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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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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较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较范文第1篇

所谓社会融资结构,即社会融资的构成及其比例。社会融资主要由间接融资及直接融资两大类构成。间接融资,是以金融机构作为中介,首先通过存款、发行有价证券等方式暂时将社会闲置资金归集,然后再通过贷款、贴现等形式将资金提供给需求方,主要指银行信贷。直接融资,是指没有金融机构作为资金融通的中介,资金闲置方与资金需求方通过直接协议实现资金转移,主要指债券市场及股票市场。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比例适当,才能形成合理的社会融资结构。

不妨将中美整体社会融资结构做一比较。2011年,美国国内债券总额及股票市值合计42.0万亿美元,银行信贷总额为9.4万亿美元,直接融资规模是间接融资的近4.5倍;相比之下,中国2011年末全部债券市场规模与股票市值合计76.7万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54.8万亿,直接融资规模仅为间接融资的1.4倍。再将企业从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渠道获取资金的比例进行比较,美国约为75%:25%(2009年末数据),欧洲约为60%:40%(2009年末数据),而中国为22%:78%(2011年末数据)。因此不难看出,发达经济体以直接融资为主,自然是市场渠道发挥主要作用;而我国是以银行体系的间接融资为主,商业银行的利差观念、信用定价等行为模式会直接作用于市场,这些非市场化的因素会干扰市场机制发挥必要的作用。

平衡的社会融资结构是金融改革的题眼。第一,能够实现市场化融资渠道与银行信贷渠道的平衡。商业银行出于对坏账风险的严格控制,有提高客户门槛、倾向于服务金字塔中上层的内在冲动。而直接融资市场是已经实现了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对各种信用质量和不同信用等级的主体统统敞开大门,使得金融金字塔从上到下各个阶层适得其所,从而实现整个社会金融资源的均衡分布、优化配比。

第二,能够从管制利率向集合化价格发现过渡。债券规模及占比的日益壮大,债券交易活跃度的日趋提升,有助于真实价格的发现,信用定价将会自然接轨SHIBOR等市场基准,丰富市场曲线。这必然改变商业银行对信用定价的管制利率模式,促使商业银行更多地以市场指标为定价要素反映发行企业的信用溢价,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第三,能够以社会征信体制代替信用审批。银行贷款依赖于各家银行的内部信贷审批标准,时效性、公平性均缺乏透明度。而在直接融资市场中,投资方主动寻求的收益回报与融资方的信用资质高度平衡,这就必然要求社会征信体制的配套建设,以充分快速的信息共享确保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实现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较范文第2篇

关键词:融资渠道 融资 拓宽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产生的原因

1.银行和担保机构为控制风险,保证盈利而嫌贫爱富

金融机构把竞争的重点放在了大企业,对于中小企业,鲜有银行敢在这一领域涉水太深。

2.政策性担保机构缺失,造成了中小企业担保无门

银行为了降低风险,必然会要求中小企业在提供了足够的抵押物或者担保之后才敢放款。但是银行的门槛高,担保公司的门槛一样不低。现在国有的担保机构基本上由原来的事业单位转成了国资委下属的企业,控制风险,保证盈利同样成了他们的经营目标。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如今的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担保中要求与银行审贷标准基本相同。客户对象几乎与银行重叠,无法对那些不敢贷款却真正需要担保机构担保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在中小企业组成的金字塔结构中,目前只有那些处于中间层次的企业可以获得担保,对于大量的处于底层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几乎不会施以援手。

3.目前的金融体制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银行和担保机构为了控制风险,保证盈利,纷纷提高自己的门槛,这是一个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问题,但在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发育比较健全。非银行金融产品种类比较多,中小企业70%的资金是通过直接融资得到的,只有3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而我国由于金融体制的限制,直接融资这条路很难。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途径有证券市场,包括中小板和创业板,还有私募股权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以及债券市场等。在海外,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的融资不仅仅依靠银行的贷款,很多时候获得风险投资或者创投的帮助,然而我国的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很难获得这样的融资。现在的创司只是看中比较成熟,能上创业板和证券市场的企业,其短期目的和利益性都很强。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思路

1.构建信用担保体系

强调多元化资金、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绩优者,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担保作为必要补充。运用必要的政策支持,创造条件重点打造一批经营业绩突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加快组建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抓紧制定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信用担保资金补偿,鼓励机制政策,推动信用担保评估和行业自律制度,引进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发展。

2.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

针对大银行远离中小企业的现状,可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简化审贷手续,完善授信制度,扩大信贷比例,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银行的管理成本,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努力实现金融理念,金融产品和服务功能的创新。

