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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后期的西方文论发生了“范式”转换,即从对文学作修辞学式的内部研究,转向了文学的外部研究,希利斯•米勒描述道:“而今我们可以问心无愧地回到更富于同情心和人情味的工作中来,论述权力、历史、意识形态、文学研究的‘惯例’,阶级斗争,妇女受压迫的问题,男人女人在社会上的真实生活情况及其在文学中的‘反映’。我们还可以重新问关于文学在人生中和社会里的用途这类实用主义问题。文学理论的关键词不再是传统文学研究所关注的“审美”、“价值”、“经验”和“作品有机体”,而是“符号系统”、“意识形态”、“性别”、“身份/认同”、“主置”、“他者”和“机构。以解构主义、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新历史主义、“新左派”、后、精神分析批评、生态批评、散居族裔批评乃至同性恋和酷儿理论为主体的当代西方文论颠覆了以“新批评”为代表的20世纪上半叶“文学性”研究的总体走势,都超出了纯粹“文学的”范畴,以突出的政治性、批判性、反思性、颠覆性、解构性、公共性而强化了文学理论的政治言说维度。对此,拉曼•塞尔登等人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这些理论在全球范围内促进了对一切话语形式的重新解释和调整,成了激进的文化政治的一部分,而‘文学的’(研究和理论)只不过是其中一个多少有点意义的再现形式。,文学理论成为“文化政治”的组成部分,可以说,这一观点深刻地阐明了当代西方文论的实质,进人“后现代”时期的20世纪西方文论的确大规模地走向了“理论化”,走向了“政治化”。陆贵山先生指出:“正当中国新时期的某些学人着意淡化和消解文艺和政治的关系的时候,当代西方社会却掀起了这样那样的论述文艺和政治关系的热潮。这是一个特别值得研究的文化现象。文化政治与当代西方文论的政治化问题已经引起学界的重视,既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也存在不足之处,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①。
一、国外相关研究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文化政治”为关键词的研究几乎遍及人文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领域,文化政治可以切人文学、历史、音乐、绘画、舞蹈、影视、传媒、出版、教育、翻译、身份、种族、宗教、伦理、阶级、经济、法律、国家、建筑、医疗、科学等各种观念、现象和学科,为之提供全新的阐释和研究视角。但是,从总体上宏观地探讨文化政治与文学理论之关联的研究并不多,尚处于起步阶段。据笔者查阅,最早以“文化政治”为题名关键词的单篇论文是吉拉德•格拉芙写于1973年的((审美主义与文化政治》!文章主要质疑了以超功利、自足、自律为理念的审美主义的纯粹性,即审美主义自身陷人政治和反政治的窘境之中而不能自圆其说。米雪儿•巴瑞特的论文《女性主义和文化政治的定义》被收人1982年的一本文集’,该文强调了雷蒙德•威廉斯在人类学意义上对文化做出的理解,明确意识到文化政治会涉及到意义之争。论文通过考察“女性主义艺术”与“艺术”、“妇女的艺术”的区别,认为艺术作品不能与媒体意识形态的再现艺术相混同,从而得出结论:任意扩大艺术的政治意义是危险的,我们不应该忽视艺术作品的虚构、想象和审美之维,艺术的许多方面不能缩减为意识形态的概念分析。作者在文化政治渗透艺术领域的时尚之中能够做出如此深刻的反省,着实难能可贵。这两篇论文对文化政治文论的研究有首创之功,但都没有清晰地界定“文化政治”概念。成规模的有关文化政治对文学艺术渗透的研究出现于1990年前后。乔纳森•多利莫尔和阿兰•辛费尔德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主编出版了一套“文化政治”丛书②,两位总主编在《前言:文化政治》中明确认识到,在、女性主义、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和后结构主义话语的冲击下,197()年以来英国文学研究与传统的文学研究模式发生了“断裂”,新的“文化唯物主义”研究方式重点关注历史和文化语境、(文化)理论的方法、政治义务以及文本分析,因为“文化意义最终总是政治意义”,故而名之曰“文化政治”。他们强调指出,作为文化政治的文化唯物主义研究方法不再伪装政治中立,“相反,它将其任务定位于改造社会秩序,这一秩序正在以种族、性别、性态和阶级的名义压榨着人民。
显然,这套丛书就是运用文化唯物主义方法研究各种文化现象,并以发掘其政治含义为旨归。莲达•赫哲仁的((后现代主义的政治学》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文化政治概念,但主要是研究后现代的摄影、绘画、小说、历史等文化形式的“表征的政治”,关注它们表意实践背后的意识形态编码策略和意义版图的争斗,所以,此书所要探讨的正是文化政治与后现代艺术之间的密切关联。莫克西著于1994年的《理论的实践:后结构主义,文化政治和艺术史》‘,’一书以“表征”、“意识形态”、“作者”为三个关键词,对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符号学理论加以剖析,凸现出这些理论的文化政治功能,打破了传统的认识论艺术史观,而代之以符号学的建构主义的文化观、历史观:一者,处于历史语境中的理论所包含的文化政治含义深刻地影响着历史叙述和知识建构;再者,新的政治观和表意实践会使得文化价值、文化意义观变动不居、不再固定。但赫哲仁、莫克西的著作和上述文化政治丛书的共同缺陷是:有关文化政治对文学理论的影响研究涉及甚少。托斌•希伯斯的《冷战批评与怀疑论之政治》第一次从“怀疑论政治”的角度全面评述和反思了战后兴起的各种批评理论。作者认为,新近出现的女权主义、后殖民主义、精神分析、新等政治化文论以“种族、性别、阶级”为三大主题,克服了新批评、结构主义、解构主义乃至新历史主义批评局限于“学院政治”的弊端,有所贴近现实政治,但还是处于政治隐喻的言说状态,难以落实于实际行动。
