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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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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专项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 编制和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六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根据需要可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村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在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对村庄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作出科学规划和统筹安排。

第七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

第八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第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真实、准确、合法的土地调查基础数据为依据,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前款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和原则,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总体安排,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查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与所在地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

第十一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涉及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区域和城乡协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优化、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重大问题,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

第十二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可以向社会公众征询解决方案。

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规划内容,应当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采取听证会形式听取意见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论证,论证意见及采纳情况应当作为报送审查材料一并上报。

第十五条 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编制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业绩;

(三)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单位目录。

第三章 规划内容

第十六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二)规划背景与土地供需形势分析;

(三)土地利用战略;

(四)规划主要目标的确定,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等;

(五)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

(六)土地利用的差别化政策;

(七)规划实施的责任与保障措施。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前款规定的内容。

第十七条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重点突出下列内容:

(一)国家级土地利用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重大土地利用问题的解决方案;

(三)各区域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

(四)对市(地)级土地利用的调控;

(五)土地利用重大专项安排;

(六)规划实施的机制创新。

第十八条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重点突出下列内容:

(一)省级土地利用任务的落实;

(二)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的安排;

(三)土地利用分区及分区管制规则;

(四)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五)对县级土地利用的调控;

(六)重点工程安排;

(七)规划实施的责任落实。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中心城区,包括城市主城区及其相关联的功能组团,其土地利用控制的重点是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确定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与布局安排,划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扩展边界。

第十九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重点突出下列内容:

(一)市级土地利用任务的落实;

(二)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布局的具体安排;

(三)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及其管制规则;

(四)城镇村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

(五)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的确定。

(一)基本农田地块的落实;

(二)县级规划中土地用途分区、布局与边界的落实;

(三)各地块土地用途的确定;

(四)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

(五)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安排。

第二十一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包括: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图。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图,包括规划现状图、专题规划图和规划分析图。

第二十二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四章 审查和报批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两个阶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审批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二十四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基础数据、规划目标、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调整等内容进行审查。

第二十五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未通过审查的,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重新申报审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通过审查后,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审查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二十六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自上而下审查报批。

第二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规划文本及说明;

(二)规划图件;

(三)专题研究报告;

(四)规划成果数据库;

(五)其他材料,包括征求意见及论证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意见及修改落实情况、公众听证材料等。

第二十八条 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人民政府转来的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自收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审查工作。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较大分歧时,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各方进行协调。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规划审查期限的,可以延长审查。

第二十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下列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

(一)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土地利用相关规划;

(五)其他可以依据的基础调查资料等。

第三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点内容包括:

(一)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二)规划编制原则与指导思想;

(三)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四)土地利用结构、规模、布局和时序;

(五)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分解情况;

(六)规划衔接协调论证情况和公众参与情况;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情况和相关部门意见,提出明确的审查结论,提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编制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行业特点编制行业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行业土地利用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范文第2篇

【关键字】土地利用;城市规划;制度;协调发展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1.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任务不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任务是从国家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协调各地和各业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土地开发和整理,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充分、高效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对城市各项建设和发展进行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以保障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从上述基本任务看,两者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1.2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关系

协调两者关系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应当充分反映城市发展的要求,这就需要协调。在协调中应遵循服从整体的原则,协调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主。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新《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这就意味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城市规划在用地规模上就应当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的重要工作是编制和实施城市土地使用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覆盖有关行政辖区的全部土地,特别是划定耕地保护区。由于分属两个部门,两项土地使用规划往往缺少一致性。鉴于我国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特别是耕地资源的减少已接近临界值,保护耕地成为一项战略性的紧迫的任务。在目标一致的前提下,城市规划总图的最高一个层面应是国土利用规划,在这个层面与土地管理部门达成一致,然后在指定的城市化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细化、深化城市用地规划。在城市规划土地使用图制定后,就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建设,而不可以不经修改规划而在划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以外批准建设项目。这也是国外实行区划管理的普遍做法。在人口和城镇密度高的城市化区域,城市的规划用地不宜仅作点的控制,而是应将整个行政区域都纳入城市规划范围,明确用地分类控制,使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真正实现整体协调。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发展途径

要加强“两规”之间的协调,就应加强规划制定的科学性,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完备的规划体系;二是拥有完善的规划法制;三是重视规划的公众参与,规划成果要公示,要组织专家、群众对话,将公众参与监督贯穿规划修编和实施始终。

