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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市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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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市场研究

海外市场研究范文第1篇

[关键词]紫外线指数;海水浴场;中国大陆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6(2008)01―0051―05

引言

阳光是滨海吸引游客的“3S”――即沙滩、阳光、大海三要素之一;但晴朗的天气往往紫外辐射强烈。有证据表明,包括欧美在内的世界许多国家近年来皮肤癌患病率有上升的趋势,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人们在旅游活动中的“趋光性”(sun-seeking behavior),以及闲暇时间和金钱增多,航空交通的便利,使人们有能力在任何时间飞临温暖的阳光海滩度假。因此,在海滩旅游活动中怎样享受阳光,而又尽量避免紫外线危害是非常重要的。

1 紫外线对人体的影响

太阳辐射包括可见光、红外线辐射(热辐射)和紫外线辐射。按照紫外线不同波长所起的生物作用,太阳紫外线辐射可分为:UV―A(315~400nm)、UV―B(280~315nm)和UV―C(100~280hm)3个部分。与人类生存环境与健康直接相关的紫外线主要是UV―B和UV―A。尤其是UV―B对人体健康的负面影响最大。

对人体来讲,少量的紫外线辐射可以促进维生素D的产生,每周接受几次相对短暂的阳光照射可以避免一系列疾病。紫外线辐射过强可以对身体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如杀伤细胞,损伤眼睛,破坏人体免疫系统,导致色素沉着,皮肤老化,并可能引起非黑素瘤(non-melanoma)和黑素瘤(melanoma)皮肤癌的发生。如果人的眼睛长期暴露在紫外线照射下,会形成光角膜炎和光结膜炎,并可能形成白内障。一般来说,在太阳下过度暴晒造成的直接后果是皮肤灼伤。

2 中国大陆海水浴场紫外线强度

2.1 计算方法

目前计算紫外线强度的方法有两类:统计学模型和辐射传输方程。统计学方法较简便,但无明确的物理学意义。辐射传输方程从紫外辐射在大气中传输的物理机理出发,易于为人们所接受。本文主要采用蔡新玲等的辐射传输计算方法。由于该方法所用参数较少,便于计算,是物理意义明确、计算方法简单的紫外线指数模型。

考虑大气分子散射作用、臭氧吸收及气溶胶的削弱作用,晴空瞬时紫外线总辐射通量密度参数化公式:

QUV=ηξQ(α2/r2) (1)

其中QUV为晴空紫外线总辐射,Q为太阳总辐射,η是QUV与Q的比值,取值为0.043;ξ为臭氧订正系数,取1;α2/r2为日地距离订正值,由于1月1日和7月1日的α/r接近于1,所以一般不做日地距离订正。则紫外线计算公式为:

Q=S0(C1-C2τ)sinh (2)

QUV=0.043S0(C1-C2τ)sinh (3)

其中:S0为太阳常数,取1382W/m12。C1、C2为经验系数,分别为0.944、0.098;h为太阳高度角,τ为混浊度系数;对于污染较重的城市τ取3.5~4.5,中小城市τ取2.5~3.5。

云对紫外辐射的减弱作用也十分明显。在某些阴天情况下,到达地面的紫外线辐射要比晴空情况下减少30%。也就是说,在一段时间某地可能出现晴空条件下的紫外线强度最大值,也可能出现受云影响减弱的紫外线强度值。因此,在预报中午有云时,需要对晴空紫外线强度进行修正。采用美国NWS对晴空紫外辐射的云量订正方案,并进行内插。根据晴空紫外线理论计算,考虑高度、云况的订正,建立如下云量订正后紫外线强度方程:

y=CAF(1+0.00016Hz)QUV (4)

计算晴空条件下的紫外线强度值,一般需要根据测站海拔高度对上述晴空紫外线辐射值进行高度修正。考虑到海滨浴场大致地处0m海拔高度附近,不需要进行高度订正,因此方程(4)可以改写为:

Y=CAF・QUV (5)

其中,QUV=0.043S0(C1-C2τ)sinh,sinh=sinqφsinδ+cosφcosδcosω。式中:Y为云量订正后紫外线强度,Hz为海拔高度,φ为地理纬度,ω为时角,δ为太阳赤纬。CAF为由于云量而引起的紫外线总辐射衰减量,根据晴空、少云、多云、阴天做分段处理:

当0≤N<3时:

CAF=1+0.0053N-0.0133N2

当3≤N<7时:

CAF=1.121-0.075N

当7≤N<9时:

CAF=0.3548+0.2283N-0.02758N2

当N=10时:

