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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投资模式
保险资金运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保险投资,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在组织经济补偿过程中暂时闲置的保险资金进行合理运用,以达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目的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保险业得到长足发展。2007年上半年全国保费收入稳步增长:1至6月份全国实现保险保费收入3718.3亿元,同比增长20.7%。作为保险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保险资金的运用与承保业务一道被喻为保险业发展的“两个轮子”,其重要性日益突出,已成为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提高保险业竞争力和防范、化解保险经营风险的重要力量。然而目前我国保险业的这两个轮子一大一小,难于齐头并进,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不畅成了制约保险业快速发展的瓶颈。
一、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首先,保费的快速增长和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突出。与目前国际上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相比,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放款、不动产、保单放单等业务。而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率低,投资结构不合理,新《保险法》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一直有严格规定,只允许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部分企业债和证券投资基金。虽然2004年允许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但比例不高,保险公司的资金无法得到充分利用,较大的资产余额处于低效益的空转状态。
其次,保险资金投资结构不科学。从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实践看,根据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分类,即房地产、抵押贷款、股份、固定收益债券、抵押贷款以外的贷款和其他投资方式等六类,西方国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以固定收益债券为主,比例一般在20%-40%之间,很少有超过70%的;股份投资(包括股票和实业投资等)一般在10%-30%之间,产险投资于股份的比例相对于寿险要高一些。反观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构成状况,尽管2006年起增加了股权投资,但比例很低,主要还是集中在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和证券基金投资三个方面,保险公司持有的企业债券占企业债券总量的一半左右,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占整个证券市场基金份额的26.3%,并且这种构成比例的情况至今没有太大的改观。
再次,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保险企业投资带来一定困难。相对于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来说,我国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有很多问题是伴随着国家经济、金融体制改造一道,在发展中寻求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如国有股减持问题;市盈率居高不下问题;股指期货和市推出问题;A、B股市场统一问题等等。这些政策性因素的变化或不确定性都会对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影响着保险企业的投资收益的稳定。
最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着保险业的资金营运。一方面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大量筹集与分配资金,另一方面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大量闲置;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惜贷,存贷比例偏低,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有大量认购国债,默默承受着利率风险;一方面企业贷款难、上市筹资难,另一方面企业发债有多头管理,限制得太死;一方面保险企业保费收入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营运却没有更宽的出路。
这些状况表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协调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资金及债券的价格失真,也是国民经济资源造成浪费,影响着保险资金的有效增值。
二、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探讨----多元化投资
多元化投资组合策略是所有金融机构包括保险业增加收益、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要想达到保险资金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统一,就必须重视保险资金的多元化组合投资策略的开发与应用。
1. 从投资方式控制转为比例控制
