、共享的科技创新基础平台,从整体上提高地方区域科技创新源头的整体水平。四是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基础、政府宏观调控为导向的地方区域科技资源配置体系,形成省一市一县(区)和跨省区互动的地方区域科技创新网络。五是积极与跨区域开展科技合作,深化地区之间的科技联系。科技合作已经成为地区之间全方位合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伴随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稳步推进,地方区域之间不断要实行双边的贸易自由化,而且还要开展并深化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技、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在内的广泛的合作。
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地方区域创新体系.促进地方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地方科技创新战略和科技政策的基本点,是地方区域科技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价值取向。各地方区域应紧紧围绕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主创新,加快区域优势和重点领域,引领和支撑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推动地方区域高薪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提高区域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与附加值。以市场为导向,增强地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地方区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全面提高生产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研究机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和个人积极开展原始创新活动,实行地方区域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增强地方区域在科技创新及相关产业领域的竞争力。四是进一步扩大开放,逐步形成多层次、有重点、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体系。科技全球化意味着科技资源的全球配置,科技成果的全球共享。本着共同发展、合作研究、平等互利、共享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地方区域应积极参与多区域的科技合作,不断提高地方区域国际科技合作的规模和层次,逐步形成一批高水平的地方区域国际科技合作伙伴,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地方区域国际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现代农业是以现代工业、现代城市和现代市场条件为前提,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主要特征,广泛应用现代市场理念、经营管理知识和工业装备与技术,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产业体系,是将生产、加工和销售相结合,产前、产后和产中相结合,生产、生活和生态相结合,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相结合,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发展统筹考虑,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一致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产业。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以及发达国家的经验,当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后,传统的种一种、养一养的农业增长模式将会被现代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增长所取代,农业产业的发展将主要依赖于农产品加工业的迅速崛起和发展壮大。目前,我国人均GDP已接近5000美元,可以肯定地说,未来20年是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和高速发展期。
经过二十多年来的科技体制改革,我国过去农业科技与生产脱节、管理运行效率不高、人浮于事等弊端已基本解决。当前的主要矛盾是,农业科技供给不能很好地满足新阶段“三农”发展对农业科技发展的巨大旺盛需求之间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农业科技投入仍然偏低,投入结构、投入方式和投入管理不合理。具体表现的形式是,对不同科研主体的科技投入尚待进一步体现“国民待遇”,农业科技三条线(科研、推广和生产)尚待进一步均衡发展,农业科技发展中存在的有钱打仗、无钱养兵、布局不合理、条块分割、过度竞争、过度评估等现象尚待改变。根源在于大家对农业科技公共产品属性的了解和认识尚不统一,国家层面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院所制度尚待建立。
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上述问题,实现2020年我国农业科技率先跃居世界先进水平的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目标,当务之急是在中央层面尽快组织实施建设新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其中,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是核心,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是支撑,国家农业综合实验站和区域专业试验站是其网络。
在建设目标上,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构建统一管理、方向明确、核心突出、布局科学、分工合理、优势互补、运行高效、研究与扩散衔接、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符合国际经验、遵循农业科技发展规律、满足“三农”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国家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在建设思路上,通过深化改革、增量投入、盘活资源、理顺结构、调整布局、明确分工、提升能力、优化环境、长期支持、稳定发展,依托已有机构,以国家级科研机构和部分有条件的农业大学为主体建设国家创新中心为核心,以自然资源、行政与农业区域内的优势农业科研单位组建区域创新中心为支撑,以各区内优势农产品布局为对应的科研试验站为网络基础,构建新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在建设任务上,围绕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增收三大任务,加强农业科研基础设施、人才团队和创新制度三项建设,形成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三级网络体系,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国际竞争三个能力,实现模仿跟踪向自主创新、资源依赖向技术驱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三大跨越,使农业科技率先跃居世界先进行列。
在建设内容上,遵循农业科技发展规律,考虑我国基本国情,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按照强化中央级的基础部分、发展省级的优势部分、吸纳地级的特色部分,确立创新体系的组织构架,建设层次清晰、分工明确、功能完备、协作高效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鉴于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家科技资源配置,体现“国民待遇”,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
