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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社会转轨、文化转型正以未曾有过的广度深度迅速进行着。面对着急剧变化的社会
文化环境,人格特征愈来愈与社会文化的特点紧密相关。如果说个体的社会适应状况取决于自我调控能力、正确对待外界影响的能力、保持内心平衡和满足状态的能力,那么,文化转型对每个方面的能力都提出了挑战。
1 主要理论
文化就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凝聚起来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总体。文化具有下述的基本特征:文化是普遍的、共享的,是学而知之,后天习得的,文化是以象征符号为基础的,具有整体性。
人格概念上,L.A.珀文的定义具有代表性,他认为:人格是为个人的生活提供方向和模式(一致性)的认知、情感和行为的复杂组织。像身体一样,人格包含机构和过程两个方面,并且体现着个人的天性(基因)和教养(经验)。此外,人格还包含过去的影响(包括对过去的记忆)及对现在和未来的建构。
关于文化与人格的交互作用,不同学科不同研究者有很多不同的理解。
最早对相互作用进行研究的社会学家是M.韦伯,他指出,当一个动作的意义与他人有关时,这个动作就具备了社会意义。
社会学家G.H.Mead创立了符号互动理论,他认为人与社会的相互作用是由文化意义规定的,文化意义是特定社会群体的共享成果,而许多文化意义是象征性的。人与社会的相互作用就是以有意义的象征符号为基础的行动过程。个体在各种情境下相对稳定的行为反应模式正是个体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借助于特定的符号系统去理解他人行为和事物的意义的结果。
在人格心理学中,研究人格与社会的关系实质上就是讨论人格与情境的关系,情境对个体的意义并不在于其客观属性,而在于个体对情境刺激的主观解释。由于不同个体人格结构中的认知和动机因素不一样,同一情境线索对不同个体的影响就各不相同。
Mischel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认知—情感系统理论,简称CAPC理论。该理论认为,人格系统不断地与外部环境发生动态的交互作用:由人格系统产生的行为影响着社会环境,影响着个体对即将面临的人际情境的选择,而这些情境又反过来影响人格系统。
Caspi及其同事在总结了有关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两种人格与情境相互作用的潜在机制。第一个机制是“累积的连续性”,指行为结果不断积累,导致个体只能处于某种情境中,并会影响个体后继的行为,因而强化了最初的人格因素。第二个机制是“互动的连续性”,是指源于他人的反应,它由一个行为引起,并维持了个人的这一行为。
2 现代化进程与个体人格的交互作用
下面就以点概面地对一些转型期特殊现象对人格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同时思考这些人格特征是如何反过来对社会文化产生影响的。
2.1民主社会与弥漫性焦虑
弗洛姆说:现代民主的兴起,使人类不再被禁锢于封建制度的壁垒,我们获得了自由感……我们愿意成为怎样的人都行,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然而正是这种极端的自由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问题。自由可以是可怕的东西,它强迫我们每个人去面对那些我们必须独自承担责任的个人决定……
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以来,个体同样面临越来越多的选择和自由——可以相对自由得多地选择我们喜欢的人生道路、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工作、选择居住地等等,似乎一切均可自主选择。然而有选择就有焦虑,选择越多焦虑越大,当个体不愿接受社会为我们选定的角色和可预见的生活方式时,其选择就意味着自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自己所决定的后果完全由其个人承担,这时,面对未知未来的个体就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容易产生焦虑。
而所谓焦虑,是面临威胁时,个人自觉难以应付而产生的一种紧张不安、忧虑或恐惧的情绪反应。长期处于焦虑状态的个体会持续产生不满、非理性冲动等紧张心理,而受社会道德约束,当这种紧张感无处释放时个体就产生了弥散性焦虑,形成这种人格的个体终日处于紧张状态,毫无幸福感可言,对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不自觉地紧张,长期感到压抑、烦躁、惶惶不可终日。
反过来,由于这种有焦虑性人格的个体在社会中逐渐增多,个体为了摆脱对未知的焦虑感,就想很快能知道自己选择的结果,从而产生急功近利的心理。个体不再享受选择所带来的乐趣,而是不停努力做出结果以证明自己选择的正确性。这样,虽然我们的社会的生活节奏、发展速度会随之变得更快,但与此同时,我们的社会也会不可避免地陷入浮躁气氛之中。
2.2贫富差距与相对剥夺感
有这样一个比喻:当大家都坐在茅屋里时,并未觉察生活怎样贫困,但是在茅屋旁边出现了宫殿,就会反衬出简陋与寒酸,再坐在茅屋里就会感到不堪忍受了。这种主观效应就是“相对剥夺感”。
社会比较心理是向上的社会比较,所以相对剥夺感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任何社会中都存在的社会现象。但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随着社会分化的加剧、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地位发生相对的变动,使社会个体或群体将自己的利益得失与他人或群体进行比较时产生的社会心理反映就是公众的相对剥夺感增强。由此导致一些较为偏执的个体心理无所遵循而失去平衡。他们对现有的社会形态、文化规范、人际关系不满,总试图从中找出不合理的东西;对现实社会的主导价值和规范不仅没有吸收的欲望,而且总试图加以否定,这使得其社会适应更加困难;对社会的不满和无知使得他的社会交往充满对立和怀疑,因而他们把自己遇到的所有困难都归咎于命运或别人的错处,却无以自省或自责。通常这种人格都伴有畸形的侵犯动机,甚至走向犯罪。
我们的社会也由此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反社会行为,严重妨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2.3信息化社会与“御宅族”
[关键词]公共安全;治理理论;社会参与
[中图分类号]D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4)08-0067-05
社会发展现代进程中,一定会经历一个或多个社会转型期。这些转型期各有特点,但社会问题频发是任何转型期社会的共性。同时,国家政府在治理转型期出现的社会问题的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因此对新的问题解决针对性往往较差。而公共安全问题在众多社会问题当中处于相对重要的地位,应对公共安全问题不容马虎。由于转型期政府能力、经验的局限,其他社会力量就要分担相应的责任。中国在转型期社会参与治理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上,与其他国家有着“共性”,同时也存在着自身的“个性”,在治理效果上经验与教训并存。
一、现实挑战: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转型社会是社会发展必须经历的中间期,往往是从传统到现代,从封闭到开放的一个过程。这个时期,社会的结构、体制都将出现改变,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出现多种观念并存的现象。多元化的共存就难免引发社会问题,公共安全问题也包含在其中。而转型社会中的公共安全问题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隐患,同时也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可以平稳度过转型期。
(一)转型期社会的特点
关于转型期社会的特点不同的学者研究后都有着各自的结论。研究东欧国家社会转型的外国学者Helga A・Welsh认为,转型期社会应该有以下五大特征:第一,转型是在相对有限的时间的制约下,处理某些相对重要的问题。第二,转型期过程和结果都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第三,转型期迅速扩大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需求,改变了原有的威权主义结构。第四,转型是以精英为中心的,大众动员只是临时的。第五,转型包含商讨和谈判[1]。而研究泰国、菲律宾的学者Fred W・Riggs则认为,转型社会有三个特征:异质性、形式主义和重叠性。我国台湾学者金耀基对这三个特征又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解释:“异质性”就是心态意识与物理环境上的广泛混合现象,即在经济上,自足的经济制度与市场制度并存;在政治上,威权主义观念与民主观念并存;在文化上,自由主义西化派与保守派并存;在社会上,传统的家庭制度与现代的社会组织并存。“形式主义”就是“应然”与“实然”的脱节,表现为制度制定与制度实践的背离。“重叠性”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各种特征在转型社会中重叠并存[2]。
综合以上三位学者的观点,很容易得出转型社会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国家治理能力不足。社会转型必然会挑战原有的国家结构、法规制度,同时也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国家原有的治理能力和经验就显得相对有限。就像Welsh所说的威权主义结构出现了改变。也像金耀基所解释的“形式主义”,也就是制度的制定与实践出现了脱节。第二,社会治理要素多元。转型期的社会就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其治理的主体和对象都存在多样性和可变性。这主要是因为,转型社会既有转型前的传统社会的特征又具备其目标现代社会的一些特点。这就使社会治理要素也要多元和不确定。这种与Welsh认为的转型过程结果不确定性相符。而Riggs认为的“重叠性”和“异质性”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归于这一特点。第三,治理活动参与加强。由于转型国家治理能力有限,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就必然得到加强。这也是新的治理模式的一个显著特点。也就是Welsh所讲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的需求扩大,以及转型必然包括的商讨和谈判活动。
(二)公共安全与传统安全
传统安全主要是指国家安全,即以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为核心内容的安全问题,如国家的统治、社会秩序的稳定、领土的完整、核心价值的保护等等。这些安全问题往往是国家来主导。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平和发展成为世界主题。非国家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于是国际社会提出了新的安全概念――非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是一个相对概念,主要指国家安全以外的安全问题。虽然现阶段学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提法,但通常会把公共安全归入非传统安全。而公共安全区别传统安全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公共安全不再是由国家来主导,越来越多的社会参与成分渗透到公共安全当中。那什么是公共安全呢?学界虽没有统一的概念,但其主要内涵应该包括关系公民生命、公民权利、公共财产和公共秩序等问题的安全范畴。区别于传统安全,公共安全更加注重个人的价值,是以人为本思想做指导去思考安全问题。也可以认为国家安全属于政治安全高度的安全范畴(如国防、等),而公共安全则关注低于政治安全高度的安全范畴(如环境污染、能源危机、恐怖犯罪等)。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公共安全问题,原因是在和平时期公共安全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远超过传统安全。而转型期社会问题突现,公共安全问题也处于多发态势。并且如果不重视公共安全问题,有些问题将会被发酵上升到政治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层面。
