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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资源的再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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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资源的再生性

文化资源的再生性范文第1篇

    通过有效的存储、再生性保护,实现书画艺术文献的合理利用。1.再生性保护基于古籍文献的重要性,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保护政策和措施,如从2002年起,中华再造善本工程和中华古籍特藏保护计划相继实行,这两项国家重要的文化工程将分别从“再生性”和“原生性”两方面对古籍进行保护。所谓“再生”,实际上是通过计算机和其他现代化技术,将古籍文献加以复制,从这个意义上讲,古籍文献是可以“再生”的。抗战书画艺术作品的再生性保护是通过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将纸张载体上的文献内容复制或记录到其他载体上,以达到长期保护和进一步开发利用历史文献的目的。再生性保护的最大特点是将原有文献资料上的内容转移到数字化的载体上,即使原件毁灭了,其记载的内容仍可通过其他载体形式保存下来。再生性保护的另一个特点是其载体的体积小,记录密度高,这样既节省大量的保存空间,又方便于查找、传递和使用。因此,笔者认为,“再生性保护”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一种保护方式。艺术作品的图片数据库可提供给社会公益,为艺术类的学习、创作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强调艺术作品文献资源再生利用。要想很好地解决珍贵艺术作品“藏与用的矛盾”问题,“再生性保护”可以视为最优的解决方案。2.有效存储开发实用的基于web2.0的图片管理系统。系统按需求设置不同的用户权限,将分散的图像素材分门别类存储于数据库之中,并自动、高效、准确地管理庞大的图片资源,真正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3.合理利用中国重庆抗战书画艺术作品的数字化,建设成为图文并茂,易于查询的专题文献数据库,读者很方便地浏览、阅读、查询到抗战时期重庆书画艺术作品的信息,实现珍贵艺术作品图片资源的网络化共享,可方便、快捷的为用户提供服务,对现代艺术教育、艺术创作和研究都具积极的作用。

    系统框架设计本项目系统框架设计将数据库分为三个子系统:数据管理系统、文献查询系统和文献处理系统,在各个子系统中管理员可以对相应内容进行管理。(1)数据管理系统数据管理包括对数据库内各个模块(中国重庆抗战书画图片新闻、相关研究论着及学术论文等)内容的添加、删除、修改。(2)文献查询用户可通过主题索引、分类索引、作者索引三种途径来查询所需要的图片。用户只需在相应的索引页面中输入图片的名字、图片的作者、图片的类别,系统即可从数据库中查找出与检索条件相符合的图片信息。(3)文献处理本数据库含有大量图片,将书画艺术作品原件通过数码相机、扫描仪等数码设备收集整理后上传至系统中。用户可以将检索到的图片进行放映、打印。系统管理员可对上传后的图片进行编辑、添加最新图片、完善图片信息、改变图片的大小等。本数据库建设中加入了部分有关对抗战时期重庆书画艺术研究的学术研究成果的记录,收录有抗战时期陪都重庆书画艺术年谱、抗战时期陪都重庆的美术家及其文选、学术论文供广大文艺工作者在研究学习中作为参考。管理员可上传或修改该课题最新学术论文及学术论着,保证数据库信息的不定期更新等操作。让读者在了解抗战书画艺术作品的同时也能从文献的角度了解现代的研究成果。功能模块设计数据库应用设有两个主要模块:数据库管理模块、用户管理模块。(1)数据库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登录至管理页面可以对数据库内公告、资料、图片进行相应的操作。(2)用户管理:包含管理员、游客、注册用户三类角色。通过用户管理模块可以进行注册、修改密码、修改用户资料、密码找回等操作。

