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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建国以来的大部分时期内,实行的是以职工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应当说,这一明显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适应了当时的经济和社会状况,较好地发挥了社会保障对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支持和推动作用。但随着我国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这一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暴露出其与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尤其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为了改变这一状况,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对社会保障体制逐步进行了改革。但迄今为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形成,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基础和核心环节的社会保障资金在筹措、管理及使用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这种情况已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各项经济制度的改革不相适应。因此,改革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呼声不断高涨,本文试从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方式人手,谈谈对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看法。
(一)对我国现行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评价
我国现行的以“现收现付”和各部门、各行业多元分散筹资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在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等环节存在一系列问题:
1.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法政出多门,筹资方式不规范,缺乏法律保障,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制度。我国现行社会保障资金在筹集上主要由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自行制定具体筹资办法和比例,先以养老保险统筹为例:上海市规定的统筹比例是25.5%,北京市、天津市是18%,河北省是16%,江苏省内的无锡市为23.5%,而同一省内的仪征市仅为10%;北京市的三资企业是按16%统筹,而集体企业规定的统筹比例则高达27%。再以医疗保险为例,1998年召开的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区为统筹单位,也可实行县级统筹。”这种筹资方式在实际执行中,不仅不同地区、部门行业之间的规定不一致,即使同一地区不同类型企业的缴费标准往往也不相同,这就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负担水平悬殊,不仅不利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而且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客观上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这种筹资方式在实践中的另一弊端是筹资的方法、制度多数是以部门、行业规章的形式出现,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在筹资过程中,往往刚性不足,再加上征收力量不足,手段软化,拖欠、不缴或少缴统筹金的现象比较普遍。这种不规范的筹资方式很难为社会保障及时足额地提供资金,影响了社会保障作用的发挥。
2.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混乱,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我国现行社会保障资金在管理上仍没有克服多元化分散化的积弊,表现为自设机构,多头管理。具体来讲,劳动部门负责城镇国有企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会救济;人事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卫生部门负责医疗保险;保险公司负责城镇集体职工养老保险;各级工会特别是基层工会,承担了相当一部分职工福利的事务性管理和服务工作。另外,铁路、邮电、金融、电力、煤炭等行业和系统还自行实行社会保障,各有各的管理办法,这种各自为政、分散管理的体制导致机构重叠,执行成本高昂。同时,由于各部门自行制定征收标准和支付办法,使杜保资金在管理上缺乏强有力的宏观协调平衡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客观上不利于保证社保资金的安全性,也有碍社会保障制度积极作用的有效发挥。
3.社会保障资金在使用上存在漏洞,不能真正做到专款专用。现行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可以按比例从统筹金中提取管理费的办法,是造成管理费用提取混乱和开支过大的主要原因。据有关资料显示,某地失业保险机构的管理费用占失业保险费总支出的33%,而直接用于救济失业职工的部分仅占总支出的7%,其余的支出都是用于风险投资或其他方面的。另据报载,1997年度全国共谈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90亿元。可以说,上述局面的形成是与我国目前所实行的多方筹资、分散管理的筹资方式直接相关的,这种对社会保障资金的坐收、坐支,收支一条线管理办法,不仅形成高额的管理费用,而且也为部分管理者的腐败创造了条件。
可见,我国现行社会保障资金在筹措、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诸多问题都直接导源于不合理的资金筹集方式。因此,有必要用新的筹资方式代替原有的多元分散的筹资方式,以适应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国际比较
充足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存在、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基础,因此确立合理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是一国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核心环节。由于国情的差异和所实行社会保障模式、保障范围的不同,世界各国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方式也不尽相同。目前世界上已经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的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建立个人储蓄账户。这种筹资方式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它是实行政府强制社会保障模式国家所普遍采用的筹资方式。在这一筹资方式下,要求雇主和雇员分别按规定的标准把社会保障费用存入雇员的个人帐户,社会保障费的本金和利息均归雇员所有,由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支配,政府有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适当的调剂;二是征收社会保障税或社会保障费。这种筹资方式常见于实行政府提供保障模式的国家,主要是按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分别规定税率(或缴费率),由雇主和雇员分别按一定比例缴纳,也有少数国家规定完全由雇主缴纳。社会保障税(或费),也称社会保险税,或称社会保障缴款,是一国政府为筹集社会保障资金而开征的一种税或税收形式的缴款,主要是对薪金和工资所得课征,由专门的管理机构(如税务机关等)负责征收和管理,其收支一般纳入国家预算(实行收费形式的国家也有收入不纳入预算的情况),实行“专税专用”或“专费专用”,超支部分由财政拨款补足。从当今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情况来看,社会保障税以其所特有的规范和效率赢得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青睐,成为当今各国普遍采用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征收不同形式社会保障税的国家已有80多个,它几乎包括了所有的经济发达国家,也包括了一些如埃及、阿根廷、巴西、巴拿马、阿曼等发展中国家,而且在荷兰、法国、瑞士、瑞典、西班牙、巴西等国,社会保障税更已成为第一号税种。社会保障税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兴起
