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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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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教育

企业合规教育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教改 财经法规教改 契合点

一、两门课程教学现状的契合之处

(一)课程定位不清,教学缺乏针对性

以应用型为特征的高等教育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联系,以促进学生顺利就业为宗旨。当前,高等教育普及化,应用型本科人才数量非常庞大。应用型本科高校财务管理课程应当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己任,要贯穿于教学活动全过程。但高等教育对何为应用型人才的概念模糊,导致在财务管理课程教学中缺乏准确的课程定位。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哪些人才是社会所必需的?如何将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贯穿于日常教学活动?对这些问题缺乏系统认识从根本上阻碍了财务管理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

与上述问题类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是会计专业群专业基础课程,也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这就要求在教学工作组织过程中,既要注重人才培养中的课程地位与作用,又要以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为出发点。但在实践中,部分高校为了显示本校会计专业的地位,也为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应试需要,把会计从业资格与会计专业群毕业证书挂钩。迫于就业指标的压力,很多高校将考试提到学生学习的第一位,这会误导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目前,该门课程的课时、考试、上课内容、教学方法都存在很大问题,部分高校出于对从业资格考试时间的考虑,将该门课程安排在大一第二学期学习,有些院校甚者安排在第一学期学习,但此时学生对基础知识尚未了解,比如,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填写要求以及会计成本核算要求等,必然导致学生听课的效果较差。此外,课时安排偏少,有些知识点无法展开,只能讲重点,使知识的整体性遭到破坏,学生专业素养无法得到提高。

(二)偏重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欠缺,实习基地少

目前,很多高校财务管理课程教学以理论研究为主,实践教学太少,理论与实践相脱离。很多教师为了职称评定,科研压力较大,不主动改变教学现状,主要功夫都下在了理论教学方面,将实践教学放在了次要位置。部分高校尚未建立财务管理专用实验室,或虽开设财务管理实验课程,但课时偏少。企业财务部门特殊的保密性导致其不愿接收实习生,学校联系实习企业存在一定困难,而学生个人联系企业更为不现实,即使能进入实习单位,由于缺乏师傅指导,实习效果也不理想。而且,从企业对实习生的评价来看,专业知识欠缺,对筹资、投资、营运资金、利润分配等业务缺乏胜任能力。基于此,理论与实践的脱离,导致学生对教师授课效果不满意。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方式也普遍存在“教师讲、学生听”的现象,教学方法单一,整个课堂气氛沉闷,缺乏活力。而且,该门课程内容大多是法律条文、法律规定或道德规范,这些内容均是说理性的,较为枯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该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在于使学生分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单位及个人的利益,自觉抵制非法会计行为与违法现象。该门课程实践性较强的特点,要求学生掌握法律基础知识,要将其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才能真正将法律知识内化为自己的行动。

(三)教材内容脱离实际

当前,主流《财务管理》教材很多内容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财务管理理论。但西方国家与我国环境差异较大,部分内容与我国财务管理实际脱节。此外,教材绝大部分内容都是以上市公司为主线展开,价值评价也是以上市公司为主,对非上市公司并不适用。现实中,很多毕业生都是走入非上市公司或中小企业或自己的家族企业,进入上市公司的人数太少。同时,《财务管理》教材注重长期资金筹集,忽视短期资金。但是短期资金才是企业发展的当前动力,很多企业是由于短期资金回笼出现问题才导致破产关闭的。高校会计专业群财务管理课程一般是64课时(含实验课程),但是财务管理课程内容特别多,课时安排偏少,时间紧张,实践教学的开设仅仅是象征性的,起不了多大作用。而且,财务管理课程教学实验软件尚在探索中,这些都导致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的脱离。

与上述情况相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设置也存在不少问题。该门课程融合会计学、货币银行学、税法等多门学科内容,内容较为枯燥,章节之间联系不强,理论色彩较浓。而且,会计法律法规更新很快,教材内容也应随之更新,但实际情况是教材更新速度明显太慢,无法跟上现实情况发展。

