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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弥合二者之间的鸿沟?产教深度融合,产学协同合作,成为解决这个矛盾的有效路径。
但如何做才能落地产生实效?
《中国信息化周报》记者采访多家高校和企业代表,就此展开探究。
顾名思义,“产”即产业界(企业),“学”即学术界(学校)。
产教融合、产学合作是指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促进教学科研为基础,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为重点,目的是在学校和企业之间架设桥梁。
随着信息产业发展越来越快,人才发生了由供给驱动到需求驱动的变化,特别是企业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增多、要求提高。
在国家政策的保驾护航下,“产”与“学”的结合越来越密切。对学校来说,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成为教育界公认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途径;对于企业而言,产学结合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素质,减轻了企业改革创新的成本。
学校与企业之间如何进一步合作,把产业与教学密切结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与实践。
“21世纪什么最重要?是人才!”这句经典的电影台词经久不衰,也说出目前不少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的痛处。
“十二五”以来,软件和信息产业发展势头迅猛。软件产业作为我国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软件产业正在以高速的增长和丰厚的回报领跑整个制造业,也深深地改变了传统产业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形态,催生出新的产业革命。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司长谢少锋在第五届“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期间曾多次强调,软件产业既要创意设计又要手工制造,是需要大量设计大师、能工巧匠的产业。
因此,人才是软件产业创新发展的根本。
人才短缺的硬伤
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报告显示,到2020年,我国用人单位将需要1.42亿受过高等教育的高技能人才,如果就业人员的技能不能够进一步提升,那么我国将面临2400万的人才供应缺口。然而,在全球信息化和信息技术发展呈现出许许多多新情况、新特点的同时,对软件人才的培养提出了不仅仅是数量、更是质量的要求。
即使现阶段高校规模不断扩大,每年向社会输送的毕业生数量大幅度增加,但学科专业趋同、人才培养同质化、学生就业能力差等情况较为明显。一面是企业“用工荒”,一面是学生“就业难”,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已是不争的事实。
“人才培养类型”与“人才需求类型”之间的断裂,是目前高校和企业均面临的问题――适合的人才短缺是“硬伤”。面对这个问题,谢少锋曾表示,我国软件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一些明显问题,如软件人才供给增速跟不上软件产业发展的需求,创新型领军人才匮乏,重学历、轻技能、重理论、轻实践的观念未从根本上扭转。如果高校在人才培养路径上不作出改变,不仅仅会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结构的均衡发展,也将严重制约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
产教深度融合 产学协同合作
既然产学双方发生断裂,产业市场需求旺盛与人才供给不均,相互支持、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就成为了解决这个矛盾的唯一路径。突破产学合作瓶颈,探索协同育人模式,是政a学研用的核心课题和共同使命。以安全可靠体系建设为目标,需产业、教育、企业、学校四方协同,精诚合作,从政策到市场,从战略到细则,进一步强化软件产业尤其是国产软件人才培养的创新机制和协作策略。
为此,建立在对政策的解读和现状的剖析的基础上,《中国信息化周报》记者采访多家高校和企业代表,就“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下教育模式的创新、产教融合面临的新机遇、困境和教育改革等炙手可热的话题进行探讨。
政策篇 新一轮产学合作育人新模式
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潜力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网络强国”、“一带一路”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和倡议,迫切需要培养大批新兴信息科技工程人才。尤其是产业的高速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否有足够的人才支撑,是产业能否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础。
我国已经进入高等教育的普及阶段,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高等教育的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已经提上日程,成为重要任务。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处长吴爱华表示,教育部将布局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主动布局面向未来技术和产业的新专业。
产学合作 协同育人
据记者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专业的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自2014年起,教育部高教司设立了教育部产业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该项目由高教司向国内外知名企业征集合作项目,由企业自主立项,提供经费支持高校开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等。
该项目旨在为校企双方搭建桥梁,着力培养适应信息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进一步创新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的机制,深化高效创新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将社会优质资源转化为培育人才的资源,与此同时也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基础。
2016年5月,经与33家企业协商,教育部公布了2016年校企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涉及873个项目,包含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等六种类型。近日,经与89家企业协商,形成了2017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并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动员各省市地区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高校积极参与该项目。
培育“中国工匠” 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
从2016年到2017年,“工匠精神”都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年度热词之一,这与我国制造业的转型不无关系,同时也说明,“中国工匠”的诉求已经上升至国家意志和全民共识。在高等教育领域,职业院校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前沿阵地,也是培养“匠人”和传承“工匠精神”的重要阵地。尤其是今年两会,“职业教育”成了新的热点。
然而,热词背后,它还是那么光鲜吗?