和发展,充分说明了它的优越性。
三)社会保障税是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最佳选择
借鉴世界各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成功经验,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现行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缺陷,我们认为,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方式的最佳选择。
1.开征统一的社会保障税有助于打破地区、部门、行业间的条决分割,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目前我国所实行的多方筹资、自定标准的筹资方式客观上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企业间因缴费标准不同而负担高低悬殊的局面,不仅负担不均的矛盾突出,而且还阻碍了劳动力在不同地区和部门行业间的合理流动。通过开征统一的社会保障税,实现税率的统一和征收机关的统一,将彻底改变上述局面,实现人力资源在更广阔的领域内和更高层次上的顺畅流动。统一的社会保障税还有助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从而促成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确立。
2.有助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开征统一的社会保障税,由税务机关具体负责税款的征收,并把收入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预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形成征收、管理、使用各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通过社会保障预算的编制和审批,把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纳入国家立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之下,这将使社会保障资金的合理筹措、保值增值和有效使用得到有力的保证。
3.有助于促进“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的转变,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长期以来,制约我国国有企业活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负担沉重,而造成企业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统筹费和住房公积金等,都要由企业来承担。企业要承担这些占工资总额70—80%的福利支出,尤其是目前在国有企业举步维艰、经济效益不佳的情况下,沉重的保险开支,使企业雪上加霜,不堪重负。开征社会保障税,遵循“普遍纳税,共同负担”的征收原则,凡有纳税能力的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纳税义务,变“企业保险”为“社会保险”,既缓解了保险资金来源不足的矛盾,也为企业走出困境减轻了压力。
4.有利于逐步建立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有近70%的人口在农村,但是,社会保障对于广大农村人口几乎是一片空白,城镇职工所能享受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基本与他们无关。社会主义制度下,作为社会成员应该是平等的,但是,农民所得到的社会保障却与城镇特别是大城市职工享受的保障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尽管各级政府对农村的部分特困户也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不同方式给予扶贫、救济,但是,依然分散的、低水平的保险资金筹集方式对于大量需要救济扶助的农村孤寡老人、残疾人来说,无疑于杯水车薪。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企业每年以600万人左右的速度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些在乡镇企业就业的人数已接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50%。但社会保障与其还有一定的距离。随着我国税费改革的深入,在不增加农民和乡镇企业负担的前提下,通过社会保障税的开征,逐步建立起农村规范化、制度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既能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缩小城乡差别,又有利于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
5.有助于降低制度运行成本。通过开征统一的社会保障税,由税务机关统一负责社会保障所需要资金的筹集,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税务机构的人力和物力,降低社会保障筹资成本;由专门机构负责社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专业化的管理将使规模经济效应得以更好的发挥,有助于实现管理费用的最小化。这两方面作用的发挥将最终促成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成本的最小化,从而使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6.有助于克服社会保障资金筹集过程中的种种阻力,保证筹资工作的顺利进行。税收的强制性和规范性特征将增强社会保障资金筹集过程中的约束力,杜绝拖欠、不缴和少缴的现象。进而筹资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有力地支持社会保障制度积极作用的充分发挥。
(四)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初步设想
为保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是十分必要的。借鉴国外社会保障税开征的成功经验和我国现行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基本状况,近阶段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关键词:社会保障 基金 筹集 营运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与营运存在问题
(一)基金筹集通道不畅,总收入能力偏低,主要是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与监督的法规不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较低;其次,养老保险基金也存在着贬值风险,保值增值压力较大;再次,减持国有股,变现国有企业资产受到当前的法律制度及金融环境的影响,相对操作难度较大。
(二)现阶段社会保障基金筹集面临的困境主要是基金筹集覆盖范围小,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基金来源渠道单一和社会保障基金征缴难度大、欠费现象严重同时我国国有资产划转社保基金的有关法规迟迟没有出台,这也阻碍了国有资产补充社保基金的道路,突出了我国法律层面的缺失。
