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意义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高起点规划建设,科技城初具雏形。坚持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同步推进,紧紧围绕“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目标,优化空间、产业和城市布局,着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科技新城、品质新区。一是规划体系基本形成。通过国际邀标,做优科技城概念性规划和核心区城市设计,并由科技部战略发展研究院编制完成科技城中长期发展规划。目前,以科技城概念性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三大规划”和生态环保、低碳节能、智能化系统设计“三项导则”为核心的规划体系基本形成。二是新城框架全面拉开。弘扬“五加二”、“白加黑”、“716”精神,连续开展项目攻坚大会战,统筹推进研发核心区和产业化区块建设。到目前为止,科技城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3亿元,完成土地征用21897亩、房屋拆迁606户。核心区主干路网全部贯通,外环线科技大道于2011年建成通车,新城重要连接线长西线和“一横两纵”道路将在两年内建成。三是基础配套日趋完善。坚持“少动山、不伤水、多种树”,广泛运用低碳、智能和生态环保技术,建设国际化的配套设施。科技城规划成果展示馆、孵化大楼、创新服务中心等即将投入运营,集高等级酒店、大型商场、学校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加快建设。同时,完成220千伏强电入地工程,建成全省首个企业污水及公共雨水排放在线监测平台,“三网融合”等技术全面引入运营。
二、高质量“三招三引”,加快集聚创新资源。一是大力推进招院引所,着力打造创新高地。建立科研机构目标库和创新人才目标库,举办科技城北京推介会、科技浙商对接科技城等各类活动,并派出小分队直奔美国、以色列、上海、武汉等地开展源头招商。到目前为止,已引进与浙江产业发展相关联的香港大学浙江科技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浙江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浙江研究院、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浙江研究院、网新创新研究院等大院名所、企业研发机构和高校32家。其中,17个院所项目启动建设,国电能源等6个项目建成投用,香港大学浙江科技研究院目前已在浙江农林大学租用场地先行开展项目研究。二是大力推进招才引智,着力打造人才高地。坚持以招院引所带动招才引智,强力推出以高端创业项目“四个600万”为核心的招才政策(即:注册落地后给予最高6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对优秀创业项目实行最高600万元的入股投资、对已引入风险投资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600万元的跟进投资、创业项目给予两年内最高6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目前,已累计引进硕士或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416人,同时,已经引进的院所将带动1500名硕士或副高以上人才入驻,其中院士4名、“国千”人才10名、“省千”人才19名。三是大力推进招强引优,着力打造产业高地。坚持“生态、科技”两大标准不动摇,紧紧围绕科技城产业定位,主攻世界500强、央企和民营大企业大集团,目前已引进西子电梯、杭叉电动叉车等“大好高”项目29个,总投资达200亿元。
三、高标准搭建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坚持创新链、产业链、金融链协同对接,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风投创投等资本参与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一是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推进企业与入驻的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浙江研究院、香港大学浙江科技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开展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目前,科技城企业累计建成省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21个,其中国家级中心1个;建立院士工作站4个、博士后工作站5个;累计新增授权专利1005项,其中发明专利171项。龙头企业实力持续增强,销售产值过亿元企业达到30家以上,其中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6家、上市企业6家。二是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平台。科技城2012年实现规模工业销售产值277亿元,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业实现产值22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67%。今年我市又全面推开规划面积达40平方公里的横畈产业化平台建设,力争通过大会战,新增4平方公里平台,为科技城创新成果转化预留新空间。三是启动“一总部一基地”建设。牢牢抓住浙商回归的重大机遇,启动建设占地530亩的浙商研发总部基地和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目前已完成规划方案编制,40万平方米孵化大楼和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分批开工建设,将在两年内建成使用。
四、高效率提供服务,全面激活创新要素。一是打造扁平高效的政务环境。在省、杭州市分别设立科技城建设领导小组基础上,临安市成立科技城建设领导小组,并高效运作以“一办五局一部”为主体的科技城管委会。同时,我市还对科技城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并青山湖街道、横畈镇,设立新的青山湖街道统一负责征地拆迁工作,设立锦北街道负责高新园区开发建设。二是营造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建立健全“一对一”、“保姆式”的人才招引服务机制和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全程跟进项目建设咨询、评审、代办等工作。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快科技孵化与综合服务基地规划建设,引入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成果转化中心、技术咨询中心、创新学院等机构,建设公共技术和科技服务平台。三是创造一流的投资环境。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省、杭州市、临安市三级共出台7个专项扶持政策,设立12亿元青山湖科技城发展专项资金,保障科技城的建设与发展。同时,临安也立足自身,在全市范围内选派优秀干部到科技城任职,坚持把50%以上用地空间和指标用于科技城建设,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在去年发行省政府地方债券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发行企业债券,千方百计为科技城的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提供保障。
