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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乡镇工业继续快速发展,污染物排放量也迅速增长,占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重逐年上升。为全面掌握我省乡镇工业环境污染状况,加强乡镇工业的环境管理,控制乡镇工作污染,建立乡镇工作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总量控制,促进我省乡镇工业高效、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省环保局、省乡镇企业局、省财政厅、省统计局根据国家二部二局“关于开展全国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的通知”[环计(1996)582号]的文件精神,决定于19*年联合进行全省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
二、调查对象
原则上凡有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电磁辐射等)的乡镇工业,包括乡、镇、村、村以下及“三资”企业。“三资”是指中外合资经营的工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工业企业和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其中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为乡镇企业的,独资企业建于乡、镇、村的,都列入调查对象。
三、调查基准年
调查基准年统一为19*。
四、调查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全部工作分四阶段,全省于19*年5月15日前完成调查汇总工作任务。
1、准备阶段:19*年2月28日前完成。
具体要求:根据调查目的和任务成立各级调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掌握调查方法,制订调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调查经费,召开乡调工作会议,部署调查工作等。
2、调查阶段:19*年3月30日前完成。
具体要求:县(市、区)乡调办确定调查企业,发调查表,按照调查表的内容要求逐项进行登记和填写;根据污染物排放系数、物料衡算或已有监测数据进行填报;调查人员自查和接受上级部门抽查等。
3、汇总建档阶段:19*年5月15日前完成。
(1)数据汇总及编写调查总结报告
县(市、区)乡调办4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
地(市)乡调办4月25日前完成并上报。
省乡调办5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
(2)绘制乡镇工业污染源主要分布图集
地(市)乡调办于4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
省乡调办于5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
(3)档案的建立与汇总工作同时完成
4、评比表彰阶段:19*年4月30日前完成地(市)对县(市、区)验收评比工作,6月15日前完成省对地(市)的评比工作。7月30日前进行全省表彰。
评比、表彰办法另文下发。
五、表格填报程序
本次调查表格共七张。
1、“环调乡基1表”一式两份,由调查人员与企业人员共同填写,被调查企业及县(市、区)乡调办各一份。
2、“环调乡综1表、5表、表6、表7”由各级乡调办采用计算机汇总方法汇总填报。
县(市、区)级汇总表上报到地(市)级,县(市、区)级汇总数据库软盘应一式四份,一份县级乡调办留档,另三份分别报地(市)级、省级和国家乡调办。
3、“环调乡综2表、4表”由县级乡调办填写后,报地(市)级乡调办进行计算机汇总,而后软盘一式叁份,一份存档,另两份逐级上报省级、国家乡调办。
4、“环调乡综3表”由地(市)级计算机汇总填报后,软盘一式叁份,一份留档,另两份逐级上报省级、国家乡调办。
5、省乡调办将九地(市)上报数据库软盘进行汇总,一式两份,留档一份,上报国家乡调办一份。
六、调查经费
调查经费分级负责。各地(市)、县(市、区)环保局、乡镇企业局、统计局可向同级财政申请补助,不足部分由三个部门自行筹集解决。
1、污染现状
*县地处九河下梢,上游每年有大量的工业污水下泄,同时本县每年废污水排放总量在400吨以上,其中工业废污水占废污水排放总量的90%以上。由于大量排放工业废污水,地面水、地下水污染严重、河道断流、水体污染,生态环境恶化,地下水水位连续下降,水质由好变坏,引发了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给*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带来严重威胁和破坏。
据20*年度《*县水资源公报》显示,全县废污水排放总量461.6万吨,其中工业废污水420.0万吨,占废污水排放总量的91.6%。全县总入境水量17003万m3,出境水16446万m3,入出水量差557m3,主要用于农田灌溉耗于蒸发、渗漏。其中仅滏东排放过境水量(主要为引黄济淀水量)5748m3为Ⅲ类水,其余11255万m3为劣V类。据滏阳河小范占监测显示,挥发酚的超标倍数为97.6,氨氮的超标倍数为41.0,化学需氧量的超标倍数为14.8。工业废污水在破坏地表水环境的同时,也对地下水质造成了很大影响,通过全县4眼监测井的分析评价结果看,街关镇前马庄站(离主要河渠较远)评价结果为中污染,其它监测井评价结果均为重污染。主要超标物质为总硬度,亚硝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等。全县浅层地下水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为9.44,比上年增加2.16,污染仍呈逐年加重的趋势。
2、工业污染的危害
工业废污水对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工程等造成严重危害,使人民群众生存受到威胁。由于用污水灌溉,导致庄稼死苗、粮食减产,由于吃了用污染水灌溉生产的粮食,饮用了受污染的水,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近年来,人群中肠道病、皮肤病、肿瘤、癌症等疾病发病率明显高于以前。
3、工业污染的防治措施
①建立污水处理厂。呼吁政府和社会,促使产污厂家要建立污水处理厂(设施),生产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不达标不准排放,并做好水的重复利用。
②严格实行污水排放许可制度。凡向河道内排放污水的企业,应实行污水排放制度,对排污企业要收缴排污费,实行定期监测,废污水不达标的限期达标,到期不达标一律禁止向河道排放。
结合我区实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完成“十五”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针对我区当前水环境形势。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狠抓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工作,进一步对企业污水排放进行规范,督促企业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杜绝各类水污染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规范加工企业等酸洗项目定期排放行为,重点治理长铝职工医院、人民医院的达标排放。严查新、改、扩建排污项目及人民群众强烈问题。
三、具体内容
(一)强化对排放废水工业污染源的整治工作
污染治理技术、工艺路线必需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的规定,所有工业废水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必需与其生产能力相配套。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排污口必需进行规范化整治,按要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
未建成污水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完备,对在核查中。不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报请区政府责令其停产整顿。