(三)城镇养老保险是由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所构成,统筹账户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它虽然实行的是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负担的原则,体现出个人缴费与个人收入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在其统筹范围内并没有“私人性”,而是属于全部参保者的共同的,也是“由一个覆盖面广的群体所共同享用的社会财产”。这意味着社会保险的参保者作为共同体,都有权分享这些权利,这样排除了养老保险基金的个体性。同时虽然个人账户以个人身份建立,但不同地区的缴费水平并不相同,这样导致个人账户跨区域缴费很难平滑过渡,使得养老保险基金 流失,也增大了基金挪用的风险性。
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分析
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该如何进行筹集问题,从现在中国的实践来看,主要通过无偿性收入(税收)、有偿性收入(债务)和变卖国有资产来达到目标,但是社保基金方面存在一些法律和制度层面问题,对此,孟伟(2007)提倡对现行社保基金筹集制度进行改革,要尽快进行《社会保障法》的专门立法工作,疏通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强化行政执法和完善司法保护,同时要出台国有资产减持操作规程,使得有制度可循;其次,在城镇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作为具有强制性的个人储蓄, 其积累本质上是缴费者的私人财产, 对其享有完全产权。但在目前的制度基础上,但是由于政府的强制征收使个人账户基金的产权受限制,激励机制受到损害。特别是在政府承担起对养老金的运营时,个人普遍存在“搭便车”的心理,也缺少较强的动机和意识去关心自己养老金的状况,这种情况使得政府不具备足够的责任心来管理好这笔基金, 而把个人账户资金当作是一种资本来源, 用于政府财政预算和行政支出等。
三、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与营运对策建议
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与营运方面,一些学者主要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拓宽社保基金筹资渠道,二是改革现行的社保基金筹集制度,征收社会保障税。
(一)拓宽社保基金筹资渠道方面,韩光杰、陈传胜(2008)认为可以通过对国有资产的变卖、也可以通过政府的财政补助和发行社会保障国债的方式来解决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不足;而邓大松、张三保(2006)从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所要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和个人账户“空账”的历史遗留问题角度分析,认为通过对国家投资企业股权的收益进行提成、对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并从国有土地出让金里进行提成和加强中央政府对省级统筹社会保障养老金进行补贴等方式来筹集社保基金;而曾礼(2001)则从社保基金的筹集和营运两个方面提出了建议,第一:对于基金筹集机制,首先要求财政部门完善支出结构,同时增加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支出。,第二,要开征社会保障税,以“税”代“费”,保证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的稳定性和合法性。第三要探索新的社保基金筹集渠道,合理科学的运用投资手段,防止社会保障基金受通货膨胀的影响而贬值。
(二)在对于改革社保基金筹集机制方面,一个重要的改革建议就是开征社会保障税取代现行的社会保险费,这是社会保障学术界的一个长久的争论,郑功成在2000年提出社会保障费改税不应当急行,要循序渐进,而郑秉文在2007年提出社会保障不宜费改税,但是大多数学者在对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问题上都认为社会保障费改税可以扩大基金筹集规模,曾礼、韩光杰、陈传胜、王鹏、王圆媛、吴春明等学者均认为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如今的社会保障基金筹资制度的缺陷,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最佳选择就是开征社会保障税,而且世界各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成功经验可以给我国一个重要的借鉴,李树在2006年提出:“认为我国目前已经具备开征社会保障税一定的经济基础、心理基础和税源基础,社会保障税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目的税,更有利于保证基金筹集的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也有利于中央对全国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加强了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控,有效防止社会保障基金的流失和挪用,税改费后,社会保障税的征收是由税务单位进行统一征收,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将社会保障基金征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公开化的运行轨道,形成财政,税收和社会保险部门的良好监督循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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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保障投资效率
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居民上交的社保费用、企业上缴和国家财政拨款、特定的税收等,由于当前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与运用的成本比较高、使用效率比较低,笔者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进行了如下探讨:
一、社保资金筹集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筹集渠道单一,催缴力度较低
改革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是与就业相关联,1997年,以《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为里程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始,并于1999年作出了保费由地税征收的决定,逐步得到了规范,但是,由于占人口75%的农民和非公有制组织成员尚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不利于广泛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税务部门的征收依据和标准有赖于其他部门的配合,且由于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其基本制度、资金管理、权利与义务等都没有按照法律形式予以明确,缺少强有力的约束,再加上企业效益波动和认识问题,足额、及时收缴困难重重,拖欠现象严重。在那些仍然由劳动部门负责征收的地方,征收力度更加削弱。
(二)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功能比较弱
1.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混乱
目前,社保资金管理政出多门,难于协调,如人事部门负责城镇事业单位的养老管理,劳动部门负责城镇企业的养老和失业管理,民政部门则负责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险。婆婆太多,自然影响了资金的利用与协调,其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等必然难以统一和保证,增加管理成本,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海社保大案就是因为相互缺少制约机制,造成资金被非法挪用和占用,严重打击了社会保障的形象和公民信心与认同感,必然加剧了资金收缴难度。
2.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低下