    管理员可以对注册用户进行筛查,必要时可以删除已注册用户。1.概述本库采用的MySQL技术构架搭建中国重庆抗战书画艺术作品专题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不仅对文献进行合理的存储,更重要的是对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管理,以利于提供优质的资源共享服务。2.资源数字化:为保证图像高清晰度,图像以600dpi精度对图像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1)数据库结构的设计与建库策略数据库结构的设计是把非结构化数据建立数据模型的过程,对数据库结构的设计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数据特点、数据量、查询对象、各字段及属性的设计。本系统在对其内容进行描述时依据教学信息资源的相关信息点,建库字段包括有:绘画、篆刻、题跋、书法等。在建库策略中引入了TRS的B+树索引和倒排索引,这两种类型的索引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从而使数据库较好地解决了键值的插入、溢出、删除、查询速度和空间使用率等问题。(2)数据库的创建第一步:通过MySQL工具的创建数据库向导输入数据库名、信息说明等信息。第二步:设置数据库的别名列表、使用语言、存放路径、存放位置、建库词典和索引标志等属性。第三步:设计数据库的字段结构及各字段的具体属性等。第四步:数据的筛选、格式规范化等。(3)数据的识别、标引、入库资源入库,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批量或单个将图片资源按分类存入数据库中,在录入时要对图片资源的所有属性进行预校验,确保图片资源库中的数据的精确性。针对采集来的相关资源,专业人员根据系统要求,先分别进行数据规范化和资源整合,再按照库结构与建库策略规定的格式分别直接导入至MySQL数据库。由于中国重庆抗战美术书画艺术作品数据库主要为图片数据库,因此设计师将数据源为数据库图像着录标引的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者、作品类别。(4)数据库更新、维护在中国重庆抗战书画艺术作品数据库建成后,会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但对数据库的日常维护、管理、系统安全性管理、图片资料的备份等工作也应给予充分的重视,须建立一个长期的机制,及时更新、维护数据库,使该数据库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中国重庆抗战书画艺术作品文献资源进行有效的存储、再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建设成为图文并茂、易于查询的中国重庆抗战书画艺术作品专题数据库,为艺术教育、艺术创作提供网络文献信息服务,促进中国重庆抗战书画艺术作品文献的进一步交流和传播,实现艺术资源的网络化共享,为进一步研究中国抗战文化提供参考资料。然而,中国重庆抗战书画艺术作品数据库的建设只是实现抗战艺术文献网络共享的第一步,在今后仍需拓展文献服务的新思维,为艺术文献资源的传播和充分利用创造新途径、拓展新方式。

文化资源的再生性范文第2篇

一、宁夏伊斯兰文化资源选择

(一)宁夏资源禀赋选择

在宁夏经济理论和实践发展的过程中,资源优势被定位于土地和矿产。但从长远来看,难以支撑宁夏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宁夏农业的发展,只能起到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作用,难以支撑宁夏整体经济的发展。从产业升级趋势可以看出,先进国家或地区在实现工业化以后,农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下降,反而需要国家通过补贴政策工业反哺农业。农业收益受到土地收益递减规律的制约,无法实现持续增长的目标。发展能源工业具有低成本、高回报、见效快的特点,但其破坏生态环境、无法可持续发展的缺点也很突出。同时,矿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而且宁夏矿产资源也是有限的,近几十年可以是宁夏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存在资源枯竭的隐患。

文化资源作为生产要素具有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功能,利于形成比较优势。文化可以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直接创造财富,如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可通过对生产力系统中其他要素的内化作用推动生产力发展,即增加物质产品的文化含量。文化资源具有消费的无损耗性和利用的再生性,具有传统资源无法比拟的优势。消费的无损耗性表现在文化资源具有无形性,无论怎样转移和利用都不会失去资源的使用价值,资源可重复利用。利用的再生性表现在文化资源满足人们需求和利用的过程中需要生产者和消费者再开发,同时会生产出新的文化,文化资源利用越多越广,效用发挥越充分,创造出的新文化资源就越多。

因此,充分发挥文化资源禀赋的优势,可减少宁夏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弥补资本、技术等资源的不足。而在宁夏众多的文化之中,伊斯兰文化能够形成资源禀赋。

(二)宁夏伊斯兰文化资源的界定

宁夏伊斯兰文化就是伊斯兰文化、回族文化和宁夏地域文化三者的交集。宁夏伊斯兰文化资源,是指具有宁夏地域特色的对人们能够产生直接和间接经济与社会效益的伊斯兰文化内容的要素集合。

建构宁夏伊斯兰文化,是宁夏回族文化商品化的必然。文化的传播在于文化共享,但缺乏文化认同就会产生文化冲突,具备文化认同的文化商品才能形成市场需求。文化资源要转化为文化商品,形成产业规模经济,前提是产生文化认同的消费者群体规模较大。因此,不是所有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都适合产业化开发。宁夏在文化资源开发中不能以回族文化称谓为主导,而要以伊斯兰文化称谓为主导。原因是回族文化产品市场需求较小,仅回族消费者(主要是西北回族)产生文化认同,其他民族消费者出于猎奇心理会少量购买,但不会成为稳定的顾客群体。而以伊斯兰文化作为产品主导文化,不仅国内有回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认同,更有众多的伊斯兰国家民众的认同,这就为宁夏伊斯兰文化商品化和商品文化化提供了广阔的潜在市场。把宁夏回族文化资源转化为宁夏伊斯兰文化资源进行开发,能够扩大具备文化认同的文化商品市场,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发展产业链。

