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内容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测评的基本情况
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季度测评严格按照中央文明办2012年版《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进行。实地踏查了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平房和松北六个城区,下发了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调查问卷(学生卷和家长卷)共计61余万份,其中,全市集中发放20 904份,抽样调查2 980份。结果显示:在9大测评项目38个测评指标中,有33项工作全部达到测评标准,占87%;有5项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占13%。哈尔滨市未测估算97分(详见下表)。
工作中,紧紧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整合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科学谋划,强力推进。哈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提高、深化拓展。
一是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2012年初,及时调整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在市文明办内部增设了未成年人工作处,设立并划拨了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制定了《哈尔滨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将其作为机构职能、绩效考核和督办检查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建设繁荣、幸福、文明、和谐哈尔滨的战略基础工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有效运行。
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为重点,在未成年人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在全市建立了2个国家级、21个省级和104个市级活动联系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的通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小学生对“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8.3%。在全市中小学普遍开展了“创编童谣、传唱童谣、感受童谣”、“向英模人物学习,弘扬哈尔滨风尚”活动,依托哈市丰厚的音乐资源和悠久的革命历史,组织了“经典音乐”进校园、“优秀儿童剧”进校园、“中华经典诵读”进校园、“党史知识”进校园、“文明礼仪”进校园等“五进”活动,让未成人在感受快乐和幸福的同时,培育高尚品质,树立远大志向。
三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开展美德阳光少年星级评选,引导未成年人争当美德阳光少年,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重点开展“学习雷锋,做小小志愿者”、“五小员进社区”等活动,在哈尔滨新闻网开设“冰城文明小博客”,正确引导学生开博、写博,培养了广大青少年热爱祖国、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的优良品德和高尚情操。
四是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不断完善。充分发挥了学校的龙头作用,社区的平台作用、家庭的基础作用,实现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建立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有机统一的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在全市80%以上的社区开辟了未成年人文体活动室,70%以上城市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8个城区全部建成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全年共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103所和试点建设城市学校少年宫10所,为实现哈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三年全覆盖奠定了基础。
五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逐步净化。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都市类媒体和网络媒体开设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题、专栏(或网页),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开展以严厉打击黑网吧、重点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校园周边环境定期报告制度,随时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使治理常态化、效果好。
全市涌现出了荣登中国美德少年榜张家赫、王之雨,三次入水抢救溺水男子的常伟豪市级美德少年,优秀志愿者孙慧熙等一大批优秀青少年;打造了以“原创、传唱优秀童谣”、“未成年人音乐文化大讲堂”等具有哈市特色的品牌活动;香坊区“以原创、传唱优秀童谣为载体,创新德育教育方式”做法受到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对香坊区传唱优秀童谣的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哈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在中央文明办组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班上做典型发言,依托城市学校少年宫,解决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中央文明办领导的好评。《光明日报》以“呵护流动的‘花朵儿’——哈尔滨市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题予以报道。
二、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工作
