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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Colleges are the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enhancing China's comprehensive national power and the achievement of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 But with the increasing scale of colleges’ area, land-use activities gradually deviated from the track and led to serious consequences. Through the teachers and students’ survey of the city of Xianlin university, this paper is to know the land-use planning status of university city in order to promote its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distribution and the realization of the intensive use of land.
关键词: 土地利用;公共设施;布局
Key words: land use;public facilities;layout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1-0251-02
0引言
高等学校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在包括用地优惠在内的政策支持下,我国高等教育近年来取得了历史性跨越。但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超常规发展高等教育的负面效应正在日益凸显。就土地利用而言,越来越多的高校用地问题和土地利用规划问题相继浮出水面,不仅影响了高教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成为当前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难题。
因此,深入了解大学城土地利用规划现状对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设从而为我国教育事业腾飞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1调查背景和目的
1.1 仙林大学城简介仙林新市区位于南京东部,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发展高等教育和高新技术科研及产业的重要基地,承载着“大学向大学城集中”和“南京主城东扩战略”的双重责任。
大学城集中区占地27平方公里,主要发展高等院校和居住、商业、文化娱乐、行政管理、医疗机构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10-12所高校,在校生人数12-15万人。新市区中心商务区位于大学集中区的中部,承担新市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活动中心以及居住功能,主要服务于高校师生及城市居民。同时,新市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已开通的十多条公交线路和即将开工建设的南京地铁二号线东延线仙林段快速公交,使新市区与南京主城融为一体。
1.2 调查目的为了进一步了解仙林大学城的土地利用现状,以“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环保意识为规划理念建立合理的布局结构体系和便捷、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使校园建筑设施的空间布置以及教学、运动、生活三大功能区的布局趋于合理化和科学化,避免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最大限度的为高校师生服务,使大学城更好地发挥培养人才的功能,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
2调查内容及结果分析
2.1 调查概况本次调查针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的全体师生,就问卷的结构与内容看,力求做到真实性、清晰性和整体性的统一,全面了解仙林大学城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可借鉴之处,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大学城的功能,为我国今后大学城的建设提供借鉴。
2.2 调查结果分析
2.2.1 南京师范大学整体布局结构和内部建筑位置在被调查者中,95%的同学认为学校的整体布局基本合理,仅有5%表示其布局不尽合理,大多数学生对本校的规划布局表示认同。而当问到具体的建筑物位置时,25%的同学认为超市和教学楼的位置不合理,10%的认为宿舍楼和体育馆的位置不太合理。可见,同学们对与日常学习、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的宿舍、超市、教学楼、体育馆关注程度较大,这也应成为大学城规划设计的重要方面。
2.2.2 内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学校内部教学、运动、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师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休闲息息相关。对于“学校应当完善的设施”,大多数同学(31%)认为网络设施的建设还有待改进,其次是食堂(17%)、教学仪器和卫生设施(13%),但对绿化工程、宿舍、超市(6%),消防设施(4%),运动场所和图书馆(2%)比较满意。还应注意的是,基础设施建设在最大限度的满足师生需求的同时也应考虑到其文化和生态内涵。
2.2.3 大学城周围配套设施建设自2002年初大学城启动建设以来,已高标准建成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地区水、电、气等公用设施的主干管的设铺设,在地区各项建设过程中,也十分重视建设与地区文化、生态内涵的协调统一。
