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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历史文化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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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历史文化的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的意义范文第1篇

邢台市鹿城岗古城遗址保护方案在通过对古城遗址的保护过程中与周边保护范围有机结合起来,将鹿城岗古城址赋予新的游憩、运动、健身功能,在保护遗址的同时,也创造出具有传统意味的城市公园。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址、古城遗址保护、城市公园

Abstract: With the pace of urbanization is accelerating, and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is suffering an unprecedented impact,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was draw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Key word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sites, the ancient city ruins protection, City Park

中图分类号:G623.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的记忆,是历史的见证,是岁月的化石。它承载着一个城市的文化脉络,记录着一个地区的文明。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值得人们保护和传承。正如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写的:“老建筑对于城市是如此不可或缺,如果没有他们,街道和地区的发展就会失去活力。

2、背景

鹿城岗遗址是西周古城遗迹,位于河北省邢台市西北20公里处的西沙窝村,是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缺乏必要的保护,古城遗址破坏严重,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城遗址和合理的发掘利用,将该古城遗址规划成鹿城岗古城遗址公园。

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和河北省文物所专家实地考查后认为:“该遗址为古城遗址无疑。城墙内夯层、夯窝十分清晰。城墙已遭破坏,但西、南两面仍高于地面约6米,远看城郭十分清楚,城墙夯土非常纯净。根据城墙规模、城墙基、夯土层、夯窝以及出土陶片、瓦当等判断,此城墙建筑可能早于春秋,很可能是在西周。

早在1990年,考古工作者曾在鹿城岗南侧发现、发掘出“南小汪西周邢国遗址”,当时出土了大量珍贵的青铜、玉器以及河北省第一片西周甲骨文;1993年在鹿城岗北面轮胎厂附近发掘出“邢侯墓地”。一系列的记载和考古发现预示着鹿城岗遗址与邢国的都城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的发现不仅对邢台历史、对河北省乃至全国的历史研究都有重要意义和重大价值。

3、遗址的保护及开发利用

3.1遗址保护

3.1.1古城遗址现状

据2006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调查,城址平面略呈不规则形,南垣约805m;西垣约617m;北垣约591m;东垣约850m。其中南垣、北垣基本呈平直的东西走向,东垣大致呈东南――西北走向,西垣较曲折,约呈东南――西北走向,现存西城垣中部偏西有一豁口。西城垣南段外侧取土剥落的立面可见清晰的夯层,厚约7-8cm,最厚的达10-12cm,城墙系夯筑而成夯面为圆夯,局部取土坑穴暴露有夯窝,夯窝较密,直径约6-8cm。城墙基宽20m左右,地面城垣墙体完整处高达6m。

城址内出土遗物主要出于城垣坍塌堆积中,有陶器、铜器和石器三类。陶器有板瓦、筒瓦,铜器为小件青铜器,石器为斧。鹿城岗古城址西南部有一自然岗阜(俗称鹿城岗)地势最高,遍布爆破取土坑,基岩。北部及东部地势低洼且较平坦,多为农耕地,广植枣树、小麦、棉花等作物。数条田间道路南北向穿城址而过,城址内遍布爆破取土坑,基岩。

3.1.2、古城遗址保护原则

(1)修旧如旧,维护鹿城岗古城址的原生性原则

文物最宝贵的特性就是其原生性,文物保护就是要尽可能保护文物从诞生起的整个存在过程直到采取保护措施为止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即它的历史的、文化的、科学的、情感的等等多方面的价值,不仅要保护文物本身,还要保护文物周围必要的空间环境。

(2)整体保护原则

需强调整体保护大于个体保护,不但要保护文物的个体,而且要保护文物的环境、历史地段。

(3)保护、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

将鹿城岗古城址赋予新的游憩、运动、健身功能,在保护遗址的同时,也创造出具有传统意味的城市公园。

3.1.3鹿城岗古城遗址保护方案

为了整体地保护历史文化遗址的形态及文化内涵,根据古城遗址的现状及发展,确立了“核心保护区、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总体保护框架。

(1)核心区

鹿城岗古城城墙遗址以内为本次保护规划的核心区。核心区范围线向内36m为古城墙保护范围。

(2)保护区

鹿城岗古城城墙遗址向外0-200m范围内为本次保护规划的保护区,占地规模67.10 hm2。

(3)建设控制地带

鹿城岗古城城墙遗址向外200m-500m范围内为本次保护规划的建设控制地带,实际规划中结合城市路网进行了局部调整,占地约133.72 hm2。

3.1.4展示规划

(1)在已经发掘解剖的地段采用不锈钢、有机玻璃等现代材料固定已经解剖的剖面,展示古城墙的原始风貌。

(2)核心区内部保存现状地形地貌,充分利用现状小路完善核心区内部的游览路线,种植小乔木,增加古城址的绿化率,在不影响文物保护的前提下,增设管理用房、售货亭和公厕,改造利用现状采石坑,创造优美宜人的景观。

(3)保护区内部,在不影响文物保护的前提下,0-100m范围内规划绿地、休闲广场、运动场地、水上乐园、建设步道、停车场等;100-200m范围内规划民俗风情园,展示邢台地方的风俗民情。

3.1.5保护措施

(1)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2)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3)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4)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5)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鼓励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3.2鹿城岗古城遗址公园规划