实施限产限排或停产整顿。对处置能力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的以稳定达标排放为前提。
责令改正,对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分;连续两次故意不正常使用或擅自停运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物严重逾越规范的企业,报请区政府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
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查封,对停产整顿治理企业。整顿或治理时间不少于3个月,经整改确实具备达标排放条件时,要依照有关顺序,申请区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严厉查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
排污指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增源不增污或增源减污,对违法建设项目要依法严厉制裁。
(三)继续协调污水处置厂建设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员:
办公地点设在区环保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联络、调度、安排、落实。
五、实施方法
(一)8月10日前。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组织对新建项目排查、登记造册、研究提出查处意见。
(二)8月14日前。停产整顿,停产治理,或关闭取缔通知书,下达对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告知书。
(三)8月20日前执法查处落实到位。
(四)11月10日前对行动进行总结。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全国*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方案>明确了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即参加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范围,并对考核标准、考核指标、功能区达标的评定等作了规定。
为做好我市的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实现国家提出的“一控双达标”目标,有效地改善环境空气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的城市化进程,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市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现状分析
(一)*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l、空气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情况
《*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是根据HJ14—*《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城市布局、工业布局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分析,在参考*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的。*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一类区2块,二类区全市连成一块,不设三类区,在一类区设置缓冲带。该方案*年11月份完成,市人民政府于*年6月批准(杭政发〔*]78号),并报省环保局备案。
我市于*年建立大气地面自动监测站,大气监测优化布点工作于1993年经国家环保总局鉴定通过。国家认可的*市“城考”5个大气监测点位为l一和睦小学(工业区)、2一朝晖五区(居住区)、3一浙江农大(混合区)、4一南星桥(交通稠密区)、5一卧龙桥(风景旅游区),除了5一卧龙桥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内,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外,其余4个点位均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内,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情况《*市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8—85)、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及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结合本市水域使用功能、保护目标及地方经济可行性等制定。该方案对市域内钱塘江水系〔包括:钱塘江干流(*段)、富春江、新安江干流、寿昌江、兰江、分水江、浦阳江]、笤溪水系(包括:苕溪干流、南苕溪、东苕溪、中苕溪和北苕溪)、京杭运河水系〔包括:运河干流(*段)、运河干流(余杭段)、余杭塘河、良洛港、西塘河、东塘港、禾丰港等支流]、城市内河、萧绍运河水系和萧山沙地河网、西湖、千岛湖、一亿立方米以上的所有饮用水供水水库及建制镇级以上56个水厂的水源地进行了划分,尤其在饮用水源地划定了陆域和水域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该方案于*年完成,*年经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1g96391号《关于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方案的复函>批准。
经国家认可的地面水“城考”点位有:钱塘江七堡(工业用水区域),钱塘江渔山(渔业用水区域),京杭运河的义桥和勤丰桥(农灌用水区域),西湖监测点位西里湖北、湖心、少年宫(景观娱乐用水区域),中河的化仙桥监测点(景观娱乐用水区域)。
(二)*市城市环境功能区现状分析
1、大气功能区现状分析受考核的5个监测点位,分别代表一类和二类功能区。1998年的监测结果表明,一类功能区监测点“卧龙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等3个考核项目的年平均浓度均超过一级标准,该功能区达标率为o。
二类功能区监测点除“朝晖五区”和“浙江农大”监测点位的二氧化硫年平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外,其余项目均超标,根据考核规定,二类功能区达标率也为0。
2、水功能区现状分析1998年的监测结果按重点城市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考核指标,用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进行功能区达标评定表明,七堡和渔山点位的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l凹%、勤丰桥的水质的达标率为8。34%、义桥水质达标率为0、西里湖北水质达标率为66.65%、西湖湖心水质达标率为62.5%、少年宫水质达标率为58.34%、化仙桥水质达标率为100%。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功能区达标评定的方法,“城考”点位中,II类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III类水功能区达标率为25%,V类水功能区达标率为33.33%。
3、工业固体废物现状、由于经济、技术原因,目前仍有大量固体废物达不到国家处置要求。
二、*市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方案
上述情况表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任务十分艰巨,今明两年主要是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全面实施“碧水、蓝天、绿色、清静”工程,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力争到*年底,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规定的标准。
