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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审计风险;风险控制;审计失败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舞弊案件频频曝光,多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上市公司和审计工作人员受到了众多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质疑。在众多审计失败的案例中,以审计沈阳菲菲农业有限公司和菲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植入案(简称菲菲农业案)、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虚构财务报表事件(简称银广夏案)、湖南万福生科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虚增收入事件(简称万福生科案)、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信息造假事件(简称绿大地案)等最为典型。这些审计失败的案例都是审计风险偏高的审计实务,因此,分析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掌握降低审计风险的方法,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并降低审计失败的概率。
一、审计风险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一)审计风险的定义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主体在审计完成的前提下,经营过程中仍然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包括经营风险和狭义审计风险。经营风险是指在审计报告正确无误的情况下,审计主体经营过程中因客户关系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其形成原因来自“深口袋”理论。狭义审计风险上是指审计工作人员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表达不当而造成的审计主体的经营风险,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是财务报表未公允揭示而审计人员却认为已公允揭示的风险,这种情况会直接关系到审计效果与审计质量;其二是财务报表总体上已公允揭示而审计人员却认为未公允揭示的风险,这种情况会降低审计效率,增加审计样本量和审计时间。从审计实务角度来看,审计风险更多是指狭义审计风险中的第一类风险。
(二)审计风险产生原因分析
结合菲菲农业案、万福生科案,绿大地案和银广夏案等审计失败的案例,分析整个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来自审计工作人员、会计事务所、审计主题和审计环境等四个方面。第一,审计风险主要来自于审计工作人员自身,包括审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审计的方法。就其职业道德而言,主要涉及审计工作人员是否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职业道德以及从事审计工作的责任心;是否有应有的职业谨慎等。如果盲目从事不能胜任的业务或聘用并相信不能胜任的专家和助理人员都会使审计风险加大。正如菲菲农业案中,面对被审计单位并不高明的造假手段,相关审计工作人员在这次审计工作中,由于没有认真履行查询、函证、分析性复核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在没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却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现这种审计失败,可见审计人员对于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视而不见,这也很难让人不怀疑其职业操守。第二,从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来说,产生审计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会计事务所承接不能胜任的工作,不能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会计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工作目标不明确,没有严格按照审计规范实施审计,复核工作不到位,缺乏严密的工作考核机制。人员聘用时关注从业资格,未审查其业务能力,不注重对本所执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导致审计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质量要求低,风险意识淡薄。在银广夏一案中,审计人员不了解生物萃取技术,对外贸业务也不精通,在对行业环境不熟悉的情况下,没有进行实地考察,也没有通过对相关行业专家的咨询和征求专家的意见。对其所发现的问题,没有按照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而是轻易地相信银广夏管理层声称的“生产进入成熟期”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审计人员自身的原因以及一些不正确的做法,从而导致了审计失败,致使审计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第三,从被审计单位方面来说,被审计单位业务的复杂性、被审计单位蓄意作假、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都会导致审计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审计工作人员不能按照职业要求和审计规则进行专业审计,不仅自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还会使会计师事务所遭受相应的损失。万福生科公司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和虚增营业成本的方法,虚增净利润达4千万元,导致该公司同期财务报告盈亏方向发生变化。绿大地公司自2007年上市后,在短短的三年内,通过虚增资产、欺诈发行和篡改财务资产凭证等手段,累计虚增收入达2.5亿元。