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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技术产业 经济学特性 政策选择 发展经济
高技术产业不同于其他的普通行业,其具有独一无二的经济学特征,在成本、生产要素、竞争以及价值链接等方面都有明显体现,除了其经济学特性外,还具有传统产业应具备的特性。对于高技术产业来说,不论是传统产业的性质,还是其独有的经济学特征,都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体现的。人才是掌握技术的根源,换言之,人才和技术是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动力。当然,高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区别决定了我们在制定相应高技术产业政策措施时,不能与同产业相提并论,应针对其特有的特质进行科学化的经济学特性制定、选择相关的产政策和措施。
一、高技术产业的经济学特性概述
二十一世纪是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高技术产业发展迅速的时期,这一时期中计算机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纳米技术等的产生都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利益,全世界正面临着一场新的技术革命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趋势。高技术产业主要以技术和人才为发展基础,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显示了其越来越重要的不可代替的地位,不仅是对国家生产总值的贡献,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传统产业的发展和技术改进,正是因为高技术产业,各行各业犹如雨后春笋般的不断涌现。
传统产业在经过长期发展后,主要体现的特性是技术稳定,规模经营。其技术支持具有稳定性,但技术水平仍然较低,经营规模较大,但是起生产模式与管理概念相对落后,资金周转缓慢,产品更新周期过长,企业冗员,各部门科室繁琐复杂,但是传统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解决劳动力和就业压力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针对我国目前的经济进行分析,传统产业仍然占主导地位,换句话说,传统产业关系着国家的民生和经济支持。由于传统的管理经营概念根深蒂固,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经营理念难以深入到传统企业中,即使得到了应用,但效果达不到预期。但就高技术产业来说,在很多方面都优于传统产业,它不仅具有传统产业的有点,还具备了传统产业不具备的经济学特性,那么深入研究高技术产业的经济学特性,有利于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并具有理论意义。
(一)高技术产业经济特性体现在成本上
只要是产业,都具有成本,但凡是经营运作状况良好的高技术企业其共同特点就是具有高固定成本和低边际成本。什么是固定成本?就是在高技术产业发展前期所进行的科学研发各项投入,如何才能够保证在投入之后能够有效回收利益,使其不会成为沉没成本,那就需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技术作为发展支柱和基础,因此作为高技术企业来说都会话费巨大的自己进行技术开发。什么是边际成本?即是没增加一项成果研发所投入的资金成本较低,但能去的较高的收益。也就是说高技术产品生产成功,重复生产不需要太多成本。例如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和面世,软件的开发往往都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和人工等成本,但是当此软件成功被研发后,在不断的复制到多张盘上就不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用较低的成本就能够保持高成本不便。正是由于这样问题,很多企业因为高技术产业前期投资巨大,担心后面无法收回成本而放弃高技术产业经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不仅仅需要将高额自己支付给其他企业进行科研成果的购买,也是降低了本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这样一来,不利于企业更大程度的占有市场份额。
(二)高技术产业经济特性体现在生产要素方面
资金、人员配置和技术等都属于一个企业的生产要素,传统产业的发展主要靠的是降低成本来实现企业的发展,但是高技术产业却与之不同,更多地是依靠人才的力量和技术的更新来实现企业的发展,因此可以说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基础就是技术和人才,而技术和人才也是建立在知识和智慧的发展之上的。这也为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如今的社会是能源缺乏的时代,高技术产业发展出来依靠技术和人才之外,万万不能依靠索取资源进行发展,更加不能破坏资源来进行配置外的经济增长。也就是说高技术产业的生产要素是技术、人才、智慧和知识。各高技术企业也制定了五花八门的人才政策来吸引高技术人才的加入,我国若想让经济再上一个高度,就必须注重高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那么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留住本国优秀高技术人才之外,更要能吸引外来的人才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高技术产业经济特性体现在竞争上
高技术产业经济特性在竞争方面的体现为对需求方规模经济的表现。高技术产业的产品在当今社会已经出现了虚拟网络化得现象,这是一种巨大的需求覆盖,高技术产品在虚拟的网络中的消费者包括两部分,网络效应决定了需求方规模经济的产生,而需求方规模经济的产生有在一定程度上大力强化了网络的需求效应,这样就能够保证高技术企业的客户雨来越多,那么高技术产业的商品使用价值也会愈来愈大,产品的需求量得到迅速增长,当到达一定的临界容量时,企业就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这就是一种竞争标准。高技术产业的固定资本巨大,上文提到的高技术企业的边际成本极低,所以说高技术产业是一种集技术和资金为一体的密集型产业,也就是供给方规模经济。
(四)高技术产业经济特性体现在风险上