2.1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来制定规划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它对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并影响城市的未来发展。

通过编制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既能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又可谋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以开发资源、增长经济、保护环境和协调发展为依据,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促进全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在开发利用资源,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同时,保证土地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要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城市规划中应综合考虑城市发展的资源与环境问题,预测在不同决策方案下城市系统的潜在发展水平;在土地资源承载力的约束下,提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规划建议,拓宽城市规划的内涵和领域,形成可持续发展观指导下城市规划的新思路。

2.2 坚持“资源保护”与“发展优先”并重的原则制定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土地资源供给出发,以上级下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前提,按计划编制规划。因此,指导思想是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其主要目的是: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加强对土地的统一、计划管理。

城市总体规划是从社会、经济、历史、产业政策、人文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社会需求编制规划。指导思想是从需要和方便生活出发,重在发展。其主要目的是:统筹安排城市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城市和社会协调发展。

实际上“两规”的矛盾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于资源保护,而城市总体规划立足于城市发展,二者在本质上是对立的;且由于目前我国城市的建设并不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制,从而造成了城市建设用地扩张过度,不断侵占耕地的现象。

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要顾及到“资源保护”与“发展优先”平衡发展,必须要求城镇建设坚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的原则,从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优质耕地和菜地的角度出发,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和保障农业的关系,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均衡与协调发展,在土地利用率较高,土地供给量不可能增加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即提高土地经济供给能力的途径,解决土地的供需矛盾;再就是从城市人口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实际出发,按照城市的规模、等级对应的人均用地指标从严确定城市的用地规模,同时通过土地市场来监控城市的扩张、农地的非农流转等问题,切实做到合理节约利用土地。

2.3 应加强各类规划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

在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下,土地管理部门与城市规划部门之间缺乏工作上的协调和业务上的沟通,甚至存在一些摩擦和互不合作的现象,使“两规”难以真正协调。这些决定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制定的土地供应计划与城市规划中的土地需求计划相脱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不衔接。要使“两规”规划更好的协调,必须改变部门观念,理顺部门关系,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充分反映城市发展的要求,在协调中遵循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协调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主。在进行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时,凡符合城市规划而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超过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建设用地区范围的,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准。只有这样才能使我省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有机衔接起来,共同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经济,为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共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3 结束语

随着国家城乡统筹改革的深入,势必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提出更高的要求。城乡产业结构的协调直接体现在城乡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安排上。两个规划的协调和统一是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基础之一,因此两个规划必须从编制规范、标准、方法、审批、实施、管理等多方面进行协调,实现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国家红线标准,满足城乡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参考文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

一、土地规划认知

土地规划指的是一国或一定地区范围内,按照本国的经济发展的前景和需要,对土地的合理使用等,所作出的长期安排的活动。土地规划的目的在于保证土地的利用,同时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要求。现有自然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的分布和配置状况是土地规划的依据,最终使得土地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不因人为的原因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二、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城市以土地为载体,它是具有多种功能的人口聚集地,不言而喻,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我国,城市规划主要是根据城市的客观条件而因地制宜,在合理统筹安排部署下,使得其余的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均衡协调地发展,但是,对于土地利用中的总体规划来讲,其主要关注的是耕地数量的保护以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对于产业用地布局分散在农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以及旅游发展等规划在次要等级的规划之中。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领域的现代化建设都处在一个渐进的过程之中。自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我国政府不断进行着土地利用相关制度的建设,同时也颁布、修订了诸多的法律及法规,使得土地利用规划受到了整个社会的普遍重视,与之相应的,各级政府按照规划规划使用、管理土地的意识大大的增强。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整体的土地利用规划中实践仍然不尽协调。对比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的本质概念、特征属性两个方面,不难发现,城市规划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一种,其与总体规划具有密切的联系。但是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中,由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不完善性,使得规划实施环节容易造成脱节,导致土地利用方面出现整体与个体利益相悖、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脱节问题产生。其只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利用规划的种类较多,分工不明确。土地利用规划三大类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与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又分为五级,分别是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按理说是层次完整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各级总体规划职能分工的不明确性,以及内容相似雷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则相对缺乏,致使详细的方案规划活动不能够积极地去开展。但是,相对于其他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而言,国外最高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往往是比较宏观的,只是对下一级别的规划,单方面的具有一定指导作用,在其他的地方制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则上,内容详实,分类细致,有的甚至是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不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等等方面各成体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上无法有效发挥对于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对于土地利用需求的整合作用。同时,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一般是属于计划性规划,其出发点是土地供给,前提是上级下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重心在控制,有效引导需求;而城市规划,则是按城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来进行,着眼于发展。二者在规划的目标、时间、部门职能分工以及编制规划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等等的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最终导致了城市发展规模不断的突破各种规划的失灵现象。其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部体系,在目前而言,仍然存在协调性与衔接性差、形式死板的缺陷,这些原因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模的控制规划失灵。

