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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动物园是饲养和展示野生动物的公共活动场所,是野生动物迁地(移地)保护的方式之一,它面向公众具有传播动物知识的科普教育作用,也为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提供一定的平台。动物保护是动物园的主要职责和功能之一,与科研机构、保护区等保护机构相比,动物园在动物保护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动物园是多种动物汇集的场所,野生动物是动物园的主体,也是动物园展示的主要内容。动物园所面对的是广大公众,在参观动物园后,人们可以了解相关的动物知识,为动物保护打下广泛的群众基础。动物园通过饲养并繁殖一定种类、数量的野生动物,可以保存一些在野外濒临灭绝的物种。然而,单纯的依靠官方或政府进行组织是不能充分实现动物园的动物保护功能的,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广大公众的支持,但目前公众不能完全理解动物园的动物保护工作和意义,动物园动物保护领域的公众支持建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保护方与支持方的相互沟通和理解。本文提出了几点动物园动物保护公众支持建立的途径,以期为动物园更好的开展动物保护工作提供一些建议。
2 动物园动物保护功能概述
动物园经营的大背景是全球60多亿人类的存在、活动及其欲望的影响所导致的令人担忧地生物多样性锐减的环境。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消失和破碎、人类蓄意的捕杀行为、与外来物种(包括驯养的和引进的)的竞争、环境污染以及人为造成的气候变化等等,使得许多野生物种从地球上消失了,动物灭绝的速度呈现出快速而大比率的趋势。因此,动物园的任务主旨一直贯穿着保护、教育和研究工作,同时也为游客提供休闲娱乐。
作为动物园的基本功能之一,动物保护功能本身就是动物园存在的基础前提,可以说,动物园本身就是动物保护的起始地,其自身就是保护中心,支持许多形式的保护活动。国外学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对动物园的存在抱有质疑,正因为动物园具有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功能,是野生动物迁地(移地)保护的一种形式,它的存在才具有了不可替代的意义,这也是动物园一直延续至今的意义。动物园的保护工作主要包括适当的捕获动物并进行储备,以此建立一个安全网,防止野外物种的灭绝;维持这种状况并适当地尽可能地引入动物;提升公众的环境意识;为动物保护领域作出显着贡献。
从动物园正式建立并向公众开放以来,到动物园的游览者的数量总是令人惊愕的,动物园确实提供了一个关于认识和保护野生物种的大众教育的显着机会。可以说,“每一位到动物园游览的游客均是一个证明关于保护神奇大自然、自然选择产品以及相关信息的机会。”很长一段时间,动物园变得更像是保护公园,将动物在自然状态下进行展示,甚至趋向于与植物及其所在的生境一起让游客观赏其自然习性。但是,大多数到动物园游览的游客只是出于好奇心,主观思想上并没有直接意识到动物园的动物保护功能,这就要求我们需要寻找一些途径来传达动物园的有效保护功能。动物园在动物保护领域具有协调作用,动物园的动物保护工作集中于日益需求的以下几个领域,如何对待和照顾动物;游览者及饲养者自身直觉的理解动物的热情;动物园严格执行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标准并进行实践;坚持动物园自身需求的一系列管理。
3 动物园动物保护的公众支持的建立
3.1 动物园动物保护功能的公众认识
在理解保护这个概念之前,人们需要知道如何定义一个确切的有机体的特征、行为、习性和对其他有机体及环境的影响等等这些概念。进一步说,人们必须学会更好的理解种群的大小,种群在过去几十年中的改变及产生改变的原因,之后人们才会重视动物园所面临的困境,才会致力于拯救生物多样性。游客通过学习建立对其他生命的天生的好奇心来获得各种各样的知识,动物园可以通过生物多样性与可持续性概念的交叉来带动游客学习保护的兴趣。
3.2 公众支持建立的途径
3.2.1 标识牌、解说系统的直接信息传达
所有的动物园都设有对每一种野生动物物种进行介绍和说明的标识牌和解说牌,以便人们在观赏动物的同时正确的了解和认识动物,标识牌和解说系统的设计直观的向公众进行了信息的传达——在自然界除了我们人类,还有许多其他物种的存在,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个环境,自然环境并不是我们人类所独有的。
动物园正是通过提供关于物种及其自然习性的知识提升了公众教育并唤醒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标识牌和解说系统的有效利用依赖于规划设计人员的创意和构思,尽管目前文字类的说明牌、宣传橱窗对游客的吸引力普遍不高,但是通过有趣味性的标识牌和解说系统的展示和说明,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向公众传达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
3.2.2 动物标本馆、自然博物馆和科普馆的主观映象传递
动物标本馆、自然博物馆和科普馆是对动物园里展出动物的补充,由于多方面的因素,不是所有的物种都能以活的姿态在动物园里进行展示,标本馆、博物馆和科普馆正好弥补了这一不足,可以扩大展出动物的种类和丰富度。运用硬、软件先进设备、设施,通过标本、图片、视频以及多媒体进行丰富多彩的生动展示。对比较珍贵的野生动物制作说明图片,对动物园的起源、发展、功能、作用、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入园史、认养动物情况等作简要介绍,让游客在欣赏动物照片的同时阅读文字,使其对不同动物有较全面的了解。充分利用死亡动物毛皮标本、动物骨骼标本、动物内脏标本、动物衍生物及身体某部分组织的标本进行直接的、系统的动物知识介绍。这样游客就能进一步了解动物的生活史和进化史,了解自然创造的万物,在科普教育的同时也能激发公众对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热爱之情,从而让公众意识到动物保护的必要性,减少人们滥捕滥杀、嗜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增强动物园的吸引力。
3.2.3 动物表演及动物与游客互动的趣味引导
动物表演应该本着向游客传达野生动物的可爱性的思想,动物遵循人类的意愿并模仿人类的一些行为和动作说明在一定程度上人类与动物是可以通过某些特殊的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的,人类与野生动物并不是敌对的关系,应该是朋友、伙伴关系。
动物园内一些动物与游客互动的项目设置可以增进游客对动物的情感意识,参与性的活动则能够起到很好的互动效果。但前提是这些项目的设计原则应该完全符合保护动物的主旨,在可操作和可控制的前提下进行,游客与动物的亲密接触能让游客体会到动物的可爱之处,引导并唤起游客保护动物的意识。
3.2.4 互联网的宣传和推广
在当今的信息和数字化时代,互联网是我们广泛而又快速传播信息的手段,动物保护工作同样也能够很好地利用这一工具。通过互联网,动物园通过提供诸如动物园介绍、物种幸存计划和繁殖培育等案例来描述其保护工作。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尽可能地形成一个庞大的动物园网络,让公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轻易地了解和掌握动物保护信息,并自愿加入到动物保护工作中来。
4 结语
动物园动物保护领域的公众支持建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动物园并不是直接积累保护利润,它只能减少潜在的生物保护发展的困难,其保护能力也是有局限性的,无论是公益性质的动物园还是私营性质的动物园,公众的支持对动物园事业的发展和野生动物的保护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动物园只有不断增加引起重视的保护活动和研究领域才能圆满完成其野生动物的迁地(移地)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张文东.动物园建设与动物保护.林业规划调查,2003,28(1):78~80.
