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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方面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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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方面的论文

土地规划方面的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矛盾;协调

【分类号】:F426.31

前言:

目前,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脚步越来越快,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二者的法律依据和体系均不相同,城市规划主要是依据城乡规划法进行的,而土地规划是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的。两种规划在设定各自框架时,会突出表现自身的内容,它们既能做到相互协调,同时又能够将自身的特色展现出来。

在我国的规划界中,争议最大的问题就是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问题,由于它们各自的体系、法律定义、技术以及方法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所以很难做好两种规划的协调工作,但是它们都是在保证土地资源的规范化的基础上进行规划的,所以兼顾两种规划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针对二者的兼顾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一、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二者的关系

(一)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即政府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一定的发展目标,对城市的性质、发展规模、发展的方向进行确定,对城市土地的利用、布局的协调等问题进行部署和安排,在城市规划中,其根本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展计划、区域计划、以及各个城市的自然条件、发展现状和历史情况等,对城市体系进行布置,然后确定城市的独特性质,形成的规模以及空间布局;对整个城市进行统一的规划,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对城市进行统一规划,是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保证城市的建设活动能够正常的进行,同时保证城市的土地得到合理的开发,并能够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土地规划

土地的规划是城市为了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布局和配置采取经济、技术等措施对其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各级政府组织对土地的规划内容进行编制,包括整体的规划和各个专项的规划内容。其基本任务要从国家的长远利益和全局出发,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协调各种用地的需求,对其规模、布局等进行合理的安排,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之间的关系

从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范围来看,土地规划是整体,城市是其部分,同时它们还是点与面的关系,土地规划是对整个区域的资源进行规划,是宏观方向的,而城市规划只属于其中的一部分,侧重于对规定区域内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和使用,城市规划的发展目标和布局等对土地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兼顾性

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在整个区域的规划中都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对城市进行规划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土地规划的内容,因为土地规划的合理性对城市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在对土地进行规划的过程中,同样要兼顾到城市的规划,城市发展进程的快慢是受土地规划影响的。从空间因素来说,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要能够优势互补。城市的发展要坚持以城市规划为指导,对土地规划进行作用,同时还要坚持土地规划为城市规划服务的理念。所以应该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1)弹性的进行规划。无论是城市的规划还是土地规划,都需要预留一定的空间,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能够根据各种不同的因素做出灵活的调整,避免发生规划失效或者重复规划的现象;(2)协调好各个规划内容。在城市规划中,不能只重视城市规划工作,也不能只做表面工作,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不是各自独立的,城市的发展需要对二者进行良好的协调,实现共同发展。(3)进行多方的规划。对于内容的规划而言,它的好与坏对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过程中,目标要明确,但是也不能一味的注重经济效益,还要讲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考虑进去,使社会实现全面的发展。(4)对效益进行合理的规划。一个规划如果不具备一定的价值,那么它的存在就是没有意义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效益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市场发展的好坏,所以在规划的过程中要有尤为重视效益这个因素。(5)进行整体规划。两种规划都需要以我国经济的发展作为基础,从经济大局出发,做好统筹规划,不仅要做好对物质的规划,同时还要做好对非物质的规划,规划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实践,在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让规划的内容能够更快的融入到城市的发展但中,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城市和土地规划的协调措施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理论

在城市规划内容中,应该对其资源问题和环境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对不同的城市系统的发展水平进行预测,同时在土地有限资源的约束下,制定适应城市发展的规划,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不断拓宽规划的领域,从而更好的指导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

城市规划要将区域规划作为基本依据、国土规划是以国家发展的战略方向、社会、经济等,对国土进行开发、治理以及保护的规划。土地的规划是以国土规划作为指导的。因此,要不断加强城市和土地规划二者相互协调的能力,尽快对区域和国土规划进行编制,从而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

(三)统一参数

为了兼顾城市规划及土地规划,各级政府在对两种规划进行制定的过程中,应该采用统一的人以及土地的资料数据,对于城市用地而言,要将当地调查的数据作为参考依据,同时,要充分利用城市土地的各种资料为总体规划打下良好的基础,各个城镇的规划要对其数量、规模等进行精确的确定,为土地的规划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依据。

(四)对分类的标准进行统一

在城市的规划区域内,城市用地分类还是可以使用,为了更加适应土地规划的管理工作,可以将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规划之外的范围,可以用全国土地用地进行分类,这不仅可以规避因为分类标准不统一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同时还兼顾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未来的发展。

(五)用法律加强两种规划之间的协调

目前,我国的土地规划还不够完善,所以导致无法兼顾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发展。所以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制定和颁布相关的土地规划法律,让城市各部门和各产业的用地有法可依,能够进行统一的管理,协调土地规划和各种规划的关系,建设一个完善的规划体系,使我国能够更快更稳的持续发展。

结束语

虽然城市和土地规划是两个领域的规划,但是他们在我国发展的条件下,确是统一的,只有做好了土地的规划,城市的规划自然会得到很好的编制,为了更好的进行两种规划的编制,需要对其发展的途径和制度进行不断的创新,同时还要进行有效的改革,只有将两者进行更好的兼顾,才能够使我国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也会随之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王玉东.浅析城市规划及土地规划对城市建成区范围的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9).