是投资都会具有风险。高技术产业在进行有机化得道路上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对基础研究进行开发,第二个阶段是针对产品进行大规模的生产研发;第三个阶段是在产品投放入市场后进行有效的市场运营和良好的售后服务阶段。但是在这三个阶段中,每个阶段都面临着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就是风险,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高技术产业企业的进程是否成功,因此我们风险也要有一定认识。高技术产业本身各方面都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要在科学可行的基础之上进行高技术产业发展,同时,高技术产业的市场也是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在这三个阶段里,每个阶段都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高技术产业的最终目的就是将研究出来的高技术产品顺利投放到市场上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要注意在投资前对风险的评估以及对市场的预计。
二、高技术产业的政策
高技术产业的政策确定应该根据高技术产业的特性来进行制定,因为其有独特的经济学特征,因此不能与传统产业同日而语,制定合适的政策措施有利于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并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世界上的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在高技术产业的各个方面还存有很多弊端,不论是技术上还是管理经营上都具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我们在改进的时候不仅要引进国外的先进经验,更要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从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人之长,补已之短”,保证我国高技术产业迅速稳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的经济事业贡献能量。
(一)税收政策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知的是高技术产业的成本特性具有不确定性,因此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这就牵扯到一般投资者的前期高额资金投入问题,因此政府在这一方面要给与一部分支持,注入适量的自己,不仅解决了投资者的资金问题,又能带动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同时还应该根据高技术产业的生命周期来进行不同的技术自己引导。在税收政策方面,政府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在增值税方面的改革最好是遵循渐进,稳步转型的原则,因为高技术产业的资本有机成分高,如果增值税不进行调整就相当于对高技术企业进行了重复征税,如此一来加重了企业的资金负担。在所得税方面,我国一直实行的有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外来投资的税收优惠程度较大,这就导致了不平等竞争的发生,因此最好的办法是统一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规范。
(二)人力资源政策
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知识的推动。人才是掌握知识的载体,通过人才才能将知识转化为技术更好地对高技术企业服务。因此政府应该大力提倡发展技术型人才。高技术产业企业应该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各国为了发展高技术,争相改进教育科研体制,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增加对教育产业的投入和科学研究领域的成就奖励。设立专门的科学奖金,对高技术人才给与高额报酬,并能够创造优良的科技研发环境。当然,吸引外来人员为本国的高技术产业服务也是发展高技术产业的有效途径,放宽对高技术人才的移民限制,提供优厚的待遇政策。
(三)制定设和我国国情的战略发展计划
针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当务之急是组织领导机构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计划,要结合我国的经济、技术、资源等方面,调整或制定一个合理的、科学的、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并能够有效的将高技术产业发展与国家的战略发展计划进行有机融合,首先在体制和机制上,为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基础。
(四)增加对科研成果开发的投资
从近些年来看,我国对各项科研成果的开发投资呈上升趋势,并保持有一定的增长率,政府在提高对科研成果的资金投入外,更应该制定相应的优惠鼓励措施,激励高技术企业积极踊跃的参加科技研发的队伍当中来,还要针对投资的风险进行评估,建立一套有效的、科学的、合理的风险投资机制,不仅是对高技术产业投资者就能写了利益保护,也是规范投资市场的风险运作,也是变相的推动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政府对于从事高技术研发的单位或组织应提供无常的补贴与资金投入,对于有需要进行信贷业务的高技术企业,政府应适当放宽贷款的限制条件,并能够延长还款时间或降低贷款利息。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这也是对自己国家和社会负责。另外要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加强立法保护,制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这样也有利于国家与国家质检的国际合作。
(五)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政府应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园,将高新技术企业规划到政府特批的工业院内,能够有效促进科学研发一体化的发展,例如美国的硅谷,我国的中关村,还有日本的筑波科学城等,都是对高技术园区进行有效统一规划的好例子。各类技术工业园的兴起,带动了各地的高技术产业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很清楚的了解到高技术产业的经济学特性,并根据各个特性提出了一些政策措施,世界上发达国家对高技术产业的特点、传统产业的优缺点进行了充分了解,我国也应该引进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以及改革措施,进而更好的发展本国高技术产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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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建.高技术产业经济学相关特性的研究,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7(05)