(三)公共安全问题给转型期社会提出了新的挑战
转型期是社会发展的必须经过的过渡期,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社会良性发展,达到预定或者说是期望的目标。但由于转型社会的自身特点。使其必须面对包括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诸多挑战。首先,转型期一定会是一个公共安全问题的频发期。由于转型期社会的多元性的特点,势必会使社会产生出各种矛盾。文化间的差异,价值观上的分歧使整个社会都陷入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冲突中。在这样转型社会的大背景下,随着众多矛盾的集合,挑战社会整体的包容极限,社会问题隐患加剧,导致公共安全问题频发。国外一些国家在转型期的数据就能证明这一点。匈牙利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的转型期中犯罪率激增,仅1988年到1989年人均犯罪率增加了22%,1989年到1990年增加了54%。而波兰在1989年到1990年转型期间,侵害社会财产的人均犯罪率增加了一倍[3]。
二、效果有限:政府单方应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困难
国家通过政府进行治理。政府的治理能力与需要其解决的社会问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的。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解决全部的社会问题,有众多理论支持这个观点。但在转型社会,由于社会在该历史阶段存在的特点,政府能力在应对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上的能力差距明显加大。政府仅靠自身的努力解决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成效有限。
(一)政府是有限的政府
“有限政府”是指政府自身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上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格限制和有效制约。这也是当今社会对政府内含比较统一的看法。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一个无限的政府,特别是在日新月异的当代。关于这一点以往的不同学派的学者都得出相同的诊断。以霍布斯、洛克等人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者认为,为了保障个人权利,尤其是财产权,人们便在理性基础上通过契约结成一个共同体,把自己的权利委托给一个更高的公共权威――政府。这就不难看出,政府是个人把权利让渡出来一部分形成的,所以其权利和能力就会有边界。而性恶论支撑下的古希腊的学者认为,“一些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利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4]”。也就是说任何权力,包括政府的权力,必须要受到限制。而第三个对有限政府影响深远的理论派别当数西方经济学界的自由主义。该理论认为,在商品经济中,每个人都以追求自己利益为目的,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通过市场机制自发进行调节,因此政府干预是多余的。“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这与中国道家的“无为而治”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一定的一致性。这种理论不但希望政治是有限政府,甚至希望政府在治理上是一个“没有任何作为”的政府。
(二)以往治理经验不适应转型期
中国虽然有着改革开放30多年的社会治理经验,并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也被反复验证其科学性和有效性。但经验永远只代表过去,当今世界发展日新月异,同时中国又进入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世界的大背景下,还是在国内发展的现状下,转型期社会的发展不平衡,多重矛盾并发的现象屡见不鲜。相对传统安全问题对治理的挑战,在现阶段应对公共安全问题的基础条件较差。缺乏相应的治理经验,同时以往总结的经验教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可操作性差。公共安全问题成为已当前凸显的重大社会问题。
1.以往的治理经验不是在多变的社会转型期总结出来的。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前10年,我们取得飞速发展的成绩,也总结出一些宝贵的经验。但那都是在社会相对稳定、世界局势相对简单的历史背景下总结出来的,美国还没有把中国作为主要的竞争对手。考虑到当时中国的经济总量,周边的国家也没有把中国当作“威胁”。随着苏联的解体,中国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美日的主要竞争对手),中国人均收入进入“中等发达国家陷阱”阶段。以往的经验都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所引发的连锁反应。
2.转型社会的的特点,及近年的新技术的应用使以往的治理经验失效。转型社会多重矛盾共存,社会要素多元到应对的治理方式要多元,反应迅速。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介入,让治理更加复杂。就以舆情控制为例,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只需管理好传统媒体,就不会出舆情失控的情况,因为离开传统媒体,舆情的传播基本上只能靠口耳相传。但如今在新媒体,“微媒体”的冲击下,任何信息都可能被6亿网民中的一员传到互联网上,也可能被5亿手机网民中的一员用手机即时上传互联网上(数据来源2014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这些信息可以是文字,图片,甚至是视频。以往政治对舆情的治理经验基本上失效。
3.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的公共安全问题政府要从头开始认识和应对。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新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在转型期有些新问题是没有经验可以遵循的。以外来生物入侵和PM2.5等公共安全问题为例,在社会发展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前提下,这两类问题都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随着环境承载力的饱和,该类问题出现端倪。PM2.5引发的雾霾等环境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亚洲开发银行与清华大学公布的报告称,中国空气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基于疾病成本估计为6232亿元人民币,基于支付意愿估算则达到19734亿元人民币(以2012年中国GDP为基数);而外来物种入侵上仅马铃薯虫等十余种外来有害生物,每年造成的损失超过574亿元人民币(国家环保总局公布数据)。这些新的公共安全类问题,都需要政府在没有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重新认识应对。
(三)政府解决转型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现实困境
转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已被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同时也积极地制定对策。虽然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相应的效果,但由于转型社会的特点,政府解决公共安全问题存在以下几点现实困境。
1.政府解决公共安全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动,对政府负担较大。公共安全问题涉猎范围广,特别是在转型社会,不仅涉猎广而且频发。这就要求政府各部门要进行联动。仅拿辽宁某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来看,仅反恐这一类公共安全问题就要求51个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来联动配合。虽然这种安排会达到高效,但同时也给相应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带来一定的工作负担。政府治理成本较高。
2.仅靠政府自身对转型社会的信息收集效果不理想。政府治理制定制度要求前期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转型社会的资料信息是多样的,也是多变的。并且有时要需要特定的专业知识。但由于政府用人制度的限制,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很难与转型社会完全匹配。专业知识欠缺同时困扰政府相关部门。这样就对信息的收集时间上出现时滞,质量上也存在缺陷。
3.政府治理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政策制定脱节。针对转型社会频发的公共安全问题,我国政策的制定速度明显满足不了。我国现在针对公共安全问题的政策基本停留在《办法》层面,很少有相应的法规、法律与之相适应。特别是针对近些年来多发的网络舆情、,大都应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几条处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均不强。
三、有效补充:社会组织在解决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作用凸显
转型社会的一大特点,就是社会参与意愿强烈。在这个时期里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强大起来,随着其实力的增强,其政治参与愿望也随之强烈。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提出的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也要求国家治理要有一个新的变革。这个变革不可单靠政府单方的力量,还要把社会组织的力量加入其中。这主要是因为,社会组织将是政府在社会治理上的一个有效补充。
(一)治理的内涵
通常意义上,治理是一个国家与公民通过合作、协商,建立伙伴关系,实现对公共事务管理的互动过程。全球治理委员会把“治理”界定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一个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和采取协作行动的持续过程[5]。在国家转型过程中,社会实际上拥有一种“治理能力”?穴governability?雪[6]。这丰富治理的内涵,治理主体不单单是国家政府,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是治理主体。
