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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 预警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
必要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 预警响应
当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武警森林部队对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信息报告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7)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信息
通过授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国家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卫星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省份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武警森林指挥部指挥当地武警森林部队扑救火灾,指导相关武警森林部队做好跨区增援准备。
(4)中国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
4.3.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武警森林部队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协调中央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4.3.4 Ⅰ级响应
4.3.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0万公顷;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3)发生森林火灾的省级人民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3.4.2 响应措施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指导火灾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协调增调解放军、武警、公安、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省(区、市)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组织统一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
5.2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驻军、武警其他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跨省(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实施空运。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队的输送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铁道部或民航部门下达运输任务,由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警森林部队联系铁路或民航部门实施。
6.3 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依托火灾发生地周边航空护林站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进行处置;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跨省(区、市)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报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调用部队及其他民航飞机支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5 物资保障
国家林业局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6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 涉外森林火灾
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外交部共同研究,与相关国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7.3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陕西省从地理上看主要划分为陕北、关中和陕南三大部分,而陕南包括汉中、安康、商洛三个地市。就整个陕西而言,陕南大部分地区都属于农村地区,经济较为落后。陕南地区北靠秦岭、南倚巴山,基本上属于山区地带,森林植被十分茂密。也正因为种自然因素,使得陕南农村地区相较于关中和陕北,发生森林火灾的频数相对较高,而且多为人为火灾。就火灾发生的时间段而言,基本上与特定节日呈现出相关联态势,如除夕、春节、清明节、中元节、重阳节、元宵节等节日及节日前后是人为森林火灾集中发生的时间段。因此可以看出,陕南农村地区人为森林火灾频发,与其地域因素及风俗习惯联系十分紧密。
然而,不管是政府还是社区,近年来在这方面问题上,却基本上只是组织倡导文明祭祀活动或者进行事后的警告及处理,并没有形成一种系统的专门针对这样的突发人为火灾的应急管理机制,从而效果并不是十分明显,每年这样的人为火灾仍时有发生。所以,为了更好地维护陕南山区绿化成果,保护植被及农作物,防止空气受到污染,对这样的突发人为火灾进行系统的应急管理十分有必要。
对此,本文尝试着在农村社区综合应急能力提升这样的主题下,选择以农村社区为研究主体,以农村社区对人为森林火灾这样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为重点,并以陕南农村地区为例,来对农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进行一些探索,希望能够对农村社区应急能力的提升,甚至是农村社会治理方面产生一些积极的作用。
二、陕南农村社区人为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现状分析
本文主要从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防火工作宣传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在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部署方面,陕南地区大多数县镇每年都会召开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冬季森林防火实施具体方案,并绘制森林防火预案实施图,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在防火工作宣传方面,采取的是镇社联合模式。首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防火工作进行宣传,并在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置防火警示牌;其次,由于近年来陕南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取得一定的建设,使得农村社区在火灾发生前后能充分利用应急广播,并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陕南农村社区人为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问题分析
就陕南农村地区对人为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现状来看,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态势,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一)社区缺乏有效的应急管理协调机制