3.2.1、规划理念

以“走近文化绿园,感念古城遗韵”为公园设计理念,在加强公园历史文化的厚重感与沧桑感的同时,注重园林绿化景观的亲和性,既是“遗址的”又是“公园的”,即利用古城遗址这一珍贵历史文物资源而规划设计,将遗址保护与景观设计相结合,鹿城岗古城遗址保护方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历史的人文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再生、即充分挖掘了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体现城市文脉的延续性,又满足现代文化生活的需要,体现新时代的景观设计思路。

3.2.2、规划构思

鹿城岗古城遗址公园规划在保护范围内以古城址保护为主,在保护的基础上利用现状地形地貌、现状道路等条件满足功能要求,协调保护范围内不同用地的关系,结合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优化整体环境,将鹿城岗古城遗址公园规划为集鹿城岗古城遗址保护与休闲、运动、健身、娱乐功能相结合的综合性公园。

3.2.3规划布局

根据文物保护要求,按照功能分为古城遗址核心区、休闲健身区、体育运动区、水上娱乐区及停车场五个功能区。

(1)、古城遗址核心区

古城遗址核心区内部根据现状的道路及规划道路确定四个出入口,各设一个出入口广场遗址公园保护区内主要是结合现状地形地貌,对古城墙遗存加以保护,对现有的采石坑及道路加以修复整理。在不破坏历史遗存的同时合理安排服务用房、园林管理用房及公厕。

在利用原有植被的基础上进行梳理、填补,以丰富景观植物的种类。在植物配置时以保护文物和生态造景为原则,以营造多种形态各异,色彩丰富的小森林、树丛、疏林灌草丛、林荫带等植物景观。从而获得稳定、多样的植物群落景观。选植乡土树种,常绿树和落叶树相结合,与灌木、地被、水生植物形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分隔竖向空间,创造植物群落的整体美。

(2)、休闲健身区

在休闲健身区相对平缓林荫地带配置生态健身设施,有棋盘广场、太极广场、街舞广场、演艺台、健身步道、儿童娱乐等配套设施,结合道路、休闲场地及遗址公园出入口设置小型停车场。做到节约环境资源,体育休闲美化的有机结合,将审美与实用、观赏与休闲、运动与娱乐进行融合,为市民提供体育休闲场地的同时,也为市民提供一处空气新鲜的天然氧吧。

乔灌草合理配植绿地的生态绿量远大于大草坪的绿量,规划中极少采用草坪,尽可能利用品种较多的植物进行植物配景。大乔木的种植也能产生很好的绿廊效果。列植银杏、杨树,夏天可以遮荫,冬天落叶可以使人们充分享受阳光。点植合欢、馒头柳等,以丰富植物景观。灌木树种考虑到植物的季相变化所产生的不同景观效果。上层乔木以落叶树种为主,形成上层界面空间,以保证夏季的浓荫和冬季的充足阳光。中层灌木以常绿树种为主,结合配置观花、观叶、观果及芳香树种。下层采用耐荫的低矮花灌木、地被及缀花草地。

(3)、体育运动区

该区域重点提出运动、健康的主题,主要由网球场地、门球场地、羽毛球场地、篮球场地及足球场地组成。

(4)、水上娱乐区

规划设置休闲沙滩、表演舞台、音乐喷泉、组合滑道、大喇叭、儿童戏水区等。

(5)、停车场

设置在水上娱乐区与体育运动区之间,设有小型车和大型车辆的停车位。在休闲健身区还设有多处小型停车场。

停车场采用嵌草砖等透水性材料铺装,绿化以落叶乔木为主,并做到乔、灌、草相结合。为合理利用空间,停车场所种植树木选择规格大、分枝点高、成荫快的国槐、白蜡等树种。

4、结语

 鹿城岗古城遗址保护方案通过对遗址的保护及遗址公园的建设,既保护了历史文化的遗存也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更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理想场所。  

遗址的保护“不只是为了过去而过去,也是为了现在而尊重过去。” 鹿城岗古城遗址公园的建设不仅弘扬了古文明,也对民众展示了历史文化脉络。

参考文献:

1、《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2、李海燕,权东计国内外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研究综述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 2007(09)

保护历史文化的意义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基于对中国与西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对比分析,期望以国际上先进的保护经验作为参照来认识自身的不足,使我国能吸取经验,并根据我国目前的保护现状,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保护方法,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

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写到:“老建筑对于城市是如此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它们,街道和地区的发展就会失去活力”“老建筑对街道和街区的安全和公共生活是一种必需,人们离不开他们提供的方便和亲近的人际关系”。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存城市历史发展的轨迹,留存城市的记忆,同时也是城市进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契机之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目的,是对构成人类记忆的历史信息及其文化意义在城市中的具体表现进行保存,使新的作用和活动与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相适应,确保历史城镇和城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和谐关系,并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1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走过了很长一段道路。在这个过程中,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人们对历史保护的认识水平还普遍很低,尤其是某些城市领导者的认识还有些欠缺与模糊。尽管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发现一些古镇有很大的经济价值进行保护,但是,有些地方仍然把保护历史环境看成是经济发展的障碍,因而不能以积极的态度将保护纳入地方建设的规划中;某些城市把文化遗产仅作为吸引大量游客的资本,旅游业的不恰当与过度开发和管理不善引起了许多新的问题。这些不利于保护的现象,都源于没有以全面、长远的观点来看待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从而对环境发展的策略造成误导,致使一些有价值的文物建筑、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继续遭受着人为的破坏。虽然目前可持续发展的呼声日高,但理论的探讨却并未用以指导政策的制定。目前虽有许多专家不懈地为保护振臂高呼,尚且不能有效扼止破坏的强势,如若保护不主动,其后果可想而知。另外,还有些操作中的问题。