银广夏案件中,公司管理层集体舞弊,不仅虚报了出口商商品单价,还伪造了海关和银行的对账单。由此看来,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形同虚设,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评价也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了。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工作人员只有深入调查被审计单位的战略经营风险和内部具体经营状况,才能发现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问题。第四,从审计环境来说,审计环境的变化也会提高审计风险率。审计环境是指审计工作所处的经济形势、法律规定和文化背景。现代经济生活对审计报告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审计意见的影响范围和影响强度也在逐步加大。当经济持续低迷,被审计单位容易经营失败,从而导致针对审计工作人员的诉讼增多。法律规定是审计风险是否产生及大小的关键标准。文化习俗通过对审计人员价值观和被设计单位经营理念的影响而影响着审计风险的大小。目前,由于审计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导致审计工作人员涉及法律诉讼的数量和金额都呈明显的逐年上升趋势。随着经济活动的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企业规模不断增加,市场范围越来越广,经营内容丰富多样,使会计业务日趋复杂,审计风险随之变大。同时,政府监管部门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对投资者的保护强度日益增强。而审计工作人员由于对审计环境的变化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审计工作人员的案件中,审计工作人员败诉的情况也日益增多,从而更进一步诱发经营活动失败的纠纷都将审计工作人员作为对象。“保险危机”和“诉讼爆炸”是当前审计工作风险加大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降低审计风险的方法
(一)为保证执业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并
落实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的现代管理理念,把审计工作人员的雇佣、督导、分派和培训等方面的内容纳入质量控制系统中;加强考核,确保全体专业人员都具有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严格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审计准则为标准,规范所有执业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的行为;及时、准确地监控审计过程中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执行落实情况;重视业务承接与监控,控制业务承接是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建立一个独立于审计小组之外的临时机构,对每个客户的审计底稿进行复核,以加强复核机制,防止审计风险。
(二)建立风险防范基金
每个审计单位都要认识到审计风险的客观存在以及为此所需承担的风险责任,为此会计事务所应按照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防范基金。这种基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向保险公司投责任保险,进行有效风险防范;另一方面专户专储,用于弥补因为审计失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建立风险防范基金,不仅可以防范审计风险的产生,还可以用于扩大业务活动投资,保持审计业务适度发展。
(三)建立风险责任制度与内部激励制度
我国现阶段会计资料虚假程度严重,如果继续沿用制度基础审计方法,将面临较大的审计风险。推行风险导向审计,这是国际四大会计公司常用的审计方法。建立审计组织内部的风险责任机制,即明确审计组织内部各层次、各岗位和各环节的责任和权限。建立风险反馈机制,做到事事有人审核、有人监督,出了问题能够及时反映。为鼓励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需有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以解决干与不干、干好与干坏问题。
(四)加强审计工作人员职业素质的培养和提升
根据审计工作的岗位要求,审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较强的职业风险意识和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要主动学习和掌握与审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的原则。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研究经济活动的新变化,提高分析、判断、预测经济活动的能力。强化质量意识,严格依照审计准则,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项审计业务和每一个审计工作环节,以确保业务质量。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慎重地提审计报告和出审计意见,不能草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能简单地出具“同意”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尤其是在风险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应根据风险的不同情况,出具明确具体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牢固树立审计风险意识,克服“内部审计不存在审计风险”“内部审计不负法律责任”等传统观念,最大限度地避免审计风险的产生,减少审计风险责任损失。要加强对审计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目前,在审计过程中,正是由于部分审计人员在利益的驱动下,对存在重大错误的会计报表有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才导致审计失败现象的不断发生,造成社会上对会计事务所的工作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并对审计人员的职业操守提出了质疑。加强对审计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就是要求每个审计工作人员都树立诚信至上的职业观念,真正做到在利益面前保持职业操守不动摇。同时也要改革和创新行业监管,制定严厉的处罚制度,让审计人员对其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承担巨大压力和风险成本。