2016年底,由摩根大通支持和发起,清华大学和复旦大学联合完成的《中国劳动力市场技能缺口研究》的调研报告引起各界广泛关注。该报告称,当前我国对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正在不断扩大。报告分析,我国正处于向IT服务、软件服务等领域的现代服务业转型,这些行业对高等教育水平的人才需求逐步增加。在产业升级的压力下,人才供给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已经成为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突出问题。由此看来,只是热词还是远远不够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职业教育有两重性,一个是高等性,另一个是职业性。高等性是指学生在学校里完成课业后的可持续发展;而职业性则体现在学生具备较好的专业技能,毕业后迅速适应岗位工作上。这两方面的培养主要体现在学校的专业课程建设上。
同时,在对政策解读中,记者发现,有一个热词与职业教育紧密相连――产教融合。党的十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2014年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吸引更多资源向职业教育汇聚,加快发展与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
无疑,产教深度融合是以科技工程为代表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撑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实践,需要有效协同产学研多方力量,确保面向这一市场的优秀人才资源供给。
记者看到,最近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突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并将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产教融合中的“产”可以理解为“生产”或“学做”,是实践教育的重要形态;“教”是教育教学,泛指实践教学活动及内容;“融合”则是对两者交互的要求,是“生产性学习”与“学习性生产”、“生产性教学”与“教学性生产”的有机结合,这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根本要求。
对此,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薛茂云则表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我们职业教育的生命线,如果没有行业和企业的参与支持,我们的职业教育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软件产业尤其是国产软件的竞争优势依赖于新知识的连续生产和适应快速变化环境的能力,软件产业人才开发是保证这一能力的关键。
面对产业市场需求旺盛与优质人才供给不均的矛盾现状,突破产学合作瓶颈,探索协同育人模式,是政产学研用的核心课题和共同使命。
以安全可靠体系建设为目标,需产业、教育、企业、学校四方协同,精诚合作,从政策到市场,从战略到细则,进一步强化软件产业尤其是国产软件人才培养的创新机制和协作策略。
联盟篇 搭建校企人才培养平_
中国软件产教互动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于2015年在京成立。联盟根据“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对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产业做出了详细的规划要求。同时还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明确重点、调整优化软件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在共建学院、共建专业以及学生实训的校企合作之路上,将产教联盟发展为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政策研讨和意见汇聚的重要平台,不断推动我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相关领导表示,“互联网+”对软件行业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更好地适应技术的发展,有效推动企业和高校共同培养高质量人才,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为了让我们培养的人才更加符合国家当前的战略需求,满足企业发展的具体需要,在相关单位和企业共同推动下成立联盟势在必行。
联盟在政府部门制定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方面,通过协助并配合来开展技术合作,从而形成行业技术标准,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在政策上加强教产联盟的综合技术水平;在搭建政府、学校、企业之间交流与合作的平台过程中,有效推动校企在共建实验室、科研联合攻关、国产软件走进高校等多项工作,有效推广校企合作的经验,实现产学研可持续发展,完善学校与企业乃至政府之间的多角度、多方面互动。
在具体推动校企在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方面,一方面企业可选派技术专家到高校授课、指导学校方面的专业建设,同时高校可以派遣教师作为技术顾问到企业挂职,并深入了解企业的用人需求。另一方面可以组织成员企业和成员高校共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和授课教材,从而实现校企联合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增强产业持续创新能力的目标。
产教联盟提出,在资源共享方面将通过积极组织内部成员交流活动,经过协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根据会员单位的优势和其所在领域呈现的特点,选择确立一批对联盟成员开放的产学研基地,采用优先、优惠或免费使用的政策,并通过分工合作,完成产业的不同技术衔接领域和阶段的研发;此外还可采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和联盟成员自筹等方式,逐步建立盟内高水平的科研基地,提升科技资源共享与创新能力;经过建立联盟网站,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会员单位的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在持续发展成熟后可选择面向行业推广。
相关链接 中国软件产教互动联盟
中国软件产教互动联盟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多家软件骨干企业,以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贵州大学、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一批重点高校共同发起成立的联盟组织。
联盟于2015年7月3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旨在共同探索企业与高校共建学院、共建专业以及学生实训的校企合作之路,组建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政策研讨和意见汇聚的重要平台,推动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合作篇 寻找“产+学”的共赢点
对于“产”与“学”的关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副院长吴中海是这么对《中国信息化周报》记者描述的:“从国家技术驱动来看,其实最缺的是产学融合的技术生态,就是斯坦福和硅谷的关系。”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并且向普及化阶段发展。但是高等教育结构性矛盾突出,同质化倾向严重,甚至是一些本科院校在办学定位和思路上脱离了产业的发展需要,其人才培养的结构和模式同实际脱节,同创新实践脱节,这就造成了现在社会上“就业难”“招聘难”并存的怪象。
为了解决上述难题,国务院常务会议发文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高校转型。目标是转型后,高职院校培养的是工具应用型人才,需要的是技能的熟练程度;应用技术类型的本科院校培养的是技术应用型人才,需要的是技术创新与应用的能力。
对于企业而言,产教融合的目标在于促进人才培养。北京华宇软件公共关系高级经理张妍在谈到产教融合对人才培养起到的作用时表示,一方面,产教融合使人才培养更加具有针对性,通过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性社会化发展和知识传授内容的专业化指向性趋势,让人才输出与社会需求实现更好的匹配;另一方面,产学合作和产教融合加强了科学研究和现实应用的结合,对IT领域的技术突破、IT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升以及社会的进步与创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校企合作既是教育走向社会市场的必然选择,同样也是企业走向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南大通用企业规划和战略发展部总监王军告诉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站在微观角度来讲,产教融合旨在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而从国家角度来讲,是推动自主可控。
大连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惠晓丽认为,高校应当打破教育壁垒,与企业密切互动。“将企业的大咖们请到学校为学生讲课,本身就是教书育人的最好示范典范,无论从学生的学术道德方面来讲,还是直观地对社会的了解,抑或对行业前瞻性的引领,都是一个非常有利且有趣的教学方式的改革。”
如何实现双方共赢却始终是老大难问题,该如何破解?从利益关系来看,产教融合也是利益驱动的行为:“产”方的生存离不开经济效益,而“教”方的教学则视社会效益为根本。二者相融,如何保障双方的效益生态共生共享,才是共赢。
案例篇 探索校企合作新路径