希伯斯希望强化文化政治文论的实践性和批判性,要求“后冷战批评”应当加强现实政治关怀,发挥实践功能。从全书来看,他局限于美国一隅,对上世纪60年代以来的西方当代文化政治文论把握得不够全面,且评价过低。格林•乔丹和克里斯•威登合著的《文化政治:阶级、性别、种族和后现代世界》‘川对“文化政治”概念作出较为清晰的界定,他们认为文化政治是文化产品在意义、价值、主体性形式和身份建构方面所体现出的权力关系,关涉文化在阶级、种族、性别、身份等社会区分中所扮演的中心角色。不过,他们放弃了文化的人类学含义,只是指艺术产品,包括音乐、文学、绘画、雕塑、戏剧和电影。作者从20世纪60年代的自由人文主义的文化和教育理论开始,重点分析了文化艺术对近现代西方社会的阶级、性别、种族的分化和抗争所起到的政治作用。此书的缺点是对于“文化政治”概念使用得过于宽泛,按照他们的用法,近代甚至古代时期即已经存在文化政治文论,这就模糊了它的时代性。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对后现代解构普遍性、元叙事、主体本质和意义的稳固性的做法表示担优,因为后现代欢呼差异政治而容易忽略真正的社会差异,在书的结尾,他们意味深长地反问道:我们是将文化政治当作一项严肃的事业,还是游戏?这种对后期文化政治逐渐脱离经济、制度、权力的忧虑,同晚期者,如詹姆逊、伊格尔顿、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等人的观点倒颇为接近。这也正预示着文化政治随同文化理论一起,在新世纪的“后理论时代”步人反思阶段。2000年前后,随着马丁•麦克奎兰等人编写的《后理论:批评的新方向》、瓦伦丁•卡宁汉的《理论之后的阅读》、让一米歇尔•拉巴特的《理论的未来》、伊格尔顿的《理论之后》等一批著作的涌现,西方文论进人了“后理论时代”。对于文学理论而言,恢复文学的审美、诗性、形式、伦理、价值等被“理论”所遮蔽的层面似乎又成为新的时尚。在“后理论时代”背景下,学界面临的任务是要正确估价和承接“理论时期”所馈赠的政治化文论的遗产,对文化政治与文学理论的深层关联作出新的思考。#p#分页标题#e#
二、国内相关研究
“文化政治”概念在国内文艺学界为人所知离不开两位海外华人学者的引介和推广。一是谢少波,他所著的《抵抗的文化政治学》中涉及到詹姆逊的文化政治思想:“詹姆逊在这里提出的政治是用文化斗争来抵消旧的阶级战争,这不仅因为文化始终是阶级斗争的场所,而更重要的是,在当代的消费社会里,文化是阶级斗争的特殊的甚至是惟一的场所。谢少波认为,这是一种“新葛兰西式的反霸权政治”,也是对后现代微观政治的修正。二是张旭东,他是从意义建构的角度来理解文化政治的,认为文化是一个“意义生成结构,人依赖于这个意义结构来组织个人和集体生活,形成‘世界’或‘生活世界’的概念”,追问文化的社会政治内涵和价值取向也就是追间文化和生活世界的关系。但此书并不以文学理论为论述对象,而着力于思想文化史的研究。相比之下,刘象愚等人译介的弗兰西斯•马尔赫恩的文化政治观,倒是对国内的西方文论研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马尔赫恩认为,“新左派”文化政治打破了自由人文主义将文化超越于政治的传统看法,发展了相反的方向,“文化远不再受制于外在的政治考验,它本身已经是政治的了。‘川孙盛涛的《政治与美学的变奏:西方文艺基本问题研究》将西方从“阶级意识”向“文化政治”的转向追溯到卢卡奇和葛兰西,依据就是马尔赫恩的文化政治观,这种文化政治理念恰好打开通向美学的道路,使政治与美学的关联纳人文化研究领域的思想大平台,政治与美学的关联更加细密而自然。冯宪光的《在革命与艺术之间:二十世纪国外政治学文艺理论研究》也引用马尔赫恩的文化政治观,但他认为,正是在1968年“五月风暴”失败后的后现代时期,西方的文学批评才提出了“文化政治”问题。从“新左派”文化政治角度研究西方文论的著作还包括:陈永国的《文化的政治阐释学:后现代语境中的詹姆逊》、马海良的《文化政治美学:伊格尔顿批评理论研究》、吴琼的《走向一种辩证批评:詹姆逊文化政治诗学研究》、赵国新的《新左派的文化政治:雷蒙•威廉斯的文化理论》,等等。以上著作在局部研究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并未关涉到西方文化政治文论的全貌,在“文化政治”概念的理解和使用上也没有达成一致。
当然,国内已有部分学者从总体上注意到当代西方文论的政治化特征。童庆炳等人对文化研究影响下的西方文论政治化问题,有两点概括和担忧:一是它们的“反诗意”特征,二是“可能重新让文学理论面临‘为政治服务’的痛苦记忆”。文化研究学者陶东风认为,文化批评与文化研究有着共同的研究旨趣、研究方法、价值立场,“这就是突出的政治学旨趣、跨学科方法、实践性品格、边缘化立场与批判性精神”。,’。“文化批评是一种‘文本的政治学’,旨在揭示文本的意识形态,以及文本所隐藏的文化一权力关系,它基本上是伊格尔顿所说的‘政治批评’。他还注意到西方女性主义理论、少数族裔理论、生态理论等非常政治化的文论的繁荣,正是文化政治赐予文学理论以自主性和反抗性的结果。另外,近年出版的《文化研究关键词》一书为“文化政治”概念编写了一个简短的释义,认为文化政治意指文化背后的权力关系,具体包括性别政治、阳性政治、视觉政治、同性恋政治、身份政治、身体政治等类别,所以,批评、文化唯物主义、新历史主义、文化研究、后殖民主义、女性主义、身份研究、性别研究等批评理论和流派,都具有文化政治的特点。周宪也撰文指出,当代西方文论从文学理论转向“理论”,也就是从纯学术向“学术政治”的转变,其结果是将传统的人文主义、审美主义文论还原为意识形态的建构物,把任何文学研究都看作是“理论政治”的表征。姚文放甚至将文化政治文论形态作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共和国60年文学理论”第三次转型”这一说法是否符合国情还值得商榷③,但他认为文化政治一维的加人对于面临全新语境的文学理论具有激活的作用,倒也符合实际。本文认为,以上对文化政治文论的概括性论述大部分是正确的,但也只是有助于而不能代替全面而深人的研究。
三、研究现状的不足
总的看来,到目前为止,文化政治对文艺理论和文学艺术领域的影响研究在国外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文化政治与西方文论关系的研究在国内有所展开,但是,尚存在以下几点缺陷:
1.因为“文化政治”概念本身的内涵非常丰富、复杂,文艺学甚至政治学界至今都没有对其做出一个清晰的梳理,运用起来相当随意和混乱,这必然会影响对文论政治化问题的深入分析和思考。
