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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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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范文第1篇

北京市公布了实施微博管理新规,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通过微博客制作、复制、、传播信息内容,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有义务保护微博客用户注册信息安全。

针对已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以及已开设微博客账号的用户,北京市提出,在该规定公布前已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应当自该规定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该规定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申办有关手续,并对现有用户进行规范。

解读:微博客账号注册信息真实是指用户提交网站注册的信息、用户使用微博客服务的名称可自愿选择。通俗地讲,就是“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对使用微博客浏览信息的用户,则没有限制性规定。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表示,北京是微博客发展的重点地区,出台此项规定是基于保护用户利益和构建网络诚信体系,不但不会限制微博客服务的发展,还将有助于微博客网站树立企业品牌,提高服务质量。

车船税将按排气量计征

北京市政府颁布车船税法实施办法,乘用车税额从目前的按辆征收改为按排气量计征,并依照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税额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

依据办法,排气量在2.0升(含)以下乘用车税额略有降低或维持不变,排气量为2.0至2.5升(含)的乘用车税额略有提高,2.5升以上的乘用车税额有较大提高。

在北京市实施交通管理限行措施期间,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款。排气量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应纳税款减征50元,1.0升至1.6升(含)减征70元,1.6升至2.0升(含)减征80元。

此外,为支持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物流业发展,对货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税额维持不变。

解读:新办法体现了节能减排和对汽车消费的政策导向。据统计,2012年北京市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税额将比2011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约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70%。

除国家法定减免车船税外,北京市在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授权的减免税范围内,为缓解北京市交通压力,倡导公交出行、绿色出行,对公交客运和公路客运车辆给予了免税优惠;为减轻农民负担,还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予以全额免税。软件安装评测纳入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公布的《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在用户终端上进行软件下载、安装、运行、升级、卸载等操作的,应当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并提供明确完整的软件功能等信息,禁止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用户安装、运行软件。对于广告窗口弹出行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以显著的方式向用户提供关闭或者退出窗口的功能标识。

此外,规定明确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的8种行为,包括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向用户提供服务或者产品;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的服务或者产品等。

解读: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但相关违法事件也层出不穷,凸显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具体行为规范缺失等问题。新规规范了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的软件等产品安装、评测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活动也被纳入其调整范围,这将有利于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幼儿园严禁收赞助费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人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

解读:近年来,幼儿园教育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育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幼儿教育资源供需的矛盾。但总体看,幼儿教育基础还较薄弱,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此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当前幼儿园各种名目的收费,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预算额应占总额30%以上

财政部、工厂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应当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且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能低于60%。

同时,享受政策扶持的中小企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解读: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获得合同金额逐年增加。然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还不够细化:一些政府采购门槛较高,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难以达到相应要求:部分采购人倾向于采购大企业或大品牌的产品等,使得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竞争中面临着不少困难。此办法的出台给中小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市场机会。

招标投标法新规

国务院日前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凡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除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等特殊情形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以外,都应当公开招标;负责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的部门应当审核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并通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范文第2篇

为生育双胞胎,虹口区一孕龄妇女私自服用排卵药,结果导致左侧卵巢扭转坏死,不得不接受左侧卵巢切除手术,该王姓女士后悔不已。专家介绍,促排卵药主要用于治疗不孕症,可以通过促进排卵增加受孕机会,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双胞胎几率。服排卵药怀双胞胎,这个“秘方”在民间流传已久。从网上调查得知,现有许多商家将排卵药包装为“双胞胎神药”,并冠名为“多仔丸”进行售卖,还分为国产和进口两种。目前使用较多的促排卵药物有克罗米芬、尿促性腺激素、果纳芬等,用于经期不准或无排卵性月经的患者,均属于处方药,必须在专业医生指导与跟踪监护下服用。医院妇科主任医师表示,有些女性人为使用促排卵药物,无疑是在透支女性身体里固有的雌激素,其后果将是更年期提前,以致女性早衰。如大量服用,还可能出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导致头晕、恶心、肝肾功能损害等,严重者可导致不孕不育。

税务总局:购车因质量问题退货可退车船税

税务总局于近日公告,对车船税征管相关问题作出修改和完善。2012年1月1日,新的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车船税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一些修改和完善。为此,税务总局针对新的车船税法实施一年来发现的征管具体问题,制定了这一公告。公告称,已完税车船因质量问题办理退货,纳税人不再保有和使用该车船,纳税义务消失。由于车船税是按年申报缴纳,为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纳税人可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公告还称,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凭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交强险”保险单,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征收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再次征收的,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应予退还。

