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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用资产;价值评估
一、信用资产概念
信用是一种远期支付承诺,它以货币单位表示未来经济的价值。在不存在资源交换时,它不以现实资产的形式存在,只有当发生资源交换时,它才能通过资源体现出价值所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无形资产价值的不断增强,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方式开始从单纯的产品本身向无形资产价值的开发和利用转变。企业信用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通过与物质资产和人力资源的合理结合,可以产生高效的生产力和强势的竞争力,从而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企业价值。
二、企业信用资产评估要素
(一)企业信用资产的成本
成本是任何一项资产价值构成的基础。对于有形资产来说,其成本主要分为原始成本和重置成本。信用资产的成本主要指原始成本,如为建立和发展企业信用而产生各项费用,而不存在重置成本。因为企业信用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且不易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即使要把某些成本费用看成重置成本,也只能算作是未来信用资产的原始成本。
企业信用资产的成本分析可以从显性和隐性两方面考察。显性是指企业为建立和培养信用资产所支付的各项费用。隐性成本是指企业为恪守信用而付出的损失或减少的收入。但两方面都存在不足之处,显性成本可能会产生漏记、错记。隐性成本则由于并不实际记录在企业账目中,往往容易被忽略,导致企业信用资产成本的记录出现不完整。但不可否定的是根据企业历史资料,统计企业为保持和提高信用水平所支付的成本费用,对于企业信用资产评估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企业在信用方面增加投入,则新增加的企业信用资产必定会给企业带来相应的投资回报。
(二)企业信用资产的效用
资产的价值体现在它对企业的效用,即能为企业获利。有形资产以实物形式存在,其效用大小可以根据实物鉴定。而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其在物质实体上的表现是诸如专利证书、许可证、注册商标证书和转让合同等具体的书面文书,这些都可以作为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依据。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可以用其实际效用来体现,即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的实际作用。这种实际效用一般是指该资产给企业带来的额外收益的大小。无形资产的实际效用比企业文书更是其实际价值评估的依据。
企业信用资产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其实际效用表现为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或预期盈利能力。它不仅是企业正常经营的必要条件,更能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甚至帮助企业起死回生。
(三)企业信用资产的寿命
无形资产一般都有明确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对无形资产的价值有重要影响,超过有效期其作用就会消失。但是信用资产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它会一直伴随着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
无形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的计算方法一般有三种:法定年限法、更新周期法和预测法。对于信用资产,既要考虑到其作用的长期性,又要结合外部信用环境变化的影响,综合考虑后采用专家法进行评议和确定。
(四)企业信用资产的环境影响
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相比,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可以作为不同经济主体的共同财富同时享用。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市场的竞争性,各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也会产生互斥,防碍企业获得高额利益。信用资产也如此,企业信用水平的高低不仅受企业自身信用状况的影响,同时受同行业或其他行业经济主体信用状况及水平的影响。因此,对信用资产进行评估时,要综合考虑同行业企业拥有的信用水平和整个社会信用状况等因素。
三、企业信用资产评估方法比较
(一)成本法
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或重置价值法,是指从待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复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中扣减其各项损耗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可表述为: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式中,对于不可重置的资产来讲,也可以采用原始成本或替代资产现值来代替重置成本。
信用资产作为特殊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构成要复杂得多,可把它的原始成本作为估算其价值的基础,公式调整为: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原始成本-资产各种贬值
由于信用资产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计量的不足之处,企业信用成本费用的收集和计量存在很大困难。信用资产的贬值与有形资产也不相同,只能通过环境经济性方面分析,即环境经济性贬值。
通过以上分析,成本法可以作为企业信用资产价值评估的基础,但不宜作为主要依据。
(二)市场法
市场法,即现行市价法,是以市场价格作为资产评估的价格标准,来确定资产评估价格的一种方法。它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
市场法评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
由于信用资产交易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尚不繁荣,所以在当前条件下利用市场法对企业信用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有很大困难,信用市场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三)收益法
收益法,也称权益法或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在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应用更为广泛。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V―无形资产评估值;―第t年增加的收益额;―年份;n―剩余使用年限;i―折现率。
使用收益法时要满足三个前提条件:资产可以投入使用;资产经营的未来收益能够且必须用货币金额来表示;资产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收益也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的。