3、政府规划干预政策存在缺陷。政府干预政策的存在的原因是市场失灵,而政府干预手段的一种体现即是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政府规划干预措施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往往也存在缺陷,比如规划指标下达依据不充分、规划指标设定不科学等等的因素造成非农建设用地量稀缺导致城市规划与总体规划相悖以及缺乏公共参与等。

4、激烈竞争。激烈竞争导致了城市间冲突和区域性矛盾不断地加剧,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国家、区域、城市越来越受到重组化的影响。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加之市场化和全球化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使得我国地方政府之间开始存在愈发激烈的竞争关系,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由原先变成了发展地区经济、增强城市竞争力,由于城市之间竞争的关系的进一步加剧了,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城市间区域性的矛盾激化。

三、应对措施

1、规划编制。强调的保护基本农田、维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向全面保护国土资源方向转变,最终目的是达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理想是保障区域发展的公平性和人与自然共存的和谐性。

2、转变控制体系。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体系,应当由以指标控制体系为主向,同时结合以宏观控制手段为主、与空间布局相结合的概念转变,弱化单纯的指标控制、分配作用,不断地加强产业布局优化、用途管制的规模等,做到少说假大空话,一定要切中要点,提高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效率。

3、保证指标设置的弹性化。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指标的控制是无可避免的,因此,规划的制定必须要保证指标设置的弹性化,其目的是降低信息不完整的特点带来的规划制定不科学,以及脱离实际情况的带来的风险。

4、引入适当的公众参与机制。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可以适当的引入公众参与的机制,其目的是为了推动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资源配置,使其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5、规划实施。构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保证各级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数据的透明化。同时,实施保护规划的价格屏障,加强重视价格机制,以期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间的空白。此外,还应该不断的提升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保证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城市规划、甚至其他的下级规划,在各级政府单位的职责范围内都能够得到顺利的实施。

参考文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规划数据库

为满足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县乡规划成果的要求,实现县乡两级规划的控制指标、空间布局的一致以及规划成果的“图数一致”,本文提出结合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同步编制县乡规划的思路。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任务,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1.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规划编制过程中,采用GIS技术编制规划图件,统计分析规划指标数据,建设规划数据库,实现县乡两级规划一致以及规划成果的“图数一致”,从而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

规划编制主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方案编制、图件编制、数据建库和成果输出(见图1)。

2.方案编制

按照国土资源部对县乡规划成果“图数一致”的要求,确定县乡两级规划以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数据为基础,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1基期转换 以二调成果为基础,首先进行地类转换,将二调土地分类转换为规划分类,然后依据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基期回推,得到规划基期年的基期数据。

2.2指标分解 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自上而下分解下达用地主要控制指标,实现县级规划对乡级规划的控制与指导。县级规划确定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等约束性指标[1];乡级规划按照县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同步编制,并及时反馈信息,县级规划针对不合理的指标进行论证、调整和修改。两级规划相互衔接、反复沟通最终确定调控指标,保障县乡主要控制指标的一致性与合理性。

2.3空间布局 按照上级规划目标,参照相关规划,结合实际情况,以乡(镇)为单位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布局各项用地指标。县乡两级规划在安排基本农田,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与重点项目,划定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边界等过程中,要特别注重上下级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县级规划确定的用地安排,在乡级规划中要严格落实,县级规划不做具体安排的用地,在乡级规划中的安排不能与县级规划相冲突,实现两级规划主要用地空间布局上的一致[2]。

3.图件编制

县乡规划图件编制的思路:以二调和变更调查的1:1万成果图件为基础编制乡级图件,在乡级图件的基础上编制1:5万或1:10万县级图件。

3.1土地利用现状图 先将二调数据库通过地类转换和基期修改,形成规划基期库,然后以基期库为基础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