科技创新平台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也是国家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平台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是农业技术研发平台和农业创新服务平台组成的农业技术综合发展平台。平台实现农业创新要素集聚,转化创新成果,实现跨部门,跨组织,跨行业,跨区域的农业合作创新和协同服务。
2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本文基于AHP层次分析法,从创新能力、创新服务、资源配置三个方面来设计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体系的指标。
2.1绩效评估体系的指标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体系包括创新能力、创新服务和资源配置三大指标,见表1。1)创新能力。创新能力主要从技术攻关、平台收入、技术能力三个二级指标来进行评估。三级指标主要考虑到“数量”的要求,从农业方面关于科研的纵向项目来考察,包括R&D经费、农业科技活动经费、技术市场成交额、成果、技术开发收入、已应用成果登记、率专利申请授权量、国外主要检索工具收录论文数、平均R&D人员发表农业科技论文数等。2)创新服务。农业科技创新服务的绩效评价在整个评估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创新服务的评估不仅仅从技术研发和推广两个方面来考察,还要兼顾社会效益。创新服务包括研发服务、社会效益和技术推广三个二级指标。同时又将二级指标进一步细分为优新品种覆盖率、绿色食品增加率、农业增加值增长率、土地生产率、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受灾面积减少率、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数、农业科技推广人数8个具体的评估指标。3)资源配置。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的有效运行是平台健康发展的有利保障,是资源有效配置的结果。资源配置是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发展的基础,资源配置的情况主要从平台基本情况、人员配置和资源整合三个方面来评估。资源整合从资源的整合力度和整合效益来评估整合的范围和质量,人员配置从研发和技术人员的比重和农业技术人员来评估,基本情况细化为农业科研院所占比例、全国重点院校农业类比重、农业共享信息网的建设和信息等三级指标。
2.2构造判断矩阵本文应用德尔菲法经专家对指标的重要程度打分,采取表2所示的比例尺度进行量化,最后得到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在此处,我们分别选取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进行两两比较来说明数值处理的过程,它们分别的重要程度如表3~6所示。3.3指标权重及一致性检验1)指标权重的确定。按照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层级结构,在YAAHP软件里按照要求绘制AHP层级结构图,并按照上面给出的判断矩阵设置指标两两比较的重要程度,经计算可求得最大特征根λmax及其对应的特征向量值。2)一致性检验。当判断矩阵存在aij=aik/ajk(i,j,k=1,2,…,n)的关系或矩阵的阶数n=1或2,称判断矩阵具有完全一致性,则不必检验。但由于实践中的复杂性,往往不可能实现完全一致性,所以对三阶以上矩阵需进行一致性检验。其方法是计算随机一致性比率CR。当CR≤0.10时,就可以认为判断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否则要对判断矩阵进行调整,使之具有满意的一致性。检验成对比较矩阵A一致性的步骤如下:CR值皆小于0.10,因此我们认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具有满意的一致性,最后得到各个指标的权重,并计算合成权重,见表8。
3总结
科技创新目前已成为经济、社会、文化和区域竞争的重要一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无疑是当前政府发挥公共科技职能,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科技自发展与创新的重要内容和手段。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市场需求的内容与形式日趋多元,需求与供给的互动关系也更加复杂。从供给角度观察,市场竞争客观上迫使企业缩短研发周期,提高创新效率,从而增强供给的质量和数量。离散的单个企业的信息、技术、资金等资源有限,投资和研发等活动的不确定性增加市场风险,因此在一定程度影响其创新意愿与效率。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效率,客观上需要行业、企业以及相关研发机构适度聚集。资源聚合的数量和密度能够促进互补性并形成正向协同效应,从而在规模经济和效率经济基础上实现创新。如何实现研发主体、资金和技术等资源的聚集,成为一个需要研究探讨的重要问题。国内外的诸多实践表明,公共服务平台是实现资源聚集的有效组织形式。通过组织、整合、优化和集成资源与服务,公共平台能够为类型相近用户的公共需求提供集约化解决方案,从而加强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投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具有便捷性、开放性、集成性、公益性和服务性等优点。我国各级政府一直重视平台建设,各地也先后出台相关扶植政策。平台建设对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推动共性技术转移与应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历经多年发展,全国大多数园区、基地已进入创新驱动阶段。粗放型资源依赖和集群效应必然向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创新网络驱动转变,建设以创新为导向的服务体系成为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因此,原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亟需整合、优化,同时需要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并深入探索和研究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营与服务。科技创新平台是公共服务平台的一种应用类型,具有更加鲜明的功能倾向与建设目标,是一种能够有效聚合相关科技资源、提供配套创新服务,提高创新效率的组织形式。与公共服务平台类似,运营主体的异质性与平台运营模式存在较大绩效差异。市场发展阶段、产业形态与行业类别都将影响平台运营模式效率,而建设主体、功能定位及区域分布差异,也是影响平台运营绩效的重要因素。现有文献较多关注区域、行业平台的建构途径与内容建设,对运营模式研究较少。随着服务平台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积累,对现有科技创新平台运营模式进行梳理、归类和比较的时机成熟。尤其对于异质性运营主体的运营模式绩效、特征及适应范围等问题,进行客观的比较和分析,一定程度可为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营及科技园区的升级转型的提供参考。
2研究现状