从现状分析,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出现许多问题,主要是:1)认识上的问题,人们普遍不能认识到保护的重要性,尤其是部分城市的决策者。2)方法策略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部门在如何协调保护和利用关系的认识上不完善,在狭隘的地方、部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在制订政府策略时本末倒置,导致出现了许多旅游发展过头、历史文化遗产原真性丧失、居民利益受损等结果。3)管理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历史文化遗产的管理职能部门不清。中央部门管理和地方政府管理权限重叠,规划局、建委、文管会、房地局之间互相责权不明,由此产生政出多门、矛盾百出等问题。4)规划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传统的保护规划偏重宏观控制,缺乏操作性,缺乏和管理手段的衔接,缺乏进一步实施的具体技术指导。5)技术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对适合各种风格和类型的建筑的维护、修复、整治的研究和实践,出现许多画蛇添足、修旧如新的案例,甚至出现大量假古董。

2 西方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

1)保护方法。西方对于文物建筑的保护,基本上遵循《威尼斯》中的规定,即最大限度地保存文物建筑的原有部分,尽量避免增添和拆除,只采取必要的修缮措施,使用具有可逆性和可识别性的保护方法等。关于新、旧建筑的关系,西方虽然经常运用对比的手法,但大体上仍以协调为主。这种协调并非追求建筑风格的完全统一,而在于建筑形体之间的相互搭配,体量和比例的有机组合以及良好的空间关系。2)保护观念。许多欧洲国家在战后都经历了为解决住房短缺而进行的大规模重建时期,以及为改善内城环境而进行的大规模城市改造时期。这种政策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原有社会结构被破坏,城市中心活力丧失,城市风貌变得呆板、单调。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各国对城市历史遗产都开始采取一种比先前更为谨慎甚至保守的态度,即强调适度发展,限制再开发,希望通过鼓励人们返回市中心居住以便更好地保护旧城风貌;在增强旅游业活力的同时,重视开发本土市场。3)保护制度。西方国家已建立起一套涉及立法、资金机构、官员等方面的较为完整的保护制度。这套制度在保护管理中得到全面的体现,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使自上而下的保护约束和自下而上的保护要求能在一个较为开放的空间中相互接触和交流,并经过多次反馈而达成共识。在这样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下,民间自发的保护意愿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成为具体的保护参与,在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各个种类和层次的保护机构以及部分纳入了法制轨道的监督与咨询机制。比立法、诉讼等强制手段更为有效的则是恰当的引导,做好有关法制与规划的衔接,特别是利用经济手段来调动保护的积极性并保证规划意图的实现。

3 关于加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若干思考

1)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整个民族的保护意识。2)加强法制建设,建立严格完整的法律约束体系,严惩破坏法律的各种行为和个人。法律条文中对奖惩的规定要明确,可操作性强。3)建立多层次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尽可能使各种保护对象都能纳入保护体系,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监督。4)加强技术实力,提高保护规划技术方法,培养高素质的规划人才,加强对保护规划的研究,使其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从而得到有效的技术保证。5)提高城市管理者对保护的认识,举办各种学习培训班,使城市管理获得更好的权利保障。

4 在保护内容方面的调整

1)从单一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到历史环境的保护,从有形的物质环境的保护到无形的文化保护。2)保护目标从原来的历史留存到价值重现,加深对遗产的认识和利用。3)在保护方法方面,从原来的专业保护到综合保护,保护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扩大和加深。

保护历史文化的意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寺庙 寺庙人文活动 寺庙公共空间 什刹海地区 发展与保护

引言

什刹海地区的历史文化资源非常丰富,不仅包括古桥、园林、寺庙、王府、名人故居、胡同民居、老字号等物质形态的历史文化资源,还包括非物质形态的上元灯节、西寺庙会、观莲赏荷、祭祀火神等民俗活动,和戏曲、诗词、书画、曲艺等文化活动。什刹海地区的寺庙以其分布密集的特点,与其所承载的许多民俗文化活动,共同成为该地区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之一。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变迁,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寺庙及其所承载的各种民俗活动逐渐退出了城市生活的舞台,成为城市历史的象征。如何在城市发展的新时期,妥善保护和利用这些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是什刹海保护规划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基础研究课题之一。

本文即是将什刹海保护区的重要的保护对象之一——寺庙及其周边环境作为研究课题,对其演化发展和保护进行全面的研究,结合寺庙的历史和现状,对其保护和发展进行思考。

一、什刹海地区寺庙概述

(一)什刹海地区寺庙的特征

什刹海地区寺庙的特征总结起来,主要有两个:数量多,分布最为密集;级别高,多为历代皇帝赦建。据有关文献记载,北京“佛寺至千余所”,“庙宇不下千百”。清乾隆年间绘制的《京城全图》中标有寺庙 1300 多座。而数什刹海地区的寺庙最为密集。什刹海地区的寺庙多为赦建,深为皇家重视。在皇家看来,什刹海是京城水域的水关,因此什刹海畔寺庙的神灵是最灵验的。例如:什刹海东岸敬奉火神的火德神真君庙,其资历要比明清皇宫里的火神资历高深。

(二)什刹海地区寺庙的民俗活动演变

在众多的民俗活动中,与宗教祭祀相关的活动主要有:盂兰盆会、祭祀火神、西寺庙会、城隍出巡和上巳春禊。这些活动有的已经停止,有的延续下来,并以新的形式融入现代城市居民的休闲娱乐生活之中。这既延续了历史文化传统,又增强了现代城市生活了文化底蕴。

