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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研究中,国际文献大多采用社会保险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的“规模”(size)———社会保险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或社会保险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度量保障水平。国内文献通常将“社会保障水平”定义为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相应地,将“医疗保障水平”定义为医疗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或医疗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这种定义有利于从宏观视角把握全社会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资源投入情况,从侧面体现社会医疗保险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具有的份额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相对地位,也有利于国际间的比较。但这种宏观层面的定义和理解过于粗略,最大的缺点是相对忽视了制度所指向的对象———人的影响,忽视了对微观个体受益程度的衡量。我国实行社会医疗保险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解决市场化改革以来造成的民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例如,新农合在成立之初就明确提出其目标是“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目前,我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根据第四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经济困难依然是阻碍居民利用医疗服务的重要原因。两周未就诊患者中,24.4%是因为经济困难;而应住院未住院者中70.3%是因为经济困难,住院病人中有36.8%自己要求出院,这其中又有35.3%是因为经济困难。因此,现阶段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目标应当是补偿疾病经济损失,降低居民的疾病经济负担,从根本上减轻甚至消除广大国民的疾病之忧。在社会医疗保险改革的新阶段,如果理论和实务界继续从宏观资源投入的传统视角来理解保障水平,而不能从微观个体受益的视角对这一概念进行界定和评估,不仅直接影响到保障水平的合理调整,也关系到整个社会医疗保险改革的总体方向及制度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应有内涵
自诞生之初,社会医疗保险就以“人”为其作用对象并体现对人的风险保护。19世纪80年代,以社会共济为核心原则的社会医疗保险在德国产生,并很快在全球普及。自此,社会医疗保险被视为国家主办的事业,并作为一种化解健康风险和降低疾病经济负担的有效制度安排,在各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聚集大多数人的资金建立起大规模保险基金,社会医疗保险得以对少数群体的疾病经济损失进行补偿,能够防止他们因疾病而陷入财务困境,尤其是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免受疾病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社会医疗保险对患者的损失补偿,实质上就是对参保人的一种财务保护(FinancialProtection)。社会医疗保险和卫生系统应当“确保人们在面临疾病、死亡时能够得到财务保护,或至少在医疗费用支出方面免于过大的财务风险”。这种财务保护机制,正是建立在医疗保险大数法则和风险分散原理的基础上的。由此可见,分散疾病风险,提供财务保护以抗衡疾病或意外伤害对个人和家庭造成的严重财务影响,正是社会医疗保险“保障”作用的核心意义所在。因此,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内涵,不应仅限于反映宏观资源投入量的大小或国民收入分配中的相对份额,还应当着眼于微观个体,合理衡量个体受益程度。基于微观个体受益的视角,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指这一制度为覆盖范围内群体提供保障的程度。换言之,保障水平是指疾病经济风险分散程度和提供的财务保护程度,即这一制度在多大程度上降低了患病群体的疾病经济负担,并防止个人和家庭因病陷入困境或导致灾难性后果。因为医疗服务的高度专业化和医疗保险机制中各方主体之间存在的复杂关系,影响保障水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社会医疗保险补偿环节存在“三大目录”限制。“三大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人就医时消费的药品、享受的医疗服务和接受的医疗检查,只有在“三大目录”之内,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基金报销范围。这些因素反映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广度,即所提供保障的范围大小,可称之为“保障宽度”。其次,参保人在因病申请医疗保险基金补偿时,通常还要受到起付线、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这“三大政策变量”的限制,符合“三大目录”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才能够按一定比例获得报销。这些因素反映现有保障宽度基础上,社会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医疗费用所能分担的比例高低,可称之为“保障深度”。保障宽度体现的是保障范围的广度,保障深度体现的是既定保障范围内保障程度的高低。离开保障宽度谈保障深度,或者脱离保障宽度的前提讨论保障深度,都是不完整的。二者的同时考量体现的就是保障水平。因此,保障宽度和保障深度是体现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两个维度。我国社会医疗保险遵循“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在保障宽度和保障深度上都有较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对控制医疗费用和基金风险有其必要性,但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医疗保险在解决“看病贵”问题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评估指标