(1)交通配套设施。仙林新市区与主城核心距离15公里,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对外交通条件一应俱全,而且根据规划,地铁2号线和4号线将分别从紫金山南北两侧进入仙林,在仙林新市区南侧交汇后,在仙林内部形成环状轨道交通网,连接新市区各功能分区,并在沿途设十个站点,最大限度地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绝大多数同学(100%)去市区选择公交车,因此,公交路线的规划设计情况对大学城师生有重要意义。在回答问卷中“大学城的交通配套设施如何”时,有45%的同学觉得“公交不合理,有时很拥挤”,还有一部分同学(15%)认为“地铁修好后很便捷”。可见,公交路线设计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商业网点。在参与调查的人中,半数以上的(65%)会选择仙林商铺,远多于去市区商铺的(30%),因此,仙林新市区的商业网点建设也应受到重点关注。在问道对“大学城的商业网点”的看法时,33%的认为“商品的质量、服务等方面不尽如人意”,另外,同学们的意见还集中在“商铺规模太小”(31%)和“商铺种类太少”(22%)上,除此之外,药店的缺少也是值得关注的。
至于“商业网点建设应侧重的方面”,书市占到了37%,其次是休闲娱乐和大型超市,分别占到了26%和21%。由此可见,大学城商铺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高,知识型和休闲娱乐型的商业网点建设需要有所侧重。
(3)其它公共设施。另外,我们对其他配套设施和针对特殊人群的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也进行了调查。
“对大学城配套设施的不满”集中于公共交通和医疗卫生方面,分别占37%和35%,再就是商业网点(20%),可见,医疗卫生方面也应是规划关注的重点。
当问到“您身边的老人、儿童或者残疾人使用公共设施时遇到的困难”时,主要集中在“上下公交车不方便”(36%)和“大部分公共设施都有台阶,同时配备轮椅缓坡的很少”(28%),因此,在设计公共设施时,还应注意尽量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使设计更加合理化和人性化。
2.2.4 仙林大学城各学校之间的相互影响和资源共享大学城有众多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文化事业团体,汇集了大批专业人才,文化氛围浓厚,文化设施完善,因此,实现各高校之间的资源共享有利于充分利用大学城的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为此,我们就各高校之间的交流情况进行了调查。
在回答“学校毗邻而建对构建良好的学术氛围是否有作用”时,绝大多数同学(95%)持肯定态度;而对于“学校与其他学校在基础设施资源方面的共享是否紧密”,多数认为“一般”(45%)或“不紧密”(40%),并表示希望实现图书馆(53%)、运动场所(25%)和食堂(19%)的资源共享。另外,当提到“大学城科研以及高新产业区的建设对就业的帮助”时,仅有35%的同学持肯定态度,大多数觉得“对我没有吸引力”(45%)或“不清楚”(20%),这也体现出今后科技产业园区的建设应注重与大学城紧密结合,在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同时也为其中的高新技术密集型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
3建议
在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对仙林大学城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几点建议:
首先,大学城的规划应从单纯建设房屋的物质规划,提高到建设整个社区的规划,使之不仅有可见的优良环境,且有高效、文明、优质的生活(张庭伟,1997)。其次,由于大学城的人群构成比较特殊,规划应从大学人群的生活、工作、创业、交往等多方面出发,以适应其生活方式,以人为本,用富有情趣的环境设计来陶冶人们的情操,重视公共、开放空间的规划设计。第三,具体规划时,注意使各种设施的布局集约化,充分保证公共空间的用地;同时政府实行监督,避免形成各自围墙封闭的学院用地模式,使公共环境最大限度的得到社会共享。只有这样,大学城的开放性和社会化才得以落实,各个高校之间的资源共享也能够实现,整个大学城呈现出高质量的环境形象。第四,除了土地集约利用,还应注重交通系统的规划。在处理好近、远期建设空间布局的前提下,建筑不宜过散,以人行和自行车的适宜交通时间距离来布局建筑设施,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在节约能源的同时也降低了交通费用,而且有利于环保。而方便可达的公共服务设施是提高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保障(吴向阳,2003)。最后,规划在把握大方向的前提下,应留有调整发展的余地。充分考虑当地的自身发展,规划保持一定的弹性。同时,大学城的建设作为百年大计,不要片面地追求速度,否则不可能有高质量的城市建设。
参考文献:
《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将主体功能区划分的研究列为2006年的重要工作,明确提出“国务院组织开展全国功能区划规划研究”。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在学习乡土地理过程中若能贯穿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本思想,将更有利于学生将来在建设家乡的过程中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因地制宜地建设家乡。
一、我国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本思想
(一) 主体功能区的概念
功能区,顾名思义,就是指承担了某类特殊功能的区域。一般认为,主体功能区是指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从开发的角度,将特定区域确定为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
(二) 我国界定的四类主体功能区
“全国主体功能区”是“十一五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全国国土空间最新布局办法。根据这一布局,全国国土空间将被统一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大类主体功能区。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 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