(二)社会组织在治理体系中的意义
社会组织在治理体系中的意义除前一部分提到的,国家的补充者、偶尔的竞争者和政策的执行者外。社会组织对治理体系还有着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社会组织为政策制定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公共政策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在第一手的资料收集方面,社会组织的力量不容小视。因为政府只是一个主体,在收集资料上难免出现死角,而社会组织分布广,散布在社会各个部门之间,正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广泛地收集各部门的情况资料为制定更为有效的公共政策提供了保障。其次,社会组织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欲望。在转型期的社会中,公民参与欲望强烈。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我国的制度对公民参与国家治理原有渠道相对不足,社会组织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为公民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最后,社会组织可以缓解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以往的治理主体是政府,对象是人民群众,这样难免出现矛盾,特别是在一些有利害冲突的问题上,这个矛盾出现了激化的现象,如动迁问题,有些地区还出现了严重的官民对立的问题。这时社会组织的介入可以让政府从矛盾主体中脱身。形成稳定的三角关系,政府从矛盾的一方,转化为化解矛盾的协调员。政府与群众的矛盾自然而然地得到了化解。
(三)社会治理在公共安全问题上的作用
公共安全问题是转型期社会问题的一个方面,社会治理也就同样起到一定的作用。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公共安全问题中有专业方面的问题需要社会第三方机构的介入。现在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环境安全、食品安全问题,往往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政府需要有相对应的专业部门应对,但限于编制、经费等问题,部门设立往往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这时就需要一些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介入。第二,公共安全问题中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通过社会组织进行预警。对所有国家来说,维稳是转型期社会的首要问题。而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安全问题,如,伴着新技术的介入,往往有着爆发快、串联快、发酵快等特点,政府在对其进行治理中常常处于被动。如果将社会组织力量应用到这些方面,提前对群众进行疏导,让其以合理的方式反映诉求及政治参与欲望,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该类公共安全问题发生概率,同时也可以在问题出现之前,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预警。最后,在一些极端的公共安全问题上,如恐怖事件中,社会组织联动会提高管控效率、效果,达到全社会安全稳定的目标。
四、协同高效:社会参与下的政府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治理
社会组织在解决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上有着一定的效果,但是还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组织的参与只是政府治理的补充,两者均不可以被彼此完全取代。真正高效地处理公共安全问题则是需要两者的协同互补,高效运作,这样才能让政府与社会组织发挥其各自的特点和优势。
(一)政府为治理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刚性”保障
虽然转型社会改变了原有的威权主义的社会结构,但政府的权威性还是不容易被质疑的。比如说,政府依旧是制定政策制度的主体。在社会治理上还会维持原有的“刚性”特点。这对解决转型期社会含公共安全问题十分重要。首先,政府为解决转型社会的公共安全问题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政府可以针对社会频现的公共安全问题制定有效并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使在处理公共安全问题上有“抓手”可以用。对公共安全问题通过制度来分类定性,再有针对性地解决,让治理转型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师出有名”。其次,政府为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执法权。有了相应的政策法律,就要求还要具备一个拥有执法权的管理队伍。这个队伍必然要归属于政府管理。虽然放权是现阶段政府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但执法权特别是对涉及到公共安全问题上的执法权一定要归属政府,才能保证社会稳定良性的发展,其原因不言而喻。公共安全问题一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加之转型社会的不稳定性,关于公共安全问题的一些行政权力一定要掌握政府手中。最后,政府保障关于公共安全问题政策法规的相对稳定。政府是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就要保证其相对稳定性。相对稳定指的是,既要保证在一定时期内政策法规是稳定的,又要对政策法规进行一定的调整来适应多变的转型社会。这个相对稳定要在政府的管控下,这才能保证社会稳定发展。
(二)社会组织为应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柔性”支持
在转型社会中,社会组织的参与意愿和能力增强,为解决现实的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一系列的支持。首先,社会组织为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持。转型社会是一个变化快的社会,加之当今社会的技术革命,应对一些公共安全问题需要的技术手段也在迅速革新。社会组织因为没有政府机关部门相对烦琐的用人程序,所以可以快速地吸纳专业技术人员来应对日益高技术化的公共安全问题。其次,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更为客观的第三方力量,来解决公共安全问题。转型社会政府原有的威权主义受到挑战,加之种种原因造成的政府公信力的下降。所以在处理公共安全问题上,政府治理的可靠性受到质疑。这时就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介入,社会组织往往就可以承担这一任务。社会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体制之外的,所以不受政府公信力的影响。并且一些专业的社会组织在其专业领域内享有很高的声誉,这对解决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国外的一些咨询公司和民调机构就是个例子。它们对社会问题的分析往往是客观而专业的,给出的解决手段也是科学的。最后,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在解决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上,难免不把政府与群众之间对立起来。比如,城市发展的拆迁改造上,群众与政府意愿和利益预期是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如果处理不好轻则影响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地位,重则就会引发更为严重公共安全问题。社会组织的介入就会将政府从这个矛盾对立中解脱出来,由社会组织去做群众的工作,而政府只来协调社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关系。这势必会大大降低公共安问题的发生和发展。总的来说社会组织为解决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了“柔性”的“软件”支持。
(三)社会参与是在政府监管下进行
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安全问题治理要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虽然治理理论给社会组织很大的自由度,但是由于公共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和转型社会的时代特殊性,政府一定在某种程度上监管治理全过程。首先,公共安全问题是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政府必须有所导向的治理,而不能完全放任给社会组织。这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负责任的态度。并且政府的监管可以保证在政策支持下的高效,也防止自由化的扩大。其次,转型社会的复杂性要求政府对社会问题有统一的监管。转型社会是多元的,复杂的,也是矛盾交织的。如果政府不加以控制,轻则社会发展出现停滞,如掉进“中等收入陷阱”,重则可能影响到国家的稳定。最后社会组织本身也希望政府对其进行监管。社会组织的运作应该在一定的既定框架之内,这个框架的设计往往是需要政府来考虑的,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组织的参与治理目的性和高效性。就像西方经济学中的“看不见的手”要与政府“看得见的手”配合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总的来说,社会参与治理模式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来应对各类问题。但由于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有着自身的特点,这种配合还要以政府为主体或是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
从上述各种分析上来看,社会组织参与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治理,是一个解决该类问题的有效途径,也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社会组织快速健康的发展壮大。政府与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来应对和解决转型社会中出现的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各类社会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定度过转型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参考文献:
[1]Welsh H A.Political Transition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J].Comparative Politics 1994-4: 381-382.