对照2012年《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哈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和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我们也发现个别工作存在着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如:各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是在2012年开始建设的,时间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各区、县(市)财政扶持匹配建立、自建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行经费保障的材料不够充分;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设施、器材少,规章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三、对下一步工作提出的几点建议
按照《测评体系》要求,针对自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集中精力,马上进行整改,提高哈尔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化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以党的十精神宣传教育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建设重点,不断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内容。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美德少年星级评选、“日行一善”、“节日小报”、“心向党、跟党走”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哈市“冰城文明小博客”注册登记工作,发动全市中小学生登记“冰城文明小博客”,开展文明上网。加强对未成年人爱国主义、中华传统美德、民主法制等方面的教育,通过教育引导、活动牵动、典型引路等方式,使爱国主义精神、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深扎根于未成年人心中。
2.围绕中华经典诵读,继续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开展送经典音乐、送儿童剧、送党史知识、送中华经典诵读进校园为内容的活动,加强和改进全市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二是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充分挖掘哈尔滨讲坛的教育资源,与哈尔滨讲坛联合组织“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宣讲团,深入到首批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宣讲。三是开展以“爱祖国、爱家乡”为主题优秀童谣的传唱活动。做好优秀童谣的征集、推荐工作,挑选朗朗上口的优秀童谣在青少年中传唱,引导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爱祖国、爱家乡的意识。
3.扎实推进乡村少年宫建设。进一步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首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总结工作的通知》及省文明办《关于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四站八室建设的通知》,会同省文明办对第一批中央资助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资金使用、器材配备、项目进展、活动开展、档案资料建立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落实哈市《乡村少年宫三年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的进度,到2013年底实现哈尔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181个乡镇全部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
4.规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进一步加强区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逐步开展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心理专家的作用,不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举办全市心理教师培训班。不断壮大心理健康辅导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心理咨询活动。运用报刊、网络、电话等媒介开设亲子教育、心理健康、心理咨询、网络学堂栏目和专题开展教育引导,传播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和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哈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率。
5.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要发挥学校是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主导作用,围绕阵地、队伍、活动、制度四个关键环节,把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网络切实落实到社区和农村,发挥整体效应,形成社会化、开放性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格局。突出抓好社区、农村未成年人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好社区和农村社区实践平台的作用,创新活动载体,吸引更多的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社会道德实践。
关键词:未成年人 犯罪 特点 预防
未成年人是我国未来社会发展的基础,在我国经济转型阶段,未成年人的犯罪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这包括一定的社会因素和环境因素,但从本质上看还是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心理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对新时期下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及心理进行分析,预防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文从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出发,论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并详尽的分析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措施。