国内公共服务平台的研究已较丰富。这些研究可大致分为综述评论性研究、方法路径研究及行业应用研究三个大类。在公共服务平台的综述评论性研究领域,桂萍(2008)评述了国内外不同学派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研究方法;在平台的方法路径研究领域,郑旭(2012)[2]对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构思,认为高端人才引进、公共技术、配套生活娱乐设施和法律服务是重要入口;而行业应用研究涉及较多行业,肖君(2013)从政府指导、运行机制、资源整合等方面对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建议];陈家宽(2012)对上海研发平台的战略转型提出若干思路。科技创新平台的研究是基于公共服务平台研究的细化和深入,呈现了鲜明的科技创新平台发展路径与特色。李啸(2008)考察和总结浙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问题和经验,建议科技平台建设应面向社会并扩大平台开放度;薛捷(2008)对比分析广东省10个典型专业镇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案例,归纳了三种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模式,使科技平台建设研究具有了较规范的模式经验。相对于这类选择从实践到理论、从微观到宏观的研究,许强(2010)、孙庆选择不同视角界定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的组织性质,并具体阐述平台中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和政府角色定位。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平台创新过程中部门间相互影响、平台内技术流动和溢出及其与创新关系,从而提出如何进一步提升平台效率的相关建议。孙庆(2012)进一步考察国内外平台建设,认为科技创新平台的空间布局模式主要有三种基本类型:均衡布局模式、点极布局模式、点轴布局模式。在深入剖析每种模式内涵及特点的基础上,给出模式选择的基本思路。综上,当前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布局模式的微观研究已相对深入,但归类与比较运营模式的分析较少。随着平台应用的扩大与升级,有必要从建设主体或运营主体视角对现有运营模式进行总结。既能总结现有建设内容和经验,也为科技平台转型升级提供参考。基于此,本文选择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营主体为契入点,对异质性运营主体与科技创新平台运营模式的相关性质、特点和绩效进行比较分析。试图通过界定不同运营主体性质,从而对其运营模式绩效、优缺点及适应范围进行探索,为区域产业规划、园区建设和创新激励提供参考。
3研究方法
若以科技平台的运营主体性质为基点,科技创新平台可大致归为四种运营模式: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第三部门主导型和混合型。所谓主导,其实际意义在于运营主体具有平台经营过程中的支配权、话语权和决策权,并存在合理与长效的激励机制。运营主体地位的确立,大都与投资比例、平台规划、运营目标和功能定位密切相关。一般地,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与发展速度的加速,使单一运营模式的科技创新平台具有显著劣势。因此,目前平台运营大都选择多主体共存形态。部分将目标定位于短期的功能性平台,实现建设目标后大都选择快速转型。当然,将异质性主体归为四类并对应其创新平台运营模式,仅是较为宽泛的分类,实践中均可根据建设目标、平台功能及资金投入方式等细分。基于平台提供服务的方式与性质,科技创新平台应归属于公共服务平台范畴;但科技创新平台具有更鲜明的功能定位与运营目标。因此,不同运营背景下运营主体的异质性必然导致平台运营绩效差异。本文不以统计数据和定量方法探究主体异质性与运营绩效差异的因果关系与机制逻辑,而是基于科技创新平台运营主体的性质,对平台基本运营模式进行分类,并按异质性主体对应的运营模式类别与运营绩效进行比较分析;同时,结合实践中具有代表性的科技创新平台案例,形成宏观视角下的平台绩效综合比较,力图梳理异质性运营主体与其运营绩效的相关关系,从而获得对科技创新平台运营模式的选择参考。
4异质性运营主体与平台运营模式绩效分析
综观国内外科技创新平台运营案例,运营主体大致归为政府(包含隶属或控股下属机构)、科研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等)、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非盈利组织等)三类。主体的异质性与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营绩效差异,既包含资本性质、主体性质等内在原因,也与运营主体特征、功能定位、目标选择等相关。因此,比较分析平台运营模式绩效差异,必须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4.1政府主体与政府主导型模式
政府是各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营过程中最重要最普遍的主体,通常具体化为某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或全资国企。基于平台运营主体的政府层级差异,平台可分为中央级平台和地方级平台。中央级平台具有宏观和全局视角,强调行业的统领性与覆盖性;地方级平台则多为提升科技创新效率、打造强势品牌、构筑区域辐射力和服务区域经济。市场经济中的政府,最初其功能定位是“守夜人”。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它具有经济博弈中有效聚合行政与商业资源的先天优势。平台运营主体的身份使其能在稳定的资金投入、极低的行政风险和坚实的规划意图背景下,具有高效推动科技平台运营的能力。以政府为与运营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其前期规划、设计、投资与建设,后期运营、管理与维护等工作,基本不存在过多的行政障碍与资金压力。这类平台特征鲜明:如行政体系特色的信息传递机制;管理者大多具有行政、事业编制;运营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平台较强的战略性、公益性和社会性等。一般地,科技创新的数量、质量及效率等指标在政府主导型平台运营初期并不能呈现出显著优势,但其运营效率却远高于企业主体的运营;政府主导型模式能引导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多方机构参与建设,能够推进多极主体环境下的科技创新效率。产业共性特点使技术资源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企业间存在“免费乘车者”动机与空间。政府具有市场监督与公证的职能,因而政府主导型模式能较大程度避免或减少共性技术研发的市场和经济风险。然而,以政府为运营主体的平台模式在科技创新领域具有一定局限性:首先,决策机制的滞后性影响前沿技术研发效率。政府行政层级的信息传递与反馈规范严谨,在不确定性环境中仍可稳定运作,这一特性在信息交换频繁的背景下则导致决策滞后。科技创新追求时效性和前沿性,因此滞后性是政府主导型平台的一个重要缺陷;其次,政府主导模式平台市场导向略低,一定程度影响企业积极性。经济激励是企业对科技平台投入的动力。政府主导模式的公益导向与经济导向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矛盾,因此必然影响企业参与积极性。此外,政府主导型平台要素敏感性低、平台运营目标多样化等因素,也是科技创新、市场导向与政府主体性质存在一定冲突的重要原因,客观上影响科技创新效率。综上,以政府为运营主体的科技平台,其运营模式有其适应环境、有利条件和不利方面,这种运营模式适于解决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共性技术问题,如产业科技信息服务、政府高控行业研发和前沿技术咨询服务。目前各地高新科技园区大都采取这种运营模式。通常认为,政府主导在平台建设与运营初期具有显著优越性,但后期应逐步市场化、产品化并转向企业主体运作;政府应逐渐转向宏观调控、战略引导角色。在当前区域经济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政府主导型运营模式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打造特色产业的首要选择。
