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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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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概念

农产品安全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三螺旋理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安全;服务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4-0028-02

合作社是自愿联合起来的人们通过联合所有与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需求与抱负的自治联合体[1],源于18世纪中后期资本主义发展较早的英、法等国。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同类服务的提供者和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它是营利性的特殊企业法人,产权本质是法人财产权,治理结构是企业法人治理[2]。多年来,学界对其存在状况、治理结构、妇女参与、发展方向等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和探讨,但以其参与农产品安全公共服务为视角的研究并不多,本文将对此进行一定的探讨。

一、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进步农民的集合体,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联合社员的力量共同应对外部竞争,解决农户分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帮助社内成员共同地卖东西,共同地买东西,是一种优越的连接农民与市场的组织形式,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中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由于政府的倡导、立法的支持以及市场主体的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其活动区域已打破了传统社区的局限,跨村、跨乡、跨县的专业合作社不断涌现,服务和合作的领域、内容也不断拓宽、深化,开始由技术合作性向技术经济合作性升级,其职能也已不仅仅为社内成员提供以农产品或者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为纽带的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而是扩展延伸至公共服务等领域。资料显示,全国有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万多个,加入的农户达到2 363 万户,带动非社员农户3 24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社员增收幅度比一般农户高出20%~50%[3]。

二、农产品安全的挑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发展空间和舞台

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属初级产品。近年来,瘦肉精、毒蔬菜、毒大米等农产品安全事件时有出现,因食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农产品而引发的人畜中毒,以及对外销售农产品因农(兽)药残留超标被拒收、退货、停止贸易往来的现象时有发生。国家农业主管部门调查发现问题多是由农业种植、养殖中滥用化肥和农药不合理施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超标引起的。总结发现,流通到市场上的农产品安全问题主要出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科学文化水平不高,没有完全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农(兽)药、饲料添加剂、化肥、激素等使用量大,农产品原材料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二是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技术、设备、工艺等使用和管理不当产生的质量问题;三是中国对农产品的安全检测主要抓产后安全性检查,忽视“产前―产中”过程的质量监督监测,产前―产中过程主要在农产品原材料的产地,多集中在农村,而农村设立的承担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和组织少,国家严禁的农药、兽药不能及时查处,质量监督检测漏洞;四是食品流通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当而存在安全问题,如超过保质期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总体上呈现出一种生动活泼的局面,这些都已经成为我们加强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重要资源。当前,农产品安全的形势仍然严峻,结合各地实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创新仍有很大空间。如果能够抓住机遇,有可能为未来的公共服务模式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基于三螺旋理论的农产品安全三方互动模式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需求的日益扩大使政府包办一切的公共服务体系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非政府组织将成为与政府和市场并行的公共服务供给体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农村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参与农产品安全服务的潜质。

(一)三螺旋理论及其观点

三螺旋概念最先出现在生物学领域。最早由鲍林和科里提出,华生和克里克对其进行了发展,并因此荣获诺贝尔奖。随后,亨利・埃茨科维兹和洛埃特・雷迭斯多夫在其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官产学“三螺旋”理论,用其来分析“大学―产业―政府”之间的互动关系,被学界认为,开创了一个创新研究的新领域、新范式。该理论不刻意强调谁是主体,而是强调产业、学术界和政府的合作关系,强调这些群体的共同利益是给他们所处在其中的社会创造价值[4],政府、大学、产业三方都可以成为动态体系中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参与者,每个机构范围在运行过程中除保持自身的特有作用外,可以“起其他机构范围的作用”,相互作用,互利互惠,形成彼此重叠三螺旋区域(如图1)。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产品安全服务的条件

1.地利人和。农村是农民集中居住区,是农产品产地,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发展的土壤。农村近邻之间、农民之间、村庄之间经过长期的共同生活,成为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具有特定目标和特定心理特征的群体,形成了一定的农村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源。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存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资源,便于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合作社和各种生产活动,而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和集体行动的成功又在不断地巩固和扩大着这种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源,形成了“地利人和”的优势。