1.核心指标
目前,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关注,都集中在名义上的住院支付比例,即对于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封顶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共付段”部分由统筹基金补偿的比例。因为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部分需要参保人自付,各地制度所规定的住院支付比例仅仅反映“共付段”的补偿比。自2009年新医改提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保障水平作出的规定,也都是以名义上的住院支付比例为依据的。例如,《关于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2011〕8号)提出,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规定,“十二五”期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70%、70%。2012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部署“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时提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2015年,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这种名义上的住院补偿比例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保障水平,但并不能全面反映实际保障水平。同时,因为各地的制度通常针对不同年龄群体、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或不同段医疗费用规定不同水平的“共付段”补偿比例,很难直接确定一个补偿比例作为特定地区和制度的保障水平评估指标。因此,这种以名义住院支付比例为核心的评估指标显然是不完善的,容易导致对真实保障水平的忽视。保障水平的核心评估指标应反映参保人实际受到保障的程度,综合体现“三大目录”和“三大政策变量”(即保障宽度和保障深度)等全部限制性因素的影响。同时,对于特定地区的特定制度来说,保障水平的核心评估指标应当是唯一的,以满足可比性要求。考虑上述要求,评价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核心指标应当是“实际补偿比”,即就医者获得的基金补偿金额占其实际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之比。实际补偿比可以是“综合实际补偿比”,综合反映包括门诊和住院的总医疗费用的补偿程度;也可以是“住院实际补偿比”和“门诊实际补偿比”,分别反映住院和门诊的保障水平。这一指标能够综合体现保障宽度和保障深度两个主要方面,可以实现不同制度、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保障水平的横向比较,也适用于同一制度、地区或人群在不同时期保障水平的纵向比较。
2.衍生指标
仅仅运用实际补偿比衡量保障水平是不完整的。从财务保护的视角来看,保障水平的高低一方面体现在制度多大程度上降低了患病群体的疾病经济负担,另一方面还体现在制度防止个人和家庭因病陷入贫困或导致灾难性后果方面。因为对于不同经济状况的群体而言,同样的基金补偿金额所体现的财务保护效果将会不一样,保障水平的评估指标还应当与个人或家庭的支付能力相联系。为此,在实际补偿比的基础上,笔者初步提出保障水平的四个衍生评估指标:医疗自费负担、自费负担降低程度、灾难性支出发生率及灾难性支出降低程度。医疗自费负担反映的是医疗自费支出(Out-of-pocketPayment,简称OOP)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及其对生活造成的影响。在实务中,“自费比例”(即病人自付金额占医疗费用总额之比)通常被视为反映医疗自费负担的代表性指标,但这一指标最大的问题是未能反映不同收入水平群体的负担能力差异。通常情况下,收入水平越高的个人和家庭其医疗费用承受能力越高,从而能够承担较高的自费比例。为此,笔者将“医疗自费负担”定义为基金补偿之后医疗自费支出占个人或家庭收入的比重,包括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自费负担。灾难性支出发生率(CatastrophicPaymentHead-count)是指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的个体占全部样本的比例。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以家庭支付能力的40%作为灾难性支出的界定标准,当家庭医疗支出占家庭支付能力(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去食物支出)的比例超过40%,则这种支出被视为是灾难性的。值得强调的是,灾难性支出并不必然意味着高额医疗费用,富裕家庭视为平常的支出,对于穷困家庭来说很可能是灾难性的。例如,一个富裕家庭的医疗自费支出即便超过家庭收入的25%,但仍然不会超过贫困线,另一些家庭则仅仅因为支出家庭收入1%的医疗费用,就可能会超过贫困线。为进一步衡量社会医疗保险的财务保护作用,还可利用“反事实分析”法(CounterfactualAnalysis),引入“自费负担降低程度”和“灾难性支出降低程度”两大指标。如果将参保人因医疗费用支出而得到基金补偿视为“事实”,将基金补偿前的情形(即假定没有医疗保险)视为“反事实”,再对“事实”和“反事实”两种情形下的相应指标进行分析对比,就可用来评估社会医疗保险所提供的保障程度。运用“反事实分析”原理,“自费负担降低程度”即(假定)未获基金补偿时的自费负担与(实际)获得基金补偿之后的自费负担之差;“灾难性支出降低程度”是假定参保人未参加医疗保险(因而不能因病获得基金补偿)时的灾难性支出发生率,与真实情况下———即参保人已经获得基金补偿后的灾难性支出发生率之差。上述四个衍生指标,含义直观,计算简便,可操作性强,且能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可比性要求。特别重要的是,各指标可以直接利用目前各地社会医疗保险数据库的相关变量测算得出,因而对于实务部门进行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和保障水平监控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
四、结语
