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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文化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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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文化传承

社区文化传承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族社区文化传承;价值困境;思考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11-070-04

民族社区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精神的重要象征。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社会生活和一些地区文化生态的巨大变化,大量的民族社区传统文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现代文化、外来文化和市场经济的全面冲击,特别是在少数民族青少年中出现的传承断层现象日益严重,致使一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即在剧烈的文化变迁时代地处农村地区的少数民族如何才能有意识、有能力传承并发扬本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亟待思考和解决的社会性问题。笔者认为,民族社区文化是在民族不断演化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创生的,引领文化传承的核心是一个民族所认同的基本价值观。本文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来审视价值认同对于民族社区文化传承的价值困境,同时针对民族社区文化传承与发展过程中的价值困境加以理性思考。

一、价值认同:民族社区文化传承的精神内核

民族文化传承是“民族社会成员纵向交接(代际间的纵向传递)的过程,受生存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制约表现出强制性和模式化的要求,最终形成文化的传承机制,受内在机制的支配,具有稳定性、完整性、延续性等特征,并在不断传承中呈现出再生的特性的过程”。

认同的核心问题则是价值问题。在农村社区场域中实现民族文化传承依赖于村落社群中的成员是否具有一致性的看法以及感情基础,即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农村社区中,村民们是否拥有共同的价值和行动取向,换言之,这也是某一特定农村社区的成员是否拥有稳定的集体观念的重要标志。同时,农村社区中世居的村民,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在群居生活中通过身份的澄清与确认,从而来正确认识个体、群体及本民族文化价值的。村民身份感的确立,是农村民族文化传承的动力来源:“当人民在确立自己身份感时……总是认同那些与自己的利益需求、情感和信仰相一致或相近似的东西,利益、情感和信仰影响着人们对‘他者’的评价问题”。

在现代性所开启的价值世界中强调的是“获取性”的发展,缺少对传统原生态文化传承过程中人之可持续发展的持久审视和关注;自然、生态主义的发展观,则更强调乡土价值世界中人的“生存性”价值的体现。以民族文化传承问题为例,农村文化价值在以对物质利益的诉求中整体性退却、边缘化甚至贬值。因此,基于价值认同的农村民族文化传承的根本目标在于充分激活并蓄养住乡土社会自身的永恒性价值。

二、价值困境:民族社区文化传承的两难选择

对于民族农村社区里的村民而言,在本民族文化传承过程中所遭遇的价值困境主要表现为:特定的传统文化如何在“延续”与“颠覆”的选择性价值观博弈中得以留存?由此,本文将基于两种不同价值取向,将农村民族文化传承类型分为保护性传承和破坏性传承两种类型。保护性传承在选择传承路径时,主要依据社会现实发展的要求,在保留本民族文化原有精神内核和发展根基的基础上,充分吸纳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元素,实现融合式传承与发展;破坏性传承,是对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的颠覆,即最能尊重本民族文化的价值内核未能在传承中得以较好保护,其结果将有可能给多元民族文化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危害性影响,同时也不利于多元文化格局和谐共生局面的营造。由此我们不难做出这样的判断:在民族文化传承过程中尽量避免破坏性传承,选择保护性传承的路径进行。诚然,在实然状态下,农村民族文化传承过程所涉及的来自社群中的个体、群体对不同传承途径的看法以及可接受程度无疑都是多元、多层的,并非可截然区分为这样理想的两种状态,往往是交融性的存在。也就是说,从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视角思考,“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实现当地现代化发展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在民族文化传承过程中,价值观念之间的冲突与融合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在以何种价值为导向的传承路径选择问题上,我们大致可对这样两种成问题的价值选择进行分析。

(一)文化传承的价值在社会变革趋同化模式中消退

在我国目前政府主导的社会变革模式中,普遍存在社会价值的预设化和固化的现象。即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传承过程中,政府所拥有的价值观念在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的相关导向性政策中已然起到最决定性的作用。因其在这个社会文化演变的过程中主导价值观念处于核心位置,这同样会给农村传统民族文化价值观的消退埋下了不易直接辨识的隐患,甚至一度演化为城市取向的农村民族文化传承。例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背景下,给少数民族的物质生活带来了较大改善,但究竟少数民族同胞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和认同这样的改善呢?

