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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7]191号),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江西)精神,充分利用学生暑假期间及放假前、开学后这一时段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全力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基础,根据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暑期消防安全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连公局[2017]178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暑期消防安全教育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7月13日起至9月20日。
二、活动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四个一”活动。各校要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在假期中或开学后,普遍开展“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活动。其中,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体会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邀请公安消防部门业务素质强的消防监督、宣传干部担任学校消防辅导员,进行消防安全授课。
(二)举办全国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大赛主题为“学消防知识,创平安校园”,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主办,中国教育学会承办,依托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竞赛内容出自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指导编写,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分四个学段进行: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段、高中段。参赛者按所在学段参与竞赛答题,根据成绩评出省级优胜奖(分学段),参加全国比赛。各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发动、组织学生参赛(具体方案见附件1)。
(三)开展暑假消防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各校要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街道社区,积极组织中小学生消防宣传“下乡”、“消防夏令营”、“消防安全雏鹰小队”等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打造消防安全教育“第二课堂”,鼓励中小学生当好消防宣传志愿者。
(四)开展消防课程“进军训”活动。县中专校及各高中要以入学军训为契机,对新生普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四个一”:即上一堂消防课、阅读一本消防知识读物、举办一次消防实操、参加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县教育局及公安消防大队将联合督查学校在军训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指导学校优化设置军训消防课程。市县公安消防部门将消防知识“进军训”作为消防宣传“进学校”的重要内容,提供消防知识读物、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宣传资料,配合学校完成消防军训科目。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在组织新生军训时,可以安排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消防技能课目。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校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的重大意义,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认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进课堂”、“进军训”、消防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广泛组织发动,充分发挥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基础作用。
(二)明确职责,共同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已纳入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目标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校要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全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江西)精神,进一步抓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到位”建设,打牢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基础。要不断总结提炼、固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经验做法,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为进一步加大学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争创“最美年级、温馨班级”,从而为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做出贡献,学部从12月份10号开始到元月份26号,集中进行为期7化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宣传教育发动
学部利用全体教师会对全体教师进行宣传教育发动;学科教师要进行学科育人;学生处利用升旗仪式,对全体学生进行教育;年级组利用学生教育大会进行教育;班级利用班会、晨会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大队辅导员要对大队委进行专项培训教育,要成立专项小组,参与本次活动。
要让全体师生意识到环境卫生关系到人类生存的高度,是一个人修养的体现,是一个单位、年级、班级文明的呈现,特别是疫情期间,全体师生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学生处负责学部方案落实执行,检查督导考核评比;年级组长负责年级组工作落实执行,检查督导考核评比。
二、年级班级整改
年级组具体落实学校提出的学生“德才群美体”发展要求和国家要求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建设具有人文气息的、和谐的“江南燕园”式的校园文化氛围。以年级组长、班主任、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推进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文明礼仪素养提升、温馨教室和温馨班集体建设,实现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学校德育有效性的地面、桌面、墙面、“门面“和“脸面”的“五面”和谐发展。
地面:无纸屑,无大面积污渍,无卫生死角。
桌面(课桌、木柜、铁皮柜):学生不准在课桌桌面、木柜面乱涂乱画,课桌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教室内课桌椅整齐划一;木柜上物品摆放整齐,铁皮柜绿植摆放整齐,按时浇水,按时整理;就餐后不把垃圾留在餐桌上,不把食物带出餐厅;学生离开教室后,课桌椅摆放整齐;讲台、教师办公桌物品摆放整齐。
(桌洞、木柜、铁皮柜物品摆放整齐)
墙面:学生不准在教室内外及公共区域墙面乱涂乱画,留下痕迹;教室内墙面须按学部要求统一张贴,不准私自张贴。
门面:教室内环境布置要温馨、美观,要统一风格,要充分体现班级管理理念、风格特色。学生按照学部要求统一穿校服。
脸面:要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学生要有精神气,在校园内,要展现班级学生文明素养。排队做到快静齐;见到老师、客人主动问好;(班级排队整体行进时:向老师客人挥挥手示意问好,不发出声音;非集体排队行进时,即学生自由活动时间统一问好:老师您好!)要做到不乱丢,主动捡;全体学科教师要做好榜样示范作用。
年级组、各班级对照“五面”要求,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工作要有时间表,要有成效。
附:课间餐就餐要求
1. 全体学生在座位安静后,由班干统一发放餐点。
2. 学生在座位上安静就餐。
3. 垃圾统一进行回收,送到教室外垃圾桶。
三、检查监督反馈
年级组、班级成立检查小组,每天进行自查;值周小组、学部领导、学生处每天进行专项检查,固定时间进行专项反馈,要紧跟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直到达标。
在专项整治月期间,由大队部统一设计班级自查表、年级自查表,张贴在班级年级固定区域,班级年级每天自查后,进行记录,学生处进行检查考核。
四、开展活动强化
各班级要在学生自主管理的基础上再次进行精细安排,确保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要做到全员参与。并开展相应活动,进行强化。
各年级组利用每周阳光体育竞技时间,抽出30分钟,由班主任带队,让学生参加校园公益劳动,(年级组统一安排,在校园各公共区域进行公益劳动。)培养学生劳动意识,为创建文明校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五、评比表彰先进
班级、年级组在组内开展“劳动之星”、“文明之星”评比并进行表彰;值周小组、学生处按照专项检查结果加抽查结果,对各年级、班级进行考核,开展评比“最美年级”、“温馨教室”、校级“劳动之星”、“文明之星”活动,利用升旗仪式进行表彰。评比标准由大队部统一制定。
六、总结经验推广
年级组、班级总结经验上报,学生处进行汇总,然后进行推广。
节能减排工作:
1. 班级安排专人负责关灯、关空调、关投屏电源、节水工作。
2. 年级组安排专人负责公共区域灯、空调关闭情况。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农业局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__〕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
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
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这次“全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是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具体行动和主要措施。各部门、各乡镇必须居安思危,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充分认识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搅拌站行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搅拌站行业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治理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的总目标,以监督执法与典型示范为抓手,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尘设施强化职业安全监管,有效遏制尘肺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
1、县境内搅拌站。
(三)工作目标
在全面实施工程治理的基础上,达到“九个100%”:一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二是粉尘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三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粉尘劳动者培训率100%;四是粉尘危害定期检测率100%;五是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率100%;六是职业病危害岗位警示标识设置率100%;七是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率100%;八是“一企一档”建档率100%;九是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率100%。
二、组织与分工
