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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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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 竞争力 问题 策略

企业竞争力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一种体现,在经济活动的所有参与者中,企业之间通过多方面的相互比拼体现其综合实力。随着经济发展的要求及企业本身的进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技术水平、整体管理能力、人力资源结构、服务效果等都在发生改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也在逐渐提升,并在服务企业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市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身存在的不足也逐渐显露了出来。这就需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与工作效率,逐步提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顺利发展。

一、分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竞争力现状

(一)不平衡的企业分布格局

由于我国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区域问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也呈现出不平衡的分布格局。分析目前的经济发展情况,北京、上海、广东等一线城市的经济发展较快,工程较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需求也就相应较大,同时,受需求量、经济发展速度的影响,这些一线城市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也较为密集。而对于一些中西部的城市而言,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建筑工程相对较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数量较少。在这种背景下,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布格局的不平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水平也呈现出参差不一的状况。

(二)不完善的企业机制

我国目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多数为工程监理公司、勘察设计院、会计师事务所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基本分属于这些单位中的一些部门负责。在这类单位中,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属于其主要业务,因此大多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重视不够,未能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管理体系。此外,我国国有属性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较多,这类企业多与国家政府紧密联系,企业运行受政府的束缚,也就造成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灵活性低的问题。以我国的建设银行为例,它与政府行为联系密切,而这种密切关系造成了企业机制的不灵活,使业务范围受到限制。

(三)企业管理能力不足

与一些传统企业相比,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还属于新兴企业,企业在管理方面尤其在人力资源管理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属于专业服务性质的企业,为知识密集型产业,对人才的工程技术、管理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等都要求较高。但对于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而言,从业人员中存在专业人员不配套、专业知识面窄、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其工作仅限于计量、汇总、识图等。同时,从业人员各方面知识和能力的欠缺,缺乏对市场的准确预测,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

二、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竞争力的对策

(一)改变企业体制,完善企业制度

首先,科学的管理方法才能提高企业管理、服务的科学性,提高了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就上述分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更需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机制,规范企业管理,合理规范企业的结构和工作方法等。其次,政府应减少对工程造价企业的行政干预,强化协会建设,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形成自律性,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最后,要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逐渐实现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制。可将已成立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体质改为无限责任制,以此起到制约各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作用。当企业承担了无限责任,从业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就会得到提升,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可信度大大增强,最终使得企业的市场信誉及竞争力得以提高。

(二)提供优质服务

企业获得竞争力的一个重要保障是产品质量,而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而言,竞争力的重要依靠是优质的服务。因此,企业应建立品牌模式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建立完善的工程评估、报价体系,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方法。企业可建立信息数据库,对施工单位的承建项目、施工工艺、单位信誉等进行详细记录,同时掌握市场规律,开发新型的管理咨询软件,以此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提高客户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满意度,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加强人才培养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优质服务的核心资源是核心技术和高素质人才。由于该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因此,造价咨询企业的最根本的资源便是知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想把知识转化为企业竞争力,就必须加强人才的培养,通过人才,使知识应用到企业服务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有计划地引进优秀的技术型人才与管理人才,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并对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等,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以此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此外,企业自身也应加强学习,及时掌握市场的发展状况、国家的政策法规,以此定制符合市场需求的服务计划。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还应深入了解不同行业的守则,为造价咨询企业与不同行业的合作提供保障,确保合作的顺利,提高合作能力。

三、结束语

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属于新型行业,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发展面临一些挑战,同时也带来很多机遇。为了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市场中顺利发展,需要通过提高人才综合素质、提供优质服务、改变企业体制等措施,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谢红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竞争力的现状与提升策略[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

[2]袁丽均,黄靖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竞争力分析及提升策略研究[J]. 天津经济,2013.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范文第2篇

目前,我国出现建筑工程结算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然而解决这些建筑工程合同经济纠纷的机制却比较的单一,不能够采用多种形式来解决经济纠纷问题,一般解决合同经济纠纷都是采用诉讼的形式。然而诉讼作为建筑工程结算解决经济纠纷的主要方式,却缺乏灵活、便捷,不能够及时的解决出现的建筑工程合同经济纠纷,从而降低了解决经济纠纷的效率和公正影响力。在一次的案件中,经过了多次工程结算审理和坚定,最终才解决这一经济纠纷,这样的过程和程序既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又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建筑工程结算难的原因