投资方式的灵活多样能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保险监管机构也可以利用明确的资金比例引导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向,确保保险投资的稳定性,防止过度投机,保证保险公司在兼顾安全性的同时获得较好的收益。具体地说,比例投资可以分为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方式比例规定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可有效控制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主体比例可有效控制有关筹资主体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主体比例也应按投资方式的风险情况分别对待,对于高风险的筹资主体、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其比例应低一些,如购买同一公司股票不得超过投资的10%,对于较安全的投资方式但存在一定风险的筹资主体,其比例便可高一些,如存款于每一银行不得超过投资的15%。每一种技资方式的风险大小不同,为了保证保险投资的盈利性,同时控制高风险,应规定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占的比例。同时为了控制每一筹资主体给保险公司所带来的风险,必须规定投资于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根据现阶段我国的情况,这里主要强调一点,即必须严格区分产、寿险的资金投资。
保险公司应根据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自身业务的特点选择投资工具。由于寿险是长期保险,许多寿险带有储蓄性,更强调安全性而不十分要求其流动性,因而宜选择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较高的投资工具,如不动产、贷款。非寿险是短期保险,要求流动性强,不宜过多投资于不动产,而应投资于股票、存款。同时,从风险控制看,寿险公司投资的比例在主体比例方面,应严于非寿险,因为寿险期限长、带有储蓄性,控制主体比例,便于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从而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2.灵活有效的运用多元化投资策略
一般来说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应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原则,并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以求取得更多的收益,同时应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应付日常开支和保险赔付。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的要求,结合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和投资环境并借鉴国外保险资金运用的经验,我国保险资金应适时、灵活、有效地组合以下投资工具,实施多元化的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完善保险资金的债券投资。国债市场应进一步市场化,提高国债的流动性,并努力形成一个长、中、短期相配合的完整体系,或向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发行特种国债。同时,要不断完善国债结构,健全国债市场运作机制,丰富国债品种,特别是增加短期国债和10年期以上长期国债以满足保险公司的需要,适当时候还可以考虑开放国债衍生产品,扩大保险公司国债资产组合投资选择余地。寿险资金一般是长期资金,所以寿险资金可多一些比例购买长期债券,而非寿险由于对资金流动性的要求,则可多购些短期债券。扩大企业债券的范围。保险资金的运用可以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除这些中央债券外,浮动利率中期债券(FRN)与其它经核准的可投资的有价证券均可列入保险公司的投资项目。同时,保险公司投资的公司债券,应限定为评等在A级以上的企业所发行的公司债务。
(2)投资基础设施。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而这些产业周期长,风险较小,投资回报率较高。应允许寿险资金投资于抵押贷款或有区域选择的不动产投资,可谓一举两得。
(3)投资不动产。投资不动产应实时利用并有收益,对投资不动产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应该有一个比例限制。
(4)抵押放款。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中长期抵押放款的方式。中长期抵押放款通常采用浮动利率方式计算利息。监管部门应该对保险公司其抵押放款金额的范围和比例进行限定。寿险公司的授信应多数属于不动产抵押与保单质押放款,主要原因是中长期抵押放款利率较银行稳定。在国外,寿险公司近年来积极从事由银行保证的中长期抵押放款,中长期抵押放款信用工具日趋多元化,放款规模也逐渐扩大。
(5)积极进行权益投资。保险公司应积极参与高科技产业及公共建设的投资或融资,监管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准则,规定保险公司权益资金运用及公共投资总额占保险公司可运用资金的额度,来积极促进保险资金能够高效率的运用。
(6)推动衍生金融市场的发展。我们应结合经济市场化的进程和发展不同金融衍生产品所需的初始条件,有步骤、分阶段地规范发展衍生金融市场。保险公司可以用衍生金融工具来规避其所持有的股票、债券等资产贬值风险或作为迅速变更股票、债券等资产金融型证券组合比率的一种手段。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风险较大,保险资金不宜过多地在这方面投入,衍生金融商品的投资有待市场成熟和规范。
(7)股票投资。股票投资在保险公司的投资中占有重要地位。当前我国股票市场很不规范,大量不能流通的国有股与法人股的存在使股票市场仅能起到融资的作用。应大力发展多样化、多类型、多板块的股票市场。考虑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的可行性,本着“稳中求进”的原则,将保险资金按一定比例投入到股市中,这不仅可以完善股票市场,有利于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而且保证了保险资金的增值。
作者单位: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参考文献:
面对市场上纷繁复杂的保险产品,投资者眼都花了,现在生活工作压力大,大部分人没有时间逐个研究保险公司的产品,因此投资者在选择时,需要一种有特色和吸引力的产品,那何不关注一下万能寿险,或许你会喜欢上它。那什么是万能寿险呢?
万能寿险,是一种提供保费缴付的灵活性与身故给付可调整性的保险产品,它不仅包含保险保障功能,而且至少提供一个投资账户。
万能寿险投保人所交保费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保险保障,另一部分为储蓄投资。保单持有人在缴纳一定量的首期保费后,一般可以按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缴纳保费,并且可以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也可以方便的从投资账户中提取资金,达到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支付保单的相关费用,客户可以不再缴费,并且保单继续有效。
但是,在万能寿险的销售过程中,有人对他情有独钟,有人对他却心存芥蒂。这是为什么呢?