关键词:医疗保险 保障水平 适度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中国人骨子里就有这样一个特质,凡事讲究“中庸”、“中和”,与事与物与人甚至与天地自然和谐融洽才好。依据中国自己的体制、国情,建立适合自己情况的医疗保障标准水平,不断地按照实际修正使之趋于合理、恰当,就是“中”与“和”的过程。这就是适度性。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它包括个人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救济、公共卫生防控等。充分的医疗保障必须要有一个能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防病、治病服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同时,还要有一个能够支撑这一医疗服务体系的资金筹措和分配机制。被西方学者称之为“白色难题”。在现有经济条件下,寻找我国医疗保障水平的适度空间,实现医疗资源运用效率与公平兼容,对改善国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文明健康稳定、保障经济增长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适合中国国情这个“度”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大体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时期是1953年至90年代初,主要包括公费医疗制度、劳保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大部分。上世纪90年代至今是第二个阶段,经历了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之后,我国城镇劳动者由原来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过渡到现在的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广大农村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经济发展和农村收入水平的变化,使合作医疗呈现多种多样的不同模式,农村医疗改革还在不断进行当中。目前医疗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低水平,广覆盖”。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并逐步形成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以及商业医疗保险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已处于从选择型走向普惠型,从试验性状态走向定型、稳定发展的新阶段,进入了相对规范、完善制度安排的关键时期;医疗基本保障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共投入不断增长,保障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城乡统筹推进作用初见成效,效率与公平性均在不断增强;医疗保障管办机构及经办能力建设方面也取得了相应的进展。
同时也存在因缺乏统筹考虑与顶层设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理念与目标定位不太明晰,导致制度缺漏、碎片化,统筹层次不高,费率、基数和发放标准不一,转移接续不畅;管理体制分割,经办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医保事业发展需要;保障水平偏低,群体间待遇差距仍然较大;保险实际覆盖率不高,基金贬值风险与支付压力越来越大;贫困地区财力匮乏,发展不足与求急求快并存等问题。
2.适度是动态的,随“度”而变的
天底下没有不变的东西,适度不是一个静态的过程,而是不断变化不断适应新情况新现实的发展的动态曲线。所有的改革,也都是随时依照国情而变的,不存在一个固定的模式作为标准。
2003年至今,国内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占社会保障总支出在16~20%左右,而根据社会保障水平理论,医疗保障支出在社会保障总支的比例要达到34%。我国近年的数据说明了医疗保障体制的制度、结构、比例等方面均存在与现在经济状况不相适应的部分,我国也持续地推进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回顾以往30年的改革经验,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医疗保障模式选择和制度建设的思路应该满足三个要求:适度性;适当性;适用性。其主要特点是包容性强,覆盖面大,机制新,结构合理。它不以追求福利最大化为目标,而以经济发展与社会福利的均衡为目标,是一个福利水平适当、机制灵活、责任共担、切实可行、持续性强的模式。
在医疗保障水平的相关因素当中,GDP的增长是医疗保障水平提高的主要动力,只有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及人均GDP的增长,才会有资金支撑医疗卫生事业的各项支出。20年来中国总卫生投入的增长均略快于经济增长,虽然明显低于发达国家,但总体是有其合理性。其次,中国目前正在步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口的比例,对医疗保障水平也有着直接的影响。据测算,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医疗保障水平增加0.85个百分点。第三,我国的医疗保障水平与居民储蓄呈正相关关系,与国外相反。这一方面与我国内需不足等现实经济情况有关,另一方面与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逐渐走向市场,从公费医疗、劳保医疗逐渐向个人付费倾斜,造成居民个人医疗负担加重有关,当居民个人预期治病就医费用上升,储蓄意愿加强,从而使得我国医疗保障水平随着居民储蓄水平的上升而上升。
3.适度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3.1优化医疗保障制度,促使其从长期试验性状态走向定型、稳定发展新阶段
一是尽快将城镇居民新农合并轨为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条件成熟后再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一元化的全民医疗保险。二是从疾病医疗费用保险向兼及疾病预防、保健服务并以提高国民健康素质为目标的健康保险发展。三是尽快统一经办机构,理顺监管体制,提高医保水平与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并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四是尽快制定新一轮医改方案,为医疗保险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3.2坚持稳步提高公共投入和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并重