例如,云南L地区W族同胞聚居地,政府主导的村屋改造项目让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可是当改造完毕后,房顶再次有漏雨现象发生时,村民们的应对策略竟然是找到房屋的对口援建单位告知:“你们的瓦坏了。”

类似的社区民族文化消退得太快!不仅如此,还有传统的服装工艺、建筑设计都一同消失。表面上看村民们的物质生活较之以往是有所改善,但少数民族的精神生活品质却并无太大改善……由此,我们不难反省到:民主生态的传承策略应是在充分考虑少数民族需要和要求的基础上做出的发展决策,以反映民族同胞的需要为根本的价值取向。毕竟,只有政策支撑一个民族特有的东西,少数民族同胞才会更为之而感到自豪。

(二)文化传承的价值在社会变革的不当保护中异化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不断边缘化,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要么无人问津,要么就是在盲目的文化开发中丧失了文化本真,流于形式,甚至走向毁灭。民族文化传承过程中存在的价值异化现象主要指的是政策在发展和传承民族文化的过程中引入了市场机制。在市场竞争机制中经济人假设人人都为追逐自己的经济利益而奋斗。为维护自身利益,少数民族在构建和发展各自文化体系的过程中期望自己所尊崇的价值观能够成为民族发展政策制定的参考依据。但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存在着多种代表不同个人、群体、社会阶层利益的价值观念。一些决策权力主体本身所代表的就是以追逐经济利益为主的个人、群体或是社会阶层,而往往那些在社会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个人、群体、基层所信奉的价值观念在此价值选择博弈中胜算更大,从而导致民族文化传承的基本价值取向被迫发生异化。民族文化传承的最理想主体应是文化的持有者。进而,决策过程中尊重传承主体在价值观传承过程中的意义,才是最需要考量文化传承成本之关键所在。

譬如,为保护一些濒临销声匿迹的传统民族文化或民间工艺,人们开始逐渐选用数字化技术再现一些传统民族民间工艺,但数字化呈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存在的价值显然是较为有限的。也有学者认为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对藏传唐卡进行数字化修复与再创造是对这一具有千百年历史且独具特色的绘画艺术进行保护的有效措施。但笔者认为传统唐卡在创作中的线条、色彩经过数字化方法处理后早已丧失了创作的灵性。换言之,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到底数字技术给唐卡带来的究竟是灾难还是福音?

就民族文化传承的意义和价值角度来考量,传统手艺人的价值没有了,而民间艺人在文化传承过程中的价值是数字化技术所替代不了的。尤其在艺术创作中,要求最为严格的就是创作者的心境,那是一种即时性的灵感体验与捕获,没有了创造的心态,批量制造和生产的民族民间工艺品一样会失去灵性。所以,从此种意义上分析,不顾创作生态的民间工艺文化传承,缺少了传承的灵性与文化。

又如,云南腾冲农民画是20世纪70年代在群众性绘画活动中产生并形成的,与我国民族民间传统美术及手工艺术品如剪纸、面塑、泥人、皮影、窗花、版画、年画等一脉相传,其整体艺术价值较高。在自然、淳朴的自然状态下的农民画创作是一种心灵对身处意境感知的释放,每一次创作都是独一无二的。可时下各地发展旅游业,有的地方主管部门也鼓励把民间艺术开发为旅游产品和树立地方文化形象,农民画创作纯粹为了“画”而画,那么,此时虽然也是在作画,但缺少了创作的基本态度和心境。

综上,民间艺术在民族社区文化传承中的影响,也就是其不可替代性,正是体现在未知性、不可重复性中,任何一幅作品都是不可复制的,因为创作者创作时的心态和意境是绝无仅有的。

因而民族民间文化的多元、多形态存在,只有先保护才谈得上传承,而真正生态与和谐的文化传承与创新则是在保护中的传承与创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过程中所秉承的价值追求应该是建立在利益相关者价值冲突与融合的基础上的。尊重多元价值是以文化传承和社会发展等多元需要作为价值选择的基础从而进行融合的必然结果。在国家政策导向与社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生态与需要之间形成合理有效的传承,教育成为人们最容易想到的路径之一,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育本身兼具政治、经济和文化功能。于是有学者提出“面临全球化挑战的华人教育路向,首先在于找准自己的位置,在认同本民族文化的基础上,与它文化交融发展”。“当前在对待西部和贫困地区的教育问题上,没有重视‘人’,没有从文化特色和具体的情况出发考虑教育,而只是把教育定位为工具层面的‘脱贫致富’的手段,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共生教育理念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只有把当地的自然与人文的东西融合成一个很好的培养基地去培养和发展贫困地区的教育,这样培养出来的人对自然是尊重的,对其他文化是尊重的。他既知道自己的特点,又能吸取人家的长处”。

三、文化自觉:价值认同视野下的文化传承路径思考

文化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教育既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承担着传承与创新文化的重任,它要以怎样的途径才能更好地促进民族文化认同的良性发展?这是当下民族教育与民族文化发展面临的一个严峻而迫切的问题。

根据文化传承场域的不同,可分为家庭传承、社会传承、学校传承等三种。学界普遍认为教育是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有学者提出:“坚持不脱离文化原生地的传承为主导,辅之以脱离文化原生地的传承等模式……突出培育文化持有者的‘文化自觉’意识等是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有效途径。”民族地区文化传承理应由民族地区青年一代来承担传承的重要责任。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文化和大众消费文化的强势冲击中迷失了传承本民族文化的情感与责任感,与民族传承文化之间产生的疏离。归根结底,民族文化传承还得靠村民自己来完成。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发展中的保护,“承”是保护中的传承。教育之所以被视为能够承载文化传承的路径,其根本也正是看中了教育在提升文化承载主体自身传承能力建设方面。