3.2土地利用规划图 县乡级规划图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土地整治规划图、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等。土地利用规划图的编制主要经历以下三个过程:

3.2.1编制规划草图 首先按照确定的规划目标拟订多个规划方案并布局在现状图上,然后对各方案逐一进行论证并提出推荐方案,最后通过规划协调确定最终规划方案,编制规划草图。

3.2.2核对规划数据 检查规划草图的各项指标与下达指标是否符合。首先提取规划草图中布局的相关专题要素,然后利用基期库统计各乡(镇)规划指标的面积,最后与下达指标相比较,若不符合则重新编制规划草图,如果符合则可以建立规划数据库[3]。

3.2.3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图 以现状图为基础,提取规划草图中的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边界、重点建设项目等相关专题要素为主要表达内容,编制县乡两级土地利用规划图。

4.数据建库

县乡规划建库的思路:首先将二调数据库转换形成覆盖全县的1:1万基期数据库,然后以基期库为基础建立乡级规划数据库,最后在乡级规划库的基础上经过投影转换、缩编整合等处理后,形成1:5万或1:10万县级规划库。数据建库要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4.1数据入库 首先提取规划目标数据(主要指规划地类图斑)、分区规划(主要指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和专题规划(主要指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等要素,然后对各要素进行空间拓扑关系和属性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检查[4],并按数据库建设标准处理和完善后映射导入到数据库中。

4.2统计汇总 对各类规划数据进行分析、量算和统计,逐级汇总直到县级,从而得到县乡两级的规划汇总数据。

4.3指标检查 将各级汇总数据与上级下达的指标进行对比查看,如果与指标不符则调整规划方案,直到符合指标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5.成果输出

规划数据库建成后,导出规划库中的统计表格,用于完善规划文本中的规划表格;同时利用规划库输出符合制图规范的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图件[5]。

6.结论

在县乡两级规划同步编制过程中,结合规划数据库的建设确定规划指标和用地空间布局,确保了规划成果的“图数一致”。通过分析数据库的统计数据,能及时反馈和解决乡级规划落实县级规划下达的任务时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有效地保障了县乡两级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用地空间布局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北京;中国出版社.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北京;中国出版社.2010

[3]程雄,张王菲等.用GIS 软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学;研究型;教学内容

《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是“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目前已有100多所高校在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开设本门课程。上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教育工作者在该课程的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教材建设方面,以前使用的是各校自编教材,1983年由农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土地规划学》全国统编教材。随后,面向21世纪土地资源管理系列教材、高等院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土地科学丛书等都有《土地利用规划学》教材的身影。

由于《土地利用规划学》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专业课程设置中具有重要地位,各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积极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学》的教学改革和精品课程建设,探讨土地利用规划课程体系的优化与重组,并积极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建设与土地资源管理人才培养的关系等等,部分学校根据自身厚实的专业背景形成了独特优势,许多高校的《土地利用规划学》成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其学科定位、培养目标等为我们提供了有利借鉴。但作为地理科学一级学科下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具有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不同的背景和知识结构,《土地利用规划学》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等不能照搬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模式。因此,根据培养具有特色的创新型和实践型的规划人才的迫切要求,适时优化和组合国土规划的教学内容,构建具有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特色的《土地利用规划学》研究型教学内容框架,并在实践中检验其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为资环专业的高效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1 教学内容改革设计思路

《土地利用规划学》的研究型教学思路是以培养具有科学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复合型规划人才为目标,紧密结合学科研究前沿与课程基础理论,开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内容的优化重组,探讨探究案例式、“亲验式”等教学方法的合理运用;同时结合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研发思维,促进研究型教学模式的形成;探讨“课堂、学校、单位”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及其结合时机、途径,切实提高学生的基础理论水平、规划设计技能,增强学生的工作应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其教学改革设计思路主要体现在:

第一,突破传统的以教师及课本为核心的封闭式教学模式,强调“以教学内容为基础,以技能培训为推动环节,以师生互动、规划高级人才和管理者与学生互动为通道,以实践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开放式教学模式;

第二,突破传统的以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思想,强调教学、实训、创新思维一体化,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规划人才;

第三,提出“学生进入企业、社会,规划高级人才和管理者进入课堂”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培养机制;提出“课堂、学校、单位”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及实现的时机、途径与措施。