4.2企业主体与企业主导型
科技创新具有层次、广度、结构与阶段性特征,因此,科技创新主体的规划和运营对于创新效率具有重要影响。运营主体的异质性与资源聚合能力关系密切。政府主体具有聚合和调度资源进行战略性高端技术创新优势,而企业则在区域、行业等微观领域创新更具灵活性。企业是市场资源的基本组织方式,其行为模式、运作方式与管理方俱根源于市场,是市场环境最灵活的组织方式。以企业为运营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其运营模式必然具有显著的企业自主运营、自主决策特征。基于产权性质视角,企业主导型模式通常可分为纯粹企业运营模式和国企运营模式。严格意义上,国企运营模式应归为政府主导型范畴,它是政府主导与企业主导的一种折衷。企业运营主体的主导型模式特征为:首先,创新项目规模小、周期短。企业主导型平台大都是股份制,投资的逐利性强,因此平台建设周期短、规模小,主要提供有偿服务;其次,功能与服务市场化程度高。逐利是企业的天然属性,因此平台功能大都以市场需求为起点,盈利效率直接影响平台发展,市场倾向明显;第三,企业主导型平台运营风险较高。以科技创新为目标的资金投入、研发方向及技术改进是高风险行为,而平台的市场化运营过程必然经受市场竞争和挑战。相比具有行政机构性质的政府主导型平台,企业主导型平台政府资源较弱,必须测算研发的筹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成本,因而运营风险相对较高。拥有市场基因的企业主导型科技创新平台,具有显著的市场化优势:首先,平台运营机制灵活。由于商业资本的逐利属性,企业主体具有运营的灵活性与管理的市场性,这也正是政府主导型平台的缺陷所在;其次,极强的市场敏感性。企业熟悉市场、贴近市场且适应市场,企业主导型平台因而具备敏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事实上,某些技术和产品更新极快的行业,客观因素决定某些行业技术研发平台必须以企业为主导,才可能实现持续运营和创新,才能发挥科技平台的作用。第三,平台具有良好的包容性和延展性。不同的市场发展阶段和环境下,平台运营方式将因股权结构、资本结构、管理架构及运营方式变化而改变。以企业为主体的企业主导型创新平台却具有良好的包容性和延展性,能够根据市场变化低成本高效率完成调整,相比政府主导型平台更加灵活。与其优点相对的是企业主导型平台的劣势,主要体现在:第一,社会资源整合能力较弱。企业主导型平台长于市场资源整合,但社会资源利用途径、方式与规模相对有限,聚合社会资源与市场资源的能力低于政府。自然地,企业主导型平台的社会资源途径与效率有限;第二,平台运营和发展的时间约束较强。企业主导型平台资源具有市场价格的显性成本约束以及研发项目竞争的机会成本约束,同时受市场风险约束和控制。一般地,企业主导型平台力求投资能够契合市场成长背景并快速投入与回报。因此,企业主导型模式不适合长周期行业和高风险项目。第三,企业主导平台的创新成果相对封闭。创意、工艺和技术等具有低成本复制和扩散特征,这是政府和企业热衷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动力之一。企业性质决定平台的创新具有市场定价机制,技术创新必然成为具有排他性质的私人产品,一定程度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初衷相背。总之,选择企业作为平台运营主体的企业主导型平台,其运营模式契合处于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阶段的行业。如果行业已有市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龙头企业,企业主导型平台的创新效率将更高。实际中平台大都由龙头企业筹备建设和运营,适于解决专业性和关键性的产业技术瓶颈,并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但在核心技术推广等方面略有不足。
4.3第三方主体与第三方主导型
经济领域对第三方界定的基础,是代表需求的“买方”与供给“卖方”。第三方出现与普及,促进交易增加和专业深化,已在各项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基于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营主体视角,第三方通常指政府、企业之外的行业协会、管理公司及专注某类市场服务的组织,通常具有中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市场演化进一步推进分工专业化,而专业化所伴随的优越性又促进第三方主体形式多样化、专业化与权威性。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各种行业协会即为其中代表。第三方性质主体运营的科技创新平台,其运营模式特征与政府主导型和企业主导型存在较大差异:首先,平台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平台运营主体即第三方机构,仅拥有平台的经营管理权而非所有权,因此,第三方并无逐利驱动,其运营管理相对专业客观;其次,主体经营管理权的获得与转让以及权力边界等内容,大都建立于契约框架。这种合作方式的实质是通过社会分工形式发挥各主体比较优势,使专业资源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市场配置。尤其在当前“服务型政府”理念下,政府与企业分别专注于其社会职能与市场职能,将平台的运营管理让渡于第三方机构,将成为社会分工深化的必然。第三,创新平台运营绩效相对稳定。第三方主导型平台运营管理的主体权利义务,基本在合体设立时约定,因此,平台运营的绩效大都具有一个波动区间。其本质是一种风险让渡,也是创新平台功能、绩效和目标的分解与贴现,一定程度降低平台投资方的投资风险、运营风险及市场风险;另一方面,第三方通常具有更加专业、客观和中立的管理技能,因而运营效率高于政府或企业。第三方主导型运营模式源于市场对专业化分工需求的深化与广化。通常,不同领域和性质的第三方主体,其专业偏好、管理理念及运营方式存在差别,但运营模式中具有共性优点:其一,较高运营绩效。绩效评价是综合成本、收益、性能和风险等众多指标的综合体系。以具有较强专业属性的行业协会为例,其特定行业的技术专业性和市场型理解程度普遍高于政府与企业,科技创新的方向性与投入的有效性也必然更高,因而从行业科技的创新视角,第三方运营模式具有较高平台运营绩效。其次,平台的技术专业性强、兼容性和扩展性更强。政府主导型平台运公益性及宏观倾向较强,到运营成本较高;企业主导型平台虽有市场优势,但短期性与功利性一定程度限制其核心技术的重大创新。相对而言,第三方主导型平台兼具二者优点,能够在平衡风险、成本和效率的框架中较好实现科技创新目标;第三,较强独立性与合作性。第三方主导型运营模式具有其客观基础,即社会制度的契约框架、技术分工的结构框架及市场主体的供需框架。在这样一种立体框架下,第三方主导型运营模式对各类资源进行有机组合。市场主体立体框架下相对独立又保持有机合作,是一种符合现代市场、企业及政府职能定位与发展方向的组织安排。客观上,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及诸多附于政府之上的社会职能,未来也将朝第三方运营发展,这是市场化发展的必然方向。选择第三方主体的运营模式,其缺陷在于:首先,专业化程度并无客观尺度。在目前我国市场发展阶段,第三方的专业性、独立性和竞争性,与发达市场相比仍不成熟。尤其法律法规等配套设施,在规范契约或协议框架中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较弱。客观上导致对第三方专业化程度的理解具有较大弹性,一定程度影响技术平台创新绩效的评价标准;其次,第三方主导型模式的行业适应范围较窄。技术创新平台对于运营主体具有一定选择性,而对于第三方运营则具有更高要求。以技术研发为例,对创新方式、程度与价值的判断,需要极强专业型和私密性,并非所有行为都能以契约方式界定其价值、性能和程度。科技创新平台选择第三方主导型模式虽有局限,但综合来看,在园区发展的特定阶段却具有较强优越性。通常认为,科技平台发展稳定并进入成熟期后,选择第三方主体运营管理平台,一方面能够优化配置所有者资源,另一方面也能提供更技术、更专业、更全面的技术服务,是具有较高效率的市场规则和制度安排。