目前,在很大程度上,陕南农村地区针对人为森林火灾方面的应急管理确实主要是依托社区来落实的,社区承担了很大部分的任务量,然而事实是,社区干部基本上都处于被动状态,临时应急处置的专业水平不足,难以最有效地承担起相应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一方面,对人为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并没有列入社区委员会重要日程;另一方面,在日常,并没有积极地在社区内组织如森林防火教育、相关法律知识普及等活动。所以,从这方面来看,社区人为森林火灾应急管理仍然不够严格和系统。
(二)社区缺乏有效的防火规划和应急预案
虽然大多数县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展较顺利,应急预案体系也基本形成,但是许多社区并没有专门的针对本社区具体情况的防火规划和应急预案。这样一来,就忽略了社区自身区域内的特殊性,不利于各种资源的整合、社区与所辖村民小组之间的协调等。不仅如此,大部分应急预案也并没有经过正规演练与实践,社区也没有将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和森林防火预案实施图公示出来,所以社区居民对方案和预案的知晓率很低。
(三)社区对居民的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目前,陕南农村社区对社区居民的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仍然不够,缺乏长期性。正是由于防火教育的不足,使得居民灾害防范意识普遍薄弱,自我安全防护知识十分匮乏,参与度也不高,所以并没有在社区内形成一种较为成熟的社区应急文化体系。
(四)社区应急装备不能满足需要
大多数社区基本的应急设备工具缺乏,从而并不能满足突发人为森林火灾应急处理的需要。往往在火情发生后,防火队只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扑火办法,因此扑火所需时间较长,甚至在某些山头,由于应急工具的缺乏,也只能任由火势自然熄灭,造成了森林绿化成果的损失。
四、陕南农村社区人为森林火灾应急能力提升对策
(一)建立社区火灾联防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各个主体的作用
农村社区应该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及居民,并积极联合社区所在地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起一个系统化的社区火灾联防机制,至少在社区组织内要形成一个社区――小组――居民三级联防机制,充分利用每一应急主体的作用。首先,可以由社区来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并慢慢加强社区内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从而有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其次,社区要积极动员社区干部落实自身责任,做好防火工作,尤其要针对区域内特殊情况,加强对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特殊节日其相近时间段的监控,从而做好应急预防工作。最后,如果社区所辖居民人数较多,就应该依照具体情况,将社区居民按居住的地理位置等因素分成若干个小组,并推选出村民小组组长,进一步细化防火工作部署,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种资源。
(二)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警与防御能力
在农村社区干部应急管理专业知识缺乏的情况下,可以由社区所在地区的基层政府来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活动,从而增强社区干部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及技能。鉴于农村社区薄弱的应急管理基础,在社区应急预案的编制方面,可以先借鉴基层政府所编制的应急预案,然后再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来完善。而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应该包括这几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总则,涉及编制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预案启动这四大方面;二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在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和成员职责后,应清楚详细地编写应急预案启动之后的具体工作程序;三是人为森林火灾预防及火情信息报告,应该按照应急管理的过程,将预防、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都涵盖进去;四是对人为森林火灾的扑救,应分级响应;五是后期处置,包括火灾评估、责任追究,案情查处及工作总结等内容。总之,农村社区应该通过建立并完善社区应急预案来加强社区应急预警和防御能力,甚至是具体应急处置能力。
(三)社区和政府形成力量联合,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和演练
仅仅编制应急预案显然只是一项初步工作,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应急意识和能力,保护好森林绿化成果,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为了能在火灾突发后有效应对,就必须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演练。通过对预案的宣传和演练,使居民能够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加入火灾应急处置过程之中,有效减少损失。加强预案的宣传和演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一是加大对预案以及应急知识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地方电视台和广播体系,使居民广泛了解,宣传培训应走进社区,也可以利用学校这样一个平台,积极走进学校,加强宣传;二是加强模拟演练,鉴于火灾应急演练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以及社区力量的不足等问题,社区可以积极联合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来共同组织,从而达到预期效果。
(四)推行多方位排查模式,积极发挥相关人员作用
推行多方位排查模式,就是要由社区积极联合基层政府,与消防等相关部门配合,并重点发挥农村社区居委会作用,一级一级明确责任人员,划分责任区域,实行全面检查,从而使每个地方都能处于监测之中。针对社区基本应急设备工具缺乏,不能满足突发人为森林火灾应急处理需要的问题,应该由乡镇政府部门来争取和整合资源,为社区加强应急设备的配备,以加强农村社区应急处置能力。
五、总结
总之,农村社区作为农村地区应急管理的重要力量,是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防线,所以高度关注和重视农村社区应急管理的各种情况,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提升社区应急管理能力,使得社区能够最及时地应对突发事件,减少突发事件可能会或者已经造成的损失与负面的社会影响,是我国当前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现而今,在学术领域,我们也应该在注重对城市社区应急能力建设研究的同时,给予农村社区足够的关注度,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意义上有助于农村社区应急能力的提升。
二是火源方面,其危险源有:农林牧等用火、入山人员、林区的坟墓、公路沿线、流动人员、疯子傻子等特殊人群、林中高压电线、没有防火罩的机动车辆、火车、雷击火易发处、林区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野外吸烟或带火种人员等。为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下防火的严峻形势,必须建立森林火灾危险源辨识库,并对危险源分级与评价,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有的放矢做好森林防火危险源管理工作。