(一)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四堡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要确保在*年10月底前投入试运行;七格污水处理厂日处理30万吨的一期工程,到*年底要基本建成;萧山市、余杭市、富阳市、临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扩建或新建工程,要在*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2、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工程进一步完善一污、二污管网的纳污能力,加快三污管网的建设步伐,特别是要采取鼓励性的政策措施,抓好“分支管网”的建设,到*年底,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形成较为完整的污水收集系统,城市污水的截污率达到60%以上。
3、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是国家环保示范工程,*年底前要完成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年底前基本建成。
当前,要抓好废弃电池的收集和危险废物的贮存。
4、集中供热工程及管道煤气的推广使用*协力公司承担的5.16平方公里的集中供热工程要加快建设,确保在*年9月底前供热,在此范围内的新建项目一律实行集中供热,原有公建单位限期接网;采取优惠措施,鼓励使用管道煤气,减少市区锅炉总量;抓好*市引入天然气的可行性调研。
(二)坚决控制新污染源
1、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产业导向目录,对污染严重而又无法治理的项目坚决拒批,行使环保否决权,从源头控制污染严重的工业生产项目和对环境有害产品的生产。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违反者要从严查处。
2、调整和完善工业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布局,鼓励集中连片开发。限制北部地区发展有污染的工业,并逐步向下沙开发区搬迁,今后,在非经过批准的工业园区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有污染的工业项目。
(三)加大老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1、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市区范围内所有工业污染源必须在*年底前达标排放,逾期不达标的,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在具体实施中,实行分类指导,能连片治理的实行连片治理,能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的限期纳管,能进行单个治理的实行限期治理,对治理无望的,提前作好关停或转产的准备。
2、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市中心或居民集中居住地的工业污染企业,要积极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有条件的要实行“退二进三”。原有的化工行业应逐步向精细化工发展,限制污染严重的原料药制造工业的继续发展。*沥青拌和厂等严重扰民的企业,要抓紧落实搬迁方案。
3、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半山发电厂、*热电厂是市区二大空气环境重点污染源,必须加大治理力度。半山发电厂2125MW机组脱硫工程,要在*年5月底前完成;*热电厂312MW机组脱硫除尘工程,*年底前,完成一台除尘脱硫,另二台机组的除尘脱硫在*年底前完成。
4、限期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重点要抓好全市13条直径2.2(含2.2米)以下的水泥机立窑生产线的拆除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底前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名录。
(四)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1、运河和市河整治运河和市河整治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要通过截污、驳坎、疏浚、绿化、引水、保洁等综合措施加以治理。力争到*年底前,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实现运河水清起来的目标。
2、西湖清淤去除底泥100万立方米的一期工程,要在*年底前开吸,并抓紧落实去除底泥160万立方米二期工程的准备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清淤。同时,加快三条入湖溪流的整治,控制生活垃圾和农业面源污染。
3、“禁硫”监督管理*年6月底前,市区三产所有燃烧设备必须使用管道煤气、石油液化气、低硫轻质柴油、电等清洁燃料;其他行业小于2吨/时炉、窑和位于I类空气质量区域内的任何锅炉,均不准燃用煤炭;2吨/小时至6吨/时炉、窑必须使用含硫量低于0.8%的固硫型煤或其他清洁燃料;6吨/时至35吨/时炉、窑,必须使用含硫量低于0.6%的优质煤或其他清洁燃料;35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必须达标排放并实施总量控制。
4、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鼓励发展城市轻轨、高架列车等快速轨.道交通,变平面交通为三维空间交通,有效地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公共交通要优先发展电车,优化车型,压缩柴油车比重。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整治,提高车辆流速。大力发展绿色交通(LPG),到*年,新建LPG加气站10座,改造营运车辆*辆以上。
加强尾气监测,对超标车辆强制安装净化装置。加快制定*市机动车辆环保准入制度。
5、城市绿化今、明两年,市区新建绿地每年要确保100万平方米以上,抓住拆违有利时机实行绿化,到*年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力争达到30%。建成区范围内基本做到泥土不露天。
6、建筑、拆房工地和道路扬尘控制出台有关管理办法,加强对建筑和拆房工地的扬尘控制,做到围护施工,洒水拆房,净车出场,加强对运输渣土车辆的管理,实行密闭化。
(五)实施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各级政府要确定实施排污总量控制的重点污染源,并下达总量控制计划。无排污容量区域,要严格控制新上污染项目。各重点污染源,要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建立排放污染物总量报告制度。环保部门要建立排污总量增量、减量台帐和重点污染源动态档案,加强建设项目的排污总量控制并实行排污总量年终考核,以控制和减少城市排污总量,改善环境质量。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市政府已建立了由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市“一控双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落实责任。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承担起责任。对完成情况优异的要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达标工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3、加强联系。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环保部门通报,环保部门要及时反馈环境监测等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一、目的及意义