(四)教师缺乏企业工作经验,双师型人才较少

在当前的大学校园,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的风气犹盛。因科研成绩与教师职称、待遇挂钩,这种利益机制会导致教师教学积极性下降。教师一味追求自身利益,一味追求科研成果,会忽略教学上的改进与提高,教师素质、师德均有下降。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目标应该体现“应用型”,体现加强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组织教学时要注重实用性。大多数三本院校属于应用型院校,在这些院校中,师资队伍结构有其自身特点:教师学历普遍较高,大多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走上教师工作岗位,有些教师在高校工作了几十年,但缺少企业工作经历,不能真正了解企业实`财务管理工作的程序与特点:虽有部分高校也注重“双师”培养,但较为形式化,比如有些院校仅规定具备教师职称和会计职称即为“双师”,但这种双师型教师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仅限于课本知识,对实践基本不了解。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师也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情况。由于该门课程是步入会计职业之前的必备课程,课程内容涉及知识点特别广,理论性特别强,教学内容整体涵盖了法律、税务、金融、财政国库等诸多知识,授课教师既要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又要对企业、银行、政府、税务工作有一定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在讲授知识时既生动又形象,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掌握全部内容。但现实情况是,该门课程教师既缺少会计专业实践知识,又缺少法律金融专业实践知识,甚至部分高校该门课程教师是由非会计、非金融教师来担任,教学停留在“读课本”“划重点”“背重点”层面上。

二、两门课程教学改革措施的契合之处

(一)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定位要准确

财务管理课程教学改革要求教师转变教学观念,由“学科为主”转为“学生为主”,教师需从原来重知识轻实践、重教材轻学法的模式中走出来,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要关注学生发展,激发引导学生的创新能力,教师应当由课程教学的执行者转变为以教材内容为知识载体的师生文化共建人,应当使学生融入到财务管理实践教学中,主动思考,使之真正成为发自内心的学习者。学生学习财务管理课程的最终目的仍然是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应当转变教学观念,要传授理论知识,更应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以真正培养出理论知识扎实、业务素质高、有时代特征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同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定位也要准确,应当认识到该门课程是会计专业基础课,开设目的是要使学生熟悉财经法规具体内容与要求,为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为会计专业群学生素质的培养发挥重大作用,要认识到此门课程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三门必考科目之一,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条件,是顺利工作的关键。应用型本科高校在进行课程定位时必须坚持职业素养与考证相结合的原则,把会计专业群学生素质培养与考证能力有机结合,二者缺一不可。

(二)加强实践教学,深入推进“理论+实践”教学模式

在财务管理课程实践教学过程中,一方面要利用校内资源,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场所,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拓宽高校、企业之间的合作渠道,要与实务界人士加强联系,让其以讲座或视频的形式来指导教学,强化高校学生对实践的认识,此外,要大力建设校外实习基地,以顶岗实习或助岗实习的模式让学生尽可能多地接触实务,使之能够得到职业体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真正的实际操作能力,实践教学从内在、外在两个方面发挥对学生素质培养的作用,要将实践能力作为毕业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学生提前完成论文实践环节,较好解决毕业实习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对教师而言,可以将实践结果融入教学过程中,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实践热情,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教学改革也非常注重实践教学。比如,模拟真实情景就是其中应用较广的一种方法。它是将一些不容易直接感观的内容通过模拟现实情景的方法满足教学要求。比如在讲票据法时可以将学生带到实习银行,教师安排学生置身于真正的经济环境中,创设情景,如ABCDE五位当事人以及GH银行,将学生按要求分组,把组员安排进公司或银行之中分别扮演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承兑人、保证人、被保证人等不同角色,进行实践教学,出票人可根据自己需要填写票据,持票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要求付款人付款,付款人可以先对票据进行审查,接着对持票人进行审查,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学生在真实环境中学习银行的工作流程,使学生积极主动学习,增强理解。