运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是以资产投入使用后能够连续获利为基础的,如果在资产上进行投资不是为了获利或者投资后预期收益很少且又不稳定,则不能采用收益法。
四、企业信用资产评估方法与评估思路
(一)企业信用资产评估方法
通过以上对三种资产评估常用方法的比较分析,我们认为采用收益法对企业信用资产进行评估是合适的。因为信用资产可以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并且这种收益可以用货币计量且剩余使用寿命可以预测。
(二)企业信用资产的评估思路
通过对信用资产的特征进行分析,我们得出信用资产评估的思路方法:
(1)采用层次分析法对企业超额收益进行分割。
首先用层次分析法对企业整体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进行分割,分离出企业信用资产的收益。可以把无形资产收益作为目标层,把商标品牌、技术含量、人力资源、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五类作为方案层,把价格优势、销量增长、成本降低和竞争力提高作为准则层,从而构建层次结构模型。
根据各层次之间关系构造出某元素与相邻层有联系的所有元素的比较判断矩阵:
A C1 C2 … Cn
C1 a11 a12 … a1n
C2 a21 a22 … a2n
… … … … …
C4 an1 an2 … ann
其中:
接着进行层次单排序:
A中每行乘积:
m次方根: (下转第90页)(上接第88页)
规范化,得出归一化后各因素权重:
一致性检验:,查出RI,计算一致性比率,当CR
最后进行层次总排序:
由单排序得到准则层各元素对目标层的权重向量,同理可求出P层各元素对C层的权重向量:
方案层对总目标权重由得出。
同样采用方根法求出P层对总目标的排序权重,并进行一致性检验。
(2)采用专家评分法确定各信用资产要素对企业信用收益的影响程度,确定企业信用资产使用效率,得出信用系数L。
(3)收益现值法对企业信用资产进行评估。
根据信用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和折现率,通过公式算出信用资产价值。
参考文献
[1]夏网生,崔苏卫.企业信用的效益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3(07):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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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审计;信用管理;积极影响
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企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它是企业制度贯彻实施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各个单位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审计流程,扩大内部审计内容,旨在通过内部审计规范企业流程,预防企业风险,保障企业利益。伴随着各个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如火如荼的开展,势必需要把信用管理纳入到企业内部审计的范围,在企业内部严格的管理控制下,达到信用管理建设目标,获得信用收益。
一、内部审计对企业信用管理控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目前,信用管理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企业落实信用管理工作,严格审核信用管理工作步骤,使企业信用管理达到既定目标。因此,通过内部审计对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控制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责所在。
(一)必要性
基于政府、社会的要求,企业必须开展信用管理工作才能不被社会淘汰,必须开展信用管理工作才能达到政府的相关要求,因此很多企业管理者不是出于自身对信用的理解开展的信用管理建设,不了解信用管理的内容与流程,无从对信用管理实施流程控制,导致信用管理建设仅仅是断章取义、表面工作或者只有名称没有实质工作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由于什么原因开展信用管理建设不是课题组研究的重要问题,课题组研究的重点是如何帮助企业正确开展信用管理建设,实施使用管理工作,控制信用管理流程,使企业获得信用管理带来的效益,最终转变为自觉实施企业信用管理。因此,企业需要加强内部审计对信用管理的控制,全程对信用管理进行把控,实现企业信用全过程监督,使企业能够收获信用管理带来的经济效益。
(二)可行性
目前,企业内部审计主要包括的内容是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内部控制信息和沟通、内部监督制度等,这些内容与企业信用管理流程相容。
1.内部控制环境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展首先需要重组企业资源、明确各部门职责,这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内部控制环境的内容。内部审计机构评价公司治理结构、人员安排的合规性、合理性,保障信用管理环境的可行性。
2.内部控制信息和沟通在信用管理的征信环节,需要内部审计部门评价企业相关信息在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的科学性,分析信息技术在内部控制信息和沟通中所发挥作用的情况,判断征信过程中收集信息的有效性。
3.风险评估在信用管理的授信环节中,需要内部审计部门对企业授信额度进行风险评估,分析企业授信指标设置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评价开展赊销的风险性与风险应对策略的科学性。
4.内部监督制度信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会计部门的工作,信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企业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包括财务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销售部门等,内部审计在中间起到贯穿衔接的作用,需要分析各部门在信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权限情况,判断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程序、方法和目的要求的科学性,评价信用管理工作中内部控制监督制度的有效性。
5.控制活动信用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强信用管理控制活动,控制的目的是促使信用工作的实施向着既定的计划发展,当实施过程与初期计划标准不一致时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对照当前环境分析初期标准是否需要改定;第二步,如果初期标准无误,则控制当下活动,使之按照初期信用标准工作。可见,信用管理工作与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存在诸多相容点,内部审计对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完善内部审计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应用
