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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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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城乡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有序推进,加强农贸市场的规范提升工作

(一)加强对市场建设的规划和审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规划、粮食、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配合,做好小菜场的规划编制工作。农贸市场新建、改造需根据我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按市场开办有关程序审批。

(二)以“四城同创”为契机,抓好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十小”整规要求,抓好现有市场的统一规划和改造提升,力争用三年时间在集镇所在地(或中心村)按照二星级标准规划建设或改造提升一个农贸市场,满足辖区周边居民生活需要。

二、划行归市,整顿规范市场周边经营秩序

(三)坚决取缔占道设摊和马路市场。纳入“四城同创”范围的街道办事处要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坚决取缔占道设摊、马路市场。

(四)严格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要严格规范,按市场管理要求划行归市。农贸市场外原则上不得经营与市场内相同且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压力较大的鲜肉、活禽、水产、蔬菜等商品,若在场外有占道经营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规范管理;若在场外通过门店经营的,由市工商局牵头规范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予以配合。

(五)积极引导自产自销农产品入场交易。农户自产自销上市的农产品应到市场内自产自销经营区或其他指定的场所经营。每个农贸市场都应安排一定数量的自产自销经营摊位,用于吸纳上市交易的自产自销农户,并由市财政、工商等部门共同核定每年给予市场举办者一定的补贴。

三、齐抓共管,扎实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市工商局、卫生、动物防疫、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以及卫生城市创建、星级市场达标、食品卫生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等一系列标准要求,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市场举办者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设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安排管理经费、健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实经营秩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责任。

城乡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一是按照《市工商局2012红盾护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全年要以肥料、种子、农药为重点,选择在春耕、夏播、秋种等关键时节,开展2次以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二是按照《市流通领域农资经营监管责任规范》要求,加强农资市场巡查,根据农资市场季节性的特点,合理调整农资市场巡查频率,农忙季节每周一次,平时每月一次,通过巡查,指导建立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农资经营户经营行为;三是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工作,今年市、县局必须各完成2次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并抓好对抽检结果的运用;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农资案件查处任务的单位,要努力完成案件查处任务,并保证质量,为下半年参加省局农资案件互审会做好准备;五是积极鼓励引导和推广农资商品统一配送、销售与农资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资连锁经营,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六是抓好“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培育工作。

二、积极稳妥地做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按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十二项制度、五项记录和四个档案”进行市场日常管理,积极推进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进程;二是按照发展A类、提高B类、促进C类、转化D类的原则,组织人员深入商品交易市场开展行政指导,通过通报情况,指出问题,听取意见,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市场管理,进行重点帮扶,推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发展;三是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市场数据库,完善数据的采集和认定,全面完成全市45个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录入和信用认定工作。

三、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方法,落实监管措施

按照“两促进、两维护”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1)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对内要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内部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对外要做好宣传工作,对网商、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加强宣传和调研,促进行业自律,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完善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将懂网络技术的人才调整充实到网络监管工作岗位,并发挥他们的长处,积极建立和完善辖区内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对尚未采集的企业网站要尽快采集形成数据,对已采集的要进行清理筛选确认,确保数据库真实、准确。(3)加强行政指导,规范网站经营行为。各单位要采取“规范经营主体工商登记及亮照经营行为,引导网络广告宣传规范用语,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督促网站自律和履行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规范、网站自律、社会评价“四位一体相结合”的监管体系。(4)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和手段,实现“以网管网”。省局将建立网络监管平台,此平台建成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建立网上巡查制度,加强巡查和实地核查力度,主动实施监管。(5)加大对网络案件的查处。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尝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完成市局下达的网络案件查处任务。(6)认真受理网络交易投诉,做到“投诉有门,追债有主”。

