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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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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引领,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把解决问题、推动责任落实作为整治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执法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措施,推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持续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县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任务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落实好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做好全县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消防基础设施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批工作。(负责任股室:国土综合利用股、行政审批股)

(二)推进矿业开发转型升级。科学编制实施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提高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大幅减少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数量,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矿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淘汰落后开采技术与设备,推进建设数字化矿山,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安全生产和办公室管理制度、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深入排查我县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强监管严执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矿产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重点整治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勘查开采以及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地下开采矿山主体资格管理,严禁以分包、转包等工程建设名义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做好我县地质勘查、测绘行业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政策法规及执法监督股)

(四)提高“打非治违”执法水平。加强矿产资源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我县矿山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防止随意执法、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标准、合法。强化行政执法处罚、行刑衔接、失信联合惩戒、约谈警示、公开曝光等措施,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政策法规及执法监督股)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州自然资源局、县安委会总体安排和要求,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各股室的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

各责任股室依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全面排查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任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归类,明确整治的重难点及下一步方向,加大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促进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国土空间利用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巩固提升与成果汇报(2022年)

采取措施巩固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所取得的成果,确保隐患不反弹;将行动取得的成果收集整理,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完成。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推进净土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坚决完成国家、省及市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净土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和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县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以及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数据上报、成果集成等工作,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乡(镇)政府、平安街道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优化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全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配合国家和省、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点位例行监测。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组织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2020年10月底前,监测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使用。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进一步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时阻断污染源。(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对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污水灌溉等区域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范围、风险水平等。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耕地,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4.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集成分析、综合运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开展高风险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和周边污染源溯源排查。开展污染成因分析,对污染源进行溯源排查,6月30日前,建立重点污染源管控和整治清单,纳入限期治理计划,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传输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根据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结果,按程序及时通报有关乡(镇),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基础信息。(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快推进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部完成划定工作,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划分结果,报请县政府审核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6.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分区域、按年度、按计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2020年6月底前关闭拆除。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关系,确需对重金属等污染威胁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划。依法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对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坏。(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7.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2020年5月20日前,各乡镇组织完成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方案制定、报备。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10月底前,全县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三)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8.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6月底前,组织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9.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对相关企业、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和工业化信息局等)

10.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不得规划布局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020年底前,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汇总;已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实现“一张图”管理。(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1.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人群产生影响。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12.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需要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编制修复方案。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的环境监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将达到治理与修复目标要求,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3.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2020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4.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开展农膜使用及残留监测评价。2020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5.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五)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控

16.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减量替换。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继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

17.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2020年10月底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统一部署,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管控

18.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力度,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单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9.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20.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2020年底前,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等)

21.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加快国家确定的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2020年,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达到98%以上。(责任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

(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2.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庄上——连泉一带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总结试点成效、经验,为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经济适用、可参考、可复制的实用技术模式,持续巩固庄上-连泉一带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评估。在市统一安排部署下,自行对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全面掌握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政策体系制度创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与能力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作推进落实的组织调度和监督落实,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打通共享渠道,充分利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共享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根据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市各项目标任务。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范文第3篇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3号),推进我市产业园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所称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指我市15家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有明确地域界限,以制造业和生产业为主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以及省级工业集中区。

一、明确园区发展目标

到2023年,力争全市园区技工贸总收入超过2000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超过250亿元,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比达70%以上,园区发展实现“三提升”,即园区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每个园区设立1-2个业特色明显、带动能力显著的专业化园区,全市园区主、特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园区技工贸总收入比重达70%以上;园区发展质量得到提升,探索建立园区“亩均论英雄”机制,全市园区单位面积总产值和税收产出强度年均提高20%、15%以上,达到80万元/亩和6.5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园区排名得到提升,对照省产业园区综合评价体系、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奖励标准、省亩均效益评价体系等指标标准,争先创优,以创带建,力争2-3家园区跻身全省前50位。

二、激发园区内部活力

(一)强化园区主责主业。重新界定园区职能,推动园区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双招双引”、服务企业等主责主业。积极稳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除受托管理乡镇(街道)的园区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道路管网、绿化保洁等公共事务由当地政府统一实施或由上一级政府派驻机构承担。