去年近11万家庭违规住保障房,5万户已被取消资格

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10.84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房3.89万套、领取补贴1.53亿元。而被挪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已追回40.63亿元。据了解,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2.64万个相关单位和企业、1.92万个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以及24.85万户家庭。目前,审计部门已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

工信部:2013年9月1日起实行固定、移动电话开户实名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从9月1日起,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开户、过户等入网手续时,应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规定》确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用户出示的证件进行查验,并如实登记证件类别以及证件上所记载的姓名(名称)、号码、住址信息;有关身份信息和材料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期间及终止提供服务后两年内应当留存;用户拒绝提供身份信息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为保障用户的身份信息安全,《规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对其信息登记和保护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发生泄露、毁损、丢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向相关电信管理机构报告。

万元MiuMiu包服务人为“缩水”

“一个价值万元的MiuMiu(缪缪)包,在售后服务上,内地却无法享受到全球的服务和保修,而在内地买的Fendi手表在英国反而能得到最优的服务!”李女士最近非常恼火,仅仅是为了包裁短肩带,她却要大费周章跑到香港才能完成。按照惯例,作为国际一线奢侈品牌的MiuMiu公司的所有售后服务项目应该在全球范围内统一且有效,但实际情况却是相比法国、美国、中国香港等地,该品牌在内地的售后服务却被人为“缩了水”。李女士的亲身经历某种程度上恰好反映了奢侈品牌在内地售后服务的不尽如人意。目前内地奢侈品市场发展迅速,各大品牌忙于开店,精力与人力有限,且服务意识不够强,为使利润最大化,大多品牌不愿在售后服务方面投入更多精力,导致内地奢侈品售后服务缺位。商业经济学专家呼吁建立中国奢侈品消费权益保护机制,对所有驻华国际奢侈品牌的商品质量纠纷与售后服务投诉进行监督和警示,以便更好地保护中国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消费伤害。

苹果充电器可“以假换真”

7月初,一名年轻空姐在手机充电时打电话,发生爆炸意外死亡。7月25日晚,香港一男子在玩充电中的手机时,手机突然爆炸,引燃家具,全屋陷入火海。许多人在使用充电器时很糊涂,比如经常全家人“共享”一个充电器,有的甚至用“万能充”来应对所有麻烦,更有人为了贪图便宜购买山寨、高仿产品,这些产品一般缺少保护装置,充电时容易电压不稳,使电池出现故障,导致危险。自8月9日起,美国苹果率先从中国启动其全球性的“USB电源适配器回收计划”。这意味着,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消费者哪怕是拿山寨的苹果充电器到店,花68元也能换回正品原厂充电器。同时,为了防止黄牛闻风搅局,需要消费者带着苹果产品和所需调换的USB电源适配器,到苹果直营店及授权服务提供商,先验证产品序列号,再一机换一次。

电视购物金饰品竟含毒

“6件金首饰,只卖199元!”黄金价格下跌让电视购物中的金饰品也卖得风生水起。不过看到这样的“好事”时,别冲动!据媒购委近期监测,辽宁、山西、湖北、四川、天津等20余家卫视疯狂低价销售黄金首饰的电视购物广告。媒购委此间收到大量消费者投诉,均称通过电视购物买到了假黄金首饰。监测人员先后两次在不同广告时间,对卫视上宣传的部分黄金饰品予以采样购买,同时采取了证据保全,在律师指导下,公证处的公证下,并委托国家首饰质检中心予以检验。检测结果令人大吃一惊!“金首饰”不但不含金,而且还是可怕的“毒首饰”,“金首饰”中竟然有大量致癌物质镉(Cd)。国家标准规定,严禁在贵金属中添加有害健康的物质镉,而在这些“金首饰”中实际检测到的镉含量竟达到279830毫克/千克,相当于含有超过总质量四分之一的镉。此外,这些“金首饰”的主要成分还有大量的有毒有害元素镍、铅,而正是这些元素的组合才让假首饰有了黄金的色泽。

十大空气最差城市京津冀占7个

环保部介绍,7月份74个城市超标天数比例为29.3%。海口、拉萨和珠海等11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达100%,17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臭氧和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较多,分别占污染天数的71.6%和24.0%。与6月份相比,7月份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上升6.3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比例分别降低3.2和0.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所降低。按照城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评价,7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个城市分别是唐山、邯郸、石家庄、济南、邢台、天津、保定、兰州、郑州和衡水;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个城市是海口、珠海、贵阳、银川、中山、昆明、惠州、南宁、深圳和福州。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范文第3篇

关于年3万亿税收是多了还是少了?