作为中国软件产教互动联盟理事长挝唬浪潮集团在校企合作当众,一直以实力诠释“产教融合”。近日,东北大学与浪潮集团共同签署了东北大学-浪潮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双方围绕人才培养、招聘合作、产学研合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随后,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浪潮集团将在东北大学设立浪潮奖励基金50万元,专项用于浪潮奖学金、浪潮助学金和学生能力培养提升等活动。
作为连接高校与企业的桥梁,联盟理事单位东软睿道因其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的贡献,特别荣获了教育部“2016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伙伴奖”。东软睿道与岭南师范学院、南昌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燕山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36所院校的43个专业项目签订了校企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东软睿道将与签约高校共同制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构建课程体系、组建教学团队、建立实训基地、实施人才培养。与此同时,东软睿道也与来自中国(南京)软件谷的9家IT企业签订了定向人才培养计划,为企业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面向未来,东软睿道表示将协同学校逐步建立和完善政校企共建、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通过实践项目的参与和创新,实现就业和创业的有效通道;为企业提供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我国高等教育时值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旅游管理专业如何抓住这一历史发展机遇,改变传统人才培养模式,明确办学定位,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建设双师双能型队伍,推进产教融合,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以辽东学院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为例,探讨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如何适应转型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产教融合;旅游管理;转型发展
一、研究背景
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89号)中明确提出“以提升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科学制定实施符合应用型人才成长规律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方案,深化以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为突出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因此,如何抓住这一历史发展机遇,改变传统的办学模式,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需要,树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加大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力度、拓宽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途径,是摆在地方本科院校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产教融合就是充分利用企业、学校和科研单位等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学资源并其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把学校教师的课堂讲授与学生在企业的生产实践以及相关的科研研究有机结合的方式[1]。目前大多数本科院校的主要培养目标是通过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为当地企业服务,实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责,产教融合就是实现应用型人才这一培养目标的关键途径。高校旅游管理专业是培养适应旅游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与服务所需要的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这个行业领域所需要的实用人才在培养过程中必须以旅游企业的实际需要及专业实践为基础,达成供需一致。要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旅游管理专业的产教融合研究与实践是有效途径之一。本文旨在以产教融合为切入点在旅游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全力进行各项教学建设和改革,并建立与此改革相对应的运行机制,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辽宁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加强内涵建设,形成办学特色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研究现状
产教融合的概念最早产生于20世纪中叶的欧洲,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为了培养高技能人才,纷纷进行教育改革,德国的“双元制”、澳大利亚的“新学徒制”和法国的“学徒培训中心”都是其典型代表[2]。美国是最早实施产教融合的国家,在政策、资金方面通过强有效的手段打破学术研究在高校教育中的绝对地位,将企业实践融入到教学环节中,以此保障美国产教融合教育的有序高效进行。日本的产教融合主要通过从企业选派兼职教师传授实践操作及管理经验、学生在校期间多次到企业进行专业实习,企业派遣员工到学校进修提升理论知识素养等途径进行产教融合,实现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双赢。发达国家产教融合建设的成功模式及做法对我国旅游管理专业产教融合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在我国,产教融合教育的效果越来越引起教育研究者的关注,有关产教融合教育的研究内容及角度也越来越丰富,如黄建伟(2009)对美国康奈尔大学酒店学院和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两校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进行了分析比较[3];赵爱华(2009)、蒋长春(2011)、郭栩东(2011)、潘冬南(2012)分别以不同的旅游院校为个案对产教融合教育的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模式进行了研究。王健(2012)对我国旅游业产、学、研三位一体的运作机理进行了探讨,认为旅游科学研究是旅游产业和旅游教育的导航仪,旅游产业是旅游研究和旅游教育的原动力,旅游教育是旅游产业和旅游研究的人才库等[4]。
三、主要问题
近年来旅游院校或高校的旅游管理专业都开展了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产教融合教育,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由于我国现代旅游管理专业教育正式起步较晚,不少旅游管理专业现有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不能适应产教融合教育发展的需要,在产教融合教育中出现了较为突出的问题。首先,产教融合教学模式不科学。目前,部分高校旅游管理专业的产教融合教学模式缺乏自己的特色,多照搬国内外其他学校。其次,产教融合基础不扎实。一方面,部分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有弱化实践教学的倾向,只是形同虚设,表面看来内容丰富,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停留在“劳务输出”的层面,短期内解决了旅游企业用人的困难和学生实践学分的取得,在成效方面没有实现“融合教育”的最终目的,不能满足旅游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另一方面,旅游管理专业真正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尚未形成,教师没有企业工作经历,所以很难在教学中全面涉及到实际的工作问题。第三,产教融合机制缺乏政策鼓励和保护。由于鼓励政策的缺位,使得教师多忙于自己的论文和学术成果,没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产教融合教育中去,教师也很难走到企业中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把自己的工作经验运用到教学中或把自己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成果使用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鼓励政策的缺失也使得企业缺乏人力资源的长远规划,不愿在实习生身上投入过多资源,仅仅把实习学生看作是廉价劳动力,无法实现旅游企业对学生的培养目的。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当前旅游管理专业产教融合模式还处于初级阶段,要想真正实现应用型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要在产教融合下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定位、教学体系、培养途径及师资建设等方面推进专业建设的发展。
四、创新措施