目前,很多企业都在开展信用管理工作,把信用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那么,以往的内部审计流程也需要完善以适应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展。内部审计的完善需要从框架、流程、制度全面改进,把信用管理工作与企业内部审计紧密结合。框架
内部审计框架中把信用组织架构审计纳入企业环境审计的内容,包括信用管理机构、信用工作人员的素质、信用预算、信用控制方式的选择等,通过会计审计对信用管理工作中的授信工作进行审计,对授信过程依次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报告,把企业交易风险降到最低。通过应收账款审计评估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现状,是后续信用管理工作中应收账款管理顺利开展的保障。内部审计对信用征信环节获得的信息进行评估、审计,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二)流程
内部审计可以贯穿在信用管理工作中,针对信用管理工作的内部审计流程如图2所示。信用工作从信用调查为起点,根据信用调查结果制定信用管理实施方案并选出最优方案,制定计划开始组织准备,内部审计机构制定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进行风险评估,最终出具信用工作审计报告。该审计工作基于事件重复循环进行,根据不同的信用工作事件,开展审计与信用工作的相容流程。
(三)制度
内部审计框架与流程的改进,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与之配套,因此企业内部审计制度需要完善。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职责、权利、审计工作程序等制度内容。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具有信用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的人员对信用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审计、业务审计、信息审计、环境审计,在审计范围内有权利要求相关部门按期报送审计所需信息,并按照图2所示流程进行审计。
三、内部审计在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中的积极影响
信用管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工作:征信管理、授信管理、账户控制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商账追收)、利用征信数据库开拓市场,内部审计在信用管理工作的这几方面都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内部审计在征信管理中的积极影响
征信就是依法采集、客观记录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方的信用信息,企业通过分析征信信息,选择交易对象并制定后续交易决策。可见,征信信息的客观、准确性尤为重要,内部审计通过严格的制度、专业的人员、合理的审计流程对信息获取流程的合法、信息的有效起到积极的影响。
(二)内部审计在授信管理中的积极影响
对于企业来说,授信工作主要是指企业给客户的最大赊购额度,制定的额度需要客观、公正,才能降低企业风险,保障企业经济利益。据课题组调研资料显示,很多企业由于销售人员与客户的关系密切或者销售人员为了获得销售业绩,以至于不按标准给予客户过大的赊购额度,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营风险和损失。通过企业内部审计审查企业授信全过程,能够对企业授信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内部审计在账户控制管理中的积极影响
账户控制管理是指对企业征集的信用信息实时更新,以保障企业信息的实效性。目前很多企业对于信用信息不维护,导致客户信用信息存在明显的滞后性,造成虽有信息但无法使用的问题时有发生。出现该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相关部门对账户进行控制与管理。可见,通过完善的内部审计职责、内容、流程,可以对账户控制管理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内部审计在应收账款管理中的积极影响
应收账款管理是指在赊销业务中,对应收账款发生、催收、回收全过程所进行的管理。在此过程中审计部门起到监督与督促作用,对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各部门实施全过程审计,分析不良应收账款的产生概率并进行风险识别、评估、报告,以降低和避免信用风险。
(五)内部审计在利用征信数据库开拓市场中的积极影响
只有有用的信息才能对开拓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只有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开拓的市场才能产生经济价值。企业在做出开拓市场的决策后,需要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对决策内容、流程进行审计,保证决策、目标、计划更科学、更先进、更合理、更切实可行。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在企业信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能产生积极的影响,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完善内部审计,使内部审计工作贯穿于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始终,提升信用管理工作效率,获得信用管理产生的效益。
作者:陈婧 单位:苏州市职业大学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互联网+”; 企业; 信用管理;
互联网的发展,促进现代企业经营发展的网络化进步,尤其是电子商务等网络经营环境的日益成熟,使得企业参与互联网经营的业务越来越多,且随着网络资源的发展,企业与互联网的关系越发密切,而且催生了互联网金融等多项业务。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发展,对企业信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企业重视自身的信用管理问题,并及时调整信用管理策略,全面提升“互联网+”时代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社会信誉水平,保持企业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筹资、融资所需的信用。所以,“互联网+”时代,企业信用管理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增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能够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全面提升现代企业的信用管理意识。
一、企业信用管理概述