二、宁夏伊斯兰文化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宁夏伊斯兰文化定位不明确

目前,在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回族旅游文化等方面有大量研究成果和制定的政府政策。但是,众多的成果和政策的表述中,未严格区分伊斯兰、穆斯林、回族、清真等用语适用范围,特别是未突出宁夏的地域特色。例如,“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突出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国回商大会”突出了回商人文历史和产业经济;“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节”突出了民俗习惯和。因此,宁夏伊斯兰文化缺乏统一的具有文化认同的称谓。文化称谓的多元化,在宁夏区外市场上,就会造成文化传播和沟通的障碍,限制文化商品的流通和市场的有序运行。

(二)宁夏伊斯兰文化资源禀赋特征不明晰

文化资源必须是文化中能够用于生产和消费的,而且能够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部分,并不是所有的文化都可以转变为文化资源。而可以进行产业化经营的文化资源,又必须具有资源禀赋,即一国或地区所拥有的两种生产要素的相对比例。宁夏文化呈多维结构,有回族文化、西夏文化、黄河文化、岩画文化等多种类型,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出现齐头并进、遍地开花的现象。这种开发模式虽然有利于文化的多样性发展,特别是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但是也造成了投资的分散化,难以产生规模效应,不利于竞争优势的形成。特别是上述文化市场需求较小,难以推动文化商品化和商品文化化的发展。而宁夏伊斯兰文化资源作为宁夏最具有广泛性和实用性且能够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资源,却没有发挥资源禀赋优势。

(三)宁夏伊斯兰文化资源开发缺乏有效整合

一方面,文化资源开发领域界定不清晰,局限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而忽视了增加物质产品的文化含量,提升产品附加值。例如工业化商品,本身就体现着以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工业文化,所谓品牌、形象就是消费者认同的一种文化。宁夏红、盐池羊肉、中卫硒沙瓜等商品,就是文化资源提升宁夏本地产品附加值的成功案例。但是宁夏产品没有系统化地整合,形成宁夏特色产业群。另一方面,产业开发中,使用清真产业、穆斯林用品以及回族用品等多种名称,削弱了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增加了宁夏形象树立的成本。美国制造、日本制造、中国制造等名词代表的是一种形象,是一种文化。那么宁夏制造是什么?应该体现什么样的文化?笔者以为,它既不是回族文化,也不是伊斯兰文化,而应该是宁夏伊斯兰文化。

文化资源的再生性范文第3篇

关键词:法律移植;本土资源;法治

在关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法治的过程中,许多学者主张运用国家强制力尽快建立现代法律体系,同时主张更多并加快移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以完善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也有学者认为,法治很大程度上是具体的和地方性的,外国的经验不一定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中国的法治道路应当从中国的本土资源中发掘。

1 法律移植的相关理念

1.1 法律移植的概念

法律移植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将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或内容或形式或理论)吸纳到自己的法律体系之中,并予以贯彻实施的活动。

1.2 法律移植现象产生的原因

(1)法律移植是社会发展的规律之一。

① 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来看,事物包含了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方面,法律也不例外。不同国家的法律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这是法律的特殊性。但是,作为调整各国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法律又有普遍性。既然法律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所要解决的问题又是各个国家都面临着的共同问题,那么,一国移植他国的法律就是必然的事情了。

② 从社会学角度看,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而社会是一个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大系统,国家也好,法律也好,都是这一系统中的一个要素,不能脱离社会这个大系统而孤立地存在。因此法律移植不仅是应该的,也是必需和必然的。

(2)法律移植是世界法律发展的一个基本历史现象。

在古代和中世纪社会,虽然国与国之间的交通不甚方便,但法律移植已经非常普遍。 比如,古代腓尼基及地中海诸国,曾经较为系统地移植了古巴比伦的商法。还有古代罗马移植古希腊的法律,中世纪西欧各国移植罗马法,中世纪欧亚非国家移植伊斯兰教法律等。

近代以后,法律移植的现象更为普遍,如法国移植古代罗马的法律,近代德国移植法国的法律,近代美国移植英国的法律,近代日本移植法国和德国的法律,近代亚洲国家移植日本以及西欧的法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移植美国的法律,广大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移植西方两大法系国家的法律,等等。

1.3 法律移植需要注意的问题

我们在法律移植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到以下几点:

(1)在研究、比较的基础上进行有选择的移植。

在移植之前,有必要对输出国及输入国(本国)的法律进行研究,首先研究本国的法律在该领域的现状,是否需要移植,以及应该移植何种类型的法律;其次是研究输出国的法律形成过程及其社会环境及最终的社会效果;接着还要对输出国与输入国的社会土壤进行比较,看某法律规则的原产地与移植地、输出国与输入国的社会土壤是否相似;最后才决定是否进行移植。因此,在法律移植问题上应采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态度,经验主义与教条主义都是不可取的。