CAF=0.08

所谓“紫外线辐射指数”(Ultraviolet Index)是指一天中太阳在天空中的位置最高时(一般是在中午前后)到达地面的太阳光线中紫外线对人体的皮肤、眼睛等组织和器官可能的损伤程度。紫外线指数越大,表示紫外线辐射对人体皮肤的红斑损伤程度愈加剧;同样地,紫外线指数越大,也表示在愈短的时间里对皮肤的损害程度愈强。上述方法计算出的云量订正后紫外线辐射强度可通过经验公式近似地换算为紫外线指数:

UVI=CY・10/I (6)

式中C=0.4,为等效红斑订正因子;Y为云量订正后紫外线辐射强度,单位为W/m2;I=25mW/m2为单位紫外线指数相当的红斑加权剂量率。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该计算模型没有考虑到地面反射等因素,而沙滩反射量可达紫外辐射总量的15%;因此,经计算得出的指数可能偏小。

2.2 数据来源与计算结果分析

本文数据来源于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采集全国18个浴场2003―2004年泳期天气状况数据。全国浴场分为南北两区。南区浴场主要包括三亚亚龙湾、北海银滩、湛江东海岛、阳江闸坡、江门飞沙滩、深圳梅沙、汕尾红海湾、东山马銮湾、厦门黄厝、平潭龙王头等。北区浴场主要包括温州大沙岙、连云港连岛、日照万平口、青岛第一、威海国际、烟台金沙滩、北戴河老虎石、葫芦岛绥中。

本研究以观测期作为游泳时期,即:从6月1日至10月31日为南区泳期,共153日。从6月25日至10月7日为北区泳期,共105日。

依据上述计算过程可以得出大陆地区浴场2003―2004年泳季每日(中午12时)紫外线指数。并据此计算各浴场2003―2004泳季正午紫外线指数均值及10日滑动平均值(图1、图2)。据此可以归纳各地浴场紫外线强度及其分布与变化特点:

(1)各浴场泳季正午紫外线指数均值相差较大,均值变化于2.7―4.9之间(表1)。其中北方浴场除了北戴河、葫芦岛等于或接近中间值(3.8),温州大于中间值外;其余浴场都小于中间值,说明北方多数浴场泳季紫外线强度较小。而南方浴场中,除了北海、东山、江门浴场接近或等于中间值外,其余各浴场都大于中间值。说明南方多数浴场泳季紫外线强度较大。

(2)南方浴场泳季10日滑动平均值及其变化虽然各有不同,但总体来看具有相似的变化趋势,出现双峰、双谷的现象(图1)。低值分别出现在6月上旬左右和8月中、下旬至9月上、中旬;峰值分别出现在7月份和9月中旬至10月。北方浴场10日滑动均值变化具有较大差别,但多数具有一峰一谷的特征(图2):山东、江苏一带浴场低值区主要出现在7月中旬到8月下旬,河北、辽宁一带浴场的低值区主要出现在7月中、下旬,高值区多出现在9月中旬以后。而温州大沙岙浴场具有南方浴场的变化特征。

(3)全国大部分浴场在9月中旬以后,都有紫外辐射平均增强的现象,反映了全国大部分沿海地区云量较少,秋高气爽的天气。南方大部分浴场及温州等海水浴场在6月下旬到8月上旬有一个紫外辐射较强的时期,反映了这些地区处于伏旱区域,云量及雨量均较少。因此在上述两个时段,在上述地区进行海滩活动应该特别注意紫外线的伤害。

(4)根据计算公式得知,紫外线强度变化及其地区差异主要受云量、正午太阳高度及大气透明度的影响。

3 适宜性评价

3.1 评价标准

目前还没有把紫外线辐射纳为天然浴场评价因子的报道。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及中国气象局规定的紫外线分级标准,考虑到人们海滩活动的趋光性(应适当提高海滩活动适宜度的紫外线指数上限),暂拟定以下紫外线指数适宜性评价标准(表2)。

3.2 评价结果

根据评价标准(表2)分南北两区分别统计公报浴场2003―2004年各级别适宜度紫外线指数平均日数(表3、表4)。

南区浴场2003―2004年泳期内,各浴场紫外线指数平均适宜日在57-103.5日,占泳季比重37.3%-67.6%。适宜日按以下序列递减:北海――东山――江门――深圳――平潭――湛江――汕尾――三亚――厦门――阳江。较适宜日在36-70.5日,占泳季比重23.5%-46.1%;较适宜日的递减序列为:深圳――三亚――厦门――汕尾――东山――平潭――江门――湛江――北海――阳江。不适宜日数在4-60日,占泳季比重为2.6-39.2%;不适宜日数递减序列为:阳江――湛江――汕尾――厦门――平潭――三亚――江门――东山――北海――深圳。

