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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风险的基本涵义
关于审计风险的涵义,目前国内外审计职业界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全一致的定义。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美国审计准则说明》第47号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意地对含有重要错报的财务报表没有适当修正审计意见的风险。”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以上三个定义,虽然对误报的界定范围有所不同,如国际审计准则界定为“实质上”,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界定为“重大”,而美国审计准则界定为“无意”行为,而非有意为之;但是对审计风险基本涵义的表述是一致的,即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存有重大错报和漏报的财务报表,审计后却认为该重大错报和漏报并不存在从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的风险。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审计风险由两方面风险构成:一方面是财务报表本身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审计人员审计后表示该报表并不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也就是说,审计风险是客观的存在和主观的努力的结合:客观存在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去调节,但主观努力又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因而审计风险具有下面三种具体表现形式。
二、审计风险的三种形式
1.评估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接受某审计项目后,在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审计手段,所评估的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主要与被审计单位本身的各方面情况有关。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越大、经营性质越复杂、内部控制越弱、管理当局的可信赖程度越低,则评估审计风险也就越高。评估审计风险是导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和漏报的可能性,是客观的存在,它不受审计人员的影响和控制。
2.可接受审计风险。可接受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准备承担或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可接受审计风险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控制:①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越强,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可以越高。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则主要取决于事务所的规模、经济实力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能力等。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情况: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使用者素质越高、范围越广,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利用程度越高,可接受审计风险就越低。③行业之间的竞争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越激烈,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越低。可接受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主观确定的,其与评估审计风险的差异,即为需要主观努力的程度,是决定审计项目取舍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3.终极审计风险。终极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所实际形成或审计人员实际承担的审计风险。终极审计风险主要与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情况有关。审计程序设计和执行得越好,终极审计风险就越低。终极审计风险在数量关系上、理论上应与可接受审计风险一致,但实际上,它既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可接受审计风险,因为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受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某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应尽量按计划规范操作,以使终极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审计风险范围内。
简而言之,评估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可接受审计风险是主观确定的,而终极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和主观努力的结果。因此,审计人员在决定是否承接某一审计项目时,可以将评估审计风险与可接受审计风险进行比较,然后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决定取舍。如果接受该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应尽量严格执行所设计的审计程序,使终极审计风险等于或小于预先设定的可接受审计风险。虽然终极审计风险取决于可接受审计风险,但并不完全等同于后者,它是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的关系
1.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二条指出:“审计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简单地说,审计重要性就是错报的可容忍程度,其量化标准即重要性水平。也就是说,在重要性水平之内的错报,是可以容忍,可以接受的。因此,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评估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是反向关系,即评估审计风险越高,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就越低,这样才能保证终极审计风险在一定水平内。反之,评估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高,这样可以节约审计成本。《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八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的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这里的审计风险指的就是评估审计风险。这一反向关系也可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即计划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对审计工作质和量的要求就越低,在此条件下作出正确审计结论的可能性就越大,审计风险因而也就越低。
可接受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是正向关系,即可接受审计风险越高,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这样可以保证审计成本的节约。反之可接受审计风险越低,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也应越低,这样才能保证审计质量的控制。因为可接受审计风险越低,说明审计人员要求的财务报表错报的可容忍程度越低,则其重要性水平也应越低,才能满足较低的审计风险的要求。
终极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也是正向关系。因为终极审计风险基本上取决于可接受审计风险。
1、引言
在审计工作中,不仅要确保审计质量,同时也要提高审计效率。《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对重要性的定义是:“被审计单位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而重要性水平是指重要性具有质和量两方面的特征,能用量化表示的重要性称为重要性水平。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审计的难点,而且是决定审计质量、审计成本和审计效率的关键。正确理解和运用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尽管有关二者之间关系的讨论很多,但笔者仍认为有进一步认识的必要,以明确其中的深刻内涵。
2、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关系可以是反向关系,也可以是正向关系
要正确理解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关系,必须理解审计风险。对审计风险的理解要从两个角度来考虑:一是会计信息使用者或被审计单位,从这个角度考虑的审计风险称之为实际的或评估的审计风险;二是审计人员,从这个角度认识的审计风险称之为期望的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所以,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也应从这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重要性与实际的或评估的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二是重要性与期望的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
