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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宣传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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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宣传月总结

生态文明宣传月总结范文第1篇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目标之一,同步计划、同步设施、同步考核。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调整成立了局长汪颖晖为组长,副局长吕志新、郑晓锋为副组长,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吕志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分管,易婷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区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并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文化活动内容,制定全年的文化活动安排表,开展三下乡系列活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期间,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到各个社区、村小组,开展“春联送农家”、“社区迎新春文艺演出”、“粽意浓、暖乡情”2020年迎端午美术作品展、“送戏进校园(村)”、“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等活动。一年来,举办送戏下乡5场,放映农村电影290余场,送图书1000余册,开展“送戏进校园(村)”活动14场。结合群众性文化活动,利用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文化场所开展低碳环保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广大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度。

二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推动生态文化繁荣发展。牢牢抓住《角山板栗山遗址保护规划》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这个契机,加大角山板栗山遗址保护规划申报力度。积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沟通、协调,使遗址公园等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并做好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宣传,积极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全省非遗培训班,通过理论学习、观摩交流等方式,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提升了对非遗保护工作的认知。大力推进非遗宣传活动。组织信江石雕、水麯果仂、齿哨、芳香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全市文博会展演,为非遗文化搭建了一个宣传展示的平台。这些工作都对丰富区历史文化内涵,带动生态文化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是大力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做大做强黄蜡石文化产业。积极做好破产重组相关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破产管理人员的对接。今年以来,召集相关部门就协调、协助做好旅游文化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组工作召开3次工作推进会。积极与局挂点文化旅游企业对接,协助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工作。8月15日在黄蜡石文化产业园举办了为期3天的黄蜡石精品品鉴交流会,共展示精品1400余件,吸引了来自河南、福建、安徽、浙江以及本省的黄蜡石协会75家,黄蜡石爱好者12000余人参加,交易成交金额3800万元,有力的促进了黄蜡石产业的发展。在推进文旅融合的过程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生态文明宣传月总结范文第2篇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县上成立了“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任组长,科技局局长、科协主席任副组长,农业局、畜牧局、水务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副局长2014兼办公室主任。

二、精心组织,活动有序

县政府副县长亲自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召开科普联席会议,总结历届“科技之春”科普宣传月活动的经验,研究制定今年活动方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的通知”安府办函[2014]33号。通知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本部门的实际,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科技普及活动,把科普活动月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二是对科普活动月作出了具体安排,做到了经费、人员、内容、时间四落实。三是提出了开展科普活动月的目的和要求,做到活动前有准备,活动中有检查、督促,活动后有总结。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使今年“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活动更加贴近群众,深入人心,我们开展的形式和活动内容也更加多样化。

1、3月以来我县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全民素质”“科学普及、惠民富民”等宣传标语,激发了广大群众“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

2、组织科协、农业局、柠檬产业局、畜牧食品局、卫生局、团县委、妇联、气象局、水务局、林业局、总工会、帮扶中心等22个部门的51名科技或科普工作者,集中到龙台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把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送到广大农村,送进千家万户,送到农民手中。

3、县科技局组织各涉农部门深入到各乡镇,开展了柠檬标准化栽培、畜禽标准化养殖、栽桑养蚕、水产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4、组织中小学生14个班830人,分4批到省科普基地——秦九韶纪念馆,开展纪念出生的中国古代著名数学家秦九韶,引导中小学生认真学习,树立远大理想和抱负,将科学技术的接力棒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5、县科协、科技局、教育局等七部门,在北坝小学举办第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共收到作品732件,评出一等奖51件,二等奖92件,三等奖126件,优秀组织奖10名,优秀科技指导奖10名,先进个人14名,参赛学校42所,参赛学生2000余人,参与活动的中、小学生5000余人。

6、组织卫生、总工会、妇联、精神文明办等单位到岳阳镇各社区,给社区居民送去了科技、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知识。

7、组织经济局到工业园的山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思味特食品有限公司,研讨科技兴企,宣传《专利法》,引导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专利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技术的培训,参训职工120人。

8、各乡镇和县科普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今年的“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活动,参加的科技人员6300人次,发放各类技术资料27万份,赠送各类科普书籍4万册,悬挂科普标语65幅,科普挂图430幅,科技展板60块,出动科普宣传车辆240车次,接受群众咨询12万人次,举办各类技术培训310场次,受训人员21000人次,利用电视播放科技节目11次,为群众义诊3600人次,发放计生药具5600套(盒),赠送药品、用具等折值6万元。

生态文明宣传月总结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及全国社会事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对今年清明节工作作出进一步具体要求和部署。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清明节被定为法定节假日的第十年,多年的平安清明易产生松懈麻痹思想,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预案,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开展。今年清明节期间,省民政厅将继续健全厅领导任组长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全省各市(地)、农垦、森工系统分片包干,重点对各地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和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提前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部署、落实和检查工作。