(2)选择适合的法律移植类型。

法律移植归纳起来有三类:第一类是水平相当的国家之间进行移植;第二类是落后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法律移植;第三类是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就其方式而言,第一类着重是“互补”,第二类着重于“完全采纳”,第三类是“同化或合成”。在我国,不同的部门法需要法律移植,应该采用不同的方式。而第三种,则是在我国签订有关法律公约时所采用。

2 法治本土资源的相关理念

2.1 本土资源的概念

所谓本土资源就是指生活在特定历史文化传统的人民由于其共同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所形成的习惯、惯例,并由这些习惯、惯例上升形成的法律文化、法律意识等社会资源.这些社会资源具有极强的影响力,甚至可以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影响人们接受新事物的愿望与能力。

2.2 本土资源的深层含义

①“本土资源”是指所有的资源,还是仅涉及法的方面的资源,也可统称为法律文化资源。其中包括法律资源、法制资源、法治资源及法律技术资源等。苏力先生在《法治与本土资源》一书中说道“寻求本土资源,注重本国传统,往往容易从历史中去寻找,特别是从历史典籍规章中去寻找。这种资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法律制度中去寻找。”②“本土资源”可以区分为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具有可消耗性,可再生性或不可再生性。对于物质资源来说,常常具有消耗性和不可再生性。而对于法律文化资源等其他非物质资源来说,其是否还具有可消耗性呢?由于其本身的无形性,使得我们感觉到此类非物质资源属于精神世界的范畴,具有不可消耗性,但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外来文化与本土资源的冲突中,有些本土资源被异化了,一些本土资源在冲突中可能被“创造性地转化”为一种新的资源,还有一些外来文化由于自身的不完善及力量的薄弱而被本土化,但不管怎样,本土资源都或多或少地丧失了原有纯粹性,被外来文化侵蚀,甚至吞并。

3 法律移植和法治本土资源的矛盾和互补

法律移植与法的本土资源,说的是外国法与本国法如何相处、结合的关系问题。从古至今,凡是法律移植都不可避免地要遇上这个问题。换言之,移植进来的法律,假如未能处理好与本国国情的关系,未能处理好与本国法的关系,未能与本国法融为一体,这种法律移植就不能认为是成功的。因此,在进行法律移植过程中,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3.1 法律移植和法治本土资源的矛盾

我们的本土资源主体是集体本位,重视集体利益,藐视个人权利;崇尚权威,仇视变革;崇尚和谐,压制分歧;诸法合一,重礼轻法。我们应该看到,西方法治思想由古希腊发源,其产生的社会文明基础是地中海海洋文明,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法治建设从起步时就缺乏一个文化思想基础。同时由地中海文明所衍生出来并在以后的西方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巩固的崇尚自由主义、个人本位以及对人权的一种近乎执着的追求是西方法治由一种思想演变为当今世界的主流价值理念的思想基础;私法至上,严格限制国家公权力、有限政府的观念以及支撑这些观念的一整套制度是法治的制度基础。

3.2 法律移植和法治本土资源的有效结合

文化资源的再生性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森林生态效益;对策

1 引言

森林资源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其产生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是巨大的,对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新农村的建设,人们对于森林的认知意识也在不断的提升,对于森林的生态效益建设也在不断的扩展。积极的发展森林的生态效益不仅能够帮助农民实现经济效益,同时还能实现整个社会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也逐渐的加快,农民作为我国的主要群体,对促进整个社会现代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缩小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在进行森林生态效益的建设发展过程中不仅要从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为基点,更要从生态效益的全局出发,保持森林的自然性。让更多的人能够吸收到新鲜的空气,也让更多的人投身到保护森林的生态效益的行动中去。

2 森林资源的特点

2.1 森林资源的多样性

森林所带给整个世界的功能和作用是多种多样的,虽然很多时候它所呈现给人们的并不是直接的经济利益,但是它所产生的整体效益是无穷的。例如森林中所含有的大量的稀有植物,无论是在经济利益还是观赏利益上都是无与伦比的,或者是简单的木材都是人们日常所需的重要建筑物品。而在森林中所生长的大量的富含营养的各种菌类、野菜和动物,也都是帮助农民产生经济效益的重要来源。更不用说森林对于空气质量的净化以及水分的涵养作用,森林中大量的树木能够释放人们所需要的氧气,而吸引人们释放的二氧化碳,从而实现空气的净化作用。或者是森林的滞尘作用、杀菌作用等等。还有,森林随着地形、海拔、纬度的改变而变化,从低纬度至高纬度,从低海拔到高海拔,森林从热带雨林、常绿阔叶林到高山灌丛等等,这些都充分的体现出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和多样性。