买者:保险投资两相宜
万能寿险,一如它的名字,好像是无所不能。
首先它有保障功能。万能寿险不仅提供身故保障,投保人还可以通过增加附加险获得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和意外伤残或身故保障,这样一来就能有效防御生活中的重大风险,使自己的生活安全有保障。
其次,它有投资功能。投保人交纳的保费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后进入投资账户,由保险公司进行运作,目前万能寿险主要投资方向为银行存款和各种债券,部分投资于基金和股票。通常,保险公司每月会公布一次不低于保证利率的结算利率,以便投保人及时了解投资收益。目前市场上的万能寿险产品的保证年利率在1.75%-2.5%之间,而实际收益率一般在3.2%-3.6%之间,例如中国人寿的保证年利率2.5%,8月在中国人寿网站公布的实际收益为4.05%。
再者,它有部分提取功能。在投资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投保人可根据自己需要随时向保险公司申请部分提取账户金额,但必须保留规定的最低金额,并且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用,各家公司的收取额度不同。例如友邦每次为25元,中国人寿每年提供2次免费支取。
此外,它的保费及保额还可以调整。保费和保额可以自由调整是万能寿险区别于传统寿险的最大的特点。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不同年龄段的责任轻重来调整保障额度的高低。另外由于万能寿险的各种费用都是从投资账户中扣除的,因此只要投资账户中的金额足够,投保人就可以暂缓或者停止交纳保险费用,而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客户有富余的资金也可一次性投入投资账户进行运作增值。
忧者:透明费用误解
万能寿险与传统寿险相比,具有保额保费可调整、有保证收益、可部分提取投资账户金额等优势,这也是吸引客户购买的主要方面。
但是万能寿险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初始费用、账户管理费等各种费用因保险公司的透明支取却往往被误解,这可能是普通人对这些费用的不了解造成的。
那么,弄清楚这些费用就成为投资人在投资前必须搞清楚的一大问题。
一般而言,万能寿险首先要收保障费用,也叫做风险保险费。
这笔费用是客户为自己的保障支付的费用,与传统寿险不同,万能寿险的风险保险费是以自然费率计算的,即在保额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客户年龄的增加、风险程度的提高,保费会相应增加,随着客户的长期缴费和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增加,保险公司相应为客户承担的风险保障额度不断降低,当投资账户金额大于或等于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保障额度,保险公司停止收取风险保险费。例如中国人寿的瑞祥万能寿险A款.。
再者,初始费用,是客户交纳保险费用在进入投资账户之前收取的一笔费用,它主要是用来支付销售人员的佣金和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对于期缴保险费来讲,第一期保险费的初始费用的收取比例很高,占所缴保费的50%-70%,以后逐期下降,5-10年之后将不再收取初始费用;额外交纳的保险费也要收取初始费用,大多产品的收取比例为5%-7%。有些保险公司为了鼓励客户长期投资实现双赢,从第四年的交费开始每年奖励保费的2%进入投资账户。
保单管理费用,或账户管理费用。这项费用一般为每年60元。
这些费用是每个保险公司都会收取的,这是保障保险公司的运营和基本费用,但投资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弄清楚都有那些初始费用及数额,从而明明白白消费,减少以后的纠纷。
适合与否,细思量
万能寿险的最大优势是缴费、支取灵活,投保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保障额度而无需重新投保。因此,万能险较为适合那些收入不稳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购买。
投保人在缴纳一定量的首期保费后,一般可以按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缴纳保费。只要保单的投资账户足以支付保单的相关费用,可以选择不再缴费,保单仍然有效。对于自由职业者,在收入较多的时候购买一份,为未来作好准备,在收入降低的时候,也不会因为不缴保费而使保单失效。因为是要长期投资才有比较好的收益对于年轻人来说,又是一种较为稳定的投资方式。
有人说万能险比较适合高端人群,但也有人认为它是适合低端人群的一种多功能保险产品。万能寿险充分考虑了当下市民高涨的理财需求,更应该概括为一种在保障保险的功能上,兼具投资分红理财特性的保险产品。
确切讲,没有所谓的高低端人群之分,但它安全保障性强,不需长期盯守,很适合工作繁忙,或者不爱在理财上费心费神的人,拥有无须客户动脑、自动理财的功能。
投保人在购买万能寿险时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对产品进行慎重选择。购买万能寿险后,还要掌握自己的保单状况,及时缴纳保费,避免因保单账户金额不足而影响合同效力。
随着市场发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拓宽,保险投资结构也进行了调整,银行存款的占比逐渐下降,但仍占相当的比例;债券的比例历年来都是最高的,其中国债与金融债的投资比例较高,企业债的比例较低;基金的投资比例逐年上升;股票、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比例较小,且并不稳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种类上还存在差异,对于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投资比例过高。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及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险投资渠道得以拓宽,同时我国保险公司积极借鉴国外保险公司先进的保险投资经验以提高自身保险投资能力,这使得其保险投资收益不断提高。但是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表现出较大的不稳定性,并且长期平均收益率在3%-5%左右,远低于成熟保险市场国家10%-20%的水平。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是指保险公司的投资对象或合作伙伴因某些原因不能履行投资合约,或者造假欺诈,造成保险公司不能如期收回投资收益,严重者甚至不能收回投资成本。信用风险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影响重大,保险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应该通过信用分析来防范违约风险,尤其是在债券投资及贷款中。保险公司可以采用主要信用评级机构的指标,例如穆迪或标普指数,对投资对象进行详细分析,以此减少保险公司的违约风险。