医疗保障支出占全口径社会保障的比重、占GDP的比重,这是观察国民福利与国民经济是否同步发展的核心指标,可明确在2013年、2020年、2049年下限比率。通过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确保未来10年医疗保险基金持续大幅增长。壮大全国医保基金,为未来提供适度的战略储备,采取积极有效的投资运营,以减少未来外部资金支持的额度。多方动员社会资源,促进职业福利健康发展,推动企业、个人、慈善捐献等。土地收益与国有资产收益是重要财源,国家宜制定相应投入规则与相对固定的投入比重。
3.3健全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机制
目前,我国95%的城乡居民已经有了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已达70%,但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0%左右。还有近一半的医疗费用需要患者自付,而且患大病使用的不少药物、治疗手段突破政策范围的限制,也需要患者自己掏钱,造成经济负担沉重。而单纯地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也不能减轻大病患者负担。
在社保“十二五”规划中,医疗保障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其中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机制,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在制度和政策上也做出了特别的安排。主要是对于发生重特大疾病的人员给予了特别的关照,保障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并逐步提高最高支付的限额。同时,对于重特大疾病患者及时实施医疗救助,建立医疗救助基金。覆盖全民的大病保险是社会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强化了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了政府、保险机构、个人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推动了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提高了医保的使用质量,能有效减轻患者的负担。
大病保障能力是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体现,注重保大病保低收入群体,不能让老百姓因病致贫返贫。2012年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目的很明确,就是补上大病保障的“短板”,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再进行第二次报销,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资金来源首先利用基本医保结余基金,对于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基金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大病保险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参考文献:
[1]徐倩、谢勇、戴维周.基于健康经济学视角的中国医疗保障水平分析[J].《财经研究》,2003(12)
关键词: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制度设计,筹资模式
一、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现状分析
我国目前进入了老龄化时期,65岁以上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已超过7%,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21世纪中国老龄化有加剧的趋势。我国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国家,中国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令人堪忧,三级医疗网络濒临解体,乡镇卫生院1/3基本瘫痪,1/3仅能维持生计,1/3能够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农民抵御重大疾病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造成了我国分明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甚大,国家对城乡间医疗保障制度的安排也不合理,而城乡居民面对的是统一的药品定价和医疗服务费用,造成了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研究表明,医疗消费在中国农村有着奢侈品的性质,农民对医疗存在着潜在需求,但是受到目前收入水平的制约,医疗需求的满足尚处于从属的地位(卫龙宝,2005)。有以问卷形式对中国内地六省310个村庄进行了直接入户方式的调查访问,结果显示,有79.7%的调查对象反映,他们所在村庄存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岳书铭,2005)。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结果显示,在中国农村的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户数占了很大的比例,该比例在1998年和2003年分别为21.61%和33.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4)。更有学者认为,在中国的不同地区,疾病导致了20%~70%的贫困(Jiang ,2004)。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合作医疗制度能够提高整个社会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公平性,这一点已经得到研究证实。