企业信用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有关信用管理政策,与各个部门进行有效协商和管理,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综合评估,以此来保证企业的信用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控制企业信用风险。“互联网+”环境下,企业信用管理的根本是管理客户信息,针对客户建立信用数据库资源,并获取客户的征信评分等有关交易数据,最大程度的保证交易双方的信息对称性,且可以通过可靠的信用管理手段,来提升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效果。 “互联网+”时代,企业将信用管理提升到战略管理的新高度,且在网络环境下,企业的信用信息可以被查阅,对企业构成的信用影响是比较大的。所以,企业需要加强信用管理,重视微观和宏观上信用信息的统一和运用。企业为进一步解决客户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通过构建客户信用档案,有效降低企业经营的信用风险。因此,“互联网+”时代,企业信用管理是一个创新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利用信用信息达到良好经营状态的重要保证。
二、“互联网+”时代企业信用管理问题
1.信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
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过度重视经营效益和投资成果,而针对客户信用管理重视程度不高。在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潜在信用风险的管理,不利于企业有效控制信用危机。首先,企业管理者对信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一旦发生信用危机,必然造成企业应收账款数量不断增加,存货成本增加,负债水平上升以及坏账呆账损失增加等。其次,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过分关注业务水平发展情况和业绩水平增长状况,对风险防控的重视程度不高。
2.社会信用信息开放程度有限
由于信用信息的不对称,社会信用信息的开放程度不高等,工商、税务、技术监督以及海关等部门获取的信用信息比较分散,且信用信息的开放程度低,收集难度大,必然造成企业能够获取的信用资料有限,另外,商业机密等法律保护条款下,使得信用信息的获取难度进一步加大,企业可开展的信用管理活动受到限制,造成了信用资源的浪费。社会信用信息开放程度不佳,主要是由于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制发展缓慢,相关的信用档案资料建设不充足,难以满足企业信用管理的需要,极大的降低了企业信用管理的效果,且企业无法借助于准确的客户信用评级信息确定合作方案等。
3.信用体制不健全
由于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相应的信用担保机制等发展受到了一定限制,且不同部门的信用体系之间的独立性,都造成了信用体系发展滞后的现状。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主要与我国对信用机制建设的重视程度不高,以及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密切相关,尤其是整个社会信用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极大的制约着信用机制的建立与发展。所以,社会信用体制的发展,对企业管理机制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全面提升企业的信用管理效果,有效降低企业的信用风险,从而保证企业可以长期稳定的发展,增强企业的社会风险抵御效果。促进企业信用机制可以在其长期稳定发展过程提供保证。
三、造成“互联网+”时代企业信用管理问题的原因
1.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
“互联网+”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并未获得充分的完善,信用体系的发展缓慢,极大的制约着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展。首先,整个社会对信用意识和观念不强,容易出现不讲信用而谋取利润和利益的情况。其次,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发展并不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确立信用服务的重要地位,并努力提升我国信用信息公开效果,以此来全面提升社会对信用的重视程度。最后,道德约束力不强,人们对于自身信用的自我约束力不强,对讲信用的做人做事风格认可度不高,道德层面的约束缺失,也是导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缓慢的主要原因。
2.企业忽视客户信用状况影响
“互联网+”时代,企业注重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客户信用状况的了解,对客户的信用档案资料等疏于整理,以至于企业客户信用风险加大,不利于企业科学管理和利用客户的信用信息,导致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容易受到客户信用状况的影响,增加应收账款回收的难度,造成库存商品的滞留,增加了库存成本。所以,“互联网+”时代,企业必须要重视对客户信用状况的思考和监督,才能做好充分的准备,有效防控来自于企业客户的信用风险和信用危机,从而保证企业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保证自身经营收益不受影响。
3.信用管理沟通受限
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独立性,以及管理层对信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都会造成企业信用管理缺乏有效的沟通,对客户信息的收集整理时效性弱,无法准确的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从而导致企业无法采用相应的客户信用政策,导致企业存在授信不当的情况,不利于客户按时履行约定,极大的影响企业的运营状况。尤其是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成本有所增加,存货周转率等受到影响,必然不利于企业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和经营收益。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沟通渠道不畅,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对客户信息的掌握整体呈现滞后性,对客户信用信息的评估呈现延迟效果,不利于企业充分及时利用客户信用等级信息开展合作交易活动等。另外,针对企业客户信用信息的评估主要以人的经验为主,对信息技术软件的应用程度有限,采取科学分析和评估信用资料的手段较少,导致企业信用管理整体效果不佳,增加了企业信用风险。
四、“互联网+”时代企业信用管理对策
1.完善工商部门等社会信用体系
“互联网+”时代,企业借助于不断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不仅可以全面提升企业的信用管理效果,充分发挥信用管理的重要作用,而且信用管理能够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有效的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在政府部门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建立了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为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开通了查询系统,使得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取更多的信用管理信息,从而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效果。获取更多有效的客户信息,及时的掌握客户的经营状况,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为企业争取到更多优质客户资源,从而促进企业全面提升经营效果。工商管理部门、海关部门等应当积极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信用资源的互通利用,并向社会和企业开放,带给企业以更多的信用管理便利。