2.流动性风险
保险投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保险投资而导致的保险公司无力为其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支付足额现金的风险,它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在极端水平下,流动性风险会使保险公司资不抵债。随着新《保险法》的颁布施行,保险公司被允许将保险资金运用于不动产,投资渠道得以拓宽,这有利于提高保险投资收益,但是投资不动产周期长,占用资金量大,流动性差,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大额给付、赔偿或退保事件,这就会使其面临流动性风险,降低公司的偿付能力。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动给保险公司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一是对资产负债价值的影响,资产负债价值相对变动,从而导致资产负债收益与成本的不匹配,也可能是损失扩大,可能是收益扩大,当然这与资产与负债的利率敏感性有关。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二是对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的影响,一般寿险保单都规定一个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回报率,当利率上升后,则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高于保单预定利率,为保险公司带来“利差益”,但是,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可能提高;利率下降时,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低于保单利率,造成“利差损”,但是可以抑制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从而造成财务现金流的变化。
4.投资决策风险
投资决策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面对多种投资方案进行抉择时,由于投资管理层的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决策活动不能达到预期投资目标,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可能性,这里的损失不仅包括保险公司现实的投资价值损失,还包括因保险投资引起的潜在机会成本。保险投资决策是保险公司管理者在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根据其自身的经营实力,按照一定的规章流程做出的投资选择,它不仅涉及到投资决策机制等客观因素,还涉及到保险投资管理者的价值判断等主观因素,但是随着保险投资决策机制的不断健全,保险投资管理者的投资决策能力逐渐成为其关键因素。因此提高保险投资管理层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成为保险公司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的重中之重。
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保险公司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首先,应该确定保险资金投资决策准则。投资决策准则是保险资金在投资前要明确的指导原则。一个好的投资决策准则可以帮助保险资金管理部门明确投资理念、投资目的、盈利目标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使资金管理部门有的放矢;其次,要按照保险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资金使用的政策规定,明确资金运用的范围、限制条款等,为保险资金制定适合本公司利益的投资组合策略;最后,加强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把资金的运用和资金的来源、特点结合起来,按照什么样的负债就要和什么样的资产相匹配的原则制定投资方向,选择投资工具。
2.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近年来我国监管机构也逐渐重视偿付能力的监管,我国现在的偿付能力监管主要是偿付能力比例监管,监管机构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分为三个级别,分别采取监管措施。有关的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每年报送的偿付能力报告中应该包含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但是测试结果并不作为监管当局采取措施的依据。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风险资本法,制定适合我国的风险资本标准。保监会可以通过这一最直接的标准来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业务进行监管。
关键词:银行保险 期交 驻点 皮鞋成本
1.银行保险的概念
银行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中国邮政等金融机构合作,由保险公司派出营业员在银行、邮政驻点,和银行以及邮政的员工一起合作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在银行保险,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利用客户对银行的信赖来取得客户对自己的信任,向客户讲解推销自己的产品,这是一种双赢的营销策略,一则增加保险公司的业务量,二则增加了银行的业务收入。证监会在2011年1月1日叫停这种在银行驻点的保险营销方式。
