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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运行机制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体规划,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迅速、救援有力的要求,全面提高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事故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参与,依法规范、保障救援,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平战结合、反应迅速,加强预警、科学决策”的原则。形成以医疗救援中心为主的指挥有力、反应灵敏、高效快捷、功能完善、信息畅通的医疗救援体系,能够承担重大灾难、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中的紧急医疗救治任务。
三、救援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医疗卫生救援行动领导小组
应成立医疗卫生救援行动领导小组及医疗卫生救援组。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县政府分管卫生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委、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医院等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完善应急方案,负责下情上报和上情下达等具体日常工作和有关协调工作,在市(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突发灾害事件及交通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一般突发灾害事故及交通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参加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行动。研究和部署重大应急决策;决定实施方案,应急指令;必要时提请市政府组织协调医疗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提请市卫生局予以支援等。
(二)医疗卫生救援组
医院、医院、医院为各县医疗救援中心,负责本区域内日常和一般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接受市(县)政府、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负责本区域内急救人员的业务培训,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队伍人数不少于10人(包括司机后勤人员),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性,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设立单独的业务用房不少于四间,每间业务用房不少于20平方米;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配齐医疗救援中心所需硬件设备,设备配备到位后,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管理,确保急救情况下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物资储备
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救援中心)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保障供应。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四)救援经费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救援中心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财政部门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五)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立突发灾害事故及交通事故救援中心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民生工程,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真正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做实、做好。各县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建设原则
以政府、军区《关于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大力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的意见》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加强应急机动力量建设的意见》为依据,以提高我区民兵应急力量遂行应急救援任务能力为目标,确保有效应对灾害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军地融合。加强民兵应急力量能力建设是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实行军民融合、军地共建,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共同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问题,有效促进建设落实。
(二)任务牵引。紧密结合地区实际,围绕可能遂行的应急救援任务,配套指挥设施,建强专业队伍,配齐装备器材,达到建设与使用相适应。
(三)突出重点。突出指挥手段和黄河防凌、防化救援、矿难救援等分队建设,把握指挥手段、力量编组、装备保障等关键环节,有效整合人才和装备资源,抓好系统配套建设。
(四)分类建设。根据地区特点、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应急力量建设种类、规模和布局,科学制定建设方案,按照属地负责、对口建设的要求,分级分类抓好落实。
二、任务区分
民兵应急专业力量能力建设任务重点是区级指挥设施和民兵应急分队建设。指挥设施建设主要包括野战应急指挥平台(卫星通信指挥车)、指挥装备器材和野外生活保障设施建设,实现军地兼容、灵活多样、资源共享的“动”中指挥和“动”中保障。各应急专业分队建设主要根据分队不同的任务配备装备物资器材,保障遂行任务需要。
(一)指挥设施建设。区政府主要负责指挥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根据建设需要安排保障经费;人武部提出指挥设施建设需求,按照确定的项目完成建设任务。(装备器材配备见附件表一)
(二)应急力量建设。根据应急力量遂行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重点建设防凌防汛、防化救援、交通运输、医疗防疫等分队。各专业分队以现有装备器材为基础,采取购置、预储、征用相结合的方式补充完善,进一步提高完成任务的能力。(装备器材配备见附件表二至附件表七)
1、区级组建100人的应急专业力量,主要包括以下6支专业分队:
防凌防汛分队20人,组建在拉僧仲办事处,主要配备个人防护、抢险救援和爆破器材等,所需装备器材自行协调保障。
防化救援分队30人,组建在化工有限公司,主要配备侦测、防护、救援等装备器材,所需装备器材自行保障。
医疗救护分队10人,组建在人民医院,主要配备救护车辆、医疗器械、常用药品等,所需装备物资器材自行保障。
交通运输分队20人,组建在经济开发区,随时征用不少于5辆运输车,所需车辆自行协调保障。
供水抢修分队10人,组建在自来水公司,主要配备供水抢修工具、车辆和器材,所需装备物资器材自行协调保障。
电力抢修分队10人,组建在海勃湾发电厂,主要配备电力抢修工具、车辆和器材,所需装备物资器材自行协调保障。
2、各镇、办事处组建总数120人的应急力量,主要包括以下4个应急排。
应急一排30人,组建在,主要配备背囊、迷彩服、被褥、警棍、盾牌、头盔,所需装备物资器材自行保障。
应急二排30人,组建在镇,主要配备背囊、迷彩服、被褥、警棍、盾牌、头盔,所需装备物资器材自行保障。
应急三排30人,组建在镇,主要配备背囊、迷彩服、被褥、警棍、盾牌、头盔,所需装备物资器材自行保障。
应急四排30人,组建在山办事赴,主要配备背囊、迷彩服、被褥、警棍、盾牌、头盔,所需装备物资器材自行保障。
各分队所需专业器材和单兵装备物资由备组建单位配备,分队指挥实施器材配备由区人武部提出需求安排,区政府保障实施。区人武部负责分队业务建设。
三、建设标准
按照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加强应急机动力量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应急力量建设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指挥设施完备。按照要素齐全、功能完备、配套实用、