目前,社保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其增值保值功能低下,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例,它是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按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全国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由于上述条条框框的存在,以及目前通货膨胀率的居高不下,社保资金的增值保值功能非常低下,甚至很难完成保值增值功能。
转(三)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率相对低下
由于各地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与使用存在差异,难于在全国范围内随着人员流动进行调拨,限制了人员的流动和有关保障费用的收缴,同时也就不能对流动人员形成有效保障。何况投保人在获取社会保障资金的过程中,存在操作上的很多难题。
二、关于社保资金财务管理问题的思考
社会保障是对社会收入的再分配,其资金筹集、使用都涉及到社会公平、成本控制等问题,其保值增值涉及到能否让公民发家致富,满足和谐社会保险收益性的要求,意义重大,笔者认为其资金的财务管理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一)拓宽筹集渠道,增强催缴力度
社会保障应该针对全民,因此,应该扩大收缴的范围,针对整个社会开征社会保障税,而不仅是针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等,也应该包含农民,应该像身份证一样,每人建立一个终身使用的社会保障账号,该账号下设几个子账号,用于对应不同的保障内容和缴费情况,也有利于税务机关的核实与稽查,在全民纳税的情况下,资金的筹集自然比较广泛,由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的要求来征收,其收缴力度也相应得到了加强。
对于有相应的义务和权利对应关系的账户,其收支一目了然,有利于公民加强社会保障意识,对于义务和权利对应关系不明显甚至是根本不对应的子账户,有利于稽查富有阶层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保证国家统筹运用,救助社会困难阶层。
(二)增强投资与回报功能,实现保值与增值
1.集中管理与协调
有关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运用,应该由各个相关的部门制定有关的征收标准或者征收基数,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再由金库转入到专门的社保资金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加强协调与监督,防止非法占用与挪用。
2.加强其投资功能
投资范围应适当放开,可以考虑直接办理有关的福利企业直接让残疾人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利益,也可以考虑直接投资于那些风险比较小的行业,如国有垄断行业、国家大型投资项目如京九铁路等比较稳妥并且收益比较高的行业,也可以考虑对抗通胀行业加大投资,抵御社保资金的价值缩水,对于银行存款的比例可以适当降低,而对于国债则没有必要限制那么高的比例,应允许进行投资优化组合并加大投资。
(三)提高社保资金的社会使用效率
实现社保资金的全国化管理,实现社保资金国内无差异转移,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才流动现实,是人人享受社会保障、人人认同社会保障、人人愿意加入社会保障的一个基础。
在保证社会保险的前提下,应该加大社会福利型投入,使这个社会都能体验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利益,认识到纳税与享受社会福利之间的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增强社会认同感。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其的物资保障基础。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现状出发分析目前存在如何对基金保值增值的问题,最后提出进行社保基金市场化运营的方式。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管理分析
(一)社会保障基金涵义以及来源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为了实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律、行政或市场运营等手段筹集积累的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问题和核心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能顺利进行的基础和物资保障。因此,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问题尤其是如何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中实现保值、增值是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
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从具体项目来分主要包括:由城乡企业参保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由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和个人缴费建立起来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政府财政全部拨款建立起来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靠企业和职工缴费建立起来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建立起来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等等。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按筹集的方式分可分为一下三类:一是国家强制执行的由投保人和其单位共同缴费筹资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住房保障等。第二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用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区服务的基金。第三是以个人投保,企业投保和互保险形式存在的商业保险基金。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现状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统筹制度,从实施到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并且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投资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1.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单一,流动性比较差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近年来社保基金的增长速度快,在通货膨胀的风险下如何使社保基金有效的保值增值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目前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社保基金只能投资国债和存入银行,这种投资安全系数高,但从长远来看存在贬值和流动性较差的风险。社保基金贬值的问题来源于通货膨胀。而流动性较差的问题是因为对国债的投资。目前社保基金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法,基金的余额除预留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其余的按规定只能全部用于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从我国现在发行的债券种类来看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比较高,我国的社保基金基本投资在凭证式国债,但凭证式国债一般不能上市流通,流动性较差,所以社保基金在做这种投资后的流动性也比较差。