(三)教材内容改革,加强教材建设

财务管理课程教学应当体现形势变化,要适时更新内容,培养不断适应新经济形势的应用型人才。因此,选择高质量的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高质量的教材应当内容全面,适应新形势需要,同时又不断更新财务管理理念与方法,与国际财务管理界的发展紧密相连。当前,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不同学科之间交叉融合的特点突出,复合型学科不断涌现,在这一大背景下,解决某一单独领域的问题若单靠某一专业知识显然是不可能的,需要融合多学科、多视角、多层次知识。正是基于此原因,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受会计理论、会计法规影响较大。近几年来,我国会计制度不断与国际接轨,每年都有新准则出台,引起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演变。从中可以观察到财务管理内容在不断演变,新的财务管理理论不断出现,比如跨国经营引起兼并重组财务研究,通货膨胀问题引起利率测算财务研究,网络经济发展引起网络财务研究,知识经济引起知识经济财务研究。

同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建设是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课程结构优化、教学效果提高、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教材建设过程中,应当由行业技术专家、教学专家、骨干教师组成教材编审组,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出发点和背景,以能力培养为目标,兼顾理论与应用技能,将工作中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有机融合,研究教学主要内容,使之更具实用性,可以设置不同领域的学习情境、学习目标与学习任务,吸引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兴趣,自主学习,要大力推进与教学相关的资源库建设。建立师生互动平台,建立多元化教学资源,激发学生求知欲望。此外,各高校也应注重计算机模拟软件的开发。

(四)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双师型人才培养

教师要积极转变观念,不能再坚持以知识传承为中心的传统价值观念,应当树立创新教育理念,将大学生创新创业置于首位,要增强责任感,积极改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自身实践能力,要定期下企业参加企业理财实习。高校要从企业吸收具备实践经验的财会人员充实师资队伍。应用型本科高校财务管理课程教学有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的特点,只有来自于企业一线的财务管理专家或具备较高财务管理专业素养的教师才可以胜任这项教学工作。课程设计与课程安排应当吸收部分企业一线专家来参与,高校应有目的地选派部分教师进修、学历深造或鼓励教师更新知识,要重视中青年教师的“双师”培养,尽快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保证授课质量。

同樱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教师必须对教材内容非常熟悉,要让抽象问题具体化,要熟练掌握财经法规授课知识。因该门课程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门科目之中最难的一门,教师应具备双师素质,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技能至少是会计师水平。该门课程内容较多、较丰富,综合性较强,虽然有些知识各科目都有涉及,但如果教师对实践知识掌握欠缺的话,授课效果肯定会受到很大影响。S

参考文献:

[1]李卫娜,穆敏丽.大班环境下互动式教学的财务管理教学改革研究[J].商业会计,2014,(24).

企业合规教育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 职业生涯规划 思想政治教育

作者简介:史丽丽 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书记

随着我国各项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作为青年主体的当代大学生的思维方式、行动方式、伦理观念以及价值取向都已经相应的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对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严峻考验。面对当下最大的就业难题,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越来越受到关注,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也即将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全新裁体。

一、大学生目前思想政治教育现状

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空头说教,没有实效,重复多,过于强调灌输和强制性的缺乏个性的教育方式上,致使许多高校的思政工作流于事务性,层次浅。然而,大学4年学习之后,学生终究有一天要走上工作岗位,要完成从学校人到社会人的转换。这种转换貌似是个很短暂又顺理成章的过程,但从本质上讲,离不开学生各方面能力的日积月累,更离不开有效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期潜移默化。

二、职业生涯规划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联系

职业生涯规划是以追求人的发展为目标的,是以人为本思想的突出体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二者在教育的本质上是统一的。