谢旭人说,2005年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适应:

第一,税收收入较快增长,主要税种与相关经济增长基本协调。2005年,各季度税收收入增幅分别为20.4%、22.9%、17.8%和18.7%,月收入规模均在200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显现出持续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从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及海关代征进口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看,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适应。

第二,增收的主体是流转税和所得税,所得税对税收增收贡献率进一步提高。2005年,国内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税共完成16564亿元,增长18.2%,增收2547亿元,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为49.5%,与上年基本持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7605亿元,增长30.9%,增收1793亿元,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为34.8%,比上年提高9.2个百分点。

第三,东中西部税收全面增长,中西部地区增长快于东部地区。2005年,东部地区税收收入占全国收入比重为70.7%;中部地区收入占全国收入比重为15.6%;西部地区收入占全国收入比重为13.7%。

关于2006年税收重点查什么?

谢旭人说,2006年将对房地产等行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

2006年将加强;对房地产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涉外企业税收和个人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选择一些发案率高、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涉税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与公安部门联合丌展打击制售假发票、虚丌与接受虚开发票“中间人”的专项治理。

在加强税收立法上,将制定车船税暂行条例,修订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完善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修订发票管理办法。制定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适用税收征管法的决定。

另外,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将年缴纳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和年经营收入1亿元以上的纳税户纳入管理范围。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继续搞好有奖发票推广使用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商业零售业、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推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管理力度,推进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工作。

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对涉外企业的税收征管,完善跨国公司税收管理办法,强化非居民税收征管,加大反避税力度。

关于2006年税改改什么?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小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比较分析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于2011年10月18日下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同时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废止。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小企业,具体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规模符合国务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但是,有三类小企业除外:(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二)核算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大前提下,在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1.统一采用成本计量

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就没有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

对小企业的短期投资不要求按公允价值核算,而是要求按成本核算。

对小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不要求按公允价值入账,而是要求按成本入账;对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不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而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计算。

对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要求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会计计量基础,而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对小企业的负债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对小企业借款利息不要求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算,而要求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算。

2.债券的溢折价摊销统一采用直线法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税法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5.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里的“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均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6.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7.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这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8.取消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因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而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小企业不会产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工作量。

9.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组成部分,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没有补充资料。另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也大为减少。

10.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有156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只有66个,科目数量大幅度减少。

有些科目核算内容有所改变,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相关税费在《企业会计准则》里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在《小企业会计准则》放到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里核算。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3.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4.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二)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现状,做到了简化核算要求、与我国税法尽量保持一致、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协调,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标准。它的贯彻实施,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 网络效应 兼容性产品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资源、能源的供给问题逐渐成为阻碍各个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地发展,群众购车刚性需求越来越旺盛,产生对能源的巨大消耗。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近年来,我国机动车数量增长迅猛,近五年来机动车年均增量为1500多万辆,截止到2014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64亿辆,其中汽车占1.54亿辆。因此,自“九五”期间我国开始推行新能源汽车来减少对能源、资源的消耗。

新能源汽车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市场: 第一类是政府采购市场,主要包括政府机关部门用车、市政服务车辆等;第二类是商业运营市场,主要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等;第三类为私人用车市场。在我国,政府是新能源汽车的发起者、主导者[1]。对于政府采购市场,国家一直在加大政府部门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例如,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2014年7月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中,对部分政府机关的购车进行规定,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对于商业运营市场和私人市场,国家了多种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2]。例如,在201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中规定,政府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在2013年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补贴价格分别为3.5万元、5万元、6万元。国家补贴政策并没有极大地促进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私人消费市场对于新能源汽车仍然反应冷淡。2014年我国传统燃油汽车销量达到2000多万辆,而新能源汽车销量仅为5.3万辆。