[2]尤志彬,林素容,陈飞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关系研究[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6(09).

[3]李莉.城市规划对土地价格的影响分析及实证研究[A].第二届中国水利水电岩土力学与工程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二),[C].2008.

土地规划方面的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实验教学改革;实践技能培养;《土地利用规划学》;GIS技术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4-0116-05

一、序言

《土地利用规划学》是一门跨度大、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涉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诸多领域的课程。它是“土地资源管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等专业的核心课程,现阶段已有100多所高校在土地资源管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等专业开设《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1-3],在专业课程设置中具有重要地位。各高校相关专业积极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学》的课程改革和建设,探索改进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建设有自己特色的创新型、技术型、研究型的教育教学模式。本研究基于GIS技术及其应用,从教学目标设置、课程建设基本思路以及实验教学内容设置这三大方面对《土地利用规划学》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讨论,以期为《土地利用规划学》教学改革的课程理论体系建设、知识结构完善、技术方法应用等的更新和发展提供参考,最终培养出更多优秀的高素质土地利用规划人才,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二、教学目标设置

教学目标是课程内容和任务的重要衡量标准,是教学目的的具体化和形象化[4],在教育教学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学目标与教学的内容相结合,可以更好的达到学习效果,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学》整体的实际运用能力,让学生更好地领会《土地利用规划学》的基础理论,从而掌握土地利用规划的整体思路,灵活应用相关技术和技能[5],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学》素质和能力教育的功能,大大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水平,使得《土地利用规划学》更加贴近生活和实际,促进其更好的进步和发展。

课程在教学目标上影响和制约的因素比较多,而且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在教学目标的设置上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土地利用规划学》的教学目标不仅要求学生能够灵活的掌握各种知识和技能,同时也需要与时俱进的融合各种知识,提高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实践的水平和本领。我们针对《土地利用规划学》的课程特点、社会对这方面人才的要求以及综合了多年来在《土地利用规划学》上的教育教学经验,制定了适应专业培养特点的教学目标,主要从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以及实践目标这三方面来设置,促进广大学生能够更加全面的发展。

1.知识目标。(1)理解和掌握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目的、研究任务以及研究内容,能够灵活的掌握和运用相关的知识,对基本的知识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2)熟练地掌握《土地利用规划学》的理论和原则以及各种土地利用规划的一般方法和步骤,对土地规划的一般步骤以及相关规划工作的基本流程和方法做详细了解。(3)系统掌握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制图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编图和制图的能力和技能。(4)理解和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流程和基本方法,并且能够与时俱进的自觉关注和学习相关规划流程的变化。(5)熟练地掌握与土地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学习或是工作时能够灵活的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解决规划上遇到的难题。(6)理解3S技术与《土地利用规划学》相关技术和软件的理论和实际操作的知识,灵活的运用GIS等技术和方法,提高自身的操作水平和操作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2.能力目标。(1)能够系统的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方法和规划实施的步骤和方法,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和工作之中,促进自身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2)具有较强的数据收集、数据分析、数据管理、规划方案制订、规划实施措施提出、规划文本的编辑以及规划技术的分析的能力。全面提高自身掌握GIS的水平和技能,通过技术的提高和学习的深入来更好的适应国家和社会的需求。(3)能够利用GIS技术及其相关软件进行案例分析、规划布局、图件制作、技术分析以及数据分析制图等。在不断发展的土地利用规划学领域,需要不断的提高自身GIS的操作和运用的能力,灵活的学习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做一名高技术的人才。(4)能够熟练的运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土地规划现状存在合理的地方和不足之处,同时对编制的规划方案进行各种用地的分析和未来的数量预测。(5)能够初始模拟某地区土地利用规划,真正掌握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程序、思路及技术要领。(6)熟练的掌握地理信息系统、环境学、数据库等学科知识和方法,综合的分析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完成对各类用地的分析和评价。