[关键词] 少数民族禁忌; 民族生存方式;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
abtract: the ethnic minorities’taboos in yunnan province is a necessary part of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of chinese ethnic minorities, which reflects on the people’s living wisdom in the ethnic minorities religions. this paper reveals the philosophical meanings and its eco-ethical values lying behind the ethnic minorities’taboos in yunnan province, by analyzing the taboos related to animals, plants, mountains, rivers and the producing and everyday lives. moreover,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 ethnic minorities’taboos play a great role on the bio-variety and the ecological protection.
key words: ethnic minorities’taboos; exiting style of ethnic minorities; ecological protection; bio-variety
禁忌是禁戒普通人接触的事、物或人,以及对此所具有的观念。十九世纪初,宗教学者首先在太平洋波利尼西亚群岛土著人观察到禁忌现象。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民族的发展,一些原有的禁忌已经消失,但仍有很多民族保留着原有的多种多样的禁忌。云南是我国民族最多的省份,除汉族以外的25个少数民族共同生活于这片“红土地”。各民族由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产生活方式与民族文化的不同,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对天、地、人以及对待动植物的独具特色的习俗和禁忌。这些看似简单的禁忌对于有效保护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起到了其他任何法律规范、制度措施所不能比拟的积极作用。
一 民族禁忌的多样性表现样式
禁忌,从起源上讲,它与原始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从云南各少数民族的各种禁忌内容来看,更多的禁忌起源于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以及鬼神崇拜等。也就形成诸如农事、狩猎、饮食、婚姻、生育各个方面的禁忌。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禁忌的多样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①地区环境的复杂性。从历史的角度看,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存的环境与各民族的禁忌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就会形成什么样的禁忌;同时,有什么样的禁忌也会影响什么样的自然环境。②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禁忌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文化样式,它体现和表征着本民族的文化内涵。云南有25个少数民族,各个民族由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不同就会形成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禁忌文化。③生产活动的多样性。各个民族往往因为所住地区生存环境的差异会产生不同的生产方式,进而形成特色鲜明的禁忌。例如,以狩猎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就会形成诸多关于动物的禁忌;而以水稻种植为主的民族则会形成很多关于植物和水的禁忌。从这可以看出,云南少数民族禁忌必然体现出多样的特征。同一民族对于不同对象和不同民族对同一对象都有各自己的禁忌,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植物禁忌。云南素有“植物王国”之称,植物对于各个民族的生存有着重大的意义,自然而然的,当地群众形成了最原始的关于某些动物、植物的禁忌。植物禁忌大致表现为:一是赋植物以神灵。哈尼族认为,在村寨附近的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为寨神“昂玛”栖身之所,是他保佑了村寨人丁发达,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因此,哈尼族禁止在神林中砍树、放牧、追捕动物,还禁止具有生育能力的妇女进入林区。每年早春时节,要举行全寨性的祭祀活动。被允许进入神林区者,态度要庄严、不可嬉笑,绝对不能跨越立于寨神石和丛林中用来烹煮食物的锅庄石;二是奉林木为祖先。在很多民族看来,祖先的灵魂是不死的,他主要居住在村寨周围的神林之中,甚至就化身为神林之中的大树,时刻护佑着寨子内所有生物的平安。例如,布朗族、哈尼族、傣族都认为生长在村落附近的高大挺拔、枝繁叶茂的大树是他们的氏族祖先,常年保佑着本氏族成员平安顺利,不受外氏族的侵犯扰乱。因此,也就禁止砍伐“神树”,在神林中放牧、追捕动物等。如,布依族禁止任何人触摸和砍伐村寨的山神树和大罗汉树;怒族认为村寨边的山林和道边的古树是神灵的居所,禁止闲人进入嬉戏,禁止砍伐,禁止在其中大小便;德昂族禁止任何人走近、砍伐被视为神树的“蛇树”。所有这些都表明,树木与他们有着深厚的感情,这是处于大自然中的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智慧;三是祭祀农作物灵魂。由于民族地区依旧以农业生产为获取生存资料的主要手段,所以,各民族就认为农作物的收成跟某种神秘的力量有关,认为有“谷神”,要祭祀谷魂。在播种之前、收获之后都举行各种各样的祭祀活动,以保佑粮食丰收、收获的粮食能够常新不坏;在田间地头不能说不吉利的话,在特殊的节日、祭祀、节气不能下田耕作,严禁进行挖地、砍田头的树木等。
其次,动物禁忌。一是感恩于动物;例如,彝族人忌吃狗肉,因传说古时候的人是从狗尾巴上取下黏附着的稻穗作为种子,大家才开始有大米吃的。为了纪念狗的功劳,不但不能杀它,还要在“尝新节”吃新粮前,先给狗吃新米饭;普米族则认为狗对人有恩惠,原因在于狗把自己的寿龄增添给了人;景颇族也认为,狗为人带来了粮食的籽种。所以禁止射杀狗。普米族认为,蟾蜍指教普米族的祖先寻找到智慧泉水,饮用了智慧泉水后他们的祖先才从动物群中超脱成人。傣族崇敬孔雀和大象,将他们视为吉祥如意的象征。独龙族、纳西族、白族和部分汉族将燕子看作自己的家庭成员,若有不慎误伤燕子者,过失者就认为是伤害了自己的骨肉。所以忌伤害燕子的任何行为。二是崇尚动物的某些习性;综观云南少数民族大量的动物禁忌现象,可以看到出于对动物,尤其是山中猛禽威兽的崇拜,即认为认可通过崇拜使猛禽威兽的勇猛威力附着于自己的身体之中,从而自身也便能具有无穷的活力,在猎获的过程中得到丰盛的猎物,在战争中可以稳操胜券。所以在彝族、纳西族、普米族、拉祜族、白族、藏族、哈尼族、佤族等10余个少数民族中都有突出崇拜虎、熊、豹、鹰等猛禽威兽的行为,也就形成各种关于它们的禁忌。三是求食动物;傣族狩猎活动要择吉日,出发前要先祭神祈求保佑,途中不许大声说话和唱歌,既免惊走野兽,更怕惹怒山神;打到猎物,要当场祭祀和祷告,然后才能分食。20世纪50年代前,云南诸多少数民族如傈僳族、独龙族、怒族、布朗族、阿昌族等都以狩猎为主要的获得食物方式。但是,各个民族的狩猎都有一定的规则和禁忌,并不是随心所欲。他们对于要猎取动物的种类、时间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例如,他们规定忌打怀崽、产崽孵卵动物;对于正在的动物、正在哺乳的动物都“手下留情”;忌春天狩猎,多选择在秋天,对于危害庄稼、牲口、草场、林木、水源的动物则多打。