2.2 森林资源的有限再生性

森林资源属于可再生资源,资源的再生性也就是在人类利用之后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资源属性,但是随后又会恢复属性的能力。森林资源的再生性是自然的,但是这种再生性是相当的脆弱的,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例如我们看到在香格里拉的原始森林中当人们采集松茸的时候会掩埋菌坑,不伤害那里的生长环境,实现菌子的再生。正是由于森林资源的有限再生性才要求人们拥有森林生态效益的保护意识,从而不断的加强森林的生态效益。

3 新农村发展森林生态效益的必要性

3.1 有利于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由于很多农村地区缺乏对于森林生态效益的认识,造成了农村森林资源逐渐的缺乏以及整体的生态功能和社会需求不相符合的情况的出现。一些地区农民在经营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管理,使得人畜共同居住,甚至是一些工业园区的进入,使得农村的水资源和空气质量迅速的下降,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通过大力的发展森林不仅能够调整和缓解空气和水资源的污染,还能调节极端天气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森林树木还能吸附空气中所含有的粉尘和尘埃,净化工业所产生的空气污染。森林在不同区域能够帮助调节和缓解物质之间的交流,促进整个地区的生态平衡,从而不断的优化整个生态环境。

3.2 有利于加强农村现代化

森林中蕴含了大量的自然资源,这些资源能够帮助更多的农民进行致富,积极的引进外资,带动整个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现代化的森林发展和人应该是一种和谐而统一的关系,在保证森林生态效益的前提下不断的挖掘其经济效益。首先森林本身作为一种资源,其中产生的丰富的树木资源能够形成现代化的木业加工,由传统的粗加工逐步的引进现代化的技术,逐步的实现木材的深加工。并且还可以大力发展农村森林旅游行业,将自然景观和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营造出别样的旅游特色,吸引人们的驻足。

4 促进森林生态效益发展的对策

在新农村建设的新背景之下,对农民的技能和认知要求都有所提升,针对农村现有的发展水平,制定相应的措施,从而不断的加强新农村的建设以及森林生态效益的发展。

4.1 宣扬生态价值优先理念

对于森林生态效益的保护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生活在这样一片土地上都必须懂得如何去爱护它,懂得它的价值和意义。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积极的向人们宣扬森林生态价值的理念,从而取代人们心中的利益中心思想,将保护森林的生态价值上升到一个道德和法律的双重高度。承担起作为森林主人的义务,和森林之间能够和谐共处,将森林当做自然母亲一样尊重和爱护。诚然保护森林的生态效益需要用法律的手段去限制,无论是那些残害野生动物的事件还是毁坏森林树木的行为都是错的,但是更加重要的是利用道德的绳索去约束人们的行为,影响人们发自内心的去爱护森林。

4.2 建立森林生态补偿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通过森林保护的生态补偿制度也更加的务实,无论是为了爱护森林还是为了获得利益,其结果都是森林能够得到保护。实施完善的生态补偿制度能够弥补国家在财政拨款上出现的不足等问题,从而从经济的角度保证森林生态效益的推行和实施。同时政府还可以全面的推行和建立生态补偿的保证金制度,对森林资源的受益人,例如那些砍伐森林树木进行加工的企业,在他们进行利用树木资源以后要求他们进行森林恢复,从而保证森林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量。此外还可以推行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的评估制度,制定出各种详细的评估标准和价值标准,从而为有效的补偿制度提供依据,从而更好的确定对于森林保护者的补偿或者是向森林资源的受益者收取相关的森林补偿费,从而建立起完备的森林补偿机制,也带动更多的农民投入到森林保护的行动中来。

4.3 森林生态效益发展要统筹规划

在新农村的建设发展中森林的生态效益发展占到了重要的组成部分,如何在快速的发展农村现代化的背景下保持森林的生态效益是建设者需要思考的问题,从而促使二者都能够得到发展和利用。所以进行科学的统筹和规划是很有必要的,针对当地农村和森林的发展现状,进行有针对性的策略的制定。积极的实现新农村建设结构的多样化发展,在保护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基础上不断挖掘森林的可用资源,帮助农民实现经济效益。同时注重环境治理和文化建设二者的有机结合,大力推行农村的精神文化风俗建设,吸引外资的投入和建设。例如云南的香格里拉,就是将农村文明建设和森林原始资源进行有机结合,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5 总结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的加快,农村的面貌以及农民的生活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森林对于新农村建设一直是一个重点的发展领域,其生态效益不仅是当地人们需要重视的,甚至对整个国家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在发展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我们更应该规划好对于森林的生态效益的发展和重视,积极的带动起农村的和谐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高金晖,王冬梅,赵亮.等.植物叶片滞尘规律研究―以北京市为例[J].北京林业大学报,2009(02).