2.便于组织农民培训,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农民文化程度低,对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信息的理解和使用存在困难、信息化程度相对低,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渠道不够畅通,知识有效性差等问题使得农业生产与国家提出的“发展现代农业”和“绿色农业”存在很大差距。这需要一个组织担负起对农民进行有目的、持续系统的培训任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理想的选择。它贴近农村,贴近农民,便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面对面给农民讲课,举办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向农民提供最新技术和经营信息。

3.便于进行农产品安全检测服务。农村是农产品原材料的源头之一,农产品需进行产前、产中、售前检验,但农产品检验技术手段复杂,成本昂贵,单个农民家庭无法承担检验成本[5]。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发挥其规模优势,开展检测服务,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跟踪检测,监督和检查农村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贮藏等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各个环节,从源头上将农产品安全危害降到最低。这也符合农民增产增收的终极诉求。

(三)理想中的政府、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三方互动模式

“大学―产业―政府”的三螺旋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方法论意义上的研究工具,可借鉴它来分析和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时期参与农产品安全服务中的模式。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然条件和优势,建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政府”三方相对独立但又充分互动的三螺旋服务模型具有现实社会意义(如图2)。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政府各自独立的运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补充力量,协助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测。三方对农产品安全进行多种手段并用的综合性、互惠性监督管理,开展农产品安全服务,并且以持续发展的眼光看,随着社会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以及公共关注与科学发展理念的纳入,农业经济的发展对自然、社会环境、资源造成的破坏将越来越多地为人们关注和批判,建立在互惠基础上的三方互动安全服务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产品安全服务的正面影响,但由于其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使它不能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负面影响[6]。此时,农产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增多,社会公众将越来越多地起监督和约束的作用,确保不损害人类生存环境与健康。社会公众是受损者,他们必然要维护自身权益,成为农产品安全监管制衡机制的主体之一,“社会公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政府”三螺旋理论上会应运而生,从而形成一个“双三螺旋”模式(如图3)。

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在不断发展中,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研究其发展问题,只要有利于提高生产力,有助于农民增产增收,都应去尝试。

参考文献:

[1]唐宗馄.中国合作社政策与立法导向问题[J].经济研究参考,2003,(43):2.

[2]赵德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7,(4):19.

[3]孙政才.努力提高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水平[EB/OL].agri.省略.

[4]曹艳华.基于三螺旋理论的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模式研究[J].北京交通大学,2007,(6):15-18.

农产品安全概念范文第2篇

在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对于农产品的优质和丰产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但是,随着农药的使用范围和总量的不断扩大,大量有毒物质进入土壤、水体、大气及生物体内,造成一系列诸如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大大超标和各种疾病增多等等的农药公害问题。本文针对江西省各类作物土壤中农药残留现状,提出了一系列预防、修复和治理对策。 

1江西省各类土壤农药残留现状 

1.1水稻田土壤 

水稻田的农药以杀虫剂和杀菌剂为主。江西省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达193.33万hm2,双季稻占水稻种植总面积89%,比例全国居首。有记录的全省水稻田农药使用量达5725万kg/年,无记录的将近100万kg,年。其中,HCH(六六六)和DDT的用量占了89%,稻米和土壤中均有较多残留,甚至稻米中残留高于土壤。 

1.2果园土壤 

果园中常用除草剂、杀虫剂和杀菌剂,例如草甘膦、百草枯、乐果、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等。截止2014年,江西省实际果园面积达到33.33万hm2以上,每年农药使用量达到2000万kg以上,这些农药或直接用于土壤,或随着雨水进入土壤,便成为重要的污染源。 

1.3菜园土壤 

自从食品安全事件屡屡曝光以后,江西省大力发展安全绿色无公害蔬菜栽培,保证百姓餐桌的安全放心。为了避免在蔬菜生长期间喷药,栽前对土壤消毒必须彻底,做到无菌无虫,完全清洁。虽然在保护地蔬菜上可以用到高温闷棚,但露天蔬菜栽培必须要进行农药消毒以消灭前茬的虫卵和细菌,这就导致蔬菜栽培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土壤的农药污染。 