1、建筑工程管理存在无序和混乱,制约着建筑工程结算目前,由于在现阶段下的经济体制,我国对合同的管理存在极其不规范的现象,现在的经济体制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并且管理手段落后不能够满足现在建筑工程结算的管理。建筑工程合同存在的不完全性就要求对合同进行规划的管理,而建筑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则要求对合同实施的工程加强管理。现在,存在很大的问题是在于技术与经济的脱节,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够形成统一,施工人员既不能够对经济有所了解,又不能够有一定的合同管理意识。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一般的管理人员都只是注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而忽略了对合同的管理,同时监管的体制也不能够达到要求,不能够实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2、建筑工程合同的不完全性决定了工程款的不确定性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不完全性合约,其与一般性的购物合同有所差别。这种不完全性是由于建筑工程本身决定的,建筑工程本身就存在比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过程中,不能够对每一个细节都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并且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改善措施和解决方案有明确的规定,更不能够对存在不可预知的情况做好实现的补偿和安排。为了能够将改善建筑工程合同这种不完全性,签订合同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应该考虑到再协商,再修正,以便更好地解决纠纷,以此来弥补建筑工程合同中这一缺陷。建筑工程合同款的最初造价和追加款存在不确定性,在进行具体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随时的变动,不断地进行调整。

三、建筑工程结算难的治理措施

1、提高解决工程结算纠纷的质量有效地提高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质量关键在于建立合适的纠纷解决机制。根据以往的案例表明,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建筑工程结算的纠纷,并不是一种最理想的方式,诉讼存在其自身的缺陷,解决工程缓慢,程序复杂,现在应该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经验,来改进我国现在的解决建筑工程结算合同经济纠纷机制。采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运用这种解决方式,就不需要做那些复杂麻烦的法律程序,而是通过谈判、协调、调解等等形式来解决纠纷,这种方式具有比较强的专业性,一旦出现经济纠纷时,能够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并且简单、便捷,在国际工程纠纷中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

2、提高合同的签约质量提高合同的质量关键在于能够在签订之前做好防御工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对采用什么样的结算方式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无论是采用计量与支付,还是建筑工程费用需要变更以及需要进行索赔的都应该有相应的规定,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还应该对合同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义务都有比较详尽的规定。提高合同质量主要的是提高合同双方人员的综合素质。对采用不同方式来进行签订合同的双方,采用招标工程的,应该将招标文件尽快的转换为正式的合同,并且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对进行工作的,应该找好合格的人,并且不断地提供人的服务。

四、总结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范文第3篇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降低工程造价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造价、节约财政投资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重要目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应以施工合同管理为核心,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

1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两个主要阶段

1)施工合同订立的管理。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绝大多数政府投资项目都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即实际上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就已拟定最终的合同,一旦定标后就必须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因此,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根据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重点关注和完善合同类别的选择、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和方式、期中支付和竣工结算支付等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降低工程造价,预防经济纠纷。2)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施工合同一旦订立生效就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条款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加强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避免违约产生索赔和经济纠纷导致突破投资目标。该阶段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难度在于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且一般项目实施时间都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甚至几年,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就会越大,管理的难度也就越大,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就难以控制甚至失去控制。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量大面广、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主要包括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物价变化、暂估价、工期补偿、不可抗力、索赔、工程款支付等。

2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工程造价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没有制定统一规范的施工合同核心专用条款,缺少对施工合同必要的评估和审查步骤。很多地方政府没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施工合同核心专用条款进行统一规范,导致各个政府项目业主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核心专用条款千奇百怪,出现面上的不公平等情况。缺少对施工合同必要的评估和审查步骤,招标文件审查中也往往忽略对施工合同的审查,导致施工合同关于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条款不够严密甚至缺失,比如对变更计价原则约束不清或相互矛盾、没有约定暂估价计价原则等,出现与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文件冲突,甚至有的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2)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单位偏向于选择“包干”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一些对施工单位不利的不平等条约。一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单位为便于施工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偏向于选择“包干”施工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一些如无限风险等不平等条款,比如工程量偏差或工程量清单漏项等不予增加预算、基础超深不予变更增加预算、百分之几以内的变更不予增加预算等条款。看似把风险完全转移给了施工单位,但实际上过分苛刻的合同恰恰不是“严肃”的合同,当施工单位没有利润甚至亏本时,他们会想方设法寻求变更索赔、或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这不但没有节约政府投资,还为业主的管理工作带来更多的麻烦,并且这也违背了订立合同公平公正、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3)缺乏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管不严的情况。一些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缺乏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外部监督,对于没有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管理的违规违法行为缺乏相关的处罚制度,这就给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单位权力过大、滋生腐败的空间,由于客观或主观上的原因,经常出现抛开合同任意变更、放大变更增加预算、工程计量不准确、超支进度款等现象,甚至出现最终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等违法情况。