(五)完善审计法律环境,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审计的经济环境日益复杂,使得审计领域相关制度和法规存在的缺陷逐一显现。审计工作作为经济活动监管的重要环节,一方面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审计行为,另一方面也需要法律为审计工作来保驾护航。因此,完善审计法律环境,健全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体系,是保证审计工作有序开展的当务之急。只有建立系统完善的审计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使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避免审计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是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防范措施。在审计过程中,可以从五个方面全面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制定维护独立性的制度,包括威胁独立性识别系统、威胁程度评价系统和威胁应对机制等;建立监督及惩戒机制,保证相关制度的执行和程序的顺利实施;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重视独立性,并要求监证小组成员保持独立性;制定能让员工向更高级别人员反映独立性问题的制度和通道;及时向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传达有关政策和程序的变化。
(六)保持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包括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专业经验和强大的分析判断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是复杂审计环境条件下,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的基础。需要强调的是,专业胜任能力的获得,除了来自学习和工作经历,还要经过适当的专业训练。审计工作人员应有的关注是指审计工作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职业敏感和职业谨慎,即对产生怀疑的证据要保持高度警觉,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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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观点:国家审计无风险
任何风险的发生一般情况下要承担两种责任,即经济损失和责任。国家审计风险的经济赔偿计量问题不能够解决,国家审计就不会存在审计风险。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审计风险一旦发生是可以用经济价值进行计量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审计机关要承担因审计风险的而产生法律诉讼的经济赔偿责任,和必要时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对于一个履行国家公共权力部门来说又是几乎不可能。一是国家审计机关赔偿经济的资金没有来源和法律保障,不可能因审计风险的发生来承担经济赔偿;二是审计机关承担法律责任的责任主体地位在现行法律制度下不存在,国家机关一般不会成为被告的主体;三是国家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是审计决定获取途径不畅通,也不能够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要,主要问题的揭示与披露是针对违法违纪问题做出的审计处理;四是几乎没有人或者没有国家审计的审计客体追究审计风险问题,也或不敢或者不必要去因问题的存在与政府去发生法律上的诉讼行为。这些都将使国家审计的风险不复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审计几乎不发表审计师意见(外资审计是个例外)。目前使用最多的审计文书就是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如果一个项目没有实行对外审计公告,获取审计结果的途径是不畅通的,也就是说对审计项目的了解处于很狭小的范围,也主要是表现在审计主体与审计客体之间的信息沟通,社会公众所能够了解到的信息也仅局限于每年一度向政府或人大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并由新闻媒体报道出来的审计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由于国家审计不对所审计客体发表审计师意见,审计客体所向社会提供的报表国家审计不承担信息风险产生的法律责任行为,社会公众或报表使用者无法根据国家审计结果进行经济决策活动,报表失真的信息风险要依赖于报表使用自身的决策担负,因此说国家审计风险也就无从谈起。例如,现行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所报告和处理的内容是针对审计客体的舞弊行为而做出的审计处理的,主要内容:
1. 实施的审计依据、时间、审计方式;
2. 审计客体的基本情况;
3. 审计核实的基本数据;
4.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审计处理;
5. 审计评价;
6. 审计建议。
审计一旦在实践中遇到某一方面的特殊压力,以及审计证据难以取证并预料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落实的阻力较大时,选择放弃对某一问题的坚持是审计实践中最为普遍的事情。