2治理对策 

2.1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任何改良土壤的环保措施,都需要政策和组织的带动。如果土壤的集约化程度达到一定水平,则政令下达之后,所有的措施可以同时到位,提高了土壤农药残留治理的实施效率。另外,土地和生产的集约经营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控制能力,影响到国家有关农产品安全管理政策,如农产品标志管理、农产品安全的追溯和承诺制度的实施效率。 

2.2完善土壤农药残留标准,建立健全法律和制度 

2.2.1加强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研究和推广,充分发挥技术的支撑作用。土壤农药残留量检测是微量或超微量分析,必须采用高灵敏度的检测器才能实现。尤其是近几年来,高效农药品种不断出现,在农产品和环境中的残留量很低,对检测技术要求不断提高。国际上农药残留检测技术主要有:气相色谱法(GC),液相色谱法(LC),薄层色谱法(TLC),超临界流体色谱(SFC),毛细管电泳(CE),生物监测技术,红外光谱法(IR)。江西省相关环保部门应提高土壤农药残留检测水平,以便于更好地监测土壤农药残留现状,制定不同类型、不同用途土壤的农药残留标准,为控制农药使用决策提供数据参考。 

2.2.2健全农产品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立足中国国情,与国际标准接轨相结合,认定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独立司法相结合。以行政执法为基础,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中心,设计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坚持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是融合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和程序法内容的复合型体系。适当加重农产品安全导致事故的处罚力度,逐步完善农产品的质量监督体系。 

2.2.3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监控体系。研制或引用国内外最新农药残留检测技术,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率,加大投入,切实加强蔬菜、水果、五谷杂粮等农药残留检测站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工作,加大蔬菜批发市场农残检测站的建设力度和各学校、企业饭堂等集体农产品供应场所的农残检测室的建设力度,以达到关口前移,堵住源头的目的。 

2.2.4完善蔬菜质量安全定点跟踪和追溯制度。完善系统的监测与评价背景资料是科学制定蔬菜安全管理法规、标准的前提,也是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操作规范(GM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分析(HACCP)等先进的安全控制技术的前提。为此,政府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蔬菜产品产地环境的污染水平、污染因子、污染源及其变化趋势的调研,摸清蔬菜中的农药残留以及生物毒素等的污染状况,对健康危害大而贸易中又十分敏感污染物的污染状况,应设立定点检测,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等。 

2.3修复已被污染的土壤 

2.3.1利用土壤和根际微生物降解。土壤微生物是生物降解土壤污染的主体,农药的微生物降解是能够彻底消除农药土壤污染的主要途径。每lg根际土中约含1×109个细菌,l×107个放线菌,l×106个真菌,l×103个原生动物及1×103个藻类。这些微生物分泌的胞外酶有效参与土壤中有毒物的降解,使根际生物系统成为土壤环境中最具活力的子系统。在生产栽培管理中,可以采用免耕法使土壤自动降解,或者施用菌肥改善土壤物理性状。 

2.3.2农药污染土壤的化学修复。化学修复技术主要是通过化学添加剂清除和降低土壤中的污染物的方法。针对土壤中污染物的特点,选用合适的化学清除剂和合适的方法,利用化学清除剂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土壤对污染物、化学清除剂的吸附作用等,清除污染物或降低污染物的浓度至安全标准范围,且所施化学药剂不对土壤环境系统造成二次污染。 

2.3.3物理——化学修复法。土壤真空吸引法(SVE)是一种重要的物理——化学修复方法。它是利用真空泵产生负压,驱使空气流过受农药污染的不饱和土壤孔隙而解吸并夹带有机成分流向抽取井,并最终于地上处理,对于受挥发性有机农药污染的土壤的净化来说,SVE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2.3.4使用土壤农残降解剂。土壤农残降解剂可有效清除土壤中残留的可溶性盐类等工业污染物,达到修复清洁土壤,消除有机毒物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2.4采用绿色植保、农药减量技术 

近年来,江西省为贯彻“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省植保植检局在靖安县香田镇黄龙村组织建立绿色植保农药减量示范村。集成示范“三生三诱”等非化学防治技术和科学用药技术等绿色植保技术。据统计,已在示范村共安装了30盏太阳能杀虫灯和500个干式诱捕器,全村农药用量减少30%,不仅有效控制了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害虫,而且大大降低了农药用量和污染,深受农民朋友欢迎。 