3.实践能力。(1)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等土地利用规划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水平和实践能力。在实际的案例和事件当中能够充分的运用自身的知识和技能去处理相关规划方案,提高实际处理问题的方法和能力。(2)能够通过收集的资料和数据模拟某地市或乡镇的土地利用规划。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需要加强在这方面的教育教学训练,增强学生对土地利用规划学的案例分析和模拟运用的能力。在课程设置上可以通过引导学生收集或者是教师提供数据的方式让学生在指导和帮助下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模拟和分析,增强实践能力的培养。(3)利用GIS技术能够对某地区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供需进行预测与分析。在科学和技术不断发展和进步的今天,更加需要在技术层面不断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学的分析和研究,才可以更好的适应社会和相关部门的需求。GIS技术与《土地利用规划学》有着密切的联系,许多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的分析和研究需要在GIS的基础上进行。在实践目标上需要学习并且不断提高自身的GIS实际操作的水平和能力,掌握对地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以及对土地利用未来的规划和土地供需的预测,真正适应未来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4)理解和掌握某地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的基本方法和步骤。在《土地利用规划学》的实践目标设置上,需要更好的理解和掌握某个地区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优化空间布局的方法和技术。在实践的层面加强对其的要求和分析,全面提高实践能力,适应发展的需求。(5)能够解决实际的问题的能力。《土地利用规划学》所涉及的知识和能力范围较广,同时十分贴近生活和日常的规划,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尤其需要提高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如掌握土地整治的方法和技术,掌握分析和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的方法和步骤等。(6)培养综合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适应社会发展和国家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通过对各种技术和能力的培养,提高自身全面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实践能力和技术水平,适应社会的需求。

三、课程建设基本思路

为了更好的适应学科的发展以及结合教学的目标的要求,逐步的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结合多年的教育教学的经验,归纳总结得出《土地利用规划学》建设的基本思路,来更好的进行教育教学的探讨和改革。基本思路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

1.注重基本概念。在《土地利用规划学》的教学中应注重对基本概念的掌握,实现各种知识之间的融会贯通。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掌握是解决复杂问题以及相关疑惑的基本点,进而有利于对学科精髓的把握和理解。同时,基本知识的掌握也是学习《土地利用规划学》的重要理论保障和关键之处,只有打好基本概念学习的根基才可以更好的进行以后的学习以及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学习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在于对土地利用在时空上实现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总体功能,实现土地的优化布局。掌握《土地利用规划学》的基本概念,了解土地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的知识,掌握土地利用规划学的一般方法和流程,从而为以后综合利用和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2.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在学习《土地利用规划学》的课程内容上,需要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功底,形成一套土地利用规划学的体系,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并且要求学生能够在有一定的理论水平的基础上灵活的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用于指导实践,提高整体的实践水平和实践能力,成为综合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只有把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才可以更好的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真正的掌握《土地利用规划学》的方法和技术。

3.灵活掌握GIS技术。《土地利用规划学》的涉及面广,知识点多,灵活性要求高,技术性强,根据课程特点和专业的教学要求,以及与社会发展相结合,需要建立新的高效率、高技术的课程内容体系。《土地利用规划学》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域的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供给和需求的预测;基本农田保护以及规划建库;某地区土地利用优化布局;某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研究;土地整治规划研究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都是离不开对GIS技术的学习和运用。随着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对技术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学生只有灵活地掌握GIS技术才能更好的适应发展的要求,基于GIS的《土地利用规划学》的教学改革具有现实性和实践价值。

4.建立多层次高效率的课程体系。在《土地利用规划学》的课程教育上具有灵活性和实践性强的特点,因此在进行教育教学之前应从整体规划好课程体系。在课程的设计和安排上,需要注意科学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同时需要从整体的角度出发,根据学生的课堂反应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等方面灵活调整课程,使得《土地利用规划学》的教育教学以及培养的人才更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加强课程的管理体系建设,从不同的层次满足多方面的需要,提高整体的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满足新时代社会需求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只有把《土地利用规划学》的立足点放得更远、更全面,才可以真正达到灵活的掌握和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学》相关知识和方法的目的。

5.采用案例教学进行引导性教育。案例教学是一种把理论和实践相融合,把知识和动手能力相协调的新的教育教学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好的引导学生去学习和理解相关的理论知识,从案例中学会如何灵活的运用和操作,因此在《土地利用规划学》的教育上十分有必要增加案例教学去引导学生更好地学习。通过有代表性的具体的案例分析来让学生深入的学习这门课程的精髓,将课程的理论和相关的知识通过案例学习较为灵活地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同时,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需要增加更多的实践环节,可以利用一些土地规划的案例,让学生自己当一回规划师去真正动手规划某个区域,通过教师的指导和点拨去深刻认识规划学的相关内容以及在实践当中的操作要领,掌握相关的制图软件和制图规则,真正增强自己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实验教学内容设置