四、扎实开展农贸市场双创和肉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扎实开展农贸市场双创工作。按照“工商牵头、属地管理、联合执法、业主负责”的管理原则,今年的农贸市场双创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召开“市场双创经验交流会暨再动员大会”,总结创卫经验,通报创卫情况,部署新一轮市场双创任务,推进市场双创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继续按照《市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对农贸市场双创督查考核力度,改进“五个一”督查考核方式,将平时对农贸市场的督查考核奖惩与属地工商分局、工商所挂钩,以调动工商干部参与创建的热情;三是争取尽快出台“农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市场主办单位和各相关单位、部门职责,以强化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同时,将继续采取1:1以奖代补的方式,督促各有条件的市场配足或配齐蔬菜周转箱和酱菜销售柜,促进市场升级达标;四是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认真落实“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对尚未建立市场创建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市场,各分局、工商所要督促其尽快建立,对已建立但不够健全的,要组织人员帮助完善,全力推进卫生自治;五是认真抓好2012年度“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和“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命名工作。

(二)扎实开展肉类市场监管工作。一要认真贯彻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肉食品准入、猪肉经营挂牌公示、不合格猪肉退市、消费者投诉受理等四项制度。加强对猪肉经营者主体的监管,根据省局规定,今后,凡从事猪肉经营的,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固定摊位,并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持照经营。县局和市局的郊区、狮子山区分局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但也不能忽视对城区猪肉经营者主体资格的监管;二要加强对猪肉市场索证索票工作的检查落实,重点抓好对零散猪肉经营户(特别是农村猪肉经营户)索证索票的检查,督促其建立台账,坚决杜绝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进入流通环节销售;三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猪肉经营户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含“瘦肉精”猪肉等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四要加强行政指导、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和组织领导,确保监管到位、执法到位,认真落实猪肉监管四项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9月份,市局将对猪肉经营户持照经营、四项制度落实和案件等情况组织一次督查,并进行通报。

五、切实加强汽车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主体,认真做好品牌汽车销售企业的核查工作;二是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一证多处开店、未经备案擅自销售品牌汽车等违法行为;三是要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指导企业建立自律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实现监管到位,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逐步确立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理念,使汽车销售行业的消费维权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四是要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规定,继续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对已成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不符合场地、布局条件的,要加强行政指导,逐步规范;四是要积极开展“4S示范店”评选活动。

六、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解决目前网格化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拓展网格化监管功能,逐步实现网格化监管市场巡查信息录入全覆盖。第二,要积极运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开展市场监管,及时录入市场巡查等监管信息。网格责任人对自己网格责任区的市场主体进行巡查,并及时录入信息,确保市场巡查的及时性、真实性。第三,完善市场巡查工作督查与考评制度,以明晰职责,责任到人为重点,推进网格化市场监管督查机制,解决巡而不查、查而不纠等问题。第四,充分发挥工商移动监管系统作用,逐步实现市场巡查电子录入代替纸质录入,有效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效能。

七、培育和发展各类经纪人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经纪人注册登记制度,积极引导经纪人注册登记。各单位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完成经纪人发展指标,特别是农村经纪人发展任务;二是建立经纪人培训机制。各单位要根据需要积极组织开展经纪人培训,力争使今年新发展的经纪人持证持照率达到90%以上;三是建立和完善经纪执业人员备案工作。对经纪执业人员的备案行为、明示行为、经营行为、服务行为等加强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备案;四是建立健全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档案。积极引导经纪人实现经营资格合法化、人员队伍组织化、经纪执业规范化、经纪活动经常化。

城乡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改(扩)建与新建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城乡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县、乡道路上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各县区县城街道乱摆摊点、沿街叫卖现象和现有的131个乡(镇)集贸市场。整治重点是处在国道212线、316线、省道205线、206线、219线、307线上且最易出现占道经营的39个集贸市场。

三、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是: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于已经建有市场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进店、行商入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要重视建立蔬菜、西瓜等季节性农产品交易市场。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具体目标是:

1、15个乡镇首先要选择合适地点划定交易区域,实现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随意搭建临时货棚摊点、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同时要结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选择市场建设用地,通过各种融资途径,抓紧解决市场建设问题,确保年内建成规范的农贸市场。