携行方便的标准要求,建成集指挥、控制、通信和信息采取、处理、传输于一体的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动中通”、“全时通”,确保指挥快捷、灵敏、高效。
(二)队伍编实建强。按照政治思想好、业务知识熟、操作技能精的要求,合理配置备类分队,选定的民兵耍保持在位,人员满编率达到100%以上,出动率达到80%以上。
(三)装备完好配套。根据配备标准和遂行任务需要,逐项配套完善装备物资器材,配套率达到95%以上;加强使用管理和维护,除预储预征及专业技术装备器材外,其余装备均要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完好率达到95%以上。
四、建设步骤
遵循注重基础、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边建设、边使用、边检验、边完善的方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筹划部署阶段(2011年4月)。2011年4月1日至15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建立领导机构;2011年4月16日至30日,下发建设方案,明确建设任务。
一、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温县地处黄河中下游的交界处,由于黄、沁河历史上多次泛滥、改道,形成了西高东低,南滩北洼,中间岗的地貌特点。洪水泛滥时,水沙泥石在推移、沉积的过程中,构成了不同地区、不同形式的地质结构。黄河滩区属极强富水区,综合补给模数为27-2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地下水埋深在3-15米;清风岭地带属较强富水区,综合补给模数23-2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因地下水过量超采,形成降落漏斗,地下水埋深15-40米,给工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困难;清风岭以北地区,地层结构比较复杂,层次增多,岩性偏细,该区属强富水区,综合补给模数26-2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由于地下水连年超采,地下水埋深极深,严重影响农业灌溉及农村生活用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精神,我县组织对全县10个乡镇262个行政村的农村饮水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编制了《温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报告》,目前全县农村人口38.4万人,其中饮水不安全人口11.12万人(高氟区人口7.01万人,苦咸水人口4.11万人),占28.96%。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县、乡镇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镇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县直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地质变迁或爆破、开挖等生产活动,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为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县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局、广电局和各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技术组,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业务副局长任技术组组长,办公电话*技术组由县水利、气象、建委、环保、交通、国土资源、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
各乡镇政府和县自来水公司及有关供水企业也相应成立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饮水安全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
(3)修订完善全县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和有关单位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县饮水安全日常应对工作;起草全县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收集、分析、整理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技术组的有关工作;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报告执行情况;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工作。
3、技术组职责:
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4、成员单位职责:
(1)县发改委: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3)县财政局:保证应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费及时安排下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4)县民政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村镇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5)县卫生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6)县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做好区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制止向水源地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7)县*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8)县广电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5、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职责:
负责拟定本乡镇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辖区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乡镇政府和上级应急机构报告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辖区饮水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6、供水单位应急机构职责:
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预防及预警
(一)预防
1、监测单位及报告制度。县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工程措施,为解决好供水事件提供科学依据。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及时报告突发性事件。
2、预防工作。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二)预警
1、预警。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4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为标志进行预警。
一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
二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
三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
四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