2.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社保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问题
随着全球进入老龄化社会,各国政府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退休福利的问题,特别是社保基金的管理问题得到了各国政府的关注。我国也即将面临一场人口的变化,目前我国还处于一个较年轻的社会,2004年我国60岁及上的老龄人占人口总数的11%,但到2040年,联合国估计该比例将上升到28%。我国也将面临老年化问题。随着老龄化问题以及因国企改革退休,下岗职工的增多,用于养老,医疗保障的费用以及下岗职工的失业保障基金大大增多,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急剧大幅增长,而社会保障基金却增长缓慢并存在贬值的风险,这使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面临入不敷出的困境。
二、针对以上管理问题提出几点改革建议
为了解决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社保基金筹集问题,我国大部分学者以及社会上从事社保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解决的方法,大致归纳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改社会保障费为社会保障税
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国际上社会保障系统普遍采用的筹资方式,目前在已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140个国家中有8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采用社会保障税有强制性特点,通过强制征收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能向社会及时足额的供给社会保障基金;使我国经济体制能更好的同国际接轨,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
(二)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累积制过渡
现收现付制是根据“量出为入”“以支定收”的原则,依据当年社会保障的支出来筹措社保基金的。采用此种模式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而引起的通货膨胀问题,但因为我国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及国企改制大量员工下岗等问题的出现,将会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筹资模式提出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对现收现付制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进行改革,必须改为基金累积制。基金累积制是以“量入为出”为原则,是将将来发生的费用提前提取形成社会保障基金,即当期员工的保障费用由自己来承担。采用这种模式可以达到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但是采取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漫长的积累过程中会面临通货膨胀的风险。并且我国现在是处于由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转变的过程中,出现了当代人要付两代人养老保险的双重负担,因此在这种转变模式中关键要解决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增值的问题。
以上两种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方法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解决了社保基金制度改革中的部分问题。保障费改保障税是国家采取强制手段征收社保基金保障了资金的征收效率,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强化了社会保障中公民的自我保障意识。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
如何使社会保障基金不贬值达到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重要难题。如果继续采用现在的管理模式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家债券,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率的调整,通货膨胀等因素很难保证社保基金的保值,甚至是贬值。因此为了社会保障更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社保基金进行市场化运营方式,在市场中获取更高的利润。
(一)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运营的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是指由有关的经营机构将社会保障基金投入市场特别是金融资本市场中,使社会保障基金进入社会再生产领域,从而使社会保障基金在市场的经营中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
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特殊性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能在市场中运营,要将基金分类根据不同的基金来进行市场化经营。根据流动性可以将社保基金分为三类:第一准备金,第二准备金,第三准备金。其中第一准备金是用来支付三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障的基金;第二准备金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用于支付的社会保障基金;第三准备金是那些用于支付较长时期后给付的社会保障待遇的部分基金。根据分类,第三准备金流动性不大可以进行中长期投资,这部分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关键。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也要考虑要安全问题,由于社保基金的特殊性需要投资者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目前允许社保基金投资的国家都采用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尽量分散投资的风险。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运营根据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社会保障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以及非金融市场运营。
1.社保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
a.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家债券
这是我国目前采取的最主要的保值增值方式。在我国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一般都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国家委托商业银行来办理的。政府债券的利率一般高于银行的利率,而且风险比银行存款还要低,但是政府债券的偿还期限比较长,且流通性也有一定的限制。
b.购买公司债券和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时,向股东发行的载明一定股份的书名证明。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公司债券也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是持有者拥有公司债权的一种凭证。债券和股票都是属于有价证券,是现在公司融资的一种手段。社保基金在选择投资于股票还是债券是要根据投资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安全的方式。