2.1、重要性与实际的或评估的审计风险之间存在着反向关系
实际的或评估的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规划审计时实际存在或评估的审计风险。
实际的审计风险是针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的,是所审项目本身所存在的风险。如果会计信息使用者十分关心流动性较高的项目,那么,该项目就是审计人员实际面对的审计风险。也就是说: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越高、越敏感,较小的错报或漏报就会影响其判断或决策,则审计人员实际的审计风险就越高,重要性水平就应越低;反之,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越低,较大的错报或漏报也不一定影响其判断或决策,则审计人员实际的审计风险就越低,重要性水平就应越高。因此,重要性与实际的审计风险成反向关系。
评估的审计风险是针对被审计单位而言的,是指审计风险决策模型中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越高,即评估的审计风险越高,被审计单位出现重要错报的可能性越大,则审计人员越要小心谨慎,重要性水平就要确定得越低;反之,重要性水平就要确定得越高。因此,重要性与评估的审计风险也成反向关系。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8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所以,当审计人员在规划审计时,应当按照审计准则所强调。的这种反向关系,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以便确定将要进行的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如果原本2000元的错报或漏报才会影响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但是审计人员将重要性水平确定为1000元,过高地估计了审计风险,这时审计人员为了降低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就会扩大审计范围或追加审计程序。但实际上,这样做没有必要,只能是浪费时间和人力。如果原本1000元的错报或漏报就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但审计人员将重要性水平确定为2000元,过低地估计了审计风险,这时审计人员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要比原本应当执行的审计程序少,审计范围小,致使审计证据不充分,导致审计人员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增加了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可见,准则强调二者之间的反向关系具有现实意义。
2.2、重要性与期望的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之间存在着正向关系
期望的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规划审计、现场作业、出具审计报告时希望接受的审计风险,是对实际的或评估的审计风险的控制。期望的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模型为:
期望的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
审计人员在审计时不仅要关注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或漏报,而且也应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不同要求。所以,模型中的固有风险既应包括被审计单位出现的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也应包括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被审单位在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和负债的性质、金额以及融资的能力、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所导致的风险,则上述期望的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模型可改为:
期望的审计风险=实际的或评估的审计风险×检查风险
在模型中,审计人员所能控制的只有检查风险。所以,控制实际的或评估的审计风险的要点在于控制检查风险,而检查风险的控制则取决于根据实际的或评估的审计风险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根据审计风险模型可知,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一定的条件下,检查风险和期望的审计风险成正向关系。如果期望的审计风险较低,那么就必须接受较低的检查风险水平,以便扩大实质性测试的样本规模或追加审计程序,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也就是说,应该确定较低的重要性水平,才能满足较低的期望审计风险的要求。如果审计人员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过高,即允许存在的错报过大,则将承受过高的审计风险。因此,从这一方面来说,重要性与期望的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成正向关系。这种正向关系还可以联系审计证据来理解,即重要性与审计证据成反向关系,期望的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成反向关系,则重要性与期望的审计风险成正向关系。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要求审计人员.
在确定重要性水平时,不仅要考虑实际的或评估的审计风险以确保审计质量,也要考虑期望的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以提高审计效率。
3、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是互为前提、互为存在的关系
通过上述,实际的或评估的审计风险决定了初步判断的重要性水平,初步判断的重要性水平或修正后的重要性水平又决定了期望的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审计风险不是决定重要性水平的惟一因素,还存在一些其它因素,如有关法规对财务的要求、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和业务性质、会计报表各项目的金额及其波动幅度、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等;同样,重要性水平也不是导致审计风险的惟一因素,一些其他因素,如审计人员素质较低、审计经验不足、审计判断失误、审计独立性不强等也会导致审计风险。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如图1.
审计人员应以实际的或评估的审计风险为开端,确定初步的重要性水平,再根据初步的重要性水平制定相应的审计程序。通常,初步评价的重要性水平要比修正后用于评价审计结果时的重要性水平低,这样可以使审计人员保持应有的谨慎,扩大审计程序,以便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为自己提供一个安全的余地。因为审计人员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编制审计计划,只能根据预测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来确定重要性水平,如果实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与预测的有差异,他对重要性水平的估计也会变化。根据修正的重要性水平决定审计意见的类型,此时的审计风险就是期望的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又称终极的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和重要性又是互为存在的,两者必须同时考虑。审计风险说的是一种不确定性(可能性),重要性说的是一种错误的额度,二者结合起来,就成为一定错报数额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当说起重要性水平时,它是指在一个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下的重要性水平;而当谈及审计风险时,它是指审计人员未能发现重要性错报的审计风险。
4、非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关键词]审计证据数量;重要性,审计风险,抽样风险,预计总体误差
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独立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在审计理论与实务中,诸多方面影响着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也影响着审计证据的数量。本文利用图表形式,对审计证据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直观分析,旨在提高对审计证据数量影响因素的感性认识。
一、重要性对审计证据数量的影响
如果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即影响报表使用者作出判断和决策的错报程度就是重要性水平。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进行评估,以有助于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收集审计证据,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由此可见,重要性水平影响收集审计证据的范围,从而影响审计证据的数量。