1.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
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一个特定群体,其违法行为也具备一定的特点和共性,科学认识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可以有效的遏制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
1.1犯罪年龄偏低
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有逐步增加的趋势,2008年未成年人犯罪达到了8万多名,而2011年犯罪人数下降到6万多名,近两年犯罪人数又有所增长,并呈现出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的倾向,需要社会给予关注。一般未成年人的犯罪年龄主要集中在14岁到16岁之间,这主要是由于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行为情绪化、心理抗压能力弱,事非观念淡薄,加之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促使低龄化犯罪逐年增多。
1.2犯罪形式团伙化
近几年,未成年人的犯罪形式逐步转变,由原来的单一犯罪转向团伙化犯罪,在人数上以3到5人为基础,较大的团伙能够达到10人以上,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斗殴、抢劫、盗窃、、敲诈勒索,并且犯罪动机上具备突发性,多数的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初都没有考虑到后果,作案时没有细致的准备,往往是因某种特定事件的发生而诱发犯罪,有时特定的情境刺激会引发多名未成年人情绪上的共鸣,进而形成了团伙犯罪。
1.3犯罪手段智能化
未成年人犯罪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承现出智能化的特征,在犯罪行为上未成年人也采取了踩点跟踪,寻找作案时机,使用现代化工具等手段,并且能够利用信息工具进行快速联系和快速逃逸,案发后手机交流分散潜逃,有的未成年人还会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如:网上诈骗、银行卡盗取等。
1.4犯罪时间突发化
未成年人犯罪由于思想认识不清、情感空乏,比较容易受外界环境的诱惑和刺激,当未成年人的思维达到这种程度时,实施犯罪的机率往往是不受控制的,同时也是突发性的,为了一时刺激或冒险而作出了犯罪行为。从另一个角度看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往往不具备特定的动机和目标,几个人集中在一起只要有人提议,往往不加思考结伙作案,犯罪时间具备突发性。
2.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2.1家庭教育的缺失
未成年人犯罪有相当一部分因素来源于家庭。父母是孩子的老师和朋友,在家庭环境下孩子应从父母身上学到早期的人生经验,而家长在这方面往往不太关注,教育方法单一,溺爱现象严重,促使未成年人走向了犯罪道路,同时有些家长对孩子的课余生活疏于管理,引发了孩子过早的接触社会,形成了不良的思想。
2.2学校教育偏差
未成年人在校学习过程中,学校只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而对孩子的思想及品德没有进行正确的引导,造成学校只重智育而轻德育的现象,这使得相当一部分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对学习产生了厌烦感,最终把精力都放到了课外活动中,逃学、撒谎、打架现象严重,并且通过课外时间接触到了社会的不良人员,引发了犯罪。
2.3不良因素的影响
这里所指的不良因素,主要是指社会信息传播过程中一些不健康的信息,其对未成年人的诱惑是非常大的,而未成年人正处在心理和生理发育成长阶段,缺乏辨别是非和善恶的能力,而自我表现力和自尊心又较强,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引诱,逐步走向犯罪道路。
3.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措施
3.1强化家庭监管
未成年人犯罪70%都是因为家庭教育因素引发的,所以家庭教育对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在家庭教育中,家长既要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也要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培养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强化父母与孩子的交流,尤其是交流的方式和方法一定要有策略,选择孩子能够理解认同的方式进行交流。同时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和习惯。
3.2改进学校的教育机制
未成年人在学校所处的时间最长,学校一定要强化未成年人的德育教育。在学校学习中,校方应制订出相应的法制课程和德育课程,通过讲解、参观、交流,来让学生了解未成年人犯罪,以唤起学生对自我行为的反思,同时开设心理辅导课,帮助心理有问题的学生,以此来完善学生的心理健康,促使学生的心理问题得到及时的疏导与矫治,这无形中就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机率的发生。
3.3优化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犯罪多数是因社会环境造成的,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未成年人犯罪除了主观强化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外,还要优化社会环境,如果社会上没有不良的环境,未成年人就不会产生犯罪,所以在优化社会上一定要以公安、文化、国土、城建等单位为基础,进行联合的整治和监管,如:游戏厅、录像厅、网吧、台球室、歌舞厅、KTV等,这类场所在学校附近的分布一定要有适当的限制,不健康或违法的一定要取缔。社会主管部门还要尽可能多建立一些以科技、文学、健身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场所,把青少年的闲散精力和时间吸引到对身心有益的正当活动中来。
参考文献:
[1]孔维钊.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缺陷[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1):01-03.
[2][意]恩里科・菲利,犯罪社会学[M].郭建安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论文摘要]未成年人偏差行为的加剧凸现了学校德育的不足,即对未成年人心理问题认识不足;针对性差、主体性不强;目标设置和实现中的片面性。加强学校德育的人本理念,提高教育者心理疏导能力;设置贴近未成年人日常生活的学校德育内容;坚持德育对未成年人的“价值引导”,最终形成其良好的自我教育能力,是学校德育防范和矫治未成年人偏差行为有效措施。