辽东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是在2003年底通过省教育厅新增本科专业专家组的评审,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旅游管理专业的基础上成立,2004年9月开始招入全日制本科学生。2006年11月旅游管理专业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厅组织的本科试办专业评估,2008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旅游管理专业已有八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旅游管理专业始终遵循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按照“应用性教育,职业化取向”的原则,坚持为旅游业发展培养职业性旅游管理本科人才的专业定位,办出自己的特色。在辽东学院向现代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旅游管理专业以转型发展为契机,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目的,在“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办学定位,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建设双师双能型队伍,推进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
(一)确立人才培养定位高等院校的发展既要立足地方,更要着眼行业,人才培养适应行业需求,科技服务适应行业功能,建立行业指向性明显的需求驱动型的发展模式[5]。辽东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经过多方位的调研、反复论证和学校的办学定位,确定专业建设的目标是实施“错位竞争”战略,坚持为旅游业发展培养职业性旅游管理本科人才的专业定位,办出自己的特色。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旅游管理专业必须秉持“应产业所需,育产业英才,解产业痛痒,为产业服务”的办学宗旨,明确“应用性教育、职业化取向”的办学定位,固化“遵循教育规律,顺应行业需求,培养应用人才”的办学理念,咬定“校内做标兵、省内有特色、业内受欢迎”的奋斗目标,坚持“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举办“家长欢喜、学生满意、社会认可”的旅游高等教育。
(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培养人才的设计图,是高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础。在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中,我们以社会发展需要的旅游管理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基本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方案,以复合的知识构架为内核,将管理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融为一体,突出前沿科学,注重和加强实践环节,推进旅游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进程。在制定方案过程中,为了解决国内旅游管理专业普遍“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性问题,实施与省内老牌旅游管理专业学术性取向的错位竞争,我们依据职业型旅游管理人才的办学定位,针对旅游业实践性与涉外性较强的特点,按照“应用性教育,职业化取向”的原则,确定以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我们着重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基于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的建构;二是理论教学体系的整合和优化;三是推动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通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既优化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又全面推进教学改革,保证了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在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中,我们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先导,以建立科学的培养计划为中心,以课程建设为重点,形成了“一个专业,三个模块方向,二二分段”的教学体系;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目的,构建了“行业认知、课内实训、阶段实习、综合训练和毕业实习”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以产教融合为依托,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改善校内实践教学条件;深化校企合作关系,打造校外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品牌,探索应用型的产学研合作;构建“阶段学习、阶段实训”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应用型人才培养有了适应旅游管理应用型人才的可靠环境。
(三)政产学研有机结合政、产、学、研相结合是落实产教融合、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为使四者有机结合,需要我们在办学过程中,精心谋划、顶层设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与旅游企业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通过条件一流、环境仿真的校内外实践基地的打造,为产教融合的实现进行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实践。首先,我们精心打造由企业注资装建、校企合作经营的实体性校内实践教育基地。2012年辽宁新友谊公司注资400万元对辽东学院商务宾馆进行了颠覆式更新改造,使得设于其内的酒店管理专业实验室水准有了本质性提升。2013年6月学院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正式启动了与丹东中青国际旅行社及丹东市旅游局合作共建“辽东学院大学生旅行社、辽东学院旅游与文化创意坊”等两个实体性校内实践教学平台的工作。“三位一体”校内实践教育体系的形成对“一个专业、三个模块、二二分段”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以及对实战型酒店管理与服务人才和导游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强力支撑。引入社会资金共建校内实践教学平台是实施产教融合的一个创举。其次,与知名旅游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是产教融合不可或缺的途径。目前,我们与北京地区8家豪华五星级饭店及丹东地区14家国际、国内旅行社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深度的校企合作,这些实习基地成为大学生实习、就业及教师企业顶岗实践、企业员工理论培训的基地。与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共建行业学院的深度合作正在谋划之中,这将是我们进一步进行产教融合、实现专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第三,为了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实现整合社会资源促进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目标,与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合作。我们于2013年9月与丹东市旅游局正式签署了《辽东学院与丹东市旅游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的签署,为学院师生向地方旅游事业发展奉献智慧或提供咨询服务以及为吸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了制度框架和操作平台。
(四)实施教师综合素质提升计划要实现产教融合,教师综合素质的稳步提升是关键,因此必须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不懈地开展全方位师资培养。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采取多种途径不断加强教师学术修养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提升。辽东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在教师学术修养提升方面,主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学历进修和非学历学习相结合等措施。近两年我们选派了4名教师到美国进修学习,12位教师到台湾文化大学进行访学,这些进修有效开拓了教师的专业视野,了解和学习丰富的国际教学经验,提高了教师专业理论水平;我们与全国排名前五的华侨大学旅游学院达成合作意向,邀请郑向敏院长三年内每年累积来校为师生集中授课一个月,介绍旅游业前沿问题及其旅游研究方法,并针对每一位专业教师的专业背景、讲授课程、研究方向“对症下药”,迅速提升本科教师的学术研究能力。在实践能力提升方面,采用“本科教师深入地方旅游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做法组织教师在本地的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进行挂职锻炼,并利用寒、暑两个假期组织教师集中深入北京昆仑饭店进行专业实践培训。从2016年寒假开始,我们有序安排本科教师到旅游企业进行为期3个月的顶岗实践工作,保证了产教融合下双师双能师资队伍的内涵建设。只有积极探索产教融合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途径,在办学定位、发展路径、学科专业设置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模式等方面发生适应性变革,地方本科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才能顺应转型发展的需要,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王月.高校旅游管理专业产学研结合机制的构建[J].才智,2014(24):185.