[2]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73-77
[3]otspeich R.Crime in the Transition Economies[J].Europe.Asia Studies,1995-4:558
[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关键词] 社会转型期; 非营利组织; 组织治理; 政府治理; 社会治理; 机制失灵; 声誉重塑; 危机溯源
张冉: 社会转型期我国非营利组织声誉研究: 危机溯源与重塑路径
2013年7月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一、 问题的提出
非营利组织,在我国也称为社会组织,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社会性组织。随着我国公民社会的建构,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公共服务中将发挥更为突出的作用,承载着更大的社会责任。声誉是组织给社会公众的综合印象和组织的整体性无形资产。作为一个为表达与实现民意而自发形成的平台以及富有志愿精神和草根性的实体,相比政府和营利性企业,非营利组织往往被赋予更高的声誉期望。并且对于以公益促进为导向的非营利组织而言,组织声誉是一种战略性优势和无形资产,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可以说,非营利组织有必要加强对声誉这种组织无形资产的管理。
党的十报告提出:要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依法自治作为核心概念,强调了社会组织能够依法自主运作与自律。然而,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信任流失问题,例如2007年方便面行业协会的“集体涨价”事件,2011年中国红会“郭美美”事件、青基会“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等带来的负面影响,极大动摇了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公众心中的形象。可以说,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非营利组织面临着日趋严重的声誉危机。对于非营利组织而言,声誉建构能够促进组织依法自主治理与管理,保证组织“德性”并促使其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因此,探究我国非营利组织声誉危机溯源和重塑路径,对于未来我国非营利部门健康发展和现代化社会组织体制建构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结合我国社会转型期背景,本文尝试展开我国非营利组织声誉相关研究。
二、 非营利组织声誉的理论内涵与本土理解
(一) 非营利组织声誉的理论内涵
在营利界,声誉是一种稀有、有价值、可持续以及难以模仿的无形资产,对此,非营利组织也不例外。事实上,声誉建构已逐渐成为非营利组织实现战略性竞争优势的有力武器,对于组织未来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性价值。Goerke[1]和Venable等[2]指出,非营利组织需要加强对包括声誉在内的组织无形资产的管理以提高组织战略性绩效,特别是在捐赠吸引、人员保留、服务战略优化和竞争地位改善等方面。同时,声誉本身可作为组织品牌和广告,针对组织声誉的管理能够成为非营利组织品牌和公信力提升的主动性管理模式,并逐渐成为非营利组织可识别的核心活动之一[3]。此外,Padanyi和Gainer也指出,声誉尤其是同行声誉,与组织筹资、客户满意和组织产出一起,共同构建了非营利组织绩效管理的目标模型[4]。可以看出,西方诸多学者均认为声誉已成为非营利组织最核心的资产和战略性管理对象;并且鉴于供给产品的非实体属性和组织公共责任承载特征,非营利活动的价值增值越来越体现于声誉这种无形资产中。
当然,相比较企业声誉研究的如火如荼,国内外学界关于非营利组织声誉研究则相对缺乏。但这并不影响非营利组织声誉所具有丰富的内涵。本文认为,非营利组织声誉是组织在社会网络嵌入过程中,在满足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受益人、捐赠者等期望过程中所获得的组织品性长期、整体性的价值判断,可帮助组织获取长期竞争优势和实现组织宗旨与使命。相比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声誉具有三个典型特质:第一,具有社会网络嵌入的广泛性。作为组织长期行为的结果,声誉是非营利组织通过与多元利益相关者在以信任为核心契约关系的社会网络构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可交易资产;并且由于生成的草根性和公益使命,非营利组织声誉是一种比企业声誉拥有更广泛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判断。第二,具有价值的社会扩散性。非营利组织是一个以社会公共福利促进为使命的组织。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一项影子资产,声誉这种价值判断不仅是利益相关者对组织长期的印象总和,更反映并影响其实现组织使命所具有的能力,关系到组织未来的生存与发展,甚至关系到整个社会公益的增进。因此,非营利组织声誉往往比企业声誉更具有社会责任承载的特征,声誉良莠对社会具有更大、更广的价值影响。第三,具有管理的复杂性。社会福利促进的使命使非营利组织更容易获得社会公众“慷慨”的信任,声誉管理往往能够获取先发优势。与此同时,声誉又是一种有价值但又高成本的组织资产,并被视为大规模组织的管理对象。相比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规模相对较小、资源相对匮乏,声誉投资与管理往往也因此受到限制与排斥;并且由于面向更为广泛的利益相关者谱系,组织声誉管理往往会受到多元利益冲突的影响。当然,声誉的管理复杂性也决定非营利组织应将组织声誉置于组织战略性决策活动之中。
具体实践中,声誉对非营利组织具有五大功用:第一,组织模样的再造功能。非营利组织声誉不仅是一种外显性信任标志,更是一种制度安排和具有“商业价值”的生产力。正如Armstrong所指出的,非营利组织需要向外呈现出不断加强的“商业模样”,尽管它们不以谋利为目的[5]。在我国社会转型期,非营利组织迫切需要构建和提升组织声誉,因为这不仅是对组织宗旨的坚守和营利化的规制,也是一种非营利组织为实现使命的“模样再造”的能力建设。更确切地说,声誉建构实际上是对转型期我国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公众关系的重塑,是实现组织去行政化、去私益化和组织依法自治的根本要求。第二,机会主义行为的规制功能。对于非营利组织来说,声誉投资可以给它带来“声誉租金”,并且当期声誉对组织未来长远利益具有直接的预测作用。然而,声誉资本往往具有脆弱性,一旦非营利组织机会主义行为出现并被发现,组织长期构建的声誉将会快速贬损,这直接影响组织长远利益和宗旨的实现。第三,服务质量的评判功能。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产品属公共服务范畴,多为无形且难以观察的,这为产品质量的客观评估带来诸多障碍。然而,声誉这种沉淀性的投资可以以一种价值承诺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担保,因为声誉信息的最基本功能在于它是一种信号传送机制,有利于解决非营利组织捐资者与消费者身份分离下信息不对称现象。Padanyi 和Gainer通过大量调查和实证指出,非营利组织声誉与相关组织绩效指标具有直接关系[4]。第四,组织能力的强化功能。根据声誉创造财富的观点,作为社会性口碑或资产,声誉提升能够促进非营利组织的能力建设和长远发展,例如确保组织声誉与组织长期资金供给之间的关系[6],获取资源 [4],促进非营利部门与营利部门间的合作[7],影响组织人力资源如吸引志愿者和高素质员工[8]。可以说,声誉建设实际上与非营利组织的诸多能力建设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第五,组织身份的识别功能。由于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缺陷和法律建设的不足,我国非营利组织在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质量也面临着“良莠不齐”的问题。非营利组织经常遭受“形象外溢”,即公众对某个非营利组织感受好坏往往由所有相似非营利组织的平均印象所决定。因此,非营利部门往往因为个别非营利组织的不良行为而形象受损。然而,一个优秀的非营利组织则可以通过有效的声誉管理实现组织的品牌化建设,从而帮助组织在社会公众心中获得一个独特身份识别,避免因同领域组织相关负面事件的“形象外溢”而影响自身的事业发展。
(二) 非营利组织声誉的本土理解