加强森林防火综合规划、实现科学管理按照《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科学、统一的技术规程、设计规范及相关的管理标准和制度,确保林火规划与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系统化。具体内容包括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阻隔系统、通信系统、信息指挥系统、森林航空消防系统、森林防火队伍能力及装备建设、宣教工程和物资储备库及火灾损失评估系统建设7个方面。目标是建设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高防火装备水平,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逐步建立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使林地过火率控制在1%。以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强化可燃物管理,大力推行计划烧除、实现“黑色防火”计划火烧(黑色防火)是加强可燃物管理,进而有效防控重大火灾,碳减排增汇的有力工具。森林可燃物是森林燃烧三要素之一,因此,调控可燃物,调控林分,减少其积累是防火的一个重要手段和环节。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近年来国家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建设工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得森林可燃物积累及管理问题更为突出,通过计划火烧,有效减少易燃可燃物,达到可燃物可持续管理的目的,有效降低火险等级。实行计划烧除,一是能减少可燃物的积累,降低燃烧性;二是可发挥其在碳减排增汇中的作用;三是用火烧开设防火线或林内计划烧除,其防火功能见效快效果好,又经济实惠;四是低强度的计划火烧可加速凋落物的分解,增加土壤养分和肥力,有利于森林的生长发育更新。
加强防火林带建设、实现“绿色防火”、发挥林火阻隔作用绿色防火(生物防火)指利用绿色植物(乔、灌、草等),通过造林、营林、补植等经营措施,减少林内可燃物积累,改变火环境,增加林分自身的难燃性和抗火性,同时能阻隔或抑制林火蔓延。绿色防火主要技术措施:一是防火树种、灌木、草本及栽培植物的选择与培育。二是迹地造林。三是宜林地、疏林地等抗火耐火树种、灌木引进。四是现有次生林改造防火林带(分)。五是现存人工林的抗火抚育。六是营造绿色防火线。在完善林火阻隔网建设时要注意:一是所有的阻隔带必须闭合且具有一定宽度,起到应有的阻火作用;二是加强防火道路网的建设和维护。三是加强防火林带建设,尽量避免开设生土带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做好生物和生物工程防火,营造既能防火又能增加林木资源的永久性工程。
强化责任、狠抓火源管理、从源头上强化防控防火工作最关键的就是管住火源,完善源头预防机制:一是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二是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手册、板报、警示牌和媒体网络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活动,提高群防群治意识。三是严控重点部位,强化危险源的控制,对危险源须严加看守。四是在通往重点林区的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严格检查。同时,加强流动巡逻、检查督查力度,坚持24h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领导包片制,确保领导管理到位,从源头上杜绝火源,排除火灾隐患。
增加投入、强化基础建设、实现防火现代化加大对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把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完善林区道路,修建嘹望台,布设林业视频监控,建立防火无线电指挥网络,配备防火宣传指挥车,引进火灾扑救的新技术、新装备,做好扑火物资储备,促进森林防火的现代化。
深化林火机理研究、把握林火规律目前,人类对林火的规律、机理、特点、发生发展过程等的认识尚处于初级阶段、模糊阶段。在扑救火灾时,采用人海战术,打政治火,防火开支居高不下,不能实现“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而是变成“预防为辅、消灭为主”的森林防火政策。因此,要深化林火机理研究、把握林火规律,发挥森林防火在碳减排增汇中的重要作用,为防火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规范扑火队伍建设、加强技能和安全培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灭火技能。经常开展扑火演练,使防火队伍随时上得去、灭得了,将火灾损失控制在生态系统承载力的范围。为了经济有效地使用扑火技术和装备,必须开展森林防火指挥人员的技术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通过规范化培训,让消防队员掌握相应的扑火、自救技能。坚持科学扑救,确保扑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实施林火生态系统管理、确保科学用火管火森林是一个由乔、灌、草和林内所有生物构成的生态系统,当人类在森林防火中忽视生态原则而片面强调禁火、灭火时,森林生态系统就因缺乏火因子而遭受退化破坏,其整体功能受到影响,所以在防火中要优化配置各要素,遵循森林生态系统林火的自组织特性,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反对谈火色变,见火就打的片面性,遵循生态系统管理,确保生态安全。同时,应充分利用火的有益性,把火作为经济低廉的森林经营工具,发挥火的生态作用,确保科学用火管火。
关键词: 森林资源管理;问题;建议;湖北麻城
森林资源是发展林业的物质基础,是衡量一切林业工作的核心,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提高森林生产力,关系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1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麻城市林业有了较大发展,森林蓄积量由20世纪70年代的190万立方米,到80年代的220万立方米,再到90年代的370万立方米,形成了跨越式发展;但与市场经济体制下林业发展的脚步还不相适应,尚存在一些问题。
1.1森林资源分布不均
麻城市东部和东北部为山区,西部和西北部为丘陵,中南部为平原,且与长江中游平原相衔接,整个地势东北部高,西南部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敞开,形成中山—低山—丘陵—平原的地形。山地面积6.1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16.8%,森林蓄积量占全市总量的61.4%;丘陵面积17.2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47.6%,森林蓄积量占全市总量的34.4%;平原面积12.8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35.6%,森林蓄积量仅占全市总量的4.2%。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东北部的山区。
1.2森林火灾频繁
“九五”期间,麻城市发生森林火灾187起、特大森林火灾6起,年均森林火灾过火面积600hm2,森林受害面积400hm2,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为2.85%;“十五”期间,麻城市发生特大森林火灾6起,过火面积400hm2,森林受害面积400hm2。
1.3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由于森林资源过度采伐、山地过度开垦,森林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造成麻城市大面积土地沙化,全市现有沙化土地面积6 000hm2,占全市总面积的1.7%,其中流动沙地200hm2,半固定沙地600hm2。水土流失面积达32.6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90%,其中中度侵蚀以上面积10.1万公顷,占总面积的28%,每年泥沙流失量达1 300t。
1.4木材利用率低
立木出材率为50%,原木出材率为60%左右,山区低于60%,即1m3
立木蓄积量仅利用其1/3左右。
1.5森林资源监测技术和设备落后