(一)家庭教育:增强青少年自觉传承本民族文化的意识

家庭作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的必需性是不可忽视的,因为“家庭除了具有繁衍后代,绵延种族这一人口再生产的功能之外,就还要承担促使其成员实现个体社会化这一社会再生产的功能”。因此,家庭教育在传承民族文化过程中不可比拟的优势就在于它是一个能够创造让青少年具有耳濡目染父辈祖辈文化行为的天然的“心理场”,而且各不相同。与其他形式的文化传承途径相比,家庭教育是通过文化行为支撑起青少年对本民族文化之认同的。笔者在走访云南昆明D乡S村一户村民家中从村民口述了解彝族(白彝)民族服饰制作的传统工艺:“我们的衣服和羊毛毡子都是纯手工制作的,羊毛用的是我们自己养的绵羊毛做的。自家搓线,织布,做一套衣服要花一年多时间(农忙时节要忙地里活)……哪家有姑娘出嫁时就要带着妈妈给她做的衣服一起嫁出去,带得越多就表示这家人越有本事(能干)。在家里的姑娘都还是会学着做呢,出去(打工)呢么,会的就不多了。”

当询问到服饰上的图案有何特殊含义时,家中主人解释道:“我们衣服的脚边要用双线缝制,表示对逝去的人的怀念。这跟一个传说有关系,听说我们是从外地搬来的,在当地一直有个做法:老的不在(去世)了就要用线绑成一个十字架,以便以后遇到来寻亲的亲戚有个认亲的凭证。不管到什么时候,亲戚一看到这个用线绑的十字架就晓得不在的人曾经是亲戚了。衣领上缝上的五颜六色的,层层叠叠的布条,象征着我们民族团结、奋斗……”当再次问及能否讲得清楚白彝这一支系的历史时,年纪最长的家长都表示讲不清,至于村子里谁能讲得清楚更是无从知晓了。

由此我们所反思到的就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家庭教育途径存有诸多困境:其一,村落空心化现象日益普遍,客观上导致家庭本位的民族文化传承过程存在时空的屏障。少数民族青少年长期外出打工,使得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包括亲子之间的沟通也出现了关系上的断裂。其二,文化传承是一种周期性的状态,特别是增强青少年对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教育与信念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目前家庭教育内容中设计文化传承的内容不够明晰和具体。进而导致青少年对本民族传统礼仪礼节、文娱活动的了解是在耳濡目染中完成的,也缺乏家庭教育本身承担有本民族文化传承重任的认识,很容易导致家长自身的言传身教也是不全面、不系统的。

(二)村落(社区)教育:引领社区少数民族实现文化创新

一个民族无论其族群规模有多大,居住分散还是相对集中,本民族独有的文化传承过程是不会停止的。当一个文化共同体内部的人们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遇到新的生存危机或是信仰危机时,必然会突破其传统的思维方式,从传统习俗和文化惯例之外,在冲突与融合中去寻找新办法,即形成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并在长期的生活、生产、民族节日与习俗中沉淀为民族信仰,寄托特殊的民族情感,满足着文化共同体复杂的心理需求。民族社区是规范和引领一个民族的风尚习俗传承与发展的外层结构,由于少数民族的居住地长期与外界隔离,外出成本较高,社会转型期多元价值观对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影响,促成了许多民族农村社区风貌的变化。然而外来的价值观,是一种强加的价值观,简单粗暴地割断了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历史,而非引领民族文化传承共同体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去选择合理扬弃传统文化中的文化元素。民族社区从一定意义上分析,隐喻并代表着民族文化传统与发展的共同体。民族社区有责任引领社区中的绝大多数人做到文化自觉,理解和认识到集成与发扬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只有是本民族同胞,只有族群中的同胞才能真正关心民族文化在融入现代性元素后是否有出路,是什么样的出路,也才能够真正抓住地方政府依托经济与文化政策上给少数民族地区给予帮扶的契机。

当笔者在访谈云南省昆明市六哨乡传承民族文化的社区传承模式时,村长说道:“平时文化传承活动很少,在参与县或乡的大型活动时才会集中组织一下。平时村民们自发地会集体跳一跳广场舞。其他村里的要过节的时候才跳……”民族社区肩负着启发、引领和培育少数民族同胞作为其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主体的文化使命感,从全局视角来预警外来价值观的影响,预防村民对传统价值观的抛弃或是决裂等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农村社区利用国家政策环境和发展契机,规划、拓展并引领村民拓展传承路径。

其实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主张依托社区学习中心建立能够为社区居民充实力量并为促进社会共同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机构,这样的组织旨在为社区发展提供多种学习机会,鼓励当地居民用自己的方式发展并提高当地人的生活质量。在民族文化传承视野下,提升社区居民对民族文化遗产的自主传承能力俨然也就成为社区学习中心的主要职能之一。