(一)自我认知是前提

大学生刚进入校园时,很多人都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大学生活离我想象的太远了!”从小到大,老师和家长都灌输给我们一种思想:考上大学就会有出息!但是,当我们一旦考上大学,步入校园之后,一下子就失去目标了,变得很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职业生涯规划可以帮助学生明确兴趣、性格、技能等,这些都能更加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完成和实现目标,并且提高学生把自己当作自己生命主人的意识,有效地帮助学生缩短从中学过度到大学的不适应期,合理规划大学学业。

(二)提升能力是基础

大学阶段是学生们走向社会的最后一站,学生们必须在此阶段完成能力上的各种准备。在职业生涯规划的理论中,将技能分为三种类型:可迁移技能(又叫通用技能或变通技能)、自我管理技能和专业知识技能。其中专业知识技能是通过学习专业知识获取的。而可迁移技能和自我管理技能则是要通过不断的实践获取的。也是目前用人单位最为看重的技能。实践能够使我们的择业观念从“我能干什么”的理想型向“我会干什么”或“我适合干什么”的现实型转变,也就是使大学生业理想目标与现实相统一的过程。

(三)正确的职业价值观是导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和建设中的各种矛盾互相交织,国内外各种思想相互交错,网络文化和影视文化的日益泛滥,使大学生的价值观念越来越多元化。而且处于独生子女时代的他们往往盲目地张扬个性。而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不但突破了传统空头说教的弊端,而且可以把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的灌输与同学们最为关心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相结合。

(四)认知职业世界是关键

“职业指导之父”帕森斯指出,要做好职业生涯规划,除了要认知自我,还要认知职业世界,然后达到两方面的完美对接。对多数从未了解过职场的大学生来说,如何了解职业信息是他们规划中的一大难题。在当前“买方市场”就业形势下,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效契合,依据所设定的行业、企业的特点把握思想政治教育方向,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对于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质量是非常有意义的。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贴近学生思想实际,满足学生主体需求,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化、个体化,那么如何更好的将二者有机的结合呢?

三、如何更好地将职业生涯规划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效契合

(一)加大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思想政治教师和职业规划教师两种角色的统一

目前,在大部分高校中,从事职业生涯规划的教师都是思想政治教师。大部分人都是半路出家的。因此,可以通过各种培训、论坛和交流活动,提升理论水平,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形成新思想、新思路。在实际工作中有这样一种现象:课堂上老师说一句话,胜过辅导员说十句。辅导员可以利用课堂这个阵地,通过职业规划传达给学生人生规划和职业发展的知识和思想,使思想教育以一种润物无声的方式进行,使学生更容易接受。

(二)加强课程建设,打造精品课程

目前,国内许多高校的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相关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任课教师对于一些理论还没有完全消化吸收,所以,应该加强理论学习,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注意与学校、专业和学生实际结合,多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另外,还可以通过讲课比赛,听课等方式,提高授课技巧。争取将这门课程讲好、讲精,增强课程的信服力。

(三)加大科研的力度

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学生的吸引力已经大大的降低了,学生现在更关心的是自身的发展。职业规划正好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它势必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抓手。二者的结合也是目前理论研究中比较新的方向,在这方面多下功夫,不仅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发展,同时对辅导员个人的发展也是大有裨益的。辅导员绝对不应该是学生保姆的角色,更应该成为学生发展的引路人。

(四)开展特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企业合规教育范文第3篇

第二实幼教职工总数58人,其中核编数30人(实际在编29人),自聘27人(保育员12名、炊事员6名、保安2名、门卫1名、保洁员1名、体育专任教师1名(男)、临时代课教师4名<教师产假短期代课>)。12个教学班均按2教1保的标准配备,且专任教师公办率达100%。