从系统管理角度看,非营利组织运作是一个包含资源输入、转化及结果输出三个环节的系统管理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进行自我调节以获得自身的发展。输入直接决定着产出。Bromley指出,一切社会实体声誉的形成过程包括两方面因素,即组织本身及其外部[9]。因此,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内,非营利组织所面临的组织内外的影响输入主要表现为国家制度、社会氛围和组织管理三个层面,它们直接决定了组织声誉这种无形资产产出的特点与价值。第一,国家制度的影响输入。相比西方国家,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尤其是面对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下新生成的非营利组织,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政府引导和支持;同时,我国一些非营利组织兴起与发展主要源于政府机构改革或职能转移需求,大多由政府部门或某些事业单位主办,这决定了这些非营利组织的生发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依赖路径,组织发展更多是一种体制内资源输入型的成长模式,而西方的非营利组织则多是与其“大社会、小政府”的社会制度结构相配套的。声誉源自组织发展历史及此前的资源配置[10],并作为组织的身份标志而存在,因此,在我国转型期国家社会管理体制下非营利组织生成与发展路径的特殊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与西方国家不同的非营利组织资源配置模式、政社关系和组织身份将导致制度扭曲与政策缺失、非营利垄断格局与行政化倾向等现象,直接影响我国非营利组织声誉的形成。第二,社会氛围的影响输入。不同于以利润最大化为动机的营利组织和以政治利益为核心的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强调以志愿精神为背景的利他主义和亲社会行为。然而,由于社会历史条件和思想渊源的不同,现代中西方志愿文化具有一定差异性。尽管我国传统文化滋养了人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志愿精神,但我国公民慈善观仍是一种由血缘人伦向外推及的慈善,非营利领域现代职业道德体系也尚未形成。并且从跨文化视角看,我国是一个典型的阳性主义国家,人们对权力、地位和金钱的追求意识较强,从而使经济人的理性取向有可能成为一些以私益为导向的非营利组织从业者的价值识别,而权力距离较大的文化特征也使非营利组织家长作风明显,个人声誉好坏对非营利组织整体声誉往往具有较大的影响。此外,非营利组织声誉水平受社会民主管理程度的影响。在公民权利为本位的现代文化价值体系下,公民往往具有较高的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并因此成为非营利组织声誉的社会约束主体。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与治理的社会氛围,这也将直接影响我国非营利组织声誉管理中民主功能的实现。第三,组织管理的影响输入。通常,组织声誉是对组织特点的价值判断。作为组织运作的核心要素,我国社会转型期非营利组织内部治理与管理水平及所呈现的特点直接决定着其声誉的产出质量。在发达国家,非营利组织倾向于将声誉构建嵌入于组织治理之中,例如强化理事会对声誉风险的管理,将声誉管理作为理事会的最高决策内容。Bromley指出,组织应该在内部对其声誉形成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9]。我国尚处于社会转型期,非营利组织尚处于发展阶段,影响声誉形成的现代化组织治理与管理体系在组织内部尚未建立,声誉管理尚未成为组织战略性管理与决策的核心内容,组织治理结构和机制层面的产权制度、面向利益相关者的问责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员工激励约束机制等都带有典型的中国情境化特征,并存在诸多不足,从而将通过组织内部管理的输入影响非营利组织声誉的形成。正如Ballen所指出的,组织管理的质量是组织声誉的重要驱动力[11]。当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个声誉的影响输入是一个协同输入的过程,相互联系并共同影响我国社会转型期非营利组织声誉的产出。
三、 我国非营利组织声誉危机的内部溯源分析
(一) 组织产权制度与声誉投资机制失灵
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生产”具有不同内涵并可相对分离。为弥补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政府与市场失灵,非营利组织受政府委托进行服务生产。在善治和多元化协同治理模式下,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实际上呈现一种“掌舵者-划桨者”的委托关系。并且,非营利服务具有间接性特征,即服务消费者往往并非资金提供者或购买者。因此,基于委托和服务间接性,非营利领域呈现出一种服务“购买者-生产者-消费者”的三元产权主体的制度安排。长期利益关切是声誉建立的最根本动机,而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给经济主体提供一个追求长期收益的稳定预期[12]。然而,非营利组织这种特殊的产权安排模式直接导致组织声誉投资机制的缺失。
一方面,盈余非分配约束造成的剩余控制权虚置和产权终级所有者主体的公众化,使非营利组织产权归属空洞化并面临严重的“所有者缺位”现象,从而导致声誉投资的责任主体缺失。与营利组织不同,即使有明确的委托者或利益相关者,非营利组织的盈余非分配特征也会导致他们无法索取剩余价值,并因此缺乏约束人和进行组织声誉投资的经济动机。在非营利部门内,所有者虚置下的理事们往往不像企业董事们那样关心组织声誉。例如,Brickley和van Horn指出,非营利组织缺乏能够使经理人承担责任的高效理事会和成员[13]。同时,作为者,非营利组织管理者理应按委托者如政府、捐赠者和民众所希望的公共利益最大化履行相应职责,正当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力。然而,“所有者缺位”不仅意味着组织问责主体的缺失,也会使作为者的组织管理者缺乏对社会公众负责和保护组织声誉的意识,在理性经济人驱动下往往可能为实现个人或短期利益最大化而侵犯社会和组织长远利益,并导致组织家长作风明显、内部人控制现象盛行。另一方面,由于不同资金提供者和利益相关者下多层面的责任承载,非营利部门面临着一种困境,即经常难于界定什么是组织最重要的目标,并且谁将被视为委托者往往也较为模糊[14]。在这种情况下,非营利组织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实际上就成为虚拟的社会责任,一个对于组织及其内部成员来说没有任何约束机制的社会责任。事实上,这种组织目标界定的模糊性也导致非营利组织声誉投资缺乏目标指向,直接削弱了组织领导者进行声誉投资的动机。
(二) 组织信息质量与声誉信息传播机制失灵
声誉是利益相关者对组织历史行为信息认知的一种集合。组织所嵌入的社会网络上畅通的信息传播是非营利组织声誉机制构建的前提,并且声誉惩罚功能的发挥也需要有特定的信息条件,即有关组织负面的信息必须能够及时进入社会包括消费者的信息结构,成为社会公众选择的公共信息。Hansmann指出,市场信息非对称性会使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机会主义行为将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理性选择,而盈余非分配性特征使非营利组织成为更为有效的服务供给者[15]。然而,与企业一样,非营利组织同样无法避免信息非对称现象。
一方面,非营利服务间接性特征所导致的公共服务委托者(购买者)与消费者身份的分离,使作为委托人的政府或社会资金捐赠者等难以通过产品的实际消费来有效评价非营利组织的生产与服务活动及其相关质量,因为当购买者不是消费者时,契约失灵现象将会产生。与此同时,公益导向决定着非营利领域的消费者往往能够免费或低价获得非营利组织提供的产品与服务,这也导致他们缺少对所消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价的动机和向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消费的客观准确信息的可能。另一方面,除了给定的复杂的、难于界定的组织目标外,非营利组织往往也面临着产出评价的困境[6]。从组织服务的外部绩效评价来看,由于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准)公共服务属性,多为无形且难以观察的,很难对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绩效评价标准进行合理界定,这为非营利组织和利益相关者的组织绩效评估带来了诸多障碍。声誉对交易双方产生约束作用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交易主体能够获得关于博弈对手的必要信息。然而,RoseAckerman指出,如果客户无法掌握充分信息,非营利组织将有可能获得声誉相关的竞争优势[16]。因此,在信息非对称所造成的面向非营利组织一方的信息压缩,将赋予其信息的相对优势。在这种情况下,非营利组织内部受过专业训练的管理人员和从业者可能利用信息优势下的“隐藏知识”,行使利己但违背组织宗旨和声誉的行为,造成组织声誉受损。
(三) 员工从业动机与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失灵
Mirvis和Hackett指出,非营利部门从业人员更易受价值观驱动并因此被非营利工作的善性特质所吸引[17]。根据管家理论(stewardship theory),非营利组织员工受内激励驱动,高度认同组织宗旨并按照捐赠人意愿和利益行动。并且,相比企业,受信息非对称和利润非分配下收益能力所限,非营利部门员工较少采取机会主义行为[14]。因此,非营利组织似乎能有效激励富有善性特质的员工,避免委托产生的声誉问题。然而,利他主义往往并非是个人亲社会行为的动机[18]。员工选择在非营利部门工作具有典型的自我利益导向,员工(包括首席执行官)作为非营利组织人并非总是按照委托人最大利益进行操作,非营利部门也具有利己主义的合理性[19]。因此,非营利部门从业人员并非免于私利驱动,追求自身利益的从业主体和公共利益代表的双重身份容易模糊两种角色的界限,从而极有可能导致从业个体因为个体声誉激励约束的缺乏而给组织声誉带来损害。
声誉激励之所以能够实现,是因为行为人对自己未来利益有足够的预期。然而,相比政府与企业,非营利部门提供给员工职位晋升的空间相对有限[20],薪酬相对较低[8],退休福利也未能受到较好重视[21]。尽管低薪酬具有潜在的非营利组织候选管理者的自我筛选功用,能够吸引那些更为忠于组织事业的员工[22]。然而,外激励对内激励具有挤入效应。对于非营利组织从业者而言,外在个人利己性激励的不足将直接减弱他们利他和亲社会主义并导致败德行为的发生。非营利组织较低的个人从业利得也会降低员工采取机会行为的边际成本。因此,未来预期收益获取的期望不足和机会行为低成本的条件下,基于成本收益考量,理性的非营利组织领导者和员工往往缺乏关切个人和组织长期利益和声誉的动机,倾向于在短期内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以谋求私利。与此同时,在组织内部治理缺乏与道德建设不足的背景下,市场化中的非营利组织从业者不可避免受到经济人理性影响,缺乏对自我的道德约束。并且,根据管理霸权(managerial hegemony)理论,由于理事成员参与的志愿性特征和时间有限性,理事会权力往往受到限制并将控制权让渡给管理者和员工,这也使非营利组织管理者行为缺乏约束,为个人利己行为和家长作风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在这种情况下,组织“派别活动”的支配权在内部治理失灵条件下极有可能被少数人控制,并成为利己主义支配下私益增进的工具,进而损害组织声誉,如一些社会组织借“公正”的外表进行圈钱。