2、19个乡镇,要解决交易场地不足,货物交易有场不进,车辆在公路上无序停放,垃圾乱堆乱放,排水不畅,摊点货棚占道等问题。对有市场不进入,在公路两旁占道经营的全部予以取缔,及时组织进入市场,对违规搭建的铺面货棚一律拆除,对现有市场的场地设施积极进行维修,培育规范的集贸市场。

3、5个市场,重点解决监管不到位、设施陈旧、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取缔康县毛坝桥头交易市场,通过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场建设管理水平。

四、整治时间

从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1、集中治理阶段。召开有市、县区和重点乡(镇)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制定并印发《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年3月6日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以路为市取缔占道经营行为的通告》精神,结合县区实际,制定本县区通告,并在所有集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整治内容和要求。市县区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个重点集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区要从相关部门和乡镇干部中抽调人员,分乡镇成立由乡镇长担任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组成工作组,在县区的统一协调下,由乡镇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本乡镇各集贸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2、规范管理阶段。各县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县区和乡镇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3、巩固提高阶段。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出现反弹,各项整治措施充分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市马路市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市上组织全面考核,进行总结和表彰奖励。

五、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已经成立了马路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市商务、工商、交警支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商务局长侯恩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专人做好工作。涉及马路市场整治的所有乡镇都要成立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常年负责市场建设和管理。整治工作要在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县区负责、乡镇主抓”的原则,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市、县区各部门和各乡镇要从维护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舆论宣传。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日报、电视台、公众信息网要在集中整治期间开设专栏,及时报导整治动态,宣传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各县区要要尽快制定通告并下发到所有经营户,张贴到所有集镇乡村,让政府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重点乡镇都要利用标语板报开展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

3、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市政府从商务、工商、交警支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按照逢集时间,每天深入重点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动态,每天通报督查情况,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4、搞好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商务、工商、交警支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等部门都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工作,为繁荣农村集贸市场做出应有的贡献。

5、优化经营环境。工商、税务和市场管理部门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降低摊位租金费用,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入市门槛,扩大招商引资,吸引业户进场入市经营。市场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秩序良好,为广大经营户提供优质服务,让他们进得去、留得住。

城乡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结合我区实际,根据省经贸委《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请配合做好服务业政策调研的通知》闽经贸函商业〔〕号)精神。现将商贸流通业和餐饮业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商贸流通业

一存在问题

重复建设现象突出。由于历史和区域等原因,1市场建设布局不尽合理。市场重复建设现象比较突出,如在芗城和龙文交接处的东环城路两侧,积聚了闽南新城综合大市场、闽南商业批发市场、浦东副食品批发市场、漳州市工业品批发市场等性质、功能相同或相近专业市场,这不仅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削弱了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

市场的总体水平档次偏低,2市场的交易手段和方式落后。目前的商品交易市场大部分停留在年代的水平上。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简单,基本都是以传统的交易方式为主。市场仅发挥提供交易场所为主的功能,其他交易设施落后,科技含量水平低,没有充分发挥信息中心和价格中心的市场功能,与电子网络等先进的现代化交易手段和方式差距较大,不能满足市场商品大流通的需要。

缺乏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专业市场。经营一个市场如同经营一个企业一样,3市场竞争力不强。要有市场竞争力有自己的优势,这样才能够得到长远的发展。现有的专业市场中,均无与本地特色产品相配套的专业市场,产业辐射带动力小,品种、价格、服务上相对周边无多大优势,制约着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也制约了向外辐射的范围。

而忽视了市场的管理、引导和培育工作。一些部门执法不规范、随意性强。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仍存在挫伤了市场经营者的积极性,4市场的规范管理不到位。重市场的基本建设。影响到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此项费用大多由经营者业主承担。因此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及规模较小的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5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活动经费投入不足。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涉及到仪器的购置和药品等费用问题。由于规模小,投资少,经营者无力承担这项费用,使得监管和检测力度相当薄弱。