4.4多主体与混合型
如前所述,基于异质性主体分类的平台运营模式,分为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及第三方主导型三种。混合型是综合三种运营模式的一种多主体运营组合。混合型平台的范围和内容较宽泛,在不同标准下细分的程度、比例及性质较难把握。因此,一般认为混合型运营模式是多种运营模式的综合体。实际上,混合型平台运营模式作为一种内容与形式都较复杂的综合体,异质性主体在运营过程中必然存在较大差别。“多元化”是混合型运营模式的核心,贯穿着运营主体、决策方式、运营目标及运营绩效等各方面。首先,运营主体多元化。混合型模式一般包含政府、协会、企业等异质性投资者,运营主体多元化,如政府-企业主导、政府-协会主导及协会-企业主导等。多元化主体在实践中必然表现为某类主体具有更强主动性,因此,其与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以及第三方主导型运营模式并无本质区别;其二,多元化主体具有多元化功能目标和发展目标倾向。平台的主要目标是技术创新,但多元化主体客观具有多样化功能与目标,也具有更细致的分工设置。通常,异质性主体对应相应模块的运营管理,并在技术创新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市场环境及不同目标之间切换,能够更平衡高效的实现既定目标。目前,国内外科技创新平台大都选择混合型运营模式。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合理分工尤为重要。混合型模式具有多元化投资主体和异质性运营主体,并根据其分工优势赋予其运营功能。既发挥各主体的优势和潜能,也逐级分散其责任与义务,是目前阶段一种灵活有效的科技创新平台运营模式。相比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和第三方主导型运营模式,混合型模式有其优点和缺点。其优点主要集中于:第一,较强适应性。混合型运营模式集合了若干模式优点,在不同市场环境下具有较高调整效率。因此,既包含了企业主体内在的市场敏感性,也具有政府的中长期的宏观思维,同时吸收了第三方的技术专业化特点,表现出较强的行业适应性;第二,时期节点敏感。政府、企业和第三方为主体的运营模式,对于科技创新平台具有阶段适应性。针对平台发展的不同阶段选择运营主体,其安排本身就构成混合型运营模式。混合型模式根据运营的阶段节点能够灵活调整,对节点较为敏感。以政产学研多主体创新平台的混合模式为例,平台运营前期政府主导推进建设与运营启动,并引进科技企业推动创新研发,而平台运营平稳之后,将更侧重于教育、研发与市场功能,政府主导的地位弱化。这种时期节点的敏感,本质是科技创新平台对创新技术与市场需求的平衡。混合型运营模式的缺点体现在若干方面,其一,灵活性的“度”无从把握。因为异质性主体各有特点,混合型运营模式具有较强灵活性,但行业不同、市场不同、合作架构不同,运营主体对“度”的不同理解容易产生矛盾;其次,政府的决策强势。混合型运营模式中主体虽然多元化,但政府在运营决策中影响力最为强大。政府决策者的发展取向、政策变更都能“非正式”地影响甚至左右科技平台的发展方向与运营模式,最终失去混合型运营模式的多元化运营优势。
5结论
关于科技创新模式
环保产业是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而诞生的新兴产业,也是伴随着环境治理新技术的产生而不断发展壮大的一个技术密集型产业。先进技术是环保产业发展的基石,掌握先进环保技术是环保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受到环保形势复杂性的影响,我国近年来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污染排放管控范围已经从传统污染物扩展到各相关污染物,且排放限值不断收紧,环保产业对新技术的需求速度不断加快。除了部分企业完全依靠自有技术支撑业务发展外,大多数环保企业无法在短期内迅速完成具备产业化能力的技术开发,所以更多的企业则通过不同形式的环保技术引进帮助自己撬开并进入对应的产业领域。因此,“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便成为一种最便捷的技术创新模式。
进入环保产业的国有企业通常在某行业拥有雄厚的技术优势,所以其组建的环保企业在谋划通过技术引进方式实现在本行业内的环保业务开展时,其技术引进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对本行业污染治理的适应性,这也成为国有环保企业在组建初期能够实现业务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但由于缺乏配套机制,国有环保企业在完成引进后,普遍容易出现对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环节的忽视,从而逐渐丧失自己的技术领先优势。当污染排放标准提高时,国有环保企业就不得不产生新的技术引进需求。
由于具有较深的行业背景,使国有环保企业在关注专业技术时,过于强调围绕行业主业发展谋划环保技术发展规划,忽视面向行业外开展科技创新的需求的关注。这时候,环保企业对本行业较强的针对性优势,便成为制约其瞄准更广阔环保市场开展技术创新的负面因素。所以,当新的环保产业诞生或产业方向重点发生转移时,国有环保企业在技术方面便会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
不同的企业有各自适合的技术创新模式,但时刻保持失去技术领先优势的危机感,并适度拓宽技术创新方向,通过超前谋划,建立自有的技术储备体系,对国有环保企业在复杂多变的环保产业市场中始终保持较强的竞争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缺乏配套机制,国有环保企业在完成引进后,普遍容易出现对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环节的忽视,从而逐渐丧失自己的技术领先优势。当污染排放标准提高时,国有环保企业就不得不产生新的技术引进需求。
关于科技创新人才
人才优势是国有企业在多年发展过程中积累形成的传统优势。近年来,国有企业对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一直保持着较强的吸引力,所以,国有环保企业在市场中的人才优势地位呈现不断增强的态势,并通过培养逐步在企业内部基本建起较为完善的人才梯队,为国有环保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由于国有企业通常具有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依托人才梯队建设和老中青结合的培养模式,越来越多的年轻优秀人才在国有环保企业里练就扎实的专业技术基本功,为个人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由于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许多优秀人才进入国有环保企业以后,逐渐失去技术创新思维能力和对科技创新的热情,当这种现象普遍化以后,将导致企业失去最宝贵的科技创新源泉和最珍贵的核心竞争力,最终使企业的人才优势大打折扣。