学校是未成年人步入社会的中间地带,当前我国的学校德育由于教育观念等的系列偏差,导致某些未成年人道德观念淡漠,道德水准下降,屡有偏差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对未成年人偏差行为进行分析,审慎思考学校德育的不足,加强学校德育以防范和矫治未成年人偏差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
未成年人偏差行为,通常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道德规范、纪律规范和非刑事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还不构成犯罪或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行为。主要可表现为(注:此种分类主要参照了吴铎主编的《社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中按社会规范的类型对越轨行为的划分方法。):其一,违俗行为,即与人们普遍认为“应该如此”的原则或理念不一致的行为,如离家出走、未婚先孕。其二,违德行为,即违道德规范的行为,如奢侈浪费、自私自利。其三,违纪行为,即违反特定场合的特定管理规范的行为,如考试作弊、旷课逃学。其四,违法行为,即违反国家法律条文并对他人和社会造成某种程度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如索财、携带刀具。其五,心理性偏差行为,即由于个体自身某些特殊的精神问题或心理因素引起的违规范的行为,如暴露癖、乖僻残忍。其六,自毁行为,即违规范并对自身造成伤害的行为,如酗酒、自杀。
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深渊不是偶然的,而是由未成年人先前一系列的偏差行为逐步积累恶化而成的,其基本路径为:沾染恶习——偏差行为——犯罪。未成年人的偏差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且往往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前兆。社会个体与现存社会规范发生的磨擦和冲突有一个发展过程,从小到大,逐渐加剧,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导致犯罪行为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也是如此。要解决未成年犯罪问题,首先要预防未成年人出现偏差行为,切断他们通向犯罪的这一途径。
2003年北师大发展心理研究所的“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建构与培养研究”课题表明,全国初中2.9%的学生有严重的心理性偏差行为,14.2%的学生有较明显的心理性偏差行为。在校未成年人行为偏差问题日益凸显了学校德育的缺失。
第一,学校德育对未成年人偏差行为的认识存在误区,往往把“行为偏差”等同于“品德恶劣”,忽视了偏差行为背后的心理因素。未成年人的道德观念还在形成之中,还缺乏较强的自制能力,其一般性偏差行为大都是由心理问题引发的。他们或是由于家庭的残缺不全,容易形成孤僻自卑、行为怪异、自我封闭等的精神缺陷和心理障碍,导致偏差行为多发,或是由于对新环境不适应,学习成绩差,缺乏与老师和同学间良好的沟通,形成对人际交往的焦虑、自闭甚至暴力反抗。学校德育往往关注教育目标向学生个体思想品质和规范行为的有效转化结果,而忽视了学生道德内化和行为外化需要经过复杂的心理过程,这些心理过程是德育的必备支撑。将未成年人行为偏差简单地认定为“品德低下”,给其贴上不良少年的标签,不但无益于未成年人长期积聚的心理问题的解决,还容易加剧其偏差行为程度,甚至产生严重的危害他人和社会的犯罪行为。当前学校德育中,一些教育者不能科学认识未成年人偏差行为产生的心理原因,对其或是忽视,或是不能给予充分的接纳和理解,更谈不上给予合理的教育和帮助。教育者简单粗暴的排斥和过激教育行为,不仅无法获得未成年人的心理认同,更可能加重他们的心理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教育者成为了未成年人偏差行为的制造者和推动者。
第二,学校德育针对性差、主体性不强,无法有效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偏差行为。传统德育通常是以社会为本,只将受教育者视为被教育客体。传统德育的方向和内容不是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状况和需求,而主要是根据上级的精神,这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学校德育很少关注教育对象的内在需要和内心的价值冲突,只强调受教育者对道德义务和责任的认同,忽视他们的道德生活和主体地位,容易造就出阳奉阴违的伪君子或什么都不信的道德虚无主义者。同时,以灌输为主要形式的道德教育也难以引起未成年人的共鸣,最终导致未成年人厌烦和自动远离道德教育。然而,任何手段也无法割断未成年人和现代社会种种不良因素之间的联系,面对多元化的社会,单纯的道德灌输,导致未成年人价值选择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的缺失,使学校德育对于未成年人偏差行为的疏导作用大为降低。
第三,学校德育目标存在片面性,实现过程中只注重行为管理,忽视人格培养,无法达到有效减少未成年人偏差行为和“育人”的目的。人是德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德育要引导学生成为规范的社会人,还要具有高尚的心灵、美好的情感、健全的人格。但是,
长期以来由于学校德育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混在一起,使我们倾向于以政治教育标准来衡量德育的成绩,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代替了思想道德教育目标。在升学或者就业压力之下,学校德育经常以德育课分数衡量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无暇顾及未成年人道德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缺乏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科学的评价标准。在实践中,学校德育工作的重心往往放在规范学生行为和校纪校规的教育上,在管理上层层把关,把学生置于形式主义的管理网中,对照相应的《守则》《规范》,给学生的道德行为贴上量化的标准,把培养出严格遵守规范的“乖学生”当作了教育的最终目的。至于如何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征和认知规律,培养其高尚的情操,健全的人格则很少关注。只满足于抓外部行为管理,忽视人本的道德内化的做法,使德育成了单向的行为训练和单纯的行为管理,使未成年人往往为了获得某些好处而做出符合“规则”的行为,甚至形成急功近利、口是心非的人格缺陷,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心理和行为能力的形成。
二
那么,怎样提高学校德育的有效性,实现对未成年人偏差行为的预防和矫治呢?