2.5增加媒体舆论的透明度,加大宣传力度 

各电视台可以开设无公害蔬菜、水果、大米的知识讲堂,不仅让消费者学会辨别“有毒”大米和果蔬的方法,而且对蔬菜生产者进行有关农药安全、科学种植和先进技术的培训,使“农药安全、土壤安全、食品安全”这一概念深入人心,并贯穿于整个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生产者能够在高新技术的带动下科学高效地进行生产。同时,通过反面曝光,鞭笞不道德、不负责任的行为。通过产品推荐,提高无公害蔬菜的知名度,激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用市场需求带动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2.6其他农艺措施 

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合理安全使用农药,采取避毒措施;掌握科学的施药技术,注意安全间隔期;使用客土,翻压绿肥,增加土壤容量和提高土壤降解能力;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沙掺粘改良沙性土壤,增加土壤对有害物质的吸附能力和吸附量。 

农产品安全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字: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户;农业企业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从农田到餐桌农产品供应链各节点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许多问题。其中,大多来自于食品供应链的前端--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环节(钟真,孔祥智,2012)。由于农产品安全生产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钱原铬,赵春江,2011),没有供应链前端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无从谈起。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生产者源头进行控制,一旦生产环节出现了农药残留超标等安全问题,就会一直延续到餐桌,进而影响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周峰,徐翔,2007)。基于此,本文通过对2000-2013年国内相关文献的研究,试图从农产品生产者(农户和农业企业)角度,归纳和梳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生因素,以期探寻未来相关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文献搜集结果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笔者以相似概念“食品安全”替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搜索(钱永忠,王芳进,2005),以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为入口,检索了“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发现以“食品安全”为“主题”,从1915年到2013年间的文献共有84580篇。根据这几个数据库的“主题”搜索结果,对2000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文献数量进行了统计,结果如图1.1所示:

图1.1 CNKI数据库中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文献统计

资料来源:中国知网

可以看到,在2007年之后文献数量有一个较大幅的增长,数据上从2000年到2007年平均6262篇上涨到2008年的12417篇,这也与2008年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引起的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有关。2008年之后则较为平稳的增长,数量上并没有大幅度的波动。

由于本文旨在探讨供应链生产者(农户、农业企业)的生产情况及其责任,在文献检索上以“2012-2013南大核心期刊目录”(经济学和管理学类)为参考标准,同时以“农户”、“农业企业”分别为“主题”、“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多来自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农业经济问题、管理世界等国内核心期刊。

检索后发现,进入21世纪以来关于农户以及农业企业生产的研究数量比较多,如图1.2所示:以“主题”为“农户”的搜索为例,可以发现关于该类问题的文献呈现出连年递增的情况。2008年为2063篇,2009年为2257篇,2010年为2367篇,2011年为2063篇,2012年为2936篇,2013年为2865篇,但是2000年到2007年8年间平均文献数量也仅仅为585篇,也可以看出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在这个阶段仍然没有引起普遍的聚焦;同样,关注农业企业的研究,文献数量从2008年到2012年呈现连年上涨的趋势。与之相比,关键词检索的数量少于主题的检索,但是在基数上也处于较高的水平。因此,纵观当前国内对于农产品生产者的研究多集中在农户与农业企业上,本文也从这两者出发,探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影响因素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于农户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文献主要集中在研究农户自身的缺陷,包括粗放型生产,规模不经济,以及缺乏统一有效管理等(尚超,2011)。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农户数量过多导致难以控制、质量标准体系存在缺陷有关,但是农户的质量安全认知程度低、技术文化水平不高则往往是导致质量安全问题的直接原因。具体而言专业化生产程度不足,缺乏有效的规模以及缺乏补贴和培训是导致农户安全行为得不到保证的原因。

