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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71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3)19—0052—01
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形式反映客观现实,只有经过逻辑思维,人们才能达到对事物本质的把握,进而认识客观世界。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充分运用逻辑思维,在使学生掌握课堂知识的同时也使学生受到良好的思维训练,使课堂教学更加精彩。要上好一堂课,教师必须要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和良好的授课技能。在课堂教学中,逻辑思维通过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从具体到抽象、从抽象到具体等方式对教学内容进行阐述及讲解,目的是让学生明确概念,准确判断以及严密论证。因此,逻辑思维贯穿教学过程,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应用逻辑思维的方法,启发学生思考,从而引导学生学会运用逻辑思维去分析和解决问题。
一、逻辑思维的基本内涵
一般来说,思维可分为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这两大部分,逻辑思维的最初理论是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322年)首先创立的。该理论主要是对思维的形式和规律进行研究,其学科性质类似于语法学。逻辑思维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高级心理活动,它是人类大脑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特性以及客观事物间相互关系的一种过程,它以感知为基础,同时又超越感知的界限,是一系列复杂的心理操作,是一个动态的关联系统。逻辑思维的基本形式主要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之间的结构和联系。形式逻辑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正确思维的三个基本规律和演绎推理的基本形式,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以及思维形式——概念、判断与推理。
二、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及其在课堂教学中的运用
概念、判断、推理是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教学是一门语言艺术,良好的语言驾驭与严密的逻辑思维密不可分。课堂教学内容纷繁复杂,只有充分运用逻辑思维方法才能做到概念明确,判断准确,推理严密等。在课堂教学中能否达到以上要求,成为能否充分发挥逻辑思维作用的关键。
1.概念明确——上好课的基础。概念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类在认识过程中,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把所感知事物的共同本质特点抽象出来,加以概括,就成为概念。课堂教学是用一定系列范畴内的概念构筑而成的。要明确概念,首先要对概念的基本要素进行分析,初步掌握概念内涵,然后通过对概念基本要素的综合以及相似概念间的分类与比较,充分理解概念的外延。
2.判断准确——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条件。不论在日常生活还是在课堂教学中,我们都离不开判断,离不开抉择。培养和熏陶学生的判断能力不仅有益于他们获得课堂知识,更符合综合素质培养的要求。课堂教学中,判断不仅仅是简单的对与错,更应是对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进行判断,通过归纳、演绎让准确的判断随严密的推理同时进行。
[关键词]数学;教育;思维能力;策略
目前我国的教育更加重视学生的思维和能力的培养,教师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还要对学生进行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在潜移默化的过程当中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所以,对数学教育的内容、方式、教学对象、工具等进行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在数学教育发展中逻辑思维的作用
逻辑思维能力也是一种理性分析的能力,是对观察、总结、分析、判断、推理、论证、假设、演绎等方法和知识的综合运用,从而逐步探求出研究对象或研究内容的结论。与形象思维方式不同,逻辑思维重在对概念和方法的应用,并不是对事物的特征的简单总结,而是对事物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原理、规律等内容所展开的深入分析。数学本身所蕴含的理性价值与思维光芒正是无数学者愿意为数学呕心沥血的原因。数学教育的价值也体现在其能够使人们超越直觉的、感官的、具象的事物本身,深入到事物的本质中逐步探究出世界之源,使人们通过仔细的观察和分析,逐步从外在的特征抽象总结出事物发展的规律,并对这一规律进行推理、演绎和概括,深刻揭示事物的本质。因此,数学学科的学习和研究与逻辑思维的应用具有一致性与协调性,在数学教育中通过分析应用数学概念和数学学习方法进行思维训练,有意识地进行逻辑思维应用,从而在具体的学习和工作中养成理性思维的习惯。