网络效应是指产品用户量以及它的互补品数量的增加会增加产品价值,进而影响到消费者购买决策的现象。网络效应可以分为两大类型:直接网络效应和间接网络效应。直接网络主要受到产品用户数量的影响;间接网络效应受互补品数量的影响[3]。它们体现的双重反馈机制,使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不仅需要考虑产品的质量、安全等,还要考虑该产品的用户数量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由于消费者对新产品的态度是不确定的,并不会立即采取行动,因此其互补品网络的发展也会受到影响,与用户网络形成相互制约的效果[4]。产品一旦形成网络基础,它在市场竞争中会更有优势。反之,没有形成网络基础的新产品在市场中将会寸步难行。新能源汽车这一新技术的消费者采用过程也是网络效应主导的过程。Struben认为如果无法方便地获得燃料、零部件和维修服务,消费者不会觉得新能源汽车有吸引力[5]。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不能只关注产品自身问题,还需要从用户网络和互补品网络,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机制来考虑。对于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缓慢的发展现状,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策补贴、价格高、技术不成熟等产品自身问题的讨论,缺少对网络效应的关注。有鉴于此,本文利用问卷法对汽车市场中的消费者进行调查,致力于研究网络效应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产生的影响,并在此条件下讨论了能否发展兼容性产品的问题。由于我国处在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初期,直接网络效应对新能源汽车影响较弱,所以在研究网络效应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影响时,主要侧重了间接网络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影响。

1.网络效应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重要性分析

调研过程中我们选择了2014年4月北京13届国际车展中北汽E150等新能源汽车展台,以及北京全福源等40家新能源汽车4s店发放问卷。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498份,其中有效问卷443份,问卷有效率89%。

为了研究网络效应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影响,首先对影响消费者购买纯电动汽车的因素进行统计分析。本研究主要从政策、环境、道德观念、产品自身和网络效应等方面设计问项,分析其对消费者购买意向的影响。选项采用Likert5级量表,其中1-5依次代表“非常不重要”、“不重要”、“一般”、“重要”、“非常重要”。

图1 影响消费者购买纯电动汽车因素

上图是各个影响因素的均值。从图中可以看出在影响消费者购买纯电动汽车的各因素中,代表着间接网络效应的“充电方便程度”、“充电时间”、“维修和保养便利程度”等因素的得分较高,均值分别为4.29、4.18、4.14,处于第一梯队;代表产品性价比的“价格因素”、“平均时速”、“百公里费用”等因素的得分次之,均值分别为3.94、3.81和4.02,处于第二梯队;而代表了直接网络效应的“周围人是否使用”对消费者的影响是最小的,均值只有3.03。

新能源汽车“的价格因素”、“平均时速”、“百公里费用”等因素得分均在3.9左右,说明消费者较为看重新能源汽车的质量问题和价格优势,这一研究结果与我国邵继红和辛明亮(2012)等学者对购车成本、汽车品质和使用能耗等产品特征因素影响新能源汽车购买意愿的分析结果是一致的[6]。但同时更值得关注的是,“充电便利程度”、“维修和保养便利程度”等代表了新能源汽车间接网络的因素得分最高,超过了性价比因素。可以看出间接网络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此外,周围人是否使用等直接网络效应因素的影响程度远远小于间接网络和性价比因素。这主要由于我国处在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初期,直接网络效应对新能源汽车影响较弱。

综合上述分析,间接网络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至关重要,厂商或政府要想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必提高新能源汽车的间接网络效应。

2.网络效应与兼容性产品

提升间接网络效应,就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修建充电站并吸引第三方企业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根据张胜等人(2007)的研究,80年代开始我国彩电工业利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建立全国彩电联保服务体系,才使得国产彩电与进口彩电的竞争中获得优势,成为市场的主流消费[7]。可见间接网络的发展需要耗费很长时间,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建成。Farrell和Saloner(1985)研究发现在新旧技术竞争的过程中,发展兼容性产品对新技术企业来说意义重大[8]。发展兼容性产品的意义在于依靠旧技术的网络,发展包含新技术的兼容性产品规模,提高人们对新技术的熟悉程度,带动新技术的互补品网络的发展。进而促进新技术的直接网络和间接网络的发展。Chakravarti和Xie(2006)在定价和广告方面也对发展兼容性产品的意义进行了研究[8]。