3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相关建议

1)制定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有制订当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比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等,由于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地方政府性文件,因而应在国家相关合同范本的基础上,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加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地方政府性文件相关约定。按照建委、交委、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类,一个部门制定一个公平公正、条理清晰、权责明确、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按照相关程序评估和审查后统一实施,从而为控制工程造价打下重要的基础。2)政府投资项目应采用单价合同,谨慎选择总价合同,严格按照13清单计价规范中计价风险分担原则明确各方应承担的风险范围。施工合同管理不会是一劳永逸的事情,不是选择“包干”施工合同就真的能“包干”,过分苛刻的施工合同是没有执行力的,反而会引起经济纠纷。政府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单价合同,合理分担各方相关风险,政府项目管理单位应重点研究和防范自身承担的风险,比如工程量计算准确、项目特征描述完备和规范、对施工单位可能的不平衡报价的限制、暂估价的管理等,才能真正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3)加强对施工合同管理的监督。施工合同签订后,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相当重要,这是保证合同依法履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合同执行力和工程变更的监督。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和评价,形成动态的监督,对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处理措施,并要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

4结语

施工合同管理是很多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是很多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不住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更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我们应通过事前风险防范、事中监督控制等措施,同时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从而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

作者:熊 银 单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参考文献:

[1]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2]吴芳.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J].中国房地产业,2013(4):47.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范文第4篇

关键词: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工程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 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现代的建筑工程中,为了能够更加准确和合理地对工程造价进行确定和使结算工作能够畅通顺利地进行,同时减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经济纠纷,人们加大了对工程结算审查的重视力度,并且相关部门还出台了较为强硬的政治措施,从而达到提高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控制水平的目的。然而就我国目前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控制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而言,其中还存在着一些较为严峻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而且还制约了我国工程造价和建筑行业的发展。

一、竣工结算审查中常见的问题

我们在竣工结算审查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不够重视

承发包双方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重视不够,合同在洽谈、起草、签订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合同内容不够详尽,专用条款约定措辞不够严谨,言语表达不清楚,结算原则、计算方法不具体等问题,为竣工结算留下了合同纠纷隐患。

2、发生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竣工结算审查中,因现场签证引起的争议较多,如有的签证内容与现场实际做法不符,有的签证表述不清、准确度不够、手续不齐全,甚至有的签证是在审查结算发现问题时后补。

3、工程量计算失误

在竣工结算编审过程中,由于编审人员所处的地位、立场、目的不同,存在有意高估冒算和压低造价的人为因素;同时因编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原因,对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使用、取费文件等理解有误或工作失误,导致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项、取费不准,这些都会使工程竣工结算价失真。

4、材料价格偏高

材料价格通常采用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的《工程造价信息》价,但《工程造价信息》上并不能涵盖市场上所有的材料,由于设计图纸对材料(产品)只设计规格与品种,而不能指定生产厂家。目前市场上的同一种材料(产品),因产地、品牌、等级、材质、经销商的不同,价格差异很大,特别是一些高级装饰材料,如地砖、墙砖、卫生洁具、灯具、石材、成品门、阀门以及一些特种材料。这些材料经常会出现承包方将一般材料(产品)按高等级、高规格、知名品牌的价格虚报,造成工程造价偏高。

以上问题导致在工程结算时,扯皮现象严重,工程结算一拖再拖,有的一拖就是几年,大大影响了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工程竣工结算中产生偏差的原因以及影响工程竣工结算的各种因素,工程造价审查要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控制,才能做好竣工结算的审查工作。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查中控制工程造价的对策

1、仔细认真核对合同条款

首先应审核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尤其要注意工程变更内容是否已被合同内容包含了,合同内容是否对项目业主方严重不利,是否侵犯了项目业主的经济利益,特别要注意的是施工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有欺诈行为,一旦发现应立即通知施工方,尽量与施工方协调处理好此问题,如协调不成,可将此问题留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时解决,否则将会给项目业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仔细核对施工方是否按合同完成了所有工程,如施工方未按合同完成所有工程,但其未完成工程被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在审核时应扣减此未完工程款项。