合作医疗能为大多数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自费看病相比,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花费相同成本的条件下能享受更多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中国10个贫困县进行的调查,合作医疗覆盖的低收入人群比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同等收入人群有更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他们的经济负担(个人在医疗方面的支出占其总收入的比重)也相对低。这表明合作医疗提高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资金筹集方面的公平性,以及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另外,以历史的观点考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演进,发现合作医疗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且执行层有历史经验可循,在制度探索方面可以总结经验,少走弯路。根据[2003]3号文件《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保大病即在农民患大病的时候给予医疗费用保障,防止农民因看不起病而陷入贫困,有利于实现卫生资源在不同收入水平农户之间的合理分配。这种观点认为,农村民众更加关注医疗合作制度对大病的保障程度。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的制度更能提高社会的综合绩效和社会整体福利,同时也是农民当前所需要的。关于保大病还是保小病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有所争议,笔者认为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议
下面分析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有悖于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效益。构建简单评价社会总体福利效益的模型:建立三维坐标体系,分别以X轴表示参合的居民人数,Y轴表示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Z轴表示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与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的曲线积分表示社会用于医疗保障的全部资金;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的曲线积分表示Q(社会总体福利效益);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轴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中,把从消费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的一个额外的数量中所获得的额外的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定义为边际效用,假设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0时,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0;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原则,确定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之间的函数关系Z=Yb,其中(0b,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A/B)b,社会总体福利效益为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上的积分,Q1(社会总体福利效益)=AbB1-b.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为患大病或住院的参合居民a×B,其中a为患大病或住院的参合居民人数与全体参合居民人数的比值(0Q2.结论为实行保小病不保大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比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更能够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效益。
定位于保大病的机制,造成高成本、低效益、收益面过小、制度缺乏可持续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设立了严格的起付线,只有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治疗费用才能纳入补偿范围。而1993年和1998年两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中国农村人口住院率只有3%左右(刘军民,2005)。这么低的受益面显然无法激励农民积极参加,而且这种设置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人们获取以预防、初级保健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自愿参加的条件下,即使参加以后也会有人不断退出,最后造成制度无法持续。而保小病有利于刺激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真正影响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保小病可以有效防止许多农村居民因无钱医治小病而拖延成了大病。
所以,要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考虑我国不同地区农民收入水平的差异,采取不同的医疗制度安排,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实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模式,确保把农村居民中无力支付合作医疗费用的低收入者纳入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当中。
四、筹资措施