2、预警。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应急指挥部在主流媒体上。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互联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六、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饮水安全事件和跨乡镇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应急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抢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供水单位要立即向乡镇应急领导机构或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对应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一)一级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立即一级预警,启动一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县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方案启动
(1)抢险救灾。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要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2)医疗救护。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二)二级响应
当发生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立即二级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县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由各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分工,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方案启动。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要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三)三级响应
当发生较重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三级预警,启动三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由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人召集,会商后报县应急指挥部。参加人员有相关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应急处置由各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方案启动。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要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四)四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四级预警,启动四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由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有相关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应急处置由各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方案启动。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要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五)响应结束
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结束公告,报上级应急机构备案。
七、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县财政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2、物资保障。县*、消防、城建、交通等部门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由县政府统一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3、应急备用水源准备。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区内集中供水工程,要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距离最近的饮水井调水。井灌区在浅层地表水污染或出水不足时,就近从深井取水。
4、应急队伍保障。应急期间,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消防、交通、城建等部门,承担居民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5、医疗保障。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6、治安保障。*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后期处置
1、调查与评估。应急结束后一周内,乡镇和供水单位应急机构要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原因、发展过程、造成后果、采取措施和效果等。要对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总理、韩正副总理和王勇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问题导向,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体组成人员会议的安排部署,从严从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人为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竖持高位推动、部门协同。科学谋划,统筹推进,严格落实党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要严肃问责。要利用秋冬季“第一把火”做文章,集中力量侦破,严肃查处肇事者,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引起广泛警醒。
三、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村民森林防火意识
通过召开宣传培训会,举办防火专栏、板报,张贴令,刷写标语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每人从自身做起,加入到防火的队伍中。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及时修订完善火灾应急预案,进行预警模拟演练,熟悉预案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扑火作战
根据森林火灾的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四级。
Ⅰ级响应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以及需要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的森林火灾等3种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救力量,下达扑救任务,迅速开展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Ⅱ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等4种火情之一时,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救力量,下达扑救任务,迅速开展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Ⅲ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24小时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处置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建街道扑火前线指挥部,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Ⅳ级响应
发现火情,镇森林防火部门立即组织扑救。当出现火场持续8小时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或者有需要区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协调的其它情形,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当地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并由区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逐级及时通报扑火进展情况。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二)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1、扑火力量的编成