[关键词]经济矛盾 经济政策 宏观经济 利率
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在,一个矛盾的解决伴随着新的矛盾的产生。整个社会系统如此,经济同样也不能例外。经济矛盾不仅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还有层次之分,不同层次的矛盾各有自身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不同层次的矛盾的解决需要不同的条件,不同层次的矛盾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但从总体来说,还是应当遵循从特殊到一般的路径。即先解决当前经济矛盾的个性,也就是从现实经济体有的微观层面经济矛盾,再到结构、制度和一般人类经济矛盾的过程。因此,正确划分现阶段的矛盾层次和特殊矛盾的主要和次要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自凯恩斯革命后,经济政策深入人心,政府频繁使用政策对经济进行管理,以实现一定的目标。政府希望借助经济政策这一工具达到控制经济按照预期路径运行的目的,同时也通过政策解决经济矛盾。一定的经济政策通常是针对某一经济矛盾而来,因此,正确认识和分析当前的经济矛盾,制定相应的合理政策是实现政府管理经济的目标的基础。
一、经济矛盾的特点和矛盾分析
经济矛盾对于每个具体的经济体来说都是有系统性和层次性。经济矛盾的系统性是指所有经济矛盾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体系内的矛盾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另一方面就是经济矛盾作为一个系统和其它矛盾体系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经济矛盾的层次性是指各矛盾由于自身在矛盾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而进行的归纳和分类,经济矛盾的层次性把整个盘根错杂的矛盾条缕清晰地从简单到复杂排列,简化了认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但是,矛盾的真实情况却是复杂的,各种矛盾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体现,形成矛盾的原因的交叉及影响程度的不同都会导致整个矛盾的复杂程度和本质与表象之间的偏差。
要正确认识和分析矛盾,首先必须认清矛盾的层次性,即认识一定经济矛盾问题的现象,然后分析导致这一现象的各种原因。在此基础上对矛盾的系统性进行分析,也就是把具体矛盾放在整体中,分析具体的环境和其它相关因素对某一经济矛盾的影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认识经济矛盾,才能认识现实经济现象的因果关系和真正的联系,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能够给出正确的解决方法。
二、经济政策的产生、作用和特点
经济政策的产生是源于一是经济事实打破了对经济系统能通过自身调节达到平衡的传统观点,经济危机是对这种观点的最大考验,而大萧条无疑是导火索,直接导致了该观点的破灭。二是对于某些关系民生和重大经济影响的矛盾的快速效应的期待,制定切实有效的经济政策,加速各种条件的成熟,使得问题得到快速的解决。三是由于民主社会的投票机制和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假设,使得当权的执政者制定一些针对当前大多数人关注的经济矛盾,从而通过解决经济矛盾获得更多的政治选票。
经济政策的功能当然在于解决现有的矛盾或者使现有的矛盾在程度上减弱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这对经济政策提出几点要求,首先是对经济矛盾的正确认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才能制定合理正确的经济政策;然后是对经济规律的认识,也就是说充分了解在具体环境下,某一政策的实施带来的后果和影响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保证经济政策的有效性;最后是在做前两方面分析时的客观性,排除主观方面的干扰。这样才能保证经济政策按照预定的方向行走,达到预期的目标,实现预期的目标。
鉴于经济政策的前述原因和功能,经济政策也就有了下述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即每一经济政策都是针对某一具体的经济矛盾,为解决具体矛盾而制定和实行的,没有解决所有矛盾的一种通用的经济政策。多种经济矛盾必需采取多种经济政策,这就是目标、工具和经济政策之间的关系。二是加速性,经济政策的实施能加速矛盾解决的条件形成,促使矛盾得到解决或被缓解。这一速度往往是在自然条件下,系统通过自身调节走向新平衡来化解矛盾的速度所无法比拟的,可以在短期内实现经济主体的目的。三是时效性,经济政策都是在分析具体矛盾上解决具体矛盾的方法,只有在各种条件相同条件下才有效的。一种经济政策,在时过境迁之后实行,可能非但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反而有可能恶化现有的经济矛盾,即当条件和环境变化之后,具体的经济政策必须重新分析、制定。四是时滞性,也就是说,经济政策的实行并不能马上解决经济矛盾,立竿见影的经济政策是不存在的。所有的经济政策对经济矛盾的作用后果都在实施一段时间后才能体现,从几周到几个月不等,与矛盾本身的状况、经济政策和主体等多方面因素相关。五是综合后果的不确定性,一种经济政策在解决某一经济矛盾的同时,可能加剧了另一经济矛盾,这使得经济系统恶化或没有变得更好。经济政策的特点决定了在制定经济政策时要公正、合理和科学,而在执行时则必须灵活和果断,时机稍纵即逝,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还必须在综合平衡中使用经济政策。
三、正确分析矛盾,合理利用政策解决矛盾
通过上述经济矛盾和经济政策的分析,可以知道,经济政策和经济矛盾本身是就是一对矛盾,经济政策之矛能否攻破经济矛盾之盾取决于经济矛盾的正确分析和经济政策的合理性。因此,在解决现实经济矛盾时,对经济现象的分析是重中之重,客观理性的分析经济现象,得出经济矛盾的分析,这样,实行针对性的经济政策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经济政策修正的是经济系统的主要矛盾和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政策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即对经济政策的后果要有理性的期待,不能把政策的作用无限放大,不然只能导致政策的失控。