[2]熊文杰.从国外产学研模式看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产学研合作形式[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3(7):190-192.
[3]程晓丽,余向洋.应用型本科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创新与实践[J].池州学院学报,2014(3):117-119.
[4]王健.旅游产学研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的深度思考[J].旅游科学,2012(1):1-6.
一、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社会认可度不高
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是影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是民族振兴、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支柱,受到家长及学生的热烈追捧。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却有点儿尴尬,虽然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水平有所提高,但社会认可度却并不高。初中毕业生在面对继续接受教育选择时,如果能进入到普通高中学习,那么大多数人会选择普通高中,只有极少数家长和学生才会选择把职业教育作为继续学习的方式。对于大多数学生和家长来说,职业教育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在他们看来,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中一种较低层次的教育,相比较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存在升学途径狭窄、就业岗位工资低、晋升机会少等劣势。以上多种因素共同造成高等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偏低。
(二)毕业生就业难
高等教育连续扩招,学生数量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高等院校毕业生人数达到727万,就业市场竞争压力巨大。但另一方面,经济发达地区却频频出现“用工荒”现象,多数企业表示急缺应用技术型人才。究其原因,关键在于高等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不相协调。从企业方面来说,需要懂技术、会操作、适应性强、有发展后劲的技能型高素质人才。然而很多高等职业院校在设置专业时,以学校已具备的相关实验室、设备和在岗教师的专业特征为依据,教学以理论为主。在这种情况下,院校虽然能够完成所开设课程的教学,但这种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及完成情况能否培养学生的适应性和创造性,能否培养出适应岗位需求的人才,一切只能靠社会检验。当今社会需要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水平较高的人才,人们的关注点已由“能否接受高等教育”转向“高等院校能否提供高品质的教育”,这些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院校发展定位不明确
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大多数职业院校在教育经费、教学管理、办学规模、师资队伍等方面与普通高等院校相比存在先天性的不足。职业院校大部分是由各类中等职业院校、成人院校转制或者升格而成,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办学模式和明确的办学特色,尤其在课程体系建设和师资队伍培养方面,盲目地照搬普通高等教育的模式。例如,在培养目标方面,由于高等职业院校缺乏明确的培养目标,学校开设的专业理论课程与日后学生的就业关系不大,特别是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学校培养目标较为单一。从目前发展状况来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仅有专科层次的,本科及研究生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还未建立。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今天,用人单位对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专科层次的毕业生已经不能满足。《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指出,“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这将是高等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
二、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必要性
高素质应用技能型人才的匮乏,是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所在。高等职业教育具有职业性、适应性和服务性等特征,其主要任务就是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充分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党的十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要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在各种教育类型中,职业教育同经济发展的关系最为密切,也最为直接,它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威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7月,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共计1327所,每年招生人数达300余万人,在校生超过100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累计为国家培养了超过1500万技能型人才,为社会提供培训超过2500万人次。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在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存在着人才培养如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类型相适应的问题。转型,是高等职业教育实现由数量级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重新定位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然要求。
三、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探索
当前,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迎来了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等,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同时明确了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中指出: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形成服务需求、开放融合、纵向流动、双向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和总体布局。这就要求我们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坚持开放合作,广泛吸纳外部各种有效经验和做法,实现从粗放规模型向有特色、有质量的内涵型发展。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才质量,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高等职业院校需要促进产教融合,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在教学过程中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办学标准。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根本,把促进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把提高学生能力作为办学目标,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制度,使职业教育目标由工具性向人本性方向发展。
(二)高等职业院校转型发展的新要求
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时,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精神。职业教育工作者要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融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更好地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1.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受中国传统“学而优则仕”思想观念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一种低层次教育,高等职业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去当工人,而普通高等院校培养出来的则是管理层人才;再加上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更加偏向选择高学历的应聘者,长此以往,造成人们对学历和文凭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甚至过分崇拜,高学历、文凭被人们认为是好就业的必要条件,更加恶化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排斥,阻碍了大众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事实上,高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承担着为社会发展和经济转型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任务,是高等教育的有益补充。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社会越来越需要具有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型的劳动者,对具有创新性和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除了对学历的基本要求以外,对能力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要引导社会逐步形成“大人才观”,改变过去“唯学历论”的观念,提高技能型人才在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地位。教育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协调社会中的各种有效资源,在社会中营造尊重技能型人才的氛围,消除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劳动环境、社会保障与晋升空间等方面的差距,转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
2.创新教育教学机制高等职业教育要培养的是能够适应实际工作、具有实践能力的技能型人才。从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特点的角度来说,毕业生就业难的关键在于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要想改变毕业生就业率低下的状况,就需要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学生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到培养目标和教学过程中,形成专业体系和教学改革新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等职业院校要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改革机制,面向市场,办好优势专业,调整改造与需求不对接的专业。建立产业技术颈部驱动课程改革机制,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立真实应用驱动教学改革机制,推动教学内容改革,按照产业技术和装备水平设计理论,安排技术和实训课程;推动教学流程改革,依据真实业务流程设计教学空间和课程模块;推动教学方法改革,运用真实案例、真实项目,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从业兴趣,发挥企业办学的作用,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推动校企联合招生和联合培养。