二、在数学教育中提升中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对策
(一)设计问题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提出问题才能够更好的解决问题,因而在培养学生逻辑思维的过程中必须要以问题为基础,以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问题的质量、深度、创造性会对学生的思维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尤其是数学课堂上的提问,能够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思考习惯,也能够让学生养成以问题为主导的思维方式。教师在提问时要重视问题的启发性,所提出的问题要以发掘事物的本质为内容要引导学生重视事物或现象规律的总结,促使学生主动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探究问题的答案,让学生独立地进行论证和分析。数学知识的学习和应用是对事物规律的判断、总结、归纳、演绎,学习的过程能够充分锻炼和培养教育对象的逻辑思维能力,因而在数学教育过程中,要重视数学基础知识与逻辑思维能力的双线发展,要善于利用数学语言符号表达课程提升学生的论证能力和建模能力,促使学生在问题中掌握思考的方法,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二)规范数学证明和计算过程。在数学教育中,数学概念、解题方法、数学实验、数学延伸活动等不同形式的数学活动为教育对象提供了不同类型的思维对象。数学知识的发展是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在逻辑分析与推理的作用下,更多实体事物的特征能够被总结归纳成为数学概念和原理,并逐步形成数学符号以便于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在数学教育的过程中,教育对象需要利用不同的思维形式对数学基本概念和数学原理进行论证及应用,并不断建立起数学模型以解决更加复杂的数学问题,从而更好地解决客观事物中所存在的问题。在数学教育过程中教师要尽量利用多元化的教育方式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论证,并在教育过程中规范数学证明和计算过程,让学生能够规范地运用数学语言符号传达自己的思维过程,从而在数学基础知识的学习和运用中,有意识地培养起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三)学生的数学建模和论证能力。数学是一门以数学符号为基础的学科,数学思维能力的培养不仅仅要学生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还要能够通过数学符号传达自身的思想,并在不断的思考、表达、验证、创新过程中深化思维的深度。数学教育不能脱离开数学语言,数学语言的学习和训练是提升思维能力的基础,在数学教育过程中通过符号语言的学习,学生既能够掌握教师的语言体系,明白语言符号所代表含义,又能够根据自己对语言符号的理解进行自学,准确利用数学语言符号表达自己的思维过程和思维结果,更好的根据需要用不同的语言符号与事物、表象等进行转化,实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数学建模是利用数学语言将事物或现象等描述出来,并通过总结数学材料等提出假设,通过关键变量和数量关系的分析,对数学概念或数学原理进行论证和应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让学生更好的展现自身的思维过程,并利用数学语言符号进行知识的转化,因而科学的数学语言表达以及数学建模的运用能够有效地提升学生运用思维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提升。(四)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虽然当前的数学教学课堂也提倡要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但是在课程设计上每个课堂是以明确的知识点为基础的,课堂教学设计围绕着具体的知识点展开,而不是围绕着思维类别和思维水平开展的。教学评价中虽然也设置了思维能力的评价标准,但是教学活动的开展并没有以思维能力的培养为目标,因而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只能沦为空谈。为了转变这一现状,切实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数学教育有必要针对思维能力培养设置专门的课程,同时以双线课程体系的方式将基本知识学习与逻辑思维能力培养结合在一起。在具体的课程设置中,要根据逻辑思维能力的基本要素设置不同的教学阶段。如幼小阶段的数学教学以实体事物和虚拟事物表象为基本素材,让学生在日常学习中通过分析事物的基本特征,自主研究和总结事物的数学特征,并逐渐深化学生对逻辑思维的认识,引导学生由具象转向抽象,学会抽象分析事物特征。通过这种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双线发展的方式,将数学知识融入到思维能力培养的过程中,从而有效提升教育对象的逻辑思维能力。
作者:王慧宇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王林.从教师角度探讨初中历史的学习兴趣———以忻州市第十一中为例[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07).