具体以提升农村社区少数民族家庭教育能力为例,就可通过建立农村社区学习中心,建立有计划、有规模、有目的地提升家庭成员多元文化传承与教育能力的培训方案,周期性地对村民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指导村民了解家庭教育文化传承的功能、对象、内容范围、具体的要求和行动策略都做出明确规范和引导;或是通过开发家庭民族文化传承指导手册等方式,以提高村民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此外,学校、社区共同联合建立地域性的民族文化保护及研究组织;农村学校中的教师、民族民间文化传承艺人等均可借助社区资源提高其民族传统文化素养,以期望能够引导少数民族用民族自己的方式弘扬本民族文化。综上,如果说商业化浪潮对农村的影响是不可回避的,那么,社区组织何不着力思考如何将其转化为发展契机,引领村民们心甘情愿来学,靠文化产业来带动起少数民族服饰的制作以及民间工艺术品的开发与制作等。

(三)乡村学校:提升人力资源系统的多元文化教育能力

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外来文化不断冲击,家庭和社区中的“随境式教育”民族文化传承已难以为继,学校作为民族青少年社会化的主要场所,作为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而长期受到民族学、文化学和人类学家们的关注。

多元共生教育是当下及未来少数文化认同良性发展的应然选择。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更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起教育之文化传承功能,着力打造民族地区中小学校的多元文化教育能力。然而,当前许多中小学校以“升学考试”为其主导价值,特别是学段越高的学校,几乎很少开展民族传统文化的教育教学,学生在学校中更多获得的是以国家课程为主的主流文化价值。

虽然在一些中小学仍会组织和开展一些民族文化传统活动,但由于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许多传承活动缺乏规范性和持久性。

当然也不排除有的少数民族文化自身的因素,若不对其进行再次开发与转化,是较难在学校教育中实现传承的。例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省石屏县彝族海菜腔在学校教育中进行传承就有较大难度,因为“其演唱难度大,其音域跨度可达14-17度之多”,节拍多变,大小嗓音交替使用,同时还伴有歌唱性音调和叙述性说唱交替使用等演唱技艺。如此演唱风格和技巧如若不经过再次开发是很难在学校中转化为可加以利用的课程资源的,同时民族民间传统艺术进校园还得兼顾考虑传承内容载体是否积极健康向上等原则。教师是否具备这样的多元文化筛选与实施整合式教学的能力,也是该课题有待持续研究和关注的问题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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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文化传承范文第2篇

着力挖掘传统历史文化。《指导意见》中提出:“挖掘中华姓氏、文字沿革、功夫文化、轩辕故里等根亲祖地文化资源优势,提升具有中原特质的文化内涵,增强对海内外华人的凝聚力。”这些关于中原特质文化内涵的确定,抓住了中原文化资源的优势,对于提升河南的美誉度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如中华姓氏文化,据有关学者研究,在4820个汉族姓氏中,起源于河南的有1834个,占38%。而全国120个大姓中,全源于河南的姓氏有52个,部分源头在河南的姓氏有45个。河南作为第一姓氏大省,一些姓氏的历史演变还需进行系统化的研究,如此才能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河南的历史地位,为海内外华夏儿女追根寻源提供真实可靠的文化基础,同时也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人脉支持。再如文字沿革方面,河南近年来虽然建设了文字博物馆,拥有专职研究机构,但并不意味着河南的古文字研究就走在全国前列,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团结海内外学者,加强与学术界的交流,进一步提升河南古文字研究在探索华夏文明中的地位。同时,河南作为中华武术之乡,武术文化博大精深,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重要内容,只有将武术文化的传统内涵发掘出来,才能保证武术的武学精髓得到最大的发挥。

加强大遗址保护。《指导意见》对河南的大遗址保护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统筹做好洛阳、安阳、郑州、开封等地的遗址保护和利用,探索大遗址保护机制。依托洛阳龙门石窟、安阳殷墟、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建设世界遗产保护研究基地。”河南作为文物大省,文物资源丰富,而洛阳、安阳、郑州、开封作为中国著名的古都,其所具有的历史影响是久远的。借助国务院所颁布的《指导意见》,以省政府的名义统一组织、协调大遗址保护,必将改变河南大遗址所处的散乱管理状态,使大遗址保护纳入有序化的管理,从而使历史上所留存下来的都城遗址得到完善的保护,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得以开发和利用,让人们充分认识河南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指导意见》对河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方向性的指导:“促进地方剧种、传统手工艺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创新文化传播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推动中原文化‘走出去’,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河南作为传统文化的发源地,流传较广的为河南豫剧,一些较小的地方剧种生存环境则越来越艰难,有的听众越来越少,濒临灭绝。据统计,河南65个地方剧种目前仅存一半,如果不进行抢救性发掘,这些小剧种就有面临彻底失传的可能。因此,政府部门要担负起抢救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派出专人对优秀的传统剧目进行录制;一些戏曲类学校也可以设置专门的专业,培养这些小剧种所需的人才;出版机构也应当出版这些小剧种的书籍;现代传媒如电视、互联网等也可以开辟相关的阵地,着力宣传河南的优秀地方剧种。