盂兰盆会是一种宗教仪式,它在我国最早施行市在南朝初年(538 年)七月十五日,是曾三次舍身佛门的梁武帝首创的。由于皇帝的提倡,又符合民间孝亲的传统观念,所以盂兰盆会兴盛起来,一直到清末的一千年以来,延续不断。具体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大致可划分为两个历史阶段:宋代以前的盂兰盆会,以佛教寺院为中心,以供佛斋僧为主要内容;到了宋代,盂兰盆会从寺院走向民间,以祭祀祖先和超度亡魂为主要内容之一,同时带有民间娱乐活动,形成了一种佛教习俗和民间习俗合二为一的社会新风俗。

北京的盂兰盆会活动,早年间是在什刹海举行的。活动分为水上和陆地两部分。其中,水上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放河灯。 可见,什刹海地区的寺庙无论在选址、命名、院落格局和公共空间的景观特性上,都与水有密切的联系。在对环湖寺庙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的过程中,营造亲近水岸的公共空间,形成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融合,既是对寺庙历史文化脉络的一种延续,同时又丰富了环湖景观的历史人文特色。

(三)寺庙人文活动和公共空间的特征

寺庙作为一种祭祀的场所,它的兴衰与祭祀文化的兴衰变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漫长的古代封建社会,由于科学技术的不发达,以及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统治的需要,祭祀文化兴盛。无论是宗教祭祀,天地鬼神祭祀,还是对历史人物的祭祀,祭祀活动是全民性的,它反映出人们的精神信仰,是城市居民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寺庙作为祭祀的场所,在中国古代城市中是很有生命力的。近代 20 世纪上半叶,随着清朝的灭亡,受封建统治阶级推崇的各种宗教祭祀活动逐渐走向衰落,城市中的寺庙也因此香消火断,祭祀功能逐渐衰退,寺庙逐渐演变成了现代城市中的历史遗迹。

当然,寺庙作为现代城市中的历史遗迹,它与其所承载的祭祀文化一起,是一种历史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若能对其进行挖掘和开发,用来发展旅游,将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和文化品味的提高。在寺庙的祭祀功能逐渐衰退的情况下,一些寺庙周边的商业区却并未随之消亡,而是随着城市的发展逐渐延续下来。有的保持了古代寺庙和商业街区合一的特点,如上海城隍庙;有的则完全演变成商业街区,古代庙宇已不复存在,如北京隆福寺。因寺庙而起的集商业、娱乐和祭祀于一体的庙会是古代城市经济文化发展的特殊形式,对我国古代、近代乃至现代的经济文化生活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不可否认,由寺庙祭祀文化而形成的商业街区也因此具有了传统文化的底蕴。在这些商业街区的发展过程中,挖掘其历史文化价值,强化其传统文化特色,将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文化价值。

(四)什刹海的功能变迁对寺庙周边环境的影响

改革开放后,政府再次组织了大规模的什刹海的整治工作,并打通了环海的道路,治理了整体的环境。由于当时的财力不足,难以对很多东西进行修复和保护更新,于是进行了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不当的建设对什刹海地区传统文化特色的破坏。什刹海地区的寺庙道观作为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文物保护单位,部分也得到了重修和改造。随着后续多次的什刹海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工作的展开,什刹海地区的部分寺庙也逐渐得到了及时的保护和整治,其周边环境也正在逐渐改善。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宗教文化逐渐退出了社会文化的主流之列,寺庙也成了城市的文物古迹,是城市历史文化的象征。因而寺庙周边环境的发展趋势与什刹海地区的整治和保护规划有密切的关系。

二、什刹海地区寺庙及其周边环境案例研究

什刹海地区众多的寺庙,其古建筑风貌、使用状况和周边环境的现状情况各有不同,有的仍保持原建格局,具有较高的保护价值,但未列入文保单位,如什刹海寺;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已经完全不存在,如丰泰庵、弥陀寺;还有很多文献记载的基本保持原建格局的寺庙还未被发掘。

(一)火神庙的历史沿革

火德神真君庙位于地安门外大街,占地约 4000 平方米,坐北朝南,南倚后门桥,北望钟鼓楼,西临什刹海,东临地外大街,是古都北京中轴线上一处重要的道教庙宇。

火德神真君庙建于大唐贞观六年(公元 631 年),距今已有 1370 多年的历史了。建成之初规模还很小,元、明时期均有重修,并且规模有所扩大。如今火德真君庙的格局就是明代重修后留下来的。至乾隆二十四年(公元 1759 年)又重修,明清时期是火神庙的鼎盛时期。清末民初时,火神庙被挤占了不小的面积,但建筑和神像仍基本保持完整。目前火德神真君庙的主体现基本保存完整。西城区人民政府已将火神庙列为什刹海历史文化旅游风景区深度开发重点之一。

(二)火神庙人文活动变迁

火神庙是一家道教庙宇。长期以来,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民间风俗活动,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六月二十二祭祀“火祖圣诞”的活动。过去皇帝每年都要遣太常寺官前往致祭,可见,火德真君庙也像其他皇家庙宇一样,列入了国家祀典。

在火神庙内,每年还有很多传统的活动:正月初九玉皇大帝诞辰;二月十五太上老君诞辰;夏至为上清灵宝天尊诞辰;冬至是玉清元始天尊诞辰;七月十五位中元节,中元赦罪地管清虚大帝诞辰。

