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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资金 资金运用 投资渠道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072-02
近几年来,我国保险业表现出迅猛的发展态势,资金运用余额逐年递增。截至2010年12月末,保险业总资产一举突破5万亿元大关,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4.6万亿元。如此巨额的资金积累,不仅反映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良好前景,同时也暗示着我国保险资金面临着无形的配置压力。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职能和资金运用职能是保险经营活动的两个重要内容,其作用不但越来越为业界所看重,而且已成为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化解经营风险的重要力量。而保险资金的合理运用越来越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在2009年新颁布出的《保险法》中,再次明确了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形式主要是“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10年2月1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并自2010年8月31日起实施。办法中详细规定了保险资金参与各项投资的比例和要求,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虽然随着新保险法和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式得到了逐步的放宽,但与其他国家相比,资金运用渠道仍然较窄,由此造成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风险集中且波动性较大、资产负债无法匹配,不利于保险资金的合理利用,制约了我国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并且制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提高。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投资渠道狭窄,投资结构存在隐患。相比于国外的保险公司,我国保险业的资金投资渠道过于单一,投资结构不尽合理。2008年年末,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突破了3万亿元,银行存款也较上年增长了24.11%,在全部资金运用余额中占到了26.47%的份额(详见表1)。在成熟的保险市场,银行存款在全部资金运用余额中的比例会降低很多。如在美国,保险资金投资于现金及存款的比例一般不会超过5%。而在我国,新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表1反映了2008年我国资金运用情况,从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中银行存款的比重偏大。这就相当于保险资金从居民储蓄中分流出来后,又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再次洄流到银行,通过银行“二次交易”后融资出去,这样一番周转,不但降低了保险资金的盈利性,也大大增加了整个金融体系的融资成本。
2.投资收益率不高,且存在较大的波动性。由于保险业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保险公司的重点依然停留在承保业务上,保险资金的合理运用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再加上外部的整体金融环境还不太成熟,使得保险资金收益率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图1反映出我国保险投资近年来的发展态势。我国保险资金在2000年到2005年的平均收益率为3.45%,而美、韩等国保险业在此期间的平均收益率大都在6%以上。2007年我国适当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投资收益率达到了创纪录的12.17%,带动资本市场的活跃。随之,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再次使保险投资遭到重创,资金投资收益率跌至1.91%,虽然2009年投资收益率一度攀升到6.41%,而到了2010年上半年,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又回落到1.93%。据统计,在成熟保险市场,保险资金收益率只有在7%以上时,保险业的经营才能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3.资产负债不匹配,存在期限错配问题。保险公司特有的负债经营模式使得保险资金具有长期负债的特性,只有匹配以收益相对稳定的长期资产,才能化解期限错配产生的风险。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期限都较长,大多在10年以上,有的会达到几十年,甚至终身。寿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前提就是资产现金流与负债现金流的匹配,由于债券市场可提供的长期债券很少,期限在20年以上的债券更少,导致寿险公司无法找到长期负债与之匹配。虽然目前国内大部分保险公司经营时间都在20年左右,参与投资时间不长,匹配问题不太明显,但未来几年,保险资金将面临“长钱短用”的窘境,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风险将进一步加大,严重时将影响到保险资金循环使用和资金的投资效果。
4.股权类和基础设施类的投资较低,易受证券市场风险影响。目前,保险公司的资金大多配置在证券类投资产品上,如2008年,债券投资占到了总投资金额的57.88%,而投资房地产和股票、股权的投资合计还不到10%。到了2010年上半年,银行存款占比达到了30.5%,债券占比51.8%,投资基金、股票、股权等权益类投资占比15.1%,其他投资占比2.6%。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和基础设施方面的比重较低,一方面说明了我国保险资金投资组合缺乏多样性、风险分散度较低;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风险过度集中于证券市场,也潜伏着将证券市场的高风险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措施造成的影响带到保险资金的运用中来的风险,更加影响了保险资金投资目标的实现。
二、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几点思考
1.完善政策体系,实现渠道的实质性拓展。新保险法中虽然界定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领域,但没有更为具体的操作细则,因此,应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将保险资金运用政策落到实处,实质性实现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使保险资金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民生建设。此外,保险法中已明确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不动产”以及采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因此,保监会可在已出台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并出台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养生设施、股权投资等方面的具体实施细则,提高相关领域保险资金运用的实际可操作性。
2.拓宽投资领域,积极寻找新的投资方式。在新保险法和暂行办法的指引下,保险公司可以尝试新的投资领域。
(1)投资于黄金领域。黄金是一种特殊的贵重金属,集商品属性与金融属性于一身,具有应对各种危机和通货膨胀的天然优势。虽然自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来,黄金的作用已不如以前突出,但作为一种增值保值的工具,黄金仍然是保险资金有效的投资渠道之一,且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和潜在的升值空间。因此,可以考虑将黄金作为未来中国保险业的重要投资渠道之一,以有效地对抗货币的信用风险和资本市场的系统风险,并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