四、 我国非营利组织声誉危机的外部溯源分析
(一) 非营利市场格局与声誉惩罚机制失灵
在营利领域,市场竞争是促进组织声誉机制建构的有效手段,因为当机会主义行为造成交易一方声誉毁损时,另一方可通过有效搜寻与获得交易替代者、中止与失信者交易行为对失信行为者进行惩罚。在我国现行社会组织体制下,非营利领域是一种供给垄断的公共服务市场,这种服务垄断所造成的非营利市场结构缺陷将直接损害声誉惩罚机制的建构,并导致市场主体行为的失调与扭曲。
一方面,我国现行社会组织体制使组织进出非营利领域具有较大的“沉没成本”,从法律层面强制性设置了非营利组织进入门槛,导致非营利领域缺乏市场竞争。Herzlinger指出,非营利部门缺少私人部门的竞争机制,大多数非营利组织几乎都是垄断经营[23]。例如,我国“一地一业一会”的限制竞争政策使某些行业组织在成立上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即通过先期获取行政合法性地位而理所当然地成为本地区本行业合法代表人。制度性门槛壁垒下非营利领域竞争性的排斥,不仅使非营利主体现实与潜在竞争压力缺失,更易使它们不思进取、服务缺乏创新和服务质量低下,最终造成组织形象的损害。另一方面,市场垄断格局给某些非营利组织带来的“垄断租金”会驱使它们实施寻租行为,忽视对组织声誉的关注,并常抱有强烈的“政府情怀”,考虑如何保持这种垄断性地位并为之采取相应的寻租行为。因此,为维持这种垄断地位,一些非营利组织往往容易异化为某些既得利益集团如政府主管部门或大企业代表,而非社会公益和民众代表,容易把天然的协调能力转化为共谋能力,实施有损社会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之所以声誉能够成为“弱者的武器”,是因为它是一种边际成本相当高昂的“惩罚”。当非营利组织作为垄断者获取公共服务领域内“排他性控制”的独占地位时,社会和市场力量将难以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声誉惩罚机制也难以发挥应有的威慑力。事实上,当前我国非营利垄断是社会转型情境的产物,我国一些非营利组织是由政府部门转变或直接创办的,带有典型的“行政烙印”,行为受行政和自治机制双重支配,趋于官僚化并成为“二政府”,从而导致最终缺失社会民众基础、丧失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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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待业大学生 社会转型 社会化 犯罪预防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到来,高等教育事业迎来新的挑战,据相关数据统计,自2001年以来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呈下降的趋势。这些待业状态下学生的都隐藏着诸多危机,特别是大学生犯罪问题。本文欲通过对这类特殊群体的犯罪问题的犯罪学研究,以达到让社会、家庭和学校更多得关注待业大学生群体,帮助他们准确的自我定位,调整自身心理,顺利完成就业,同时对即将毕业学生也有一定的提醒作用。
待业大学生犯罪现象分析
待业大学生由于刚刚走出校门,所以他们的许多犯罪特征与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特征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他们毕竟已经融入复杂的坏境中,有着自身的特性,笔者结合特业大学生的特征,分析目前我国这类群体的犯罪现象。
犯罪主体的多元性。待业大学生的犯罪主体呈多元化的趋势。首先从学历水平高低来看,以往待业大学生犯罪主要集中在高职专科院校的毕业生中,但近年来大学生的犯罪主体高学历、名校毕业生的人数有增多的趋势;从学校表现来看,过去待业大学生犯罪主体主要集中在在读期间学习成绩比较差、表现不好的学生,现在出现了在校成绩优异,表现良好的学生,甚至出现了各方面表现都比较突出的学生;从犯罪性别上来看,女性待业大学生犯罪比例有增多的趋势,女生涉外犯罪的比例略高于男生犯罪;从经济情况来看,贫困大学生由于毕业后缺乏经济来源,因此在待业大学生犯罪毕业比例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犯罪手段的暴力性。近年来,待业大学生的暴力犯罪时常发生,并成为待业大学生犯罪的主要手段。如连勇案,连勇案发生在2010年,连勇系北京大学毕业生,毕业后由于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转而自主创业,但社会经验缺乏,创业后不久失败了,在这种情形下他的女友提出和他分手,加之生活的窘困,他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一个少年。并在实施犯罪行为后还对少年的家人进行勒索。
犯罪的激情性。待业大学生犯罪多是具有无犯意的、无预谋的激情性质的犯罪,出现这种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待业大学生空虚、浮躁,遇到突发性事件时自身无法有效控制情绪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从犯罪过程来看,犯罪动机是单一的、突发的,通常是由于生活琐事而实施的不计后果的冲动行为。
犯罪技术智能性。犯罪技术智能性只要是指犯罪行为施行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利用先进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活动并且运用这种技术进行反侦察活动,从而使犯罪行为更难被发现。待业大学生群体在校学习期间拥有一定的技术知识储备,并且在实施犯罪活动过程中注重对自己智能优势的运用,犯罪行为具有隐藏性,使案件的侦破就具有一定的难度。
犯罪类型普遍性。近年来,待业大学生的犯罪类型有逐年增多的趋势,由原来常见的盗窃、故意伤害等常见的犯罪类型逐渐发展到贩卖、组织等其他的犯罪行为当中,囊括刑法很多犯罪类型;由原来侵犯财产类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类犯罪扩大到侵犯国家安全犯罪、侵犯公共安全类犯罪。
待业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本文欲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根据世界各国社会学、犯罪学和我国社会学犯罪学的基本理论,总结影响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探索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个原因进行分析,为我国待业大学生犯罪的提供一个理论依据。
社会变迁的负面效应。社会失范状态下的越轨行为是以社会学失范与张力为基础理论的。通过该理论默顿把社会规范分解成“目标”和“手段”,一个社会目标和实现该目标的合法手段,目标与手段之间有一个张力,这种张力的伸缩性最终导致某些人群实施越轨行为而走向犯罪。这个理论的基本观点与本文研究社会转型下待业大学生的犯罪原因基本上是一致的。默顿认为社会应该为每个人提供一个实现社会文化目标的合法手段而社会并没有提供这种正确的合法手段,使人们在追求社会文化目标的过程中产生了挫折感,这种挫折会促使待业大学生为了获取那些合法的目标而走上越轨道路甚至犯罪道路。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在这个阶段新生了各种新的评价标准并向传统的评价标准发出了挑战,各种评价标准相互矛盾和冲突使社会处于“失范”状态,身处社会转型期的高校毕业生,因其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并没有完全建立,导致部分待业大学生不能正确理智地对待社会的“失范”现象,做出错误的选择,个别学生走向犯罪的道路。
由于西方文化的传入,多元化的社会价值评价体系在我国逐渐形成,传统的价值观受到了严重侵袭,亚文化异军突起,主流文化的吸引力被削弱。受亚文化的影响,部分学生面对社会现象出现了难以抉择现象,使学生的价值观呈现了不稳定、无中心、多样化的状态,部分待业大学生面对就业压力、生存压力无法抵挡消极亚文化的诱惑,无法正确定位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从而表现出玩世不恭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态度,有部分学生出现了极端颓废和消极的表现,甚至有的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
社会化教育的缺陷。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提出的“差异交往论”是分析待业大学生犯罪的另一主要原因,萨瑟兰提出社会存在“社会化教育程度”、“同辈群体的优化程度”和“传媒的优化程度”这三个自变量,当这三个自变量取值为负时,社会将出现越轨行为,萨瑟兰理论框架下的自变量研究对我国待业状态下的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大学生作为我国将来主要的人力资源,其素质决定未来社会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因此,在大学生完成学业期间,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全面的社会化教育,使每一位大学生都变成社会化的人,由幼稚走向成熟、从依赖走向独立、承担社会责任以致社会的稳定和进步。根据调查,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社会化问题存在两级分化即“社会化不足’与”过度社会化”的问题。如果在待业期间大学生不断受失范的价值观影响,可能会导致他们赞同这种价值观,那么这些学生发生越轨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对大学生进行社会化教育的同时应该控制大学生的交往群体,不良交往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催化剂,在交往过程中意志薄弱的大学生容易产生违法犯罪的动机,他们相互感染,减弱紧张的心理状态,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后,要注重大众传媒对待业大学生的影响作用。