北区浴场2003―2004年泳期内,各浴场紫外线指数平均适宜日数在52.5-77日,占泳季比重50%-73.3%;适宜日递减序列为:烟台――连云港――威海――青岛――日照――北戴河――葫芦岛――温州。较适宜日数在23.5-36日,占泳季比重为22.4%-34.3%;较适宜日递减序列为:温州――北戴河――葫芦岛――威海――日照――烟台――青岛――连云港。不适宜日数在2-18.5日,占泳季比重1.9%-17.6%;其递减序列为:葫芦岛――温州――北戴河――日照――连云港――青岛――威海――烟台。

确切的说,上述“不适宜日”与“较适宜日”的说法不够准确。因为适宜与否是根据正午时紫外线指数进行划分的。除去其他因素,紫外线辐射强度在日间是与太阳高度呈正相关。正午可能达到的紫外线指数强度,在其他时间就可能达不到。因此,此处所说的“不适宜”、“较适宜”是指正午前后(11-15时)是不适宜的、较适宜的。因此,即使在不适宜日,除了正午(11时-15时)以外的其他时间仍然是适宜的或较适宜的。

4 按照泳季长短和紫外线指数划分的浴场类型

根据2003―2004年紫外线指数及泳季长短可以把大陆浴场划分为以下类型:

短泳季弱辐射型:包括连云港、日照、青岛、威海、烟台等。气温、水温低,泳季较短。且泳季云量多,紫外线较弱,UVI小于5的日数占泳季总日数一般在55%以上;大于等于7的日数在10%以下,UVI最大值都小于8。

长泳季弱辐射型:包括北海、深圳、东山等。气温、水温高,泳季长。且泳季云量较多,紫外线指数相对较小,UVI小于5的日数占泳季总日数一般在55%以上,大于等于7的日数在10%以下,UVI最大值一般小于8。

长泳季强辐射型:包括三亚、湛江、阳江、厦门等南方多数浴场。气温、水温高,泳季长。泳季云量较少,紫外线强,UVI小于5的日数占泳季总日数在55%以下,大于等于7的日数占泳季总日数在10%以上,除厦门等大城市浴场受大气污染影响,大气透明度较小,UVI最大值小于8外,其他中小城市浴场UVI最大值都大于等于8。

短泳季强辐射型:包括北方秦皇岛、葫芦岛等北方浴场。气温、水温低,泳季短。泳季云量较少,紫外线强,UVI小于5的日数占泳季总日数比重在55%以下,大于等于7的日数占泳季比重在10%以上;由于位居北方,太阳高度较小,除个别浴场外,UVI最大值一般小于8(表5)。

5 结论

(1)根据国家海洋局环境预报中心18个浴场2003―2004年天气状况监测数据计算得出的泳季紫外线指数均值及10日滑动平均值得出:正午紫外线指数均值南方浴场一般高于北方。南方浴场紫外线10日滑动平均值具双峰、双谷的现象。北方浴场10日滑动均值多数具有一峰一谷的特征。

海外市场研究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海外上市德国证券市场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法》

按照我国“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国家将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企业上市的条件和门槛将降低,融资渠道也会更多。面对日益加剧的资本市场国际竞争,我国企业需要加深对资本市场的认识,改变对上市的不正确认识,积极应对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另外,我国企业上市也不应当局限在国内资本市场,随着海外资本市场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渗透,我国企业要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这一良好的融资平台,善于将存量资产变成资本,资本变成股本,股本变成资金,形成良性循环,不断做强做大。

中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入世势必会推动的经济金融开放程度的迅速提高,带来企业国际竞争的同时,也为中国的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上市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中国企业在国际证券市场的上市不仅能够筹集发展资金,而且也促进了这些企业按照国际市场规则迅速发展。从近年来中国主要企业海外上市的情况看,中国移动在香港和纽约同时上市,并且分别在1997年10月筹资43亿美元、1999年10月筹资20亿美元、2000年11月筹资69亿美元;中国石化2000年10月筹集35亿美元,在香港股票交易所和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中国银行香港上市案(IPO)于2006年18日公开招股,在香港时间周二(5月23日)中午截止,在全球的招股活动共吸引了总值1520亿美元的资金认购,这是全世界六年来集资额最大的招股活动,的集资额为97亿美元。 这些公司在海外市场的成功上市,为中国企业进一步利用海外资本市场提供了经验。