在国有环保企业实现人才积累的同时,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人才积压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而目前国有企业在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通道设计方面,尚无可以广泛复制的管理方法。与此同时,由于国有环保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工作开展不足,导致很多专业技术人员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定义为毫无创新的重复性技术工作,企业对内部优秀人才的吸引力逐渐降低,大量具有创新思维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存在严重的流失隐患。
所以,通过强化科技创新工作,对保持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思维能力,稳定和扩大人才队伍优势,实现国有环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国有环保企业实现人才积累的同时,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人才积压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而目前国有企业在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通道设计方面,尚无可以广泛复制的管理方法。
关于科技创新平台
科技创新平台是企业有效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吸引和凝聚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载体。环保企业在工程应用方面的优势,是企业开展应用型研究的最大技术优势。虽然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应用开展研究,能够使企业掌握第一手技术资料,但建设与企业发展相匹配的研究基础平台,并依托平台建设组建一支专业技术研发队伍,对提高环保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还可以在企业内部形成相对稳定的技术创新人才队伍,保持科技创新工作的连续性。努力建成与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环保企业,发展相匹配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应该成为国有环保企业建成创新型企业的基础条件。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与生产性投资不同,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资金投入后,不会在短期内形成直观效益,所以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的内在动力在客观上严重不足。虽然《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支持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但目前依托国有环保企业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并不多。如果考虑到国有企业应率先承担起执行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的社会责任,则国有环保企业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的表现要远低于对其预期水平。
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的重要支撑。国家《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别指出,“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近年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等重点科技项目申报中对部分项目已经明确要求必须由“企业牵头申报”。由于企业通常更关注于生产经营,所以要保证国家重点科技项目得到可靠执行,主要由依托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立的稳定科技创新团队负责项目落实,就成为项目执行的重要途径。可以预见,拥有科技创新平台的国有环保企业将在国家环保领域重大科技计划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通过承担重大战略性科技项目,不断增强自己在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与生产性投资不同,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资金投入后,不会在短期内形成直观效益,所以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的内在动力在客观上严重不足。
关于产学研合作
产学研合作不仅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有环保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现实需求。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资源,与其开展产学研合作,是国有环保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实现突破性发展的一条捷径。长期以来,由于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缺失,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了很多本应由企业执行的产业化技术攻关工作,并形成了一大批科技成果,部分成果已经得到应用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很多成果可以通过与企业对接,直接实现转化应用。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基础研究方面的优势,使其可以和企业在科技研发方面形成良好的互补,大幅度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效率,缩短企业技术开发周期,为企业经营发展赢得宝贵时间。企业能够通过合作实现对高校先进仪器和研究平台资源的共享,避免企业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的不必要投入,从根本上降低企业科技创新成本。从高校和科研院所角度,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有助于提高其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水平,并提高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并通过合作提高我国整体科技创新水平。
综观国内,在科技创新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环保企业背后,都会发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身影。正是得益于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我国在部分环保技术领域已经摆脱了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实现了从对国际先进技术的跟随到在国际上技术领先的突破性发展。国有环保企业与我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深入的产学研合作,不但有利于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更是落实国家创新战略的重要环节。