3.明确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关于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原则意见》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属于在高中阶段基础上进行的一类专业教育,是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高层次,其培养目标是在生产服务第一线工作的高层次实用型人才,这类人才的主要作用是将成熟的技术和管理规范变成现实的生产和服务,在第一线从事管理和运用工作。”高等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学习型社会、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高等职业教育有其自身发展的特点,是既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又区别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类型,有其特定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这就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大胆创新和突破,打破原有普通高等教育固化的专业性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建立具有开放性和多样性的职业教育体系,使职业教育真正服务于社会发展需求。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教学 改革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体制。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为就业服务的教育,其根本任务是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而非学术型、工程型的复合人才。2015年8月,教育部颁布《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强化教学规范管理、完善教学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切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在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科学统筹,聚焦教学中心工作,尤其要突出教育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手段方法及考核评价等环节的主动创新和积极变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转变教学观念
根据教育部对高等职业教育基本定位的权威表述,它是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简而言之,高等职业教育就是为就业服务的,为社会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的教育。因此,在办学定位和教育教学观念上,必须与普通高等教育区分开来,充分彰显自身特色。
但是,当前不少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管理者及教师在教育教学理念上,还不太适应社会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管理及教学过程没有充分遵循高职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提升为本位的职业教育新观念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尚未得到充分地体现和落实。
(一)转变对教学过程的基本J识
一是转变对教学过程的基本认识。传统观念认为,教学是作为主体的老师对作为客体的学生的引导、教化和改造的过程。现代观念则认为,教学实质上是师生双主体的交互作用的过程。在这种语境下,教师和学生的地位与作用就有了显著的变化。学生就由知识技能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探求者和实践过程的体验者;教师就由传授者转变为组织者、指导者,成为教学实施与学生智能开发的设计者,以及学生学习的合作伙伴。更为重要的是,教学过程还是老师自身不断完善与提升的过程。只有树立并践行这样的理念,高职教育才能实现科学发展。
(二)转变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认识
高职教育要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必须改革以学校和教师为主导、以知识和方法体系为牵引的人才培养传统模式,形成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要针对行业实际和发展趋势,调整、优化人才素质能力结构,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多变性与教学要求的计划性、稳定性之间的矛盾;处理好社会急需人才的培养与学校现有条件可能性的关系。如,采用“订单”式培养方式,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学校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利用社会力量,科学拟制教学计划并严格实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转变教学着力点的基本认识
当前,高等职业教育虽然在教学内容的着力点上实现了从知识向技能的转向,但对强化学生实践体验和自学能力的重视依然不够。必须进一步在实践中有效调整教学着力点,实现由传授知识、培养技能,向知识、技能、素质协调发展的方向转变,给学生足够的体验与实践机会和思考空间,使之成为会学、会用、会创的高级技能型人才。
二、加强教学内容改革
教学内容改革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系统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其改革的成效与进展对整个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进具有重要影响。加强教学内容改革,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明确高职教育教学内容改革的基本依据与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它既不同于以培养高水平学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普通高等教育,也不同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教学内容设计与改革上,必须确保学生形成较高的综合素质,具有专业理论和技能复合性特征,必须注重专项技术的学习、岗位适应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综合培养。
(二)确立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教学内容改革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包括:社会性原则,即教学内容的设置与改革,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行业实际,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时代性原则,即教学内容要紧跟时代步伐,反映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科技发展新成果、新要求;科学性原则,即教学内容改革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反映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需要,有利于学生身心、个性发展;职业性原则,即教育内容的设置与改革,要以技术能力、职业素质为重点,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要求设置课程;综合性原则,即内容设置与改革要按照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综合化思路进行重组和整合,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方针,合理处理好知识、能力、素质之间的关系,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关系。
(三)加大职业教育的比重和力度
职业教育是“为学生或在职人员学习、掌握某种生产或工作所需知识、技能等而实施的教育”或“传授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不管是哪一种界定,职业教育均指围绕某一职业,为谋取或胜任职业工作而对受教育者实施全面、持续的各项相关教育活动。
三、创新教学思路与方法
教学思路和教学方法是影响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高等职业教育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发展对高职教育的要求,必须深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思路的改革创新。
(一)大力推进教学方法创新
要按照有利于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有利于培养自学能力、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有利于发展个性和潜能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高职教育教法创新。要大力推广启发式教学,鼓励学生大胆质疑和积极思考。积极推广以现场教学为主体的“教、学、做”的一体化教学法;灵活运用“任务驱动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力争达到最佳教学效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健全以赛促教促学机制
通过自主举办和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技能交流、竞赛,引导高职院校教师聚焦学生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开展教学,积极构建和完善相应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切实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以适应未来岗位任职的需要。
(三)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特别强调:把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基本保障,把产教融合作为职教的基本理念,并以此建立起完善的以产教融合促进职教发展的机制体制。这意味着,产教融合在高职教育中必须制度化、常态化。这是高职院校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政策依据。传统的高职实践教学虽然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但与厂企的实际需求联系并不紧密。要改变这种状况,推进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必探索建设教学、科研、生产、培训相结合的多功能实训基地,在企业技术人员和教师共同指导下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四、改革完善考核制度
改变一张考卷定成绩的考核方式,改变过分注重理论考核的传统做法,坚持以能力考核为主,设计多元评价考核体系。
(一)在考核内容方面突出操作性
建立以岗位技术能力和职业素质为核心的考核内容,突出对运用知识和技能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职业能力的考核。既考知识,更考技能和素质,使学生更充分理解应当学什么、怎么学。
(二)在考核方法上注重多样性
采取笔试、口试、技能操作,设计制作、撰写调研报告等形式,或采用无标准答案的开放性试题,考核学生多角度思考问题、灵活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在制度设计上注重科学性
确立课程结业考核与过程考核的考核制度,课程成绩包括课终考核与过程评价成绩两部分。同时,制定完善考试考核办法及有关细则,建立考试分析制度,构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以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并促进教学工作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朱蓉容. 论多媒体教学的缺点及应对方法[J].继续教育研究,2010(11):129.