(2)参与不动产投资领域。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的特点决定了其投资方向应为中长期投资,除国债以外,我国的投资产品期限都比较短。不动产投资现金流比较稳定,因而适合做中长期投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有利于实现资产与负债的有效匹配。从国外经验来看,不动产的投资收益高于银行存款或国债,且与股票、债券等其他金融资产相关性较低。不动产得天独厚的优势有利于保险公司构筑起有效的投资组合,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尤其是将保险资金注入到国家政策性项目,如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方面能够缓和政府财政资金不足带来的矛盾;另一方面,又可以在具体操作上遵循资金盈利模式,提高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收益,在实现投资收益的过程中也客观上达到了社会目标,有利于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3.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资水平,加强资金运用的管控能力。保险资金运用是否合理将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收益以及保险业务的良性发展。历史上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破产,都是与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问题相关,这主要是因为资金运用不但直接关系到公司偿付能力的高低,同时也与被保险人的直接利益密切相关。保险公司在拓宽资金运用领域的同时,还应加强自身风险管控能力的建设,规避保险资金运用中的风险。首先保险公司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经营意识,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控,提高自身的投资管理水平;其次,应坚持集中统一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完善保险资金投资的管理体制,实现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分离,并可以再条件成熟时,成立独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再次是要逐步完善保险资金投资的组织架构,明确分工,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最后应大力培养和引进具有保险、金融等多方面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建立专业化队伍,不断积累资金运用经验,加强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风险管控。
4.健全监管体系,防范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近年来,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和投资资金得到了迅速的提高,但是这种增长是粗放型的,资金成本较高,许多保险公司资金成本都在5%以上,高额的成本支出要求较高的资金回报,但保险资金投资回报要求越高,保险公司就越容易采取激进的投资方式。保险资金运用事关国家宏观经济,同时也影响到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如果没有有力的监管,不但会给保险公司的经营造成严重的后果,还有可能引起整个金融市场的动荡。因此,在拓宽渠道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模式,健全资金运用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保险机构与监管机构的对接,同时积极推动保险资金监管系统与其他金融监管系统的对接;同时建立有效的反馈调整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减少监管信息和业务信息的不对称。
5.完善和发展金融市场,构建良好的保险投资环境。我国金融市场起步较晚,发展还很不完善,金融产品的种类和资产数量不高,且质量较差,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为此,我国在大力发展保险资金运用的同时,还应当不断完善和发展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的金融市场:一是要积极发展债券市场,配合保险资金运用的需要,有步骤地增加可供交易的债券类金融产品,建立起统一协调的债券市场。在遵守债券市场规则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由选择交易方式和交易场所,实现资金在不同市场间自由流动;二是增加资本市场中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为保险公司搭建结构合理的投资组合提供必要的支持;三是规范证券市场,减少证券市场投机风险。
总之,在深刻把握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加深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研究,不断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水平,这既是促进我国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振兴整个国民经济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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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天津 300000)
关键词:保险资金 风险管控体系 投资水平
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已经五年。作为中国金融行业中开放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开放过渡期最短的行业,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正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原则稳步推进,目前已经进入了深度开放期。外资保险公司的大量涌入,使市场份额的竞争更加激烈,中资保险公司也不再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来获得利润,而是越来越意识到保险投资有效运营的重要性。资金运用增强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竞争能力,提高保险基金的社会效益,更大大增强了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随着近年来的发展,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的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渠道进一步拓宽,完善保险投资管理的法规制度也不断出台。但我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方面的历史较短,经验不足,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去挖掘和填补。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
(一)保费收入和保险资金规模
从2000年到2006年我国的保费收入分别为1596亿元、2112.28亿元、3079亿元、3880.4亿元、4318亿元、4927亿元和5641亿元。可以看出保费收入近几年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保险资产规模从2000年末的3374亿元增加到2006末的19731亿元。据统计,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年均增长约40%,保险资产占金融资产比重逐年提升。截至2006年11月,保险资产总额已达1.878万亿元,其中,投资总额1.143万亿元。