最后,山水禁忌。云南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交通封闭的崇山峻林之中,久而久之,他们对周围的山、水产生了诸多的情感。这种休戚相关的最典型表现就是他们围绕山水形成的各种禁忌。①山禁忌。山是云南各少数民族自然崇拜的基本形式之一。他们要么把山视做本族的始祖;要么认为山有山神,山就是“山神”居住的地方;更有甚者认为山就是本民族气质、性格的象征。这样也就形成关于山的诸多禁忌。a、山有山神。藏族每年三四月间,是播种青稞的季节,播种前要先后敬奉山神。山神就造在森林茂密、山坳朝阳的山上。布朗族在开荒前要举行祭祀山神活动,以免冲撞了山神。很多民族还规定,禁止在不适宜的时间上山,禁止随意砍伐灌木等。如果那样作了,就会受到惩罚。b、祖先禁忌,在有些民族看来,山是祖先居住的地方,不能轻易去打扰。祖先能够常年保护着本民族的成员平安顺利,不受外氏族的侵犯扰乱;保佑本民族人丁兴旺、五谷丰登。所以,禁止在埋有祖先的山中砍树、放牧、追捕动物;纳西族还禁止砍伐水源林,不准在树木生长期进山砍伐树木等。②水禁忌。水是生命的源泉;早在古希腊时期,泰勒斯就认为:水是万物之基,当代人认为水是万物之源,而当它泛滥成灾时,又会给人们带来极为严重的危害。所以,水在云南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目中有着非常复杂的情感。一方面,他们崇拜水,奉水为上天所赐,有水神存在,所以要举行集体祭水的仪式,祈求水神恩赐。水能驱邪,能驱邪治病、有洁身健体的神力。例如傣族、德昂族、布依族、阿昌族的泼水节。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凡水有鬼;这个水鬼能使人患腹泻肠鸣、口舌生疮、手臂肿痛等病症。所以禁止破坏龙潭、圣水、神井、神泉、神河、神湖的水源,如果破坏的话,就会遭到水神的惩罚。基诺族凡遇久旱不雨,便要举行巫术与祭祀。
可见,少数民族对待自然的习惯做法和禁忌,尽管是较原始、神秘的,但它折射出这些本土民族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人不是自然的敌人,而是自然的朋友。各种对待自然的禁忌,作为少数民族处理自身和环境关系的作为准则,其生态伦理意蕴是显而易见的。
二 民族禁忌的哲学解析
云南少数民族禁忌的形成是根植于他们的民族性之中的,是广大群众长期与自然相处过程中以直观经验的方式对宇宙、自然的认识和把握,是民族意识自觉的文化性产物。这集中体现着少数民族群众的生存智慧,表征着作为矛盾性存在的“人”的生存样式,即一种整体观指导下的人与宇宙、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的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禁忌不是自发产生的,在任何时候它只能是民族先民对于所生存的周围环境的适应,只能是关于现实生产生活的利弊分析,只能是对日常生活的“日常性”理解并由此形成基于宗教观念、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鬼神崇拜的各种规则、习俗、禁忌。由此可见,任何民族的文化样式都只能是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关于自我存在的自我意识,他们以自我理解的文化表现形式反映出对现实世界的理解和对未来理想生活的向往。有鉴于此,我们对于云南少数民族禁忌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于事实描述的层面,必须从现有的事实出发,从“人的存在的矛盾性出发”,揭示出其深刻的哲学意蕴和伦理价值。
1、民族生存方式对自然的依赖是其现实根源
少数民族的生存方式就是广大群众的生存的具体样式,是生存在特定条件下的具体表现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少数民族人的生存方式就是少数民族群众“为使自身需要得到满足而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活动所凭借的条件和采取的形式。”[1]( p.310.)自身需要的满足是人之生命得延续的根本保障,这是每一个种族要存在下去的前提条件。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指出的:“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2]( p2)两种生产,一个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另一个是人类自身的生产。要实现人类自身的生产,人要作为一种存在得以存在,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就是通过向自然界获取必要的资源,求得生活资料本身。同时,也只有人类自身的种的蕃衍不断进行下去,才能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者”,才能保证物质财富被持续的积累起来,才能最终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少数民族地区广大民众之所以会形成这样或那样的禁忌,原因就在于“实践的人”的存在的矛盾性。一方面,人是直接的自然存在物,人类无法超越自然对自己的制约;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的存在物,人得超越现实对自我的约束,使“生存”成为“生活”本身,彰显生命的价值。因而,理解少数民族的禁忌,首先必须理解少数民族大众这种从大自然获取生存资料的方式,必须深刻理解“实践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即把民族禁忌理解为是作为实践主体的广大民众的实践过程的产物。由此可见,民族禁忌是民族生存智慧的集中体现,内容涵盖少数民族人民对于大自然的价值认可、关系处理(人与宇宙、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
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 ,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这些对象是他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3]( p105)由此可见,作为自然存在的人,少数民族群众无法也不能摆脱环境对他们生活的影响。作为“有生命的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广大民族群众不仅要适应生存的环境还得改造周围的环境,使之更有利于他们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禁忌的产生就具有这样的价值取向:解释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生产活动中,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他们总会遇到一些自然界中纷繁芜杂的问题而无法用科学来加以解释。是否可以不解释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这不符合人的本性。人是自然的存在物,在实际生活中,他们不得不依赖于自然求得自我的发展。在没办法用科学加以解释以前,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一个符合当下认识能力的解释。在他们看来,在“我”之外似乎就存在一种超自然、超人类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左右着“我们”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发展。这种力量就是来源于“神”——一种具有“人的特性”的外在性存在物。基于对“神”的敬畏之情,他们就会把日常生产中的行为分为“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两类。并赋予其“神秘性”的内涵,从而为人的行为找到“合理性”依据。