《土地利用规划学》的课程是依据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要求,根据土地规划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土地资源优化分配和合理开发土地资源的过程,涉及到多门相关课程的知识,需要用综合的全面的眼光去分析和解决问题[6]。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在各级国土、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农业、水利设施、交通等职能部门以及相关的企业对土地利用规划的人才需求不断增加,要求也是不断提高[7]。在新的形势下,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验教学环节建设的创新性、技术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8,9],因此,在实验教学的内容设置上需要与时俱进,结合当今社会的需求,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能够灵活的运用各种知识和技术,更好的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10-12]。

1.实验教学目标。《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实验是以《土地利用规划学》专业课程学习内容为基础,教学目标配合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课程,利用实验室资源,加强学科知识应用层面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该实验课程由基础性、综合性和设计性三组实验构成。其中基础性实验课内容紧紧围绕土地利用规划学实践中所涉及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分析、基础数据预测等重要环节而展开;综合实验以地理信息系统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为主,采用ArcGIS为平台培养学生利用计算机技术开展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图件编制的工作能力;设计类的实验则结合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和设计。基础实验要求学生掌握土地利用规划学的关键技术环节,在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学生完成实验项目,撰写实验报告。设计试验要求学生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的技术要求和社会实践的需求,设计并合理调整、完善基本农田规划数据库,完成数据更新和发展,掌握数据库建设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综合实验要求学生结合项目全面的了解、理解、掌握,并灵活应用土地利用规划专业知识,加强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实践和管理,编制完成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图件,增强从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主要依据在室外进行调查的数据,在实验室内利用ArcGIS等相关信息化管理软件进行分组实验。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相关实验内容,主要采用演示法、讲授法、模拟法、DIY制作等教学方式。实验完成,随堂邀请学生对实验成果进行展示和讲解,充分讨论和吸收优秀成果的经验,不断丰富完善成果内容,掌握先进方法技术,实现学生学以致用和培养自主创新能力。

[4]杨小艳,雍新琴,陈龙高.《土地利用规划学》实践教学环节建设的探讨[J].安徽农学通报,2007,13(21):119-120.

[5]杜国明,雷国平.“土地利用规划实习”的任务与内容[J].中国农业教育,2011,(2):63-65.

[6]陈银蓉,梅昀.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4,(2):100-103.

[7]吴大放,曾娟,刘艳艳.县级功能片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研究[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13,145(4):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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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吴大放,姚漪颖,冯艳芬,等.基于GIS的《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分析[J].教育教学论坛,2015,(2):138-139.

[10]吴大放,刘艳艳.浅析《土地经济学》课堂教学中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J].青年与社会,2013,(16):111-112.

[11]吴大放,刘艳艳,林媚珍,等.《土地经济学》课程教学现状及改革实践效果分析[J].教育教学论坛,2015,(13):270-272.

[12]吴大放,刘毅华,曾娟,等.GIS技术在《土地经济学》网络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教学论坛,2013,(39):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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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汤江龙,李大军.土地利用规划课程体系的优化与重组[J].理工高教研究,2005,24(4):1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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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王万茂,韩桐魁.土地利用规划学[M].第八版.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

[17]王占歧,张丽琴,刘建华,等.关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建设的思考[J].中国地质教育,2000,(3):23-24.

Based on GIS of TCM Experimental Teaching Reform and "Land Use Planning" and Analysis of Practical Skills Training

LIU Yan-yan 1,YAO Yi-ying 2,WU Da-fang 1,LIN Mei-zhen 1,YANG Mu-zhuang1

(1.Institute of Land Resources and Urban-Rural Planning, School of Geographical Sciences, Guangzhou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510006, China;2.School of Geography,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510631, China)

土地规划方面的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轨道交通 BOT TOD 结合发展

Joint Development of Rail Transit BOT Project and TOD Mode

KONG Rong

(Foshan Railway Investment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Foshan,528000)

Abstract: Government takes rail transit franchise to develop the social investment entities of rail transit project, and promot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rail transit project. Rail transit TOD mode maximizes the value of the land along the rail transit and achieve capital flow balance of Rail transit BOT project. In addition to balance the capital flow, Government should also balance project stakeholders, to ensure the successful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Key words: Rail transit; BOT; TOD; Joint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 P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引言

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企分开以及引导社会投资主体进入轨道交通领域,北京、深圳和杭州等多个城市都尝试以BOT模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进程。目前,国内也有多个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在尝试采用BOT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开工建设。

由于轨道交通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盈利能力弱,因此,社会投资人无法从项目运营中获利。为确保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资金缺口得以弥补,除轨道交通票务收入及附属资源收入外,政府还需以轨道沿线土地注入并通过土地开发收益来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缺口。传统的土地招拍挂模式,政府无法获取轨道交通给土地带来的增值收益。为获取土地增值收益并使土地增值收益能够反哺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政府可以尝试以TOD模式实现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的“深加工”,为政府带来更大的收益。