2.保险公司银行保险的营销状况
2.1银行保险产品的特点
2.1.1期限适中
保险产品由于投资方向的原因,期限一般比较长。如中国人寿的个险,很多投资国家大型建设项目中,投资回收期很长,短的也在20年以上,也就造成了流动性问题。银行保险克服了传统保险产品的这一缺点,银行保险的期限一般较短,在20年以下,其中最短的是中国人寿的鸿泰产品,期限为5年。大多数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产品在10年或者15年到期。银行保险也弥补了银行定期存款年限短的不足,在理财产品中这正好弥补了保险产品期限过长、银行存款期限过短的不足。
2.1.2交款方式
银行保险的交款方式与银行存款不同,分为趸交和期交。趸交是指客户在买保险产品时将保费一次齐;期交是指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分多次缴费,一般分为5年期交和10年期交,每次等额的进行缴费,银行保险的缴费方式较多,给客户更多的选择机会。
2.1.3保障和理赔
银行保险虽然在银行销售,但作为一款保险产品,保障功能仍然是这款产品的最主要的功能。银行保险一般只提供死亡保障,比如国寿鸿盈产品规定,100000元趸交6年到期的产品,在保期内如果因为意外造成死亡,那么就可以获得323100元的赔偿,这点和银行存款是不同的。
2.1.4营销成本低
银行保险的营销成本远远低于其他种类的个险。首先,产品的营销范围较狭窄,但客流量很大,为保险公司营业员节省了寻找客户的成本;其次,营业员与银行柜员一起营销,增加了成功的可能性,就减少了业务员的皮鞋成本,银行保险的成本低于其他的营销方式。
2.2银行保险的营销状况
银行保险发展迅猛,2010年,银行中介业务中保险业务占了相当大的比例。2001-2009年,银行保险的规模扩大了70多倍。银行保险的发展如下表
由此看出,2001年是银行保险的起步阶段,规模较小,但2002年,银行保险的规模翻了两番,保费收入从47亿元增长到288亿元,又增长到2009年的3666.84亿元。短短的十年期间,银行保险的规模就翻了八番,除2004、2005、2009年外,其他各年年增长率都在20%以上,最高达725.53%。银行保险占总保费的比率在逐年上升,从2001年的2%到2009年的32.92%。这个新兴的保险产品存在很大问题,这就是保险公司业务员在银行销售保险被叫停的原因。
3.银行保险在银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
3.1误导客户
3.1.1夸大收益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时,过分强调银行保险的收益性,而不宣传产品的保障性。以中国人寿的国寿鸿泰这款产品为例。2005-2009这五年的收益分别为1.92%、2.21%、4.52%、1.12%、1.42%,收益率加上保险金额和分红的到期收益率与银行存款的收益率基本持平或略低,但营业员营销银行保险时说,这款产品的收益率在3.6%以上,通过高收益来吸引客户,但当产品到期时,收益率又很低,这就使得很多客户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使得银行保险业务很难开展。
3.1.2缩短期限
业务员营销银行保险时,隐瞒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限。如中国人寿的国寿鸿盈产品,3年期交的产品6年到期,但业务员对客户说三年就可到银行取这款产品。保险都有时间价值,如果三年取出,这就是退保行为,三年的时间价值不足以弥补购买保险的投入,加上分红等或许刚能弥补自己的投入,但没有收益,相当于客户存了三年无息存款。
3.2保险公司和银行间的矛盾
3.2.1利益分配上
银行之所以和保险公司合作,允许保险公司在银行网点销售保险,主要的目的是发展业务,增加营业收入。虽然这被银监会和保监会多次叫停,但在利益面前,双方业务不断。产品营销中,柜员卖力少,获得的却多,这就造成了保险公司和银行柜员间的收入分配不均,加深了两者间的矛盾。
3.2.2责任承担上
当客户到银行办理退保或者到期时,如有问题,保险公司和银行都会相互推卸责任,这就给客户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让他们不再信任银行,更不信任保险公司,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在银行里办理了业务,用钱时到银行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买了一款保险。保险退保会吃亏,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推卸责任,这就给客户带来了损失。
参考文献:
1.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结构的变迁为保险投资证券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革,直接融资逐渐取代间接融资占据了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发行债券、股票日益成为社会融资的主要渠道。如1996年,美国、欧盟等国家证券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占到65%,证券市值占GDP的比例美国为244%、德国为133%、印度为94.4%。金融市场融资结构的这种变化为保险业创造了有利的投资机会,而保险资金所具有的长期性、稳定性、规模性特征又恰好与这种变化的要求相吻合,使得证券投资在保险公司的金融资产结构中的比重越来越高。据统计,目前全球证券市场上有40%的投资资产为各国保险公司所控制。
2.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和保险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加快了保险投资证券化的发展步伐。近20年来,世界经济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增长态势,国际保险业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增长,1998年全世界保险业保费收入近4万亿美元,保险业总资产达到约8万亿美元。保险业的迅猛发展,给保险公司带来巨额收入,大大增强了保险业的资金实力,使它们成为资本市场上非常重要的投资者。