清洁生产是指将污染防治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全过程,通过不断地改善管理和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以降低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它包括清洁的能源及原材料、清洁的生产过程和清洁的产品等三方面的内容。清洁生产是人类协调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对立统一中逐步形成的新的生产方式,是人类长期进行工业污染防治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当代人类追求可持续发展与环境生态平衡的最佳结合点。
清洁生产的主要途径是:合理产业、产品布局,完善产品设计,实行原材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技术,更新改造设备,推进技术进步,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三废”的排放量,强化科学管理等。清洁生产谋求达到两个目标:一是通过对资源的综合利用,短缺资源的代用,以及节能、节水和节材,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缓资源的耗竭;二是通过减少废料和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工业产品的生产、消费过程与环境相容,降低整个工业活动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以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在我省企业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有利于工业污染由传统的末端治理转变为从源头抓起、以防为主的全过程控制,有利于由过去的大量消耗资源、能源转变为综合利用资源、节约能源,有利于全省工业最终形成清洁生产的运行机制,建立符合现代工业文明的生产模式,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
二、指导思想
我省推行清洁生产的指导思想是:以总书记“七一”讲话为指导,实践“*”的重要思想,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并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企业技术进步相结合、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相结合、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与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相结合,紧紧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通过政策扶持,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染预防,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组织领导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厅、环境保护局将共同组织在全省开展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推进全省清洁生产,贯彻实施国家清洁生产政策,制定全省清洁生产技术指南、指标体系、规划及配套政策措施,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建设,监督管理企业清洁生产。
四、总体目标
在“*”期间,通过政策扶持,社会支持,科技先导,环保监督,企业实施的方式,依靠技术进步,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通过清洁生产,到*年全省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并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80%以上,废水回用率达45%以上,工业废气治理率达97%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全面达标。具体目标概括为:“*”期间,建立“一支队伍”,实现“三个100”,形成“政策机制”。
1、建立一支由企业经营者、专家和技术人员等组成的推行清洁生产的专业队伍;
2、培植100家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3、推出100个原污染严重、经治理效果明显的清洁生产典型案例;
4、研发、推广100项以上成熟有效的清洁生产技术、产品;
5、制定、配套清洁生产的地方性政策与法规,形成促进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有效机制。
五、具体任务
(一)以科技为先导,加强技术创新,实施“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技术与示范工程”
全面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要充分估量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发展对社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环境优化的巨大影响,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必须高度重视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以及新技术、新工艺、先进管理经验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联合,针对重大关键性技术组织会战。“*”期间,省科技厅设立“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技术与示范工程”专项,支持造纸、食品与发酵、电镀、化工、建材、印染等我省传统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攻关及示范建设。各市、各部门,要按照省的要求和部署,实施省市联动,政企联动,一方面结合实际,落实地方、部门配套措施,另一方面要积极选项和向省推荐以上污染重点行业中有代表性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攻关,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建设。
(二)以技术指南为导向,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贯彻实施《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
国家经贸委编制的《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南》和公布的《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57项清洁生产技术,是当前我国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实践的总结和指导原则,这些技术和指南,经过生产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市、各部门在推荐、审批新项目、技改项目时,应积极采用这些技术,贯彻在项目建设之中,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防治工业污染,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在国家公布的57项清洁生产技术基础上,“*”期间,结合总结我省清洁生产的实践和技术攻关成果,经筛选、审核后将不定期公布我省鼓励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示范案例,在全省进一步扩大和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成果。
(三)以指标体系为基础,以清洁生产审计为手段,引导规范企业清洁生产