经济学思想在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演进历程中起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经济自由主义只能产生警察行政法观,国家干预主义可以产生福利行政法观。而当代行政法是实质的服务行政法,服务与合作是其人文精神,增进社会福利,谋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其价值追求。
「关键词行政法治理论行政权力政府干预市场机制
西方国家的文化是多元的,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思想基础也是多元的。时代的发展、行政法的演变需要我们以更广博的视角来审视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发展历程。我们在关注其哲学基础、法理学基础的同时,亦不能忽视经济学思想在其发展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事实上,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是行政法学和宏观经济学所共同关注的一个基本问题。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经验表明,尽管“市场失灵”和对公平的关注提供了政府干预的经济学基础,并由此诞生了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和福利经济学,但市场的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对称等同样导致“政府失灵”,而试图以政府替代市场的做法将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市场失灵置换了市场万能的观念,政府失效拒斥了国家的神话。可见,没有一个有效的法治政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可能的。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更是促使我们再次思考这样一些问题:政府的作用是什么,它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及如何更好地去做这些事情。因此,如何在尊重市场逻辑的前提下建设一个有效的法治政府已成为全世界重新关注的焦点。本文拟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阐释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发展历程,洞察其历史脉络及深层次的发展规律,并窥探其发展趋势。这对于政府角色的重塑,政府功能的重新定位以及新世纪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和完善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经济自由主义与警察行政法观
17~19世纪是资产阶级夺取并巩固政权,发展资本主义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资产阶级尚未摆脱封建统治阴影的笼罩,深感丧失自由和财产的恐惧。因而,他们要求取消一切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限制措施和政策,论证并且实现经济自由,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深信“最好的政府,最少的管理”。这使得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各国无不围绕“行政权力”构建本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在素有“行政法母国”之称的法国,19世纪70年代以前,行政法治理论基本上是以拉菲利埃(E.Laferriere)提出的“公共权力说”为主流。按照“公共权力说”,行政行为被区分“权力行为”和“管理行为”,前者是行政机关在立法机关的授权下执行国家意志的一种行为,受行政法约束,并接受行政审判权的监督;而后者则是行政机关作为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和组织者而为的一种行为,属于私法范畴,接受司法审判权的监督。通过这种区分,行政法的主要任务被确定为划分公共权力与私人失误之间的界限,并对超过这一界限的“越权行为”予以制裁。这样,行政权的作用便被局限于国防、外交、警察和税收等以“权力行政”为特征的狭小范围。“公共权力说”确立后,影响到整个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法理论。我们可以把这一时期的行政法治理论称为“警察行政法观”。
这种行政法治理论不仅是当时生产关系状况的反映,而且也与当时的主流经济学———新古典学派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相一致。以亚当。斯密(AdamSmith)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将整个经济系统分为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国际贸易、政府预算、居民收支等紧密相联的组成部分。“看不见的手”并不是简单地调节其中某一个市场,使其实现供求平衡,而是通过价格信号同时对整个系统发生作用。任何一个外来冲击,如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数量的变化,某项政府政策的变化,都会通过各种渠道传递到系统的每一部分。如果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同时达到均衡的话,这就是“一般均衡”(GeneralEquilibrium)。如果外来的冲击破坏了初始的均衡状态,那么,“看不见的手”将通过价格调整,使其转向另一个均衡。