(二)保险资金运用情况
1.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水平
据统计资料显示,从2000年到2004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分别为4.12%、4.3%、3.14%、2.68%和2.4%,央行降息及投资渠道狭窄等是收益率走低的重要原因。2005年由于政策导向作用,投资收益率上升为3.6%。随着政策不断完善和投资渠道陆续拓宽,投资收益率在2006年达到5.8%,投资收益共955.3亿元。2006年保险资金债券和存款投资收益率估计约为2%至3%,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平均收益率超过10%,投资基金方面的收益率超过9%,投资基础设施的年收益率为6.2%左右,投资收益水准较其它金融机构同类投资而言显示了较强的竞争力。
2.保险资金运用投资结构
2006年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7785.39亿元。在具体的投资结构中,由于国内股市表现良好,保险公司全年共拿出912.08亿元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以及未上市股权的比例也有大幅度提高,累计达929.24亿元,占5.22%,比2006年初上升了4.1%。此外,保险资金还实现境外投资24.6亿美元;在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有100亿元投资在京沪高速铁路项目上。
二.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资金运用结构有待完善,投资压力日益增大
近年来,银行存款在保险资金运用中仍占有较大的比例,国债和同业拆借占比不大,证券投资基金、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及其他投资比例更低。这种投资结构不利于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结合,难以起到保险资金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和达到保险资产与负债相互匹配的要求。资金成本较高的投资型保费收入逐步成为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而主要投资品种(债券)收益率大大走低,债券市场的小规模、低流动性和股票市场的不规范给保险投资带来了未来支付缺口的潜在风险,直接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的稳健性,间接制约了保险公司的获利空间,中短期内难以显著提高,给保险投资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二)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我国很多保险公司投资主体地位不明确,投资地位与权责的不明晰,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的力度不到位,没有履行治理结构中必须的董事会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制衡、监督程序。许多保险公司管理体制落后,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中国的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在投资理念上,尚未完全确立起以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稳健投资和长期投资为核心的思想;在技术上,运用资产的匹配管理、战略配置和组合管理的方法还不够娴熟;在投资策略上,对市场形势的判断、把握深度和准确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投资风险的控制上,仍然缺乏识别、计量、预警和对冲的技术手段;在投资绩效评估上,尚未形成科学统一的标准和方法。
(三)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投资水平不高
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重保险轻投资,重来源轻运用的局面,忽视发展投资专业队伍,保险企业缺乏具有较高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不少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由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担当,造成许多投资决策者不懂投资风险,投资经营者不懂投资分析,投资经营不稳定,投资效益低下。而且由于监管方面的严格限制,保险公司也在相当程度上缺乏对保险投资领域的研究与开拓精神,使得即便是在监管部门放宽对某个投资领域的限制时,也难以在短时间内赢得主动。
(四)保险资金运用潜在风险不断积累
由于投资工具缺乏、投资期限较短,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不匹配以及预期资金运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不匹配现象十分严重,而各家保险公司目前办理的协议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到期日集中度过高,存在再投资风险。现在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各行各业,情况千差万别,其间蕴涵着极大的风险。保险资金投资于股权等领域也有很大的风险。低利率环境将在中长期制约投资收益率,而海外投资又面临货币错配和人民币升值的汇率风险。在投资渠道放开后,又面临经济减速的风险,长期性保险资金应对经济周期的难度增大。
(五)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难度加大
目前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目标不明确,内涵还需扩充;监管模式尚不确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会计制度等配套制度落后监管的要求;监管信息化程度低,无法适应动态监管的要求;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保险资金现在可以投资基础设施,可以作为QDII境外投资,可以股权投资,可以创业投资,而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要求和风险,需要清楚界定资金投资的空间和规则;而保险公司参股、控股银行、证券公司,或者银行参股、控股保险公司,都会对现行的金融分业监管格局带来冲击一这些都对管理层提出了挑战。如何制定好相关政策和制度,建立起新的保险资产管理体制、新的风险预警机制以及新的监管体制成为当前迫切的问题。
(六)保险业的市场化过程没有完成,资金运用透明度不足
从资本市场和金融体制的角度看,保险资金运用的透明度不足。透明度涉及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投资的公平性。保险业的市场化过程没有完成。保险资金来源是高度市场化的,某种程度可以说是一种恶性竞争,但资金运用的市场化程度却很差。资金来源高度市场化,投资运营却是高度计划性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保险业发展可能会进入一个非常危险的阶段。
三.完善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对策
(一)建立严谨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
作为保险监管机构必须把握“三性”的统一与平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在放宽保险投资方式的同时,保监会应审慎控制保险资金运用比例。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定期进行资产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逐渐把对业务范围的限制和投资渠道的限额管理转化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建立并采用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风险资本要求、投资精算师制度等。加强资金运用监管信息的基础建设,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信息披露制度,实行资金运用的分类监管。加强保险人协会、保险经纪人协会对保险市场的宏观管理。建立科学的投资绩效评估机制以及保险资金非现场检查监督系统。