其次,来自于审计实践的证明。从1983年国家审计机关成立以来到今日已经走过23年的审计历程,审计的项目数以万计,在这么多的审计项目中几乎没有发生审计风险的问题,这是审计实践的例证,实践可以最直接地说明问题的基本情况或者能够回答国家审计的审计风险问题。再看审计主体与审计客体的关系与地位,通常情况下处于平等位置,二者都是履行的公共部门的活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也视为一种狭义上的公共部门),按照审计法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审计公务行为,国家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更多地体现在对审计客体问题的揭示功能。由于公共财政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诸多的利益团体与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权力主导,总是存在着驱动舞弊获取利益的动机和真实的舞弊事实,只是因为舞弊信息的非对称性,在审计实践中我们是不能够完全揭示舞弊事实的,这与审计人员的道德品质和审计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更与审计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环境对审计结果的影响不可分割。在审计行为发生的每一个环节中,审计所揭示的审计客体舞弊问题呈现递减趋势,一般情况下是这样:
查处问题递减趋势图。
审计发现的问题未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前>=审计底稿记录的问题>=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报告草稿>=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签发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
问题的递减消失在与现实中是应该产生审计风险的,可就是没有国家审计风险产生的实践案例,国家审计无风险的观点也就不稀奇了。
第三,与政府部门发生法律诉讼的风险不存在。国家审计依据法律履行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机关又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在公众的心理国家审计的执法行为也是一种政府工作行为,这样就会产生一种认识或者是一种思考,谁会与政府打官司,进一步再讲就是发生了官司,政府败诉的可能性有多大,又有谁会主持这场官司。国家审计往往是进点时充满激情与希望,出点时又往往带着惆怅与遗憾,老审计人常说审计永远充满遗憾。国家审计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良心在某种程度上就如同国有企业的老板在管理国有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事情或所发生的问题有着惊人的相似,“公地悲剧”事件在国有企业的时常发生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与国家审计在实施审计作业的过程中也同样会遇到相同的心理因素的抵触。支持这种观点有三条理由,一是国家审计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公务活动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们对审计行为的客观判断,能对审计结果提出疑问的人就更少了,如果有也往往孤掌难鸣;二是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淡漠,大众普遍的心理不会想到对自己的切身利益的维护会与国家审计的不作为行为存在着巨大的关系,更何况国家审计的每一次审计结果都会或多或少地要揭示出一些问题来,这些揭示出来的问题其实掩盖了真正的风险;三是从理性与心理的因素,个人或组织单位与政府公务行为发生法律诉讼的后果存在着巨大的不可预见的风险损失,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事例往往以沉默和回避结束。
因此说,国家审计无风险的观点在国家审计人员的心目中存在着潜在的认可,持这一观点的审计人员更多地体现了对审计事业的忠诚与思考,认为持不同观点的审计人员强调审计风险脱离真正的审计事实,是为自己寻找美丽的借口,在审计风险华丽外衣的遮护下成为审计主体与审计客体之间以及能够触及到审计报告的领导部门最好托辞。
另一种观点:国家审计有风险
持这种观点的人是从行为学出发做出的结论,他们认为任何一种活动行为都会产生风险,在履行行为活动的时候都可能出现相对立的结果而导致风险的发生,国家审计也不例外,而且认为国家审计在其履行公共部门活动的过程中蕴涵着巨大的风险。重大违法犯罪应当发现而国家审计没有能够揭示出来,导致国家财产和社会公众利益造成潜在损失,审计监督效能作用降低,也削弱了宏观审计效果,从而形成审计工作更深层次的风险,只是这种审计风险还没有过多的暴露出来,或者说因制度的约束机制尚未建立和完善起来,从而导致国家审计风险的“棚架”,一旦建立了对国家审计完善的监督约束制度或是机制,国家审计的风险将会很快凸现出来。
首先,审计风险来自于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对国家审计的关注而产生的审计风险的可能存在。当地方政府交办的审计项目由审计部门承担并进行审计时,可能政府已经掌握了部分的违规违纪的事实,审计部门未能够予以充分的揭示,地方政府的领导是不满意,这样所导致的审计的不作为对审计机关来说就是审计的风险已经发生了。这种发现的发生是审计机关失去了政府的信任,这种风险的结果是可怕的。
其次,失去社会公信力而产生的审计风险。社会公众对审计的关注,审计的不作为而产生的审计风险问题会使国家审计地位发生动摇。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政府的任何一种公共部门的活动行为在老百姓的眼里都会留下深刻的印记,审计处于制度设计与存在的载体的国家机器就是要启动起来更好地履行赋予的职权,审计的不作为或者审计一味地停留在原地不动的状态中,靠公共财政支持的国家审计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第三,来自于同行对审计的挑战,特别是CPA对国家审计的挑战而产生的审计风险问题。CPA的风险意识是根深蒂固的,更是在其职业生涯中品尝教训最多的,终生被吊销个人执业资格的CPA已经成为正在执业的CPA的警钟,他们的执业活动会随着我国审计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势必将会与国家审计处于执业环境的对等位置,一旦审计发生交叉将会把国家审计为能够成分揭示的问题在社会上暴露出来,这将会使国家审计的风险面临巨大的挑战。