在正确分析了经济矛盾之后,如何判断和选择经济政策的合理性?对于每一经济政策的合理性,应当从其综合结果来判断,即以某一政策实施的总成本和总收益来衡量。总成本不仅包括某一政策实施的成本,还包括由于该政策的实施在其它方面造成的成本的总和;而总收益包括了执行该政策的直接收益和所有的间接收益之和,只有从总收益和总成本的角度出发才能真正衡量一项政策的真实结果。而当一项政策的总收益大于总成本时,那么该政策就是正向的或积极的政策,即该政策的实施不仅能解决问题,还能促进整体经济的改善;当总收益和总成本相等时,该政策就是中性的,即政策对解决矛盾是有益的但需要付出其它方面的代价;当总成本大于总收益时,该政策就是负面的,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矛盾,但会恶化经济系统的其它矛盾。对于政策制定和实施者来说,应该选择和实施积极的经济政策。
以事实为例,从去年开始中国经济的物价开始持续的小幅上扬,CPI指数连续攀升,存在着通胀的危险,政府针对这种情况今年连续上调利率,抑制物价的上涨,防止其对经济增长和经济稳定产生负面的影响。事实上,我们看到这一货币政策的结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相反CPI指数反而以更快的速度上涨。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因为该政策虽然是一般情况下有效治理通胀的政策,但由于国内近来物价上涨的原因不同,所以该政策并没有对症下药,因此也就没有实现目的。引起当前中国的通胀是由于发币量的增加和长期累积的每年高额的对外贸易顺差,每个经济体从长期来说是平衡的,贸易顺差最终会转化为对国内产品的需求或顺差产生的人民币最终要以本国生产的实物换回。当前的通胀威胁只不过是贸易顺差风险的提前释放。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可以采取的经济政策是调整产品的出口结构或调整经济的产业结构,或者调整人民币汇率,从而可以真正遏制通胀的发生,或者预防通胀从轻微走向严重。另外,由于当前汇率重估的压力比较大,利率的上调使中国的利率和美国的利率进一步缩小,考虑到币值调整后收益,投资人民币的收益更加可观,将会有更多的热钱进来赌人民币升值,通胀的压力就更大。即使利率政策有效,利率发挥它在调整通胀的作用显现之前肯定有一段滞后的时期,利率政策的效果要在该政策实施后某一点才逐步产生。而最近,央行更是连续调整利率,在一个月内两次调高人民币利率,再加上利息税下调政策,相当于上调利息多次。在上一政策的效果出来之前连续出台同样的政策,容易造成调整过度,最合适的调整当然是在效果出现之后,其结果低于预期目标那时再次实施相应的经济政策才有比较现实的意义,而且对调整的幅度,经济矛盾需要修正的幅度等都有更好的判断,也真正实现一定政策的作用。
同样,对于房地产市场和股市的宏观调控政策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在于对矛盾分析的偏差,导致政策无效。房地产市场和股市是跷跷板,同时遏制两端才能起到效果,打击一端使另外一端高高翘起,再去压另一端时又失去对原来那端的控制,结果造成恶性循环。股市和楼市的问题只有在正确分析矛盾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政策同时控制,才能起到作用。
四、结论
新的矛盾不断产生,旧的矛盾不断被解决,这是经济运行的事实。而针对经济矛盾的有效利器是经济政策,政府必须有效和合理的利用经济政策,实现对宏观经济的管理,使得经济能够按既定的方向和目标前进。经济政策的特点和作用要求政策制定者必须正确、客观的分析经济矛盾,寻找出隐藏在经济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有效地解决经济矛盾。只有这样,经济政策才能成为无往不利的矛,破解任何经济问题的盾,保证经济运行稳定有序,完成各种经济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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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政策性的重新解读
1.法律与政策的一般关系。二者在制定主体、制定程序、调整范围、表现形式、实施方式、社会功能、稳定性等诸方面都有着不同,同时二者又有密切的联系。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国家政策可以起到法律的作用。一般地说,政策是法律的基础,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就是对成熟政策的法律化,而法律化后的政策具有了强制执行及稳定性,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合理预期。另外,法律也不能取代政策,法律具有普遍性、抽象性、时滞性。因此需要保持政策的灵活性和具体化以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2.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特殊关系。经济法按照它的性质来说,是为了从经济政策上来满足经济法社会协调性的要求,由国家进行干预立法。经济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指导、影响经济活动所规定并付诸实施的准则和措施。是政府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在经济事务中的有意识的干预。经济法根源于国家对经济生活的自觉调控与参与,需及时应对瞬息万变的经济生活,以求兴利避害,促进经济快速平衡发展。它的任务是实现一定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的要求,从而获得了比其他任何法律部门更为显著的政策性特征。经济法与经济政策都是国家(政府)经济意志的体现,都是上层建筑的范畴,都要反映并服务于经济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说,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而法律化后的经济政策更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应保持经济法(律)的稳定性及经济政策的灵活性来共同应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多变。所谓制度,无非是形形的法律和组织安排以及经济政策。所以经济法与经济政策互动整合于经济制度,以共同服务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政策性的内涵相当丰富,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其综合性比较强,若将其归为经济法的特征,显然与经济法的内在本质不相符合。虽然理论界对经济法的本质仍存有争议,但有一点是已经达成共识的,即经济法是以经济为主线的。如果单纯地得出政策性这一特征,未免过于武断、不够严谨,因此要明确政策性与经济政策性的差异。作为干预一国或地区的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体现某一时期的政策,必然也应当是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政策。故不能简单地将广义的政策性与狭义的经济政策性相等同,这是进一步研究经济法特征的前提和基础。