假冒伪劣等不讲商业道德,6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市场诚信度不高。损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其结果直接影响着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现代经营方式和流通方式运用水平层次都较低,7物流业发展水平低下。物流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竞争力不强,随着商贸流通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物流业发展的滞后对商贸流通业的影响将逐渐显现出来。

二对策

集中审批权,1加强市场建设的规划和审批。从源头抓起。对项目的建设进行科学的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论证,避免盲目重复建设。对于具有一定规模,辐射面广、专业性强的专业批发市场,审批部门要主动与上一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避免与周边在同类市场上的简单重复。

提高专业市场的档次和竞争力。对辖区内的专业市场进行整合和改造,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健全信息网络,加快现代化交易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电子商务、信用消费等现代化交易手段和方式,满足市场商品大流通的需要。

鼓励工、农、商联合,3积极探索工农业和商贸联手共拓市场的途径。要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企业的营销渠道、网点、人员等优势。建立有本土特色的专业市场,创立品牌,提升市场的辐射作用和竞争力。

要适应新形式下流通业的要求,4整合改造现有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方面。转变思路,引进先进业态,继续实施“农改超”计划,使农贸市场朝高层次、多功能方面发展。

加大相同产业、相近业态的整合力度,5鼓励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集团。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现有较大规模的公司、企业通过购并、重组、盘活存量资产等多种方式。加快其资本集聚速度和扩大流通规模,建立一批以资本或商品为纽带、主业突出、管理现代、辐射面广、竟争力强的商贸流通企业集团。

规范执法行为,6加强市场的规范管理。各职能部门应以爱护市场、发展壮大市场为出发点。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严格规范管理,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文明经商,保证市场交易活动的有序进行。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政府制定经费预算,7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对上市销售食品的安全监测,实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安全生产。将工作重心由城市转向农村,支持流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商业网点;由重点治理生产源头转向重点培育绿色市场。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使犯罪成本远大于犯罪收益;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法制建设,研究制定商品流通过程中的法律法规。

进一步完善信用档案数据库,8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严惩失信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市场环境,形成诚信经营氛围。

规范市场行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9建立健全行业协会。一些本不属于政府的职能应逐渐剥离出来,赋予民间组织,而行业协会就可以作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桥梁,进行行业自律、行业协调,充当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角色。

要推进企业内部的物流体系建设。即推进连锁经营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10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业。首先。应用现代电子商务技术,提高物流配送中心的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其次,要推进“第三方物流”体系建设。即推进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培育商品系列化、专业配套化、功能多样化、高效畅通的物流配送体系,为大中小企业和社会提供物流配送服务。第三,要鼓励和引导建立与各类生产和生活资料批发市场相配套的物流配送中心,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物流配送体系。

二、餐饮业

一存在问题

餐饮业得到快速发展,1油烟、噪音、污水等污染问题扰民。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但随之带来的油烟、噪音、污水等污染问题也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硬件配套设施不足,餐饮、住宅混杂,部分餐饮业户无油烟净化防治设施擅自营业。如何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

现代化水平低。由于餐饮业的进入壁垒较低,2企业规模小。大量企业涌入,餐饮业增长迅速,店家遍布,但大都分散经营,规模偏小、层次低。导致市场的无序竞争。许多本地小吃尽管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如蚵煎、卤面、豆干面等,但大都是夫妻店,经营理念落后,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偏低,难于达到做强做大规范管理。

也没有为接触食品的生产人员办理“健康证”进货渠道混乱,3.饮食卫生状况急需改善。广大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一些小型餐饮店、街头商贩在没有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就开业经营。甚至是用变质的原材料加工食品;许多小型餐饮店加工场地的卫生情况令人担忧,没有凉菜间,生熟混放,共用砧板造成交叉污染等。

二对策

商业规划中,1充分使用政府规划手段与法律手段。一方面。应当重视对大众化餐饮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即在发挥地方特色,科学规划城市发展布局的同时,应注重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对经营场所统一设计环保设施,如油烟、污水、噪音等的处理、排放设施,解决餐饮、住宅混杂扰民问题。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对城市餐饮业扰民问题作出明确司法规定。政府在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条款中明确规定,环保手续必须在办理工商执照前进行审批,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使餐饮业污染排放逐步达标。办理餐饮业建设项目之前要听取民众意见。