从2006年开始,国家提高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从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相应增加10元,这样政府给每位农民补助提高到40元,而农民缴费标准不变。然而,即使政府给每位农民补助提高到40元,仍然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医疗保健的费用支出,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医疗保健支出96.61元,其中发达地区120~27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100~119元,经济贫困地区60~99元(王向东,2004)。农村医疗费用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目前民众关注的一个焦点,农村医疗保障费用的筹措成为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瓶颈。
从历史上看,中国农业对工业贡献的主要受益者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表现为劳动积累和资本积累,以及城市扩张的用地。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理应成为反哺成本的首要承担者。自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更名为国有企业后,农民对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积累贡献被淡化,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呼吁保护工人权益的同时也淡化了全民中所包含的农民成分。由于国家具有强制力和财政资源的支配权力,所以以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行为主体的工业反哺农业行为的政府反哺,应当是工业反哺农业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反哺。有学者研究了政府反哺实现机制和社会化反哺实现机制,认为工业反哺农业应当视为农业对工业的早期投资所形成的历史投资的一种“期权收益”和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给农业的生态建设基金(朱四海,2005)。农业应当获得对工业的历史投资所形成的期权收益以及农民应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利润分红,同时农业应当为提供生态产出而获得工商业提供的生态投入及生态建设的基金。
农业为工商业提供生态产出,工商业为农业提供生态投入,生态消费者支付生态生产成本,这就是工业化背景下分摊生态责任的基本逻辑、基本思路。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有不断恶化的趋势。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恶化主要是由于工业化的进程造成的。工业对农业有负的外在性。工业发展过程中伴随着自然资源耗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种种后果。农业在承受工业发展带来的生态恶化恶果的同时却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补偿。单纯对生态环境的作用而言,农业对工业具有正的外在性,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的同时,不仅在从事生产实际的农业产品的工作,而且改善了农村和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自然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非排他性,农村居民在享受自己创造的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并不能阻止城镇居民享受,因而农民无法向城镇居民收取应该得到的生态建设资金,城镇居民无偿地享受了由农村居民生产的良好生态环境。所以应该由国家强制执行这一操作,以实现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的生态建设基金。这样不仅可以为农村保障制度进程的推进筹集到所缺乏的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总成本,有效解决外在性导致的无效率。当工业对农业存在负的外在性时,工业的边际社会成本大于行业边际生产成本,差额就是边际外部成本。工业为了实现行业利润最大化需要行业平均价格等于行业边际生产成本,而有效的生产应该是行业平均价格等于边际社会成本,外在性造成了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增加了社会总成本。同样道理,农业对工业的正的外在性也会造成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增加社会总成本。所以发展农业必须从过去单纯注重其经济意义向经济意义和生态意义并重的方向转变,工商业必须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生态建设基金。
社会化反哺机制是对政府反哺机制的补充。社会化反哺就是发挥政府以外制度力量的作用,培育多元化的非政府反哺主体,提供多元化的非政府反哺供给,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反哺需求,实现反哺目标,并对政府反哺进行补充和完善。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对策
1医疗个人账户特征及其作用
1.1医疗个人账户内涵
医疗个人账户主要指保险单位为参加保险个人所开设的账户,各个单位员工会获得医保存折,并将资金存入医保账户之中,而储存金额则要依照各年度银行相同时期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医疗账户之中的经费与最终利息则是参加保险的个人拥有。该笔资金功用性在于可负担个人门诊医疗、急诊医疗的相关费用,并可支持个人到定点药店购买所需药品的开支。另外,个人在生病住院就医的过程中,该账户资金还可冲抵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同时可实现结转应用,具备继承功能。
1.2医疗个人账户特征
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对医疗保障制度的要求标准也逐步提升。更多的人群选择在自己年轻体壮、精力充沛的阶段储蓄部分劳动所得,以防年老体弱、身患重病之时可将逐步累计起来的账户金额负担不断提升的医疗费用。医疗个人账户管理方法同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存在本质不同。后两者为身体健康程度不同的人群之中,也就是健康之人同患病之人之中实施医疗经费横向平衡以及再分配的过程,医疗个人账户是纵向上个人目前消费同未来医疗消费之间的平衡。
2医疗个人账户计入及其管理
2.1医疗个人账户计入