关键词 高中物理; 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方法
按照心理学的观点。"能力是顺利地完成某种活动的个性心理特征。"而智力是"在各个人身上经常地、稳定地表现出来的认知特点,就是认识能力或认知能力。"智力的核心是思维能力,而思维的核心形态是抽象逻辑思维(包括形式逻辑思维和辩证逻辑思维)。按照思维结构的发展阶段来看,抽象逻辑思维是发展的最后阶段,这个阶段又可分为初步逻辑思维,经验型逻辑思维和理论型逻辑思维(包括辩证思维)。显然,培养思维能力,特别是抽象逻辑思维能力是开发智力的关键。
1 高中物理教学中要提高学生抽象逻辑思维能力
1.1 高中生无论是升学还是就业,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再学习乃至终身学习,更需要的是抽象逻辑思维。同时,高中物理是一门严密的、有着公理化逻辑体系的科学理论,对于高中学生抽象逻辑思维能力的要求,较初中物理有了一个很大的飞跃,这就是当前所谓初、高中物理"台阶问题"的实质。另外,从高中学生心理的年龄特征来看,从初二年级开始的抽象逻辑思维由经验型向理论型水平的转化,在高二年级将初步完成,这意味着他们思维趋向成熟,可塑性将变小。因此,在高中一、二年级不失时机地提高学生抽象逻辑思维能力,以顺利地完成从经验型向理论型水平的转化是必需的。
1.2 从生理上看学生在16岁时已能完成人脑总重量的96%的发育过程,有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在心理上,从初二开始了向理论型抽象逻辑思维水平的转化,也有了一定的思维能力的基础。同时,经过初中阶段的学习,他们在语言、文字、数学物理等各方面都有了必要的知识基础,为在高中着重提高抽象逻辑思维能力提供了可能。实践也证明:凡是抽象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学生,其他方面的能力都比较强。
因此,高中物理教改也应把提高学生担负逻辑思维能力放在首位。
2 高中物理教学提高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的方法
2.1 就思维发展来说,学生"在活动中产生的新需要和原有思维结构之间的矛盾,这是思维活动的内因或内部矛盾,也就是思维发展的动力。"环境和教育只是学生思维发展的外因。作为中学生,其主导活动是学习。而学习是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掌握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的活动,是一种社会义务,从某种意义来说,还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它对学生思维发展起着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学习内容、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对思维发展的影响上,即学习内容的变化,学习动机的发展和学习兴趣的增进,直接推动着学生思维的发展。学生思维发展的过程包含着"量变"和"质变"两个方面。学生知识的领会和积累,技能的掌握是思维发展的"量变"过程;而在此基础上实现的智力或思维的比较明显的、稳定的发展,则是心理发展的"质变"。
教师的责任就是要以学习的难度为依据,安排适当教材,选好教法,以适合他们原有的心理水平并能引起他们的学习需要,成为积极思考和促使思维发展的内部矛盾。创造条件促进思维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过程。应该看到,这两个过程是紧密联系的,缺一不可的。教育并不能立刻直接地引起学生思维的发展,它必须以学生对知识的领会和掌握技能为中间环节。而智力、思维的发展又是在掌握和运用知识、技能的过程中才能完成的。没有这个"中介",智力、思维是无法得到发展的。但是教师教学的着重点应是通过运用知识武装学生的头脑,同时给予他们方法,引导他们有的放矢地进行适当的练习,促进他们的思维或智力尽快地提高和发展,不断地发生"质"的变化。这也就是学生思维结构的"质变"过程或称"内化"过程。
具体到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智力,特别是思维能力这个问题上,我国一些心理学家经过研究与实践,提出了"培养思维品质是发展思维能力的突破点,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好途径"的观点,并在教学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是因为智力是存在层次的,它是由人的思维的个性差异确定的,这种差异体现为个体思维品质,包括敏捷性、灵活性、深刻性、独创性、批判性五个方面。它也是思维能力的表现形式。由此可确定思维能力的差异;思维品质的客观指标是容易确定的,使定量研究成为可能;研究思维品质的发展与培养,有利于克服传统教学的一些弊病,并对之实施改革;思维品质的发展水平是智力正常、超常或低常的标志。其中思维的深刻性,思维活动的抽象程度和逻辑水平,以及思维活动的广度、深度和难度——是一切思维品质的基础。
2.2 就思维结构来说,皮亚杰提出了"发生认识论",强调"图式"概念。他的心理学思想中有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图式"即心理或思维结构,"图式"经过"同化"、"顺应"和"平衡",构成新的"图式",不断发展变化,不仅有量变,也有质变的思想是可取的。其中"同化"是图式的量的变化,"顺应"是图式的质的变化。