第二实幼的专任教师队伍是一支年轻化、学历高、基础好的队伍,100%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达97%。其中高级教师1人,一级教师11人,二级教师15人,三级教师2人。这是一支以90后为主力军的队伍,是一支教龄短、保教实践经验相对不足的队伍,但同时又是一支兴趣广泛、个性鲜明、乐观进取、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对职业规划逐渐明晰的队伍。后勤队伍是一支以妈妈团为主体的队伍,保育员100%取得保育员资格证书及健康证,是一支爱岗敬业、工作扎实、对照顾看护幼儿,清洁环境卫生、幼儿饮食烹饪有着丰富经验的队伍。

三年来第二实幼立足办园理念、立足师资队伍现状,结合《指南》《幼儿园教师发展专业标准》精神,狠抓师资队伍建设,重在提高教师的师德和师能,致力锻造一支行仁爱、崇博雅、精保教的和慧教师团队。

企业合规教育范文第4篇

技校教育 工学结合 校企合作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要实现这一要求,技校必须深入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不断革新教学理念和方式,主动为企业发展服务,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发达国家技校教育办学的成功经验之一,这种办学模式被实践证明是一种运转灵活、优势互补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最佳模式,体现了学校和企业在文化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上的明确分工、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以及相关资源共享的原则,其实质是通过产学、产教的合作,培养出理论与实践、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并重的企业一线高级技术人才。学习发达国家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发展技校教育的成功经验对推动我国技校教育的发展,尤其是促进培养合格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具有重要作用。

一、发达国家“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的重要经验

发达国家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其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l.坚持立法保障,以法律保障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顺利完成。美国1962年就制定了《职业教育法》、法国1984年颁布《高教指导法案》、德国先后制定了《职业教育法》《高职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规。所有这些法律措施,都从根本上保证了各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得以顺利进行。

2.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并引导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许多国家政府积极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创造条件,促进合作教育顺利进行。一是制定专门的法规,使校企合作有法可依。二是政府设置专门机构管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具体工作。三是政府主导创立协调员制。

3.发达国家企业特别重视与学校的合作。一是企业界向学校提供资助。二是企业重视与技校人员上的双向交流。三是企业积极参与到学校专业定位、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等一系列教学管理中,并为学生提供现场实习、实践机会。四是企业派职工到学校去进修,不断提高素质和水平。五是企业与学校签订供需契约,保障学校毕业生就业。

4.发达国家为技校教育的发展确立了一整套完备的人事保障机制。这些机制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双方都有约束力。如国家推行职业资格制度、严格的职业教育评价标准等。

二、我国技校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技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经济发展对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技校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这点,从政府到技校已达成共识。然而技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形式至今仍基本上处于中浅层次阶段,与深层次的合作阶段相距甚远。究其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客观性、必然性、必要性的认识与实践,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学校本身,都还处于“叶公好龙”阶段。政府缺乏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支持,企业的短期行为,学校理论与实践的脱离,使校企合作机制还停留在浅层次的运行中。

2.企业追求的是生产和经营的利润,学校追求的是培养人才的质量。市场经济给企业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带来了盲目性和风险性。如何避免市场经济的诱惑给学校造成的消极影响,防止急功近利的人才培养观,保证学校的教育质量,也是技校与企业合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矛盾。

3.“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是技校教育办学的方针。教育产品的长周期性决定了教育应有预见性。在专业设置方面,如何把市场的短周期性和教育及人才培养的长远性有效地结合起来,如何加强地方政府宏观预测的指导性,使校企合作不仅满足企业当前的需要,还要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这是解决毕业生出路、满足社会需求变化的不可忽视的大问题。

4.技校自身的科研能力较弱,无论是在校企合作方面还是在校办产业方面都难以达到高水平。因此,如何提高技校的科研能力,提高校企合作的层次等方面都须寻求新的出路和突破口。