社区文化传承范文第3篇

历史文化名城既是地方传统历史文化的象征,更是城市变迁和发展中的见证,它在长期不断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为我们这些子子孙孙留下了各城市特有的历史文脉,是人类进步和社会文明发展历程信息的集中体现。国家在关于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过程中也非常重视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力度。加强中原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规划与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本文通过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规划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试图来探析如何来加强中原历史文化名城的景观保护与规划,助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的建设。

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规划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想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我们可以发挥郑州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地位,将中原经济区建设成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 身处中原经济区核心,郑州文化底蕴深厚,拥有黄帝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武术文化、嵩山文化、黄河文化等众多文化资源,这也是郑州有别于其他城市的显著优势,更是郑州承担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重大历史责任,因此,传承华夏历史文明郑州义不容辞。

历史文化名城既是地方传统历史文化的象征,更是城市变迁和发展中的见证,它在长期不断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为我们这些子子孙孙留下了各城市特有的历史文脉,是人类进步和社会文明发展历程信息的集中体现。地处中原的河南,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是文化资源大省的典型代表。而所处我省的那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不仅集中体现了我省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更是我们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在河南境内,保存着很多历史城市,据调查统计,至 2012 年 6月,河南省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8 个( 郑州、洛阳、开封、安阳、濮阳、商丘、南阳、浚县)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7 个( 郑州市古荥镇、开封县朱仙镇、禹州市神镇、淅川县G紫关镇、社旗县赊店镇、确山县竹沟镇、郏县冢头镇) ,历史文化名村 2 个( 郏县张店村、郏县临沣寨、) ,河南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镇、村) 达 17 个,数量在全国位居前列。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19 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62 个。世界文化遗产 3 处( 安阳殷墟、洛阳龙门石窟、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 。这些都是老祖宗给我们这些子孙后代留下的宝贵遗产和财富,如何保护好、利用和发展好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这些宝贵遗产和财富是我们每位子孙后代义不容辞须要承担起来的责任。。国家在关于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过程中也非常重视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力度。我们作为华夏子孙更应该引起对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高度重视,要明确保护的重要性和责任性。但是,目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的开发建设,这些历史文化浓郁的传统原始民居、历史地段、街区甚至一些文物古迹等城市特色文化遗产,或多或少的会受到一些现代设计元素和符号的诱惑和冲击,如果在进行城市建设中,尤其是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建设中,只有处理好传承和创新的关系、处理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关系,运用一种合理的设计手法将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这样才做到了传承和创新的有机结合,那么我们进行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的工作才更具有价值和意义。因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景观保护工作,也就是将我们的传统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的一种传承和再创新的过程,因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规划势在必行,这也是我们在进行传承华夏历史文明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规划,助推郑州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目前,国家和政府都比较重视针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近几年不断将一些名城的城市文化遗产逐渐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并放在博物馆收藏、宣传展览,但这些举措并不是对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标,它是一种保护手段,也是在进行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最终目标是将这些城市文化遗产实现“子子孙孙永褒用”,在这一保护过程中,必将得到代代相传和延续。这也就要求我们能合理处理好其建设和保护的关系,及如何规划,将遵循什么样的规划原则、使用什么样的规划方法,以致最终能为名城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也使我们能借助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规划的力量来助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的建设。

1.协调好历史文化名城景观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

社区文化传承范文第4篇

“石桥门笺”是南京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俗称“天剪”,是一种用手工雕刻成的纸质彩色美术工艺制品。它承载着当地的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其用意是祝吉纳福,营造幸福喜庆的氛围。在浦口石桥地区的春节期间,家家门头贴“门笺”的习俗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这种习俗已成为石桥及周边广大农村地区春节时的一道靓丽风景。

为传承弘扬“门笺”民间艺术,石桥成人教育中心近年来挖掘社区这一文化资源,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门笺”民间艺术传承的学习培训工作。此项活动对充分发挥“石桥门笺”民间艺术在社区教育中的正能量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建立“非遗传承室”,组织人员培训,充分发挥社区成人教育中心在优秀民间文化传承中的积极作用

2008年,社区成人教育中心联合社区文体站,共同组织人员寻访民间制作艺人,建立“石桥门笺”传承谱系,对门笺艺术项目进行采风收集和整理。我们还邀请有关专家本着对该工艺既传承又发展的精神,对制作工具和雕刻、装裱等程序进行了改革和创新,从而促进了门笺工艺焕发了新的艺术魅力,激发了民间艺人的创作热情,提高了制作技艺和水平。新工艺制作出的有关作品先后参加了省市区举办的各级民间艺术展,获得了有关民俗专家的较高评价。之后,社区又建起了““石桥门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室”,“非遗传承室”内用具设备齐全,全天对居民开放,定期安排当地门笺艺术文化遗产传承人胡彰锡、杨木树等为徒弟和门笺艺术爱好者授课辅导。如今,制作““石桥门笺”成为了当地百姓的业余生活爱好,“非遗传承室”也成了石桥社区居民业余文化艺术生活和娱乐的热闹场所。