(一)农业专业化生产

我国当前的农户生产主要集中于粗放型生产(谭天明,2011),规模不经济,生产行为较为落后。因此,有必要通过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创新,来提高农业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罗元青,王家能,2008)。由于传统农村集体组织在动员、形成专业化生产方面有积极的作用(高春凤,朱启臻,2007),但在专业化生产条件下,传统集体组织很难适应市场要求,这是专业化生产条件下的农民比非专业化条件下农民合作意愿强烈的原因所在。因此,为了提高农民的专业生产能力,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实践中,政府应该探索,创新多种组织形式,如合作经济(中介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主导性产业带动型等(罗元青,王家能,2008)。由于经济学的分工理论只注意了分工和专业化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的作用,但是却忽略了专业化生产由于资产专用性的增强而带来的交易费用的增加(罗必良,刘成香,2008)。因此,进行农业专业化生产也应该选择纵向一体化的经营形式以减少专业化生产要求的高资产专用性带来的交易费用,允许和鼓励农户建立合作经济组织,从而使得分散农户更能获取有用的信息从而节约信息费用,减少信息的不对称。

(二)农业生产规模

不同种植规模农户是否存在效率差异,曾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生产规模的差异所造成的效率的差别也会对农户的农产品安全生产行为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传统经济理论认为,以小农生产为基础的小规模农业经济是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对立的非效率经济。一种有影响的观点从强调农民收益和发展现代农业角度,主张应提高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扩大土地的经营规模,实行农地规模经营(任荣华,2007)。但是这种单纯扩大规模的做法并不实际,其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农户是否存在规模经济问题,没有关注农户经营是否存在适度规模问题(刘凤芹,2003)。对于适度规模的控制也不仅仅是缩减农户的生产规模,陈洁和苏永玲(2008)通过对“禁牧”这一缩减农业生产规模的行为进行研究后发现农户的总收入经历了由降到升的过程,而且禁牧舍饲对农户种植、养殖产生了影响;同时,项目区内农户的生产成本逐年增加,纯收入有所下降(李新,2006)。成本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农户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使用不合格的原料进行农产品的初生产,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也不利。

(三)其他因素

农业补贴会对农户的安全生产行为产生影响。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改革农业补贴方式,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粮食直接补贴的同时,在粮食主产省区大力实施良种补贴项目。良种补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了政府农业补贴效率(王秀东,王永春,2007),对农户的安全生产有着积极的影响;此外,道德风险也会对农户的生产行为产生影响,有机食品生产农户道德风险发生的比例高达9.03%(张利国,2008),有必要加强监督管理,进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来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同时,生产的模式,如农户与企业的合同也会作用于农户的生产行为。公司也可以通过与合作社签订订单,利用合作社内部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和自我约束,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订单的履行(郭红东,蒋文华,2007)。

关于农业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除了农户之外,生产环节中另一个重要的利益主体是农业企业。虽然当前国内农户粗放型生产以及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指导直接导致农产品安全问题(谭天明,2011),但是在“公司+农户”链条中,农业企业充当的角色也不容忽视。以广东省为例,2011年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2403家,带动农户达403万户,实现农业总产值1640.4亿元,占全省实现农业总产值2042.2亿元的80.3%。农业企业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对农户起到重要的影响,如果企业没能履行好带动农户的责任以及执行自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难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在此基础上,农业企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忽视社会责任也导致了自身以及连接农户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农业企业的特殊之处在于生产的农产品直接关系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姜海洋,2011),并受多种因素影响(汪凤桂,欧晓明,2013),但是众多农业企业的表现确差强人意。具体来说,生产商没有履行好自身的社会责任受到自身和外部的约束:

(一)自身因素

农业企业没有履行好自身社会责任应该归咎于自身的运营模式,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责任意识薄弱、信息披露不足。首先,有学者认为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与生产商自身营销渠道模式相关(王晓凤,张文胜,2012)。以乳制品为例,我国乳制品销售渠道分为完全纵向一体化模式和契约一体化模式。由于乳品的两种营销模式都难以真正掌握和覆盖广大农村地区,这使得小企业和小生产作坊占据着农村市场。相对大型企业拥有较完善的监测系统,小生产作坊和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容易出现质量问题。