(二)健全风险管控体系,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控制的决策基点应当立足于我国保险产业长期发展战略,重构保险资金运用的决策思维,控制交易人员的道德风险,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监管、企业自律内控、社会有效监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风险管控体系。保监会应引入分账管理和匹配管理制度,采用按照产品设立账户、按账户资产选择投资组合的方式,实现保险资金运用的精细管理。保险公司层次上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于建立和贯彻有效的总体风险管理制度和实施有力的各投资品种风险控制措施,强调独立托管制度和保险投资体系的前后台分开原则。规范保险资产管理运作流程,完善保险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涵盖识别、测量、控制等环节的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框架。
(三)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
未来,保险公司可以从投资方式控制转为比例控制,逐渐减少银行协议存款的比例,调高企业债券投资比例,丰富债券投资品种,增加股票持有。在准备金充足、资产负债保持平衡的情况下谨慎选择配置一些相对高风险的产品以提高投资收益,比如地产等基础设施,也可以进入实业投资、期货、甚至权证等领域。保险公司应当加大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实现从负债主导型向负债与资产互动型的保险产品实际机制转变。在目前市场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设计出具有较强保险保障功能、能够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投资预期收益合理、投资和保障灵活可变、在市场中有较强竞争力的新产品;在产品设计中体现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运用创新方法提高产品本身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缓解已经超过1万亿美元的高额外汇储备的巨大压力。
(四)不断提高投资水平和员工素质
针对目前状况,在引入资产负债管理的观念时,要按资金成本确定投资渠道和投资比例,构造规范、灵活的投资体系。适当集中,分级定权,加强对非主业投资的管理。要加强证券投资的管理,拥有自身投资管理平台和团队的保险机构,培养投资优质资产的投资理念,并逐步形成保险机构投资大盘蓝筹和绩优股票的市场预期。另外,严格规定保险资金运用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建立起资格认证和审查制度必须建立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并存的劳动用工体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准确合理地评价干部员工的工作业绩,并根据评价结果落实奖惩措施。积极鼓励和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研讨、交流、考察和培训,不断更新员工的知识,开阔员工的视野,拓宽员工的思维。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培养更加专业化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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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近两年来,保险资金的运用_直是理论界和保险业的共同话题和关注焦点。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可运用的保险资金的总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带来的问题是,如果不能以较高的投资收益弥补潜在的、日益增大的承保亏损和利差损,保险业将面临被动局面。而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及产生的竞争,也迫切要求我国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从而能够降低保费、减轻保户负担、提高自身应付风险和承保的能力,进而提高竞争力。
从前瞻的角度看,发达国家的保险保障制度相应发达,居民储蓄率普遍低于10%,而我国“银行大、保险小”,保险业发挥的金融作用尚不够。据调查,银行信贷中以养老、教育、防病、防失业为动机的占一半,这些长期资金与保险业具有很大的相关性和可替代性。随着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险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有巨大的空间,这也要求保险业具备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自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来,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经历了初期的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1995年以后,进入逐步规范阶段,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形成了金融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金融各子市场分割的严格分业模式,此后又逐渐放开对保险行业投资的限制。目前我国的保险资金的运用存在明显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保险资金的收益率明显偏低。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全国保险业保费收入达3053亿元,比上年增长44.3%.但保险资金运用却不理想,收益率呈下降趋势,2001年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为4.3%,2002年减少至3.14%,2003年有所好转,但2004年上半年又出现下滑,主要原因在于由于外部环境的约束和政府的管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并且存在较大的风险,进而导致保险资金的利用率低。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国债回购、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到目前为止我国各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用途之一还是银行存款,由于利率深幅下挫,尽管最近有所上升,但银行存款的利息仍远不能使保险资金增值;政府债券也是保险资金的另一个主要投放渠道,而债券市场风险凸现,交易所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幅度接近20%;在中国的证券市场,由于结构性和市场基本面的原因,正经历漫漫熊市,各证券投资基金价格大幅下跌,对各保险公司的业绩影响很大。
(二)资金运用规模迅速扩大,资金运用压力明显增大。2002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3053.1亿元,总资产达6494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57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7%、41.4%和56.6%.在资金运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资金运用的集中度也不断提高。例如,中国人寿的资金集中度从2001年的77%提高到了2002年的88%.保费的快速增长以及资金集中度的提高,导致资金运用的压力增大,巨额资金需要寻求出路。数据表明,目前除了协议存款、债券、基金等投资品种之外,保险业未得到有效利用的资金高达1641亿元,占可运用资金余额的28.3%.