2概念与程序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运营—移交,是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协议,授权外国投资者或社会投资者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融资、设计、建设、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10~30年)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时,将项目移交(通常为免费)给政府的项目实施方式。可以说,采用BOT融资模式进行轨道交通建设可以缓解政府集中支付的压力,但是类似于银行的分期付款业务,政府也需承担BOT融资所带来的融资成本负担。

轨道交通项目TOD模式就是“以轨道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运量大、速度快、安全、准点、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用地”的特点,通过对轨道站点周边土地与交通一体化的设计,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提升土地价值,并借鉴香港“轨道+物业”模式实现土地增值收益反哺轨道建设和运营,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轨道交通项目TOD模式研究可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作为总承包项目顾问。总承包项目顾问以及其组成的跨专业顾问团队被称为总体规划设计投融资顾问团队(以下简称“顾问机构〞),负责提供包括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轨道交通、经济、交通、公共配套设施、环境评估、景观、结构及机电、土地收益分析、市场调研、物业发展组合建议、投融资等相关方面的顾问及设计服务。顾问机构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分批提交沿线综合开发的潜在合适地块报告、站点周边土地使用优化报告、重点站概念性总体规划设计报告、重点站土地价值评估报告、投融资策略及方案报告、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重点站物业发展组合报告。

3轨道交通TOD模式研究效益

3.1优化工可研究阶段的线站位布局,明确线站位布置

在工可研究阶段的线站位布局遵从的是SOD(客流追随型)的规划或未充分考虑地铁站点商业开发需要,线站位的布局考虑存在一定的缺陷。轨道交通TOD模式研究将通过分析站点周边的用地现状、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开发设计条件、以及从相关政府部门搜集及研究现有土地资源、土地权属概况及土地利用规划,从而确定沿线可进行“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的潜在合适地块,并就优化线路、站点、车辆段及停车场的位置对工程初步设计研究提出建议。

3.2优化沿线站点土地规划,提升客流量

通过分析现有城市规划,运用轨道交通引导新市镇开发的理念、市场情况和趋势及创新思维,优化沿线站点周边至少800米范围内土地的规划,对于停车场、车辆段等土地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土地规划优化范围会相应的扩大,并就重点发展区提出城市设计及TOD开发建议,从而达到利用轨道交通建设带动地区发展并提升客流的目的。

3.3制定重点地块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为初步设计提供基础资料

轨道交通TOD模式研究将制定重点地块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 展示道路及行人网络,绿化系统分布,景观通廊、公共及私人开放空间场所,发展密度分布;展示建筑及楼面面积分布,大楼设计、布局和高度,道路网络,各个组合开发项目的进出口﹑人行天桥接口,停车场,公众流通场所,公交换乘站及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地铁站和相邻开发区的相互联系等,为物业开发的初步设计提供依据,有利于尽快落实潜在的房地产开发商,加快重点地块的物业开发工作。

3.4评估已有工程技术资料,提供优化及组合等建议

通过对工程初步设计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的初稿、中间稿及送审稿进行评估, 可以制订出地铁站与地块衔接的预留工程方案,优化轨道和物业发展的经济性整合;可以制订各发展区的人行和车行系统及道路布置;可以确定物业发展与地铁站、街道和其它发展设施之间的连接面,设计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以及/或者与之配对的连接通道;可以评估现有和将来的公共道路和附近的铁路设施对重点地块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3.5评估土地开发收益,确定投融资方案,解决建设和运营资金缺口

通过分析投资建设、运营、设备更新及追加投资的整体财务状况,明确资金缺口并通过评估出的土地开发收益及其他融资方式相结合的方案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3.6结合地方财政状况及法律法规,提出成果实施的操作建议

为确保成果真正的落地实施,轨道交通TOD模式研究还将结合地方财政状况及现有法律法规提出成果实施的操作性建议,做好各方利益的平衡。

在借鉴香港的“轨道+物业”的发展模式时,我们不能简单地看作是在地铁沿线或站点周边做一些商业开发项目,而不去做好轨道交通沿线的前期策划工作,不能不考虑中国国情而对香港的“轨道+物业”照抄照搬,而要考虑实际的落地实施。

4轨道交通BOT项目与TOD模式结合建议

轨道交通投资巨大,采用BOT融资可以引入社会投资者,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同时,利用TOD模式发展地铁线路,可以将地铁与周边附属资源的开发效益最大化,并将地铁所带动的沿线土地的升值纳入地铁项目等都可以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引进社会投资者可以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解决项目初期投资(即建设阶段的投入),但随着建设阶段结束,项目也面临投资回收及运营补亏的压力。因此,TOD模式下轨道交通运营收入便成了资金缺口来源。也就是说,以TOD模式实现轨道交通运营收入最大化,就可以减少政府补贴投入。