2、认真做好工程量的核对

工程量是工程造价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承发包双方结算核对的重点。工程量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一般有以下原因:一是施工单位为加大费用,有意增加工程量(如土方开挖中的超挖工程量)和不合理的施工措施(如不合理的放坡来增加工程量);二是有些变更减少的项目仍按原定项目进入结算;三是几方共同参与的施工项目,出现各方都把自己承担的部分工程作为整体工程进入结算。以上给工程量的审查工作增加了难度,需要结算人员对工程实际情况有深入的了解;对于多报的工程量要扣除,不损害发包方的合法利益,同时对于漏报的工程量,在反复核实后,本着实事求是将漏报的工程量增补到结算中去,避免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失。

3、审核时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工程变更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由于建设工程本身的特点,使得竣工图很难将工程变更内容逐一在竣工图上标明,必须做好工程变更的核实,用事实说话。因为它涉及的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无规律可寻,往往是承发包双方争议最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所以工程变更的审核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一个难点。

对工程变更的审核,主要应以原始签证资料,结合合同约定进行审核,正确甄别其有效性与合法性。审核时应对签证程序及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区别对待,首先应检查签证的签字或盖章是否有效,签字人员是否是合同中规定的相关人员,否则应视为无效签证不予采用。其次应认真分析签证内容、数据是否客观公正,有无重大偏差现象,签证事件的责任方是谁,是否属于合同允许调整的范围等等。对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应严格根据合同和有关协议分清责任方和费用的承担方。对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所增加的工程量或承包人为追加工程价款故意将施工工艺改变而做的变更, 这种非建设单位原因而发生的变更,应不予认可。

对工程变更的审核应遵循两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其次是整体性原则。施工单位在编送结算资料时普遍存在只增项不减项,或只增项少减项。为此,应注意计算中有无多记或者重复计算,一是要核查原施工图的设计、图纸答疑和原投标预算书的实际所列项目等资料是否有出入,对原投标预算书中未做的项目要予以取消;二是变更增加的项目是否已包括在原有项目的工作内容中,以防止重复计算;三是对于含糊不清和不明确的地方,要深入现场,与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解、核实,本着客观实际,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最终完成对签证的审核工作。

4、谨慎对待有争议的问题

对于建筑工程结算审查工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结算审查人员可将有争议的问题,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分别写清楚每个问题应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所套定额、计算方法等,然后通知对方,以求得问题的统一。在此基础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双方可以约定时间、地点共同研究问题,交换意见。双方都应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改的精神,相互提供计算资料、依据、套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最终达到以理服人、认识一致。争议双方经过协商后,仍对一些问题有分歧,可请造价主管部门解答。

结束语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新世纪,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在当前的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能够更加精确的确定工程造价,使得结算工资能够顺利地开展,同时达到减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经济纠纷的目的,在现代的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就必须要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和控制工程造价,从而才能够提高工程造价的水平,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济纠纷,同时才能够促进建筑行业高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柯洪.建设工程计价[M].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3.

[2] 贾宏俊.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M].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施工组织;公路工程;造价

1、当前施工组织设计状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客观形势对施工企业的要求,不仅在技术装备、人员素质、工期质量、施工组织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而且对项目实施中的造价管理有更高的要求。但是在新形势下,有些施工企业对此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有些业主在招标工作中一味强调低报价而未重视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因此,常出现下列情况。

1.1无施工组织设计

实际工作中,有少数工程根本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无平面布置,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随意性较大,出现土方调配无序、运进运出;材料一搬再搬;机械设备使用无标准,大马拉小车;工序衔接无安排,窝工浪费等。结果是施工过程失控,引起工程结算的经济纠纷。

1.2施工组织设计流于形式

正常情况下,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业主要认真审查乙方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承包合同价。但由于乙方从收到招标文件到送交投标书往往时间很短,使投标书中关于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比较粗,仅侧重于施工规划和布置,而对一些具体施工操作方案、质量控制点的技术保证措施等内容未能较全面反映。施工组织设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目前仍有少数施工企业既不熟悉又不钻研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不认真研究施工组织措施,甚至认为只要有一个平面布置图或工程进度表就算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使施工组织设计流于形式。

1.3业主注重低报价、轻技术评审

在招投标环节中,业主往往比较侧重施工企业资质、实力、工程报价、质量保证及工程工期保证的承诺。而对于标书中具体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不够重视,尤其对施工方案设计是否经济合理以及是否为优化组织等问题的分析不够。