但在解放以后,由于历史的原因,火神庙的功能发生了变化:道士们陆续离庙还俗,该庙院落殿宇成为公安派出所,后来变成了防化兵招待所和公安局交通队的家属宿舍,据说有 30 多户人家居住。

(三)火神庙周边环境的演变及现状问题

火神庙历来是一处游玩的胜景。唐代修建火神庙时,什刹海还是一片野水,庙宇周边主要是一片自然野趣的景观。元代,什刹海成为京城航运的枢纽,来来往往的漕船经过火神庙前,以致鼓楼前大街逐渐成为繁华的商市,火神庙原有的野景野趣的环境因此大大改变,成为繁华的商业之地。明代以后,漕运停止,什刹海成为游览胜地,但因地安门外鼓楼前成为了繁华的闹市后,火神庙失去了其清静怡然的幽雅环境。

自解放以来,由于火神庙内宗教活动的停止和庙宇功能的变化,火神庙在长期缺乏规划的使用下,其周边环境整体质量大大下降。

(四)火神庙周边环境的整治规划

火神庙以其显著的地理位置,悠久的历史和高级别的建筑形制,成为什刹海地区一处历史和宗教文化重要的人文景观,它引发的宗教和民俗文化活动是古代城市居民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历史上,火神庙及其周边是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修缮完成以后,将由中国道教协会管理,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向社会开放。它将为什刹海地区的旅游观光和市民生活提供具有文化底蕴的场所。通过挖掘和利用这些历史文化资源,使其成为城市旅游观光和市民生活的公共场所,有利于城市公共环境的建设和人文价值的提升。

三、什刹海地区寺庙周边环境的保护与发展思考

由于历史的原因,什刹海地区的寺庙许多已经受到严重的破坏和荒废。在现在仍保存完整或部分殿宇的寺庙中,被单位占用的大多进行过整修,现状条件较好;而作为民居大杂院的寺庙,建筑大多比较破旧,且居民私搭乱建现象严重,院落内拥挤不堪。

寺庙既是宗教活动的场所,也是历史文化遗存,既要保护,又要开发和利用。例如火德神真君庙目前已在修缮整治中,修缮完成以后,将有中国道教协会管理,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向社会开放。这对文物保护和地区文化内涵和人文活力的提升来说都是有益的。

什刹海地区的寺庙不同于建在深山密林中的寺庙道观,具有自然的野趣,它们星罗棋布地分布在沿海及大大小小的胡同中,与民居院落比邻而建,它们与社区的关系密切,更像是城市中的公共活动场所。依据寺庙的性质功能和所在社区的特点,创建既体现民族文化,又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休闲娱乐场所、文化生活交流中心、民间技艺的场所等,一些寺庙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传统习惯,定期举办一些小型的庙会活动,以弘扬民俗文化,改善社区生活环境,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结语

本论文是针对什刹海地区的历史文化资源之一的寺庙道观进行的研究,包括地区内寺庙的整体概况、历史沿革和民俗活动,以及地区内现存的部分寺庙的历史和现状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对寺庙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和发展提出一些个人的想法。希望这些努力对什刹海今后的保护工作会有一定的帮助。

北京的寺庙是千年古都的历史文化遗产之一,对于寺庙及其周边环境的发展和保护思考对北京旧城内其它地区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本论文在第一部分中,从理论上阐述了寺庙的祭祀文化和寺庙引发的城市活动,并通过案例分析了寺庙对城市的影响,希望在对寺庙的保护和利用中,不但从文物建筑的角度,更从城市的角度去看待古刹寺庙。

参考文献:

[1]吴英才.中国的佛寺[M].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

[2]候仁之.什刹海志[J].2002.

[3]田尚.中国的寺庙[M].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

[4]张敏.北京什刹海地区规划建设的回顾与论述[J].1992.

[5]晓许.老北京的庙会[J].中国商贸,2000(4).

[6]肖艳.“盂兰盆会” 是怎么一回事[J].文史杂志,2000(4).

[7]陈康.火神庙[J].集邮博览.2006(5).

[8]张必忠.什刹海的历史变迁[J].北京社会科学,1999,0191.

保护历史文化的意义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的文化、经济、生活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其科学合理的保护利用已成为学术界和政府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用地性质置换等方面入手,以四川省三台县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试图提出一种以经济发展为引导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使其与城市经济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1 问题与矛盾

历史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195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将每年的6月7日设立为“世界文化遗产日”,其意义是明确“具有特殊意义的建筑或自然风景不仅属于它所在的国家,也属于全人类”。2006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并决定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确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随着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修订、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并在法律地位上予以明确。

很长一段时期以来,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曾经被片面地理解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限制,致使很多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片区成为城市发展难以逾越的“门槛”,曾一度影响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申报工作。这种状况尤其在发展相对缓慢的中西部地区还持续存在。在中国城市化进程进入“起飞期”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中国从2005--2008年开始酝酿并初步提出了国家层面的主体功能区空问规划和“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城乡统筹发展,为中国西部地区城市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更加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对拥有众多历史文化遗产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来说,不得不面临着经济发展与遗产保护两个方面的难题。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往往是一些中小城市,经济实力薄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对滞后。因此,如何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经济发展科学地结合起来,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是中西部地区众多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立足经济发展为主导的科学思路,将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经济发展要素,从经济、旅游、城市规划等多角度思考,提出一种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并以四川省三台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为例进行实证研究,用以分析所述模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 三台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与价值认识