二、经济法存在基础的经济政策性
经济法学界通常认为,经济法的产生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渗透、融合的产物。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产生原因有着不可忽视的联系。关于经济法的产生原因,可以从政治、经济以及法律自身三个角度来分析,但其中政治方面的原因无疑是经济法的存在基础,换句话说,政府失灵现象的存在为经济法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和机会。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原理,其在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失灵,而为了弥补这部分缺陷产生了对政府干预的需求,这也为战后许多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成就所证明。在众多缺陷中,政策效率递减是最为基础的一项,该问题的解决直接影响到寻租行为、官僚机构膨胀等问题的解决。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而任何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遭遇到效率的问题,一方面,政府的效率会随着机构层次的庞大而递减;另一方面,政策的效率会受到地方主体规避行为的限制。政府缺陷是因政府弥补市场缺陷而存在的,因此,无论是回过头转向市场机制还是依靠政府自身都无法根本解决这一问题,这就为法律的存在和发展提供机会和土壤,使法律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新途径。经济政策不但是经济立法的基础,而且深深地影响着经济执法与司法。法律较之政策的稳定性主要来自于其原则性抽象化的概括。因此,成文法存在的合理性就在于其蕴含有不确定性。同时,法律还具有滞后性。
三、经济法制度建构的经济政策性
法于政策无疑是属于不同的范畴,经济法于经济法政策同样也是。但这并不表示二者毫无关系,经济政策是国家基于现实的经济状况,以诱导经济向某一方向发展的有意识的行为。换句话说,是作为经济行政单位的政府的行政原理。经济法体系中无论就市场规制的角度,还是就宏观经济管理的角度,政府适度干预经济一方面可确保法人、公民的权利;另一方面可对其设定一定的义务。首先,从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作为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二者可统称为竞争法。事实上,竞争法与一国的经济政策密切相关,是实现国家竞争政策的根本手段,因此,它必然以竞争政策的目标作为自己的基本内容,而其实施实质上就是竞争政策的实现。为了使竞争能够真正成为调节攻击和优化资源配置的根本手段,各国制定的保护竞争的政策和法律一般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制:限制竞争措施、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国家援助和企业合并控制。
四、经济法目标价值的经济政策性
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确实具有突出的“经济性”,因为它与经济活动、经济规律、经济机制、经济体制、经济政策、经济杠杆、经济制度等都有着直接而密切的联系。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是公平与效率的兼顾,是对私人利益与社会的协调保护,是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因此,经济法既不同于注重保护私人利益的传统私法,也不同于强调保护国家利益的传统公法,它更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和谐或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环境资源法律建设;环境经济政策;环境科技创新;
走一条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道路,是参照西方工业发展史、当达国家在资源、环境发展、保护的先进理念,结合我国特殊国情以及现代化建设任务的历史必然选择。然而,近年来国家在推进可持续发展进程中,政府、社会和企业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上,制度建设,政策执行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阻碍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步伐。当前我国在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建设与实施、环境经济政策建设、环境科技创新等相关领域的诸多课题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探索与研究。笔者正是根据上述问题思考,把我国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作为论文题目研究的原因。
一、我国资源、环境的法律、法规建设
1.我国环境法律整体建设现状。我国基本上建立起了相对完备的资源、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从1982年至今,先后颁布了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森林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二十七部全国性法律,基本上概括我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领域,为我国资环、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
2.环境法律建设存在的问题。我国当前在生态环境法律的建设中存在突出的问题是政府监督部门和生产企业没有切实的履行各自职能范围内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我们地方政府、生产企业、监管部门在法律的监管和执行上都相应的缺少各自法律责任,那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将会失去在法规制度层面上的有效保障。