2、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造价的关系

目前,在项目实施的各环节中,工程项目价格的确定一般经过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承包合同价的签订、工程结算价和工程决算价的确定等过程。而在上述价格形成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造价的关系非常密切。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应注意以下两方面关系。

2.1施工组织设计与预算定额关系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反映建筑工程实体施工过程每一分项工程或每一结构构件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标准。它是施工图预算、工程承包合同价和工程决算价格计算的重要依据,也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之一。而预算定额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以目前多数施工企业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每一分项目工程的消耗量。但项目施工中有些特殊情况,即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不一定与预算定额规定的模式一致,正如目前在预算定额中规定“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等内容。例如湖北省土建工程预算定额中,关于人工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1)人工挖基糟、挖基坑、挖土方,需放坡或支挡土板等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按定额规定计算;2)基础工程施工需要增加的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按定额规定计算;3)土石方运输工作量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有运距,按该运距考虑,如无规定则按定额规定计算等等。这就明确了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预、决算中的合法性。

2.2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造价的关系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其工程造价有着密切的关系。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有: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分析、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平面图。其中“施工方案”的确定,如:施工机械的选择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方法的选择、主体结构的施工工艺等等,均直接影响着工程预、决算价格变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满足工期的前提下,优化施工方案是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重要措施。

3、重视施工组织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需要

实际工作中,无施工组织设计常常引起工程决算的经济纠纷;施工组织设计流于形式或者虽有施工组织设计,但对其中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进行严格审查、监督,同样也会引起经济纠纷。在投资来源发生变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激烈竞争中,施工组织设计不仅是组织施工、指导生产的文件,而且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因此,应重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与预算定额相结合预算定额具有“整体上的通用性和个体上的不融合性”的特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熟悉和掌握预算定额并与预算定额相结合。具体做法是:

(1)熟悉预算定额采用的施工方法。预算定额分部工程说明中,通常明确规定了采用的施工方法,对于那些预算定额中提到“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的内容,应注意其施工方法和现场条件等内容的设计。

(2)熟悉预算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预算定额每一个分部工程通常明确规定了工程量计算规则,而有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和施工方法直接有关。因此,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相关的工程内容应有明确的规定,便于直接套定额或调整换算后套定额。

(3)掌握预算定额中有条件限制执行的项目。如:材料二次搬运费在“其他直接费”中已作了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列场内二次材料搬运费;预制构件运输定额一般要求从堆放地点至安装地点一步到位,也不允许取材料二次搬运费。但是,确因施工场地狭窄、地形限制必须二次搬运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予部署,并得到业主认可才能计算。

(4)重视特殊工程的机械配备。对于特殊形体的工程,其机械配备超过了定额规定的范围时,应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于那些结构形体并不特殊,但由于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等特殊情况,超过了定额规定的机械类型和功能时,也应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同步。施工图预算是指按照特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完成项目施工所需的预算价格,而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指为完成该项目施工而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一旦某施工方法有变更,则施工图预算相应部分的价格也应随之调整。如地基土方处理时,施工组织设计因地下水位线需设置泵、井等进行排水、降水,施工图预算中应列出相应的预算量、价。又如施工组织设计考虑了整体安全防护,则施工图预算中,也应计算相应的内容。总之,施工方案的变动会影响到施工图预算价格的变化,因此,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施工图预算应同步进行,以利于控制工程造价。一般说来,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可以看到对施工全过程的安排。

因此,施工企业应重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项目业主应当重视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监督。作为施工企业,在投标、竞标中,能否引起发包方的重视,除了自身的资质、实力外,在因素外主要取决于其报价是否合理,而恰如其分的报价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劣密切相关。

面对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施工企业应根据拟建工程的现场条件,进行周密部署,认真研究各项技术经济组织措施,确定施工方案,使方案具有先进性、合理性、竞争性。既考虑业主方的经济利益,也考虑本企业的经济利益,真正使项目施工过程达到高质、低耗。

作为项目业主,首先应坚决杜绝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开工;其次在工程开工前,要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应注意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避免大马拉小车等不正常情况发生,引起工程结算中的纠纷;最后,在项目的施工中,要对施工组织过程进行监督控制,保证项目的施工过程有序,防止施工组织设计流于形式,真正达到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晓平,崔冠杰.国大型工程管理[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