麻城市监测技术手段和设备落后,一直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几十年来未有大的变化。目前尚未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撑体系和推广机制不够完善,森林资源监测效率低、信息反馈不及时,没有形成完备的森林资源预防监测服务网络,与林业现代化建设不相适应。
1.6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麻城市林业局根据市内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和水资源状况以及森林资源发展现状,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了《麻城市森工企业改制实施方案》、《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民警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制度》、《项目责任考核制度》。由于森林资源涉及面广、生产周期长、动态变化快,还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林地林权管理、森林资源利用管理等基本制度。
2对策
2.1依法治林,加强林地林权管理
林权管理是林地管理的基础,加强林地权属管理,是消除林地权属紊乱、依法保护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及合理有效利用林地的强有力的措施。
一要增强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二要坚持因地制宜,大力营造森林,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三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林权证核发工作;四要切实加强对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对征用、占用林地的补偿制度;五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基本方针,建立健全执法体系。
2.2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
一要遵循森林资源合理经营、永续利用原则,根据森林资源数据、质量、结构和制度,合理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二要按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林木采伐许可证和发证人员的管理,严格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凭证采伐,制止乱砍滥伐;三要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2.3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体系
一要形成具有高素质、高水准的监测队伍;二要建立地理信息系统(GIS),提高森林资源监测效率、质量和水平,科学预防森林火灾、防治病虫害等,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三要建立森林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对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实行标准规范化管理,提升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四要实行市级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制度,增强清查时效性,根据森林资源数据,有针对性地制定林业发展规划等;五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森林资源评估体系。
2.4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一要广泛宣传防火扑火知识,并组织群众进行实地操作演练;二要在森林火灾频发地区种植防火林,进行人工阻隔,并根据扑火经验,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遏制火灾;三要增强森林防火设施,提高安全科学扑火技能。
2.5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
一要坚决取缔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大量破坏森林资源的企业;二要严厉打击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违法收购、私自贩卖木材的行为;三要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和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认真做好对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四要严格规范原材料加工销售台帐,实行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和收购的政策,鼓励木材精深加工;五要加强木材运输证的管理,坚持木材凭证运输制度,杜绝非法木材进入市场流转。
2.6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要保证基层林业站的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开支,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二要普及计算机应用知识,实现站、乡、市之前的森林资源共享;三要提高业务水平,定期邀请技术专家进行培训指导学习,开展业务技能有奖竞赛活动,提高学习积极性;四要培养自学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积极发挥管理人员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的作用,以适应林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一、2013年总结评估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我街道未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无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无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无消防安全事故。
防汛工作:通过对辖区内河道、泵站的检查,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采取了逐个逐个解决的办法,就目前还不能彻底解决的也有相应的对策,确保汛期到来不乱,处置有条不紊,为辖区各处安全度过下一个汛期打下良好的基础。
森林防火: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共发生2起山林火灾,分别是:2012年4月2日勤新社区小山头发生的森林火灾;2012年4月4日勤新社区陈漕湾公墓发生的森林火灾。从2起事件的起因看都是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所致,原因主要还是上山人员防火意识不强,清明期间林间枯枝残叶较多,天气干燥极易引发山火。所以在清明节重要期间需要加强山林防火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二)主要特点
1、强化领导,完善预案,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我们在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结合”原则,即夯实基础工作与注重创新创特相结合,强化危机意识与提高处置能力相结合,加强日常管理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街道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各社区、各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小组,并在民兵巡防队的基础上建立了应急救援小组。二是完善应急预案。目前街道制定了《市区荣巷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10个,部门应急预案2个,社区总体应急预案8个。三是完善机制。建立社区、企业联动机制,形成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合作联动的工作合力。