3.完善创新多层次资本市场

从国际、国内的实践看,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境的一条有效途径。虽然中小企业板开通以来,为部分中小企业筹资提供了可行的渠道,但由于受到发行条件、政策和市场的约束,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尽快推出三板市场和国际板,使企业技术创新、风险资本,及资本市场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是解决更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有效途径。

三、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分析

企业的融资方式可从融资主体区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可以区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企业依靠自有财产投入来满足发展及投资要求。外源融资是指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在企业内部融资不能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自然将目光投向外部,向外部筹集资金,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并使之转化为自己的投资。一个新企业的建立初期主要依靠内源融资,当企业得以生存并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则可以利用外源融资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竞争能力。内源融资是企业最基本的融资方式。企业之所以可以进行外源融资,取决于企业内源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第二层次可以将外源融资划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主要有:企业内部职工集资、民间集资或借款、短期拆借、企业投资公司(基金)投资或贷款、借券融资及股权融资等。间接融资渠道主要是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租赁、担保融资、信托融资等。

从企业规模分析,小企业受自身条件所限更多地偏好于直接融资方式,以民间信贷包括企业间借贷为主,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由于完成了一定程度的原始积累,具备了一定的资金实力,主要寻求间接融资方式,并以银行贷款为主。规模较大,持续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以股权融资为主。从企业发展阶段分析,在创业阶段,企业主要依靠直接融资,在发展阶段,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在成熟阶段,企业则又会选择高一层次的融资方式,开展大规模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相比较而言,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源比间接融资更广泛,但是各种融资方式受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而间接融资方式则受到中小企业自身条件和金融信贷政策的限制。

参考文献: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较范文第3篇

关键词:融资 内源融资 外源融资 啄食顺序

资金是企业的血脉,企业的创立、生存和发展,必须以一次次融资为基础。融资是指企业从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根据企业未来经营策略与发展需要,经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通过一定渠道,采用一定方式,组织资金的供应的一种经济行为。20世纪80年代,梅耶斯提出了著名的“啄食顺序(pecking order rule)”理论,即,在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中首选内源融资;在外源融资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中首选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的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中首选债券融资。这些是关于企业融资顺序的理论前提。

企业的融资方式及其特点

企业融资方式是指企业获取所需资金的形式、手段和途径。在研究企业融资顺序之前,有必要对融资方式进行说明。

(一)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从企业内部筹集资金的方式。它包括:折旧资金和留存利润(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内源融资使用的资金是企业的自由资金,受外界的制约和影响较小。但受企业自身积累能力的影响,融资规模受到较大限制。内源融资财务成本小,不需要向外支付相关的融资成本和费用。内源融资不存在支付危机,因而不会出现由支付危机导致的财务风险。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从外部筹集资金的方式,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包括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而间接融资则包括向银行借款等。

外源融资不受企业自身积累能力的限制,可以变分散的、小额的储蓄为集中的、大额的资金。对于债权融资,企业需要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对于股权融资,虽然不需要直接支付资金使用费,但是要向中介机构支付各种融资费用。债券融资存在的支付危机会带来较高的财务风险,而股权融资在证券市场的高流动性会带来交易风险。

(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按照融资过程中资金运动是否经过银行这一金融中介,可以把企业融资分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借助于一定的金融工具(股票、债券),使出资者和融资者相互联系,不需银行作为媒介。直接融资的融资者直接从储蓄者那里获取资金,资金的使用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且资金不需还本,储蓄者要取回本金与发行者无关。直接融资的股票和债券在市场上是流通的,具有流通性。

间接融资是通过银行作为中介,把分散的储蓄集中起来,然后再供应给融资者;而融资者也只能通过银行间接获得资金。间接融资的特点完全与直接融资相背,在此不再赘述。

(三)其他融资方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企业融资方式、渠道逐渐增多,很多新兴的融资方式正被逐渐发现和采用。例如,存货融资、应收账款融资、预收货款融资等在欧美发达国家应用较广;在我国也先后出现了一些民间金融互助会、农村基金会等,尽管其中出现过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毕竟是对传统融资方式的有益尝试。

西方国家企业融资顺序及动因分析

(一)以美国企业为代表的融资顺序及动因分析

据统计,美国企业内源融资占资金来源总额的比重一直在65%以上,最高时(1992年)甚至达到97%,平均为71%。内源融资成为首选的融资方式。在外源融资中,美国企业优先选择债券融资,而股权融资则相对受到冷落。一般地,美国企业融资的顺序遵循“啄食顺序理论”(The Pecking order Theory),即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的先后顺序。

美国企业在考虑股票和债券的融资顺序时,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美国具有发达的证券市场。美国反对金融势力积聚的传统,规定商业银行和投机银行必须分离,禁止商业银行持有企业股票或从事股票买卖。银行只能经营7年以内的贷款。美国企业7年以上的长期资本只能依靠证券市场直接进行筹集。同时,美国税法规定公司股息分配前要上交所得税,而债息分配前免交所得税等,使得美国企业长期资本中有2/3是通过发行公司债而取得的。