其次,对农业企业而言,维持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兼具长期的有利性和短期的不利性。长期来看,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有助于企业形成良好的信誉,有助于建立消费者信任,而且通过加大对原材料的控制和质量控制技术的投入对提高企业收益有显著影响(郭宇,庞文添等,2013)。而短期来看,这种责任往往会与企业的盈利发生直接冲突。出于利益最大化,企业在短期内可能不用履行自身提供质量安全产品的责任(赵翠萍,2012)。这也是导致农业企业可能没有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自身因素。

最后,农业企业对于信息披露的不足也是不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这里的信息包括了产品安全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古川和安玉发(2012)认为农产品生产商要获得消费者信任并实现与低质量生产商完全分离,必须披露更多的质量安全信息,同时高质量生产商披露信息对其更加有利。而在社会责任信息方面,由于人们在选择产品时需要了解农业企业是否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而农业企业自身很少或者没有进行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朱晋伟,李冰欣,2012),这也造成了消费者误买等现象的出现,从而导致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外部因素

除了农业企业自身存在的因素使其没有履行好社会责任之外,外界也难以提供有效的监督和管制。具体体现在社会评判机制、市场引导机制、政府干预机制和公众治理机制的不得当(贺立龙,朱方明,2012)。这也关乎生产要素或权利的归属界定不清,资源配置方式不合理,生产要素或权利得不到最优化的动态调整,以及激励与惩戒失衡。

是否应该建立积极干预企业市场行为的外部机构规制,长期以来,对这一议题都存在着争论。虽然传统规制理论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措施、立法以及行政控制,较好地解决企业没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市场失灵问题,但是外部监督并不是每时每刻都是行之有效的。

目前,学术界研究外部因素对于企业监督的主要关注点是外部监督机构与企业市场行为方面,诸如妨碍市场效率的垄断、合谋、信息壁垒等行为的规制,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规制并没有太多的研究(李志强,郑琴琴,2012)。但是,有少数学者认为外部监督并不能使得企业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孙习明等(2012)在基于“中国到澳大利亚”供应链的研究上,发现国家的管制能够比厂商自身提供更大的约束作用,但是从近几年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上看,国家的管制却不尽人意。从企业集群作为研究对象看,更需要充分考虑组织和群体所在的外界环境,特别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的交易网络以及企业家与企业家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董进才,黄玮,2012)。周英豪(2009)认为我国对农产品,诸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侧重于生产后的控制,很少注意到生产中预防控制的重要性,体现在畜产品标准体系方面就是关于产品质量、检测方法的标准很多,而关于加工技术规程、卫生规范以及生产中认证的标准很不够。外部约束的不足同时体现在惩戒、打击力度不够严上。陶菁和顾庆良(2009)提出企业作为自利的经济人,其社会责任的形成并不是自发生成的。不能指望自发演进过程提供解决社会群体面临的所有协调以及冲突问题的方案,实际上它也没有提供什么方案。要确保企业社会责任演化的内在规则得到遵守,就需要外在的强制制度予以激发,政府作为供给外在制度的组织,具有其先天的优势。因此,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加大监管、增强外部约束,完善监测标准也是激励生产商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文晓巍,刘妙玲,2012)。

研究结论与展望

(一)结论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文献研究为我们更加系统的理解如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通过对已有文献的综述,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了当前农产品质量存在的原因,并得出了以下结论:

1.多数学者认为,农户没有履行自身责任体现在为了追求利益而没有注重原材料的质量,但是对于我国来说,这与农业专业化生产水平低,规模不大,监管不足等原因有关;

2.对于企业来说,为了减少成本而生产质量不达标产品,最终可能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使不合格农产品充斥市场的情况出现,给消费者带来危害。这存在着自身与外部原因:自身原因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责任意识薄弱、信息披露不足;外部因素主要是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未来展望

尽管学术界已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但是,仍有一些问题值得后来研究人员的关注和思考:

1.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过多地集中在企业社会责任和政府监管上,对消费者的安全认知,购买意愿和行为因素等研究较少,深度不足。而且对于消费者认知的研究多集中在超市,代表性有限。因此,未来的研究也应该多涉及代表性更大的农贸市场等。