制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建立清洁生产审计制度,通过审计,规范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指标体系设立一方面要与现有的环境、质量、经济、劳保等方面指标体系相衔接,体现指标的合理性和简洁性;另一方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符合我省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需要。要加大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审核力度,分行业分期举办清洁生产审计培训班,实行清洁生产的审计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适时开展清洁生产监督检查,定期清洁生产状况公报,促进企业不断地开展清洁生产。
(四)以企业为主体,以防治污染为目标,培植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企业
企业是开展清洁生产的主体,清洁生产不仅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所要求,同时也是企业利益所必需。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一是提高企业员工对清洁生产的认识,增强工业污染防治战略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的意识;二是通过淘汰高耗能、污染排放量大的工艺、产品,采用先进、低污染、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和工艺,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三是减轻企业末端治理负担,有利于污染物达标排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四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加入wto步伐加快,要求全面开放、履行国际公约,共同保护全球环境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清洁生产有利于消除绿色贸易壁垒,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通过鼓励、倡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期间,筛选一批企业领导重视、管理基础较好、实施清洁生产成绩显著、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培植为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经审计认定后给予挂牌。
(五)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和培训
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思维、新的生产方式,需要一个被广大企业和社会民众认识、理解的过程,省将加大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力度。在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召开新闻会,向全社会宣布清洁生产联合行动的启动,在报刊设专栏刊登本方案,在电视台播出清洁生产公益宣传口号,印制宣传清洁生产手册,举办清洁生产研讨班与培训班,开展清洁生产的经验交流。各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教育。要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广东环保世纪行”等宣传活动,宣传清洁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提高广大企业对清洁生产的认识。
六、政策及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动清洁生产工作
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有经贸、科技、环保等部门组成的清洁生产协调小组,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利用现有政策,齐抓共管,积极推动本市清洁生产工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清洁生产项目,各市经委、科委、环保等有关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加快清洁生产项目的立项和审批。
(二)对清洁生产项目给予资金和信贷支持
对节能、降耗、减污、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清洁生产示范项目,重点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开发,省科技厅每年投入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攻关和示范建设。对列入国家经贸委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环保部门在审批环保补助资金时,优先安排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
经审批的清洁生产项目,凡企业自筹资金落实且条件符合的,金融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优先发放贷款,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清洁生产中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环保设备(产品)以及节水设备(产品),按照国家有关鼓励政策,对符合国家税收优惠规定条件的,经省经贸委、省财政、省国税、省地税联合认定后,予以所得税、增值税减免;实施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所得收入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对技改项目中国内不能生产而直接用于清洁生产的进口设备、仪器和技术资料,可以享受国家进口税减免优惠政策。
(四)将清洁生产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中
在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对工艺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提出初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重点针对原材料选用、生产工艺、产品等方面的方案进行详细评价,最大限度地减少技术和产品的环境风险。
(五)清洁生产审计与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相结合
在排污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对提交清洁生产审计报告和实施清洁生产进展报告的企业,优先核发排污许可证。对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企业,应用清洁生产工艺而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可以转用于企业的其他扩大再生产项目。
(六)实施清洁生产标志认定
由省经贸委会同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等部门,在对企业进行全面考评基础上,对清洁生产企业和清洁生产产品进行认定,颁发清洁生产标志证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清洁生产名单。
各级人民政府在政府采购中应优先采购并提倡社会优先采购符合清洁生产标准的产品。
(七)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争取境外资金、政府间合作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和示范,多渠道加大对清洁生产方面投入与交流合作。各级政府部门应鼓励进行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