新古典学派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他们认为,政府的干预很可能会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给经济系统带来扭曲,从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有了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就不需要政府干预了。但是,新古典学派并不完全排斥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他们主张建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把政府的活动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即政府应当保证发展生产、公平贸易和积累财富的外部环境,并且向社会提供那些私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publicgoods)。①于是,政府甘居幕后,扮演“警察”的角色,担当起社会“守夜人”,行政职能集中于“秩序行政”,即保障国家的安定、社会安宁,维护私有财产权和契约自由。
二、国家干预主义与福利行政法观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不断发展壮大的资本主义创造出了比以往任何社会都要丰富的物质财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由自由竞争发展为垄断。资本主义制度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周期性经济危机开始频繁爆发。与此同时,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关系更趋复杂,社会形势的变化更趋迅速,但个人的生存能力却受到社会的严重制约,就业、教育、卫生、交通以及环境等都已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解释经济危机以及一系列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经济学家们开始更多地关注对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研究。在这一时期,新古典学派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开始受到挑战。在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L.Walras)的均衡理论和均衡分析方法的影响下,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K.G.Myrdal)和林达尔(E.R.Lindahl)提出了动态均衡理论,以德国经济学家施穆勒(G.V.Schmoller)为代表的新历史学派和以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T.B.Veblen)为代表的制度学派也相继产生。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上述理论与经济自由主义截然不同,它们主张政府应对经济进行干预,强调政府在调节和管理经济中的作用。在政治方面,它们宣扬阶段利益调和,迎和了资产阶级加强统治的需要,因而对当时西方各国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②于是,在西方国家,行政权的作用范围开始拓展。政府在实施有限的间接调控的同时,也开始少量地直接投资,从事教育、卫生、交通以及公共事业等方面的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典型的“权力”特征已经很微弱。但这些活动又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不同于私人行为,因而不受民法规则支配而适用行政法规则。在这种形势下,法国行政法上传统的“公共权力说”开始动摇,以狄骥(L.Duguit)为代表的波尔多学派提出了“公务说”。“公务说”认为,“行政法是公共服务的法”,行政行为也是“以公共服务为目的的个别。”③按照这一标准,行政主体直接以满足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活动都是公务行为;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服务与合作的信任关系;政府的服务是一种通过执行法律为公众提供的服务即公务,因而服务与合作关系就是一种公务关系;公务构成了行政法的基础,行政法将随着公务的需要而变化。“公务说”产生后,对大陆法系国家以及一些其他国家的行政法都产生了影响。从此,发生了西方行政法治理论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
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爆发于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给整个资本主义体系带来了致命的冲击。这次经济危机的时间之长、程度之深都大大超过了人们的预期。按照传统的新古典宏观经济理论,无论经济繁荣或衰退,政府都不应当积极干预经济活动,“看不见的手”会自动把经济导向稳定状态。可是,这只“看不见的手”并没有把资本主义国家从经济危机中拯救出来。面对严峻的挑战,政府显得软弱无力。资产阶级理论家们认识到,对这种社会形势,除了政府之外,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能够应付,政府的角色有必要重新塑造。