(二)以日本企业为代表的融资顺序及动因分析

相对于美国以内源融资为主导的融资模式,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银行获取贷款。1957年到1974年间,在日本企业的资金构成中,内源融资所占的比重仅为25.6%―37.7%,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所占的比例很高,一直在40%左右,而股票和债券融资所占的比重则从1957年―1959年的18.5%下降到1970年―1974年的8.3%,呈下降趋势。正是在这种企业自我积累能力低、而证券市场又不发达的情况下,日本企业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模式。日本企业的融资模式是依靠外源融资,以内源融资为辅。

我国企业融资顺序分析

由于社会历史文化和制度特别是企业制度等社会环境的不同,不同国家企业的融资模式是不一样的。我国是一个处于市场化改革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度上的创新、结构上的完善,汲取经验与教训,实现有中国特色的企业融资模式。

(一)我国企业融资方式的特点

1.留存收益所占比率较低。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企业处于扩张期内部积累不够,证券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尚未建立,并且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造成企业整体业绩水平较低,留存收益不高。

2.股票融资比例较高。上市公司将配股作为再融资的首选方式,由于我国企业负债率高,因此利用股票融资无可厚非。但是,我国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上市,负债率已大大降低,仍然特别推崇股票融资。增发新股是上市公司近年来比较热衷的融资方式。上市公司自1998年6月龙头股份首开先河以来,这种再融资方式逐渐受到其他公司的青睐。

3.公司债券比例较小。我国上市公司一直忽视债券融资,自1986年我国发行企业债券以来,累计发行3000多亿元,平均每年只有200亿,2002年上市公司通过股票融资2102亿元,企业债券只有83亿,是股票融资的3.95%。同国际市场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债券融资规模明显偏小。而美国同期债券融资达9350亿,同期股票融资只有1460亿,债券融资是股票融资的6.4倍。

(二)影响我国企业融资顺序的因素

我国上市公司不追求通常认为的资金成本较低的债券融资而偏好股权融资方式。总体来说,这与我国还不太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密切相关。就我国的企业和资本市场而言,存在异常的融资顺序主要有以下原因。

1.偏低的资产收益率限制了内源融资。我国的上市公司改制前大部分为国有企业,企业改制上市后相关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相对滞后,一系列相关因素造成了上市公司业绩普遍较低,而且平均收益呈现普遍下滑的现象。企业的内源融资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盈余积累,所以较低甚至亏损的业绩水平限制了我国的上市企业的内部融资比例。

2.资本市场发展失衡。企业在不同的生产环境和生产阶段,所需资金的期限不同,愿意支付的融资成本和承担的义务与风险也不同,总体来说,利用股权融资还是债券融资是一个随机分配的过程。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协调发展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资的市场基础,也是平衡债权约束和股权约束,形成有效企业治理结构的必要条件。但是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展极不平衡,资本市场的畸形发展最终导致了我国企业的异常融资优序,同时也带来了上市企业过高的融资成本。

3.企业经理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在我国,经理人员的收入主要是非货币收入,即以各种名目体现剩余索取权的消费,如吃喝、娱乐、消费高档“公共消费品”等,货币收入不仅数额较少,与企业效益好坏也没有什么关系。目前控制权收益(非货币性收入)占我国上市公司经理层收益的主要部分,经理层因此偏好于股权融资,进而越不想承担投资风险,就会越偏好于股权融资。而且,经营者通过股权融资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其结果仅仅在于短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降低,但这种方式既不会动摇其对企业的控制,还避免了债权融资的硬约束。

(三)我国企业融资顺序选择原因分析

我国企业的融资顺序普遍实行先外源融资后内源融资,先直接融资后间接融资,先股票融资后债券融资,内源融资所占比例最大不超过20%,这几乎与现代资本结构所描述的优序融资顺序完全相违背。为什么我国企业融资顺序与西方国家会有如此大的区别呢?主要从以下几点方面进行分析。

1.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顺序选择的原因分析。西方国家企业首选内源融资,我国企业首选外源融资。西方国家的企业普遍资金雄厚,加之有一套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使得企业无论是在产品力、销售力还是品牌力上都是中国企业可望而不可及的。自然不需要通过外源融资来扩大企业的再生产,只需通过内源融资,依靠企业的留存收益和折旧便可完成。