5.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不仅是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与生产实践的合作,也是一种科技与经济的合作行为,应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调节、规范和推动,并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健全有关政策与法规,寻求资金投入的保障,并得到政府的重视、支持,这也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借鉴国外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推动我国技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对国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经验的介绍和对我国技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存在问题的分析,使我们找到了我国技校教育与国外技校教育的差异所在。国外的经验虽好,但由于国情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教育背景不同,我们不能照抄照搬。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出符合我国实际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以此推动我国技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1.要牢固树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技校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的观念。发达国家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促进技校教育发展获得成功的经验表明,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能使技校教育解决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技校教育本身能否健康成长,能否有生命力,关键还在于技校教育本身能否办出特色,学校能否找到和企业紧密结合的路子。

2.国家要制定配套的法规体系保障技校教育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完备的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是发达国家技校教育得以顺利发展的一个前提。在这个问题上,一要形成完备的技校教育法规体系;二要修订相关法律;三要制定专门的校企合作法规,对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一定要通过法规的不断完善确保有法可依。

3.政府要出台鼓励措施,吸引企业参与技校教育事业。当前许多学校己认识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学校对合作兴趣较浓。而企业则不尽然,因此往往难以合拍。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当然在于学校培养的人才要能适应企业的需要,吸引企业的注意力。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来看,政府制定并实施鼓励企业参与技校教育事业的优惠政策的作用不可低估。

4.要大力推行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必须全面落实,否则不仅校企合作可能变成一句空话,而且技校教育本身亦难逃厄运。作为技校教育护身符的职业资格制度重在执行,必要时要强制执行。

企业合规教育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在分析了当前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模式,政策上存在的困境以及国外相关的政策法规后。提出关于我国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政策法规制定的建议。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面向生产第一线的高技能应用性人才.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激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完善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尤其重要。目前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面的文章主要涉及合作机制、问题对策、国际比较、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政策分析等方面,对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政策还没有进行系统分析。

一、当前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国家政策法规

虽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得到了政府的认可,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形式也有多种,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关于企业如何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明确的政策法规出台,现存的政策法规更多的是提出一些指导性原则。

1.政策以鼓励为主。缺少制约性

1991年国发第55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在各级政府的统筹下,发展行业、企事业单位办学和各方面联合办学,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培养技术工人方面的优势和力量。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提出: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提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政策有具体化趋势

2002年国发l6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企业要和职业学校加强合作,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培训,并积极为职业学校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也可在职业学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学投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和考察,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广泛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2005年国发35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企业可以联合举办职业院校,也可以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2006年教高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引导建立企业接收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

3.税收、教育经费问题在近些年的政策中凸显

2005年国发35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1107号《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指出: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期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指出: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企业因接受学生实习而从国家或学校取得的补贴收入,应并人企业的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7]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税务机关应加强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的监督管理,对企业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外,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国内企业参与高职人才培养政策法规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历年来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政策分析来看,这些政策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同时,我国的政策体系还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策性文件较多

目前。企业参与高职人才培养方面大多是政策性文件,法律法规性文件较少,而且政策多出自教育管理部门,由企业管理部门出台的较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享有更充分的自主权,没有强有力的政府支持。这些政策很多只是流于形式。

2.缺乏可操作性法规

我国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立法起步较晚。政府相关文件中倡导性政策和宏观指导性意见较多,具体责任义务和措施较少,企业是以获得最大利益为目的,如果没有明确的措施,很多企业就可以钻空子。虽然我国现在高度重视企业参与人才的培养工作,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试点、试验,但还没有建立权威、完整的指导准则和手册。

3.缺少对企业的激励机制

对于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国家尚未形成对企业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企业的利益考虑不足,保护不够。特别是在税收问题上,还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机制,不能使企业获得利益,参与人才培养被看作是一种义务,就会使企业缺乏积极性,最终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

4.缺乏监督政策落实的机构

当前关于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政策不少,但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来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这项工作。很多项目难于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充分协调。微观的运行制度不够成熟和完善,在与现行制度发生矛盾时,显得无能为力。因此,这些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协调各方利益,使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处于良性发展状态。