第四,制度的约束日趋完善,国家审计的风险会着陆于某一具体的载体。风险的可能性在于谁来追究审计结果的不完善性,良好的制度将会解决国家审计无风险的现状。如审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对审计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等等,都将会使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公务活动的过程中产生审计风险。
结论:构建国家审计风险模型
审计风险的存在对于审计质量的提高具有内在推动力,更是约束审计行为的最好的行动指南。从事国家审计的审计人员要有审计风险意识,我们不能够用现在社会审计的风险模型指导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实践,国家审计要建立自己的风险模型制度,去约束国家审计的公务活动和审计执法行为。基于目前对国家审计风险截然不同的认识,这就充分说明国家审计的风险机制制度还不完善,在审计实践中未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风险功能作用。那么,如何制定出符合国家审计制度控制的审计风险模型机制,我们有必要从审计工作的实践中去和构建。
首先,要对现有审计风险模型的进行理解与思考,掌握社会审计风险模型的实质与内涵。事实上,多年以来,在国家审计的实践中人们所的审计风险模型评价机制,仍然是以社会审计的模型作为国家审计风险的依据,并在审计过程中广泛地应用之。社会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此风险模型的设计是针对报表发表审计师意见而构建的,与国家审计监督职能而形成的威慑杠杆作用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国家审计强调审计客体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主要揭示的是审计客体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有效地约束、遏止和打击了领域中的不法行为。
其次,国家审计的手段与社会审计比较有着良好的优越性,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处于受托关系地位的社会审计所不能够具备的,只要审计所需要的数据资料国家审计几乎都能够获取,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国家审计能够得到审计客体资料与信息是全面的。由于资料、数据的相对全面性以及能够了解信息的相对完整性,审计所揭示问题的可能性就加大了,审计实践中所存在的差异就体现在舞弊的技术性与审计能力之间的最终较量,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个人品质成为国家审计的关键因素。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与集团领导之间的利益又使审计风险加大了,国家审计风险也产生与某一特殊压力。
第三,同社会审计一样国家审计同样遇到了道德的两难处境。社会审计在防范审计风险时,由于受制于审计客体的付费利益驱动往往选择收益而侥幸审计风险,最终付出了沉重代价,美国安然事件倒闭的会计公司就是典型的证明,用一句社会审计中介机构最直白的话形容,即“辛辛苦苦一辈子,一夜回到解放前”。国家审计的道德困境同样存在,只是更加的隐秘与虚伪,有三个现状:一是查不出问题的审计人员往往具有处理人事关系的能力,还没有建立对查不出问题的审计人员的退出审计项目机制;二是查处问题的审计人员特别是重大问题的审计人员受到打击报复的潜在风险性与激励机制乏力,遏制了履行审计公权的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三是放弃问题的查处与处理,会皆大欢喜,很有可能审计人员会从此多个朋友。这诸多因素都为国家审计风险埋下了隐患,因此,构建国家审计风险模型,量化审计风险刻不容缓。
一、上市公司审计容易遇到的风险
从总体上来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可分为三个大的方面:(1)财务报告风险。财务报告没有正确编制,不符合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2)财务风险。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甚至失去持续经营能力;(3)欺诈风险。公司有严重欺诈、违法行为。本世纪70年代,各国审计实务普遍由传统审计转变为制度基础审计。但不论是传统审计还是制度基础审计,会计师关注的主要是第一种风险。近年来,由于现代审计都是抽样审计,当公司面临财务困难或因严重违法导致被查办时,注册会计师往往难以幸免。这是因为要找注册会计师的过失甚至串通作弊的证据并不难,国际商业信贷银行案、巴林银行案就是例证。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都已经意识到了风险的最大根源就在这两方面,而不在财务报告本身。因此,他们开始在审计上有一个非常大的转变,那就是由制度基础审计转变为以防范风险为目的或重点的审计。
我国的证券市场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上市公司的许多行为还不够规范,有些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进行一些"非常操作",而这些"非常操作"又往往给注册会计师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运用专业判断技能,对审计风险进行恰当地评估和谨慎地防范。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上市公司在以下状况或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可能面临较大风险:
(一)业务经营方面。上市公司的经济业务越复杂,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相对就越大。有时注册会计师虽然能搜集到很多有力的审计证据,但仍难以证明其经济业务的实质。在此种情形下,注册会计师往往需冒很大的审计风险。这方面的业务和状况主要有:(1)关联方交易。没有识别关联方交易是导致审计失败的常见例子。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关联方交易将巨额亏损转移到不需审计的关联企业,从而隐瞒其真实的财务状况。有的上市公司则与其关联企业杜撰一些复杂交易,单从会计方法上看,其利润的确认过程完全合法,但它却永远不会实现。已受处罚的琼民源公司,其5.4亿元的非常收益和6.57亿元的新增资本公积金就是通过关联交易取得的。由于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及内部控制、审计测试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并不能保证发现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所有错报、漏报。因此,注册会计师对此类交易的合法性、公约性应予以特别关注。(2)非常交易。不少上市公司为了"扭亏为盈"或达到规定的配股条件,常常采用非常交易,如出让土地、设备、股权等,年末发生非常销售业务、收取政府补贴等,从而获取非常收益。对于这些非常交易的合法性、有效性、公允性,注册会计师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否则,就可能遗留巨大的风险隐患。(3)非货币易。有许多上市公司的交易业务是非货币性的,如转让土地、股权等巨额资产,没有现金流人,只是借记"应收款",同时确认转让利润。还有一些公司通过非法渠道将资金拆借出去,或者将资金投入子公司,这些资金或资本实际上已难以收回,也没有现金流入,却仍在以此确认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的主要收入是非货币性的,其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就应当受到怀疑。(4)跨地区交易和涉外交易。许多上市公司的业务是跨地区甚至是跨国经营的。有的国家或地区可以以一元钱注册一个公司去进行数亿元的业务而没有法律限制;有的合同本身就是假的;多数上市公司在全国各地有子公司或分销点,致使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如何鉴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何验证销售收入的实现与否,就成了严重困扰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的大问题。而且,有的公司没有充分认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要性,不愿支付必要的审计费,更不要说去分销点或国外查帐的差旅费了。在审计范围受到如此限制的情况下,审计风险便在所难免。(5)主营业务严重亏损。与上述几种情况相关联的是,一些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突出,甚至是亏损。已亏损上市公司的许多扭亏,也是通过非常交易、非货币交易、关联交易等手段而不是通过主营业务来实现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注册会计师均应予以特别关注。
(二)资产重组。近两年来,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行为越来越多,有剥离、有收购、有两者混合等形式。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有可能产生很多问题,如股权变更的标志是什么?如何确定重组购买日?重组相关公司的优质资产、不良资产的计价标准是否一致?资产置换、注入优质资产、剥离不良资产、剥离非经营性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和公允?被购并方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有负债或损失?重组中是否存在操纵利润、虚盈潜亏的问题?对关联单位、关联交易的界定是否准确?对关联交易的计价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大大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难度和风险,应予多加谨慎。
(三)复杂的控股关系。有的公司为了达到一定目的,会通过各种办法安排和改变股权结构,自己控制自己。致使从表面上看,有些交易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而实际上是关联交易。如有的公司的"儿子"、"孙子"又倒过来成了自己的"爸爸"。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披露终极所有者的规定,许多注册会计师也很少关心"爷爷"是谁,"曾爷爷"是谁,往往看不出公司安排的圈套。因此,注册会计师要特别关注由于控股关系而引起的关联交易,以避免可能存在的巨大风险。
(四)操纵市场股价。在年报或中报前,往往会发生短期内股价的急剧波动,几年来的经验证明,很有可能是有人操纵市场,以达到某种目的。而且这种操纵行为往往和操纵会计数据结合在一起,而操纵会计数据又往往和注册会计师的协助作假或过失有关,如果是这样,注册会计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不可妄为。
(五)会计变更和会计师变更。会计应当遵循一贯性原则,但并不是说绝对不能变更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只要有根据,会计变更是允许的。但是有时候上市公司也会利用这一点通过会计变更来操纵利润,如琼民源在四年的时间内就更换了三个会计师事务所。如果上市公司的会计变更明显不合理,而注册会计师又不表示不同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上市公司时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引起接位注册会计师的注意。上市公司变更注册会计师,如果原因合理,倒还可以,但如果公司屡次变更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如山东的公司不找山东的事务所,今年找北京的事务所、明年找上海的事务所),这种情况下,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则极可能是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在某些重大问题处理方面存在分歧,注册会计师就应当特别当心。
(六)要求尽快出报告和过分依赖管理当局的陈述。有的上市公司往往有意无意地临时委托事务所,而且要求在极短的时间内出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为了招揽业务而接受了这样的委托,往往又会由于时间紧迫而过分依赖未经证实的管理当局的陈述或解释,甚至对客户言听计从,从而丧失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就会冒很大的风险。琼民源案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该公司1997年1月19日公布年度报告,事务所从接受委托到出审计报告仅用了一周左右的时间。这么大一个公司,又在不同地区设有分公司,一周左右能完成所有的审计程序吗?没有风险才怪呢!