我国企业的底子薄,在创业初期融资势必要通过外源融资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这一过程。而当企业发展到成长期阶段,企业的技术等资源优势已经确立,产品也开始进入市场,如果市场对产品的反映积极的话,需要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由于企业的规模也在迅速扩大,可供抵押的资产也随之增加,为采取债务融资创造了条件,因此,这一时期举债(短期债务,长期债务)就成为了首选。进入到企业发展的成熟阶段,企业要适应规模发展和创新的需要,增加其竞争力,寻找新的发展机会,还需投入大量资金,由于前期阶段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水平已有了一定基础,实行长期债务融资和内部融资成为首选。

2.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顺序选择的原因分析。西方国家企业首选间接融资,我国企业首选直接融资。中西方国家企业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差别,主要是由于它们的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的发展、完善程度和信用程度的不同。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无论是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银行),还是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从宏观政策到微观运作其发展水平都是我国目前无法达到的。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大力提倡发展直接融资。最突出的表现是在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企业发行股票2103.3亿,企业债83亿)。自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后,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由财政主导型转变成为金融主导型,在金融主导型融资中,直接融资的比重不断上升。但是这种过分依赖直接投资,对我国来说是很危险的。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较范文第4篇

关键词:政府职能、投资体制、投资主体、资金结构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8(03)-0010-09

影响投资体制形成的因素很多,包括政府职能、发展阶段、发展战略、经济结构等等,其中政府职能尤为关键。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等目标的确立,未来我国政府职能范围将发生重大变化。政府传统的经济建设职能将逐步淡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社会建设的职能将得到不断加强①。与之相应,投资体制应该也必然会发生重大变化。事实上,尽管投资体制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国投资体制领域的改革一直相对滞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更是明确提出要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如何加快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面临的新挑战。

投资体制涉及范围很广,但大致可以划分为投资主体、筹资结构、投资调控和投资管理等几个方面。本文将从上述几个方面入手,在对有关国家进行国际比较的基础上,梳理分析政府职能及其他因素对投资体制的影响机制,以期为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化总结一些可资借鉴的规律。

一、投资主体结构的国际比较

投资本身的内涵和外延非常广泛,本文的投资,从宏观上讲,主要指固定资产投资等形成实物资本的行为和过程;从微观上讲,则是具有价值创造特征的直接投资行为。至于证券投资、理财等意义上的投资,其本质只是微观主体的一种财务安排。这种财务安排在宏观上可以看作是储蓄转换为投资的各种具体途径和机制。基于此,本文的投资主体是指在上述投资活动中具备独立决策权、享有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的主体,包括各类法人或自然人。更确切地说,可以称为投资活动的决策主体①。

投资的决策主体主要是企业和政府。就两类投资决策主体在整个投资中所占的比重(或结构)来讲,各国之间有所不同。一般来讲,在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国家中,企业作为投资决策主体所占的比重应越大,在整个投融资体系中占据基础性地位;而政府作为投资决策主体,其份额相对较小。上述判断是否正确还需要实际数据的支撑。有关企业和政府投资份额的数据很难直接获得,但是通过国民收入核算及财政支出的相关数据,可以大体推算出政府投资占投资的比重,具体如下:(1)收集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财政支出占GDP比重、政府消费占GDP比重这三个数据;(2)将“财政支出占GDP比重”减去“政府消费占GDP比重”,大体可以得出“政府投资占GDP比重”②;(3)将 “政府投资占GDP比重”除以“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便能大体推算出政府投资在总投资中的比重③。

从表1可以看出,各国在投资的决策主体结构似乎并没有呈现前述局面。具体来说表现为以下几点:(1)各国政府投资比重基本都呈不断上升的趋势;(2)无论是北欧及中欧(含德国)等民主社会国家,还是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典型市场国家,甚至是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和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转型经济体,政府投资比重都处于较高水平,政府投资似乎与经济发展程度呈正比;(3)以政府主导为特征的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亚洲新兴市场国家以及中国、印度,政府投资比重明显偏低。

上述现状出现可能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从经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市场失灵领域和范围在不断扩大,因此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和主导的事务也日益增多,政府的边界也因此而不断拓展。政府投资领域和比重也随之增加;(2)发达国家的市场体系更为成熟和完善,其出现失灵和缺陷的领域也已逐步为政府和公共财政所覆盖,公共投资范围相对增大;(3)东亚国家的政府主导与政府直接参与并不完全等同,强势的政府可以引导企业的投资行为,但在统计上并不表现为政府投资;(4)发达经济体与新兴市场经济体本身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发达经济体的投资占GDP比重相比新兴市场经济体要低(见表2),这样就愈发提高了发达经济体政府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①。此外,各国政府投资方面的统计口径也会存在一定差异。