二、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本思想与初中乡土地理的关系
(一) 以一定区域为研究对象
我国的主体功能区的研究对象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禁止开发区域按照法定范围或自然边界确定。初中乡土地理中的“乡土”范围指县一级行政区。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无论在国家层次还是在省级层次,原则上都是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而初中乡土地理中的“乡土”的范围也是指县一级行政单位,所以二者研究的基本单元是一致的。
(二) 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本思想,明确要求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使某个区域能够更好的发展下去。初中乡土地理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初步懂得如何注意协调好家乡的人地关系以及家乡经济建设的战略方向和美好前景,从而树立建设家乡、建设祖国的雄心壮志。我国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初中乡土地理的教学的目标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三、我国初中乡土地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 乡土地理的教材建设参差不齐
从课程管理上讲,乡土地理教材主要是由地方教育部门负责开发编写。在经济条件比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地区,有很好的配套乡土地理教材。但是在经济条件较差、师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乡土地理教材的开发面临着许许多多的困难,由于缺乏课程专家的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 乡土地理课程的实施难度较大
目前,初中地理教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地球与地图,世界地理,中国地理和乡土地理。初中开始,地理才专门作为一门学科学习,而乡土地理涉及区域地理的多个地理要素,由于学生的地理基础很薄弱,地理教师的地理教学进度必然放慢,教师要花很多的心思为学生打牢地理基础知识。
(三) 对乡土地理的学习方法不够灵活
7―8年级地理课程以区域地理学习为主,原则上不涉及较深层次的成因问题。目前对初中乡土地理的教学方式仍然是依照传统的单要素讲解为主,太过于把学生的视野局限在一个区域,学生的思维没有得到很好的扩展。乡土地理的教学应使学生着眼于一个地区的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而目前的乡土地理教师教学方法过于单调,不够灵活,这样的教学远远没有达到《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对初中乡土地理的教学目标,即提倡把乡土地理作为综合性学习的载体。
四、我国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本思想在初中乡土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一) 把初中乡土地理教学内容统一到一个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上来
着眼于一个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本思想之一。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初中乡土地理的教学的基本地理单元都是县一级的区域。广大的初中地理教师可以带领学生从一个区域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思考该区域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这样对学生以后的学习和生活更有指导意义。
(二) 把对地理单个要素的分析转向要素的综合分析
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本思想之一是统筹考虑一个区域的各个要素,并把它综合到一个类型区里。乡土地理的教学,教师可根据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本思想来引导学生根据家乡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探讨家乡目前开发中存在哪些不合理的地方,假想未来家乡的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摘 要 通过对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实施的必要性进行理论探讨,提出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意义和实现途径。当前土地利用规划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参与过程,但总体上说尚处于起步阶段,问题较多。公众参与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尽快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增加规划透明度和公开性,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改进和完善参与方法,重视公众的监督修改意见,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由静态规划向动态规划的转移,保障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 公众参与 必要性 实现途径
一、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意义
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布局,保障社会经济环境的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持续高效有序利用目标的重要一环,只有建立在公众参与基础上的土地利用规划,才能正确的反映规划区域的客观实际,才能针对规划区域的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做出合理的用地布局。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实施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和意义主要表现在: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在要求