(七)法律纠纷。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介入法律纠纷,并给公司造成数量不等的负债或损失,致使公司陷入极度财务困境甚至失去持续经营能力,有的公司可能同时涉及多个法律纠纷。这时,注册会计师要特别当心,审慎考虑是否应该接受委托。已接受委托的,要注意何时需提醒公司加以披露,何时需要求公司提取必要的准备等。对几乎已经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更应谨慎考虑该发表何种审计意见。
(八)非法和非规范的融资行为。上市公司改制上市以前,往往没有好好想一下将筹得的资金投入何种项目,资金筹得后,又面对股民要求报酬的压力,于是,就很容易出现乱存乱投现象,各种非法和非规范的融资行为应运而生。有的将钱存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帮过忙的单位,有的给集团公司长期占用,有的存在境外金融机构炒外汇,有的请证券公司炒股票等等。随着国家加大整顿金融系统的力度,以上非法或非规范融资行为派生的问题将逐步暴露,注册会计师必须加以密切关注。
二、防范和规避审计风险的对策
(一)社会环境方面。良好的执业环境是注册会计师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条件,只有有了良好的执业环境,注册会计师才能在执业时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从而使审计质量得以保证。但是,从最近几年发生的审计案例看,不少是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及其注册会计师受到被审计单位甚至是某些政府部门的压力而不得不违规、违心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一旦出现问题,就会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迫切需要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可喜的是,新《会计法》的颁布实施,使单位负责人成为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再加上其他相关的规定,加大了会计打假的力度,必将大大遏制会计造假的行为,从而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创造良好、宽松的社会环境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跟踪审计工作究竟应该选择在建设工程实施的哪个阶段开始介入?是投资决策阶段介入,还是设计、招投标阶段介入?是在施工开始介入,还是施工完毕竣工决算前审计?相关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现行跟踪审计多是在工程施工开始后介入。而不对前期决策实施审计,这样一来,工程建设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就无法有效控制,跟踪审计效果必然会受到影响;同时,由于投资项目审计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评价实际完成指标是否适当必须与前期决策指标进行比较,而此时就需要延伸考虑前期决策的估算指标是否准确,如此延伸必然会给审计人员带来审计风险。
二、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的引入
现行制度基础导向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的出发点是了解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若内部控制存在并得到执行,则进行内部控制测试,测试结果决定了要实施的检查、盘点等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决定了要收集审计证据的多少。此种以判断内部控制优劣来决定收集审计证据数量的审计模式,对于一个理想的不存在外部环境影响、管理层正直诚信的建设项目可以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而建设项目的现状并非完全如此,工程建设领域面临着巨大的外部压力,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串通舞弊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福利工程,社会公众关注度极高,仅通过评价内部控制来实施审计工作,必将面临巨大的审计风险。粤海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就是管理层串通舞弊、套取国有资产的典型案例,如果只关注被项目管理层精心设计好的内部控制,仅依靠评价内控制度来找问题根本无济于事。因此,对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转换审计模式,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用质疑的思维方式,以“风险评估—风险识别—风险应对”为主线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在确定可接受的综合审计风险的前提下,首先从建设项目所处的外部环境及项目自身特点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进而确定审计工作可以接受的剩余风险。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采用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对于解决上述困境大有裨益。风险导向理念要求审计人员以风险评估为审计起点,实施风险评估要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而不是直接实施检查、询问等审计程序。通过了解建设项目及其环境,获取识别评估所需的信息,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并区分可能是由于错误导致的还是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针对舞弊导致的不同层面的重大错报风险(项目整体层面、业务流程层面)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这种以风险导向为主线的审计思路可以及时发现建设项目中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期望,有效控制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的效果。风险导向理念下的审计,可以对列入审计计划的建设项目根据初步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排序,按风险因素而非主观臆断来科学决定重点审计项目,制定审计计划。在审前针对具体项目制定审计方案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论来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此来决定审计人员的分派、审计时间的分配。通过对建设项目的重大错报风险分析,确定审计风险最早发生环节,确定跟踪审计介入时间,根据评估得出的风险大小来决定审计人员需要介入建设项目不同环节的程度、次数,对那些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较好、投资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及进展情况,选择重点环节实施跟踪审计;对那些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审计力量,采取一年一至两次的定期审查式跟踪。
三、风险导向理念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中的具体运用
论文摘 要:审计实务课程应以有实践能力的师资为基础,以培养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项目和工作任务为载体,“教、学、做”一体化。学生通过学习就可以全方位的训练自己的专业职业能力、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有效实现毕业生“零距离上岗”,达到为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的实用性高技能人才。
1 《审计实务》课程目标