轨道交通项目BOT融资与TOD模式结合最终要落实到资金流的匹配,即用现金流量法做好项目投资回收和运营补亏的资金流出与轨道交通运营收入的资金流入在时间点和金额上的匹配。同时,通过融资后分析,给予项目投资人以合理投资回报率。因此,政府和项目公司需要明确成本和资金来源,并建立动态修正资金平衡财务模型的机制,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4.1政府加大财政补贴和扶持,降低融资成本

政府运用闲置资源和政策资源,对轨道交通BOT项目明确进行资本性、经营性、资源性补贴,加大项目投资力度,降低项目运营成本,从而达到减少融资额和融资成本的目的。这方面的补贴和扶持政策有:设立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实行财政退税、房产税减免、所得税优惠、财政贴息贷款,赋予轨道交通公司沿线物业开发经营权等。

4.2推动政企分开,发挥企业自主融资能力

在政企分开情况下,当地轨道交通企业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协助政府解决轨道交通建设资金问题。轨道交通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融资:设立智能交通卡公司发行交通卡,发行债券、股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公司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

4.3建立轨道沿线土地注入BOT项目的机制

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资源是政府吸引社会投资人参与轨道交通BOT项目的筹码,是项目投资回收和运营补亏的主要资金源,如果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资源或土地资源收益无法注入到项目中,必然会影响到项目收尾。

此外,政府还应注意对轨道沿线土地资源的把控。过多的轨道沿线土地资源的开发并用于BOT项目可能会影响到当地的长远发展,对其他经济主体、其他部门也不是很公平。所以,在使用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资源时,政府应循序渐进地开发土地资源,规划长期,考虑兼顾地方利益诉求,在寻求BOT项目资金平衡的同时,同时保障地方利益或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留有余地。只有这样,才能使轨道交通项目成为人心所向的民心工程。

参考文献

土地规划方面的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实践;教学模式

土地利用规划不仅在土地管理领域处于龙头地位,更重要的是它对于保障一个地区的生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该课程在我国已经开设了50余年,对于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等专业而言,《土地利用规划学》是其核心主干课程之一。其涵盖了土地、城市规划、经济、地理、工程、管理、法律、信息系统、社会人口等多方面内容,具有学科综合性、知识复杂性、实践性强等特点。而当前,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环节{1]。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与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3S技术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发生了质的变化,从以农业生产为主,发展为当前的以土地持续利用为中心,这对《土地利用规划》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首先对目前高校土地利用规划实践教学进行了现状分析,在此基础上就课程设置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模式以及课程安排等提出优化的建议。

1 土地利用规划课程实践教学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均把“土地利用规划”作为必修课,但只有部分院校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把它作为必修课程[2]。尽管有些院校的这两个专业均将《土地利用规划学》设置为专业主干课,但由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和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下设的方向不同、专业成立时间不同等原因,但其课时分配、考核学期、教学的重难点等均不同。

1.1 课时安排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这就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具备良好的实践工作技能。因此,土地利用规划的课时安排主要考虑课程讲授和实践教学两方面。在实践教学方面,目前大多数开设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高校主要通过实验和课程设计环节来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对开设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大学调查结果看,土地利用规划实践课程往往采取集中进行课程设计的形式,时间为一周或两周[3]。 此外,毕业设计也是考察该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1.2课程性质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门融合自然、经济、政治、生态、社会等学科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同时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技术性[4]。从学科性质来看,土地利用规划属于边缘学科,与其他学科有较大的相关性。该课程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和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目前,《土地利用管理学》已经初步形成了理论与实践并举、以科研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教学特色[5]。

1.3 教学模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土地利用规划课程的实践性已越来越被广泛地接受和熟知。其教学任务和内容要求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需要具备一定的规划设计能力,而规划设计能力主要体现在撰写报告文本、编制图集和建数据库3项基本技能上[6]。为加强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开设此课程的高校都进行了相关的实践课程的设置,如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其中,实验课程的教学模式采取的是软件学习的形式,是通过教师的讲授和学生的上机操作的方式让学生熟练运用土地信息系统软件――MAPGIS、MAPINFO、ARCGIS等。课程设计的教学模式是通过利用已有资料,让学生分组实践,完成某地市或者乡镇的土地利用的规划文本撰写及相关的图件制作,从而系统的训练学生做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功,增加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习动力。毕业设计是学生大学期间所学知识和技能综合输出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学生毕业论文的编写和答辩环节,以此来巩固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的规划技能,系统掌握整个规划过程,真正地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规划设计能力。