人又是矛盾性的存在物。“人类存在的矛盾性,从根本上说,就是人类存在的实践性;或者说,人类存在的实践性,是人类存在的全部矛盾性的根源。”[4](p154)也就是说,正是少数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存的实践决定了他们既要立足于自然又要超越自然,既要使实践活动合乎目的性又要合乎规律性,使“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有机的统一起来,从而能够在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过程中实现改造世界和改造自身的对立统一。实践是一切文化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正是在少数民族群众“改造自然”“求得生存”的过程中,禁忌作为一种时代的产物产生了。可以说,没有人民群众改造自然的活动,就没有他们对于诸多自然现象的深刻认识,不论这种认识对与错,它都是人们对于外界的认识,这种认识每向前走一步,都标志着人类认识世界能力的进一步提高。正如卡西尔在《人论》中所言:“人被宣称为应当是不断地探究他自身的存在物—一个在他生存的每时每刻都必须审问和审视他的生存状况的存在物。人类生活的真正价值,恰恰就在于这种审视中,存在于这种人类生活的批判态度中。”[5](p9)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出,人不但要维持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的是赋予自己的生命以意义。认识外在世界、解释外在世界、并且在此基础上改造外在世界,他们共同构成了人实践活动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少数民族地区关于自在世界和自为世界的禁忌,实质就是广大人民群众作为“活生生的实践着的人”对所生活世界的认识,是根源于人所赖以生存的自然又超越于自然本身的认识。
2、民族禁忌的哲学基础
正如前面分析所指出的,少数民族禁忌的产生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生产过程的必然结果,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现实的人的”实践的结果。首先应当指出的是禁忌是产生于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的现实环境的,因此对于以往我们一提起少数民族的文化现象就笼统的打上“落后、愚昧”等烙印的偏颇认识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加以分析;其次,禁忌也反映出民族地区人民在实践过程中对宇宙、自然及周围世界的认识状况。从而对以往认为少数民族无哲学的理解也是一种纠正。
第一,民族禁忌是生存智慧的集中体现。文化是时代精神的反映,任何文化都无法也不可能超越他所产生的时代。少数民族的禁忌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是和少数民族所处的时代、所处的现实环境分不开的。生存环境的复杂性、生产方式的落后性、人对自然的依赖性以及观念的滞后性都无一例外的体现在少数民族的禁忌上。众所周知,云南少数民族尤其是边疆一线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大多处在崇山峻岭,丘陵峰峦、密林沟箐、戈壁草滩。虽然山川壮丽、地理位置重要,但阻隔重重、交通不便,自然条件较差,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形态的演进。因而,长期以来,群众对他们周围环境的依赖性很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无时无刻不与周围的环境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首先,在他们看来,在自然界的确存在着一种超乎与人之外的神秘的、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时刻起着它的作用,制约人的活动,警示人的行为,久而久之,在人们的观念中就对周围的动植物、山水、火等形成强烈的崇拜、敬畏之感。其次,由于人们的生活必须依赖于大自然,他们逐渐认识到自然对于个人、村落乃至整个民族的繁衍生息有着巨大的作用。自然界万物不仅仅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存在,在更为深刻的意义上讲,他们是“有生命的存在”,对于“我”的存在和发展是有价值的。它满足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为人的生活提供食物、水、能源等。正是基于这种“功利性”的理解,在少数民族人民看来,自然界万物同人一样都是生命有机体,并与人一道处于宇宙整体生命的链条之上的,只不过人是处于这一生命链条的上端。最后,自然界不仅满足了人的需要,它还“满足其他生命存在和发展的需要”[6](p69)在自然界,每种生物都和其他生物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共同构成有机的生态系统,为人的生活提供着各种各样的资源。
由此可以看出,民族禁忌作为一种客观的文化性存在,是基于少数民族群众在生活过程中认识和价值判断的。
第二,民族禁忌是万物一体的整体观的集中体现。生活在民族地区的群众,在自身的实践过程中认识到自然与人的依存关系。以 “万物有灵”和“万物有价值”为核心思想,形成了关于动植物、山水和自身生活的各种禁忌,并以“神秘”的方式在本民族加以宣扬,从而内化到每个村民的心中,代代相传,形成传统,成为民族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是少数民族群众在实践过程中的一个创造。尽管说这些禁忌带有神秘性、原始性、宗教性的特点,但他本质上体现出少数民族群众对于自然的认识。在他们看来,人与自然就其本质上来讲是天然统一的。因为人和自然界的万物一样,都是整个宇宙中的存在物,都是“神”“上天”的创造物。这是一种原始的、朴素的万物一体观,即“天人合一”观。与原有的一种建立在以人道为中心、以天道为依据基础上的理性观念不同,少数民族生存智慧中的“天人合一”观更类似“远古时代的‘天人合一’观念,与其说是一种观念,不如说是一种信念。”[7](p.7)这种信念是一种朴素的原始状态的存在,“信念的基础是崇拜”。从这个意义上讲,少数民族禁忌无疑是他们对自身同自然关系的较为深刻的认识基础上所提出的一种人应当如何对待自然界的特殊的道德规范。
第三,民族禁忌哲学意义的澄明。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民族禁忌的产生体现了少数民族群众在生存过程中对外在世界的认识与把握,是一种朴素意义上的“天人合一”观。同时,民族禁忌在更深的层次上体现出少数民族群众对自身作为一种“生命存在”的生存意义的思考。人是有限的存在,原因在于人始终无法摆脱外在世界对自我的制约。人依赖于自然可以超越自然,怎么超越?马克思早在谈到人与动物的区别时指出:“动物知识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8](p58)也就是说,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能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生产,也就是按照世界的各种存在物的“客观规律”来进行生产,这表明,人是可以认识、把握、运用客观世界的规律来进行生产的存在;同时,又可以依自己的要求进行生产的“合目的性”存在。从而在“合规律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中使自己的生命活动达到“自在”与“自为”相统一的“自由”境界。禁忌从某种意义上恰恰就为民族地区群众的活动提供了“合理性”解释,在人与自然的张力中实现了人的自由和价值,同时也实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它构成了生态系统稳定和平衡的价值基础。 三 民族禁忌的生态伦理学价值
在生物多样性与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协同进化关系方面,我国学者较先证明了传统文化信仰对植物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影响的观点,在对傣族“神山”信仰、佛教寺院植物、滇西北民族“圣境”信仰、云南民族食花文化等若干方面均进行了具有深刻影响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传统信仰文化持一概否定的态度,主张承认传统信仰文化中对保护自然的积极因素,从而有利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自然保护的行动。禁忌就其本质而言是少数民族群众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产物。禁忌制约了人的行为,使人们在进行日常生产活动的过程中意识到“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尤其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了民族地区人民的生存状况,使民族地区人民更加意识到禁忌的重要性。因此,可以说,禁忌和民族地区生态的保护具有一定的因果的关系。