医疗个人账户依照参加保险不同人群年龄水平、缴纳费用基数以及养老经费标准进一步明确。如果参加保险人员年龄低于35岁,则需要依照其自身上缴费用基数3%进行计入,如果年龄大于35岁、小于45岁,则要依照自身上缴基数的3.5%进行计入。另外,如果年龄高于45岁,则应依照本人上缴费用基数的4%进行计入。一旦到达退休年龄,则应依照自身医保基数6%的水平计入。企业单位退休员工医保基数依照其每个月的养老金进行明确。除此之外的退休员工医保基数则按照人社部以及财政部的共同商议明确,同时上报市政府审批执行。年龄低于70岁的退休员工各月计入个人账户经费如果低于60元,则应进行补发,使其达到60元,而年龄高于70岁的退休员工,如果各月计入经费低于90元,同样应补充使之标准达到90元。
2.2个人账户应用及其管理
我国管理政策明确要求各区域应划定统筹经费以及个人账户承担的具体范畴。个人账户只可负担医疗消费,因此需要按照基础医保的药品以及就诊项目进行支付。医保经办单位自行创建的数字化网络管理体系,则可为各个参保方个人下发医保卡,如果有就医买药的需要,则参保主体可持卡至经办单位利用数字化网络体系实现医保定点机构的经费结算。同时经办方以及医保定点机构在经费结算的阶段中应针对有否科学诊治以及合理用药做好全面检查核准。
3个人医疗账户成效及其包含的问题
3.1医疗个人账户取得成效
(1)利用创建医疗个人账户可进一步清晰医疗保障过程中个人主体承担的职责。我国以往的公费医疗以及劳保医疗体制之中,个人主体通常不会担负具体职责,他们无需上缴费用,也较少或几乎不需负担医疗费用。经过发展更新,新型统帐集成管理体制之下,对个人需要上交费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划分,同时还利用创建个人医疗账户,使他们支付医疗经费的责任更加清晰,当前个人需要担负门诊医疗或是较小病种的就医费用。当账户余额无法满足具体应用需要之时,个人还需要负担现金满足就医。通过清晰划分个人医疗保障之中的具体职责,可全面提升我国医保经费的应用效率,优化管理效果,其对管控抑制医疗经费的加快提升,缩减政府部门各个行业单位的经营发展负担发挥了极为有利的影响。(2)个人账户可有效约束各项医疗消费行为。顾名思义个人账户由个人支配应用,可实现结转应用,同时可依照法律集成,这样一来令大众可积极有效地对自身医疗消费的具体行为形成良好约束。具体来讲,个人在制度约束之下会缩减无需要的门诊就医,同时自愿来到就医费用水平更低的小型医院、社区中心进行诊治,缩减不合理的医疗救治、大量的药品需要。通过多年实践不难看出,个人账户对于个人医疗消费的行为约束效果极为明显。
3.2包含的不足
随着医疗个人账户的不断发展,大众对需要承担的个人职责,规范的医疗消费行为,合理的积累资金等促进作用逐步认可,同时自觉遵守。另一方面,个人账户始终无法符合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就医需要,因此抱怨、不满意之声日渐增多,足以见得医疗个人账户仍旧包含较多不足。(1)个人账户管理存在松弛性。基于医疗个人账户管理涉及到较多工作任务,因此势必难度提升,加之参加保险人员不积极接受,经办单位管理个人账户制度松散,应用医疗账户欠缺对应性核查监控,因此令该项工作陷入管理建账、不过问去向的尴尬境地。松弛的管理模式虽符合了参加保险人员便利应用的需要,降低了投入成本经费,然而却对医疗单位的不良诱导行为开启了便利的大门,这样将令就医患病人员承担的负担日益增加,使参加保险人员享有利益遭到不良侵害。(2)个人账户使得个人就医负担不断加重。当前新医改发展进程中,更多的群众反映出个人负担不断加重的共性问题。据统计分析,接近90%的单位员工发表意见,医疗改革实施后,个人担负的医疗费用较医改前期明显增加,尤其是患重大疾病、慢性病的人员、高龄人员,其门诊就医或是住院治疗需要承担高额的费用,而个人账户则远远无法符合其需要,使自身面临了较大的压力。究其原因不难看出,医疗个人账户有失公平合理性成为一大首要因素,该体制无法实现健康人群、易患病人群、年龄层次不同人群之中的相互平衡以及互补发展。(3)账户持续积累以及保险金贬值存在矛盾。由我国医疗保险内在特征来讲,保险需要的是平衡收支同时存在一定的节余。倘若预测征收基础保险经费同基金支付精准科学,管理阶段中却发生过多节余的问题,则表明被保险方医疗需要或被压制或是定点医疗机构得到的偿付不充分,这样一来,两方人员均无法最终满意。
4医疗个人账户科学对策
4.1调节医疗个人账户应用范畴与方式
为有效弥补缺陷与不足,应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将当年交纳个人账户的费用来支付社区医疗经费,推动门诊救治发展的合理公平性。通过该类方式,参保主体在获得初级救治服务的同时仍旧需要自身负担一定百分比的就医经费,尤其是采购药品的费用。再者,支付社区就医看病的经费需要为当年度的缴费,如果此年度上缴费用不足,需要个人以现金进行补充,这样无需用掉过往个人账户之中的积累资金,可确保以往辛苦积累的费用用于日后支付身患重病时的就医花费。
4.2合理划分医疗个人账户百分比
实践工作中可依照以往制度划分出若干年龄阶段,为参加保险人员划定对应性记账比例。随着年龄的增长,计入百分比也应提升,退休人员虽不涉及个人缴费,而记账百分比却应设置成最高档次。
4.3强化医疗个人账户的监督管控
关键词:医疗改革;高费用;低效率
Abstract: the western countries, especially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emphasized "market economy" role, and medical security system is about whether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has a lot of the principle of the dispute, the United States believes that "the private sector of the economy can better create wealth" main representative, admittedly, market defect and the problem is not forwarded to the government to deal with the sufficient condition, but a doubt for medical security system is a special field for this principle? Why the United States in the medical field into a higher capital, but the security system is almost didn't get any aspect of the sure? It really exist what problem?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American medical security system high cost and low efficiency of the phenomenon, and its failure reason comes down to American liberalism ideology.