任何一门科学都是由基本概念、基本规律、基本方法等组成的。概念、规律、方法等是相互联系的;不同的概念、规律、方法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从而形成了该门科学的知识和逻辑结构。当然这种结构也在变化和发展着。应该说,人的思维结构和各门科学的知识、逻辑结构都是人们对客观现实世界的反映,是紧密联系的。因此,从教学必须发展学生思维能力上来说,正如布鲁纳所说:"不论我们选教什么学科,务必使学生理解该学科的基本结构。"这也符合现代系统科学(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科学认为结构与功能是对立的统一。不掌握学科结构,就难以发挥该学科的功能。不仅如此,还认为任何系统都是有结构的,系统整体的功能不等于各孤立部分功能总和。而是等于各孤立部分功能的总和加上各部分相互联系形成结构产生的功能。数理学科也是如此。布鲁纳写道:"制订物理学和数学课程的科学家们已经非常留意教授这些学科的结构问题,他们早期的成功,可能就由于对结构的强调。他们强调结构,刺激了研究学习过程的人。"
【关键词】高中物理 提高学生 逻辑思维
在高中物理教学中以提高学生抽象逻辑思维能力,特别是理论型逻辑思维能力,是需要也是可能的。
首先,高中生无论是升学还是就业,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再学习乃至终身学习,更需要的是抽象逻辑思维。同时,高中物理是一门严密的、有着公理化逻辑体系的科学理论,对于高中学生抽象逻辑思维能力的要求,较初中物理有了一个很大的飞跃,这就是当前所谓初、高中物理“台阶问题”的实质。另外,从高中学生心理的年龄特征来看,从初二年级开始的抽象逻辑思维由经验型向理论型水平的转化,在高二年级将初步完成,这意味着他们思维趋向成熟,可塑性将变小。因此,在高中一、二年级不失时机地提高学生抽象逻辑思维能力,以顺利地完成从经验型向理论型水平的转化是必需的。
其次,从生理上看学生在16岁时已能完成人脑总重量的96%的发育过程,有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在心理上,从初二开始了向理论型抽象逻辑思维水平的转化,也有了一定的思维能力的基础。同时,经过初中阶段的学习,他们在语言、文字、数学物理等各方面都有了必要的知识基础,为在高中着重提高抽象逻辑思维能力提供了可能。
广大教师的实践也证明:凡是抽象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学生,其他方面的能力都比较强。因此,高中物理教改也应把提高学生担负逻辑思维能力放在首位。
高中物理教学如何提高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呢?
就思维发展来说,学生“在活动中产生的新需要和原有思维结构之间的矛盾,这是思维活动的内因或内部矛盾,也就是思维发展的动力。”环境和教育只是学生思维发展的外因。作为中学生,其主导活动是学习。而学习是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掌握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的活动,是一种社会义务,从某种意义来说,还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它对学生思维发展起着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学习内容、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对思维发展的影响上,即学习内容的变化,学习动机的发展和学习兴趣的增进,直接推动着学生思维的发展。学生思维发展的过程包含着“量变”和“质变”两个方面。学生知识的领会和积累,技能的掌握是思维发展的“量变”过程;而在此基础上实现的智力或思维的比较明显的、稳定的发展,则是心理发展的“质变”。教师的责任就是要以学习的难度为依据,安排适当教材,选好教法,以适合他们原有的心理水平并能引起他们的学习需要,成为积极思考和促使思维发展的内部矛盾。创造条件促进思维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过程。应该看到,这两个过程是紧密联系的,缺一不可的。教育并不能立刻直接地引起学生思维的发展,它必须以学生对知识的领会和掌握技能为中间环节。而智力、思维的发展又是在掌握和运用知识、技能的过程中才能完成的。没有这个“中介”,智力、思维是无法得到发展的。但是教师教学的着重点应是通过运用知识武装学生的头脑,同时给予他们方法,引导他们有的放矢地进行适当的练习,促进他们的思维或智力尽快地提高和发展,不断地发生“质”的变化。这也就是学生思维结构的“质变”过程或称“内化”过程。
具体到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智力,特别是思维能力这个问题上,我国一些心理学家经过研究与实践,提出了“培养思维品质是发展思维能力的突破点,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好途径”的观点,并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是因为智力是存在层次的,它是由人的思维的个性差异确定的,这种差异体现为个体思维品质,包括敏捷性、灵活性、深刻性、独创性、批判性五方面。它也是思维能力的表现形式。因而由此可确定思维能力的差异;思维品质的客观指标是容易确定的,使定量研究成为可能;研究思维品质的发展与培养,有利于克服传统教学的一些弊病,并对之实施改革;思维品质的发展水平是智力正常、超常或低常的标志。其中思维的深刻性,思维活动的抽象程度和逻辑水平,以及思维活动的广度、深度和难度――是一切思维品质的基础。
关键词:辩证思维;辩证法;培养目标;辩证思维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5-0064-03
一、引言
特定的物质条件下,人的生存和发展状态取决于是否善于思考,而思考是一种技能,可以通过学习和训练来提升。我们培养学生,不仅要使其掌握知识和获得价值认知,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这样有利于其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适应社会发展。在高等教育课程设置中有许多专业课程支持思维能力的形成和发展,但这些课程从开设范围上来讲,并不具有普遍性,它们有的是针对专业学生,有的只是公共选修课,修读学生为数不多。但“基本原理”却是一门可以普及思维教学的公共必修课程,该课程拥有丰富的辩证思维教学内容,同时覆盖所有大学生,以此课程为平台进行思维能力培养,具备可行性。