从企业上市的整个过程看,企业选择上市地点,涉及上市公司自身的比较优势和市场定位,涉及到对于不同证券交易所的比较和判断,也涉及到对不同市场的投资者的评估,以及对于所聘请的投资银行的承销能力的判断等多种因素。但是,从总体上说,企业上市地点的选择,应当是在综合考虑上市所可能获得的筹集资本、市场声誉等方面的收益、和需要支付的上市费用、维持挂牌所需要付出的资源等之间进行理性权衡的结果。

为了尽量降低发行风险和成本,取得最大可能的上市成功和海外融资成功,需要对海外不同资本市场本身以及其上市规则、上市企业资质的要求和上市许可程序等信息有全面的了解。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在海外不同资本市场上市,当然,资本市场本身是风险市场的特性决定,企业在海外上市和在国内上市一样,是机会和风险并存。我国企业去海外资本市场上市主要面临审批程序繁琐、上市地会计准则和法律各异等客观问题,另外还要面对海外上市的发行风险、再融资风险以及上市成本风险等风险因素。在全球几大证券市场之一的德国证券市场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证券市场体系,在此,笔者拟着重对德国证券本市场股票上市规则进行深入研究。

一、上市许可程序

德国立法者将对上市申请的审核权和证券的上市许可权授予了各证券交易所。各交易所因此一般都设有审核机构。交易所审核机构应在收到上市申请说明书后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任一交易所做出的许可决定都被视为行政行为,并同时被国内和其他欧盟成员国的交易所认可(《交易所法》第35条)。这种规定是为了适应建立欧盟统一市场的要求而制定的,免除了已获准许可的上市申请人在其他交易所和其他欧盟成员国的交易所再申请上市的义务,有利于欧盟统一资本市场的建立。不过,欧盟这种制度同时也要求,凡是被成员国的某一交易所拒绝申请的初次申请人则不能在其他成员国的任一交易所再次提出上市申请,该申请人必须在满足该拒绝其申请的交易所的上市条件后,并获得该交易所的上市许可,才可以在其他成员国的交易所申请上市(这就是所谓的“交易所一致性原则”)。

1.审核机构

德国交易所审核机构行使上市申请审核权,由于审核机构行使的审核权是立法者授予的国家行政权利一种,所以审核机构被视为行政法意义上的国家行政机构。由于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行政法主要由各个州自行制定,所以,各个交易所审核机构的上市申请许可的授予行为还受其所在州《行政程序法》的影响。

依据《交易所法》第31条第5款,交易所审核机构在行使审核权时只对公共利益负责,即公众利益而不是个体利益。德国立法者的这种立法目的旨在保障交易所的正常运转功能,交易所审核机构因此并不对单个投资人的利益负责,投资人对于审核机构的决定提起的任何行政的或民事的诉讼请求都是不被立法者所许可的。

(1)审核机构组成方式。德国交易所审核机构的组成人员、组成方式、成员人数和期限等等由交易所的章程规定。章程一般由交易所理事会制定,为了保障公众投资人的利益,在理事会中有一定比例的公众投资人代表。但是德国立法者没有对此进行过多的强制性立法规定,只是在《交易所法》第31条第2款规定,交易所审核机构成员中至少有不少于二分之一的成员是证券交易的非专职人员。这一强制性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公众投资人,因为广大公众投资人在市场上是分散的单个主体,没有足够的知识和财力独立进行证券交易,他们往往通过证券交易商进行证券的买卖,过多地受证券交易商的影响。为了尽量避免这种影响,防止不利于广大投资人的证券的上市,德国立法者因此对交易所审核机构的组成人员结构进行了强制性限制。就目前德国交易所审核机构的实际情况看,除了一部分成员是证券交易商外,其他的成员绝大多数是来自上市企业。

(2)交易所审核委员会。资本市场本身的复杂性和国际性决定了交易所审核机构承担着非常繁重的审核工作。为了尽量减轻交易所审核机构的工作压力,提高审核机构的工作效率,降低资本市场的成本,德国立法者通过《交易所法》第31条第3款授权交易所可以设立多个审核委员会。不过,这些审核委员会不能完全替代审核机构,它们只能行使部分有限的上市审核权,审核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和组成方式等制度由交易所章程规定。

2.形式审核还是实质审核

依据《交易所法》第31条第3款第2项,交易所审核机构必须按照以下两个原则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不存在欺骗公众的信息,申请材料中不存在对公众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信息。这一法律规定要求:审核机构一方面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Due Diligence);另一方面,审核机构应当对发行人和发行人所属的行业情况有一个概括的了解(第三者信息来源)。对于立法者的这一规定,在德国学术界比较有争议的是,审核机构的审核义务是形式审核还是实质审核,抑或两者兼有。