Keywords: medical reform; High cost; Low efficiency
中图分类号: 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奥巴马就任美国总统以来,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表示要解决美国的医疗保障问题,但是阻力重重,虽然国会勉强通过了改革法案,但是争议仍然很大。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意义在于为所有的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以足够的安全感,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有了这样一个基础,社会从更有活力,更有创造性。勤奋,进取的商业精神只能在自由和健康得到保障的土壤生根发芽。本文是对美国医疗体系存在的主要的问题的小结,并认为其问题的根源在于医疗领域可能确实需要政府的干预之手。
一、美国医疗保障体系概况
美国现有医疗保障体系是由私人和政府共同建立起来的一种混合模式,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医疗保险和政府建立的公共保障体系是美国人获得医疗保障的基本来源。
(一)主要构成
广义的医疗保险一般包括任何帮助人们支付医疗费用的项目,包括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或者由政府建立的非保险手段的社会福利项目。
(二)公共医疗保障体系
政府提供的公共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服务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部分低收入者。此外,联邦法律还规定,急诊病人无论是否有支付能力,医院必须给予救治。
公共医疗保障中,最主要的两个项目是“联邦医疗保险”和“联邦医疗补助”。联邦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专为65岁以上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提供医疗保障,覆盖了美国13.8%的人口。联邦医疗补助则是一种专为某些类别的低收入人群提供的非保险手段的医疗福利,包括儿童,孕妇和残疾人等,覆盖了美国13.2%的人口。其他社会医疗保障还有专为不符合联邦医疗补助的低收入儿童提供健康保险的联邦儿童健康保险项目(简称SCHIP),为联邦雇员提供的各类健康保障项目、以及为现役和退伍军人提供的医疗保障等。
(三)商业医疗保障体系
商业医疗保障体系是绝大多数普通美国人获得医疗保障的来源,相对于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私营的商业医疗保障体系在现有美国医疗保障体系中有着更重要的地位。根据Medicare(联邦医疗保险)和Medicaid(联邦医疗补助)服务中心的数据,几乎100%的美国大企业都为雇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雇主支付大部分保费。
二、美国医疗领域高费用、低效率并存的分析
美国医疗体系的核心问题在于其分裂性,政府直接或者间接的承担了这个国家一半以上的医疗费用,但是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都是由私人保险公司、营利性医院和其他一些只增加成本而不提供价值的机构来提供。对此,一些重要的意见是美国的医疗改革应该借鉴加拿大的统一支付系统和本国的退伍军人医疗保险体系来进行改革。但是,政府改革的阻力非常巨大。首先,有强大的利益集团如制药公司的游说,其次,美国是深受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影响的国家,尽管部分人士认为,自由市场并不适合于医疗保障体系。
美国医疗体系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高费用和低效率。下面将较为详细的讨论这两个部分。
(一)、高医疗费用
1960年,美国的医疗费用只占到GDP的5.2%,2017年这个数字上升到了18%左右,这意味着美国在医疗费用上的支出已经超过了在食品方面的支出。
医疗费用的增长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尽管医疗费用主要是由政府来埋单,但是私人领域在这方面的支出速度远远快过政府的支出。二是,这种增长和医疗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有关。与其他领域不同的是,医疗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往往会提品的价格而不是降低价格。
表面上看来,增长的医疗费用似乎并没有带来什么坏处。医疗技术的进步说明我们发现了用新的方法来帮助患者,因而我们花费了更多的资金来使用这些方法。那么为什么不把医疗费用的增长看成是自然而然的理性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