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混合动力汽车就是一种介于纯电动和燃油汽车之见的兼容性产品。当前混合动力汽车一般是内燃机车发电机,再加上蓄电池的汽车。大功率内燃机功率不足时,动力源由电池来补充;负荷少时,富余的功率可发电给电池充电,由于内燃机可持续工作,电池又可以不断得到充电,其行程和普通汽车一样。混合动力汽车不必完全受充电站的制约。它既有纯电动汽车的性质也有传统燃油汽车的性质,所以是一种兼容性产品。为了突破间接网络效应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制约,发展混合动力汽车非常必要。我们在此对消费者购买混合动力汽车的意愿进行了研究。

表1 混合动力汽车购买意愿分析

是 (%) 否(%)

因为混合动力汽车放弃购买传统燃油汽车 75.6% 24.4%

没有混合动力汽车是否购买纯电动汽车 31.9% 68.1%

在纯电动汽车的购买意愿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消费者对纯电动汽车还是持观望态度,在现有市场环境下有意愿购买的消费者仅占17.2%,有367位受访者表示只有等市场上大多数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时自己才会开始考虑购买。因此,对于混合动力汽车的购买意愿分析,我们设计了相似的问题“是否会因为混合动力汽车而放弃购买传统燃油汽车”。通过统计分析,有意愿购买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占比提高到了75.6%,远超过了纯电动车的购买意愿。为了探明其中的原委,我们设计了问题“在没有混合动力汽车的情况下,是否愿意购买纯动力汽车”。研究结果表明,愿意购买混合动力汽车与纯电动汽车的人数之比是68.1%和31.9%,大多数消费者愿意购买混合动力汽车。综合两道题的统计结果,混合动力汽车的支持者略高于另外两种汽车的支持者。由于可以同时实现节约能源和方便使用的目标,混合动力汽车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非常高。统计结果表明,通过发展兼容性产品促进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具备现实的可能性。

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研究了消费者愿意接受混合动力汽车的影响因素,并重点考虑了与间接网络效应有关的原因变量,即总里程增加、获取动力来源多、大品牌生产兼容性产品、可享有传统燃油汽车的维修和服务,并对它们进行回归分析研究。通过对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后发现总里程增加和可享有传统燃油汽车的维修与服务两个自变量共线性高,不利于得到理想的回归模型,因此需要剔除这两个变量,再做回归分析[9]。得到了比较显著的模型(整体检验的p值),回归方程为y=3.433+0.111+0.088

检验结果显示,自变量获取动力来源多、大品牌生产兼容性产品t检验的P值为0.011和0.042小于显著性水平α等于0.05,认为两个变量的影响显著。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混合动力汽车的购买意愿与兼容性产品的获取动力来源多(间接网络效应)、大品牌的兼容性产品多(间接网络效应)存在着线性相关关系。这说明兼容性产品可以依靠着间接网络的优势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并迅速推广。结合上文的分析,兼容性产品的推广也最终会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3.研究意义

本文以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购买意愿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了新能源汽车的网络效应,以及在网络效应的作用下兼容性产品的发展问题。研究发现网络效应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是重要的,尤其是间接网络效应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新能源汽车网络效应下,兼容性产品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青睐,企业可以依靠发展兼容性产品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对于相关企业,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不应只在价格、时速、电池的续航里程等产品自身方面进行改善,还要考虑充电站、维修和保养便利程度等间接网络效应问题。由于现阶段是新能源汽车的导入期,企业收益和利润较少,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可以发展兼容性产品增加企业的盈利,增强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中的地位,使其逐渐在市场中占有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张政,赵飞.中美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比较研究――基于目标导向差异的研究视角[J].科学学研究,2014,32(4):532-535.

[2]丁芸,张天华. 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效应研究[J].税务研究,2014,(9):16-20.

[3]Srinivasan, R., Lilien, G.L., Rangaswamy A.. First in, First out? The Effects of Network Externalities on Pioneer Survival [J].Journal of Marketing, 2004, 68 (1): 41-58.

[4]段文奇.网络效应新产品实施合作竞争战略的动机和条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6(16):75-79.

[5]Struben, J., Sterman J. D..Transition Challenges for Alternative Fuel Vehicle and Transportation Systems [J].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B: Planning and Design, 2008(35): 1070-1097.

[6]邵继红,辛明亮.探析影响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因素[J].企业导报,2012(12):83-85.

[7]张胜.系统竞争.网络效应与工业发展初期的政府作用――我国彩电工业竞争力发展的实证研究(1978~2002)[J].系统管理学报,2007,16(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