2 理论教学改革内容的筛选

《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教学内容体系庞大,以少而精和避免重复的原则进行了各部分内容的精选,明确和突出授课的内容重点难点,详略得当,减少了与其他课程不必要的重复,并增加新知识点,适当拓宽讲课内容,如增加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各专题等内容,介绍新的学术观点如在土地供需预测课程讲述中加强对新方法的运用的论述,加强实践环节和土地利用规划知识的综合运用如将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体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潜力分析专题研究相结合等,开阔了学生的自主思维能力,提高了综合归纳分析的能力。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章导论:土地、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评价、土地管理的有关概念、内涵等

课堂讨论:土地与土地利用概念?目前我国主要存在的土地利用问题?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土地评价程序;我国5个土地利用分类体系

课堂讨论:结合生活实例讨论土地评价的程序?

第三章土地规划的数学基础:坐标系、投影、标准分幅等内容的讲解

作业与讨论:请将H-49-84-(45)旧编码按《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 89-92》新标准进行转化后的编码,并写出过程。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与原则:本部分内容安排一次课时间查阅资料,准备课件;然后每个小组负责一个理论的课堂讲授。

第五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述:概念、性质、目标、任务、编制程序

布置作业,准备下次课讨论: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演变历史?现在正在进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意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解决的问题?

第六章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重点与创新:从宏观层次概述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年)的背景、理念、成果等

课堂讨论:所在家乡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讲座:计划请校外或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一个专家给学生做一个次讲座。

第七章土地利用供需预测:基础数据预测,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分析,土地供给量预测案例;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土地供给平衡分析、土地需求量预测案例;

布置作业并讨论:以武汉市或所在家乡城市为对象,阐述城市建设用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那些途径或措施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粮食安全法进行耕地需求量预测的程序?

第八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土地利用结构概念、土地利用结构空间分析方法、土地利用结构、拟定方法结构与布局调整地要求、步骤,土地利用分区模式、方法及案例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专题及大纲等讲解、展示:实施评价、适宜性评价、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等专题,潜江、鹤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成果

作业与讨论:根据各专题研究的需要,以家乡所在县(市、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某一个专题为研究对象,制定一个资料收集清单及收集方案。

第九章居民点用地规划:居民点和居民点用地,城镇化问题、城镇体系规划,居民点规模及其预测,居民点布局,村镇用地规划

第十章耕地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耕地规划的基本理论方法、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编制的方法、程序等

第十一章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结合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规划编制的要求讲解(整体框架、水资源平衡分析、耕作田块规划、土方工程量计算与调配、田间道路配置、排灌工程的设计与布局、规划设计预算编制)

课堂讨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等的施工工艺分析?

第十二章土地利用规划方法与实施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GIS、LLIS)、土地利用规划论证方法,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

课堂讨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对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许多土地利用问题有什么作用?

3 实践教学改革内容的确定

改革传统的以教师及课本为核心的封闭式教学模式,在实验课引入研究试验学术气氛,由学生提出问题,教师指导学生制定实验研究方案,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试验技能;同时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基本技能如GIS、CAD等的训练,切实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实践教学内容主要结合单位GIS等实验室的条件,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具体操作,其考核结果要求学生根据提供的实验报告格式要求,至少提交2个实验报告和相关成果图件。根据实验课时的限制,针对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特点,拟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践教学内容。

实验一:土地利用规划基数转换

熟练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及其编码,将某某县土地现状分类(二调,2009)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过渡期,2005)均转化到土地规划基数分类体系中,并借助ArcGIS将一幅分幅图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空间数据基数转换。

实验二: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专题研究

以耕地需求量预测为基础,列举耕地需求量预测所需要的资料清单,并以某某县为例,采用粮食安全法预测规划期间(2010年和2020年)的耕地需求量。再此基础上,撰写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专题研究提纲。重点掌握借助Excel实现趋势回归、灰色预测等方法预测人口、各行业用地需求等。

实验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间的关系

学习某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指标分解的数据表,试提出对某某县指标分解需要收集或掌握的资料清单。

实验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

以实验一进行了基数转化的分幅现状图为基础,结合野外关于基本农田、预留建设用地等调绘成果,以国土资源部最新颁布的《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为依据,借助ArcGIS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幅图,重点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要求及编绘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