大众传媒传播先进知识的同时腐朽落后文化也在传播,腐蚀大学生的心灵,少数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现在世界的绝大多数国家已经意识到了大众传媒的危害性并予以高度关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社会控制的弱化。控制理论是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而发展起来的,它认为所有人都有违反法律的可能性,因此背离法律规范是正常的,但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违背它,是因为他们与社会紧密的联系着,受社会的控制约束。这种联系会产生相互制约的作用,当联系紧密的时候,做社会成员的人就不会去实施犯罪行为,因为他担心这种行为会危机他在社会中现有的地位。另一方面,当这种联系被减弱时,他们就更易实施犯罪行为。虽然控制理论是自上而下对大学生待业状态下的犯罪问题研究,很难满足转型期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它使我们认识到社会控制弱化是导致待业大学生犯罪的重要原因。生活在转型期的大学生,对社会变革反应敏感,但经验不多,个人抵御犯罪诱因的能力较弱。原有的社会规范弊端日益显露,不能良好的发挥控制社会的功能,社会规范的重构滞后于社会变迁,导致待业大学生在行为选择上出现随心所欲的倾向,加大了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
学生毕业后与父母、学校的依附程度降低,这就导致大学生关键社会控制纽带弱化。部分学生的一般性越轨行为被随意的“贴标签”,对于他们最终走向犯罪起到了一定的催化作用。社会对待业大学生的一般越轨的行为应该采取正确的态度,合理对待他们的缺点,对于犯错的学生应当给予他们改过的机会,让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感受社会的关怀;对于待业大学生的犯罪行为以善意理性的方式作出回应,满足犯罪学生重归社会的渴望。
待业大学生犯罪的预防
待业大学生犯罪的成因有多个方面,治理大学生犯罪需要综合施策。防患于未然,所以,对待业大学生犯罪的预防更是关键,主要措施包括构建大学生社会化教育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待业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完善待业大学生犯罪预警体系,完善待业大学生再次犯罪的预防体系等几个方面。
构建大学生社会化教育体系。根据“差异交往理论”的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对大学生进行社会化教育,将对大学生毕业后快速适应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避免大学生毕业后受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使其价值观发生严重的畸变,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我们从几方面着手对大学生进行社会化教育,预防待业大学生犯罪:首先,从文化因素的角度,分析,社会的亚文化对大学生犯罪起着催化剂的作用,我们应该营造一个良好的坏境,使待业大学生远离亚文化的不良影响。在对学生进行社会化教育时要关注传播媒介的导向作用,让学生对传媒中的不良文化做出正确的判断。其次,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分析,深化教学改革,增加教学内容的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学生的自我社会化。最后,从同辈影响的角度分析,优化学生的周围环境,加强校内优秀同辈群体的向心力,提高学生对周围事物的判断能力,在他们交往的过程中有所选择,增强交往的自觉性,对不良因素的抵抗力,减少盲目随从性,把学生团结在集体中,发挥集体的指引作用。
建立科学合理的待业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我国待业大学生犯罪的预防是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共同要解决的问题,需要大家都能从自身出发采取合理措施,有效的预防待业大学生的犯罪问题。首先从个体方面而言,大学生作为一个高知群体,应该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工作学习的过程中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不断的完善自我,有良好的心态迎接就业形势的挑战,排解就业压力。其次在家庭、学校的预防,家庭方面,提倡家庭美德,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教育孩子,保持和谐的家庭环境,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远离犯罪;学校方面,加强德育建设,在多个价值观冲突的新时代,高校应提高德育工作者的水平,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学生全方面的发展。最后,社会预防,完善相关立法制度,保障毕业生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对待业大学生犯罪预防实施司法矫正,对于有可塑性的大学生罪犯,通过帮教的方式达到矫治效果,让他们更容易被社会重新接纳,这既符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避免了大学生在狱内的交叉感染,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完善待业大学生犯罪预警体系。针对我国待业大学生犯罪问题,我们应当构建从从事先预防到事故发生后一整套科学合理的预防报警机制。通过建立信息采集制度达到事先预防的效果,我们通过高校毕业生信息的采集建立高校毕业生信息系统对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通过对毕业生就业指导信息采集建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信息系统了解毕业生就业信息,根据这两个系统我们队毕业生分不同类别级别进行掌握,对毕业生中易发生犯罪的群体采取事先干预的政策,事先教育,预防犯罪。发生事件时紧急处理是指根据上述预警机制系统传达紧急信息,紧急处置系统会针对突发事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尽量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或犯罪结果的出现。事件发生后积极善后是指在发罪行为发生之时,积极通知司法机关,寻求专业机关的帮助,
事后则进行警示教育,对未犯罪的大学生进行宣传,预防犯罪,对已犯罪的待业大学生帮助他摆脱心理阴影,防治再犯。
完善待业大学生再次犯罪的预防体系。我国对大学生的犯罪预防体系的搭建和研究主要集中在未犯罪大学生犯罪预防研究而对已犯罪的大学生的犯罪问题研究甚少。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应当给予已犯罪的待业大学生更多的关注,预防他们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为他们搭建好回归社会的道路。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司法机关作为待业大学生再次犯罪的预防体系重要部分应该更好的发挥帮教职能,在我国建立和谐社会政策的指导下,以刑法谦抑性为基本理论基础,以合法合理的宽容态度对待待业大学生的犯罪案件,做好再次犯罪的预防。高等院校通过信息采集系统的建立获取了待业大学生在读毕业的相关信息,应当为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记录,帮助司法机关更加全面认识犯罪大学生。有利于犯罪大学生的更好改造学习。家庭环境对已犯罪的大学生的心理的平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是犯罪的大学生更快的摆脱犯罪所带来的心理阴影,体会家庭的温暖,需要家庭成员的共同努力。
结语
由于国家对教育投入的加大,近年来,我国的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院校的教育事业获得了飞速发展,大学校园的规模也得到了不断的扩大,大量的学生进入大学校门接受知识的熏陶。但迎刃而来的就是毕业人数的大量增加,社会并没有做好接纳大量毕业生的准备,这就造成了社会就业需求与大学每年毕业人数的不协调,就业市场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现象从而导致了大量毕业生待业状态,这些待业状态下的学生有很多不稳定的因素,易发犯罪。
目前我国对大学生犯罪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在校大学生犯罪问题的研究,而对于待业状态下的大学生犯罪问题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根据世界各国社会学、犯罪学和我国社会学犯罪学的基本理论,总结影响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探索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社会变迁的负面效应,社会化教育的缺陷,社会控制的弱化等几个方面。通过对待业大学生犯罪问题的研究引起家庭、学校及社会对待业全体的关注,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预防待业大学生犯罪,包括构建大学生社会化教育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待业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完善待业大学生犯罪预警体系,完善待业大学生再次犯罪的预防体系等,使我国的大学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本文阐述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挑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充分利用中国传统文化资源的原则、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应用原则;途径与方法