(二)配强园区干部队伍。党政事业单位干部因工作需要调入园区工作的,原有身份不变。鼓励熟悉工业经济、规划建设的专业人才到园区工作,畅通园区工作人员交流使用和提拔任用渠道,对紧缺的专业性特别强的岗位人选,可以按政策规定通过竞争性方式选配或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允许园区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园区工作人员年度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同级别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1.5倍。在此基础上,实行年终绩效奖。年终绩效奖与省、市园区综合评价结果挂钩,即按园区当年在省、市园区综合评价中的排名顺序分别计15分至1分不等,省、市排名综合计分后,总分排名1至4位的园区,人均年终绩效奖金可按当地人均年终绩效奖金平均水平的3倍核定,排名5至9位的园区按2倍核定。

(四)树立争先创优导向。鼓励园区提升进位,在全省产业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前20位或前进30位的园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排名前50位或前进20位的园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继续开展全市园区综合评价,由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对在全市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前4位的,分别奖励50万元;排名5-9位的,分别奖励20万元。对连续三年在全省园区排名实现进位并在全市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前三位的园区主要负责人,注重优先提拔使用。未完成目标任务,且连续2年排名全省后三位或全市最后一位的园区主要负责人,经调查核实,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及时予以调整。

三、推进专业园区建设

(五)优化产业功能分区。按照“因地制宜、差异竞争、特色发展”的要求,引导园区融入全市产业布局,构建中部核心产业区、北部特色产业区、西部协作产业区和南部健康产业区等四大产业功能片区。中部核心产业区以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鹤城工业集中区、中方工业集中区、洪江高新区、芷江工业集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医药健康、电子信息、装配式建筑等产业;北部特色产业区以沅陵工业集中区、辰溪工业集中区、溆浦工业集中区、麻阳工业集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西部协作产业区以新晃工业集中区为主体,围绕医药健康、现代商贸物流、绿色食品精深加工、新能源等领域,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区域协作示范区;南部健康产业区以会同工业集中区、靖州工业集中区、通道工业集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医药健康和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

(六)聚焦主特产业发展。突出园区主导和特色产业,精准聚焦园区当前乃至今后5至10年内的发展潜力点。构建“产业园区—主特产业—龙头企业”产业生态系统,依托园区培育主特产业,围绕龙头企业吸引集聚相关联企业,形成区域分工有序、相互协作、前后配套、链接紧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发展格局。

表1:

怀化市园区产业生态系统建设架构表

产业园区

产业类型

产业类别

龙头企业

怀化高新区

主导产业

新材料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信息

金升阳(怀化)科技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生物医药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怀化经开区

主导产业

商贸物流

怀化武陵山现代商贸物流城有限公司

先进制造业

怀化亚信电子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外贸加工

怀化智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鹤城工业集中区

主导产业

装配式建筑

湖南嘉晟住建科技有限公司、怀化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生物医药

湖南省博世康中医药有限公司

中方工业集中区

主导产业

新型建材

怀化明达建材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轨道装备制造

湖南中铁五新钢模有限责任公司

沅陵工业集中区

主导产业

电子信息

湖南奇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绿色食品

湖南沅陵大曲酒业有限公司

辰溪工业集中区

主导产业

新材料

湖南蓝伯新材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电子信息

湖南泰达讯科技有限公司

溆浦工业集中区

主导产业

化工新材料

湖南瑶圃医药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绿色食品

湖南恒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麻阳工业集中区

主导产业

电子信息

怀化建南机器厂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绿色食品

湖南锦江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芷江工业集中区

主导产业

电子信息

怀化华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绿色食品

唐人神怀化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新晃工业集中区

主导产业

化工新材料

新晃合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绿色食品

新晃老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洪江高新区

(洪江区)

主导产业

化工新材料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医药化工

怀化旺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洪江高新区

(洪江市)