2、强化投入,健全体系,应急管理基础进一步加强。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街道和社区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避险物资和装备,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物质基础。一是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完善各种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配齐装备,目前,全街道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救援人员共129人,应急咨询专家4人。二是抓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全面推进社区储备体系建设,加强指导,提高街道整体应急保障水平。三是抓好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形成互联互通、覆盖辖区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
3、强化培训,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意识进一步深化。
应急管理责任重大、涉及面广,街道从增强应急队伍素质入手,着力提升全员应急管理意识和水平。一是致力于建设一支过硬的应急管理和处置队伍,积极开展各类应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水平,为应急预案的执行和应急处置打牢良好的基础。二是全面开展应急管理宣传,街道宣传科、妇联、团工委和各社区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在街道上下营造氛围,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着力提高居民避险自救意识。
4、强化创新,有效整合,民防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
今年以来街道根据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式,在上级的指导下,将民防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创新整合,不断开拓应急管理工作新途径。一是健全民防组织。在荣巷社区建立了社区民防工作站,实行机构兼设、人员兼职,由社区党委书记兼民防工作站站长,社居委主任兼副站长,下设组织疏散组、宣传教育组、维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消防救灾组等6个工作小组。二是细化工作职责。根据市、区下发的社区民防规范化建设工作标准,明确工作站主要职能是承担社区民防知识宣传和民防技能培训,制定民防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人防设施维护,建立应急救援分队,战时负责社区人员防空疏散工作。三是配置专用器材。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器材室,添置了指挥通信、消防、卫生、供电、供水等应急器材,明确专人负责。同时,为部分居民配备民防应急包,组织志愿者对居民进行器材使用培训。四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实际,制定了民防工作计划制度、宣传教育制度、训练演练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装备管理使用制度,将社区民防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
5、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应急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
应急管理工作千头万绪,街道立足自身特点,着力抓好责任落实、应急演练、信息预防等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一是落实责任,确保应急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行统一调度、责任分解的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各社区、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在集中力量突出抓好重点隐患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同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做到既分工又协作。二是经常性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形成“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作机制,通过开展演练,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步骤。针对街道是森林火灾的多发区域,重点开展了《荣巷街道森林火灾应急专项预案》的演练,近年来街道范围内发生森林火警多起,但过火面积一般都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说是预案的演练和完善起到了关键作用。三是注重预防,及时搜集和上报信息,扎实抓好值班备勤。各社区信息员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发现各类突发事件苗头,定期组织隐患排查,严格按照值班巡查制度落实轮流值班和重点时期、重点部位巡查。
(三)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今年以来,街道应急工作总体形势平稳,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资金压力大。主要体现在各类设施到位和物资储备的资金压力越来越大。
二是护林防火任务繁重。火源管理难度大。起火原因主要是由游客吸烟、故意纵火、上坟祭扫、军队打靶、夜间用火等。而我街道森林面积大,开放景点多,客流量大,山间枯枝残叶清理不到位,一遇火种变如干柴烈火,难以控制。同时散坟、私坟周围杂草丛生也加大了火灾隐患。
三是人员配备不到位。护林员队伍年龄偏高。现在虽然有一支定编39人的护林员队伍,但是人员普遍年龄较高,最大的近65岁高龄,这些年老的同志在实际护林中很难起到主动、积极的作用。
四是要加强宣传。营造各方联动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使得各部门进一步中式应急管理工作。
(四)主要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资金投入。建强硬件设施和加大物资储备。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配足应急队伍,提升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三是继续完善预案。进一步细化各项预案,完善各项政策机制。
四是加强责任考核。加强考核,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
五是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契机,督促各社区、工业园区组织开展各种内容、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按计划开展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自觉性、有效性。
六是加大检查力度。要利用十召开前夕,上级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等时机,切实指导和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改工作,街道、社区两级增大执法检查和抽查频次,重点抽查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场所和零隐患单位。
七是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以食品、消防、特种设备安全和危化品经营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依法打击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