第二、中央财政拨出专款,加快组织实施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步伐。
第三、进一步细化落实农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类的定位和措施,完善相关政策和待遇。
关键词 自主创新 农业科技 创新体系建设
1 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1 农业科研综合实力薄弱,整合能力差
主要表现在:一是学科结构、专业设置不尽合理,机构重复交叉。山东省农业科技机构虽然经过几次积极调整,科技体系有了一定改善,但在专业和机构设置上仍然存在设置不合理、机构重复交叉等问题,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种植业学科多、其他学科少,传统学科多,新兴学科少,产中领域研究学科多、产前、产后领域的学科少。二是农业科研机构和队伍大而不强,农业科研方向、任务的调整还不能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如农业科技成果产出量每年上百项,但成果转化率不足40%,除开发、推广存在缺腿外,科技成果的应用性较差也造成了转化难度的提高。三是农业科技项目中还普遍存在着常规技术研究得多,对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研究少,技术引进多,吸收消化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少的问题。四是农业科技整合能力差。主要表现为农业科技团队精神不强,特别是立题研究分散、低水平重复较多,缺乏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的科研队伍。五是农业科技产业创新能力低。农业科技产业发展规模小、效益低,经营管理不规范,农业科技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带动能力比较薄弱。
1.2 农业科技创新资金不足,手段落后
资金不足是所有技术创新不力的普遍原因,而在农业技术创新中尤为突出。首先是农业科研资金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山东农业研究投资占农业总产值的比值约2‰,为发达国家的1/10。其次是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缺乏,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来源不稳,使推广工作受到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的财政支出不但水平低,而且呈现下降趋势。特别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人均技术总经费和人均推广经费不断下降。三是农业科技单位负担过重,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多,负担重;单位投入成本过高,资源利用效率低,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负担,加上还承担了许多社会义务,导致了科技经费被转移及挪用。四是农业科技创新手段落后。由于财政投入不足,目前多数农业科研单位设备落后,大多数还停留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平。设备陈旧、图书资料少、现代信息手段缺乏,大面积综合试验基地少。由于农业科技创新手段落后,大部分科研院所仅具有应用常规技术的能力,缺乏使用高新技术的设备和能力。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农业科技创新。
1.3 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不活,体制不完善
从总体来看,山东农业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目前仍未建立和健全起来,集中表现如下方面:一是农业科研力量部门所有制突出,导致各农业科研机构研究效率低、浪费大。二是在农业系统内,农业产学研脱节,教学、科研、推广之间不协调,农业技术创新过程不畅。农业科研单位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但许多成果却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来说,农业新技术的供给与需求脱节严重。三是农业技术创新资源分配不当,农业科研项目的确定、农业技术推广和扩散,仍然是由政府集中决策和行政推动的做法,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高等院校大部分课题结题后,其成果束之高阁或采用率不高。四是激励机制不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五是农业科技单位中公益性研究和经营性开发交织在一起,不便于分类管理,又影响农业科技创新实力的提高。
1.4 农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短缺,人才队伍不稳定
主要是农业研发机构中农业科技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缺乏,导致高新技术研究乏力;还缺乏市场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开拓能力强的开发型人才,导致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滞后;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农业人才进入全球市场流动的大循环,尖端人才的流失问题更为严重,成为影响山东省农业科技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科技单位的机制陈旧,激励机制不够,缺乏活力,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严重,农业科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困难,加剧了人才流失。近年来,非农业部门争夺农业科技尖端力量,也形成了多部门对优秀农业科研人才的竞争。特别是一些农业科技带头人相继离开农业科技系统,造成人才外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很不稳定。
1.5 农业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
科技资源主要包括人、财、物三种资源。山东省农业科技资源目前仍集中在传统的大田作物种植业,而畜牧、水产及特色经济作物研究领域则严重不足;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产中阶段,而产前、产后阶段投入欠缺;农业科研领域较受重视,而中试转化及产业化环节相对薄弱。从地方财政用于农林水等部门的科技三项费用支出的情况看,还普遍存在着支持力度不够、年度间波动大的问题。从全省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分布结构上来看,各地区的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分布和财政资源在地区间配置一样,不合理现象仍十分突出,集中体现东部地区农业科技人力资源集中,西部地区农业科技人力资源不但偏少,质量也比较低,东西部地区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相差悬殊,存在着严重的失衡现象。
1.6 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差距大
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山东农业科技创新差距较大。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方面的差距。如生物育种,发达国家已育出转基因植物200余种,并在大田推广应用,我国只有很少几个作物品种实现转基因育种。工厂化设施农业,在以色列、荷兰、法国、日本、南韩等国家,其设计、建造、运营已形成标准化、系列化、专业化、自动化生产阶段,工厂化设施农业的效益,荷兰亩产值一般在几万至几十万美元,山东为0.5~2.5万元人民币;与工厂化设施农业相配套的高新技术农业机械水平,山东只相当于20世纪8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落后近20年。农业资源利用,以色列水资源的利用率高达90%以上,山东仅为35%~40%;每立方米水生产粮食以色列为2.32Kg,我国为0.87Kg,山东为1.15Kg。从总体来看,山东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份额与发达国家占有70%~80%的水平相比差距较大;科技成果转化率40%左右,推广度不足30%。