2.企业重视掌握客户信用状况
“互联网+”时代,企业通过互联网数据信息掌握更多客户信用资料,并不断完善客户信用资料,指导企业做出科学充分的信用评估,给出企业有关信用评级等,为企业与客户之间展开交易活动提供一定的信用保障。一方面,管理层应当重视掌握企业客户信用档案资料,并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及时更新和管理企业信用信息,促进企业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获取更多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企业重视掌握客户信用状况资料,不仅为企业储备更多的客户资源,同时有助于企业开展一系列的合作,发展深度合作关系,维护好优质客户资源,从而为企业谋取更多的经济效益。所以,“互联网+”时代企业信用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加强客户信用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更新,才能保证企业长期稳定的掌握客户信用状况资料。
3.强化信用管理沟通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的,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形成以政府诚信为表率、以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支撑、以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信用北京”的良好形象。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强化政府的推动作用,鼓励开发利用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基础信息依法公开或共享;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现代信用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规划先行,各部门分工协作,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政策、统一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制订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为。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建立信用基础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立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实现跨行业联合征信;结合本市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建设目标
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信用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使信用政策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社会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重点
(一)*年至2008年为建设阶段,工作重点是:
建立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制订并实施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研究拟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公开信息。做好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法规建设的基础工作,做好本市企业信用地方性法规制订的研究准备工作,研究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为。制订信用行业监管和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的政策文件。
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制订统一的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快完善信用基础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为实现信用基础信息依法向社会有序公开提供技术支持。
促进信用信息的市场化应用,大力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鼓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有效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推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展联合征信和增值服务。支持组建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功能。
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和宣传,加大对社会信用的教育培训力度,营造“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环境。
(二)2009年至2010年为完善阶段,工作重点是:
进一步完善信用政策体系。继续推进信用信息市场化应用,形成较为发达的现代信用服务业,既有专业化、公信力强的联合征信服务中介机构,又有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行为提供增值服务的企业群体。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信用产品在政府监管、市场交易中得到广泛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体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信息办承担相关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