三台县位于四川盆地中部偏北,绵阳市东南部、涪江中上游,为绵阳市辖县,距绵阳市中区57km,距成都市153kin,以县西三台山得名。三台县于1992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台县古为郡县,是古国文化发源地。自公元前201年至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自古享有“蜀川重镇、剑南名都”之称。境内沿江平川、浅丘绵延,溪流纵横,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物产丰富,具有山水之利的半山区县,既是人文荟萃的文物之邦,又是风景秀丽的旅游胜地。历史上李白、杜甫、薛涛等诗词文人均在此汇聚,并留有名篇佳作。

三台县主要有4个历史文化片区,分别是古城墙南门片区、大佛寺片区、琴泉寺及北塔寺片区、东山公园及东山大佛寺片区。该4个片区大多依山就势,坐落在县城的凤凰山、牛头山、三台山、蟠龙山上,构成了县城“山水城”的城市骨架。但是,由于城市经济发展的强烈诉求并缺乏及时的保护规划,致使以上历史文化片区没有得到较好的保护,部分山体形态被快速发展的房地产建设吞噬,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此种状况已经引起了文人名士的关注。作家舒乙认为,三台古城墙年代久远、质量高,城墙的材质超过北京古城墙,并就三台的保护事宜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交了提案。本文就其重要的历史街区进行概要说明。

2.1古城墙和南门片区

2.1.1概况与价值

古城墙和南门片区内大量的清代民居共同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现在的古城墙文风厚重,于清乾隆32年至35年(公元l767—1769年)由知县徐世楹在明嘉靖墙楼的基础上培修复建而成,现仍保留下南城门楼和东城门门洞,是目前国内少数保存完整的石砌古城墙之一,1996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规划保护区。东门至北门段和南门至老西门段的部份城墙保存完好,城墙总长约2km。南门城墙高6m、厚9.8m;城墙用长1.2m,高、宽0.3—0.35m的条石垒砌,门洞为纵联式券拱。南门城楼为木结构抬梁式,重檐歇山顶,九架梁前后单双步梁分心用9柱、面阔5间、进深8间。南门片区现状为大量成片相联的古民居院落,受北方建筑营造法式影响,形成多进院和几个多进院落并列住宅,以及“四水归堂”,“一颗印”式住宅,其造型别致、古朴典雅,具有北方明清代建筑风格,富有古城韵味。

2.1.2主要问题

城墙被开有断口10处,搭建若干处,均因经济发展而又缺乏保护规划所至。同时,该片区人口密集、基础设施差,导致民居院落年久失修,破坏严重,增加了改造的周期与成本。此外,城墙周边的城市用地性质不合理,大量的工业用地给城墙和民居的保护带来了环境、交通等诸多问题。

2.2大佛寺片区

2.2.1概况与价值

该片区位于三台县潼川镇南河路蟠龙山腰,是县城山水形态的重要构成节点。大佛寺内造像凿建于元大德五年,距今有700多年历史,坐东南朝西北,高8.3m,肩宽3.8m,为“说法像”。清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7年)发现此佛,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修建大佛寺,其佛教文化影响力大、交通区位好、城市地标功能强。大佛殿的大佛是绵阳市唯一、全省少有的元代佛教造像,在研究元代佛教文化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大佛殿为九脊歇山式木结构,造型独特,气势恢弘。

2.2.2主要问题

周边用地性质复杂,建筑风格不和谐,景区被城区严重屏蔽,缺少“透气”的空间,影响了大佛寺片区未来的进一步发展。

2.3琴泉寺及北塔片区

2.3.1概况与价值

琴泉寺始建于北周,唐初按星象落座建殿,文人荟萃。唐宋以来,李白、杜甫等人在这里留下了丰富的石刻碑,阴刻、楷书,文物价值较高。北塔位于琴泉寺北侧的北塔山顶,清嘉庆十八年修建,现保存完好。随着城市的向北拓展,可与琴泉寺片区携手打造城市北部的城市公园。

2.3.2主要问题

该片区位于城市西侧,处于城市发展的外围,受城市发展冲击较少,但是随着近年来城市用地的快速拓展,已成为城市发展的最前沿,同样面临着严重的保护问题。

2.4东山公园及东山大佛寺片区

2.4.1概况与价值

该片区主要包括东山公园与东山大佛。东山公园始建于唐代,李白、杜甫、薛涛等文人墨客都曾于此驻足作赋,因有“东林晚钟”之景而有“小寒山寺”之称。东山大佛位于东山观音寺,沿涪江东岸山崖而建,面对涪江,自然景观优良。内有坐式佛像高14m,历史悠久,为唐代所造。唐人侯圭《东山观音寺记》对其就有描述。该片区位于城郊涪江东岸,人文历史资源丰富,自然景观条件好,为城市的景观骨架节点。

2.4.2主要问题

东塔年久失修,人文历史遗迹保护力度不够,周边建筑不和谐,缺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如停车场等服务设施。东山大佛景点受地形地势的影响较大,发展空间较小。

3.以城市经济发展为主导的保护思路与模式

城市经济发展并非意味着城市取得了全面的发展。城市的全面发展包含了城市经济在内的社会、环境、基础设施、公共空间、居住环境、投资环境等诸多方面,因此作者从旅游学、经济学、城市规划等多学科进行了多角度综合思考,明确提出了以经济发展为主导,以激活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点,以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最终达到科学合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思路,为城市的游憩空间、文化旅游发展提供较大的空间。