3.我国未来环境法律建设理念创新。与时俱进的立法理念是可持续发展是做好法制工作的前提基础。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理念要建立以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理论为基础,以我国经济、生态环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实践基础,未来在环境、资源立法理念设计上,要以全面的,发展着的价值理念和思维取向来研究和探索环境立法领域中存在的尖锐、突出的矛盾问题。要积极的学习发达国家在环境立法方面的先进理念,在理念层面寻求创新、在制度执行层面中寻求改进。
二、建立和完善中国的环境经济政策
1.我国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必要性。国家在处理资源、环境污染破坏问题时,长期以政府行政干预为主,当前我国资源、环境问题从更深层次反映出国家在治理环境问题时“指令性”管控手段的局限性。因此,当国家“指令性”干预政策对环境污染问题管控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时,建立完善、高效的环境经济政策就成为了国家管控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的又一有效手段。
2.我国未来环境经济政策的建设发展方向。今后国家在环境经济政策建设上应该综合考量政府、市场、社会多方面的需求,政府要通过市场制定企业在税收、生态补偿、排污交易、环境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来引导约束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涉及到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政府通过积极、高效的环境经济政策来引导企业在市场框架内利用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建立起资源集约化开发与利用模式。促使企业依照自身经济利益自觉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
三、要坚定不移走可持续发展环保科技创新道路
1.我国环保科技创新中的突出矛盾。当前我国在环保科技创新领域存在突出矛盾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科研机构与高校、企业研发部门在环保职能划分上不明确,缺乏机构、人才有效整合。
2.我国今后环境科技创新领域发展方向。首先,政府在政策、制度层面上的引导是环保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的前提和基础;其次国家要在政策上规范、明确各类科研机构在环保领域中承担职能范围,国家直属科研单位、高校科研团队、企业研发机构等科研部门形成人力、物力、财力的资源有机整合;最后,政府在环保科技创新中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是环保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保障。
四、结束语
当前国家在推进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存在问题。首先,在环保法律建设层面上主要体现在政府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和企业生产经营中有法不依;其次,在环保领域制度层面国家长期“指令性”管控模式的局限性和国家环境经济政策建立的不完善都抑制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进程;最后,在环保科技创新层面国家对环保资金投入有限性和各级、各类科研机构责任、权利不明确性,没有对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形成有效支撑。
本文对我国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只选择在法律建设、环境经济政策、环保科技创新等领域研究,有一定的局限性。当前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研究应该涉及到更多的学科和相关领域。值得我们今后去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侯东梁.人口、资源、环境关系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关键词:区域协调;经济;发展。
一、区域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政策。
区域经济政策是政府调节和控制区域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区域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区域政策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区域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实现经济增长和区域协调发展,即效率目标和公平目标。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就是要解决区域发展的公平问题。
区域经济政策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应当依据以下几个条件来判断:一是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程度与经济发展阶段之间存在一个倒“U”形相关规律。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区域间的差距呈扩大趋势;到经济发展的中期阶段,差距趋于稳定;到经济发展的后期阶段,差距则趋于缩小。因此,在经济不发达阶段,区域经济政策应该选择经济效率为主要目标,在经济发达阶段,应选择社会公平为主要目标。二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倘若一个国家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太大,已构成经济近一步发展的障碍,甚至有触发经济、社会、政治危机的可能,区域经济政策就应选择社会公平为主要目标;反之则应把效率目标放在重要地位。三是社会资金积累能力和政府可用于开发的财力。因为公平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可运用的财力、物力。区域经济政策目标选择效率导向型还是公平导向型,必须依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是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开始的。