(三)保险资金运用的潜在风险不断积累。现有资产组合的利率风险较高。从目前保险公司投资的资产结构看,银行存款、债券加上回购在总资产中的占比高达91.52%,这些固定利率产品利率敏感度很高,受货币政策和利率走势的影响十分明显。
资产负债失配现象严重,存在着较大的再投资风险。保险资金中80%以上为寿险资金,寿险资金中约70%以上是10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保险负债的特性要求资金运用在期限、成本、规模上与其较好地匹配,以满足偿付要求。但由于现有投资工具缺乏、投资品种单一、投资期限较短,资产与负债失配现象十分严重,姑且不考虑收益率失配的因素,期限失配的状况粗略估计也在50%以上。各家保险公司目前办理的协议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到期日集中度过高,存在再投资风险。
系统性风险正在集中放大。由于投资渠道受限,保险资金运用集中在几个有限的品种上。协议存款占全部可运用资金的比例超过50%;保险业在基金市场的投资达300多亿元,约占基金市场现有规模的1/3;债券的中长期品种大部分为保险资金持有。由此可见,单一品种在保险资金组合中的占比过高或占市场规模比例过大,系统性风险呈上升趋势,一旦发生市场波动,保险投资的安全和收益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基础管理的压力开始显现。在资金压力不断增大、市场风险不断涌现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中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人才队伍以及信息技术系统等方面都经受了检验,保险公司现有的资金运作体系在市场反应能力、风险控制、管理效率等方面也受到了严峻考验。
三、探索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
从理论上说,保险公司可以选择资本市场上的任何投资工具,在具体实践中则要选择那些收益性、风险水平以及流动性和保险公司最相适合的投资工具。
保险公司的投资应以稳健为主,故债券一向是保险公司首选的投资工具,债券投资在各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投资组合中均占有相当的比重。债券具有高流动、低风险的特征,但其收益不高。其中政府发行的债券风险最小,没有信用风险,但是政府债券无法回避利率风险,在二级市场交易的长期政府债券尤其如此,而且政府债券的收益率较低,故其在保险公司投资组合中的地位应低于收益较高的公司债券,但在对保险公司流动性要求日益增强的今天,政府债券在保险公司投资组合中依然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公司债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但是由于其收益稳定,而且也比较高,应在保险公司的投资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我国的公司债券市场极度萎缩,可供投资的品种相当有限,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速度慢于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但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国家政策的引导将为企业债券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可以预见随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公司债券会成为保险公司投资组合的一个重要部分。
由于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的长期性,贷款是比较适合保险公司的投资品种。一般贷款和公司债券一样,属于固定收益的债务,能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可以和借款者建立稳定的良好的客户关系,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通过和借款者协商贷款利率、期限等,可以进行资产和负债的匹配。为确保贷款的偿还,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一般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其利率高于银行存款,收益较高且稳定,在日本和德国的保险资金投资组合中,贷款占相当大的比重。但抵押贷款没有重要的二级市场,投资者一般持有到债务期满,流动性风险大。寿险贷款中有一种特殊形式即保单贷款,以寿险合同为依据对投保人进行贷款,这种贷款的安全性较有保障。中国目前经济处于高速成长期,贷款应当成为保险资金的一种重要投资方式。
国内各保险公司对于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各种途径进入证券市场甚至直接投资二级市场的呼声很高,保险公司的资金已被允许投资证券基金和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但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股票从未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投资工具,其收益不稳定,现金流量难以预测,风险大。对于寿险业,由于需要稳定的收入、确定的现金流以满足到期的给付,稳定投资收益率以匹配预期利率,各国对寿险公司投资股票都进行限制。近年随着寿险公司负债的变化,特别是利率敏感型产品的开发,以及金融机构间竞争的加剧,寿险公司对流动性强和收益性高的资产需求增强,所以寿险公司对股票的投资呈上升趋势。如美国寿险公司为变额年金、变额寿险以及养老金账户设立的分离账户的资产以股票为主,但分离账户的投资不受保险公司投资法规的限制,分离账户的风险由保户自己承担。
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有其特殊情况,尚不成熟。一方面,目前多数上市公司为国有控股或国有法人控股,企业治理制度落后,企业持续赢利能力差,分红少,每年国家收取的印花税总量和交易费总量就超过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总量,投资价值偏低;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分割,同股同权的股票在各个市场的价格差别较大,同时国有股全流通的问题悬而未决,不同的解决方案对二级市场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截然不同,使得二级市场的股票定价缺乏一个适当的参考标准,政策风险大,不确定因素多。对于保险资金,在投资于高风险的股市时,应先注重安全性,在此基础上追求稳健合理的赢利,切忌头脑发热,盲目攀比,以免最终留下大量不良资产。
对不动产的拥有或直接投资属于权益性投资,由于其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被认为不适合寿险公司,各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该项资产均不超过10%.就国内而言,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势头过猛,中央政府担心过热,造成银行不良贷款和金融泡沫,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控制房地产市场的过快增长。但在长期中由于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房地产业尤其是局部发达地区的房地产业,仍面临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应该进入保险资金的投资组合,以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
四、探索我国保险公司资金的运作模式
从国外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模式来看,内设投资管理部模式已被扬弃,专业化经营管理或委托管理模式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流,所以尽管国内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资金运用渠道较为狭窄,但各家公司资金运用体系建设的起点要高,为专业化经营奠定坚实基础。
而且近年来各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是,随着可运用资金的增加,对资金运用重视和认识程度的提高,不少保险公司已成立了资金运用的最高决策机构——资金运用管理委员会,但其职能并没有真正落实,保险资金运用的许多体制安排和重大事项主要依靠部门层次推动,其结果是体制安排不合理,资金运用业务不够顺畅。因此一方面必须启动和落实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职能,对有关资金运用的体制安排等战略性事项作出决策,为资金运用业务的顺畅进行提供良好的基础框架。另一方面,资金量大的寿险公司或产、寿险合营公司可以成立专业的资金运用子公司或独立的专业化资金运用部门,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小型寿险公司可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资金运用工作,以便提高投资效益,避免投资失误。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当加大资金运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流的资金运用系统;改革内部劳动用工体制,吸引一流人才;狠抓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规范业务运作,以保障整个投资业务运作平台有足够的软硬件支撑。