城乡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四害”(指鼠、蚊、蝇、蟑螂)是多种疾病的传播媒介。为预防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社会卫生环境,进一步巩固创卫工作成果,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市,根据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省病媒生物防制督导评比标准和办法》和《市除四害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大力宣传,全民动员,开展春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防控病媒生物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提高群众性除害防病能力。经区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除四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职责

区卫生局是全区除四害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区除四害工作的计划部署、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检查监督;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除四害工作管理,根据区卫生局的布置,做好除四害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各职能部门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善市政卫生基础设施,做好除四害的环境治理,控制四害孳生和繁殖,规范全社会除四害行为,密切配合全区除四害开展与巩固工作:

区住建局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要结合防治四害孳生繁殖措施的综合因素进行规划建设验收,下水道要密闭化,进水口要有防蚊、防鼠装置;加强道路、下水道(含内街)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加强建筑(含停建、待建)工地管理,落实除四害措施,消除蚊、蝇孳生地;落实公园、绿化带和马路沙井等除四害措施。房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把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并接受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管理。同时要完善下水道等卫生基础设施,落实除四害措施。

区城管局要做好和路面保洁,健全垃圾、粪便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清理和取缔无证照、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饮食摊档,加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的除四害工作。

区卫生局要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集体食堂)除四害措施和防鼠、防蝇设施的落实工作。

工商分局要加强集贸市场管理,落实除四害措施,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完善食品摊档的防鼠、防蝇设施。

区农水局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村镇的灭鼠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剧毒杀鼠剂和高毒农药监管工作;负责河涌清淤和堤坝的灭鼠工作。

二、工作重点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区“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监测和杀灭力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重点单位:包括饭店、宾馆、尤其是中小餐馆,食品加工、生产、销售、储存场所,超市、建筑工地、农副产品市场、屠宰场、医院、学校食堂、粮食仓库、铁路、畜牧养殖、废品回收等有关行业。

重点部位:包括居民区的外环境、垃圾道、楼道、污水井、绿地花坛等;各类公共区域、闲置空地及倒闭企业、河坡、下水道、收水井、公园及公共绿地、垃圾转运站、铁路沿线、车站等;各单位内外环境、仓库、食堂、更衣室、宿舍等。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还可根据自己掌握的“四害”活动频繁地区确定灭杀重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除四害”工作作为预防疾病流行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的一件大事来抓,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卫”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做到人员、经费、措施落实到位。

(二)科学用药,确保实效。要严格按照“除四害”相关工作要求,科学规范投药,做到街不漏片、片不漏户、户不漏室、单位不漏外环境,确保投药到位率和覆盖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要求,精心组织,集中行动,务求“除四害”工作取得实效。

(三)改造环境,完善防护设施。“除四害”应采取改造环境,控制“四害”孳生地及杀灭等综合防治措施。易招引或孳生“四害”的行业或场所,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及废弃物处理中,应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严格控制“四害”的繁殖。要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好相应防治工作:一是定期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各种积水,控制蚊虫孳生;二是垃圾收集、运输应做到密闭化,日产日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粪池、粪缸应严密封盖,栽种花木不得施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四是设置完善的防鼠、蚊、蝇设施,堵塞鼠洞;五是填缝补隙以防蟑螂藏匿孳生。

(四)科学操作,强化有偿服务。除四害工作是一项科学性、长期性、专业性的工作,为使全区除四害工作走上科学化、社会化、经常化轨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在全区城乡推广除四害有偿服务,本区境内的公共环境、单位、住宅小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饭店、宾馆等的除四害工作,因单位无条件自身开展消杀工作,可由区消毒杀虫专业服务站实行有偿消杀服务,有偿消杀服务要科学操作,保证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