产学研合作实际上是一种分工式协作,在合作过程中,各方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密切配合,形成1+1>2的效果。但在实际中,将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执行为简单的甲乙方合同式合作模式的情况很普遍。作为合同甲方和实际的出资方,为便于考核和费用结算,企业在合作中更愿意将技术研发工作整体打包委托高校执行,高校被迫按照约定完成“基础研究―中试研究―工程设计―示范应用研究―技术规范编制―培训―移交”全部环节的科技创新内容,使得这种名义上的“产学研合作”变成实际的“技术引进”。这种合作模式不仅没有充分发挥企业在工程应用环节的技术优势,还导致高校过多地承担了与其自身能力不相匹配的工作,在本不擅长的工程实施环节投入过多精力和人力,甚至由于工程实施的复杂性,高校或科研院所长期受困于技术开发的工程执行环节。
此外,对原创性知识产权不尊重也是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企业在技术开发合作时,通常会选择具有一定研究基础,且其研究成果在业内得到认可的高校作为合作方。但是,出于保护自身商业利益的目的,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通常会以合同条款方式,要求对方承认出资方拥有全部知识产权,甚至在合同中对合作高校在本研究成果基础上开展升级性技术研究工作进行不符合实际的限制。这种现象,在客观上已经形成对原创性知识产权的不尊重,并严重打击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技术提升研究的积极性,若这种现象呈现普遍化,有可能导致国家倡导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为便于考核和费用结算,企业在合作中更愿意将技术研发工作整体打包委托高校执行,高校被迫按照约定完成全部环节的科技创新内容,使得这种名义上的“产学研合作”变成实际的“技术引进”。
关于科技项目管理
通过科技项目执行完成新技术开发工作,实现技术领先是企业科技创新的最终落脚点。所以,促进科技项目落实便成为国有环保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最基本工作。国有企业会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办法制定自己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下属企业通常会以母公司文件为基础,结合自身特点逐级细化。所以在科技创新和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国有环保企业通常都有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体系建成以后,对科技项目管理的落实就成为不同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拉开差距的关键。由于国有环保企业深刻的传统产业痕迹,按照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对科技项目管理是这类企业较为突出的问题。科技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不得不严格套用生产或工程类的计划程序、审批程序、资金管理程序,甚至套用工程物资采购程序,而忽视了科技创新项目的自身特点,很容易导致科技项目被“管死”的情况发生。针对这种情况,国有环保企业在科技项目管理过程中,可以在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对科技项目和科技创新工作提供较为宽松的执行空间,并通过多个科技项目的执行和探索,逐步建立符合企业特点、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受到严格的审批管理程序影响,在国有环保企业内,没有获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很难开展执行,只能等待下一个年度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启动。再考虑到较长的审批过程,这种立项审批模式可能导致科技项目从开始构思到实质性执行,具有长达1年半左右的时间延迟,极大地削弱了国有环保企业与同行在技术方面的竞争能力,并导致国有环保企业在很多污染控制新技术方面被动地处于“追赶”地位。
提高科研项目的成功率,对降低企业技术开发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但过于强调科技研发项目的成功率,可能会导致国有环保企业没有魄力开展完全创新性的环保技术开发。其结果往往是企业要等待某项技术已经取得应用并被证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开始组织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工作,在客观上默认了自己在同行中的技术“追赶”地位。所以从立项环节开始,在国有环保企业内,赋予科技项目管理更大的灵活性和包容空间,是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成绩并实现技术突破的重要先决条件。
由于国有环保企业深刻的传统产业痕迹,科技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不得不严格套用生产或工程类的计划程序、审批程序、资金管理程序,甚至套用工程物资采购程序,而忽视了科技创新项目的自身特点,很容易导致科技项目被“管死”的情况发生。
关于科技成果应用
近年来,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大,环保领域新技术被不断推出。率先实现工程应用,就成为新技术夺取业内同行认可的重要条件,而根据工程应用情况开展技术优化,也成为新技术自我完善、促进大范围推广应用的有效手段。由于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背景,国有环保企业更容易在新技术应用方面促成首个应用项目的落地,进而取得其在该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但在现实中,真正能够将这一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的国有环保企业并不多。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他企业在新技术推广方面一直保持着高度热情,虽然这些企业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但这种努力在客观上成就了其技术引领地位。所以,发挥行业或区域优势,通过积极推进新技术的示范应用工作,并通过示范应用对新技术进行完善,进而开展大规模产业化推广,是国有环保企业实现在业内建立技术引领地位的重要措施。
积极做好新技术示范应用和科技成果大规模产业化的前提是国有环保企业拥有先进的科技成果。通过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技术引进等途径建立先进环保技术库的国有环保企业,一定会在同行中确立自己的技术领先地位。对于技术库中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具备大规模产业化应用条件的科技成果,可以在产业化时机成熟时率先在同行中推出应用,也可以通过积极促进配套条件的完善,使新技术应用时间提前,真正发挥国有环保企业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产业引领作用。
关键词:高校科技创新;政策选择;两型社会;湖南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8004103