尽管从表1的数据对比中得出的结果似乎与我们观念上的判断有所差异,但无论是典型市场国家还是新兴市场国家,企业在各国投资决策都是最为重要的主体。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政府投资的领域相对企业来说更为局限,大多集中于非市场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科学技术、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①。另一方面,既便是对这些领域的参与,政府也会引入私人企业、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因此,政府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是此类领域投资的共同决策主体。

二、资金来源结构的国际比较

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资金、银行间接融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三种基本渠道。各国的资金来源结构受到投资主体结构、金融体系等因素的影响而不尽相同。

(一)财政资金相对规模的横向比较

各国财政投资资金相对规模既可以通过“政府投资占GDP比重”来反映②。这样,结合表1、表2的相关数据,我们可以整理出反映财政投资资金相对规模的表3。

表3反映的情况与前面表1有些类似,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印度以及其他东南亚国家在内的亚洲经济体,政府投资占GDP比重普遍较低;(2)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自由市场国家政府投资占GDP比重也处于较低水平;(3)北欧各国政府在公共事务领域的涉足范围较广,政府投资比重普遍较高;(4)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等西欧传统资本主义强国的政府投资比重也处于较高水平;(5)前苏联地区和东欧各国等转轨经济体政府投资相对规模存在较大差别,且总体呈不断下降趋势。

(二)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相对规模的横向比较

根据能够获取的数据,我们选择“股票交易总额占GDP的比例”和“由银行提供的国内信贷占GDP的比例”这两个指标来衡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相对规模①。有关数据整理如下表4。

根据表4所列数据,就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的相对规模,我们大致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1)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相对规模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发达程度,而金融发达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完善程度又直接相关;(2)不同经济体制下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相对规模差别很大。对比前苏联东欧各国和其他欧美国家的情况可以看出,前苏联和东欧各国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比重较低可能与这些国家转型过程中实行“休克式疗法”有关;(3)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相对规模还受一国经济传统和经济结构的影响。对比法、德、意等欧洲大陆强国、东亚各国及美英等自由市场国家的情况可以看出,奉行自由市场传统的国家其资本市场及直接融资相对规模要明显高于国家主导型经济体;(4)根据各国1992年以来在数据上显示的趋势,直接融资的相对规模随着经济发展将不断扩大。

(三)资金结构与政府职能

进一步分析各国在筹资结构方面存在的差异可以发现,一国资金来源相对结构的形成与其政府职能范围密切相关。

一是预算资金的相对规模和比重与政府职能范围直接相关。在第一部分分析主体结构特征时我们已有较为详细的说明。二是金融体系结构与政府干预程度也密切关联。政府对商业银行等间接融资机构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一般要强于对资本市场①。当政府在经济方面的职能范围更为宽泛、更为直接时,从政府角度来讲,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结构更有利于职能的履行。从东南亚各国、法、德等政府主导和干预传统较强的经济体,以及政府职能更为广泛的北欧诸国来看,间接融资的相对规模通常远高于直接融资相对规模。而对比奉行自由市场原则的美、英、加、澳等国,这些经济体中间接融资规模就没有绝对优势②。

三、投资调控和管理的国际比较

投资的宏观调控和政府投资管理确切地说属于政府的两项不同职能。前者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社会管理者职责的具体体现;而后者则是政府相关部门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率而采取的各种具体的管理手段。几个具有代表性经济体的投资调控、投资管理主要特征整理如下表5。

从表5我们可以看出,各国政府在投资调控、投资管理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同样与各国经济传统、发展阶段、经济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密切相关,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职能范围

政府职能可以说是一国投资调控和管理方式最直接的决定因素。一方面,政府对投资的调控属于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调控的目标、干预的方式、具体的政策工具和手段则由政府职能所决定;另一方面,在投资管理方面,政府的介入程度取决于政府投资范围,而政府投资范围从根本上说也是由政府职能所决定,政府投资的范围越广,投资管理涉及的事务就越多,可能采取的管理手段也会更丰富。

(二)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

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对投资调控和管理的影响主要在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下,政府在经济方面的职能范围会有所不同。通常欠发达国家在经济起飞的初期会采取赶超发展战略,而这种战略下政府对于经济领域尤其是投资领域的介入很深。政府实施的投资调控和管理都是围绕实现既定发展战略目标而进行的,而且在具体的方式、手段方面可能会不拘一格。相比之下,在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自由市场经济体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为 “市场的守夜人”,这样一来,政府职能也就非常有限,政府对投资领域的介入也就比较间接。

(三)经济传统和经济结构

除了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以外,政府职能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受一国经济传统和现实经济结构的影响。这种影响传导到投资领域,就表现为各国调控目标、调控手段及管理方式的差异。例如,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日本的发展阶段和发达程度在全球无疑处于前列,但国家干预的传统使得日本与美英等国的投资调控和管理同样存在很大差别。另外一个典型就是法国。在西欧传统资本主义强国中,法国的投资调控和管理完全是另类。这主要是因为在法国经济结构中国有企业占据很重要的比重,而且在法国的经济传统中,自然垄断性行业应由国有企业经营。