时代呼唤出来一个全新的经济理论———政府干预主义。凯恩斯(J.Keynes)在1931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主张。凯恩斯认为,完全的市场机制是“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关于完全市场机制的假设往往并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经济行为的外部效应以及交通运输约束等情况的存在,使得市场机制失灵(marketfailure)。凯恩斯认为,周期性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他用“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效率”和“流动偏好”三大心理规律来解释这一命题,并指出在自由放任的经济中必然会产生有效需求的不足。按照凯恩斯提出的“有效需求原理”,在小于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只要存在着一定量的总需求,就会产生相应数量的总供给。既然“看不见的手”不能有效地对市场进行调节,那么就应当让政府担当起调节供求关系的责任。据此,凯恩斯认为应当放弃主张自由放任、无为而治的新古典经济学,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国家应当积极地干预经济,扩大政府职能,刺激投资和消费。同时,他认为政府直接投资不仅可以弥补私人投资的不足,以维持国民收入的应有水平,而且政府每增加一笔净投资,还可以通过乘数效应带动私人投资和消费,使国民收入量比最初的净投资额有成倍的增长。因此,凯恩斯“希望国家多负起直接投资之责”。④总之,政府的责任就在于运用各种政策以纠正市场失灵,保证资源优化配置,抚平经济周期波动的创伤,促进经济发展。只有政府为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才能使公共利益最大化。
后来,这一理论发展为凯恩斯主义,成为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官方经济学”。于是,行政权力开始大举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资本主义由一般垄断阶段过渡到国家垄断阶段以及各国经济的恢复和高速发展,行政权也日益膨胀,行政立法大规模出现。在社会生活中,行政权的作用已是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以促进公共福利为目的行政服务功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面对新形势,“福利国家论”应运而生。尽管随着“福利国家”等现象的出现,“公务说”已不能全面界定行政法的外延,出现了行政法理论基础多元论的局面,但行政法理论中服务与合作的基本精神并未改变,即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服务,给相对人以“生存照顾”是行政主体的职责;享受服务、得到“福利”是相对人的权利。在这一时期,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关系的主体范围不断拓展。同时,因分享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关系以及因行政事实行为引起的关系也都被纳入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关系的范围。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甚至开始将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关系的触角伸向了传统的民法领域。总之,这一时期行政法理论的中心思想是:只有不断地缩小市场机制作用的领域,扩大行政权力作用的范围,才能为相对人提供更为广泛的服务,公共福利才能实现最大化。因而,我们可以称之为“福利行政法观”。
三、政府干预主义的困惑、修正及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重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风光了几十年。一直到70年代初,普遍奉行政府干预主义的西方各个工业发达国家的经济稳定增长,并没有遭遇到较严重的经济危机。但是,70年代以后,西方各国的经济却遇到了麻烦———“滞胀”现象,即高失业与高通货膨胀并存。尽管各国政府按照凯恩斯的主张采取了各种药方,但是经济衰退仍越来越严重。对此,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既不能在理论上给以解释,又不能提出有效对策。特别是70年代“雪上加霜”的两次石油危机以及“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更是动摇了政府干预主义的基础。于是,主张经济自由、减少政府干预的新经济自由主义学者对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展开了尖锐的批评。西方各国也相继放弃政府干预主义,而选择经济自由主义为制定政策的指导原则。到80年代末期,过度的放任自由导致西方国家的经济又一次出现衰退,国家干预主义重新得势。
看起来,似乎新古典学派主张的经济自由主义与凯恩斯学派主张的政府干预主义在经济学舞台上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但是,无论是新古典学派还是凯恩斯学派,都在不断地汲取对方的长处,修正自己的观点。例如,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P.Samnelson)把自己的学说称为“新古典综合学派”或“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1985年以后又改称为“现代主流经济学新综合”。又如,克林顿政府强调政府干预,不过克林顿政府的政策并不是片面地强调增加需求,而是采取既强调需求方面,又强调供给方面的两手政策。克林顿也认为,自己的经济政策既不是新经济自由主义,也不是政府干预主义,而是一条结合两者长处的新道路。⑤总之,两大学派的融合反映了西方宏观经济学正在加深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探寻政府权力作用的最佳范围,整个资本主义也“几乎在不知不觉中,演变成保持公私两个方面主动性和控制权的混合经济。”⑥面对宏观经济理论各派林立,争论不休,国家政策频繁变动的新情况,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西方行政法治理论也表现出了应有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行政权作用范围的有限缩小。