三、国外相关情况

在技术革命的浪潮下,欧美国家对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工作非常重视,政府制定了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比较规范,这对我国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战后,美国提高了对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视程度,颁布了一系列关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其中有《高等教育法》(1965)和《高等教育法修正案)(1968)对学校和企业的合作教育立法,加强对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的资助;1990年《伯金斯职业教育法案》鼓励工商企业和教育机构间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共同拟订培训项目和课程表。1994年《从学校到工作机会法》规定企业负责延伸的学习活动,如提供合作学习课程,向高中学生提供实习职位,提供实地工作指导,学校和企业必须一同工作以创造合作关系,建立就业和学校之间的沟通。2006年《卡尔·伯金斯生涯与技术改进法》把职业教育延伸到了工作阶段.支持在学校、学位授予机构、劳动力市场和企业之间建立伙伴关系.为个人的发展提供接受再教育的机会,使其在一生中获得保持美国竞争力所必需的知识和机会。

德国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在世界上已经得到认可,其中的“一元”就是企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政策法规,在德国非常规范。德国的职业教育就是通过立法确定下来的,其职业教育最根本的特点就是拥有坚实的法律保障。国家从法律、法规、执法监督等方面,确立了有关各方的行为,形成了一个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各司其职、紧密合作的管理和监督体制。德国除了《职业教育法》外,还有《青年劳动保护法》和《职业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的相关法律以及370多种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的培训条例。这对规范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德国和美国都非常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来保护和规范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稳步发展。为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奠定了法制基础。下面是德国和美国在促进和规范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面的特点:

1.相关的法律相互配套,形成了规范技能人才培养的法律体系

比如,美国《高等教育法)(1965)和《高等教育法修正案》(1968)对学校和企业的合作教育立法。加强对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的资助;1990年《伯金斯职业教育法案》鼓励工商企业和教育机构间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共同拟订培训项目和课程表。美国颁布的关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法规和法案超过了150个。德国除了《职业教育法》外,还有《青年劳动保护法》和《职业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的相关法律以及370多种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的培训条例。

2.法律规范既有原则性的规定。也有操作性很强的细化的规定.便于贯彻执行

比如,德国的《职业教育法》中就有培训合同不能有哪些内容。学徒的津贴以什么形式支付等细节的规定。确保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得到保障。

3.不断根据新的情况。对已有的法律进行修订或制定作为补充的法律

比如,美国1963年通过了《职业教育法》,而后又制定了(1968年职业教育法修正案》、(1976年职业教育法修正案》等。

4.严格对职业教育法的监督管理

德国的《职业训练条例》和《职业培训规章》都明文规定违反职业培训条例就是违法.可“判处关押”或“处以不超过一万马克的罚金”。

四、结合我国的情况,构建激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政策环境

企业作为独立经济组织。其根本目的是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培养人才只是企业实现利益的手段,而企业参与人才培养需要有一定的人财物力的投入,这会增加企业负担和成本,极大地影响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因此,构建有利于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政策环境非常重要。通过对美国、德国相关政策法规的分析,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促进企业参与人才的培养。

1.要制定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

从立法层面,建议完善《职业教育法》,或者制定关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新的法律。指导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学校、企业在合作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其中要对企业在参与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性质做出明确规定,使之细化、具体化,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问责制度。把是否参与职业教育纳人企业领导考核内容。对拒不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的企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政府、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财政管理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建立职业教育的长效投资机制,积极组织行业、企业、社会等各方面建立专项基金制度,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政策,按照教育机构参加工学结合人数增加政府补贴标准,出台有利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税收减免、财政资助等政策,加大培训经费提取的力度,让企业积极地深度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过程。使“学校教育”和“企业教育”真正糅合起来。

3.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

职业资格是从事某种职业所应具有最低程度的知识、技能和相关素质的要求。以职业资格制度为基础,可以促进企业与高职院校的紧密结合。因为企业、行业是制定职业资格标准的主体。行业的用人标准直接可以通过资格标准向职业院校传达。

4.制定相关人事法规。完善职业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