土地利用规划不单是消极的管理,还包含了积极的引导。土地利用规划涉及面广,包括社会经济环境的各个方面,涉及规划区内的每一个人。编制一个好的土地利用规划,应使社会福利有所增进,经济有所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区域环境承载力的增强。这些仅靠政府官员的政治抱负、规划专家的精英谋略而缺乏公众的积极参与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土地利用规划只有充分吸收公众参与,在此基础上编制的规划才是切合实际的,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合理保护各阶层利益
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对土地资源状况、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多方面发展所作的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土地利用规划具有强制性、整体性、战略性和长远性等特点。其规划效应涉及规划区内的每一个人。只有通过公众参与,反映各个利益主体的相关利益,才能实现规划的有效性,达到预期效果。尤其是对规划过程中的弱势利益主体(如农民阶层)的利益保护,更是需要通过公众参与到规划中来才可能实现。
(三)协调社会目标和部门/个人目标的关系
土地利用规划具有超前性,它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合理调配和土地利用社会目标、部门/个人目标之间的综合部署。在规划协调过程中,这就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权利和利益的问题,所以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都需要所有权益相关主体的积极参与,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公众参与。
在规划中存在不同利益主体的现有利益和所期望的规划利益,而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由于存在着所处地位、关注对象、既得利益、社会偏好等多方面的差异,这种差异只有通过公众参与才能得以更为完整的体现;也只有通过公众参与才能了解到这种差异,这样才能使土地利用规划发挥更大的协调和调控作用,以实现符合客观的规划预期,协调社会目标和部门/个人目标之间的关系。
(四)优化规划方案的拟订,完善规划内容
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使得社会各个利益主体均参与到规划中来,这样有利于促使规划过程中调查研究的深入、实现对有关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布局和土地利用方式的优化配置,弥补规划专家在规划过程中难以发现的规划问题,如人文景观保护使得规划方案的拟订和规划的内容更为完善,切合区域客观实际。通过公众的积极参与,公务员、多学科专家、不同层次的社会人员,与土地利用规划专家的质疑探讨等双向或多向交流,能促使土地利用规划更加合理和完善,更具有指导意义。
(五)对自然与社会系统复杂性简化处理的补充
系统论认为,自然系统内部是一个和谐联系的统一整体。土地利用规划的对象是区域土地自然综合体,其作为复杂的自然巨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同样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土地利用方式影响着人类的生存方式,同时人类的生存方式也反作用于土地利用,这种互动表现出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性。而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组成的复合系统仍然是一个和谐联系的统一整体。
土地子系统不仅与其他自然子系统之间存在着的联系,与社会、经济等人文系统之间的联系也十分紧密。因此,土地利用规划不仅属于自然科学范畴,同时也属于人文科学的范畴。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性揭示了以纯粹的技术手段来处理作为社会问题的土地利用规划必然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也很难明确哪些因素由于忽视社会因素而损失了,更谈不上将这些损失的因素重新纳入到规划过程中进行考虑,这将为规划的后续问题埋下隐患。正是在这种情景下,公众参与规划才能正确的反映出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特性,才能对忽略的社会因素和社会价值加以补充。
(六)监督规划实施的重要前提
公众参与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不应该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这是片面的,也是不科学的。只有在广大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下,规划内容的实施过程才可能避免违背、破坏规划的行为;也只有在公众参与的条件下实现监督规划的实施,才能使公众更能维护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
(七)时展、社会进步的要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已经由计划经济时代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以前一直存在规划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管也没有用的思想,到如今有更多的公众希望参与到规划中来,尤其是对规划过程中涉及到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划内容,则愿意倾注更大的精力去关注并提出相关建议。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如何适应市场的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吸取更广泛的社会公众也成为一种必然。