学者们认为,在现代社会,政府并不是唯一的“公共体”:“公共产品”除了可由行政主体提供外,还可以由其他公共体———社会自治组织提供。这是因为,非政府的社会公共体行使公共权力,可以避免或减少行政国家异化的许多弊端,如腐败、低效率、滥用权力等。而且由于它更贴近公众,公众可更直接地参与其运作和更直接对之进行监督。除此之外,学者们也认为,过分强调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的“生存照顾”会使人的生存能力和创造能力退化;行政权的过度延伸不仅不会使公共利益进一步扩大,而且还会对其产生抵销作用;应该重新重视市场机制激励作用,“只有在个人无力获得幸福时,才由国家提供服务。”⑦因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纷纷对行政权重新估价,放松政府管制而加大市场调节的力度。政府也将一些政府垄断项目转到市场竞争领域,或者引入市场机制到公共领域适用。于是,国家行政、社会公共行政的结合和对私人力量的利用便构成了维护、分配和发展公共利益的多元力量结构。⑧第二,行政强制的弱化。西方学者认为,行政行为既然是一种服务,在相对人能自觉合作的情况下,也就是在公共利益能够实现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运用强制性的行政行为,而运用一些非正式、非强制的行政行为来服务。并且,传统上以“公权”和“强制”为特征的行政行为的性质及形式,都需要重新界定和概括。这种观念上的变化在行政法上便反映为:一些新的行政行为形式或者原来在行政法领域中不甚重要的行政行为形式,如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给付和行政私法等,已经或者将在行政中发挥新的或者更重要的作用。行政合同和行政规划在法国,行政指导在日本以及行政给付在瑞典等都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行政法制度。这些行政行为形式中既包含了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又体现了相对人的意志,既有行政权力的因素,又有市场自由的精神。它们所具有的应急性、简便性、温和性和实效性等特点,也正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三,行政程序法治理念的增强。学者们普遍认为,新时期行政法治不仅应重视服务的结果或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而且还应强调行政程序,即服务与合作的过程。通过行政程序,扩大行政民主,调动相对人对服务的合作或参与,增进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信任,使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融合相对人的意志,使行政行为具有公正性、效率性、准确性和可接受性,以避免行政权在其作用领域中的滥用,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因对抗而致使公共利益遭受损失。而行政强制的弱化,行政程序法治观念的增强,必然会促使行政效率的提高,公共利益的实现。为此,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行政程序法典化浪潮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仍然方兴未艾。
(一)执法人员力量与需要承担的职能不匹配
苏办发〔2014〕1号文件明确指出: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作为镇政府的职能机构,代表镇政府统一行使由镇政府承担的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并具体负责相关行政管理事项的日常监管。根据文件要求,试点镇综合执法局不但要承担行政处罚职能,还要承担相应的日常监管职能。试点镇综合执法局等职能机构是在镇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通过调节编制组建的,这就决定了综合执法局的编制难以大幅度增加。所调研的试点镇,执法人员最多的张浦镇也只有22人。现有的人员力量难以承担起下放的几百项行政处罚权。
(二)人员专业技能与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不适应
县级职能部门下放给试点镇的行政处罚权,权力多、领域广,而且农业、环保、食药等很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专业性很强。目前试点镇虽然采取了跟班学习、加强培训等措施,但一些执法领域专业性偏强的特点,导致一些执法工作在试点镇难以得到有效开展。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指导机制尚未建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案件评查等工作很难直接顾及到试点镇。
(三)衔接不畅和运行机制不健全
有的地方没有按照基本目录的要求下放、承接行政权限;有的地方下放给试点镇的行政权限多且时间紧,试点镇暂时无力承接;有的地方县级职能部门与试点镇没有建立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的工作机制,有的县级职能部门对试点镇的行政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试点镇获取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关政策的信息渠道不畅;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受理,省、市主管部门仅认可县级,试点镇难以具体操作;有的试点镇的综合执法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的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机制和运行机制的缺失,导致部分领域出现执法监管的空白地带和真空现象。