3.国际资本市场发展势头迅猛,金融创新活动日益活跃,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丰富的投资品种、多元化的避险手段和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拓展了保险投资证券化的选择空间,使保险公司能够通过合理安排资产结构和有效的证券投资组合,高效安全地运用保险资金。
4.世界各国普遍放松对保险业投资的限制,为保险投资证券化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8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各国纷纷放松对金融业的严格管制,实行相对宽松的监管政策,各种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相互交叉和渗透不断加剧,保险业为了应对经营环境的变化,加速了向证券业的渗透和融合,使证券投资成为保险公司最重要的资金运用方式,保险公司的盈利也越来越依赖于证券投资所带来的收益。
5.国际保险市场日益饱和,业务日趋竞争激烈,保险供给出现严重过剩现象。大多数保险公司在保险经营过程中不但没有取得盈利,反而出现了巨额的经营亏损,不得不通过扩大资产投资的方式来提高盈利水平,弥补承保亏损,这是国际保险投资证券化取得较快发展的内在动力(如表1)。
二、保险投资证券化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我国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采取了“金融抑制”政策,使大量的保险资金只能以银行现金、银行存款的方式低效运行(如表2)。虽然近年来我国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步骤,但与国际保险业投资证券化的发展潮流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从长期效应来看,逐步全面放开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比例的限制,加快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的发展步伐,对我国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有助于形成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三足鼎立的金融市场新格局。
(一)保险投资证券化有利于调整我国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提高宏观金融运行效率。
1.有助于提高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有效性,顺利实现央行货币政策的目标。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使保险公司成为资本市场上最大的资金供应者之一,它们在一级市场上大量承购和包销有价证券、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证券,能有效地引起信用规模的收缩和扩张,影响社会货币供应量。这样,中央银行在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时,通过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密切配合,能大大提高操作的有效性,顺利实现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
2.有利于理顺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增加经济建设资金的有效供给。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可以使沉淀于商业银行中的那部分保险资金以证券投资的形式被激活,开辟了社会储蓄转化为社会投资的新途径,从而扩大了社会信用的规模,增加经济建设资金的有效供给。
3.扩大了直接融资在社会金融资产中的份额,有利于调整我国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有利于扩大我国资本市场容量,疏通直接融资渠道,适当分流储蓄资金,为企业创造多样化的融资工具,必将对我国金融市场形成以直接融资为主的市场格局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保险投资证券化是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完善市场结构的客观要求。
1.有利于增加证券市场资金的有效供给,扩大证券市场规模。与发达国家甚至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金融市场证券化进度还相对滞后,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证券市场发育不完善,社会缺乏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和投资机会,证券市场资金有效供给不足。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能有效地扩大我国证券市场的容量,给资本市场注入稳定而强劲的资金来源,对于增加我国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繁荣证券市场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2.有利于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改变我国证券市场上散户过多、投机性太强的现状,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有利于改变我国目前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的证券市场新格局,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3.有利于证券市场结构的完善,活跃市场交易。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使保险公司成为证券市场上活跃的交易商,它们在一级市场上承购、包销、配购新证券,可以刺激一级市场的发行;在二级市场买卖证券,能够提高资金的流动性,活跃二级市场。这些既有利于改善证券发行、交易市场结构,又有利于改善资本市场中各类资产的比例结构。此外,保险资金通过创立或配售、申购投资基金、建立和加入信托投资公司、金融咨询公司等,能够促进资本市场的组织结构更加完善。