(1)扑火力量的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并动员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迅速参加扑救工作。严禁中小学生参与扑火。
如火灾发生地扑火力量不足,需要支援,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政府提出申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实施增援,或者请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
(2)专业、半专业和义务森林消防队伍的调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本辖区内专业、半专业、义务森林消防队和干部、群众参加扑救。必要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集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的调动
火灾发生地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由街道申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调动。
2、扑火力量的设置与职责
(1)火场前线指挥部
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成立相应级别的火场前线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指挥长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担任;成员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火灾发生地、相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火场前线指挥部认为应当参与扑火救灾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
(2)火场前线指挥部的职责
疏散并妥善安置火场的非扑火人员,从实际出发制定扑火救灾方案,统一组织、调动、调整扑救力量,做好后勤保障、治安保卫、医疗救护工作。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应急协调指挥中心的决定、命令,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应急协调指挥中心报告林火动态。
火场前线指挥部应当设立林火扑救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抢险小组,分工负责各项具体抢险救灾工作。
(3)扑救组
组长由镇主要负责人担任。职责: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长由镇医院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职责:组织调度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医疗物资。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镇分管民政和财政的负责人担任。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组织、协调调度扑火救灾车辆;负责前线指挥部指挥功能建设,特别是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和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6)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镇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职责:负责火灾原因侦察和火灾案件嫌疑人员的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火场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前线指挥部和火场物资保卫工作。
(三)扑火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组长由党政办主任担任,负责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和火场应急通讯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以及互联网络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充分利用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网络和各级气象局的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像、地理信息系统和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支持。
2、扑火机具与装备保障
组长由林业科长担任,负责扑火机具物资储备库的调度。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提供4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机具。
3、防护装备保障
组长由林业科长担任,负责扑火机具物资储备库的调度。物资储备需提供2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防护装备,并组织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切实加强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的建设。防火期内,因地制宜地组建以民兵为主体的义务森林消防队伍。
4、油脂燃料保障
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负责扑火机具物资储备库的调度。负责保障前线指挥部提出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前方扑火救灾车辆及各种器具需要的各种燃料保障。
5、食物饮水保障
组长由民政办负责,保障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组织、协调调度扑火救灾车辆;负责前线指挥部指挥功能建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和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6、农电所负责设备电源保障
组长由镇农电所长长担任。职责是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人力,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组织、协调调度扑火电源的使用需求,特别是做好临时电源的组建和架设。
7、医疗救护保障
组长由卫生助理担任,负责遇到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时,负责医疗、药品供应,并责成区卫生部门协调有关医疗单位组成火场医疗救护组,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必要时由市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区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8、气象信息保障
组长由林业科科长负责,负责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增雨工作,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的联系工作。
9、交通运输保障
组长镇消防队担任,负责调配镇森林消防指挥车、森林消防运兵车。
一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负责协调当地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扑火物资、人员能顺利运进火场。
(四)扑火安全
1、扑火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在扑火过程中要始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风向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2、紧急避险的安全要求