二、加强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
(一)稳步做好权力下放和承接
按照苏办发〔2014〕1号文件“凡试点镇确需且能够承接的行政权限,都应赋予试点镇行使;试点镇暂时无法承接的行政权限,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权力下放和承接工作。一是有序下放。在县级政府编制、法制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县级主管部门和试点镇加强协调,充分考虑到试点镇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在“可放”和“能接”之间找到平衡,下放一批试点镇能“接得住、管得好”的常用行政处罚权,对专业性特别强、实践中不常用的权限暂缓下放,并明确放权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职责,确保权力平稳下放。昆山市2012年下放给张浦镇行政处罚权655项,其中农业类134项。根据一年多来的实践,根据张浦镇的实际承担能力,为防止市场监管出现真空情况,昆山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停止张浦镇人民政府行使相关市级部门下放的部分综合执法职权的通知》(昆政发〔2014〕49号),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张浦镇人民政府行使涉及燃气管理、农业投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191项综合执法职权。停止的191项综合执法职权中农业类的有99项。二是有力承接。试点镇对县级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处罚权,细化落实承接实施方案,优化、充实人员配备,做好权力承接各项工作。三是有效行使。县级职能部门加强对下放权力运作的指导、培训,试点镇综合执法局对承接的行政权力要履职到位,避免出现下放权力悬空的现象。
(二)加强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特别是专业人才的培养
随着权限的大量下放,试点镇面临人手少、任务多,权力大、能力不够的情况,急需提高综合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避免试点镇扩权带来的“隐性违规”,构建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县级职能部门必要时可定期派人员充实试点镇的行政执法力量,适应新的管理体制需要。试点镇应通过引进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派员到县级相关执法机构跟班学习等方式,加速培养各执法领域的专业执法人才,适应权限下放后执法工作需要。
(三)完善各项运行机制
多元智能理论是由美国霍华德加德纳在《智能的结构:多元理论》中所提出,并受到了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多元智能理论是对一个学生从多元的视角进行评价,使得教育者可以重新的审视教学中的思维以及教学中的策略。对于传统的教育而言,对学生的教育主要侧重于数理化以及语文等方面的教育,并没有从语文的空间上以及数理的逻辑之上进行教育思考。就学生的自身而言,每一位学生都拥有不同方面的智能,如运动、音乐、人际关系以及内省等,由于每位学生的知识结构以及性格的不同,对这些智能所表现出来的程度也大不相同。一些学生在某些领域内处于优势,但是在其他的领域内却处于劣势,这就要求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要应用多远智能理论,不断的有效的促进学生的发展。
二、思想政治教学实践中的多元智能理论的应用分析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将多元智能理论应用在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的教育当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多元思想政治教学中注意应用情景教学的方法。
在多远智能理论当中,多元智能理论认为,人类的智能表现形式主要受所处环境的影响。在实际的思想政治教学当中,如果想使得学生更加深刻的体会思想政治的理论,就要将思想政治理论应用在实际的实践当中来,使学生在特定的情景环境当中不断的去学习与发展。就传统的思想政治教学而言,通常教师都会以讲教为主,利用多媒体所显示本课的教学重点,强制性的让学生对其进行记忆,以便应付考试。教师没有认识到这种课堂情景会令学生感觉到无比的压抑,学生被动的去获得知识,对这些知识并不理解,很难记忆。如果教师在教学中应用一些比较有带表性的人物的语言,再讲其应用到实际的教学案例当中,将实际生活的场景与思想政治的内容相结合,让学生通过对各种图片的观察,使学生更加深刻的体会教学内容的内涵。
(二)多元思想政治教学中注意应用差异教学方法。
作为思想政治教师,首先教师要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风格以及学习的水平进行一定的了解,这些是实现差异教学的前提条件。多元思想政治教学对于教师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挑战,这种教学需要教师全方位的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并作出不同的分析。在学生的学习生活当中,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领导者,需要不断的观察学生,去了解学生的学习动态与方法等,这有利于教师掌握学生在学习中的不同的差异,从而根据每一位学生不同的学习水平及特点,应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有效的完成思想政治教育,从而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思想政治的学习当中来,完善自身的发展,以有效促进未来社会的发展。