第一,加强学校德育的人本理念,提高教育者综合素质,尤其是心理疏导能力。教育者是教育过程的主导因素,其综合素质和教育理念直接影响着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效果。政治思想过硬、职业道德修养深厚、专业知识扎实是对教育者的基本要求。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需要,还必须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今天的未成年人具有强烈的个体意识和个性差异,要研究他们的特性,激发其潜能,引导其顺利实现社会化,成为具有基本道德素养的社会人,教育者就必须关注未成年人的道德需要,依据他们智力和性格的差异,采用不同的德育内容和方法。同时,面对频发的导致偏差行为的心理问题,现代社会赋予了教育者新的角色——未成年人的“心理保健医生”,这就要求教育者不断健全自身素质,确立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除了学习相关的心理知识与技能,教育者还要特别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心理需求,学会洞悉其偏差行为背后的心理动因,并根据未成年人的个体差异,运用沟通、聆听等心理辅导技巧疏导他们的情绪,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心理的健康程度直接制约着未成年人能够达到的道德水平,以及未成年人偏差行为发生的几率。而目前的学校德育中忽视了关于个人成长的教育,德育过程中缺失了对受教育者心理活动的关注,这造成了学校德育工作的许多盲点和误区,更迫切呼唤以人为本的各种心理健康教育对学校德育体系的充实。
第二,贴近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丰富学校德育内容,推动道德教育的生活化。德育内容是德育活动所要传授的价值与规范。根据日常生活中的现实问题设置德育内容,容易引起未成年人的共鸣,有利于增强德育的实效性。其一,大力开展生命道德教育。“生命化教育是在生命的视野中,对教育本质的一种重新理解和界定。生命教育主要是教人认识生命、保护生命、珍爱生命、欣赏生命,探索生命的意义,实现生命价值的活动。”〔1〕通过生命教育,可以树立未成年人珍惜和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态度,减少和避免自杀和虐待他人等偏差行为,帮助其正确地对待生活中的挫折和危机,在人格上获得全面发展。其二,加强未成年人良好习惯的养成教育。心理学研究发现,8-14岁是培养道德行为习惯的最佳期。对于这个时期的未成年人,从培养行为习惯开始进行道德教育,不失为一条科学的途径。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能使品德从内心出发,不走弯路而达到高境界。因此,是否能够在生活中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成为衡量德育效果的真正标准。其三,注重未成年人个性发展的教育。学校教育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个性和差异性,不用教条的统一目标评价他们,针对每个人的优势和弱势,为他们提供多元发展途径,让他们真实感到个人存在的价值,从而增加对自我和社会的认同,减少偏差行为的发生。
第三,坚持学校德育对未成年人的“价值引导”,引导其形成良好的自我教育能力。从实践上看,近几年我国的学校德育进行了改革,但传统灌输式道德教育方式的影响却根深蒂固,加之未成年人缺少自主的道德判断和独立做出道德选择的能力,如果教育者只鼓励其自由选择而不加以正面的积极引导,无异于放任自流,只能造成未成年人是非、善恶、美丑界限的模糊,最终陷于道德困境。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学校德育环境,学校德育在尊重未成年人自主意识的前提下,采用多种具体方法提供道德的“价值引导”,成为一种必然选择。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中说到:“只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2〕,促进学生的自我教育,就要关注学生的生活世界,把激发学生的道德需要作为起点,不断提升学生的道德层次,放手让学生在生活中进行探索式学习。此外,还要建立良好的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往关系,提供良好的自我教育氛围。实现了自我教育才会有内心永恒的道德法则,未成年阶段是培养人的自我教育能力和个性得以全面发展的黄金时代。教育者应把操作性强的合理的德育考核放在首位,唤起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促进他们的自我教育,变“他律”为“自律”,有效切断偏差行为乃至犯罪行为产生的途径。
[参考文献]
全文如下:
日前,我局接家长投诉,反映本区部分学校开展的心理健康调查问卷内容不适当。
我局已要求停止该调查问卷工作。经初步核查,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我局相关科室对问卷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引发学生困惑和家长担忧,对此我局致以诚恳的歉意。我局将进一步调查处理,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管理,密切家校沟通,共同守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
为了构建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法制教育十分重要,要让法制宣传走进社会,走进学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2020年学校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总结范文5篇,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学校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总结1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为推动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我校将每年的12月份定为法制安全教育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在全校开展了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重点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充分利用班级板报、电子屏、学校广播站等渠道做好学习宣传活动,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并精心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号召各班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法律与我同行”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
为了更有效地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宪法日这天我们特邀请边门镇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边门镇派出所副所长郭峰来到边门镇中心小学,为全校的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带领学生观看视频,短剧表演,法律常识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郭所长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自己办案当中遇到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讲解法律常识,给同学们敲醒了警钟。同时围绕现在很多校园中存在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分析讲解,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新的认识,虽然这一现象在他们身边偶有发生,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识到它的危害性。他们通过这次讲座,知道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应对办法,同学们受益匪浅。在进行互动的时候,大家踊跃参加,用惟妙惟肖的表演生动地再现了校园欺凌时的场面,同学们在观看的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教育。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法律,社会才会有和平和秩序,大家要知法懂法,更要遵法,还要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利益。