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户口”为依托,加强对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成员单位现有信用记录的归集与管理,有效整合各类企业信用信息,逐步扩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范围,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有序开放,共享企业信用基础数据,推进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由市信息办牵头,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信息和相关政务信息为支撑,加强政府与银行间的沟通与协调,依法整合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的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个人信用基础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为政府部门、银行信用信息交换提供目录和数据交换服务,为银行建设个人信贷系统和征信服务中介机构建设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本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门通过专用网络对有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访问,实现分级分类信息共享。
(二)做好信用法规建设的基础工作,完善信用政策体系。
做好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方面法规建设的基础工作。做好本市企业信用地方性法规制订的研究准备工作,研究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研究制订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和方法,依法公开政务信息。
加快制订有关信用行业监管和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的政策文件,加强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三)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开放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由市信息办牵头,会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企业和个人信用标准体系,尽快统一信用主体标志、信用信息分类及编码、信用评价指标、信用信息格式、信用报告文本和征信数据库建设规范等,为实现部门、地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创造条件,促进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流通效率。
加快整合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根据统一标准,规范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依法推动整合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海关、商务、交通、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环保、劳动保障、人事、公安、仲裁和金融监管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资料,逐步分别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信用基础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的开放力度。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原则下,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信用信息依法公开或共享,支持社会信用服务企业低成本、高效率地获得信用基础信息,逐步形成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政务信息披露系统和以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系统。
(四)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系。
作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市有关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完善本行业信用监督管理系统。要广泛收集和及时处理监管对象身份和经营行为的信用信息,建立和规范行业或部门内部共享的数据库;要建立行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结合部门特点和管理要求,依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管理;要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各类信用信息及时记录,依法向其他执法部门和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放在执法和履行公务过程中收集或产生的有关信用信息,实现信用基础信息共享;要加强对行业信用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信用信息录入、披露、数据更新的监督考核力度。
(五)大力培育现代信用服务业,支持组建信用服务行业协会。
培育和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按照“市场运作、专业服务”的思路,支持和鼓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设联合征信系统,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商账催收等为主要业务的信用服务业。
引导和鼓励信用服务企业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建立完整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增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能力,对信用信息进行深度开发,努力提供有特色、多样化、高质量的信用产品。
鼓励国内外信用专业人才来京创办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工商登记、税费缴纳等方面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做好配套服务,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较高执业水平和道德水准、独立、公正、高效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和信用评估咨询人员。
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支持本市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成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设计信用服务指标体系,按期做好行业统计及数据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沟通协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对信用服务中介及信用产品的认同,进一步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壮大。
(六)倡导信用产品的使用,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