3.1保护思路提出的研究基础

经济发展战略——支撑作用:深入研究历史文化街区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与旅游经济对接、与文化经济对接和与休闲经济对接,并据此确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如本次案例中古城墙及南门片区与凯江滨水区的协调发展。

历史文化资源战略——激活作用: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将其与城市的其他资源进行整合,以文化为主线进行挖掘、包装,将单个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展示相结合,通过举办各种城市节庆活动引导城市经济发展,真正激活历史文化资源,使其转变为经济资源,实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

保护历史文化的意义范文第5篇

湖北地处长江中游,交通便利,为九省通衢之地,沟通东西南北,汇聚四方文明。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荆楚人民创造并留下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形成了独特的荆楚文化特色,是荆楚大地宝贵的文化资源和战略资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世界文化遗产。随着长江中游经济带与湖北文化强省战略的全面铺开,凝聚着荆楚文明精华的世界文化遗产成为调节长江中游城市群文化环境的关键要素和全面推进湖北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这些宝贵的世界文化遗产资源,对于我们立足湖北文化的地域特色,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记忆,展示湖北传统文化优势,传承荆楚历史文化根脉,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融入社会、促进发展、服务民生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一、湖北世界文化遗产资源情况

湖北现有3处世界文化遗产,3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以及1项申遗筹备项目。武当山古建筑群于199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钟祥明显陵于2000年作为“明清皇家陵寝”组成部分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咸丰唐崖土司城址于2015年与贵州海龙囤土司遗址、湖南永顺老司城遗址一起作为“土司遗址”,列入《世界遗产名录》。3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2012年列入),一是中国明清城墙项目,包含湖北省荆州城墙、襄阳城墙;二是黄石矿冶工业遗产,包含铜绿山古铜矿遗址、大冶铁矿西露天采矿旧址、汉冶萍煤铁厂矿旧址、华新水泥厂旧址等构成;三是鹤峰容美土司遗址。1项申遗筹备项目,即“万里茶道”联合申遗项目,该项目是我国继“丝绸之路”、“大运河”之后,又一条计划申报世界遗产的文化线路。该项目于2012年开始筹备,得到了线路沿途8省份的积极响应。2014年,湖北省被推举为8省联合申遗牵头省份,武汉市被推举为牵头城市,现线路沿线8省已基本完成遗产资源调查,目前正有序推进申遗点遴选以及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文本的编制工作。

二、保护与管理现状

“十二五”以来,为促进世界文化遗产的有效与合理适度利用,发挥遗产的文化与社会价值,实现世界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湖北省全面推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加快开展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逐步完善遗产监测体系,加快保护与管理机制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与省级财政资金,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广泛采用科技手段与多学科交流,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研究,逐步建立起以法制建设、保护规划、管理机制、保养维修、学术研究为保障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

(一)稳步推进法制建设

2013年1 2月1日,由湖北省政府公布的第一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法规((唐崖土司城址保护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该法规在认真研究唐崖土司遗址的内涵价值、保存现状和面临的保护难题的基础上,制定了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保护条款。该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为唐崖土司城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夯实了基础,为开展唐崖土司遗址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具体的操作指南。咸丰县人民政府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唐崖土司城址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唐崖土司遗产的地方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细则。为加强黄石矿冶工业遗产保护,黄石市于2012年公布实施《黄石矿冶工业遗产保护管理暂行办法》《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保护管理办法(试行)》《黄石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文化遗产保护规范性文件,现正积极推动《黄石矿冶工业遗产片区保护条例》立法。《襄阳城墙保护条例》、《荆州古城保护条例》等明清城墙遗产保护法规也将于近期出台。这些专项法制建设极大的加强了湖北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二)加快开展保护规划编制

保护规划是世界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长期思路与依据,完备科学的保护规划体系,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湖北省高度重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2009年,《荆州城墙文物保护规划》由湖北省政府公布实施;2012年,明显陵、武当山玉虚宫、铜绿山古铜矿遗址、襄阳城墙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公布实施,“唐崖土司城址保护管理规划》也于当年1 2月由湖北省政府公布实施;2014年,《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与管理规划纲要(2013―2030年)》获国家文物局批复,依照该规划纲要,现已完成《武当山建筑群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2015―2030)》的编制工作,提交国家文物局审查; 《华新水泥厂旧址保护总体规划》正按照国家文物局意见修改完善。通过这些年来的工作,湖北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体系正逐步走向完善。

(三)逐步完善遗产监测体系

湖北省当前实施的遗产监测工作重点有三个,一是明显陵影壁监测项目,2013年获得批复,现已开始监测工作,该项目是湖北省首个世界文化遗产文物建筑单体专项监测项目,拟以此为起点,逐步开展世界遗产各重要文物建筑单体监测工作;二是唐崖土司城址动态信息与监测项目,2014年经国家文物局批复,该项目对唐崖土司城址实施全面的环境及文物本体监测,科学分析、评价唐崖土司城遗址的保护效果,指导唐崖土司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三是铜绿山古铜矿遗址边坡预警与监测系统项目,已开始相关建设。此外,武当山金殿游客量及危岩体监测、明显陵动态信息及监测预警等项目正在申报。湖北省通过这些单体、全面的监测项目的建设与实施,点面结合,积累相关技术经验,逐步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工作,形成完备的全省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体系。