在扑火过程中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3、看守火场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明火扑灭后,应及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残余火,并留足够人员现场看守1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1.1开设情况4月20日10:00,接到国家正式命令后,移动医院准备人员2h内集结完毕。12:12分从重庆出发。17:30到达雅安,24:00时到达芦山县城,行程超过500公里(其中,雅安至芦山段,因道路损毁、车辆拥堵,耗时较多)。4月21日凌晨1:40,经初步选址,移动医院在芦山县城四环路(体育馆附近)进行第1次开设,3:00时左右初步展开完毕。主要医疗方舱和车辆沿芦山县四环路一字排开(X线车因电力需要连结市电摆放路口除外),整体宽度约8m,长度约40m。4月21日晚,根据卫生指挥部指令,移动医院转移至芦山县人民医院门诊部门前进行第2次开设,4月22日2:00时展开完毕。展开场地基本呈长方形,宽度约20m(含花坛),长度约40m。4月29日,接国家指令,整体安全撤回重庆。
1.2人员组成移动医院设指挥组3人,联络组2人,信息组2人,医疗组55人,防疫组8人,后勤组20人。其中,医疗组包括分诊帐篷医师3人,护士2人;神经外科门诊医师2人,护士1人;心胸外科门诊医师2人,护士1人;骨科门诊医师2人,护士1人;普外科门诊医师2人,护士1人;内科门诊医师3人,护士1人;儿科门诊医师2人,护士2人;留察帐篷、急诊换药医师3人,护士9人;手术车医师4人,护士4人;特检车医师2人;药械车医师1人,护士2人;X线车医师1人,护士2人;血库医师2人;器械消毒1人。后勤组包括电工、炊事员、杂工、驾驶员等。
1.3主要装备组成卫星通讯指挥车1台,手术车2台,普通门诊车1台,专科门诊车1台,X线车1台,特检车1台,药械车2台,采供血车1台、消毒车1台。开设分诊帐篷1顶(面积12m2),儿科帐篷和留察帐篷各1顶(每顶面积40m2),含普通观察床位8张,监护床位2张。此外,另有油电车、净水车、宿营车、物资运输车、生活保障车、淋浴厕所车等7台后勤保障车辆。
1.4物资保障移动医院开设早期,主要立足自我保障,药品、器械、耗材由各组成单位携带,水、电、油依靠自身的后勤保障系统。移动医院开设后期,主要依靠芦山县城当地卫生指挥部统筹供应、地方支援和自我筹措保障,特别是消耗性药品、器材、油料均由当地卫生指挥部协调供应,保证了移动医院的正常运转。
1.5基本工作流程分诊组初步检查伤病员后,分到内科或外科门诊车进行救治,如需特殊检查,转入特检车或X线车进行特殊检查。经处理后,病情平稳转入留察帐篷住院治疗。如需长期治疗,转送至雅安或成都医院进一步治疗。
2开展的工作
2.1院内救治4月21日,因开设位置太偏,就诊伤病员较少。4月22日调整位置后,开始大量收治地震伤员,并同时为灾区群众和其他救援队伍提供医疗服务。截至4月28日,移动医院累计救治伤病员1760人次(其中,重症38人),开展各类手术71台次。
2.2医技支撑利用携带的特检车、X线车、采供血车、器械消毒车为移动医院周边的医疗救援队提供医技支持和保障。包括常规体液检查、X线检查、B超检查血液以及器械保障。截至4月28日,移动医院累计开展生化检查382人次,X线检查230人次,B超检查19人次,并为抢救1名大出血产妇提供血液。
2.3卫生防疫4月21日起,利用携带的当时灾区惟一的卫生防疫消杀车对县城受灾区域、灾民安置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虫工作,承担了芦山县最大的居民安置点(体育场周边,安置灾民7000余人)的疾病监测、消毒杀虫等卫生防疫工作。4月22日,主动请缨开始承担芦山县最大垃圾场的环境消杀任务,有效控制垃圾场蚊蝇滋生。截至4月28日,累计开展环境消杀36.8万平方米,开展灾区群众症状监测3283人次,指导群众建立临时厕所16处。
2.4心理干预和健康体检4月21日,对伤病员救治的同时,积极开展对伤病员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工作。4月24日起,抽调精神卫生医师开展心理辅导工作。截至4月28日,共心理辅导89人次,健康教育2308人次。4月27日,与志愿者机构对214名志愿者开展健康体检。2.5生活服务震后芦山县供水管道受损,自来水供应中断,生活饮水和洗澡困难。4月21日,救援队积极经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利用移动医院自我保障用的、当时芦山县城惟一的净水车、淋浴车,为周边灾区群众和救援队伍提供清洁的生活饮用水、淋浴场所,截至4月28日累计提供净水394吨,提供淋浴1400余人次。
3救援工作特点
3.1准备充分反应迅速此次救援,移动医院人员装备2h内集结完毕,成建制进行快速、远距离、大规模队伍机动,5.5h行进460余公里(到达雅安)。移动医院先后2次展开,每次所用时间均不超过2h。各项工作开展迅速,整体应急响应快速有力。
3.2组织管理科学有序移动医院建立了一个层次清晰、高效畅通的组织结构。建立了指挥组、医疗组、后勤组、联络组、宣传信息组,建立了临时党支部。确定了日常管理制度、定期会议制度,编制了工作方案、后勤保障方案、队伍轮换方案和队伍撤离方案。由于组织有力,整个救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安全。
3.3任务准确定位清晰指挥组定期与芦山当地卫生指挥部、重庆市卫生局以及国家卫计委后方联系,沟通工作信息、主动请领任务。4月22日,发现普通日常伤病员明显增多后,及时将移动医院工作重心转变为灾区群众日常医疗保障,同时调整内部科室设置和人员配置,补充内科医师人数、调整儿科诊疗位置(单独设置儿科帐篷)、增加病房力量、规范管理留察帐篷,以适应新的需求。
3.4装备精良保障有力此次救援过程中,移动医院先进的装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确保移动医院各种特殊检查、紧急手术、伤病员留察、血液保障、器械消毒等功能的实现,使移动医院技术水平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水平,是震中芦山装备规模最大、业务和保障系统最为齐备的移动医院,展现出的综合保障能力甚至强于同时期同地区军队野战医院。完整齐备的后勤保障系统为全体应急队员提供了较好的生活条件,保证其有充足的体力,全身心投入救援工作,也为周边其他应急队伍和群众提供了很多方便。
4讨论
4.1移动医院的救援任务需结合地震特点确定我国以往的野战医疗主要承担早期治疗和部分专科治疗,重庆移动医院由于配套完善,任务范围明显拓展,可以持续为灾区提供日常医疗服务。汶川地震由于受灾面积大,伤病员多,交通困难,在地震发生1周左右救援工作重心才逐渐由地震伤员救治转为灾区医疗服务。芦山地震总体受灾情况较轻,伤亡人数较少,各受灾县交通在1~2d内相继恢复,地震伤员2d内基本已被转移至成都后方医院治疗。加之雅安地区多变的天气,震后第3天,群众的日常医疗需求就大量出现,移动医院的主要工作任务即转为代替当地受损医疗机构,为灾区群众提供日常医疗服务。移动医院需要根据不同的地震特点,确定不同阶段的任务重心,及时调整医疗力量配置,以满足灾区群众需求。
4.2移动医院的快速开设需要充分的应急准备国家(重庆)紧急医学救援队能在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迅速集结队伍人员装备、大规模远距离拉动、有序开设移动医院,得益于重庆市多年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卫生应急工作,在预案、队伍、装备、培训、演练等方面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2012年,移动医院主要装备到位后,抓紧时间组织人员培训和装备训练,特别组织了一次针对地震的大型卫生应急综合演练,重点训练和演练了移动医院的开设,使队伍在短时间内熟悉了装备,形成了战斗力,为此次抗震救灾医学救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3移动医院的展开形式必须灵活多变四川地震灾区地形复杂,平地较少,不适宜移动医院的大面积展开。特别是大量救援队伍涌入后,更不易找到适合的开设场地。军队2代卫生装备在芦山抗震救灾医学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机动性能、野外适应性能和信息化程度仍需进一步改进。重庆移动医院核心医疗部分先后展开2次,第1次沿公路依次排开,第2次在一块面积较小的停车场(及花坛)内。2次展开的形式完全不同,所占面积均不大,但功能布局及医疗流程基本都能满足需要。侧面印证了重庆移动医院采取车载方舱为主、充气帐篷为辅的组建形式,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机动性,能够满足地震灾区救援工作的需要。
4.4移动医院内部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细化地方移动医院的建设和管理还处于初创和探索阶段,此次首次执行跨省支援任务,也暴露出内部管理经验不足的问题,与军队野战医院在管理上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地震前期的病房管理比较混乱,需要进一步改进、规范和细化[5]。此外,此次芦山地震发生时,重庆移动医院的内部信息化系统尚未建设完成,也对救援工作效率造成一定的影响,需要在未来的建设中进一步完善,加强重大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医疗救援的信息资料电子化录入、自动化搜集整理等方面的研究,从而节约人力资源,实现应急医疗救援的迅速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