我校在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也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学校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总结220__年的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市教育局指示精神,以及《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我校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重要工作来抓。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我校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大家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制意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2014年11月6日郭校长主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成立了本次活动的领导小组、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及活动内容。学校利用每周四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要求教师写学习心得、交流法制教育经验体会,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为了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学校门前悬挂“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横幅标语,在学校最显眼的地方悬挂上名人画像及其格言,各种规范守则等,营造校园氛围。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夕会课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在此,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日”法制教育讲座,进行法制教育主题班报活动;进行了“做守法小公民”手抄报比赛;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主要工作:
1、利用11月6日教师例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出工作要求。
2、组织学习: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其他的一些法律知识,加大培养法制观念的力度。
3、宣传板报:学校开辟一个法制园地,采取板报等形式,以学生学法为内容、定期搞好法制宣传。
4、11月18日各班班主任还利用班会、夕会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活动。
5、11月25日校园广播台做一次普法专题广播。
充分利用校广播站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向广大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学生人人懂得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6、开展班队会活动。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张娜以“法律助我成长”为主题的少先队法制教育活动。
7、法制讲座:12月2日学校举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8、12月5日各班以手抄报的形式把法律知识向同学展示。
9、12月9日__老师国旗下讲话“做一个守法小公民”
“12.4“法制宣传日虽然告一段落,但我们决心继续开展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上好法制课,利用各种薛传载体,搞好宣传,使广大师生不断增强意识,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学校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总结3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我们以班主任工作为主线,通过班会、校报、校广播站、宣传栏及专家学者报告等形式,把革命传统教育、理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
一、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教学与活动
学生入校伊始,我们就把校规校纪教育作为新生入学的第一课,严抓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
各年级各班级将法制与安全作为学生教育的头等大事,利用班会、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并于今年10月份和所有学生签定了“安全协议书”。
二、开展专家讲座,提高学生思想意识
结合改革开放30年宣传教育,我们在全体学生中开展了“法制、安全、健康成长”主题征文,引导学生反思自小学至今亲身体验到的教育巨变,增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的自觉性。
我们于今年10月份,聘请老校友,南京军(!)师大学教授徐福庆专门回校做“人生成长”报告,徐教授以自己的成长经历给全体学生以启迪,坚定学生热爱祖国、奉献社会的积极性。
三、通过各种渠道,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学校广开宣传渠道,新竹报、校广报站开辟了专门的“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栏目,学校宣传栏期期都张贴法制与安全内容。
结合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又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法制与安全检查,对管制刀具、非法音像、书刊,对教室、宿舍内的用电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集中整治。
“依法治校、以德治教”,通过我们的工作,全校学生法制意识强、依法行事观念浓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获得积极进展。
学校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总结4为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们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学生的基础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文明行为习惯得到基本养成,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得到了及时的预防和矫治。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在法制教育中,成立了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负总责,抓好法制教育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贯彻实施。德育主任为副组长,做好各项具体的安排、组织和教育工作,班主任等其他老师工作者充分认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德育处、教务处、班主任、少先队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等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一份关心、一份爱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转化环境。
三、学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出现了护法典型
我们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宪法》、《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
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出现了护法典型。
四、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实施立体化教育
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在校进行“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图片展示让每个学生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听课后,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
我校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利用晨会、班会活动,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学习,培养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总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将不断努力,扎实开展具体工作,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以提高工作的实效,确保我校的违法犯罪率为零,争创平安学校。
学校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总结5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为响应上级活动通知,做好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校根据学校实际,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制定一系列活动方案,并践之以行,力求有效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我校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大家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制意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学习《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成立了本次活动的领导小组、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及活动内容。学校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要求教师写学习心得、交流法制教育经验体会,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