对这一问题,立法者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所以,有些学者认为,审核机构的审核义务限于形式审核,即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审核机构只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审核上市申请材料的内容是否具备完整性。但是,随着德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这一传统理论已经开始受到质疑,不适应德国资本市场的现状了。随着资本市场虚假信息案的不断发生,投资人对上市企业信息披露义务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在具体的上市审核过程中,各个交易所审核机构也在不断提高实质审核的要求。所以很多学者认为,审核机构的审核义务是以形式审核为主,并以一定的实质审核为辅,即审核机构应当主要是审核申请材料内容的完整性,为了尽量避免对公众利益可能产生重大损害的不实信息,审核机构在审核的过程中,对于比较明显的不实信息或者疑问,一般会通过向上市合作人提出询问的方式解决,即实质性审核,因此实质性审核一般限定在审核机构有理由怀疑的那些信息的范围(有限实质审核)。

由于立法者并没有规定实质审核的具体范围,所以德国各个审核机构一般都是在立法者确定的两个审核原则的基础上,为了保护公众利益,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对上市申请材料做出标准不一的实质性审核。就笔者所知,在具体的上市申请审核过程中,德国各个审核机构的实质性审核范围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发行人的市场诚信度。为了避免在上市申请材料中包含欺诈性的信息内容,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审核机构除了完成对上市申请材料完整性的形式审核外,一般还会对发行人和上市合作人的市场诚信度进行审核。一旦审核机构发现发行人或上市合作人的市场诚信存在比较明显的瑕疵,就会要求发行人或上市合作人提供其他必需的材料,进行进一步的实质性审核。

(2)法律和公司治理准则规定的条件。德国《交易所许可法》对于发行人和证券本身条件有一定的要求,德国《股份法》、《商法典》和《公司治理准则》对股份公司和股票也有很多具体规定。审核机构有没有义务对这些条件进行实质性的审核,在德国存在一定的争议。一般而言,审核机构对于《交易所许可法》中确定的发行人和证券本身的条件必须进行实质性审核,即审核机构对发行人或股票自身条件的实质审核仅限于《交易所许可法》的规定,而对于《股份法》等法律和《公司治理准则》中确定的公司或股票的条件则一般不具有审核的义务。如对于《股份法》规定的同等条件下股东平等对待原则、董事和监事的忠诚原则、股东大会关于企业上市的决议等条件和《公司治理准则》中确定的上市公司治理标准,审核机构没有义务进行实质审核。

这种审核标准的法理在于:《交易所许可法》等资本市场特别法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保护公司和其组织机构。如果公司和其组织机构违反了《股份法》、《商法典》和《公司治理准则》中确定的有关义务,则不可避免地负相应的责任,所以,为了尽量避免承担这些责任,德国绝大多数企业都会认真遵守《股份法》、《商法典》和《公司治理准则》中确定的行为义务和准则,这是公司和其组织机构的自律原则,不需要审核机构再过多地进行审核,有利于降低审核成本和减轻审核机构的工作压力。

(3)股票发行价格。对于股票的发行价格,审核机构原则上没有审核的义务,但是为了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审核机构在特定情形也会对股票发行价格进行实质性审核。如审核机构有比较确切的理由怀疑股票的发行价格制定的不合理,该股票一旦上市交易可能会发生该股票股市价格的大幅下跌,那么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审核机构有义务在审核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这种不利于投资人情况的发生。

(4)资本市场的保护。为了保护资本市场的正常运作,特别是保障在二级资本市场上证券的正常流通,德国立法者对于发行人和其股东之间的某些影响证券流通的约定也加强了干预,这方面比较典型的是发行人和股东之间的关于股票的限制转让等约定。因为,证券不能正常流通的资本市场是很不规范的市场,也是流通成本很高的市场。如果限制了股票的正常交易转让,势必会影响到二级资本市场证券的正常流通,并进而会破坏整个资本市场的正常运作功能。所以,德国交易所对于发行人和股东之间的有关股票转让的约定和相关约定的透明度(公开性)等方面也实行了不同程度的实质性审核制度。

(5)特定企业。另外,在德国交易所审核证券上市的实务中,对于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的审核要求也并不相同。对某些特定的企业,如交通、电力、能源等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领域的企业,出于保护国民经济和民生所需,对这些企业的实质性审核相对要求的比较严格。