(三)保险投资证券化有助于保险职能的全面发挥,壮大我国保险企业的经济实力,提高国际竞争力。
1.有利于加快我国保险公司商业化运营的步伐,全面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职能。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将大大增强保险公司的投资意识和盈利意识,转变企业的经营观念,从而充分、全面地履行保险的经济职能,提高保险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2.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预期效益,增强企业的经营稳定性,化解利率风险和经营风险。银行自1996年以来先后7次降息,使以银行存款为主的保险资金的预期收益急剧下降,产生了严重的利差倒挂现象。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有利于保险公司通过投资组合的选择,优化资产分布结构,获取高额稳定的投资收益,提高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化解经营风险。
3.有利于保险公司调整险种结构,提高开发新险种的积极性。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扩大了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提高预期收益和偿付能力,有利于激励保险公司开辟新的服务项目,如开办投资分红式保单、保单贷款业务等,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形成保险经营的良性循环,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
4.有利于提高民族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奠定开放我国保险市场的雄厚经济基础。我国加入WTO以后,金融服务业特别是保险业将面临着国际保险集团的极大冲击。外国保险公司的资金投资渠道比较畅通,可以投资股票、国债、企业债券甚至以直接投资的方式进入房地产领域,获取丰厚的投资回报,从而可以通过低费率、支付高费的方式进行保险商品倾销,抢夺国际保险市场份额。加快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有利于我国保险业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逐步增强我国民族保险公司的经济实力、提高国际竞争力,更好地奠定我国保险业加入WTO的经济基础,迎接保险市场开放对我国保险业带来的巨大冲击。
三、推进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保险投资方式的多元化,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方向的限制,可按以下方式进行:版权所有
1.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国家在发行政府债券、企业债券时,可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保险公司定向配售。保险公司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自由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从事债券的现货和期货交易。
2.允许保险公司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从事一级市场基金的发售和二级市场基金的买卖,逐步改善保险资产的投资结构,提高证券投资的比例,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
3.由保险公司单独或与其它金融机构合作的形式共同发起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作,出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共担风险,使保险资金以投资基金的形式直接进入证券市场。
4.保险公司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人,成立专门的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对保险基金的运用进行专业化管理,使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资金期限的长短、公司偿付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合理安排投资组合,这样既有利于控制保险投资的风险,又有利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率。
5.全面放开保险投资方式的限制,使保险公司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直接进入证券市场,参与股票的申购、配售和交易,形式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保险投资管理制度,为保险投资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加强保险投资监管法规和制度的建设,尽快完善《保险法》中有关保险投资的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的配套法规,对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实行结构管理和比例管理。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投资监管经验来看,对保险公司开放投资方式的限制和严格控制投资比例,两者不可偏废,前者是为保险公司提供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创造投资机会;后者是为了控制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保持财务的稳定性和必要的偿付能力。我国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公司投资方式和投资比例的规定则显得粗略,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