[2]任寒英.浅谈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分析[J].财经界,2009(10).

[3]刘欣.关于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思考[A].林业、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研究论文集,2004(19).

文化资源的再生性范文第5篇

[关键词]古籍保护 古籍管理 古籍普查

[分类号]G256

古籍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遗产中的宝贵财富。由于诸多原因,古籍保护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现存古籍底数不清,古籍老化、破损严重,古籍修复手段落后,保护和修复人才匮乏等…,全国几千万册古籍,生存状况实在堪忧。调查显示,国家图书馆古籍的PH值已降至6―6.5,一旦降到5以下,就无法使用,古籍保护刻不容缓。为此,《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特别提出要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以加强古籍保护和抢救工作。200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古籍保护的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同年5月,“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在国家图书馆正式挂牌成立。

自“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以来,对全国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进行全面普查,准备建立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对古籍分级保护,并公布了一、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6868部;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制定《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命名了112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加强古籍修复工作,培养出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古籍保护专业人员;启动“中华再造善本工程”,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工作。一系列举措,为古籍保护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但是,中华古籍浩如烟海,数量至少在3500―4000万册以上。除了图书馆和博物馆的收藏,还有很多散落在民间和个人手中。且不说民间和个人的收藏条件,单是县以下基层图书馆,古籍保护基本处于无专人、无专门书库、无专门经费的“三无”状态。由于“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的循序渐进,覆盖到基层图书馆还需要一段时间,而且保护重点首选善本特藏。如“中华再造善本工程”编纂的宗旨是确保珍稀古籍的传承安全,所以第一是“传本”再造。古籍保护是和时间赛跑的事业,笔者认为,市级以下基层图书馆,古籍保护不能“等”和“靠”,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古籍保护办法,多渠道改善条件,改变现状。

1 引入“寄存制度”

“寄存制度”人们日常社会活动中常见,如宾馆个人物品寄存、银行贵重珠宝寄存等。“图书寄存”在我国早期公共图书馆业务中已经出现,即外界(机构或个人)将收藏的图书免费寄存在图书馆,通过图书馆为社会公众提供阅读服务。图书馆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罚赔。”1910年清学部在其拟定的《京师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中,以法规的形式要求各图书馆开展图书寄存,并鼓励民间藏书家将自家藏书寄存到图书馆来“扩人问见”。一些图书馆还为此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寄存规则,如国立北平图书馆的《收受寄存图书暂行规则》和湖南省图书馆的《寄存图书规则》等。早期公共图书馆开展“图书寄存”的出发点,是将这些寄存图书用来为读者服务,以弥补馆藏图书的不足。后来随着出版物的爆炸性增长,图书馆购书经费也相对稳定,各级图书馆藏书有了大幅度提高,不必依赖寄存图书补充馆藏,图书馆“寄存制度”也渐渐淡化,悄然退出。

1.1基层图书馆亟待改善古籍保护条件

由于现存绝大多数古籍都以纸和丝织品为载体,容易受水火、虫霉等各种污染的损害。因此,古籍保护要求较高,需要良好的保存条件和严格的保护措施。根据文化部2006年颁布实施的《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古籍书库应单独设置,并自成一区;有独立的恒温恒湿中央空调系统,以保证书库温度控制在16至22度,湿度控制在45%至60%范围内;设置防火、防水、防盗自动报警和气体灭火装置、电视监控装置等。显然,这些条件和标准在一些市以下基层图书馆很难达到。以南通市为例,六个县(市)馆中没有一家古籍书库达到上述要求的,大部分馆从普通书库中隔出一间房作为古籍书库。如皋市图书馆有古籍3万多册,古籍书库与普通书库唯一不同的是放置了多只脸盆,所谓“恒温恒湿”设备。

南通属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公共图书馆经费相对充裕,县(市)馆尚且如此,其他地区县(市)馆状况就更不容乐观。据了解,粤东山区十多个县级图书馆,馆藏古籍少则几百本,多则数千册,至今沉睡在仓库,有些已开始发霉变质。刘家真教授最近对全国126家古籍收藏单位提交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书》进行统计,发现只有5.56%的单位采取了防紫外线措施,只有16.67%的单位配置了空气净化装置,只有61.11%的古籍书库具有湿度、温度记录。至于因保管条件差而导致古籍损毁的更是不乏其例。由此可见,基层图书馆亟待改善古籍保护条件。