1、植物禁忌与植物多样性
不论是把植物看成“神”,还是把它们生长的地方视做祖先居住的地方,或者认为某些植物有“灵魂”,从而设定一些特殊的禁忌,这些都使当地的树木免于被砍伐,灌木免于被烧毁的境地。从而有效的保护了植物的多样性。西双版纳傣族“垄林”的复兴,彝族神林的崇拜,使民族地区的生态得到了有效的恢复,对植物的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例如,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在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研究所的帮助下,使遭到破坏的佛寺和“龙山林”生态全部得到恢复。由于人不能随意进入“龙山林”,因此,其中保留着150多种珍稀濒危植物,100多种药用植物,形成了天然的植物种子库。彝族各支系对于青松树、竹、葫芦、马樱花等少数民族作为图腾物的禁忌和敬畏,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生态的作用,体现了云南少数民族对生存方式与自然生态关系的理解。分布在全州乃至全省各民族地区的类似的“神林”,如同满天的繁星,使民族地区的生态环环相扣,有效地保护了本地区植物的多样性,使云南“植物王国”的称号得以保持。
2、 动物禁忌与物种保护
感恩于动物,崇尚动物的某些习性,求食于动物。这些对动物的禁忌都直接或间接的达到了保护动物的目的。例如,独龙族禁止滥杀滥捕野生动物,就保护了诸如野牛、野猪、岩羊、马鹿、熊等野生动物。纳西族受东巴教的影响,认为山中有神,所以不能在山中放牧、嬉戏;因为水能驱邪健体,所以要保护水源,不能砍伐水源地的树木;生活在云南境内的克木人、彝族、纳西族等对于白头翁、水鸟、松鼠、犀鸟、八哥、米雀、虎豹、野猫、猴子、獐子、岩羊、绿斑鸠、秧鸡等的图腾和禁忌,客观上起到了保护动物,有效地控制人们的行为的作用,对民族地区动物的多样性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因为敬畏所以“不敢对所禁忌的事物有任何的轻举妄动”。这些都表明,民族禁忌在很大程度上有着巨大的生态伦理学价值和意义。
3、 山水禁忌与生态环境的保护
云南的大多数少数民族都是背山而居,临水而住,这是他们长期同自然打交道而形成的生存方式,因此,对自然的依赖性,使他们以观念的和行为的形式来合理地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他们对土地和山水的珍惜是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的。例如,傣族十分理解水同他们生活的关系。水不仅有饮用、洗涤、灌溉、航运、消暑等作用,它还孕育了万物。他们对水的利用和处理更具有科学和合理的成分,根据不同的水质,把水的功用作了明确的划分。他们用河水来种稻、沐浴、洗涤等,井水用来饮用,不许人们污染,而且为了防止对水的污染,他们在井上建井塔,井栏、井屋,对水给予很高的敬意。水如同具有灵性,在傣族的《教规》中,有“不在水沟里大便”的训条;在家里,饮水“喃京”和用水“喃萨火”也分得很清楚,“喃京”往往被放在较高的地方,人们决不会用“喃萨火”来做饭、烧开水、煮汤。这与现代人类对于水的科学利用具有本质上的一致,也表明傣族对于水的认识已经具有了形而上的特征;纳西族的《东巴经》中同样蕴涵着丰富的水崇拜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保护自然的习惯法,形成了适合本民族的道德意识和规范。纳西族禁忌明确规定禁止在河里洗屎布;禁止向河里扔废物或倒垃圾;禁止向河里吐口水,禁止堵塞水源;不得在水源地杀牲宰畜,不得在水源旁大小便,不得毁林开荒,立夏过后实行“封山”,禁止砍树和打猎等等。不仅如此,在少数民族祈求谷物生长的仪式中,同时也蕴涵着他们对土地与人的生存关系的理解。自然同人是一种互动关系,人们如何对待土地往往决定着土地对人的赐予,人地关系的重要性使他们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大地伦理意识。尹绍亭在《人与森林》一书中,对于少数民族刀耕火种的合理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传统意识中很表层地把刀耕火种理解为野蛮的毁林开荒是有失公允的。作为一种生存方式的合理选择,它恰恰折射出少数民族的智慧,这与内地汉民族的精耕细作的土地资源利用观一样,是一种合理的生态文化。他们不是把土地而是把森林作为农业资源的核心,这些很少靠水来耕作的旱作农业,同森林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只有森林才能保护土地,防止水土流失和杂草丛生,另一方面,农地的出产也只占他们生存的食物和生活资料的一部分。这就决定了他们对待森林和土地的态度,“因而如何保护好森林,如何实现对森林资源的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利用,便成为刀耕火种民族农耕文化的最本质和最有特色的内涵。”这种以森林为核心的资源观,“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独特的农业技术体系。例如为了减少水、土、肥的流失和为了不伤害土地中树木的根系,而尽可能地采用粗放的刀耕即免耕技术;为了顺应不同森林植被的生态状况,而对土地进行分类,并实行不同的耕作技术;为了持续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亦即为了保证具有不间断的森林资源以资利用,而实行多样的土地轮歇制度等等。”[9](p349)这无不说明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存环境中积淀了保护环境的意识,而且对土地与森林的因果律有着自己独特的认识,这种人地关系的亲密性不仅决定了他们对待土地的态度,也决定了他们对待森林乃至整个自然的态度。各民族举行的农耕礼仪就说明了他们对土地的敬畏,许多祭地神和耕种的禁忌无不说明这一点。如哈尼族有一整套系统的生态伦理思想,哈尼梯田可以说是他们导源于生态伦理思想基础的认识天地自然本质、处理天人关系、维系人地良性互动关系,有效地保护了本民族生存区域的原始植被的完整的一个实例。它保证了梯田稻作文明世代相传的水源基础。正是这种根植于本民族本地区的生态伦理观念,为云南地区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做出了独特的贡献,使云南成为较适宜于人类居位的心中的“香格里拉”。
综上所述,云南少数民族禁忌实质上就是民族哲学思想和文化的体现,是民族地区群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智慧的结晶。它表征着民族地区人民对自然、自我的把握和理解,体现出云南少数民族群众作为“矛盾性”存在的自觉。“我”和“自我”具有同一性,“我”和“自然”也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人的生存必须依赖于人之外的自然,因此,人有责任保护其所赖以生存的生物圈的平衡,自觉意识并处理好生物间关系,民族禁忌出于生存论的立场,自觉不自觉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从而以禁忌的形式来规范人们对待自然的行为。自然同人一样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民族禁忌的出现就是他们对这种价值的认可。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禁忌保护了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是历史的必然,尽管其有相当大的朴素性、原始性和神秘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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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挖掘美术课程资源,渗透环保教育内容