二、上市申请材料和许可的公开

上市申请材料得到许可机构许可后,必须和该许可文件一起通过法定媒体公开。依据《交易所许可法》第43条,上市申请材料最迟在证券上市交易前的一个工作日公开。依据《交易所许可法》第49条,上市申请材料和许可文件必须由许可机构在联邦性的报刊上进行公开,申请材料公开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依据《交易所法》第31条第4款,上市许可机构必须指定最少3家境内发行的报刊作为交易所法定的信息公开公报,其中至少两家报刊应当是跨州发行的日报。因为德国境内发行的报刊很多是地区性的,而且很多是周报或者月报,而德国有16个州,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保证投资人获悉信息的及时性,所以立法者要求许可机构必须指定最少两家跨州发行的日报作为交易所的公报。

依据《交易所法》第30条,《上市申请说明书》必须全文公开。发行人可在下列三种方式中任选一种方式公开上市申请说明书:(1)通过在联邦范围内发行的交易所公报公开;(2)通过特定的信息服务机构公开,但应在联邦范围内发行的交易所公报上公开这些机构的名称,以备投资人免费索取;(3)通过互联网公开。公开后的上市申请说明书如果含有不实陈述,并因此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其责任人原则上须依据《交易所法》第44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海外上市对我国企业的意义和前景

海外市场研究范文第3篇

美国的农产品出口支持项目由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服务局(FAS)负责管理。2002年新的农业法案出台后,美国对原有农产品出口促进和食品援助项目进行了调整,重点项目得到了保留和加强,农产品出口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目前,美国农产品出口促进和食品援助项目共分四大类,即:直接出口补贴项目,包括出口促进计划和奶类出口激励计划;食品援助项目,包括食品换和平计划、食品换进步计划、食品换教育与儿童营养计划、食品换发展计划、过剩农产品捐赠计划和农场主间计划;商品农作物出口信贷担保项目,包括出口信贷担保计划、中介信用担保计划、供货方信用担保计划和设施担保计划;出口促进项目,包括市场推进计划、海外市场开发计划、质量样品计划、特殊农作物技术援助计划、生物技术与农业贸易计划和新兴市场计划。

2004年6月17日,美国农业部公布了出口促进项目中三项计划和2004年度的拨款额度及资金分配方案。这三项计划包括市场推进计划、海外市场开发计划和质量样品计划,拨款总额度约1.6亿美元,71个美国农业贸易促进组织获得了资金支持。这三项计划在美国开发海外农产品市场的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在2002年美国修订农业法时都得以保留或加强。

市场推进计划(MAP)。该计划是由1978美国农业法案授权建立的。长期以来,该计划利用美国农业部商品信贷公司(CCC)基金为美国各级贸易组织和企业的农产品海外市场开发及促销活动提供了大量经费资助。MAP的资助主要针对加工增值产品,包括品牌农产品及非品牌农产品。资助的活动范围包括广告等形式的零售产品促销、对海外消费者进行的生物技术和食品安全培训、对利用美国原料的海外加工商和食品制造商进行的技术培训以及海外市场研究等。非盈利性行业组织或未加入行业组织的私营企业在海外市场开发遇到阻力或发现新的市场机遇时,都可申请MAP资金支持。这些非盈利性行业组织既可自己开展活动,也可将资金下拨给开展相应活动的成员企业,项目结束后,由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服务局对部分经费进行报销。

2002年农业法改革前,美国亚利桑那大学为提出“将MAP年度预算从0.9亿增加到2.0亿”的议案曾进行过专门研究。研究表明,增加MAP计划的政府资金投入,不仅有利于扩大美国农产品出口,而且可有效提高各种农产品的生产者价格,对那些出口依赖较大,且对出口促销活动相对敏感的农产品,如美国大杏仁等更是如此。研究显示,MAP资金投入增加到2.0亿美元可使美国大杏仁的生产者价格提高13.6%。对于一些成熟期较长的农产品,如苹果或其它多年生水果,由于供给稳定,出口促进活动可使其价格在短期内得到激升。

2002年新修订的美国农业法案规定,MAP资金将由每年0.9亿美元逐年递增,到2006年达到2亿美元。根据该法案规定的标准,2004年MAP资金已达到1.25亿美元。获得MAP资助的美国贸易组织共67个,其中美国肉类出口联盟和美国国际棉花委员会获得的资金最多,分别达1064.7万美元和990万美元。