五、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及政府监管
纵观我国近年来在保险资金运用中面临的种种困境,无论是来自于政府对保险资金投资过严的限制,还是来自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的低效益及其潜在投资风险,如果没有保险资金运用的制度创新,以较高的投资收益弥补潜在的、日益增大的承保亏损及利差损,我国保险业将面临空前的被动局面;而另一方面,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风险,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依旧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因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的决策基点应当首先立足于我国保险产业长期发展战略,重构保险资金运用的决策思维。
一方面,保险公司应逐步改革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与制度建设,探索新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模式;应当在对保险公司面临的系统与非系统风险、市场风险、经营性风险、环境风险等进行全面系统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策略;在金融混业经营和混业监管已成为一个重要发展趋势的背景下,必须尽早制定银行、证券、保险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混业监管规则和相应的政策法规,并加快保险投资人才和风险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另一方面,强调保险资金运用应当得到政府支持,政府应当在放宽保险投资限制赋予保险公司更大的投资自的同时,对保险资金运用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和支持。强调构造政府主导的保险资金运用的多元渠道及其风险控制体系,旨在形成政府主导的保险资金运用和风险控制机制,如保持相应比例的保险资金投资于政府特种债券、长期基本建设债券、西部开发债券等。在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严重不规范的现实背景下,保险资金的相当比重投资于政府债券、并获得政府产业政策方面的某种优惠,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亦有助于保险业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如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一些政策性贷款,建立指数化债券投资项目,住房抵押投资项目等。政府政策扶持的投资项目亦应纳入保险投资组合策略,将会不同程度地减轻投资风险,减轻资本市场波动对保险投资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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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一系列的业务开展所收集到的资金的总和主要是指保费收入。在一定意义上,保险资金只能用来偿付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约定的损失补偿,不能用于其他投资。但是保险公司的补偿给付要比保险公司收到保费收入较晚,这样就存在一个时间差,会积累大量的闲置资金。并且由于保险资金的收取是基于大数定律的概率计算而来的,这样保费收入与支出间就存在一个价差。因此,对保险资金合理的运用保值升值就显得尤为重要。保险资金所具有的负债性、长期性等特点为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提供了很多便利。保险公司通过对其保险资金的合理高效运用,赚取收益,以此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并增强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人尽皆知,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两个轮子是承保和投资。但是近年来看,随着保险公司的数量极具增加导致之间的竞争也不断加剧,费率水平有所降低,并且投保人对保险预期保障作用在提高,压缩了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利润空间,增加了承保业务亏损局面出现的可能性,这些迫使保险公司转向利润来源空间较大的资金运用业务。投资变成了保险业不可缺少的发展支柱,同时也是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的重要趋势。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是: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这三原则相互制约,相互联系,其中安全性、流动性是资金运用盈利的基础,收益性才是主要目的。稳健的资金运用,1、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2、在此基础上努力追求资金运用的收益性。
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承保业务的可增长空间有限,保险公司纷纷将一定主力转向投资业务,尤其是现在大资管的背景下,那些大型的保险公司都成立了属于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培养自己的专业投资人才,有自己的投研团队,早已超出了原有的保险业范畴,投资更加专业化。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历程
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从零的突破到不规范经营、从不规范到各种规则的出台,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制度上不断完善。我国处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阶段是在改革开放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视程度不够,投资业务在保险业发展的地位并没有得到根本提高。
(一)资金运用权利受限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资本市场刚刚起步,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依然存在,按照规定保险资金只能存入银行作为存款,资金运用范围比较单一,并且限制了保险公司自主运用保险资金的权利,所产生的利息皆需上缴国家财政。
(二)不规范发展阶段
从20年代80年代后期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运用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放宽,但却呈现出“过度”投资的无序境况。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发展,1988年、1989年出现了经济过热现象,大量保险资金涌向于房地产投资、有价证券买卖、信托、甚至民间借贷市场,风险一时间难以掌控,不良资产大量出现,保险公司出现了经营性困难,偿付能力和保险的稳定性经营并未得到明显的改善。
(三)有法可依的规范发展阶段
1995年国家出台了《保险法》,由于法律依据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所以逐渐由无序、混乱的状态向有序规范的方向转变,但是为过对投资渠道有进一步限定,政府债券的交易和国务院规定的别的资金运用模式;禁止保险资金运用于证券经营机构或投资于企业,由于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保险法》在1999年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暂定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5%的规模,放开了保险资金进人同业拆借市场、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企业债券和同商业银行办理大额协议存款的限定。