在初中美术教学中渗透环保教育,首先需要立足美术教学内容,选择与环保教育相关的课程资源。教师要仔细研读美术教材,寻找到美术教学与环保教育的结合点,借助现有美术课程资源,让学生在美术学习活动中自然而然地了解环保常识,激发环保意识,达到渗透环保教育的目的。在学习苏教版美术七年级《人类的朋友》一节内容时,教师对这节课的内容进行细致的分析,围绕“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这个主题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教师在创设学习情境时,提前搜集了一组人类猎杀野生动物的图片,在课堂上介绍这些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现状,以及污染对动物生存环境的危害,让学生通过直观的图片和语言,意识到保护环境、人类与动物和谐相处的重要性。教师提问:“同学们,我们都知道在地球上除我们人类之外,还生活着各种动物,欣赏了这组图片,大家有什么发现或者感想呢?”有的学生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动物的生存,以及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有的学生说:“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为了人类以及动物能够更好地生活,我们更加需要保护人与动物共同的家园――地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这样教学,由于这些图片真实、直观触动学生的心灵,引发学生深刻的思考,教师结合具体教学实际深入挖掘教材内容,加深了学生对环保问题的认识。
二、利用生活废弃材料,增强学生环保理念
生活中的很多垃圾来源于商品包装,我们如果把这些废弃的包装回收利用,可以有效减少垃圾堆放,而这些废弃材料也可以作为美术课的手工制作材料。教师是美术课程资源的开发者,也是学生学习美术的引导者。教师可以创新美术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利用生活废弃材料,如空饮料瓶、废纸盒、纸袋等物品作为艺术创作的素材,创造出各种具有审美价值的美术作品,让学生运用自己的双手变废为宝,提高环保意识,强化保护环境的行为,养成节约的习惯,而且还能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有效激l学生的创作灵感。在学习苏教版美术第十五册《体积与空间中的生命》一节内容时,教师让学生在课前搜集生活废弃物品,利用自己的双手加上创新的思维,对这些废弃物品进行设计创作,最后在班级交流、展示,如有的学生创作了造型笔筒,有的学生创作了环保书包等。教师再组织学生在教室中陈列展示这些作品,学生眼、手、脑并用,逐一对环保物品欣赏、点评,从中感受到了把废弃物品转变为艺术作品的乐趣,在提升审美能力的同时真正领悟到了环保可以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教师充分开发利用生活资源,灵活地开展美术教学,用自己的言行教育感染着学生,树立了勤俭为荣的风尚,促使学生亲身体验保护环境的乐趣和意义,加深了学生对环保的理解。
三、密切围绕环保主题。组织美术学习活动
初中美术教材围绕美术教育的目标,设计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美术学习活动,教师要灵活运用美术学习活动密切围绕环境保护这一核心主题,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加强环保教育,让学生在增长美术知识的同时培养了环保意识。教师可以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不同主题的比赛活动,如设计开展以“环保”为主题的美术作品比赛,让学生们认真观察生活中的各种环境污染现象,运用独特的创作形式对这些污染现象进行生动地展示。有的学生以河面上漂浮着各种垃圾为主要内容,创作了《清澈的河水去哪里了》的美术作品;有的学生创作了《化工厂的大烟囱》的主题美术作品。学生通过主题绘画对环境污染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从而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意义。这样把环保主题与美术学习活动密切结合起来,介绍与环保相关的背景知识,调动学生积极参与美术学习活动,让学生从中受到环保教育。
[关键词]人生境界 人的本性 再认识
人生境界是以主体内在本性为依据,在一定的时空情境下,人的内在精神修养所达到的水平和境域、人的意义世界或心意状态以及人性所能达到的层次和高度。它标志着人的生活所达到的意义视域以及人的精神升华的不同层面。人生境界是在人生一般存在状态基础之上对人生意义的追寻,是一种超越的生命体验状态,是在一定的时空情境下通过人的实践来完成的。
人生境界的内涵解析
冯友兰先生认为,哲学是对人生有系统地反思的思想。所以哲学当以人生为对象,人生观、世界观都是从这个基点产生的。他认为,哲学的任务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而提高人的精神境界的途径是靠觉解(觉悟和了解),因觉解不同,人生的境界各不相同。总体上,人生境界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自然境界的人主要表现出自然本能。这种境界的“觉解”,是“糊里糊涂”的,实际是无知的、未觉解的,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与一般动物没有太大的区别。功利境界的人认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名往”,认为人与社会是对立的,通常只顾自己。功利境界的人有了意义世界,但这个意义世界的范围很小,只觉解到自己的一定范围。道德境界的人,自我的价值扩大到社会上,认为社会是一个整体,个人与社会是统一的,因而认为为社会做贡献,为他人做贡献,都是自己的份内事。宇宙境界的人凭借自己的觉解,把宇宙看成一个整体,把意义世界与客观世界视为一体,把自己的境界(意义世界)拓展为宇宙(天或大全整体)。这样,人的精神自然就能够无限博大,齐天地万物而作逍遥之游也就显得自然而然了。
现实生活中,人生境界的提升与所做事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而只与觉解程度有关。如同样是一种本能的自然行为――吃饭,一个人饿了就吃饭,冷了就穿衣,这就属于自然境界。如果不但要吃饭,还要吃香米饭,吃营养丰富的大米饭,因为能起保健作用,这就属于功利境界。如果吃饭是为保重身体,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就能为人民多做贡献,这就属于道德境界。如果已经意识到了人是自然、宇宙的一部分,认识到需要吃饭来保持自身与大自然的平衡、和谐,这就属于天地境界。再如,一种常被看作功利行为的商品交易行为,如果行为人只是以物易物,以无需换所需,用贝壳换馒头,则是自然境界的诉求;如果交换的目的是为了挣钱,则是日常所见的功利境界;如果商品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给社会创造财富和便利,则交易者已进入道德境界;而当交易者已把交易行为看为自然物的流通载体,顺应自然,就进入了天人合一的境界。
再比如,冯友兰先生提到,一人办一医院,他的目的若是要想使他自己得名利,他的行为即是求利的行为,他的境界即是功利。他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则他的行为即是行义行为,他的境界即是道德境界。如有些宗教家,办医院、“行善事”,不为自己求名利,亦不是专为社会服务,而是为神或上帝服务,为神或上帝尽职。若他的目的真是如此,而又纯是如此,则他的行为即是宗教行为,他的境界即近乎此所谓天地境界。
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人生的四个境界当中,所要提升的不是行为本身,而是行为人的觉解。在传统观点中,四个境界之间由于目的性的不同被做出了隔离,尤其是在道德境界和功利境界之间。传统观点认为道德境界的基本准则是利他或为公,而功利境界的基本准则是利己或为私,过分强调二者的水火不容。在这一点上,冯友兰先生几乎全盘接受了传统儒家的“义利之辨”的思想,正如孔子所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如孟子日:“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在这点上,冯先生也基本继承了儒家思想,冯先生所说的“人之所以为人者”就是孟子所说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因此,当冯先生和儒家倡导人们尽人之理时仅仅是指尽人的社会性,因而都要求人们彻底地去私忘我而为公利他。
提升人生境界需要对人之本性进行再认识