1.2基层图书馆可通过“寄存”改善珍贵古籍的保护条件

随着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开展,《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各省珍贵古籍名录的公布,一些基层图书馆的古籍榜上有名,数量为数部或数十部不等。如何保管好这些珍贵古籍?笔者认为采用“寄存”的办法比较好,将这些珍贵古籍寄存于收藏条件好的省辖市馆;如果经济不发达地区,省辖市馆条件也比较差,可以直接寄存于省级图书馆。由于省、市级图书馆也面临着古籍保护工作的较大压力,只能接受基层图书馆列入《全国善本总书目》、《全国珍贵古籍名录》及各省珍贵古籍名录中的馆藏古籍,这也符合古籍“分级保护”的原则。江苏省古籍藏书量占全国的13%,为省级之最,其南通地区六个县(市)图书馆的古籍,列入《全国善本总书目》22部,入选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5部,人选第一批《江苏省珍贵古籍名录》20部,数量并不多,“寄存”不会给南通市图书馆带来太大负担。南通市图书馆作为第二批“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有专门的古籍书库、专门的古籍管理和修复人员,古籍保护条件基本符合专业标准。如果说早期公共图书馆开展“图书寄存”是为了弥补馆藏不足,那么,现今开展“古籍寄存”则是为了能使这些珍贵古籍尽快得到妥善保护。

1.3“古籍寄存”以双方志愿为前提,规范操作

馆藏古籍,尤其馆藏珍贵古籍,往往反映一个图书馆藏书的厚重。因此,“寄存”必须充分尊重产权所有的图书馆,要在志愿的基础上“寄存”。同时,接受“寄存”的单位也必须是志愿的,因为接受“寄存”就意味着承担责任。建议“全国古籍保护中心”或各“省古籍保护中心”制定“寄存细则”,明确寄存范围,不能对所有想来寄存的古籍都“照单接受”,应有选择;规定寄存手续,“将卷册数日、钞刻款式、收藏印记,一一备载,领回之日,凭照发书”;尤其要申明,寄存古籍的产权仍归寄存单位所有,有随时取用或索还的权利。同时,为便于古籍保护和利用,接受寄存的省辖市馆或省馆,

可以对寄存古籍有破损且利用率高的,进行修复并提供复制本(用数码相机拍摄后打印装订成册)给寄存单位,这样两方面都有积极性。寄存单位产权不变,存取自由,有复制本不影响使用,还少了经费、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接受寄存的省辖市馆或省馆既补充了馆藏,又加强了整个地区的古籍保护工作。双方通过协商,签订“寄存”协议。总之,以志愿为前提,具体操作要审慎、规范。

2 突出地方珍贵史料的保护

我国图书馆事业肇始于清末民初,地方图书馆早期收藏的文献中,地方贤达的著述是其中主要的部分。这些文献记载了一个地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地理及重要人物事件、风土人情、民问习俗等方面的内容,经过几十年、甚至近百年的沉淀、积累,往往构成基层图书馆的“地方性”特色馆藏,被视为镇馆之宝。

2.1地方珍贵史料破损严重

相当部分的地方珍贵史料用普通纸铅印,经历了近百年,大多已发黄、变脆,甚至断裂,有的稍一翻动就会有纸屑掉落。而用宣纸印刷的古籍,虽历经数百年,只要保管得宜,仍纸质温润、墨色如新。许多地方珍贵史料与古籍相比损害更为严重,如不及时抢救,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如南通市图书馆收藏的“金泽荣资料”,金为朝鲜李氏王朝正三品通政大夫、历史学家,1905年流亡中国,在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的帮助下定居南通,任翰墨林印书局编校。他编辑出版了30多种诗文及历史著作,这批书籍运到朝鲜出售遭到查禁,散佚较多,却在南通图书馆较为完整地保留下来,是研究金泽荣和中外文化交流史的重要文献,但现已严重脆化、断裂。南通市图书馆收藏的《通海新报》,是1913―1927年出版的南通地方报纸,保存完整,十分难得,是研究张謇和南通及这一时期长江中下游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资料,也已脆弱得不能再翻阅。

2.2归入古籍四级以便管理与保护

地方珍贵史料一般为民国早期文献。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编的《古籍普查培训讲义》指出:“刻印于1912年以后的书,照理不应再以古籍看待,但从实际出发,亦不妨将它们视若古籍,归人四级。这样各藏书单位处理起来可能更方便一些。《古籍定级标准》也将”民国初年著名学者以传统著述方式研究中国传统文化而形成的稿本、初刻本”定为古籍四级。看来民国初年按传统方式著作、刻印、装帧的文献定为古籍四级没有疑义。那么,没有按“传统著作方式”、“传统形式刻印”、“古典装帧形式”的民国早期文献是不是也考虑归入古籍四级,便于管理与保护呢?民国早期文献如能纳入古籍普查范围,归人四级古籍,有利于开展抢救和保护工作,包括地方珍贵史料。因此,建议在《古籍定级标准》“四级古籍定级标准”中加入“民国早期文献”,时间下延至民国十九年(1930年)。