二、要进一步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清明节期间(3月15日-4月4日),全省降水少,气温低,风干物燥,防火形式严峻。各地要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火灾风险防控点,明确城区、居民区、生产经营单位边缘的坟山墓地的重点监控部位,安排专人对坟山墓地进行盯防监控,坚决落实定点、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要建立焚烧池、焚烧点,在中心城区摆放祭祀鼎,既方便群众祭祀,又能减少焚烧点。要进一步完善三定、三案、一值守、一报告制度(三定:定点、定人、定责;三案:人流和车流疏导预案、安全防火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一守:值班、值宿制度;一报告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向当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分级负责制、分片包干制,定期开展检查,重点部位要派驻专人值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各地要重点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市场的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火灾、踩踏等事故。

三、要进一步做好交通和人流疏导工作。各地要对重点祭扫场所的车辆停放进行规划,协调交警等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由交警、民政等部门联合执勤疏导,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辟清明祭扫直通车,公交车延长运行线路在公墓、殡仪馆就近停靠,既方便群众出行,又能有效减少祭扫车辆。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祭扫场所的车流和人流信息,服务场所适时发出祭扫提示。据预测,今年3月25、26日,4月2、3、4日将是群众祭扫高峰,各地要采取及时祭扫人流、路况的实时信息和预警提示信息等措施,引导群众错时、错峰祭扫。同时,各地要重点做好预防踩踏事故等应急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如遇大规模人流涌入,第一时间做好疏导分流和报告工作,在狭窄路段、人员易聚集的殡葬场地、场所,要派领导和公安、交通、城管等专业人员把守,严防人员拥挤,严防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将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进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工作,作为今年清明节宣传工作的重点,大力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节地生态的殡葬理念。各地要做好基层先进典型的发掘和宣传报道工作,让社会了解殡葬行业,用正能量引导社会舆论。要做好舆情收集、上报工作,发现负面报道,及时妥善处置并上报省民政厅。同时,按照民政部要求,我省今年清明节期间设立国家级观察点4个(分别为哈尔滨市哈平路殡仪馆、大庆市殡仪馆、牡丹江市龙凤公墓、伊春市灵山公墓)。今年全省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全省清明节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请各市(地)分别于3月27日和4月1至4日下午13点前分别向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各市(地)群众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并及时汇总上报清明节期间活动开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国家级观察点要直接向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国家级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清明节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4月5日前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二)为认真全面做好20xx年全市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甘肃省、兰州市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XXX〕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殡葬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倡导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打造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日,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一)健全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建设、消防、交通、林业、工商、两山指挥部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各区县民政局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具体职责,做到上下联动,狠抓落实。

(二)落实安全管控工作到位。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注重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各区县民政局和市、区县殡葬服务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存在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防范踩踏火灾事故。紧密结合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特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墓区)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管控工作,对重要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送专车、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为切入点,把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X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XXX〕57号)和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环保祭祀的公告》(兰民发〔XXX〕28号)精神,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成为新常态,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

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方式。一是在集中祭祀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思念墙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追思活动,推广鲜花、植树、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做好集中祭祀点位的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居民居住密集程度、历年祭祀惯例以及去年清明节期间设置的集中祭祀点位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科学设置集中祭祀点位和祭祀设施、清理工具,以巩固提高去年主城区集中祭祀点宣传引导的成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五是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持续推行生态安葬方式。持续深入的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要积极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区县民政局、市殡仪馆要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指导和推动公墓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葬式改革探索,积极开辟骨灰可降解树葬、格位存放、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大力宣传和倡导祭扫群众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殡葬用品。

三、坚持优质服务,扎实开展殡葬服务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要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借清明节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有利时机,切实强化服务保障,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并贯穿于全年殡葬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一)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要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坚持服务为先,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各公墓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坚决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殡葬价格管理办法》,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有力地监督促进殡葬行风建设,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努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周边交通疏导,协调增开祭扫公交专线,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增加临时性停车场所,及时疏导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周边交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用电、食品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大力开展殡葬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今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在全市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清明节殡葬宣传月活动。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要大力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倡导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二)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要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殡葬宣传进街道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按照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生态文明宣传月总结范文第4篇

以“平安祭扫、节地生态”为主题,充分发挥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奋力推进节地生态葬法,加快推进惠民殡葬,倡导移风易俗,强化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统筹部署,保障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各乡镇民政办和县殡葬管理所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1、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各乡镇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以及民政厅、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县殡葬管理所要切实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保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要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要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应急性救助服务。