1.4教学内容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土地资源管理行业自身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始的传统的管理方式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新型的高新技术的管理方式已出现,并逐渐取代传统的管理方式。这就相应地决定了该行业对人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即该行业急需既懂得专业知识,又可以熟练操作计算机并且懂得遥感知识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所以,在确定土地利用规划教学内容时应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特色及用人单位的需求。因此,土地利用规划课程的具体的内容应该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内涵、理论和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GIS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证措施等方面[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是考察学生掌握规划技能的关键环节,也是该课程的核心内容。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种战略性、全局性的规划,专项规划是在总体的框架控制和指导之下,针对土地在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方面的某一专门问题而进行的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是直接对某一地段或者某一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利用及其配套设施做出具体安排。

随着土地资源管理行业的发展变化,土地利用规划课程加强了GIS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即在课程中增加了对土地信息系统软件的学习,并逐渐重视其在整个课程中的作用。

1.5 教学设施

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课程以教学视频或幻灯片作为主要的辅助工具,这样往往不能生动地反映所要讲授的事物的特征,从而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效果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所以,将信息技术中的高端技术用于土地利用规划课程是地理教学发展的必然。目前,开设土地利用规划课程的高校对该课程教学所需的软硬件设施已普遍进行了添加和完善,基本能够满足教学需求。

3.3 实现教学模式产学研一体

土地资源管理行业的迅速发展变化对土地利用规划课程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该课程课堂教育与课后模拟相配合。以培养应用型和创新性人才为目标,科学构建和优化学生的实践教育体系,尽量让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因此,要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课堂教育与课后模拟相配合,建立基于GIS的课后模拟练习题库,实行全过程的实践教育,将课堂知识延伸到课后模拟练习实践中,在实践中加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通过GIS课程作业的模拟练习,使学生充分发挥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的学习和掌握理论和实践知识。从而大大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水平。

3.4 更新和完善教学设施

随着空间科学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对数据的精确性要求也逐渐提高。因此,也对于一些新的技术,如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的应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土地利用规划的课程上需要不断提高GIS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能够较快地适应行业和市场的发展需求。此外,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变化迅速,我国土地利用战略和政策的调整且不断完善,相关的土地规划课程也需要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与时俱进。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验室和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实习资料信息库,是保证土地利用规划实践教学效果的技术条件。因此,要尽量改善实验室设备,更新已有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在此基础上,引进先进的土地利用管理软件,改善学生学习环境,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张英彦.论高校实践教学目标[J].教育研究,2006(5):46-50.

[2]杨君,林瑜,段建南,等. 农业院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沿革特色及学科建设分析[J].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 社科版),2008,9(5):78-79,86.

[3]李瑞华,林华,樊良新.土地利用规划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探讨[J].继续教育研究,2009,(5):121-122.

[4]李月娥,龙专方.《土地利用规划学》的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探讨[J].科技信息,2012,(36):159-161.

[5]杨小艳,雍新琴,陈龙高.《土地利用规划学》实践教学环节建设的探讨[J].安徽农学通报,Anhui Agri Sci Bull,2007,13(21):119-120.

[6]刘金华,郑新奇,杨忠学《土地利用规划学》实践环节教学模式构建.安徽农业科学,Journal of Anhui Agri. Sci.2011,39(10):6277-6279

土地规划方面的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小产权“房 ;法律漏洞;对策。

一、”小产权“房概述。

(一)”小产权“房的界定。

”小产权“房并非一个严格法律概念,我们在任何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都找不到关于”小产权“房的定义,这只是人们冠以的一种不正规的俗称。目前我国学术界也未对”小产权“房作出统一的界定,不同的学者对其有不同的理解。大多数学者认为,”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大产权房而言的,国家发给产权证的即为大产权 ,例如开发商在办理了土地开发、审批、出让等手续 ,并按规定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 ,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证,这样的房屋就是大产权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品房。而”小产权“房,则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单独开发或与房地产企业联合开发建设对外销售,并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制作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这种房屋权属证书没有房管部门盖章,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故也称之为”乡产权“房。

相对于普通的产权房而言,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而非个人,”小产权“房是建造在集体土地上的,因而不具有土地所有权,只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小产权“房属于不完全产权。笔者认为,小产权房的”小“,不是因其面积、位置以及价格等方面的因素,而是由于其权利不完整,受法律保护较”小“而得名,故而叫做”小产权“房。

(二)小产权房 的法律 状态。

有的学者认为,”小产权“房缺乏合法性要件 ,因而不受法律保护。这种观点从以下几方面来论证 :首先,”小产权“房屋建设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未经县级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批准出让,不能取得土地使用证;其次,”小产权“房屋的建房没有经过县级规划部门审批通过 ,且未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不能取得国家承认 的房产证 ;最后,”小产权“房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小产权“证,以此作为房产证明,这只能在乡镇范围内承认,并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