综上所述,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完善和保障,是客观地反映规划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体现各个利益群体的用地需求和利益,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手段。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为实现规划整体目标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二、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实现途径
(一)提高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认识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项事关全社会发展前途的公共事业,必须让全社会认知规划、理解规划,进而支持规划和最大限度地参与规划。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基本上局限在由专家、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形成的一个小圈子里,土地利用规划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做得很不够,致使广大人民群众对规划知之甚少,甚至连规划是何物都不知晓,更不用说积极主动地参与规划了。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宣传,可以解决公众对规划的认知不足,使公众了解到规划与自身的密切关系,了解到规划对自身生活的重要影响。加强规划的宣传,首先规划部门要了解公众参与的优势,进而才能够主动积极地进行宣传。公众参与规划的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额外资源优化决策;②增强民主意识;③易筹集到资金;④可以促进全民素质提高;⑤有利于专业人士的再教育;⑥满足公众的需要;⑦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加速规划进度;⑧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其次,规划部门要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和善于运用多样的方式来进行规划的宣传,提高规划宣传的效力。具体来讲,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①通过电视宣传,这种方式是规划部门加强宣传,实现公众参与良好的方式之一;②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公众会议进行宣传,并印制手册提供给公众;③在报纸上开辟土地利用规划专栏,介绍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知识;④设立土地利用规划服务中心;⑤经由展览会和展示会的方法,宣传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和精神。
(二)构建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度体系
制度是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载体,忽视制度建设是我国目前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低下的主要原因。为此,要加强相关制度的建设,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度体系,努力推进公众的全过程参与。一是要打破规划行政部门对规划制定的垄断权,建立公众参与程度较高的规划审批机构。这样一种机构不仅要保证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领域专家的参与,而且还要确保受影响的利益集团以及个人的参与,确保规划编制审批成为政府、专家、公众等的研究、磋商与讨论的互动过程,使规划成为上至政府、下至社会公众均能接受和遵守的“契约”。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决策的公开制度。公开和透明是公众参与的前提条件,只有真正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公众才能了解规划的编制、审批、决策、实施和管理等各个阶段的情况,进而积极有效地参与其中。三是要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特别是应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法,建立健全规划的立法管理体系,并逐步将公众参与纳入到立法体系中,明确政府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吸收公众参与的责任和义务,用法律来保障公众参与规划的权利得以实现。
(三)组建合理的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组织形式
国外的经验表明,真正富有成效的公众参与不是个人层次上的参与,而是非赢利机构、企业、社区等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并且这种参与规划的组织实力越大,参与的成效越明显。而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公民社会萎缩不振,规划中公众参与多是一种个体化、非制度化的偶发现象,很少有非赢利机构、企业、社区的参与,因而很难发挥实质性的作用。为此,要积极组建独立于行政组织之外,拥有一定的决策和管理权限并受到法律保护,由具有相当的规划知识基础的成熟的行业代表、有关利益集团、个体公众组成的非政府的、多层次的团体。该团体应当是固定性的,类似于我国的消费者协会,可以代表公众直接参与规划的制定和监督规划的实施,也可以直接受理公众的维权要求,负责代表公众这种特殊的消费者与开发商甚至主管部门交涉,进而可以为公众提供法律援助。此外,也要允许和积极支持利益相关群体组成各种合法的临时性公众团体参与到规划的制定和管理的过程中,反映其利益要求,从而最大限度地拓宽公众参与的范围提高公众参与的效力。
参考文献:
[1]周文昊.现阶段我国城市规划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商业文化(学术版).2009.11.
[2]曹峰.国土规划中公众参与机制的初步探讨.法制与社会. 2008.18.