海外市场开发计划(FMD)。也称海外市场开发合作者计划或合作者计划。美国实施该计划已有50年的历史。通过这项计划,美国农业部已与大批非盈利性的美国农业贸易组织在海外市场开发和贸易促进方面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该计划的资助重点是一些具有行业代表性或拥有全国性会员的贸易组织,主要用来帮助美国农产品贸易组织消除进入海外市场的阻力,提高进口商的产品加工能力,推动海外市场取消或修订不利于美国农产品进口的法规和标准,或为美国农产品开辟新的市场或新的利用途径等。通过采用成本共担的援助方式以及提供与驻海外农业机构密切合作的机会,FMD还充分调动了私营机构的资金投入。目前项目的资助范围已覆盖所有美国农产品,市场开发活动遍布100多个国家。新晨

海外市场开发需要大量投入,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行业贸易组织和企业无法独立承担巨大的开发风险。美国贝尔公司整理的一份报告显示,多年来,美国大豆协会、粮食协会、肉类协会、小麦协会、水稻联盟以及国际棉花委员会等行业贸易组织都是这项资金的最大受益者,在这些行业组织开发海外市场的过程中,FMD的资金支持都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例如,在这项资金支持下,美国水稻联盟驻巴西贸易代表开展了大量活动,包括定期访问进口商、进行产品需求和进口方式调查、出版通讯、组织贸易论坛、接待贸易代表团等。这些活动对于帮助美国水稻联盟的成员企业及时准确地掌握客户的需求动态起到了重要作用。依靠FMD的支持,美国国际棉花委员会先后打开了香港、韩国及投资回收风险较大的越南、柬埔寨和土耳其市场大门,并将原来的竞争对手墨西哥变成了美国最大的出口市场。

海外市场研究范文第4篇

三家中国厂商跻身全球前十大手机厂商

iSuppli的报告称,第一季度全球手机出货量比2009年第四季度减少13.9%,从3.346亿部降到2.881亿部,不过比去年同期增长13.8%。

上述统计中,中国厂商的表现尤为引人注目。在该报告中,今年第一季度,有3家中国厂商进入销量前10名,其中,中兴通讯列第7名,华为列第9名。TCL通讯也首次跻身全球销量前10名,该季度TCL通讯手机及配件实现销量578.9万台。

这一排名显示出中国手机厂商的进步。近些年,全球手机销量前10名主要由国外厂商占据,此次TCL通讯进入前10名后,全球手机销量排名前10的中国厂商增至3家,使得中国手机厂商在全球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强。

TCL通讯一季度增幅最大

值得注意的是,该报告显示,相比上季度,今年第一季度,全球排名前10的厂商绝大多数都销量下滑,例如诺基亚出货量环比下降15.1%,LG电子销售收入减少20.1%,索尼爱立信出货量减少28.1%。而RIM和苹果公司则实现了销量同比和环比都大增,其中苹果公司一季度销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30%。该报告称,全球厂商涨幅最大的是TCL通讯,同比销量大增160.7%。而根据TCL通讯上市公司最新的5月份统计数据,TCL通讯1~5月手机及配件总销量达到了1,130万台,同比大增180%,目前总销量已达该公司2009年全年销量的70%。

自主品牌销售取得成效

与外资手机企业多数走开放市场不一样,中兴通讯、TCL、华为等在海外都主要走运营商定制道路,并获得成功。不过,TCL通讯更有特色,全部以自主品牌销售。

业内分析,TCL通讯今年推出多款全键盘和触摸屏中低端手机,使多个主要市场的销售表现理想,这使得今年上半年TCL通讯销量继续大涨。

在海外,TCL通讯旗下的阿尔卡特品牌历史悠久,有相当知名度,与海外运营商关系也密切。正因为此,TCL通讯在海外市场连续不断开拓运营商定制市场,国际化战略已显成效。

据悉,TCL通讯计划仍将主打自主品牌销售,在海外市场以销售ALCATEL品牌为主,同时开始引入TCL品牌;而在中国市场则希望将TCL手机打造成为互联网手机领跑者。

海外市场研究范文第5篇

社交网络巨头Myspace一直坚信,其在美国的成功经验可以复制到全球的任意角落,然而事实证明这仅仅是美好的愿望,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 近日,国外媒体有消息称,MySpace已决定放弃荷兰业务,并将其连同比利时和卢森堡的运营业务一并交由柏林办事处代管。作为一个最受资本市场和行业人士关注的社交先锋,MySpace在欧洲市场上撤退是否表明其业务模式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