中华传统文化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不可多得的生动教材和思想宝库,充分挖掘传统文化中蕴涵着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重要举措。
一、 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挑战
思想政治教育就是“一定的阶级、政党、社会群体遵循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1]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状况直接影响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当前,思想政治教育面临全球化和的社会转型的挑战。全球化有利于开阔大学生的学术视野和文化境界,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新的视野,新的标准和新的范式。也使西方国家对我国思想文化的侵蚀和意识形态的渗透日益加剧,极易使大学生的思想发生混乱。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民众在政治观点、价值取向、文化观念方面呈现多样化;对利益的追求导致社会伦理规范的失衡和道德水准的下降,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挑战。
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内涵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改造自然、发展自己的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心理特征、精神风貌、价值取向。中华传统文化不仅能够成为现代化的动力,而且有助于克服现代化进程中由于社会转型所出现的物欲横流、人文精神失落、道德渐趋沦丧等社会弊病。
为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课题组对辽宁省几所高校的1200名大学生进行有关传统文化方面的问卷调查。被调查者当中, 72%的大学生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以前和现代社会都起到重要作用。
中华传统文化的主要的思想内涵对大学生非常有教育意义:
如“天人合一”思想。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思潮,儒、道两家的主张构成了这一思想的基本内容,不仅包含着对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追求,也包含着人际社会关系、物我关系、人己关系的合理态度,有利于大学生树立整体意识和正确的和谐观。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和爱国主义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苟利国家,不求富贵;苟利社稷,则不顾其身”,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这种爱国情怀对大学生树立爱国主义思想非常有益。
自强不息的思想。“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自强不息体现为一种自立和自尊的人格特征,激励着中华儿女在困境中崛起,奋进,有利于大学生确立有骨气、重节操的民族精神。
修身思想。“贫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爱人者,人常爱之,敬人者,人常敬之”这是古人修身的目标之一,也是高校德育的时代要求。
三、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利用中华传统文化的原则
中华传统文化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对其应持有什么样的观点?课题组对大学生就这一问题调查,调查表明: 16%的大学生认为中华传统文化“虽然是以前的东西,但在当代仍有指导意义” ;72% 的大学生认为“有助于我提高自身素质,符合我的生活学习理念” ;8%的大学生认为“这是旧的东西,不符合现代生活”;“更喜欢西方文化,不喜欢中华传统相关的东西”的占4%。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但它毕竟是自给自足自然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特定阶级的立场观点;有其价值,但也有其历史局限性。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利用传统文化资源,我们应该遵循如下原则:
1. 中国传统文化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因此,需要经过现代转化才可以抛弃其历史局限性,发挥其当代价值。要全面认识中华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利用传统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必须坚持以为指导,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服务。
2.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社会实践,对传统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的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继承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精华,自觉抵制经济全球化和社会转型期不良思想的影响,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点、思想观念和道德规范。
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利用中华传统文化资源的途径和方法
调查显示,大学生了解最多的我国传统文化的主要内容是:“历史文学知识”占72% ;“古代政治知识”占12% ;“传统艺术 ”占34% ;“ 哲学宗教”占2%;“道德伦理”占30% ;“实用工艺技巧”占8%;“民俗技艺 ”占8% 。大学生接触传统文化的途径:选择“电影电视书刊”占15% ;选择“课堂”的占48% ;选择“父母”的占16%;选择“讲座和展览的占”4% 。选择“网络、广播、剧场游戏”的占12% 。选择“其他”占5%。大学生认为导致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认为“整个社会没
有形成学习传统文化的氛围”的占40%; 认为“学校忽视,过度重视考试”的占50%;认为“学生对传统文化不感兴趣”的占8% ;认为其他原因占2%。调查问道,“做为当代大学生,你认为哪种方法最能传承传统文化?” 64%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加强对学生传统文化的教育”;36% 的大学生认为“自身多与传统文化接触”。
调查显示,大学生对传统文的了解程度不高;对传统文化意义的理解模糊;在举止行为方面,与传统文化中倡导的精神、要求不一致。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方法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挑战,出现整体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不佳的局面。为此,思想政治教育要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挖掘,探索新的路径。
教学路径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路径。要增设有关传统文化方面的课程。调查显示, 80%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应开设国学讲座课程,可以提高对传统文化的认识 ; 80%的大学生认为应开设中华传统礼仪课 ;58%的大学生认为应开设中华优秀古籍诵读课;90%的大学生认为应开设中华传统习俗课;10%的大学生认为应开设相关网站。为此,要求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素质,以中华传统中高尚的师德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并找到适合新媒体背景下的传统文化与高校教育相结合之路。
实践路径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路径。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如文化艺术节、纪念日主题教育活动等等。要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大学生日常生活当中, 将传统文化中知识教育、情感教育、行为教育一以贯之融入实践当中。
在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上,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在利用本国文化传统与现代教育结合方面做得很好,值得我们反思与学习。有助于丰富和完善高校思政课的教学资源;高校思政课教学中融合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张耀灿,郑永廷,骆郁廷.[M]《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第5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