(四)蓬勃发展阶段
中国保监会2003年成功推动成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目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与保险业务发展的地位相一致。并且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中央银行票据。2004年,保监会进一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银行次级定期债务、银行次级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5年2月,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意在一定比例的限制下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最终打破了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坚冰。2009年4月7日,中国保监会为进一步规范和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接连了五个有关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新方案。在债券投资、基础设施投资、股票投资以及未上市股权的投资领域保险资金获得了新的突破。保险资金在一系列的政策规范与调整作用下,逐渐拓宽了投资渠道,初步形成了资产配置多元化的框架,为增强保险资金运用效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我国保险理论界与实务界也普遍关注到了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当前,我国在投资结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资金运用收益率、保险监管等方面保险公司资金的运用都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
我国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在2004年仅有4323亿元,在2009突破万亿大关,2014年更是达到了的20233.6亿元,保费收入持续的高速增长。2004年―2014年我国保险资金综合运用的平均收益率为5.08%,而同期的发达国家保险业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大都在6%以上,如韩美等国。2006和2007年资本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因为适时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2006年投资收益率上升到5.8%,2007年的投资收益率已经成为了历史制高点12.17%。但是,由于2008年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下降到近十年最低点1.91%,是因为全球金融危机导致股市低迷,显然缺乏稳定性。快速增长的保费收入与偏低的投资收益率相比显然不符合人们的期望,而保险资金的传统的固定收益投资模式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最明显的是2015年险陆续举牌收购一些上市公司。
四、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不足之处
(一)偏低的保险资金收益率且不稳定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并且保险公司的力量前期主要集中在承保业务上,并且我国不成熟的金融环境与有限的投资渠道在加上保险资金的运用,长时间里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一直处于从属地位,才导致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一直不高。
(二)短期化的保险投资行为,严重的期限匹配问题
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情况来看,由于缺少一些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和期限长短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项目。这种不匹配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方式,对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效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三)不合理的投资结构
我国保险资金在现有的投资渠道中的运用结构也有不合理之处。1、债券投资等其他投资渠道所占比例不高,约为50%多一点,银行存款占比偏大。2、不灵活的地方是对于投资于股票的资金比例限制太过于严格了。美国财产险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大于19%,英国寿险业资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一般在40%左右,美国寿险运用于一般账户的股票资金比例略低,但是单独账户资金运用比例却高达80%。
(四)资金运用渠道过窄
近年来,我国在保险资金运用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的进展,有效地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搭建了多元化资产配置的初始框架,但还需完善。与目前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资金法定运用渠道过于狭窄。
五、2015年我国保险资金入市概况
2015年保险资金频频入市,入市金额更是多达上千亿元。除宝能系入主万科成为第一大股东等重要事件外,7月9日的中国人保旗下财险和寿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增持兴业银行1.47%和1.72%股份。
目前,前海人寿共持有7家股权在5%以上的A股上市公司,除华侨城A外,另外六家A股上市公司的股份均为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7月份以来,前海人寿共举牌了合肥百货、中炬高新、万科A、南玻A、韶能股份、明星电力6家上市公司。
君康人寿举牌了三特索道、阳光人寿举牌了凤竹纺织、上海人寿举牌了中海海盛。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刘益谦旗下的国华人寿接连抄底了东湖高新、国农科等6家公司。11月阳光人寿又举牌中青旅等。
保险公司活跃二级市场主要原因为:其一,理财型保险(尤其是万能险)的结算利率有所升高,保险公司需要通过加大权益配置维持较高投资收益率;其二,期限错配促使保险公司更加注重流动性管理,股票的流动性远远好于非标资产;其三,保费增速过快导致资产配置荒;其四,上市公司尤其是大市值的蓝筹具备较好的流动性;其五,股票是一种配置需求。
保险公司所举牌的上市公司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因为现在分红较好,股息率偏高,估值偏低,公司股价严重被低估,比如大秦铁路;第二,全国排名靠前的公司,股份制商业银行、房地产商中;第三,具有较高现金流的公司,如中青旅;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不高,股权分散;第五,.其他举牌行为:主要为了提高投资收入。第六,保险公司已经重仓但有继续加仓空间的公司,从而举牌。
笔者认为,险资大举进入资本市场增持或收购一些上市公司,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财务投资,也是主要类型,如以上各例,进行财务处理时,险企可以将这笔投资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项下,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且可提高投资收益率。一类是产业资本投资,比如中国平安收购深发展是一项同行业间的战略性的收购。
六、保险资金运用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保险公司主要通过购买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途径将资金运用于资本市场,就目前及接下来的一段时期来看,我国保险公司会继续将主要资金投资于国债,但也会努力拓展在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市场的投资渠道和范围,适当提高投资于信誉良好的企业债券的资金比例。为此,保险监管部门可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设定具体投资项目的比例限制的方式,来逐步开放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一)完善资本市场建设,拓展保险资金运用空间