[2]教育部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26-28.
关键词:产教融合;职业教育;政策支持系统
作者简介:刘媛媛(1990-),女,辽宁大连人,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朴雪涛(1966-),男,辽宁本溪人,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5)22-0070-05
职业教育政策支持系统的建立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近几年,政府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支持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参与主体不能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等。因而,职业教育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政策支持系统,由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各参与主体的基本权利、义务,颁布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积极参与,使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联系紧密,形成“双赢”的局面。
一、产教融合对职业教育政策支持的挑战
(一)立法工作迟缓,参与主体无法可依
国家在制定和实施产教融合的促进政策方面做出了较大努力。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全面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其中明确指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1]。该《决定》的颁布,表明了国家大力支持产教融合,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促进产教融合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规政策虽然在一些方面表明了国家支持产教融合的态度,但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未有关开展产教融合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及执行性文件,也未有关税收、资金方面的支持,造成我国开展的产教融合带有显著的自发性和民间性特征。现有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参与主体――政府、企业等的责任、权利规定不明确,其他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对其做详细说明,参与主体没有法律作为依据,企业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地维护。同时,产教融合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法》、《税收法》,也缺少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支持。产教融合的立法工作缓慢,使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与权利无法规范,无法可依。
(二)经费投入不足,参与主体无保障
产教融合经费投入不足,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障碍。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R&D)的支出与R&D占GDP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支持产教融合发展、提高科技实力或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由表1可知,近十年,我国R&D支出稳步增加,R&D占GDP百分比也在逐渐加大,但总体来说,投入总量虽大,但强度不够,中国R&D投入强度原定在2010年要提升到2%,由表中数据我们发现,在2010年该指标只达到了1.76%,这与当今发达国家R&D经费占到GDP比重2.5%的比值仍有相当大的差距,R&D占GDP的比值较低导致国家对产教融合发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校企双方无法获得经费保障,导致厂房、生产辅助设施不足,使合作难以展开[2]。除了国家对产教融合缺乏经费支持外,我国各级政府、企业、学校在合作过程中也缺少资金的投入,参与主体得不到经费保障致使产教融合发展缓慢。
(三)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乏力,参与企业内驱力不足
对于企业来说,税收优惠政策是最有效的政策激励。而产教融合的优惠政策仅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和《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两项政策文件,对于参与产教融合并与职业院校签订三年以上合作协议的企业,用于教学和提高技能训练活动的资金或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实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3]。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但同时这些文件并没有规定如何落实和细化“优惠政策”[4]。对于企业在接受实习生产生的生产成本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时,则未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通过税收减免政策或返还部分税费来补偿企业因产教融合所产生的额外成本更是不敢企及,导致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内驱力明显不足。
(四)行业协会权限不明,管理职能弱化
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在法律、政策中没有确定的职能和标准。据统计,我国有6万多个行业协会,分为中央、省、市、县等四个层级,许多行业已经建立了自治的行业协会,这些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权利保护和规划协调等层面显示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政府管理职能过多、过细,行业协会管理职能较弱,导致行业协会的职业教育职能不强[5]。行业协会在促进产教融合中的具体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法律依据,导致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在行业岗位标准、课程标准等制定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行业协会对产教融合的监督体系尚未构建起来,需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和职业教育的交流,使行业协会的权力和标准更加明确,发挥其应有的管理职能。
二、发达国家产教融合职业教育政策支持系统的特点
(一)系统的职教立法,为职业教育促进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发达国家大多有专门针对产教融合的法律,保障其顺利地开展。如美国政府《Stvebesno-Wdie:技术创新法》,法国政府的《创新与研究法》,韩国政府的《韩国合作研究开发振兴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详细规定了经费投入、人员安排等情况,操作性强。以德国为例,德国采用立法的形式,构建了以《职业教育法》为基本法,由《青年劳动保护法》、《劳动促进法》等法律,《手工业条例》、《职业培训条例》等规章和各州的职业教育法律组成的产教融合的法律法规体系[5]。表2为德国有关校企合作的重要法律法规。
德国政府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这些法律规定了企业在产教融合中具体的地位,企业如何参与产教融合、参与的程度如何,以及如何对产教融合进行监督、管理等。系统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是德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使德国职业教育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严谨的法律制度,使德国的职业教育发展走在了世界的前沿。
(二)多渠道经费来源,为职业教育促进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很多发达国家为了支持产教融合的发展,设立了专项资金资助。美国、德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都有产教融合经费支持的政策规定。如美国国会通过的《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产教融合教育的经费支持,并将有关的资助内容单独列项;德国《基本法》明确规定国民生产总值的1.1%、工资总额的2.5%用于职业教育;英国政府拨出125亿英镑,以工业培训组织形式来推动项目的开发;澳大利亚政府对参与产教融合、接受学徒实习的企业也提供相应的资助,拓宽了产教融合企业的经费来源。除了国家对产教融合的经费支持外,企业的经费支持也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例如,德国《职业教育促进法》规定了所有的企业需要向国家上缴一定数量的基金,然后政府再统一发放。多渠道的经费来源,使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经费来源的保障能力增强。
(三)多样化税收优惠政策,为职业教育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动力