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实行不均衡的经济发展方式,国家的经济重心主要放在了东部沿海地区,这对于我国当时的国情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集中财力、物力发展经济,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东西部的矛盾愈来愈明显,已经开始成为国家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了,这时就要解决社会公平的问题,西部大开发应运而生。国家在西部大开发期间给予西部最主要的就是政策扶持,政策带来了地区发展巨大的优惠优势,国家通过财政政策向西部加大投入力度和财政转移支付,通过产业政策向西部地区优先投产许多的建设项目,通过投融资政策不断改变西部投资软环境和提供优惠信贷等等。政策措施带来了西部地区经济的增长,同时更重要的是协调了东西部发展的差距,有利于我国整体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和谐共处、人民的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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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部大开发中的主要政策分析。
资金是地方发展的血液,国家为了解决地方财力不足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政策来解决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如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在按贷款原则投放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安排西部地区的项目。
另外在解决由于长期地方财政枯竭造成的社会生活发展迟滞的问题上,国家采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方式来解决,如随着中央财力的增加,逐步加大中央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在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文化、环保等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面,向西部地区倾斜。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重点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对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工程所需的粮食、种苗补助资金及现金补助,主要由中央财政支付。对因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工程而受影响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适当给予补助。
产业政策是地方经济建设方向性的重要指导性方针,主要目的和方法是针对不同区域功能的区域设置不同的产业发展方向,优先发展优势产业,鼓励发展潜力产业,限制发展落后产业,禁止发展淘汰产业。对于西部大开发首要解决的产业问题是基础设施的落后、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和产业发展的不规范,因此国家在西部地区优先安排建设项目。包括:水利、公路、铁路、机场、管道、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特色农业发展,水电、优质煤炭、石油、天然气、铜、铝、钾、磷等优势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色旅游业发展,特色高新技术及军转民技术产业化。加强西部地区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制等制度的建设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国家除了要利用好宏观调控的职能外,还要积极使用市场这把利刃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进程,因此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投融资政策鼓励企业在西部加大投资力度,用金融信贷的优惠措施吸引企业提高在西部投资的比重。
首先是大力改善投资的软环境。深化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加大对西部地区国有企业减负脱困、改组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强西部地区商品和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建设。积极引导西部地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凡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原则上允许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除国家重大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以外,凡是企业用自有资金或利用银行贷款投资于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一道按规定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开工报告不再报政府审批,相应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强化服务意识,消除行政垄断、地区封锁和保护,加强依法行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依法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企业。
另外加大金融信贷支持。银行根据商业信贷自主原则,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产业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铁路、主干线公路、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大中型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国债配套贷款项目的评估审贷,根据建设进度保证贷款及早到位。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参考文献
[1]杜肯堂。区域经济管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