四、政府职能等因素与投资体制的关系

(一)政府职能与投资体制形成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投资主体结构、投资的资金来源结构还是投资的宏观调控及投资管理,都与一国政府职能有着密切的联系。

首先,政府职能范围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投资决策主体的结构。投资决策主体结构是由私人投资和政府投资的相对比重决定的。政府职能范围较广的经济体,通过政府投资来完成和实现的职能通常也更多,最终反映为政府投资比重的提高。

其次,政府职能影响政府投资范围的同时也影响了财政预算中用于投资方面的支出规模。而投资资金结构恰恰是由财政预算资金、直接融资资金、间接融资资金等构成的。此外,政府为实现特定职能还可以通过影响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而影响间接融资的相对规模。如各国的政策性银行,其融资性质属于间接融资,但其融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服从政府安排、服务于政府特定职能的实现。

此外,投资调控和投资管理更是与政府职能范围密切相关。

(二)影响投资体制的其他因素

除了政府职能外还包括经济发展阶段、采取发展模式、奉行的发展原则、历史传统以及现行的经济结构等等。上述因素中,有的也是政府职能范围的决定因素,并通过对政府职能范围的影响来进一步影响投资体制的形成。

当然,有些因素本身对投资体制也会产生直接影响,如现行经济结构。一方面,现行经济结构直接影响政府投资调控和投资管理的方式和具体手段。当经济结构中国有企业比重较大时,投资调控会偏重于计划等直接调控的方式和手段,在投资管理方面更多地体现为政府对投资活动的直接控制;而当经济结构中私人企业占绝对主导时,投资调控则主要依靠各种间接调控方式和手段,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上也通常会引入市场机制和私人企业。另一方面,在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一国的经济结构往往也会对政府职能范围产生影响。例如,当产业结构表现出明显失衡时,政府便可能将实施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纳入其职能范围,并因此对整个投资体制产生影响。

(三)投资体制相关因素间相互作用机制分析

经济体所处的特定发展阶段、秉承的经济传统、采取的发展模式、现行的经济结构以及政府职能范围都是投资体制形成的影响因素,但其作用机制又有所区别,具体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政府职能范围的大小影响着投资体制的每个方面;(2)发展阶段、经济传统、发展模式和经济结构对政府职能范围的确定有着直接影响,并进而间接影响投资体制的形成;(3)发展阶段、经济传统、发展模式和经济结构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主要是发展阶段和经济传统对于发展模式的选择和现行经济结构的形成有着很大的影响;(4)经济传统、发展模式及经济结构对于投资体制的不同方面也有着直接影响;(5)投资体制中,投资主体结构、资金来源结构和投资的调控管理直接也存在着相互影响和作用。例如,投资决策主体的结构能够影响预算资金在资金结构中的比重,而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的发达程度也会对投资中介机构、融资机构的组成结构产生影响。

投资体制的形成和确立对于经济增长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体所处的发展阶段、现行的经济结构都会发生变化,未来选择的发展模式也会有所调整。这样,上述因素在长期动态中就形成了一个相互作用的循环链条,如下图1所示。

五、未来投资体制演变趋势分析

根据前面对投资体制各方面的横向比较及投资体制影响因素的分析,对投资体制的演变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我们大致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政府作为投资决策主体参与投资的领域将越来越集中于公共事务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这一趋势是由政府职能范围的发展趋势所决定的。随着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机制将得到的不断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效率优势也将不断显现。政府职能将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并致力于市场缺失和失灵的公共事务领域。

(二)即使在由政府主导的公共投资领域,市场机制也将被逐步引入到投资项目的具体运作中。这主要可以归结为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政府对其投资项目通常会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引入市场机制意味着私人企业和民间资本的介入,可以有效缓解资金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引入市场机制有利于提高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三)政府在投资的宏观调控方面将主要采用间接调控的方式。间接调控重在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市场主体的行为,是符合市场规则的调控方式,也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限干预的原则。

(四)在投资的融资结构中,以资本市场为依托的直接融资的相对规模将不断提高,以商业银行体系为依托的间接融资的相对规模将出现下降。这主要是因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变化取决于金融体系的变化,而未来资本市场的日益繁荣和传统商业银行的日渐式微基本是大势所趋。

(五)财政预算资金相对规模则可能呈倒U形变化。这是因为,财政预算资金相对规模主要取决于政府职能及其投资范围。而在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政府职能范围可能出现缩小和扩大两种趋势。一方面随着政府对竞争性领域的退出,政府职能范围将不断缩减;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带来的分工的不断细化将产生许多新的公共事务,从而拓宽了政府职能及政府投资的范围。