人之理或人之性中除了包含社会性外还包含动物性。所谓人之理或人之性,就是人之所以为人者。人之所以为人者,就是有理性和有社会性的动物,即人之所以为人者是人的内涵。内涵在逻辑上有一说法――种差加属。在人的内涵中,理性和社会性是种差,动物是属。动物性虽然不是人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唯一特征,但却是人之所以为人者所不可缺少的成分。由于动物性在逻辑上先于理性和社会性,因此它是比理性和社会性更为基本的成分。据此,当说人应尽人之理时,首先应尽的是动物性,其次才是理性和社会性。
因此,提升人生境界需要对人之本性进行再认识。动物性的存在,使我们自然朴实地生活在自然境界当中,而当我们进入社会中,行为便会因社会经济属性的存在而具有目的性,这一境界的提升也体现在人是目的性动物这一命题当中,故功利境界也可看作是在觉解上由动物性的本属融入了社会性的种差,并由社会中的经济属性起到了主要的引导作用。而社会性中,除了经济属性还有道德属性,道德应该是合于天理的行为规范,是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不是天生的,是由后天的宣传教育及社会舆论的长期影响而逐渐形成的,当自然境界人或功利境界人接受了这种耳濡目染后,会在行为中作出自然的道德诉求,那么他就进入了道德境界。但是即使是进入道德境界的人,也无法摆脱动物性的属,因为人的本性是不满足,人们最终的追求是幸福,对道德的追求还包含有动物本性的追求。
【关键词】湿地保护;生态景观;生存环境;生物多样性
一、湿地与生物多样性
湿地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因此,湿地被誉为“自然之肾”、“地球之肺”。陆地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并称为地球的三大生态系统。根据《湿地公约》定义,“湿地系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水域”。湿地生态系统是三大生态系统(海洋、陆地和湿地)中唯一的一个四圈(大气圈,水圈,土圈,岩石圈)交会的生态系统,其与人类生存关系的密切程度更令人吃惊。
湿地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处于关键位置。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政府首脑们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反映了在这一领域达成的共识。就是在这样一个永恒的环境与发展热点问题上,湿地以其丰富的生态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及其遗传多样性的特点,占据着无可替代的位置,保护湿地成为保护生物多样性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在调节水分循环维持湿地特有的动植物,特别是水禽栖息地上有它特有的生态功能,保护湿地也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一个重要方面。美国生态学会在生态学研究纲要中指出:地球上生物多样性大部分存在于半自然的森林,放牧地,河流积沼泽之中。沼泽,河流是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这也体现在湿地生境类型的多样性和生物群落的多样性。湿地生态系统所处的独特的水文、土壤、气候等环境条件所形成的独特的生态位为丰富多彩动植物群落提供了复杂而完备的特殊生境。湿地生活的动物群落包括哺乳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鱼类以及无脊椎类等。湿地特殊生境的重要性特别体现在它是许多濒危野生动物(如丹顶鹤、天鹅、扬子鳄、云石斑鸭、河马等)的独特生境,因而,湿地石天然的基因库,它和热带雨林一样,在保存物种多样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湿地蕴含着多样性的生物资源,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保证湿地资源的永续利用是一项全球性的任务,是协调环境与发展的重要内容。湿地的特殊生境为各种徙禽、游禽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和营造了避敌的良好条件。保护湿地生物的多样性,保证湿地资源的永续利用是我们的重要职责,也是协调环境与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湿地的国际保护
1.保护湿地的国际公约――《拉姆萨尔公约》
湿地确实是国际财富,各国政府协作对之进行保护是必要的。良好的湿地生境依赖供给它的水的质量和数量来维持的。湿地是脆弱的,极易受到影响。在湿地内生存的动物种类是迁徙种类,它们需要国际上协作起来进行保护和管理。
《拉姆萨尔公约》是1971年2月2日在伊朗的拉姆萨尔签订的。该公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全球各国政府间的共同合作,以保护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特别是水禽和它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公约宗旨就是承认我们人类同其环境相互依存的关系,协调一致的国际行动,确保全球范围内的各种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得到良好的保护并加以充分利用其资源。目前,《湿地公约》已从最初的十几个缔约国发展到现在的80多个国家,各国列入《湿地公约》名录的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区已达到648个,总面积4300多万公顷。该公约规定的保护范围也从起初单一保护水禽及其栖息地扩大到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并大力提倡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因此,《湿地公约》作为一个国际间的由各国政府缔结的组织,正在全球范围内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拉姆萨尔公约》是旨在全世界参与的第一个保护条约,也是第一个只涉及生境的条约。非洲公约和西半球公约等早期条约,尽管也包含了保护生境的规定,但它们的重点仍在物种保护上。《拉姆萨尔公约》倾向于“合理利用”的政策,因此,它非常符合现代社会持续发展概念,这比绝对保护概念更容易接受。为此《拉姆萨尔公约》要求成员国履行为了合理利用本国湿地资源而制定的计划。湿地合理利用,即不仅是保护自然,而且还包括持续开发利用。在某些开发规划中,公开承认保护湿地生物学特征的重要性,与传统相比,无疑是重大的进展。
2.拉美国家对湿地的保护
美国是一个十分重视湿地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和对公众进行环境教育的国家。无论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避难所),还是在城市的市区、郊野公园、海边等地,野生动物随处可见,天鹅、野鸭、大雁、骨顶鸡、白鹭等水禽成群取食、求偶、繁殖;数以百计的海豹集聚海边岩石,使我们感触更深的是在城市居民院内、人工湖中、绿地上松鼠、野鸭、大雁、鹿等“旁若无人”,自由活动。在美国,国家有若干个保护湿地和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各州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自己的法律法规,公民的法律意识很强,绝大多数人都能自觉遵守。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不能打猎、不能钓鱼的规定对他们都有强大的约束力。对野生动物及其环境的保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国各地自觉自愿、大量涌现的群众志愿者组织。他们积极参与本地区的湿地和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定期开会,提供有关湿地和野生动物的情况,研究保护对策,商讨环境教育问题,制订工作方案等等。对湿地和野生动物进行检测管理,实行宏观控制。通过卫星图来确定湿地方位和面积,并辅以地面和飞机调查,三者结合,将调查结果绘制成图,输入电脑。从绘制的图中和统计的数据很容易看出湿地面积的变化,动植物数量的消长情况,为制定湿地和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美国政府历来重视环境教育。他们把环境教育视为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生命线。同其它一些发达国家一样,他们曾在搞经济建设时,忽略环境保护,开发和利用了大片的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地,导致了环境恶化。经过很长时间的保护,花费很多人力、物力和资金,使已遭到破坏的湿地又重新得以恢复。美国和其它一些发达国家走过的弯路,占用、开发破坏、认识、恢复、保护是值得我们深思借鉴的。现在,美国环境教育重要的是从儿童做起。在全美七个地区、五十个州和每一个湿地及野生动物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都无一例外地把环境教育作为自己工作的中心和重点。不管是什么人,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区和国家公园是来者不拒,一概竭诚欢迎,热情接待,并进可能提供方便,分文不取。