市有关部门应率先在政府采购、土地交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补助或贴息项目的选择、人才聘用等事项办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在登记注册、行政事务审批、日常监管、资质认定管理及周期性检验和评级评优等工作中逐步推广使用信用产品。
鼓励银行和商业机构在与企业或个人发生信用交易、信用消费、信用担保、商业赊销和租赁等业务时,按照授权和规范流程,通过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当事人的信用报告或要求当事人提供信用报告。
鼓励银行和商业机构降低信用消费门槛,开发信用交易产品,扩大信用卡发放、个人支票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规模,做好金融延伸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和有效措施,引导市民和企业用支票或刷卡消费。
(七)建立健全信用行业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惩戒失信行为,鼓励守信行为。
建立信用行业监管制度。市征信管理部门要制订有关信用行业的准入制度,强化征信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
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于失信行为,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防机制。
完善守信受益机制。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于信用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和个人,允许其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帮助下,通过实施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等措施,恢复企业信用或个人信用,通过规定的考核和评价后,获准提前解除失信行为公示和市场禁入等限制。
(八)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信用教育和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媒体、教育、文艺等多种形式,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启动“信用北京”宣传工程,开通“信用北京”网站,普及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文化和信用意识,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
五、工作要求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融资担保
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开始以法律、制度、机构设置以及政策等手段对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提供指引,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一整套健全的信用融资担保制度已经得到建立。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信用融资担保体系的建立虽然晚于发达国家,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本国经济特点和小微企业发展特征,特色化的信用融资担保制度均投入本国经济发展实践,以法律为支撑的制度化融资担保平台是各国小微企业缓解资金紧张的共同依靠。我国的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架起了一座信息桥梁,拥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
一、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体系发展的国内外差异
(一)国外主要发展模式
美国是国际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体系发育最为完善的国家,现代化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模式的发展均脱胎于美国的早期实践。具体而言,美国信用融资担保体系以政府为核心,小微企业接受政府担保,美国《小企业法》率先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政府出资设立小微企业担保机构的合理性,即通过建立类似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形式来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援助,同时充分发挥信用担保职能。
在美国之后,日本建立了银行形式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模式,通过政府带动社会投资而建立分级制信用担保机构,这种机构因为具有类似银行的自负盈亏和独立经营特点,因此被称为“信用担保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担保服务。日本信用担保银行和“信用担保协会”、“小微企业保险公库”一道组成了三元化关联系统,为集约化金融经营和风险规避创造基础条件,共同担当小微企业担保融资职责。
韩国的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体系更加具有“全国支持地方”的特点,通过设立共同基金的形式来扶持小微企业经济发展,其中的“大韩民国政府信用担保基金”就是典型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全国性系统,以专门化运营的方式而向韩国各地区企业提供包括信用融资担保、信息咨询以及信用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取得了非常好的发展效果。
(二)中国本土发展模式
我国本土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体系实行的是混合式运作模式,其发展特点是“政府牵头、市场化运作”,从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思想来看,“规范操作、重点选择、总结检验、平稳推经”构成主要设立思想,而“发展与避险兼顾、政府调节与市场规律兼顾、授信与担保兼顾”则形成主要的设立原则。总体而言,政府和市场同时参与、商业化管理以及企业化经营的特点保证了我国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体系的市场渗透能力。
出于国家产业经济政策、技术发展、市场占有率、扩大就业、减小城乡发展差距以及转变劳动密集型生产模式等方面的考虑,我国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主体范围十分有限。我国目前的信用融资担保体系实行“三级制”层次管理,即中央、省市以及县乡分别对重点项目和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区分重点扶持地区,分级化进行担保业务操作[5]。
二、我国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体系发展的不完善因素