2.从利益相关者出发,对于建立整个供应链的风险防范机制的研究却比较少,呈现出“个别防范措施较多,整体预警研究较少”的问题,这也难以串联供应链中的各个利益相关者,一旦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对于之后利益相关者的安全也带来相应的挑战。后续的研究中,如何重新认识这些主体的本质及其在农产品安全控制中所发挥的作用将是一个必要的工作。

农产品安全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产品 物流 绿色 管理

一、引言

所谓绿色物流,在物流过程中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同时,实现对物流环境的净化,使物流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由于绿色物流在人们心中有着特定意义,因而有助于物流企业良好形象的树立,更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农产品绿色物流有利于降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成本,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因为“绿色物流”的绿色形象和信誉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在市场的占有率,增加了农产品品牌价值和市场寿命,而且还间接的增强了农产品的竞争力,有获得巨大经济收益的潜力。对于农业资源的节约利用问题,运输、存储和加工都进行科学的规划,大大的降低了物流的成本,进一步加大了农产品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对于自然资源的回收再利用,不仅可以降低农业企业和农户的材料成本,又优化了客户服务,提高了企业形象,增强竞争优势。

中国生态环境脆弱,人均资源不足,发展与环境的矛盾十分尖锐。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的过程中,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越来越为社会各界所重视。而绿色物流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与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共同构成了一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经济循环系统。然后技术落后也成为制约我国发展绿色物流的一个重要瓶颈,大量的消耗资源,如何算得上绿色物流。所以绿色物流面对我国技术落后,进一步落实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二、当前绿色农产品物流管理中的问题

对农产品绿色物流内涵认识和理解不足。目前我国农产品的生产仍以个体农户为主,个体农户受经济条件所限,投入较少,导致经营方式较粗放,加工方式以初级加工为主,农产品的附加值低。农民往往更关心农产品的产量和价格,对于其他环节如运输、仓储、流通加工等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同时,各级政府对发展绿色物流重视不够,更多的是考虑地方经济利益,部分地区政府甚至放任企业对农业环境的污染,仅有物流的“利润思想”而没有绿色化的概念,缺乏发展的前瞻性。此外,农产品生产企业虽然实力较为雄厚,但由于当前我国农产品生产利润不高,加之一些企业领导者不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绿色意识淡薄,导致农产品绿色物流在实施上存在一定的困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保护生态环境已经引起各国的广泛关注,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绿色壁垒”在不断地加高,这些“绿色壁垒”使我国出口的农副产品常常因农药和有毒成分残留量过高而被拒之门外。据商务部调查,我国有九成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现有政策和制度与绿色物流的要求差距较大我国农产品实施绿色物流管理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增收以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尚未形成一个有利于农产品绿色物流发展的良好环境,缺乏市场准入机制、税收减免政策等。没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和规范化的市场监督机制,缺乏调动农民节约资源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和经济上的补偿机制以及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机制,农产品安全检测专项资金不足,对农产品绿色生产、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绿色仓储等强制性绿色物流管理缺少政策引导,等等,这些都不利于绿色物流在我国的推行和发展。

物流人才缺乏。目前,我国虽然已经有几十所高校开设物流专业,但大多侧重于工业物流人才的培养,农产品物流人才匮乏。物流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而从事农产品物流还应懂得农产品的特性等知识,如花卉物流、速冻鱼、肉以及其他初加工、深加工食品物流等。在荷兰,物流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核,持有相关行业的就业资格证书,从而保证荷兰高质量的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管理的标准贯彻始终,由此可见专业人才对绿色物流发展的重要性。

三、农产品物流管理的对策

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形成确保农产品安全的销售网络体系。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制度,加强市场的软硬件建设,使之成为具有保障农产品卫生质量、美化环境功能的销售网络体系。一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环保要求,加强硬件建设,逐步实现设施现代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特别是肉类批发市场应配备冷库或冷藏设施,大型零售店应配备保鲜设施。二是应用现代技术,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农产品进货索证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市场。三是配备简易有害物残留检测设备。大型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要配备简易有害物残留检测设备,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检测,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市场退出机制。四是建立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专柜、专区、专卖店,并配有醒目标志。五是改进销售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提高新鲜瓜果蔬菜在便民超市等业态中的销售比重。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行竞拍方式和电子结算。鼓励销售包装食品、初精加工食品。