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手段,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和高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使企业和学校之间保持相互依赖[6]。如英国政府对每年在产教融合投资上超过5万英镑、年营业额少于2500万英镑的中小企业,享受15%的减免税优惠待遇;对于没有盈利的与高校合作、投资的中小企业,可预先申请税收减免,相当于24%的研发投资再次返回到企业手中[7]。同时,如果企业和学校签订“三明治”计划,把学校的学生安排到企业里学习,共同培养学生,企业的教育税则可以减免。德国政府为调动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积极性,及时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如规定企业在产教融合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记入生产成本中,可减免税收。与此同时,加拿大政府也通过退税政策来鼓励用人单位与职业院校保持密切的合作,从而保证二者合作顺利地开展。
(四)经授权的行业组织,为职业教育促进产业发展给予协调
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中,处于不可替代的位置。在发达国家中,德国行业组织的作用尤为突出。德国新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赋予了行业组织的法律责任,使之合法化。德国行业组织主要负责学徒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职业培训毕业考试。行业组织负责考试,企业、学校共同承担教学任务,该制度有利于保证学生学习的质量。德国行业组织也要负责关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及时调整政策,使政府、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更紧密地合作,从而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能力,避免资源浪费。德国行业组织还要帮助解决来自企业和职业学校之间的问题,协调在教学安排上可能产生的矛盾,及时与教育部门沟通职业教育的相关信息等。
三、产教融合职业教育政策支持系统的建设
(一)加快立法工作,实现职业教育法制化
职业教育的发展,应以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前提。我国的《职业教育法》应结合国情,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在产教融合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职业教育法》中促进产教融合发展的相应条款应出台细则,使之能更具体地实行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职教法》、《公司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税务法》等相关法律。为保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有效开展,需要这些上层法的有效衔接和有机配合,以保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国家部委以及各地方政府等,应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2009年,我国第一部地方性促进产教融合的法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颁布,其中明确了职业院校与企业、政府的职责,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处理、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等问题,成为加快产教融合立法工作,实现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为政府的统筹协调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做到依法行政,从而使政府在参与产教融合中的行为得到约束。
(二)建立产教融合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
为了促进产教融合的发展,我国各级政府、高校、企业应设立产教融合专项资金,以此来促进产教融合的有效开展。首先,明确各级政府在财政投入中的责任和比例,逐步从财政支出中设立产教融合的专项资金。其次,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依据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实际需求增加财政投入比例,以保证职业教育的财政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相适应[8]。企业提供经费是生产与教学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企业可以为参与合作的高校设立专项资金,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参与实习的教师和学生可以得到适当的报酬等。职业院校实行产教融合也需要资金的支持,在政府经费投入有限的情况下,职业院校可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项目,设立产教融合的创新基金,对参与产教融合的教师和学生提供支持;还可以吸收社会力量,争取各类私人和团体资助,如成立校友基金会等。最后,立法鼓励和引导投资职业教育,为社会各种经济团体和组织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构建全方位财税政策支持体系
为了积极引导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政府需要构建一个全方位的财税政策支持系统。第一,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开办职业教育培训,对于参与的企业实施减免土地税费,职业学校办学的经费税收也可减免,政府对参与产教融合的中小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和扶持。因扩大面积涉及的土地、税收享受优惠政策,实习过程中因支付学生的报酬等产生的额外生产成本享受税费抵扣优惠。第二,职业教育经费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经政府统筹管理后,纳入到产教融合基金,剩下的部分直接返还给职业院校。第三,统筹企业税收政策,弥补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支出成本[9]。政府在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附加费上应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使更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从而培养出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10]。
(四)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建立行业协调机制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分类制定行业指导政策”。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对行业组织加以引导和规范,指导、统筹、协调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各项事宜等[11]。建议在部委行业管理机构中设立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保证行业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行业指导委员会,由行业领导和主管部门构成,负责行业和职业教育的紧密合作,设置职业教育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机构,开展产教融合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网络办公室,及时通告最新的行业发展状况、培训行业人才的技能、需求变化等[12];建立例会制度,随时保持企业与院校之间的对话,提高职业院校专业与企业需求的对接能力、课程设置与专业标准的对接能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能力,从而使行业真正实现其协调职能,发挥其应有的行业指导能力。同时,明确行业指导的职能范围,其中包括规划出行业能力的标准,制定一些技能等级考试标准,职业资格的标准,安排相关的培训指导和内容。
职业教育政策系统的建立对产教融合的发展至关重要,使各参与主体在合作中得到国家政策的保障。该系统的建立需要四大层面的政策支持:一是加快立法工作,建立权威、完整、包含多种教育形式的宏观政策,用以规范、指导产教融合的发展。二是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各级政府、企业、高校的资金筹措力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民间资本。三是构建全方位财税政策支持体系,政府在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方面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还可通过返还部分税费来增强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内驱力。四是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明确行业组织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及行业组织的职能范围,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能力,使政府、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合作更加紧密。图1是职业教育政策支持系统。
图1 职业教育政策支持系统
这四大层面的政策支持对职业教育发展能起到关键的作用,只有通过这些政策互相协调与配合,职业教育政策支持系统才能正常、有序地发挥作用。任何一个政策的缺失,都将导致职业教育发展停滞不前。该系统的建立将加快国家在宏观层面上对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的完善,使职业教育发展获得更宽阔的平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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