村级土地利用项目在编制过程中主要针对的是新农村建设背景以及现代土地管理要求,而项目的提出主要就是解决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不完整的问题。国内对于村级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编制意义已经投入研究,一方面,部分学者对乡村产业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项目等进行了深入探索,主要论述的观点也是围绕规划编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展开的。普遍认为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就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的生产项目和经营管理项目,提高整体规划结构的协调性和融合度[1]。另一发面,部分学者从土地利用规划结构的特征和缺陷出发,对整体研究机制进行分析,集中阐释了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项目的实际意义,并且要强化规划管理的力度。
渠甲源等(2010)提出,在实行村级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过程中,要保证土地利用规划按照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协调发展、统筹管控、生态保护以及公众参与的原则。
陈荣蓉等(2014)提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要坚持“三遵守和三突破”,要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集中遵守耕地保护红线、上级土地利用规划不超标以及集约化利用耕地。而三突破指的是,要有效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模式、突破传统建设模式、突破传统统筹城乡兼顾模式。
郑健(2010)提出,在分析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深度贯彻落实合理化利用以及深层次保护的原则,确保能顺应国家政策要求,提升利用效率。
赵立强(2013)指出,以浙江省山村试点为例,在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建立过程中,要确保规划的衔接性,提高差异性和特色化。
邓伟(2010)指出,以重庆市乡村试点为例,在相关规划结构研究过程中,对规划特征进行分析,并对大比例尺数图以及城乡统筹规划问题作为研究重点,切实维护整体管理项目的实际要求,从而建构规划刚性和弹性的结合框架。
2 新农村建设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存在的问题
在对相关研究项目进行分析的过程中,研究学者尽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是也存在一些疏忽的问题和分歧[2]。
第一,在对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具体内容的讨论方面,相关研究人员就出现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受到农村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另一种则会受到相关部门下设行政命令的影响。正是由于总体规划内容存在相左的意见,因此,整体落实情况弹性不足,但是刚度过度[3]。
第二,在对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定位方面,有部分学者认为,在对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划分时,将其列入详细规划,将总体规划进行分类细化和落实。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市级土地利用规划和总体规划内容较为相似,需要将市级、县级规划进行整合。
第三,在对实证项目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作者对其进行了实证研究,更多的学者还是总政策、理论等方面进行分析,这就导致研究内容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存在差异[4]。
3 新农村建设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优化路径
3.1 ??建更加有效的理论研究模型
相关研究部门需要对理论体系进行深度分析和集中管控,特别是村级土地规划利用项目会对整体规划产生影响,甚至发生冲突,因此,村级土地规划项目要结合法定规划要求,建构更加完整的运行体系,顺应政策和法律规范,确保管理模型和运行机制贴合实际需求。
3.2 确保研究结构的连贯完整
在对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进行阶段性分析,要对全局性和持续性进行统筹管控,提高规划性和关注度,切实维护编制结构、论证结构、监督维护结构和反馈结构能形成良好的动态研究机制,确保其能对土地利用规划项目进行全面认知和综合理解,从而积累更多的项目运行经验。特别要注意的是,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要保证管理项目的全局性和持续性,确保管控要求和管理项目之间能形成协调统一的结构。
3.3 协调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划
要想深度贯彻落实有效的城镇化运行要求,就要保证政策配套机制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之间能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实现农村建设项目和城乡发展之间的有效性,也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例如,要针对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历史文化景观保护问题、农民城镇化利益等问题进行集中探讨,并且进行进一步探索和研究[5]。
3.4 高度重视研究中的实践过程
在研究村级土地利用管理规划项目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实践的重要价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运行计划,在对比和总结的同时,并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对比分析,提高公共参与热情的同时,建构更加完整的项目规划,协调发展后对运行结构和收效进行综合评价。
关键词:公众参与 土地利用规划
1.基本概念界定
1.1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英译有political participation,public involvement等,起源于古希腊雅典的直接民主模式。本文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社会分层、公众需求多样化、利益集团介入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协调对策,强调公众对社会活动过程的参与、决策和管理,反映的是一种基层群众被赋权的过程。