2.3有计划、有选择地影印或整理出版地方珍贵史料

古籍保护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原生性保护;二是再生性保护。原生性保护是指对原本古籍进行保护,包括修复残破古籍、改善保护环境,对现存原本古籍进行定级、分级保护等。再生性保护是指对古籍进行影印或整理出版,对古籍的形式和内容进行转移保存和再揭示,如启动的“中华再造善本工程”。据了解,国家每年拨付古籍整理出版的专项经费,从2000年的不到200万元,剧增至2008年的1200余万元。

作为一个基层图书馆,馆藏古籍的再生性保护,应首选地方珍贵史料。第一,拾遗补缺。一个地方的珍贵史料主要收藏于当地图书馆,一般不被其他地区图书馆收藏。如南通市图书馆收藏的范当世《三百止遗》手稿本。范当世是清末杰出的文学家,同光体诗人,诗文及书法都很有特色,在南通范氏十三代诗文中影响较大。“范氏诗文世家”已列入江苏省非物质遗产。又如丁有煜《个道人诗稿》手稿本。丁有煜为清朝著名诗画家,晚年在南通避世隐居,因其诗稿列为禁毁书,传世甚少,其手稿尤其珍贵。第二,这些珍贵史料因其“地方”特色,查阅利用率高,易破损。

另外,地方珍贵史料的再生性保护主要依靠地方政府。《中华再造善本》选目以“宋元从宽,明清从严”为遴选原则。一期选目750种,其中唐、宋版本424种,金、元版本326种,这些珍贵古籍主要集中在省以上图书馆。南通市图书馆入选第一、二批《全国珍贵古籍名录》27部,其中24部为明刻版本。显然,地方史料文献虽然在地方上弥足珍贵,但就全国古籍而言其级别还不够高,难以入选国家及省的古籍再生性保护项目。如《三百止遗》手稿本及《个道人诗稿》手稿本仅列入《江苏省珍贵古籍名录》。因此,基层图书馆应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专项经费,组织人员有计划、有选择地影印或整理出版地方珍贵史料。如济南市图书馆现有古籍16万册,计划将历代史书、志书,尤其是地方志中的有关济南的山、水资料进行汇总整合,分批整理、编辑出版《济南山志辑略》。南通市图书馆于2007年拟定了地方珍贵史料影印、出版计划,向市政府申请专项经费并得以批准,市财政已连续三年列入单位预算拨款。相信若干年以后,南通市地方珍贵史料就能“化身千百”,实现“继绝存真,传本扬学”的目的。

3 采用“缩微技术”复制、抢救古籍

基层图书馆除了通过“寄存”改善部分珍贵古籍的保护环境以及通过整理出版解决部分珍贵地方史料的再生性保护外,还可以通过“缩微技术”复制、抢救濒危古籍。

缩微技术是使用照相技术,将纸质文献转换到缩微胶片上,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自动化处理、保存、检索、再现和复制还原。其优点如下:

・成本费用低。我国于1985年成立了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按地区划块设置了20多个拍摄点。南京图书馆作为江苏省文献缩微复制点,配有专门设施和人员,为本省基层图书馆开展文献缩微复制服务,基本不收费,基层图书馆只要在缩微保管、缩微阅读等方面投入一定经费即可。

・存储密度大。缩微品的存储密度同目前光盘的信息存储密度相近似。一个书库的几万册纸质文献,缩微后只要一至两节档案柜就可以存放。

・保存时间长。根据IS018911标准,在适宜条件下,TAC基底缩微胶片的保存时间为100年,PET基底缩微胶片可达500年。

・精密度高。缩微摄影可以对文字、照片、图纸等各种形式进行记录。由于采用直接拍摄的记录方式,所以不会漏掉原件内容。最近报道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保存的、宋子文缩微胶片档案,以A4大小的纸张复制并影印出来,与原件别无二致。正因此,缩微胶片可以代替原件使用,也可以作为法律凭证。美国政府允许政府文件转换到缩微胶片后,原本可以废弃。

・技术成熟。近年来,缩微技术与新技术结合,先后推出了计算机输出缩微胶片系统、缩微品计算机辅助检索系统、缩微品自动检索传真系统等,极大地丰富了缩微技术的内涵,与计算机技术,影像传输技术和光盘技术相融合,形成一个具有多种功能,能适应不同需求的系统工程。

由此,各国图书馆在研究对策中,都十分重视缩微技术的使用。美国政府1943通过缩微胶片使用法,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中也强调提出:“积极采用缩微技术复制、抢救珍贵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