在思政课的教育实践中,通过对高校思政课思维教学目标进行具体诠释的方式,将简单的“是什么”教学,提升到为解决“为什么”提供思维方法支撑层面,去帮助学生解决“怎么办”的问题,实现教育效果反思,才能真正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对学生而言,既能克服心理障碍,降低冲突性倾向,又能拓宽视野见识,提升整合思维素质,增强社会竞争力;对整体的思政工作而言,思维方法教学能普遍地为后续工作搭建高层次思维受体平台,一举三得。
辩证思维是高端人才思维方式,对从事复杂思维活动的群体来说是必须具备的能力。面向大学本科层次的受体,在“基本原理”教学过程中进行渗透式辩证思维培养,建立起一般辩证思维训练模式,加强思维训练,帮助学生冲破盲从,独立思考,增长知识和认知能力,合理地决策和行动,甚为必要。本文从定位本课程的辩证思维能力概念及目标范围着手,从教材中寻找本课程的辩证思维潜在资源,确定辩证思维的研究范围、特点及具体指标,确定本课程应该承载什么样的辩证思维教学任务和目标,以实现教学的“有的放矢”。
从教学实际分析,“基本原理”课程有丰富的培养辩证思维素质的资源。从方法论角度来看,该课程的哲学部分蕴含了深刻的辩证法思想和原则、认识论、方法论,包含了唯物辩证法的联系与发展的观点,对立统一规律是整个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与核心,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中心线索,而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蕴含着矛盾分析法,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本课程由感性具体“生动直观”经过思维抽象上升为理性具体,再回到实践,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认识,实现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历史统一,理论与实际结合,完全符合思维的“从表象具体到抽象规定的阶段,再从抽象到具体的阶段”的两个逻辑序列,有助于形成完整思维链条。
二、什么是“辩证思维”
首先,明确辨析辩证思维等同于辩证法,辩证思维等同于对立统一的观念。在我们的既定观念里,辩证思维就是哲学上所指的辩证法。但事实上辩证思维≠辩证法≠唯物辩证法。从哲学体系来看,唯物辩证法包括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构成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作用,具有本体论意义。而“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即辩证思维,不过是在自然界中导出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1]。辩证思维可以看作是“辩证认识方式”,只是主体反映客体辩证本性的理性分析工具和手段,辩证思维不等同于辩证法。在1994年就有文章指出:辩证思维不等同于辩证法,辩证思维应该是辩证性思维,而不是辩证法思维。应该将作为本体的哲学层次的客观辩证法从“辩证思维”内涵中分离出去,将一般“辩证思维”内涵确定为辩证认识方式的取向。同时,辩证≠对立+统一,辩证思维不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辩证思维有它自身的具体逻辑范畴。[2]我们应该从整体上把握辩证思维逻辑体系,辩证思维不仅仅是对立统一思维,它更是“实践、主体、客体,质、量、度,内容、形式、现象”,“同一、差异、矛盾、根据、条件、联系、因果关系、相互关系、整体联系”,“个别、一般、本质,过程、系统、规律”等范畴构成的逻辑思维体系。
其次,明确辩证思维与形式逻辑之间的关系。辩证思维是辩证性思维,是介于形式逻辑和具体辩证法范畴原则之间的思维形式,是辩证法原则与逻辑的结合,可以称之为“辩证逻辑思维”。在形式逻辑思维中,结论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却可以“亦此亦彼”、“亦真亦假”,强调条件性。这说明辩证思维与形式逻辑思维具有不同的规则,分别遵守不同的思维规律:形式逻辑思维的概念、推理与判断具有相应的思维规律(矛盾律、同一律、排中律),辩证思维以联系与发展的观点看待世界,遵循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3]辩证思维是多维、动态的整体思维,形式逻辑思维是一维、静态思维,两者关系密切但层次不同。辩证思维是逻辑思维的超越,逻辑思维是辩证思维的基础。辩证思维注重客观世界和事物本质对思维的决定作用,反对擅离外在客观而只注重形式上的逻辑自洽,同时又遵循思维自身的规律和逻辑一致性的思维方法。辩证思维的最大特点是从事物的联系、发展和变化等方面来反映事物,提供一种思维框架,既强调对客观规律和关系的辩证本质探索,又倚重思维规则、程序和手段,在尊重辩证思维规则、程序和手段的基础上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辩证逻辑思维的实质就是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原则,通过运用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等方法,在联系和发展中把握对象,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因此,要学会辩证思维,必须掌握辩证法原则和逻辑思维规则。
三、“基本原理”课教学中辩证思维培养目标的设定