为保证专项行动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由县安委办牵头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安监局主任科员xxx同志任组长,成员由住建局、交运局,所涉乡镇主管副职,县安监局监管股室,职业健康股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健康股。
具体分工如下: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调度;县安监局相关股室队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搅拌站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上报。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年4月—4月底)
1.排查摸底。县住建局、交运局各乡镇安监站组织开展基本情况排查摸底,全面掌握企业的数量及分布、注册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包括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接触粉尘岗位及人数、危害状况、防护设施设置及管理情况,督促企业于4月30日前完成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数据采集更新和监管系统建档工作;并将本地区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包括生产工艺、工程防护措施、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发病患者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向县安监局报告,县安监局及时汇总。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治理工作启动部署会,并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粉尘职业病危害及防护基础知识技能;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把治理要求传达到每一家企业,让企业了解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粉尘危害后果,清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法律后果,增强企业开展粉尘危害治理的自觉性。
(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2017年5月—2017年6月底)
安监局主要任务:一是抓样板。选择涞源县治理完成的企业为样板,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以典型示范推进治理工作。二是抓指导。充分发挥QQ群、微信等信息化交流沟通手段,强化治理工作的过程指导,掌握治理进展情况。三是抓监督。加强对企业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检查贯穿于企业排查治理整个阶段,年内至少开展两轮监督检查。把职业健康体检不落实的、未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检测评价或检测粉尘浓度连续超标的、未参加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或建设达不到要求的、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作为治理重点对象。
“企业主要任务:一是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全面辨识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岗位,准确界定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清楚掌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状况,并完成省级职业卫生监管系统的建档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应一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包括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电子监护档案。二是制定排查治理方案。应重点分析粉尘超标和职业病患者新发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有针对性地制定粉尘危害排查治理方案,全面开展粉尘危害排查治理;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标而企业自身技术能力不足的,应聘请除尘设施设计机构,对防尘设施进行科学设计与改造,明确治理措施、进度和资金投入。三是对照标准排查整改。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重点改造和完善防尘除尘设施,同时落实好职业卫生各项管理措施。企业应留有治理前后相应的照片或视频备查。
(1)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并层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岗位操作规程,为劳动者(包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建立定期更换发放领用制度,并监督其正确佩戴。
(3)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并且每年至少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4)依法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规范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管理公告栏和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加强外包作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建立统一的粉尘作业人员危害告知、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集中执法阶段(2017年6月—2017年11月底)
集中执法分三个阶段进行,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搅拌站行业检查覆盖达到100%;
第一个阶段为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以指导为主执法为辅,对拒不开展治理活动或专项治理不认真、职业病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危害检测不落实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缺失严重、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第二阶段为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份。以执法为主要手段,由县安监局、住建局、交运局及所涉乡镇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执法。对粉尘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设施或达不到防尘要求、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改正跟踪督办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对存在严重的职业病危害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拒不整改的,及到2017年9月底仍未达到上述防尘工程治理要求且粉尘浓度超标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并处以相应行政处罚。
第三阶段为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对于治理后粉尘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按照权限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1月—12月底)
对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12月底前将治理工作总结及有关汇总表连同执法文书复印件上报至市安监局职业卫生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安监局各乡镇安监站要高度重视搅拌站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治理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强化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治理责任的分解落实;与基础建设和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保障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专项治理工作紧紧围绕重点企业、重点岗位,强化防尘设施、检测监测、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目标
全省交通行业要通过这次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达到进一步落实交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交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对象和范围
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交通行业和领域的水上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企业、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等。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我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整个工作由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交通部门积极参与并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行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是安排部署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于6月上旬前,研究制定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是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中旬):7月中旬以前,各类交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措施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交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是市州、县检查整改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上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区)一级的检查工作7月底前完成,市州一级的检查工作8月上旬前完成。各市州交通局(委)和厅直各业务局将本地本行业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于8月10日前报厅。
四是省政府督促检查阶段(8月上旬日至8月中旬):省政府将派出督察组,对全省各市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五是接受国家督促检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我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其中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六是“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至12月):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省将在第四季度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细化措施,有效指导。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业务局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对交通企业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进行细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