(六)投资中介机构在投资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大。随着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整个经济系统变得越来越复杂,投资项目涉及到的事务也越来越多,客观上需要由一些专门的机构独立出来承担一些投资服务的功能。与此同时,市场的不断完善,也为这些机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也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分工越来越细化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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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荣融.外国投融资体制研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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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董正信,赵晓明.中日韩政策性金融体系对比及启示[J].日本问题研究,2006(1):15-19.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较范文第5篇

一、郴州社会融资总量基本情况

1、社会融资总量快速增长,金融对经济的支持明显加大。从2006年到2010年,郴州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10年,全市GDP为1081.7亿元,是2006年的2倍,年均增长18.7%;全市社会融资总量达到115.5亿元,是2006年16.67亿元的6.9倍,年均增长58.1%,高出GDP年均增长率40个百分点,也高出同期人民币贷款15个百分点。2010年郴州市社会融资总量与GDP之比为10.67%,比2006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详见表1)

2、社会融资结构日趋多元,人民币贷款比重下降。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全市社会融资结构不断多元化。2010年,企业债券和其他融资分别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的1.73%和12%,且都是以前没有的。银行的表外业务融资也较活跃,2010年银行委托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的14.6%,比2006年提高了8.8个百分点。而人民币贷款比重下降,2010年,人民币贷款为54.14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量的46.87%,比2006年下降30个百分点。据统计,2006-2010年,全市社会融资总量累计为296.47亿元,其中本外币贷款累计新增217.48亿元,占比为73.36%,其他形式也不断发展。(见图1)

二、四省六市社会融资总量的特点

2006-2010年,四省六市共实现社会融资3293.47亿元,社会融资总量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多元化,从四省六市的情况看,呈现几个特点:

一是社会融资总量与GDP总量不协调,地区间发展差异大。五年间,就全国形势而言,社会融资总量都是快速发展的,尤其是近两年,更是井喷式发展。2010年,我国社会融资总量为143004.91亿元,是2006年的3.71倍。就四省六市而言,地区间发展差异较大。五年来,龙岩市的社会融资总量累计为1273.08亿元,居六市之首,赣州紧随其后。反观湘南三市,五年共实现社会融资总量累计为926.58亿元,还不及龙岩市的四分之三,而2010年龙岩人口为278万,GDP为991.5亿元,分别只有湘南三市1780万人口的1/6和3252亿元GDP的1/3弱。2010年,龙岩融资总量为237亿元,居六市之首,但GDP仅居第四位,衡阳融资总量为82.7亿元,居倒数第三位,但GDP却位居六市之首。社会融资总量的发展与GDP的发展存在不协调,各地社会融资总量对GDP的贡献度(即社会融资总量/GDP)存在差异性。相比而言,龙岩、赣州的融资总量对GDP的贡献度较大,接近于全国水平,而其他各市还有待提高。财政收入也是龙岩、赣州分别以163亿元、128亿元居六市的第一、二位。

二是融资受货币政策影响,年间增幅波动大。当前,社会融资方式仍是以银行信贷进行间接融资方式为主,因此,受央行货币政策的影响很大。2007年、2009年货币政策较松,社会融资比较活跃,而2008和2010年政策收缩,则社会融资总量增幅明显回落。2010年,衡阳、永州、韶关三市同比出现下降。郴州的年间波动也是大起大落,2007、2009年增幅均在一倍以上,而2008年却是负增长。

三是直接融资方式,赣粤闽三地较湖南发达。2006-2010年,四省六市直接融资比重不断提高,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进行融资都有发生,且影响日益扩大。龙岩市近5年直接融资总量达185.49亿元,其中通过股市融资有144.03亿元。韶关市5年直接融资达81.14亿元,其中2007年同时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融资使直接融资占当年社会融资总量的72.3%。赣州近两年直接融资不断增加,由2006年的2.04亿元扩大到2010年的35.35亿元,其中2010年通过股市融资4.78亿元。相比之下,湘南三市直接融资较少,三市总量仅97.47亿元,只有龙岩的一半。我省直接融资最少的永州仅21.25亿元,仅为龙岩的1/9强,韶关的1/3弱。