主导产业

装配式建筑

湖南武陵山四维住工集团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电子信息

湖南沃世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会同工业集中区

主导产业

农林产品加工

湖南豪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绿色食品

会同金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靖州工业集中区

主导产业

绿色食品

湖南一品东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新材料

靖州华鑫莫来石有限公司

通道工业集中区

主导产业

生物医药

通道未名健康城开发有限公司

特色产业

先进制造业

怀化鼎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七)加快推进优势产业链。引导园区对接电子信息、绿色食品、中医药、新材料(化工)、装配式建筑、桥隧工程装备制造及配套等 6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对照全市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的全景图、现状图,明确产业链发展目标、思路、任务、政策,参与延链、强链、补链关键环节。在电子信息产业链中,重点参与电子元器件及材料制造、光电子应用、智能终端研发制造、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产值200亿元以上。在中医药产业链中,重点参与现代中药制造、植物提取物、医药健康服务、医药保健品生产配套及服务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工业产值50亿元以上。在新材料(化工)产业链中,重点参与化工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金属新材料、矿物功能材料的研发制造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工业产值80亿元以上。在绿色食品产业链中,重点参与粮油精深加工、畜禽内类加工业、果蔬加工业、饮料制造业、精制茶加工业、饲料加工业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工业产值180亿元以上。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中,配套布局装配式结构系统、装修系统等,力争到2023年形成集装配式建设技术研发和住宅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展示、集散、经营、服务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在桥隧工程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链中,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制造及养护、零部件生产及维护等产业,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八)强化专业园区考核。设立“专业化园区建设奖励资金”,对主特产业发展成效好、带动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园区予以奖励。根据年度专业化园区考核结果,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设1名,奖金250万元;二等奖设2名,每名奖金150万元;三等奖设3名,每名奖金50万元。指导园区对标创建特色示范园区,对获批省级及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以及特色园区的,实施1:1配套奖励(市级财政和受益财政各承担50%)。

四、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九)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在推进园区“七通一平(即道路通、给水通、排污通、电力通、网络通、燃气通、公共交通通和场地平整)”的基础上,力争到2023年全市园区实现“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大力规划完善园区到高速公路、铁路站点、机场等交通节点的快速通道,改善园区周边交通配套条件。在园区内优先推进5G网络建设和应用,在条件成熟的园区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建设。

(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园区与城市公共设施无缝对接,将园区及周边区域生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各县市区在建设用地安排方面给予保障。鼓励各县市区在园区或周边地区规划建设“六个一”工程,即建设一所幼儿园、一所中小学、一家医疗卫生机构、一个生活娱乐区、一片公共绿地以及开通一条到中心城区的公共交通线路,提升园区配套水平。

(十一)推动园区绿色发展。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从规范园区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强化园区环境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园区管理机构应基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结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严格环境准入。园区应以“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为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的,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企业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间接排放标准以及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接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园区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接管要求;含有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国家或省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的园区废水,不得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设置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原则上一个园区只设置一个排污口。引导金属表面处理、印染、化工等产业链配套企业进入专业园区,进行集中治理。推行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建立园区环境诚信档案,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称号的园区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市级财政和受益财政各承担50%)。

(十二)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园区融资平台、孵化平台、信息平台、研发平台,营造园区资金互补、项目互培、信息互通、成果互享的公共服务氛围。建立融资平台,争取将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投融资公司打造成市级产业发展融资平台,注入优资资产,增强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争取各类银行、保险、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建立孵化平台,依托园区已经建成的标准厂房,建设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器,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链条式服务。按照最优惠的政策,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生态圈,引导鼓励各类人员创新创业,帮助“初生”企业成长。建立信息平台,由园区牵头、政府部门支持、入园企业参与,建立园区信息共享平台,对园区运行、产业链缺失环节、发展特点等及时提供分析与预警。加强平台与行业协会、产业集群推进机构等相关组织的沟通对接,主动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信息服务。建立研发平台。围绕园区主特产业,推进园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形成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研发平台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平台申报设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对围绕主特产业建设的检测公共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给予适当奖补。

五、强化园区要素保障

(十三)发挥人才作用。对熟悉园区主特产业的专业人才要打破身份限制,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园区之间优秀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的相互流动,为园区专业化人才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建立“怀化市产业园区急需紧缺人才库”,并对库内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园区引进的库内人员,按照《五溪人才行动计划》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