2.组织交流展示活动,促进门笺艺术繁荣,让其成为周边社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文化

石桥位于苏皖交界处,每年腊月集市繁华,社区教育中心协同相关部门组织艺人学员开展门笺艺术交流、展示与销售活动。此时,石桥集市的道路两旁是随处可见的简易门笺艺术作品展示台。这些色彩鲜艳、做工精细、内涵丰富、图案精美的各式门笺吸引着来自苏皖两地的农民朋友驻足品赏,大家竞相购买,场面火爆。目前,石桥已成为方圆百里重要的春节门笺批发交易市场。门笺不仅满足了农村百姓的民俗需求,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而且在市场中赋予了新的经济价值。

3.推广校园门笺艺术,丰富学生活动内容,进一步促进青少年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门笺艺术同时具有剪纸和雕刻等多门艺术的特点,学生喜爱,其入门的门槛低,简单易学。目前,在社区教育中心的推广、学校的支持和民间艺人的关心之下,门笺艺术已成为当地学校青少年喜爱的一项重要手工活动内容。孩子们自带工具,自制门笺,自娱自乐,逐步养成了青少年良好的兴趣爱好,培养了他们的审美鉴赏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尊重、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民间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

4.紧扣时代特点,结合倡廉要求,让“石桥门笺”这一民间艺术在社区教育活动中赋予新的内涵

社区文化传承范文第5篇

然而,据民族文化传承的调研与文献检索获知,关于民族地区学校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实践步履维艰,收效甚微。为什么“热热闹闹”的理论研究却难以给实践予以指引,促使其得以顺利发展?鉴于此,本文对目前学校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研究与实践作了几个基本问题的审思。

一、关于学校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内容问题

纵观目前有关学校民族文化传承的论著,在传承内容选择上,均有一个共同特征:注重民族文化载体引入,鲜有论及“价值观”等文化内核。在这宏大理论的指引下,民族地区学校民族文化传承逐渐形成两种结果。

(一)民族文化传承内容无限化约,价值取向逐渐偏离

学校教育中民族文化传承的内容常常被化约为一些实实在在、看得见甚至摸得着的事物,如民族舞蹈、民族音乐、民族体育、民族技艺、民族服装,民族器物,等等。诚然,这些内容如得以有效传承,同样意义非凡,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活人们对传统民族文化的集体记忆,感知民族文化独特魅力,提升民族社区个体或群体文化自觉与自信等。然而,常常事与愿违,在现有教育竞争与评价体制背景下,这些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民族文化传承内容却被“无限化约”,最后演变为“一次性”文化传承、“快餐式”文化消费,最初价值取向发生根本性偏离。

(二)民族文化课程自成体系

民族地区学校中,民族文化课程分门别类:哪些是民族文化课、哪些是普适知识课、民族文化课程分为哪几类等,以独立形式“进军”学校原有课程体系。有专家堂而皇之地论述民族文化传承课程应占学校课程体系的比例,如“民族地区学校地方性知识应在整个知识体系占中12%~15%的比例较为合适”[2]。这种将民族文化分门别类,将其作为一门或多门独立课程嵌入民族学校,对于学校、学生与家长而言,无疑是一种“增负”,这可能是目前学校民族文化传承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我们需要对民族文化传承内容有所审思。首先,完善民族地方教育评价标准。对各教育层次的评价设法观照到民族文化内容,以此找出民族文化传承与教育竞争的目标一致性,使之并行不悖,促民族文化得以顺利传承。其次,对民族地区文化资源进行分析。民族地区文化是山区文化、乡村文化与民族文化在长期生态适应中动态生成的。“因其特殊的社会历史轨迹和其所处的独特生态环境,既是构成民族民间文化的内容,从根本上决定了各族群文化的传承模式”[3],长期以来,民族社区的个体是在家庭和社区中感受着民族民间文化的熏陶,他们在民族社区日常生活中感知、体验、领悟着本民族文化的精髓,这就是一种传统的、不分时空地渗透于民族地区儿童日常生活之中的“自发教育”,这是它最本真的传承方式。[4]因此,我们需遵循民族文化原生的传承规律,以“润物细无声”之势渗进目前学校课程体系,方能达致民族文化传承之目的。再次,社区协作参与。民族文化传承形式最初是在社区中自然生成的,目前,学校承担传承责任自不待言,然而,“无根基地依赖学校,使得学校承受着它无法承受之重,这种依赖使得人们忘记了自己责任。”[5]成功理所当然,失败归咎于学校。此种心理使然,人们往往觉得民族文化传承责任移交学校后,社区和族群没有责任。因此,要从根本上转变这种观念,由学校引导,家庭协同,社区支持,形成整体合力,方能促进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最后,文化不能仅理解为附载于物体或艺术表演形式上的文化,应该包括更丰富的内容。文化是指人们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一切财富,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以及人们所具有的各种生产技能、社会经验、知识、风俗习惯等。[6]因此,民族文化传承不能局限在它的外在显性形式,隐性形式同样不可忽视,在重“形”的同时,不忽视“神”的传承。

二、关于民族文化传承与学校教育竞争问题

关于民族文化传承与学校教育的相关研究中,回避教育竞争、大谈民族文化传承是我国目前主流研究方向,这是一种乌托邦设想。如何做到触摸教育中“人”的心灵,逐渐接近问题的焦点,并对之作出有效回应呢?