三、郴州剖析

1、从融资总量看,郴州起步较迟,但潜力较大。2006、2007年连续两年,郴州是四省六市中融资总量最少的,除了四种常规方式,即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保险公司赔偿外,没有其他融资方式。五年累计也是最少之一,可见其起步较迟,但近两年来,郴州市通过引进多家金融机构、发行企业债券、发展私摹基金等等金融创新举措,社会融资能力大增,融资总量也是一年比一年多,2010年,郴州的融资规模是2006年的6.93倍,达115.5亿元,居四省六市第三位,仅落后于龙岩、赣州(见表2)。就增速而言,郴州也是不及龙岩、赣州平稳,但好于衡阳、永州,同时也远远超过了全国增速(见表3)。随着郴州承接产业转移的深化,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及内陆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力,融资的吸引力及承载力将不断提高,郴州市的融资能力还将不断提升,社会融资总量后市还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2、从直接融资来看,郴州落后于外省地市,但居湘南之首。2006-2010年,郴州市直接融资累计为49.06亿元,居四省六市第四位,落后于外省的三个地市,而且差距比较大,尤其是龙岩,比郴州的三倍还要多,不过好于衡阳、永州,分别比他们多12亿元和18亿元。但2010年,由于郴州发行了20亿元的企业债券和成立了私募股权基金,直接融资陡升到36.52亿元,居六市之首(见表4),这说明郴州的直接融资能力在不断提升,融资环境在不断改善,但不能因为2010年郴州直接融资较多,就认为郴州的直接融资渠道畅通了。我们必须看到郴州还只有一家上市公司的尴尬,据统计,六市共有16家上市公司,其中龙岩市6家(其中境外3家)、韶关市3家、衡阳市3家(其中借壳1家)、赣州市2家、郴州及永州各1家,因此,郴州的直接融资潜力亟待挖掘。

3、从间接融资来看,银行表外业务逐年增长,银行信贷比重降低。随着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的不断创新,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光靠银行的贷款,还有表外业务和直接融资等各种方式。社会融资总量的间接融资包括人民币本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从2006年至2010年,郴州市银行表外业务从1.91亿元增加到20.5亿元,逐年增长。从表5看,2006、2007年,郴州市的表外业务仅排在衡阳之前,居倒数第二位,而到2010年,郴州市已跃至第三位,排在龙岩、赣州之后。郴州市银行表外业务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比重,由2007年的1.4%上升至2010年的10.1%(见表5),居六市中的第三位,这说明,郴州的表外业务在这几年中得到较快发展。与此同时,郴州市的银行信贷业务比重却在下降,2006年,人民币本外币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量比重为77.4%,到2010年,其占比下降至50.94%,比全国的58.5%还低8个百分点,说明郴州的社会融资方式多样化发展较好,但离经济发达、融资渠道广的龙岩市的38.9%(见表6)还有点距离,还要努力。

4、从社会融资环境看,郴州信贷资源在全省所占份额偏低,招商引资缺少大企业、大项目。由于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信贷审批权限向省分行集中,从近几年全省信贷资源配置情况看,“点圈化”趋势明显,长株潭区域所占份额较大,郴州所占份额偏低。2010年全省新增贷款1972.66亿元,其中长株潭新增1327.44亿元,占比为67.29%;衡阳新增83.39亿元,占比为4.22%,而郴州仅新增58.83亿元,占比为2.98%,低于郴州经济总量占全省比例(6.8%)3.82个百分点。大企业、大项目是增加本地信贷资金的主要载体,而在近几年的招商引资中,郴州恰恰是大企业、大项目少,世界五百强、中国五百强企业没引进一家。反观其他各市,赣州引进了伟创力、华坚、明高等,衡阳引进了富士通、欧姆龙等,韶关有韶钢、韶能,龙岩有紫金矿业、龙净环保等大企业。因此,郴州要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力争引进大企业、大项目,提高郴州的总体承贷能力。

四、相关建议

通过四省六市社会融资总量的比较和对郴州市社会融资情况的剖析,可以看出郴州的社会融资在过去五年间,有较大发展,在六市中处于中间位置,存在一些问题,在社会融资,尤其是直接融资方面还需要向龙岩、赣州学习。针对郴州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大力培育区域新兴金融机构。一是利用国家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机遇,合理规划和尽快组建适合农村地区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二是利用承接产业转移和“先行先试34条”优惠政策 之契机,积极吸引外地股份制银行来郴州设立分支机构。三是对新设金融机构给予适度的政策扶持。

2、积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一是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制订促进企业上市融资的优惠政策措施,力争培育和发展几家上市公司。二是挑选产业发展前景好、盈利好和资产负债低的优质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三是鼓励发展各类投资基金,如鼓励发展各类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郴州市的“两城”建设。

3、加大银行表外业务的拓展。进一步拓宽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外业务的范围和空间,适时推广信用证、保函业务;努力探索针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出售业务,适时推出远期外汇交易、远期利率协议、利率互换、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业务等。

4、规范发展各类金融相关企业。一是推动在郴州设立证券、保险、信托、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二是规范发展民间借贷,采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组建各类投资公司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使民间借贷规范化和合法化。三是规范发展各种各类典当行等金融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