(一)制度性缺陷导致信用担保机构的巨额风险承载。我国专门化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实践历史较短,国家和地方都未出善的制度化约束和引导机制。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2012年山东、江苏以及安徽地区调查报告显示,由于担保未能落实而导致的小微企业贷款失败率达到24.1%,抵押物欠缺因素造成的贷款失败率达到33.7%,众多金融机构不仅质疑小微企业信用资质,甚至连同质疑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以商业银行为例,其本应与信用担保机构按30%和70%左右的比例分担信用风险,然而其实际操作中却往往利用资金和信息等优势不断转嫁风险,形成担保机构“一边倒”式的风险承载结构。
(二)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呈现出“数量多、规模小、缺资金、担保业务单一”的发展现状。处于发展和扩张期的我国信用担保业同时面临小微企业数量飞速增长和资金需求巨大的市场格局,我国中央政府为鼓励民营经济发展而积极出台政策引导金融信用发展,各级政府在此号召下设立了大量信用担保机构,然而过快发展的信用担保行业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资金短缺、管理混乱、人员专业化程度低下以及集中于短期授信业务等发展制约问题。
(三)信用担保权属划分不清,监管范围不明,信用担保业发展稳定性差。从我国的发展实践来看,政府给予担保机构的资金投入都是一次性的,资金构成以地方性的财政资金为主,规模不足而缺乏持续投入特性,难以积累信用扩大效应,抵御风险能力低下,我国由于历史性因素形成的担保权属划分不清问题则使得行业系统性风险得以累积。此外,我国建设部和原经贸委因为小微企业贷款和住房置业等问题层极力主张建设地方性担保机构,高层次立法对于这一领域的治理几近空白,现有的信用担保格局缺乏责任明晰和规范准则参考,这些对信用担保行业的稳定发展都造成潜在冲击。
(四)有效的全面风控体系尚未得到建立,信用担保体系避险能力较弱。我国尚未完全建立起包括风险转移、内部控制以及风险预警等在内的旨在保证信用担保机构平稳发展的有效风险管理机制,风险识别和量化评估基础环境薄弱,仅仅依靠粗略的企业尽调和财务报表研究就完成对受保企业的信用风险分析,加之小微企业相对缺乏科学管理手段和管理意识,企业财务程序履行过程较为形式化,财务数据和资产、信用信息真实度有待评估,这些都无形中加大了集中化风险爆发的破坏力,信用担保体系的风险规避能力实际上异常脆弱。
三、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体系的针对性解决方案
(一)明晰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定位。针对我国小微企业包括“完全政府出资、民间出资、政府和公共团体联合出资”在内的主体化区分机构,相应的信用融资担保体系应立足国情,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综合建设集合“商业混合担保机构、政府非营利性担保机构、企业互助合作信用担保机构”于一体的主次分明型金融担保系统,并且充分考虑我国小微企业分散于县市一级的地域特性,重点发展县市级信用担保机构,发挥政府引导调节和市场规律自我配置的双重优势,引导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源的合理分布。
(二)多渠道拓展信用担保资金来源,保证稳定的渠道资金补充来源。在内部开放型金融经济发展导向下,我国小微企业需要多方面寻求经营资金。作为政府来说,其参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既可以采取直接出资支持形式,也可以选择资产注入等形式来增强金融机构抵御风险能力;民间资本参与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要建立在制定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基础上,使得民间资本能够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综合支持商业化和互助型信用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担保行业互助与自律行为,发展体系完善的担保内部控制机制。具体来说:
1.金融机构参与信用担保的主体范围要适度扩大,分散化担保风险。专业化信用担保机构只是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体系的众多经营主体之一,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完全有能力加入到我国信用担保交易中来,通过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担保体系,专业化担保机构承担50%-70%的信用风险,其余部分则分散于新加入担保主体,这在国际上已经取得了较为成功的实践经验。
2.信用担保机构要建立包括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评级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机制,保持信用担保机制的可持续运行。小微企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建立有其内在依赖基础,市场经济的信用性要求企业资信评级考核从幼小期和成长期就开始,保持信用评级记录的完整性。担保业务审核、担保、赔偿进行分离设置,以限额审批制度取代集体审批制度,以内部稽查制度取代业务计划追踪制度,确立反担保措施的实施条件,分散风险。
3.注重担保行业自律,强化信用担保交易主体的专业化教育。我国信用担保行业发展历史短、发展速度快的特征决定了人才与专业知识配套建设工作的缺失,大量非专业性的政府官员担任了金融担保机构的核心管理人员,中央和地方都缺乏专业信用评价人才。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对我国信用担保行业人员开展包括职业教育、大学教育以及经验交流、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多样化系统性知识培训,尽快去除非系统性因素对担保行业稳定性水平的冲击。
(四)继续创新信用担保业务品种,加速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立法进程。我国要有选择性的对具备知识性、环保性、技术性、创业性以及示范性的小微企业开展多样化金融担保服务,结合银行信贷与风险资本,深圳地区已经出现的“债转股”和“担保置换期权”已经取得了一定试点成果。此外,针对信用担保行业的经营混乱问题,我国要加速透明化立法支持进程,明文确定信用担保行业业务范围、收费标准、业务流程以及奖惩措施等,做到“积极治理、预防为主”式的法律约束担保体系原则,纠正信用担保行业的混乱经营局面。
结束语
信用融资担保行业具有天生的高风险特征,无论是单一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还是完全的政府参与型担保体制,二者都不具备促进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和有效控制行业风险水平的能力,只有具备政府调节引导和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双向功能才是我国“十二五”期间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体系发展的唯一出路。我国要充分立足国情,准确把握小微企业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使得金融担保行业发展和企业进步、民营经济振兴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完善结合起来,建立担保业支持金融系统发展、金融体系满足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强势经济反哺微观金融担保业务的良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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