2007年,湖南的长株潭城市群获准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11年,湖南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两型社会’建设的路子”。毫无疑问,科技创新是“两型社会”顺利推进的动力之源。湖南省省长徐守盛明确指出,“湖南推进‘两型社会’建设,需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民生、教育有机结合,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强大动力”。
高校是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集聚地,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在实施区域创新驱动战略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作用。湖南的高校数量众多(目前有普通高校106所),拥有丰富的科技人才和创新平台资源,蕴藏着巨大的科技创新潜力,是湖南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南“两型社会”建设中,如何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和宏观推动,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发挥高校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与服务作用,已成为一项意义重大的研究课题。
1 湖南“两型社会”建设中高校科技创新的基础与机遇
湖南高校的综合实力较强,高校科技创新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又面临着“两型社会”建设带来的重大机遇,这就为推进湖南高校科技创新提供了必要的内在支撑和巨大的外部动力。
1.1 湖南“两型社会”建设中高校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
湖南高校科技创新具有一定的人才优势。湖南高校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不断增加,涌现了一批享有国际声誉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领军人物,造就了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在中部六省中,湖南的高校科技人力资源实力仅次于湖北(详见表1)。截止2011年底,湖南高校共有33个科技创新团队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421人入选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其中2011年的入选人数(55人)居全国第7位。湖南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的研究领域主要分布在先进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方面,与湖南“两型社会”建设重点规划产业高度相关。
数据来源:《2010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
湖南高校科技创新拥有较好的平台基础。湖南高校拥有一批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为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十一五”期间,湖南高校共建有1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6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0个省重点学科,在先进装备、新材料、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了密集分布的重点学科群。截止2011年底,湖南高校共建有17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8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8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63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这批科技创新平台夯实了湖南自主创新体系,成为湖南“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和服务平台。
1.2 湖南“两型社会”建设中高校科技创新面临的机遇
湖南“两型社会”建设中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将释放巨大的科技创新需求。“十二五”期间,湖南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基本形成现代产业体系、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湖南“两型社会”建设中,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传统支柱产业的改造提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若干重大科技工程,重点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保障。
湖南“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为高校科技创新提供了极好的机遇。高校在自身使命驱动下主动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为导向开展科技创新,既培养创新人才,又解决科技难题,既提供科技平台服务,又传承创新思想文化。湖南高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围绕“两型社会”建设中发展“两型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集中研发一批核心关键技术(详见表2)。湖南的几所“985”高校已抓住机遇迅速行动起来,比如中南大学和湖南大学针对节能环保的科技需求,在政府与企业的经费支持下,开展了“区域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示范”专项,突破了“再生金属原料适应性及金属回收、减少污染物排放”等多项关键技术,极大地降低了重金属废水废渣排放对湘江造成的重金属污染。
新材料 先进储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高性能金属结构材料、先进硬质材料、基础原材料、稀土及其他新兴材料的相关技术 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生物 现代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及装备、粮油作物与经济作物育种、畜牧水产育种、特色生物育种等相关技术 中南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新能源 风电装备、太阳能综合利用、智能电网及其关键装备、核电辅助装备、生物质能源装备、地热能及其他新能源相关技术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湘潭大学
信息 数字化整机和新型元器件、软件和集成电路、数字媒体、移动电子商务、动漫游戏、新一代网络和“三网融合”、物联网和物流信息的相关技术 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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