《审计实务》课程的培养目标是:根据学生毕业后从事的内外审计工作的人员岗位,确定他们需要掌握对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的全过程,能熟悉企业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掌握问卷调查、盘点、函证、审阅、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能查找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能根据企业会计报表进行一些主要项目的审计,并能发表正确的审计意见,能合理出具审计报告,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其具有强烈的诚信、责任、成本、审计风险、团队合作等意识。使毕业生上岗后即能独立承担相应岗位的工作。
2 目前高职高专《审计实务》课程实践能力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职高专《审计实务》课程,采用的是传统的教学方法。该方法注重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忽略了方法能力、社会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教师通常采用单一的课堂讲授的教学方法,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学习积极性被束缚;实验、实训条件不完善。这就使毕业生缺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人沟通和协作的能力及对工作缺乏责任感、创新能力弱。
3 提高《审计实务》实践能力
为了适应高职人才培养的需求,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应作整合,形成完善的结构体系。课程体系以审计人员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审计实际的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学生通过学习就可以全方位的训练自己的专业职业能力、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有效实现毕业生“零距离上岗”,为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的实用性高技能人才。
3.1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注重专业教师实践性教学能力的培养,高职高专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有一批既有一定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较强指导能力的教师队伍,教师的实践性教学水平是非常重要的,学校应组织实践经验少的教师到审计部门实习、调研,同时专业教师还应到企业中进行锻炼,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从而适应实践性教学的需要。
3.2 以工作过程(生产过程)为导向
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根据行业标准,通过岗位分析,工作任务分析来明确典型工作任务,由行动领域确定学习领域。对内容进行重组和序化,以审计实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时序为依据,设计课程内容与顺序。课程直接对应业务岗位,教学过程就是指导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教学内容就是系统化的审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将整合的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作为学习情境,审计相关的理论知识被分解嵌入到各个教学情境中。各个学习情境所涉及的内容细分成若干个具体的技能和任务,各个学习情境按照工作过程组成完整的课程体系。
3.3 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
通过调研听取专业人员和行业专家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明确专科毕业生审计方向的就业岗位群:(1)会计师事所助理;(2)政府审计、企业、单位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根据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确定学生应具备的专业能力:熟悉审计职业工作环境、评估和防范审计风险的能力;对财务舞弊行为作出职业判断、确认及处理的能力;正确确定审计目标,选择适当的审计程序而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能力;正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正确发表审计意见;合理出具审计报告的能力。方法能力有:决策能力、执行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通过自学获取新方法的自我更新能力、利用网络和文献等获取信息和综合处理信息的能力、制定工作计划、评估工作结果的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社会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与他人的合作、交流与协作能力,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依据对工作岗位职业能力的分析,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境与评价体系,充分体现课程设计的职业性。
3.4 “教、学、做”一体化
教学场所应主要设在实训室和实训基地,会同企业人员,设计教学实训项目,设计基于工作过程的职业情境,学习情境,完全采用真实审计实例为载体,即会计师事务所现场审计项目,审计理论知识融于一个个审计项目中进行讲解,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做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提升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进行真实的职业训练。最后安排一周的实训,完成一个综合项目的实训,系统地训练学生的审计综合能力。教师与学生通过边教、边学、边做来完成教学过程,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5 教学方法的选用
(1)“典型任务驱动”教学法
在教学中以典型任务驱动为主线,将学生自主策划、实施、检查、评价、教师指导,教、学、做有机结合起来,采用教师下任务小组策划教师指导学生修订策划教师指导、学生实施学生写工作记录任务完成后评价(教师对学生评价、教师对小组评价、小组互评、学生个人自评) 撰写工作总结的模式。“典型任务驱动”教学法培养了学生工作的针对性、专一性,也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
(2)角色扮演法
虽然从总体上看,《审计实务》课程教学中学生的主要角色就是“审计员”,但是在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操作方式下,各不同小组和小组中的不同成员需要交替扮演不同的角色,如:项目负责人等。这样有利于明确学生在小组中的责任,也便于不同小组交替完成不同的工作任务。分角色实训有利于学生在工作中进行换位思考,也有利于学生从不同角度得到技能的全面训练。
(3)案例引导分析法
在学习情境实施的过程中,选取一些典型的案例作为相关知识提供给学生,包括用于审计业务指引的实用案例、违法处理的警示案例。其中的审计业务指引案例是教学中最常用的案例。可作为学生在实施工作任务时的参考。案例演示能够较好地引导课程内容的展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分析能够较好地促进学生在工作中有对比和参考,加深对这门课程的理解;违法案例的警示作用,能够较好地提升学生的专业意识;从而激发学生通过学好审计实务继而学好其他专业课程的积极性。
《审计实务》课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应以培养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项目和工作任务为载体,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创新,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