随着我国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会逐渐增加保险资金可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的比例,但中国目前以股票市场为主的资本市场发展还很不完善,有待进一步提高。发展股票市场,为保险资金运用提供工具与渠道,最重要的是增加资本市场容量,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推进国内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上市,二是鼓励我国在海外上市的本土企业的回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港交所上市,同时简化企业上市环节手续,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增加资本市场的容量,为巨额保险资金的运作提供广阔的空间。
(二)优化投资组合,改善投资策略
风险和风险类资产是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主要范围。资金运用的重要工作是寻找无风险类资产和风险类资产的最优组合配置。以银行存款、国债为主是无风险类资产,以股票,基金为主的是风险类资产。使得该资产的组合的单位风险的报酬最大化的是在保证保险公司平稳运营的基础上。结合保险公司的特点灵活运用,合理选择投资组合不能盲目单独追求收益率是保险公司在具体的资产组合管理过程中必要的因素。保险公司的最优风险资产组合,就是由于各保险公司的自身经营情况和特点不同,其风险承受能力也就各不相同,在各保险公司进行组合投资抉择的时候,必须综合各个方面的考虑,不能盲目的攀比,得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好最适合自身的投资组合。
(三)建立健全保险资金“退出”机制,实时优化投资策略
关键词: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引言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著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
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中,有几组指标评估办法是保险公司必须关注和建立的,比如风险评估和监控,资金流动性考核评估、资产负债匹配评估、风险要素评估、资金运用效益评估等。此外,还要健全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包括总体及各个投资领域、品种和工具的风险预警,使投资活动都纳入风险管控制度框架内,使公司经营审慎和稳健。
四、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1、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修改《保险法》,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间。二是对业已批准办理的业务,抓紧补充制定各项规章,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三是对保险投资高管人员、具体操作人员规定资格条件;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对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级标准;确定资产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标准。四是在拓展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和工具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期,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反复讨论、论证,必要时还可听证,听取多方面意见,制定监管法规规章。
2、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划定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不意味着不限制范围,全方位地放开。应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结合保险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和范围。可考虑放宽以下限制:一是放宽现有投资品种的比例控制,可考虑进一步放宽购买企业债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资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和实业投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对水、电、交通、通讯、能源等的投资。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办理贷款业务。四是放开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的限制,进行股权投资。五是适度允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使保险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有效规避风险等。放开保险投资渠道要循序渐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成熟一点放开一点,避免以往那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状况出现。注意防范保险风险,坚决杜绝因投资不当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除此之外,对流动性差、风险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质押贷款应予禁止,同时还应禁止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投机性投资。
3、按投资比例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加大,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险种和产品急剧增多。这些产品因其性质、特点、责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样,具体体现在承担责任的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应地,用各种产品所形成的保费收入进行投资,其投资渠道、方式、期限等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营运欠规范,资本市场不成熟,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与运营惯例,应选择谨慎经营和监管,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进行具体的严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应对一些投资类别规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对企业债券现行规定不高于20%的投资;投资次级债不超过总资产的8%;直接投资流通股的资金不超过总资产(不含万能和投连产品)的5%等。将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后,对项目投资、质押借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境外投资等同样也要进行比例监管。另一方面,对单项的投资也要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发行量的20%;投资单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的资产的10%;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以及对个人贷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资金存放在单家银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总之通过投资比例限制,可以调整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结构,选择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组合,使投资组合更趋优化。当然,投资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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