笔者以为须从教育两个基本要素谈起。目前,学校中民族文化传承“吸引力”令人堪忧,各民族地区“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实施收效甚微,难以达致原初价值取向,大有“力不从心”之感。笔者近期的相关调研发现,在教育竞争与民族文化传承的较量中,“民族文化传承”败下阵来,成为无言的结局。因此,避开教育竞争谈民族文化传承的对策不过是隔靴搔痒。如“转变传承主体观念”“编写校本课程和地方教材”“增加专项经费”等,这些不过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剂,无需在此纠缠,因为这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根本,即民族地区学习者、教育者的价值诉求。

(一)学习者

这里主要指学生。学生是学校教育活动的主体,是学校和教师存在的依据,学校的一切活动都围绕它而展开。我们应回归到学校教育中“人”的要素去追根溯源。对于民族学生个体而言,教育更多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非“谋心”手段,他们关注的是“眼前”利益,这些看似“粗俗”“非性理”的问题,却潜藏着“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7]的交融与杂糅,充分体现了民族地区人们急于借助教育阶梯摆脱贫困、追求幸福生活的迫切要求,代表了他们的教育价值诉求。因此,我们不该回避这些问题,而是以之为出发点,揭示民族文化传承难以启动的根源。

家长是学生的“同盟军”,其价值诉求与学生基本一致,在民族地区,家长为割断子女代际贫困而使出浑身解数。

因此,民族地区的学校中民族文化传承,应该基于民族文化根基,从尊重少数民族学习者价值诉求出发,积极探索,找出两者之间和谐共生之道。

(二)教育者

包括学校教师、领导者和教育研究者,他们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引领者,是教育活动的主导者。具有教育改革性质的“民族文化传承”实践,教育者群体的态度至关重要。在激烈的教育竞争背景下,对自上而下的“民族文化传承”政策,他们的态度暧昧。处于“时而与学生和家长站在同一阵容、时而又跟上级站在同一战线”的“两难境遇”。在应然与实然的纠葛中,在公共领域以“应然”的姿态呈现自己的行为与言说,而在私人领域却面对现实、无奈与无望。然而,我们能否在无奈中的实践与创新中逐渐拓宽的空间,寻找两者适当的平衡与互补?

目前,我国教育领域的竞争无须在此论争,仅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它的合理性依然有强大的实践辩护。然而,以“文化多样性”为理论基础,藉此论证民族文化传承活动合理性的学者众多,诚哉斯言,言之凿凿。那么,这关涉一个两难问题:“如何从一个合理到另一个合理?”因此,笔者认为,在需要我们直面目前的教育竞争的强势语境下,探索如何在教育竞争“夹缝”中求得最大限度的生存与发展是当务之急。在确保不影响、甚至是有助于教育竞争的前提下,开展民族文化传承,才可能点燃学生、校长与教师参与的激情和创造力,达到完美的文化生态链接,方能促使学校、社区与国家在民族文化传承的问题上各得其所,“美美与共”。

那么,如何点燃“学习者”与“教育者”主体性参与激情,“全心全意”做好“民族文化传承”?笔者在此不揣粗陋,提出几点建议:一是以招生优惠政策促教育竞争。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考虑,拓宽参与民族文化传承活动的学生上升通道。争得家长、社区与学校的合力支持。二是重视民族地区本土教师培养,发挥他们深谙民族文化的优势和穿梭于学校与社区之间的能力,这使学校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链接成为可能和可为。以上两点虽是治标不治本之方,却能达到营造舆论之效。三是结合民族地区现代教育与民族文化特点,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探索两者“和合”之道。结合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挖掘学生潜能,着力提升学生“位育”能力,提升教育竞争能力。如是,方为治标又治本之举。

三、学校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联动共生”问题

教育与文化二者在漫长的生成之旅中相伴相依,联动共生。教育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功能在于传承文化,使其持久存续,并形塑着一代代子孙,教育是文化的生命机制。同样,教育具有“文化性格”,文化的价值取向也会影响教育的功能与价值取向,赋予教育活动以合理性与科学性。诚然,这里的“教育”是指“原生状态的教育”。[8]但是,随着教育由原生状态到制度化的教育现代体系演化过程中,作为现代性产物的学校教育横亘于民族文化的历史绵延之中。随着全球化、现代化和城市化愈演愈烈,她忘却了其与文化间的天然“缠绵”关系,“别恋”于现代科学,寄望藉此获得不断升华。如何促成学校教育与民族文化理性“和合”,彰显它们天然的姻缘,是解决学校民族文化传承的关键所在。