虽然MySpace此前声称,“有信心凭借自身力量在荷兰市场取得成功”,但自今年2月登陆荷兰以来,MySpace在该地区的表现始终不敌本土社交网站Hyves。MySpace在荷兰的注册用户在65万左右,而Hyves拥有500万注册用户,约占荷兰全国人口的33%。

不仅是在荷兰,近年来,MySpace在全球扩张的道路上多有坎坷。

出师不利

自2005年7月被传媒巨头默多克收购之后,作为新闻集团“由传统媒体巨头向数字媒体巨擘转变”计划的重要部分,MySpace被寄予厚望。新闻集团首席运营官彼得・切宁曾信誓旦旦地表示,我们不仅要垄断美国社交网站市场,还要在全球范围内大有作为。

在新闻集团看来,相对于传统媒介而言,网络更容易进行跨文化的渗透。业内专家指出,由于在美国本土用户增长趋于饱和,可以肯定,MySpace今后将面临来自Facebook等竞争对手的更强劲挑战。新闻集团要求Myspace大举进军海外市场,以提高未来几年的营收和利润。

自2006年初启动其全球化战略以来,MySpace已经在包括英国、爱尔兰、德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在内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通了分站点。该公司曾表示,更注重在那些具有较大市场增长潜力的国家开展业务,如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市场。

但业内人士认为,由于MySpace的全球化策略一直没有找准,加上错失了进入的最佳时机,即使是在所谓的目标市场,MySpace的表现也不尽如人意。

以日本市场为例。自2006年11月进入日本以来,Myspace一直受到本土社交网站Mixi的打压。comScore的统计数据表明,今年6月,Mixi网站访问用户占到了日本社交网站用户访问量的41%,即1240万户,而Myspace只有120万访问用户。Alexa的统计也显示美国网站远远不敌日本本土竞争对手:在日本最受欢迎网站排名中Mixi名列第6,而Myspace排在第95位。更有分析师称,在日本“知道MySpace的用户其实并不多”。

在其他国家,Myspace的建树也少。

早在去年8月,Facebook就超越了MySpace成为英国第一大社交网站,至今一直保持领先地位。在德国,StudiVZ是社交网站的市场领导者,拥有1220万用户,而Myspace在德国的用户不到500万。在巴西、印度等新兴市场,谷歌旗下的Orkut比MySpace更受当地用户的欢迎。

Myspace认为,其在海外市场失利主要归因于进入的时机不合适。MySpace荷兰的主管德里克・费墨斯表示,MySpace进入荷兰市场太晚,而且面对Hyves等强劲的本土竞争对手,已经失去了在荷兰本地开设办事处的意义。

但有分析人士指出,Myspace在海外市场一直受到本土企业或其他竞争对手的压制,没有真正了解当地文化和用户习惯才是症结所在。

本土化待提高

MySpace国际业务主管特拉维斯・卡兹曾表示,MySpace在创建其他语种网站时,最难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融入当地文化。换句话说,不要让当地网民把MySpace视为来自美国硅谷的文化侵略者。

与Facebook只是单纯地推出当地语言版本的模式不同,MySpace在海外扩张的过程中积极实施本土化运作战略,大都通过与当地企业合作进入该市场。但实际上,它自己并没有真正了解并融入当地的文化。

业内人士认为,MySpace在日本失败的原因在于,日本的本土文化更侧重于社会而不是个人,社会在日本人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Mixi实际上充当着一种远程交流工具,通过提供日记和社区服务来满足用户需求,而不是像Myspace一样充当用户自我展示的平台。正是东西方用户使用上的差异性使得MySpace这样的国外社交网站在日本无法获得成功。

同样,Myspace在中国的业绩一直乏善可陈,也是由于其对中国用户不了解。

自2007年4月上线以来,MySpace曾多次尝试对中国网站的汉化版界面进行升级改造,以迎合中国本土用户的使用习惯,然而效果并不明显。

有专家指出,Myspace中国的风格和用户体验并不理想,其界面设计等还是完全遵循美式思维,中国互联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处于娱乐化时代,而在中国用户眼里,MySpace中国的页面太过商业化,这不太符合中国人的审美习惯。Myspace创始人布拉德・格林斯潘解释说,每个人都知道Myspace是个美国的品牌。如果中国网民想找个网站聊天,使用MySpace的感觉有点不真实。

市场研究机构BDA中国的报告称,MySpace中国希望在今年底能拥有10130万的注册用户,而中国本土的QQ空间已经拥有1.05亿注册用户,也有9500万注册用户。这意味着,在用户群数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他们必须要从强劲的本土对手中抢市场,但这并不容易。BDA的报告还指出,MySpace“甚至并未跻身中国一线SNS网站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