(三)多元思想政治教学的教学环境对学生学习的影响。
由于思想政治对提升学生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为此,在实际的教学当中,教师要为学生创造不同的物质条件与精神条件,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课堂上,教师可制造不同的乐趣,积极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还要保持一个比较稳定的文化氛围,确保学生在思想政治的课堂上能够愉快的学习,避免为学生施加压力,也要避免课堂上出现压抑的课堂气氛,鼓励学生积极的参与到思想政治的学习当中来,引导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将理论与实践想结合,为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知识基础。众所周知,现代社会中合作与竞争并存,学生必须清楚的认识到,一些事情单单的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而思想政治的教学,可以使学生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为此学校必须高度的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多元智能理论的应用,可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在掌握学生差异的基础之上,为学生提供与自己相匹配的教学情境。
三、总结
先来简单了解“同一律”。同一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断。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思维对象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思维的对象必须保持同一;在讨论问题、回答问题或反驳别人的时候,各方的思维对象也要保持同一。
(2)概念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必须保持同一;在讨论问题、回答问题或反驳别人的时候,各方使用的概念也要保持同一。
(3)判断的同一。同一个主体(个人或集体)在同一时间(相应的客观事物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从同一方面对同一事物作出的判断必须保持同一。
从以上同一律的简要介绍中可以看出,议论文若遵循了同一律可以使得议论集中,方向明确,论证力强。
要有效地引入同一律,使文章具备一致性,首先要明确议论文里遵循同一律的具体表现。同时这也是学生容易出现混乱、偷换概念的地方。
(一)概念保持一致性 要求所使用的概念必须有确定的内容,也即在写作中关键词语保持一致性,不要随便转换,也不宜出现多个关键词语。
写作前的构思、写作中的组织对所使用的概念都必须保持内容上的确定性、唯一性,如果所使用的概念缺乏确定的含义,就会造成思想上的混乱,从而导致文章思路模糊,中心欠明确;如果关键词语不统一,就会使主旨模糊,论证说服力减弱。
(二)文题一致,即题目与行文重点必须统一
题目是文章的眼睛,如果是议论文,那么题目的作用更是重要明确,通常显示了议论的范围或者是直接提出了文章的论点,这无形中就对主体部分的论证起到了规定性、统领性的作用。因而写文章尤其是写议论文要慎起题目,先确定中心确定题目再构思正文,行文中要注意以题目为依归,论证为题目主旨服务,体现同一性,从而使文章题目与正文、前后文、上下文间保持一致性,否则就会造成文题分离、逻辑不严之感。
(三)主题同一,即文章论点首尾一致,贯彻始终
论点是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提出的观点、看法或态度,考场议论文通常要求在行文之始就鲜明、完整地亮出作者的论点,后文的论证就围绕此论点展开、深化,因而要使对论点的分析深入、具说服力首要的就是论证力度集中,论点保持一致性,不能在行文中随意更改论证重点。
(四)材料与论点一致,即文章所引用的名句、事例等必须典型,能对论点起直接佐证作用,与论点论证方向一致,从而起到增强文章说服力的作用
现在学生写作文,由于平时积累论据少,对社会生活缺乏关心、思考,写起记叙文来经常无病、无中生有或虚构缺少生活基础的情节,写起议论文则有观点没佐证材料,或堆砌一堆材料而无贯穿其中的中心,又或者是在那有限的几个材料中作文章,把它们当作“万金油”,只求形式上的“有证有据”而不求文章的前后一致论证有力,殊不知这样一来文章的论证力更薄弱,毛病更明显。引导学生在构思作文中运用同一律,增强文章的一致性对这些问题可起到根本性的改善作用。
了解了同一律的作用、作文中遵循同一律的具体要求后,在作文指导上我们还可以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从以下方面努力,积累一些小技巧,避免违反同一律破坏文章的一致性:
由于语言的灵活性和使用的习惯性,同一词语通常能表达多种不同的含义,指称多种不同的对象,或者近义词语的指向有时相同有时在某些特定区域又有所区别,这才让混淆词语的逻辑错误成为了可能。因此,要学生保持概念的一致性,重要的是要把词语理解和保持概念同一性结合起来,让学生能够逐步明确每个词语、概念的含义、区别,从而慎选词语,避免概念的不一致。
增强写作技巧,也有助于实现作文写作的合乎同一律、展现一致性。违反同一律固然有着认识上的原因,与思维的逻辑严密与否相关,但同时与学生写作时缺乏目的的支配性、思维组织的漫不经心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写作时,要引导学生有一种观点意识,即能够紧紧围绕所要阐述的观点思考,展开叙述展开论证生发联想拓展抒情,并刻意培养点扣题的意识,使文章从字面上到内容上到主旨上都逐渐体现出一致性,也慢慢培养出学生写作中遵守同一律的意识,最终使文章呈现出一致性,为作文增添光彩。
思维习惯是可以培养的,教师可通过训练引导学生慢慢地通过自我调节去把握自己的思维过程,逐步培养推理的自觉性,灵活运用辩证思维,使逻辑严密,消灭随意性,从而彻底杜绝易违反同一律的思想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