美国与加拿大、俄罗斯、日本等国共同签订了保护侯鸟协议,还同墨西哥、加拿大共同制订了《北美湿地管理和水禽保护计划》。各个协议都有若干项目,根据这些内容在国内外寻找合作伙伴保护湿地。
三、我国的湿地保护
1.保护现状
据《中国湿地》介绍,我国大约有湿地2500万公顷,包括1100万公顷沼泽、1200万公顷湖泊和210万公顷滩涂、盐沼地。湿地在全国各省均有分布,面积较多的有黑龙江占25.06%新疆占20.9%、占14.2%、江苏占7.49%、青海占4.31%内蒙古占4.19%。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占有资源少,耕地负荷中,不少易于开发的低洼湿地经过历代广大农民的努力,已经开发改造成耕地。据最近全国土壤普查分析,全国耕地约有756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30.2%。这些湿耕地的分布特点:以长江中下游和东北区为主,分别占湿地面积的30.7%和24.5%,其它如华北区占21.6%,西南区占9.1%,华南区占6.5%,黄土高原区占3.9%,西北旱区占3.7%;中国湿地以平原湿耕地为主,占74.3%,丘陵山地占25.55%,高原占0.02%;季节性积涝湿耕地占71.8%,常年积涝占28.18%。我国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已经增加到260处,总面积达1600多万公顷。目前,青海湖的鸟岛、湖南省东洞庭湖和香港米浦等7处湿地己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我国湿地类型多,面积大,虽然已经建立各种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30余处,但长期以来我国湿地保护方面力量薄弱,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研究水平低下,部门之间缺乏配合,资金严重不足,特别是近十几年来,在沿海一带,经济发展迅速,盲目开发和占用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致使大片湿地在短短时间失去了,野生动物特别是大量水禽丧失了栖息环境,数量下降,甚至有些鸟呈濒危状态。这种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只顾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
中国政府在保护湿地及其动植物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包括建立机构,划分自然保护区,制订各种自然保护法规和条例,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植树造林,控制水土流失,开展湿地研究和湿地动植物的考察,取得显著的效果,如建立重点湿地保护区37个,土地24万公顷。我国与WWF、AWB、UNEP、IUCN、ICF等国际组织在湿地野生动物保护、湿地调查、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合作。认真执行了中日和中澳侯鸟保护协定,进一步强化了侯鸟及其栖息地保护,并在重要水禽自然保护区内对中日、中澳共同保护的侯鸟进行了科学研究和保护。我国湿地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已为许多国际组织所赞许,有效第推动了我国的湿地保护事业。
总之,湿地生态系统,湿地多样的动植物群落。濒危物种等,在科研中同样具有重要的地位,它们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对象,材料鹤实验基地。从湿地生态系统,湿地作为自然环境的组成部分和生物多样性丰富的的角度看,中国湿地在世界湿地及全球生物多样性、全球生态环境方面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2.存在不足及对策
中国现阶段对湿地生物的遗传多样性的研究尚处于初步阶段。对一些濒危的有价值的物种进行了研究,如生活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扬子鳄,目前以在安徽省人工饲养繁殖成功。又如中国培育高产杂交水稻,就是利用湿地的野生稻与栽培稻杂交而成。湿地保护还存在问题:(1)民众对湿地的各种功能和价值尚未缺乏全面了解,对湿地保护意义认识不足,意识不强。(2)立法不足,执法不严。就全国而言,国家尚没有一部专门的湿地保护方面的法规或条例。对已颁布的法规,由于认识管理等原因,有些地方也未能很好地执行。(3)由于经费的严重不足,许多急需开展的湿地保护工作尚未展开。已建的湿地保护区也由于经费等原因,管理工作仍处于较低水平,人员不足,素质较低,缺乏培训。(4)全国湿地资源家底不清。目前,尚未完成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湿地现状不清,给湿地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盲目性。
湿地资源要开发,因为不开发就不能创造新的价值。这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尤其重要,单纯保护的观点不符合国情,行不通,开发资源发展经济是硬道理。开发和保护要相结合,因此,必须尽快制订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全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合理利用湿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保护我国现有的湿地和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繁殖地。
根据我国湿地和生物资源及其管理状况,制定具有方针政策和法律效力的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行动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计划组织实施。特别失对那些不能建立自然保护区但又具有国际重要意义的湿地,不论其面积大小,要以法律的形式作出规定,确保在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的前提下,不再减少其面积。因此建议: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尽快编制一部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增加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湿地保护属外部效益的工作,需要列入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责,制订相应的法规和政策,以法保护湿地。当前,我国自然保护法规中还没有一项关于湿地保护的法规,因此,在湿地保护管理中无法可循,一些国家或地方批准的保护区由于产权或管理权限不清,经常受到侵犯而难于解决。另外,也要制订湿地保护的方针政策,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保护湿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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