(一)民族文化需要学校教育

1.现代学校与生活分离,学校成为民族文化传承的前沿阵地

近年来,现代化与城市化已向民族地区纵深推进。随着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本普及,作为民族文化主要载体(继承人)的学生悉数进入学校,接受现代学校教育,随后径直外出打工,并在外暂居,家乡成为了他们的生活驿站,仅限于春节或家族大事才回家一趟,这给民族文化的传承造成了极大困难。近年来的撤点并校、延居县城的政策推行和小学寄宿制度的实施,现代学校进一步帮民族学生“逃离乡土”,民族文化的传承可能被压缩,加之传承人也逐渐变老。随着传承人与继承人相继缺席,乡民的“经济理性”使传统民族文化传承场所逐渐被吞噬与功能改造,文化传承“场域”逐渐解体。因此,民族文化传承的主要责任只能随着继承人走进学校,需要具有服务社会功能的现代学校,身先士卒,勇于担当,并藉此以寻找自身生发空间,这是新时代无奈的选择。

2.“众神狂欢”背景下,民族文化需要学校予以理性指引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与现代化的以疾风暴雨之势渗进封闭落后的民族山区,传统的民族文化在世俗化的大潮中已无法构成对峙性的力量,人们迅速抛弃了所有的传统,在市场经济中解放了的文化“众神”,迎来了狂欢的时代。[9]在这背景下,作为民族文化载体的个人,容易“随波逐流”,这本无可厚非,也无伤大雅。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与选择自己“幸福”的生活方式。但作为一个群体而言,这种选择如果成为群体“幸福”生活的集体想象,那么权力精英与学术精英应担当起社会责任,对问题细密审思,借助学校教育自身制度化的优势予以理性指引,确保民族文化获得健康而持续的发展。

(二)学校教育需要民族文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渗透,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取得很大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学校教育依然问题丛生。学校教育问题需要专家学者们上下求索,寻找发展瓶颈的根源所在,并作出有效回应,寻找新的生长点,方能走出困境,迎来春意盎然的愿景。与清末现代教育制度引进中国时的“水土不服”现象类似,现代学校引进民族地区也略显不适的特征,这充分说明了教育的文化性格。[10]教育活动唯有基于“文化土壤”中,才具备自己的科学性,否则,教育活动本身的科学性应受到质疑,经不住“教育实践”反复追问。学校教育,尤其是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需要从传统民族文化教育中获得持续的滋养,研究所属民族文化的价值取向,从对“他者”的研究、学习与传承中获得营养。再者,作为现代产物的学校“嵌入”到民族地区,要在此“茁壮成长”,就须对民族地区生发的文化予以足够的珍视并籍此发展自己,不断修复自身“水土不服”的症结,以获得持续的发展。 最后,学校中的民族学生也只有在保护、传承自己的根文化的基础上,才能提升“位育”能力和教育竞争能力,提升自己民族文化的自觉与自信,做到“安其所,遂其生”、沉心静气、进退自如。

当然,这需要一些措施予以支持。在民族地区,多元文化并存,除主流文化外,还含乡村文化、地域文化和各族独特的文化。笔者认为,在整个民族学校推行“多元文化整合教育”[11]是解决问题的重要策略。在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的设想中,对民族学生而言,这不仅仅是增强他们对于所属文化的自觉与自信。对城市学生而言,他们可从多元文化教育中获得文化多样性滋补,在对“他者”的审思中得以生命成长。如是,现代学校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之间方能找到某种“平衡”与“互补”,实现“联动共生”。

总之,要走出民族文化学校传承困境,需要解决以上几个基本问题。需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自上而下地导引全社会认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价值,创设文化宽容环境以增强文化自身更新能力;由学校发挥其现代制度的优势,主动承担导引社区与家庭传承民族文化,与之融为一体,尊重个体“粗俗”选择,激活全社会参与热情。由是,学校教育中民族文化传承将在新的形势下走出困境,生发出新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 司洪昌.嵌入村庄的学校――仁村教育的历史人类学探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9:417.

[2] 王鉴,马金秋.我国民族地区地方课程及其政策研究. 民族教育研究,2006(2):16~17.

[3] 吴晓蓉.教育在仪式中进行――摩梭人成年礼的教育人类学分析[M]. 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5.

[4] 王军.民族文化传承的教育人类学研究.民族教育研究,2006(3):9~14.

[5] 石鸥.教育困境中的理性追求[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

[6] 哈经雄,滕星.民族教育学通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384.

[7] 文军.从生存理性到社会理性选择:当代中国农民工外出就业动因的社会学分析. 社会学研究,2006:28.

[8] 冯增俊.教育人类学教程[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223~232.

[9] 孟繁华.众神狂欢:世纪之交的中国文化现象[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