2 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2.1 思路和目标
总的思路是:按照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农业科技发展特点,以调整优化农业科技体系的结构、合理配置人才队伍为重点,以服务“三农”和促进“五个统筹”为中心,进一步转换机制,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资源优化配置、高效精干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实现“四个结合”:即自主研究和技术引进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相结合,资源高效利用与保护相结合;形成四大体系,即科研创新体系,科技人才培养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知识传播和技术推广体系;从而为山东农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保证。
2.2 建设重点
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标,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确定以下建设重点:
2.2.1 农业科研创新体系
农业科学研究创新体系是实现自主研发创新的平台,要通过市场引导和政府调控,调整现有农业科研机构,形成以省和市两级为重点的全省性农业科研体系。省级层次科研机构要重点支持以省农业科学院为主体的农业科研机构群体;地方层次应根据农业发展需要,以及自然、经济区划,以市级农业科学研究所为重点,给以重点扶持,逐步发展成具有地方特色和区位优势的区域性农业研究中心。同时,允许和支持民营等其他形式的农业科研机构存在,逐步形成省、地方、企业、民营多形式、多类型农业科研机构,形成纵向有层次、横向有分工的农业科研体系。要通过建设新型机构,通过分流重组,形成重点研究所、区域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工程中心、农作物改良中心、农业研究开发基地、农业科技决策咨询中心,建立起以重大应用研究、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为主要任务,层次分明、结构优化、精干高效、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农业科学研究体系。
在农业科研创新的领域方面,应重点突出以下领域: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节水灌溉、动植物品种选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现代集约化种养技术、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农产品储运加工、可持续发展、管理决策等。
2.2.2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
技术创新平台要以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群为突破口,以科技成果产业化带动农业科研、推动农技推广为重点。要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加工技术以及其他诸多领域逐步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以企业为龙头,以技术为核心,以成果转化为手段,以创造经济效益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以带动整个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升级。要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农业高科技企业和农业高科技园区,使之形成农业高新技术的“孵化器”。在涉及到农业发展方向和起主导作用的农业科技领域,要集中财力、物力、人力,高强度投入,推动农业高新技术发展。
2.2.3 农业知识传播和技术推广体系
以现有市、县、乡三级农业技术推广网络为主体,推进与农业高校、科研单位,特别是与地方农业科研院(所)的联合与合作,构建新型、高效、畅通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通过建设和调整,充分发挥三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渠道作用,创建机制灵活、形式多样、适合市场经济条件和符合省情、并能保证农业知识传播顺利实现的我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2.2.4 农业科技人才创新体系(平台)
以稳定、培养和支持人才干事创业为重点,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形成新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使用机制、人才流动机制、人才竞争机制、人才绩效与收入挂钩机制。通过人才创新平台的建立,为我山东农业科研创新平台、技术创新平台、知识传播和技术推广平台提供人才保障。
上述四个创新体系,是一个以农业科研创新为基础,以农业推广创新为纽带,以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为特征,以人才使用创新为核心的总体创新体系。这四个创新体系,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互为影响、互为关联,缺一不可。
2.3 几点建议
2.3.1 制定农业科技产业发展政策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与科技产业政策是相辅相成的,具有密切的关联性。由此,从山东省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迫切需要制订具有强大政策导向作用和长远意义的农业产业发展技术政策。政策应以产品创新和产品市场创新为中心,对那些技术含量多、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的农业产业予以重点产业扶持,加速其产业化。政策应充分体现对产业鼓励政策、优惠政策、风险分担政策、经费支持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从而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2.3.2 加强农业科技体制创新建设
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就必需在农业科技运行机制和体制上进行改革和创新。要打破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宏观管理条块分割、组织布局分散、研发层次重叠、管理效率低下,学科设置陈旧,专业单一,跨专业综合型项目较少,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脱节,运行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僵化落后的状况,要按照科技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对科技布局及机构设置优化配置,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改变农业科技管理模式和内容。要推进灵活、公平竞争、蓬勃向上的运行机制建设,实行公开招标、竞争立项,人员自主结合、竞争上岗的办法,发挥每个农业科技岗位的作用。
2.3.3 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重点是发挥高等农业教育系统培养人才的主力军作用,提高培养造就人才的质量;通过科研工作,在科技实践中培养造就高水平的学术人才;建立起人力资本合理使用和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克服人才不足与人才闲置同时存在的不正常状况,要调动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氛围,建立激励机制,发挥人力资本充足的优势。
2.3.4 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