有的则认为,只要完成了相关的审批手续 即为合法,并非所有的”小产权“房都是非法建筑。而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小产权“房可以销售转让,只不过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受到限制的,即只能在集体成员范围内转让,如果向集体组织之外的第三人转让 ,则不能在国土部门或房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房屋所有权证等合法手续。现实中绝大多数的小产权房既没有合法审批手续又视同商品房对外销售,才使得大家误认为所有的”小产权“房都是违法建筑。

(三)”小产权“房 的尴尬处境。

由于合法性要件的缺失,因而”小产权“房不能进入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转让、抵押、过户,也就是说,”小产权“房不能进行二次交易,尽管该交易是 自愿的,因其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产权而不能进行买卖。城市居民因为无法负担昂贵的商品房,转而将 目标锁定”小产权“房,但最终却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 ,而对于非城镇居民而言,该”小产权“房也不能转手卖掉,无法实现经济利益,这就使得”小产权“房出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二、”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一 )《物 权 法 》之 规 定。

《物权法》第 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 、处分的权利“。《民法通则》第 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 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见所有权权能应当包括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缺失任何一项,所有权权能都将是不完整的。又根据《物权法》第 59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第 6O条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给予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行使所有权“。也就是说,农民集体财产所有权,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村民小组行使,而非人们政府。因此 ,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发给村民”小产权“房权属证明就视为集体组织将该房屋进行了处分 ,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所有权的表现,因而,”小产权“房屋的所有人 自然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所有权人处分该该房屋的行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即是一个有效的法律行为,所以,关于村民与他人订立的”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是一个有效的合同。

(二)《土地 管理 法》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 63条是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处分禁止,”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由于房屋和土具有不可分性 ,即”房随地走 ,地随房走“,简言之,就是土地的使用权随着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转让。而该条的规定是针对土地而言的,但是却没有明文规定,当土地作为房屋的宅基地时,不能随房屋的处分而一并处分。相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因而,”小产权“房的所有人可以自由处分该房屋,同时对土地的使用权也可一并处分。所有,我们可以认定该”小产权“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

(三 )《合 同 法 》之 规 定。

根据《合同法》第 52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只有在一方以欺诈 、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才认定为无效合同。而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规定。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屋的买卖合同只要不属于以上其 中之一,就不能认定为无效。此外 ,合 同有效与否并不影响物权是否取得。总之,”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只是不能发生物权转移而已,也就是不能进行过户,但是这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有效与否与物权能否转移是两回事。

三、”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政策探讨。

(一)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1.把部分”小产权“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小产权“房备受欢迎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住房供应紧张,且房价大幅上涨 ,而”小产权“房以其绝对低廉的价格解决了许多普通民众的住房问题。可以说,”小产权“房的出现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 ,我们可以将其纳为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 ,只需完善各种手续 ,就可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使其合法化,以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同时还缓解城市住房供应紧张的状态。

2.对于非法占有耕地的要坚决拆除。保护耕地的原则是底线,基本农 田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动用的,对于那些建设在基本农田之上的”小产权“房必须彻底拆除。目前开发的部分”小产权“房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 目的,实质上是对国家土地收益的一种掠夺 ,其土地收益变相的被当地政府和开发商获得。对于这种情形 ,必须采用强制的手段收回国家土地收益,以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

(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制度。

《物权法》第 6O条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给予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行使所有权“。这种集体所有通俗来说就是人人所有,而实践中却变成了人人都无法享有,因而必须从法律上完善土地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为了使”小产权“房合法化,我们可以逐步允许集体土地流转。由于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下,土地可以在集体成员之间流转,如果不能突破集体土地流转的界限,我们可从宅基地使用权这一角度着手,即主张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自由流转以实现 ”小产权“房的合法化。

(三)强化”小产权“房屋买卖管理。

一般情况下 ,所有权人处分自己的财产在法律上并无限制,介于”小产权“房的特殊性 ,买卖”小产权“房屋时应当考虑与土地权属相关的政策法规。所以必须加大力度规范”小产权“房屋交易秩序,以便减少纠纷,促进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保障社会公平。例如,严格规范审批手续,审查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存在非法转让土地等不法行为等。

此外 ,现行的关于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都是针对城市房屋买卖,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却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这是立法的一个空白点 ,对此,需要我国立法及时作出相关规定。

参考文献:

[1]汪泉泓。我国小产权房法律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论文,2008.

E2]马云。”小产权“房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华 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3]杜健婷。小产权房买卖法律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