(四)积极实施文物保护工程

湖北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十二五”期间,国家与省级财政先后总计投入资金近4亿元,实施各项文物保护工程以及安消防工程项目70余项。为加强武当山古建筑群文物安全,实施如玉虚宫文物保护工程、冲虚庵修缮工程、武当山古建筑群消防工程等项目;为改善明显陵保护状况与历史环境风貌,实施明显陵外罗城外明塘修缮工程、明显陵地幔修缮工程、明显陵影壁监测等;为配合世界遗产申报,实施了唐崖土司城址一期保护工程、唐崖土司城址保护与环境整治(一期)、唐崖土司城址动态信息及监测保养维护、华新水泥厂保护展示与利用工程等项目,极大地改善了湖北省世界文化遗产的文物安全及周边历史环境状况,保证了遗产价值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对世界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保护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五)加强保护管理机制建设

为夯实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基础,湖北省狠抓落实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四有”工作,划定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公布遗产核心区和缓冲区,规范遗产核心区域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报批;加强地方保护管理机制建设,指导各遗产地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快相关人才尤其是基层遗产管理与保护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武当山古建筑群、明显陵、唐崖土司城址等单位先后已成立专门的管理处,其中明显陵管理处为钟祥市政府直管单位,唐崖土司城址管理处与咸丰县文物局、咸丰县民族博物馆合署办公,配置专业人员与设施,负责遗产的日常管理与保养维护工作,黄石市于2015年组建黄石市文物局,管理与协调黄石工业遗产片区的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世界遗产保护与管理协调机制建设,每年定期对武当山、明显陵、唐崖土司城址等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协调工作,加强巡查与监督,及时制止、整改违规建设;联络万里茶道联合申遗沿线8省市,成立万里茶道联合申遗办公室,协调、推动申遗工作的进展。这些工作为湖北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与申报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六)推动科技与多学科交流 湖北省近年力推科技手段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中的应用,采用整体顶升技术进行武当山遇真宫原地垫高保护,并使用三维激光扫描进行资料记录;在唐崖土司城址、鹤峰容美土司遗址考古工作中积极采用高空高清航拍、三维激光扫描、地理信息系统、现场出土文物保护等技术,采用三维数字化建模与虚拟复原等技术开展遗产数字化展示;推进湖北世界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支持建立湖北省海达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研究院等,为遗产保护、突出普遍价值研究、保护规划编制、信息化管理、合理利用等内容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积极推动武当山与故宫博物院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开办唐崖论坛、黄石工业遗产申遗咨询会、万里茶道联合申遗推进会等多项学术交流活动,深化遗产价值研究,为湖北省积极探索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科技与学术支撑体系建设打下了基础。

三、加强申报与保护工作的策略

党的“十”以来,就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发表了系列重要论述,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新时期文物事业指明了方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城镇化建设、 “四个全面”战略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推进,文物事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系列重要论述思想内涵,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在新形势下履行《世界遗产公约》,严格开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构建完善湖北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充分发挥世界文化遗产这一世界知名文化名片的宣传展示作用,弘扬荆楚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世界文化遗产的合理适度利用,发挥其服务社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作用,深入落实文化扶贫政策,助推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加强现有遗产的保护与管理

严格履行《世界遗产公约》,加强现有3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尤其要突出遗产核心价值方面的保护。加强对遗产地的综合性检测,稳步开展遗产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湖北省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平台;推进各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加强年度督查与巡视工作,规范遗产地管理,加大文物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遗产相关的违规违法活动,强化对遗产地的规范管理,实现遗产的永续保存。

(二)特许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 精准把握湖北《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以及申遗筹备项目的保护管理现状、文化遗产内涵和价值等,制定相应申报策略,持续推进世界遗产申报,丰富湖北省世界遗产文化多样性,完善世界遗产传承体系。

“黄石矿冶工业遗产”项目是《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唯一的工业遗产项目,遗产价值非常突出。湖北省将进一步加强对黄石矿业遗产的考古与学术研究工作,开展多学科交流,深入发掘遗产文化内涵,完善遗产价值的解读和宣传阐释体系,加强遗产保护与管理机制建设,推动黄石工业遗产保护立法,修改完善保护规划,加快遗产监测体系建设,夯实遗产申报各项基础,加速推动黄石矿冶工业遗产的申报工作。

目前我们积极配合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办公室的申遗部署,推进湖北“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项目的各项工作。深化湖北明清城墙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研究,加强申遗文本的编制工作,加大湖北明清城墙遗产的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力度,为联合申遗做好准备。

鹤峰容美土司遗址作为申遗扩展项目,当前湖北省的工作重点是做好容美土司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推进容美土司遗址的保护与管理机制建设,做好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待时机成熟时予以申报。

同时我们一直积极推动万里茶道联合申遗项目,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挥牵头省份作用,联合沿线8省实施“万里茶道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申遗工程”,加强茶道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研究,加强预备名单申报文本的编制工作,争取尽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三)积极探索遗产的合理适度利用

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加大保护力度,推动合理适度利用”重要指示精神,实施世界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树立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发展的文化遗产利用理念,发挥世界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文化熏陶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明素养;理顺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严格执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避免盲目建设、过度开发,减少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人工化、城市化干预;发挥世界文化遗产的品牌效应,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利用世界文化遗产品牌开发文创产品、培育相关产业;加强系列遗产各遗产地之间的合作,做好与市场的对接,在科学保护的基础上共同推动遗产资源与社会教育、公共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改善鄂西北秦巴山区、鄂西南武陵山区等贫困地区经济状况,助推文化扶贫。

(四)加强科学保护理念曲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