1.2参与式土地利用规划
参与式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客观物质、社会及经济诸因素做出系统的评价,即鼓励帮助土地使用者在增加其土地生产力、可持续性发展及满足社会需要方面做出选择。
2.西方国家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产生与发展
2.1理论演进
20世纪60年代,Davidoff的“倡导性规划”开辟了公众参与规划理论发展的局面,使得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步入了社会发展规划阶段。随后,Lindblom的渐进式规划、Heinemann的交往式规划、Amstein的市民参与梯子理论、Dienel的规划单元理论、Smyth的电子参与阶梯理论推进了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演进。从其发展演进来看,理论方向越来越偏重于参与层次、参与程序、参与手段等具体操作。
2.2实践探索
基于美、德、英三国关于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西方经验值得借鉴之处:①完善的法律确保了公众参与的合法性;②组织层面的参与确保了公众参与的有效性;③多样化的方式确保了公众参与的全面性;④参与面广加深了参与深度等。
3.中国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研究现状
3.1理论研究
中国对于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主要是从20世纪后期开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方面:①外文翻译与书评;②国外经验介绍与借鉴;③外部因素与发展建议;④个案分析与微观管理等。
3.2实践进展
中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最早仿照的是20世纪50年代的苏联模式,大部分局限在具体的设计与操作方法上,强调物质环境的设计,属于物质性规划。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公众参与意识的不断加强,政府对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认知不断加深。“民主参与”、“以人为本”等理念也逐步融入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3.3经验与不足
从中国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其理论框架和制度框架正在逐步形成,但还不完善现阶段。在其理论发展方面,中国关于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虽然已经有大量文章对其进行研究,但是主要还停留在译作、书评、相关经验借鉴上,表现出过度参照国外的研究成果,自身的创新不足的特征。在其实践发展方面,其主要还处于较为初级的法律制度的建立阶段,此外,公众实际参与层次所处地位仍较低。而中国也获得了许多经验与启示:除了要做到提高公众参与能力与完善理论与实践框架等以外,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还应加重对参与途径、参与组织形式、参与层次等更基础、更微观的研究,以使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落到实处。
4.关于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趋势
4.1多途径的公众参与
在中国,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一般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途径相对单一。而无论是Smyth的电子阶梯系统,Peter.C.Dienel的“规划单元”,PPGIS,还是Gayathri Devi Sadagopan博士的基于网络的公众参与式GIS系统的螺线形设计模型,都表明了GIS在公众参与中的使用正被广泛研究。随着技术的发展、公众参与意识的不断觉醒,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途径更加多样化,参与效果更好。
4.2丰富的组织形式
在美国,市民在规划制定阶段可以通过公众咨询委员会、街区规划委员会、问题研究会、邻里规划会议和机动的小组,或通过其他一些机构来表达意愿。此外,政府还会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了解民意,任命或选举市民到官方机构中服务等。各州政府还设立了小区的“现场办公室”、“市民规划委员会”、“住房与规划理事会”、“特别目的规划组”等。德国也设立了咨询委员会来维护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运动。在土地利用规划中,政府、企业、专家、民众等任何一方都是无力承担土地利用规划的全部责任,所以建立合作制度是一种必然趋势。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参与规划的组织形式单一。而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组织形式的发展趋势会朝着多样化发展,基层组织也会越来越多。
4.3公众参与层次的提升
中国的公众参与处于“象征性的参与”。与“有实权的参与”相比,中国的公众还处在被告知与接受的地位,还未进入合作性、代表性、决策性的实质性参与阶段。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有实权的参与”可分为“市民控制”、“权”、“伙伴”三层。要达到较高的层次就必须提高市民的素质。实践表明,市民直接控制会使公共事务操作的效率低下,较为普通参与方式是公众与政府间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partnership)。中国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层次应朝着公众与政府间建立良好伙伴关系的方向努力。各国也会根据历史文化经济背景的差异,科学地提升公众参与层次。
总之,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在国内外都取得了很多我们研究的成果与经验,也将对在各社会主体的共同努力下朝着正确的方向而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未,黄贤金.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利益的价值取向[J].中国土地科学,2005(2):17-22.
[2]胡毅,张京祥.论网络语境下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J].规划师,2010(6):7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