开辟绿色通道,形成全国范围内高效率、无污染、低成本流通网络。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统一协调和组织货源,建立公路、铁路等多种运输工具合理连接的食品运输网络系统,消除不必要的关卡和收费,严防货物(特别是鲜活农产品和新鲜瓜果蔬菜)在途污染,实现全国范围内高效率、无污染、低成本流通。一是建立源头运输检测制度,有害物严重超标的食品不得运输。二是改进运输方式,鲜活农产品运输采取必要的保鲜措施,严防农产品变质和二次污染。三是实行多式联运和直达运输,大力发展面向社会的物流配送中心,以市场为纽带,做好各种运输工具的合理联接,消除不必要的关卡和收费。使得农产品更快更好的到达销售市场。

农产品安全概念范文第5篇

1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涵

1.1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概念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产品的内在品质与外在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状况,广义上还包括农产品满足储运、加工、消费、出口等方面的需求。

1.2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特点主要有:危害的直接性、危害的隐藏性、危害的积累性、危害产生的多环节性、管理的复杂性。

2影响农产品质量的因素

2.1我国的农业生产工艺落后我国农业生产目前的现状为: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农业还是小农经济的模式,农业设备极其落后,生产工艺非常粗糙、许多农民不能科学使用先进设备进行生产,只能是在现有条件下,生产出他们自认为没有问题的农产品,从而忽视了质量安全,甚至根本没有质量安全的概念。

2.2农业生产环境受到污染工业“三废”让环境受到污染的不仅仅是城市,农村被污染的情况也非常触目惊心。由于污染,很多地方的农作物正常生长受到严重影响,再加上农民喷洒化学农药等被认为现代农业必不可少的手段也大大降低了农产品消费安全性。

2.3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漏掉甚至制造安全隐患的场所之一由于检测农药残留量等会影响农产品的成本,减少农产品的进场量,因此很多批发市场在检测上就比较松,甚至没有安全检测,使得批发市场无法堵住问题农产品的进入。

2.4政府部门的缺位、监管不力一方面,我们看到的总是在农产品质量出了大问题或造成事故之后,政府主管部门才介入调查。这种“亡羊补牢”的方式根本不可能彻底消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而另一方面,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有工商、质检、卫生、农业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问题发生时,主管部门缺位,执法力度不到位,有些甚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使问题农产品躲过重重关卡进入了市场。

2.5作为零售终端的超市也存在问题据统计,目前我国仅有6%的农产品从超市售出,但仍然无法杜绝问题农产品。超市经营生鲜大多采取与供应商联营的方式,进货质量无法完全控制。同时,由于我国农业的现状,超市也大多从批发市场进货,尽管要求较其他渠道严格得多,但由于采购人员的腐败及其他诸多原因,一部分问题农产品依然堂而皇之进了超市。

2.6农产品检测体系不健全由于检测体系不健全,我国农产品目前大多难以进行有效的质量检测,即使有质量检测机构,也是执法不严,在送检、抽检过程中存在问题,在流通渠道中也存在“二次污染”。

3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途径

我国农产品消费安全问题不仅已经严重影响到农产品超市化的进程,更重要的是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必须刻不容缓的进行解决,那么如何解决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3.1严格控制投入品的使用限制、禁止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登记使用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农产品污染。加大高效低毒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研发力度,加速开发生物型安全农业投入品。

3.2建设安全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除了开展检测、把好入市关口外,更主要的是建设好安全优质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从根本上杜绝农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切实改善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确保农产品在干净清洁的环境中生产。

3.3加紧制定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包括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相配套的地方标准体系,使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分别达到市场准入标准、进入超市专卖标准,并向广大农民、产业化龙头企业宣传、推荐和介绍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3.4推进和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定制度,加快市场准入进程认证认定是质量评价的基本手段,是对达到一定标准水平的产品发放标志、给予认可,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身份证”和“通行证”。因此通过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可以替消费者把关,弥补市场信息的缺陷,既给消费者提供可靠、有效的信息,又维护了生产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