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要紧密结合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等特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全力做好隐患排查,加强风险预防。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在清明节前全面开展祭扫问题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排查的重点是: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建筑设施及环境(包括在建工程、岩坡、堡坎、护栏等)、群众集散场地(道路)、车辆管理、交通管理、电器电路使用、易燃物品存放、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器具配备等。县殡葬管理所要加强殡葬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以规范化操作、规范化管理为抓手,确保殡葬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要针对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乡镇民政办和殡葬管理所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3、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县殡葬管理所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制定公子山公墓群众祭扫交通疏导方案,适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要加强山上、山下、黑河桥、陵园路等祭扫群众人流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强化防火工作措施,尽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陋习,设置禁放标识,落实专人负责。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各乡镇要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防因祭祀引发山林火灾事故,公子山公墓要严防爆竹伤人。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改革

1、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各乡镇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全面推行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要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积极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以及“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现代追思活动,鼓励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免费、奖励公益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引导群众过一个现代文明的清明节。要加强清明祭扫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要培育推广广受群众认可和欢迎的生态节地葬法,大力倡导绿色殡葬。

2、全力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改革。各乡镇要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尤其是要抓住清明前后骨灰集中落葬习俗的有利时机,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组织开展树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或共祭仪式,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省民政厅今年开展“节地生态葬”公益捐赠活动,我县公子山公墓不少于20个。县殡葬管理所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地生态葬”公益捐赠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在多种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公子山公墓免费节地生态穴位的地点、个数、联系电话、申请方式和监督电话,并将活动方案和公开内容报上级主管单位。

(三)推行惠民殡葬,健全殡葬救助保障制度

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着力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是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应有之义,是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各乡镇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惠民殡葬工作的重视支持,主动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结合实际、综合分析、理清思路、寻找途径、提出方案,加快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出台,加快建立健全殡葬救助保障制度。特别是要以民政部等9部门《指导意见》为抓手,坚持遗体火化和骨灰生态安置并重,积极推动将树葬、深埋、撒散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安葬方式和土葬改革区群众自愿火化行为纳入惠民政策覆盖范围,给予奖励或补贴。

(四)强化殡葬服务,推进殡葬行业行风建设

继续巩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认真落实民政部部署的“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要求,努力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化建设。要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县殡葬管理所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切实解决行风建设和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争取涌现出更多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把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作为检验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实、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在便民服务上下功夫,在创新管理上见实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并将其在今后工作中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五)主动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以纪念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为契机,抓住清明节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仪式”、“集体公祭”、“节地生态葬”公益捐赠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大力推行树葬、花葬、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同时,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要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条件,在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中增加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内容,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机构,确保组织到位。结合我县清明节祭扫实际,全县各地从3月15日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预案,县民政局成立2016年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二)设立清明节观察点,掌握祭扫动态。我县将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按照市局要求,县公子山公墓为市级清明节观察点。

生态文明宣传月总结范文第5篇

一、履行环保职责,扎实开展工作

1.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执法监管。2014年,我局将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状况作为环境监管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年来,主要针对校园周边小商铺、小餐饮、建筑工地以及工业企业等的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减少环境污染问题,改善校园周边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加强饮水水源水质安全监管,确保学校饮用水源安全。2014年开展了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每季度监测一次,61项指标进行监测,全部合格。“4.20”雅安芦山地震后和“7.10”泥石流后,分别对饮用水源开展了10天以上的应急监测,确保了县城特别是学校的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3.积极开展环保教育宣传工作。2014年,我局组织了“6.5”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并积极参与了三下乡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月等各项集中专题宣传活动。全年共发放《农村环保知多少》、《公众防护pm2.5知多少》、《环境宣传资料册》等相关资料9类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300余份。通过发放资料,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我县群众环保意识,全力推进我县生态文明,为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和全面建成生态人文和谐幸福打下良好基础。

4.扎实开展绿色护考工作。2014年高、中考期间,我局深入开展绿色护考工作。一是提前对各在建施工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和宣传,使其明确“绿色护考”内容,做到文明施工。二是提前向社会发放以及考场周围张贴《告示》,尤其对县中学周边的商店和小饭店加强宣传,倡导周边群众为营造安静的考试环境出一份力。三是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在考试期间全程巡查,确保及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2014年护考宣传和巡考共出动30余人次,通过巡考人员细致和耐心的工作,确保了高考、中考考场的安静考试环境。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校园周边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校园周边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特别是噪音和空气污染相互交织,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教学生活。

二是对校园周边企业和群众环保宣传还有待加强。由于利益驱动,校园周边的小商铺、小餐饮以及部分企业重生产、轻环保的思想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宣传教育及环境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校园周边环境监管能力还很薄弱。我局在人员编制和专业人员配备上还严重不足,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依然十分短缺,难以满足当前环保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