依据上述结论,我们可以将教学过程中的思维培养目标设定为两个部分:第一是对哲学关于世界总体的辩证认知和对辩证法原则的把握(世界观认知);第二是对在正确理解辩证法前提下的思维规律和方法的把握(方法论认知)。
首先,掌握客观辩证法知识。学说把辩证法看作客观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规律性,把思维中的辩证法视为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自觉反映,来源于客观现实,而客观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因而辩证思维培养的首个目标就是让学生熟练掌握客观辩证法知识。
其次,把握辩证思维的内核,使教学目标具体化。辩证思维无非是要求思维主体把客体(对象)本身的对象性形式变成一个辩证的运动过程,通过对辩证运动过程的全面考察,通过一系列环节来把握它的整体关系、把握对象具体。透过其客观辩证法联系的、发展的、矛盾的基本原则,立足于“整体性、动态性、具体性、开放性”四个内核,可以将目标通俗化为四点:①对问题的理解完整,认真考虑了对立观点,做出多角度看问题的努力,对这些方面做了公正、批判和综合的考察。②能够摆脱思维固化,以发展的眼光分析问题,强调论证过程。③收集不同信息,分析证据的质量,考察不同立场的观点,能说明背景和具体情况的重要性,思考和表达具体。④能够检查问题是否合乎实际,事实准确性和逻辑一致性,发掘可能的替代解释或推论,确认检验结果,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系统思维、发散性思维、创造性思维能力,并养成相应的思维习惯。
第三,把辩证思维方法设定为培养目标,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实现辩证思维能力的提升。为了让学生成为知识的主动探索者和分析者,用辩证法的观点去分析问题,吸收方法论的教益,运用具体的思考方法来分析新的问题,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必须充分利用理性思维方法,把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分析法与历史分析法统一的理性思维方法作为培养大学生辩证思维能力的具体目标。
(1)掌握归纳与演绎的双向推导法。归纳与演绎的运行方向是相反的:归纳是从个别事实推导出一般结论的思维方法,是思维从个别到一般的过程;演绎是从一般原理推出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是思维从一般到个别的过程。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也是归纳的前提和指导。人的认识是不断地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的过程,这恰恰是归纳和演绎交替使用的过程。它们既是辩证思维基本的推理方法,也是进行其他学科研究的基本思维方法。无论是对工作学习来说还是对日常生活具有普遍性方法论意义,必然成为“基本原理”教学的具体培养目标。
(2)具备分析与综合的思维能力。分析与综合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分析是主体在思维中将对象整体分解为多个部分,分别加以认识;综合则是主体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方面认识进行整合,全面地把握对象的方法。分析是思维从整体走向部分的过程,综合是思维从部分走向整体的过程,没有分析,就难以认清对象的细节,从而难以正确认识整体,没有综合,没有正确的整体认识,难以进行具体分析。在教学中要使学生认识到分析法与综合法不可分离,并能够掌握分析与综合的基本技能。
(3)能够把握感性具体―理性抽象―理性具体的认识过程,自觉运用抽象与具体方法。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是通过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在辩证思维方法中居于中轴地位。本目标的实现分两步,第一步,在反映具体事物的感性具体基础上(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运用分析法,从整体中抽象出事物的本质属性,使认识从感性具体发展成理性抽象,从现象深入到本质;第二步,运用综合法的同时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把各个部分的各种规定按照它们本身固有的内在关系相互联系起来,从总体上把握这一事物,使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由理性的抽象上升到理性的具体(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4)能够掌握并正确运用逻辑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历史方法是指考察客观对象的发展过程及人们认识客观对象的思想发展过程,逻辑方法则指是对事物内部逻辑的理性分析。逻辑分析应以历史的考察为基础,历史的考察应以逻辑分析为依据,以达到客观、全面地解释事物的本质及规律的目的。运用逻辑的方法研究事物发展规律,实际上就是对历史进行概括,在运用历史方法研究事物历史进程时,也要通过逻辑分析确定史实间的必然联系,把逻辑分析贯穿于历史的考察之中。逻辑与历史统一的方法是主客观统一的辩证思维过程。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明确:思维的逻辑进程要与客观的历史进程统一,还要与思维的历史进程统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7.
[2]李仁武.“辩证思维”内涵辨析[J].逻辑与语言学习,1994,(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