c.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采用这种方式来运营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金融机构定期存款相当,因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比银行存款利率高,这样可以使基金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在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委托贷款的总额,委托期限,贷款利率,偿还期限,资金用途,风险的承担等问题。其别要注意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以及到期后资金的收回问题。
2.社保基金的非金融市场运营
a.直接投资企业事业
社保基金可以直接用以投资企业,事业单位。采用这种方式投资社会保障基金可以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随时了解生产经营的动向,有较大的主动权。并且这种方式的投资可以获得比贷款和存入银行更高的利润。但是,这种投资方式也有一定的缺点,社会保障基金机构要承担全部的风险,安全性相比较前几种投资方式而言比较低,不利于风险的控制。
一、刚性不足、缺乏立法保护、社会化程度低等诸多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保险费改为社会保障税进程。基于此,文章全面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模式改革及社保费改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筹资模式;费改税
前言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支撑,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在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之上。因此,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保障要求的稳定、可靠、有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机制,不但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现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的弊端
(一)筹资渠道单
一、资金缺口大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应实现多样化,而目前我国的筹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当前只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较低比例的收缴制度,医疗保险只在个别城市实行试点个人收缴制度,生育保险尚在酝酿之中。各项保障费用基本来源于职工就职的单位,而个人对于基金的支出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受阻,资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出现支付危机,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范围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帐规模累计已达7400亿元,而且每年还会以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
(二)刚性不足、缺乏立法保护
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办法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靠行政手段推向社会,缺乏严格有效的法律依据和强制有力的硬性约束,对于未能按照规定上缴的企业或者个人缺乏法律惩治措施,这导致了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的进一步增大。此外以“费”的形式征缴资金不像以“税”的形式那样具有强制性、固定性等特性。
(三)参保面窄、社会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仅限于城镇、工矿区的企事业单位,即使在这些已参保的企业中,实际缴费人数与应缴费人数也存有巨大的差距。而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才刚刚展开,农民还未能充分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加上农民负担过重,造成城乡差距的进一步加大,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改变势在必行。
(四)部门职能不清、管理机制混乱
我国目前参与到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的部门众多,这些部门囊括了地税、人事、劳动、民政、保险、卫生等单位,它们都在经办和社会保障基金。然而这些部门之间缺乏明确的分工,各自为政,各行其道,这造成了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的恶劣状况,严重阻碍了社保基金的征缴和统筹。
二、各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
目前,全世界已有172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征收社会保障税,即政府通过税收形式筹集社会保障金,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并通过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进行管理。第二,征缴社会保险费,即通过雇主和雇员缴费形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不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但由政府专门部门进行管理和运营。第三,强制储蓄制,即将雇主为雇员缴纳的保障基金及雇员按规定缴纳的保障基金,都统一存入个人专门的社会保障账户,其本金及相应利息收入均归个人所有,政府通常只保留少部门的税收调节权。
(二)各种筹资模式比较分析对我国的启示
三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征收社会保障税这一形式越来越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保障税的实施使得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有了严密的法律依据,并且,“以纳税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无疑更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力度和统筹层级,有利于不同地区间企业的公平竞争,也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对于社会保障统筹缴款方式而言,它所依据的是部门性、地方性的法规,法律层次低,缺乏约束力,管理分散,不便于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采取储蓄制形式,虽然考虑了收入与支出的对应关系,但是这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对于账户管理要求较高,只适用于人口少,且地区发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国家,特别是在经济发展不景气或企业经营亏损时难以保证社保基金的筹措时期。
通过以上三种筹资模式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筹资模式的现状,建议我国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充分利用税收三性的特征,依法征收社保基金,利用人们不断增强的纳税意识,提高我国社保基金征缴的到位率。
三、我国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必然选择——费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