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也称为“可容忍错报”。它是在不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确定的可接受的最大错报。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可以转化成可容忍错报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在抽样审计中,可容忍错报与样本量即审计证据数量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可容忍错报越大,样本量越小;可容忍错报越小,样本量越大。而样本量越小,审计证据越少;样本量越大,审计证据越多。因此,可得出推论:在计划审计阶段,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证据越少;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证据越多。这里所指的重要性水平是指重要性的数量特征,即20000元的重要性水平比10000元的错报重要性水平高。而为合理保证存货账户的错报或漏报不超过10000元所需收集的审计证据,比为了合理保证该账户错报或漏报不超过20000元所需收集的审计证据要多。
二、审计风险对审计证据的影响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审计风险模型可以表述为:
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该式表明,在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成反向关系: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计划的、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当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一定时,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表示为:
检查风险=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
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根据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和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从而设计审计程序,收集审计证据。
这一关系式从表面看,解释的是审计风险与检查风险之间的关系,其实质却是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在既定的、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前提下,重大错报风险越大,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小,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未被审计师发现的可能性越低,审计范围越大,需要的审计证据越多;重大错报风险越小,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大,会计报表中错报未被审计师发现的可能性越高,审计范围越小,需要的审计证据越少。也就是说,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数量之间成同向变动关系:审计风险越高,所需证据的数量越多;审计风险越低,所需证据的数量越少。
三、审计风险、重要性对审计证据的动态影响
(一)三者问的关系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由上述分析已知,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数量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呈现同向变动关系。
(二)评价审计结果时,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对审计证据的影响
随着审计过程的推进,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对重要性的判断是否仍然合理,从而确定是否面临过高的审计
风险,审计证据的数量是否满足了充分性要求。
在确定审计程序后,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定接受的重要性水平接近计划阶段重要性水平,则意味着初始重要性水平确定适当,审计风险控制适当,审计证据数量适当。
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高的重要性水平,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对于初始重要性水平的估计过于保守,注册会计师执行了过多的审计程序,收集了超过充分性最低数量要求的审计证据,虽不影响审计效果,但影响了审计效率。
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例如初步评估的重要性水平为20000元,而再次评估的重要性水平为10000元,则意味着随着注册会计师对被审单位了解的深入,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各个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做出了重新估计。此时注册会计师认为,10000元的错报就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而原来按照重要性水平为20000元所设计的审计程序没有收集10000元~20000元之间的错报。此时较低的重要性水平使得重大锚报风险水平提高,注册会计师实际面临的审计风险水平超过了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这就使得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增加。此时,根据初步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的审计程序将不再适用。注册会计师应当选用下列方法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从而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1如有可能,通过扩大控制测试范围或实施追加的控制测试,降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支持降低后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
2通过修改计划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降低检查风险。
四、抽样风险与非抽样风险对审计证据数量的影响
抽样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样本得出结论和对总体项目实施同样的审计程序得出的结论存在差异的可能性,也就是样本不能够代表总体特征的可能性。例如抽样风险为10%,则意味着即使注册会计师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对样本进行审计,其结论也不代表总体特征的可能性为10%。
非抽样风险是指由于某些同样本规模无关的因素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错误结论的可能性。例如注册会计师选择的总体不适合审计目标,未能适当定义误差或错报,选择了不适于实现特定目标的审计程序,未能适当评价审计发现的情况等等原因所导致的未能发现重大错报或控制失败。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采用适当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对审计工作进行适当的指导、监督和复核以及实务的改进,将非抽样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抽样风险与非抽样风险共同构成审计风险,即:抽样风险+非抽样风险=审计风险
注册会计师若想要求样本代表总体特征的可能性越大,即抽样风险越小,则样本规模必然越大;样本规模越小,代表总体的可能性越小。即抽样风险越大。也就是说,抽样风险和审计证据数量之间呈现的是反向变动关系。
审计风险由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共同构成。非抽样风险不受审计方式的影响,不随样本规模而发生变化,无论注册会计师采用抽样审计还是非抽样审计,非抽样风险都客观存在。而抽样风险随着样本规模的增加而逐步减小。在非抽样风险一定的前提下,注册会计师愿意接受的抽样风险越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要求越低,样本规模通常越大,审计证据数量越多;而注册会计师愿意接受的抽样风险越高,可接受的审计风险要求越高,样本规模越小,审计证据数量越少。当样本规模等于总体时,即在N点处,也即详细审计时,抽样风险为零,审计风险全部由非抽样风险所构成。新晨
五、预计总体误差对审计证据的影响
抽样审计中,预计总体误差即注册会计师预期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误差。其他条件既定的前提下,预计总体误差越大,可容忍误差也应当越大;预计总体误差越小,可容忍误差也应当越小。在既定的可容忍误差下,当预计总体误差增加时,所需的样本规模越大。也就是说,此时预计总体误差与审计证据数量之间成同向变动
六、总体变异性对审计证据数量的影响
网络信息化环境在审计过程中被定义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指在网络信息化背景下,审计人员需以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各种应用软件为工作手段,以电子数据为主要审计对象的工作环境。按信息化程度的不同,网络信息化环境又可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的两种。即为开放式的信息化环境和相对封闭的网络信息化环境。
2、独立审计风险及审计重要性
2.1独立审计风险
独立审计,是由注册会计师受托进行的有偿审计活动,受托方对委托企业的经营状况、管理控制及相关财务信息等进行鉴别审核的特定活动。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审计结果得到重视,因此独立审计即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有存在着极大的风险概率。根据财务报表审计总体目标新准则第1101号可知,独立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和审计结果的可靠性是相辅相成的,即有1%的审计风险就意味着审计结果有99%的可靠性。
2.2独立审计风险来源
独立审计风险的来源很多,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复杂的现代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财务信息系统的日益复杂使得审计范围呈扩大的趋势,审计风险也随之增加。
(2)被审计单位的经营风险导致被审计单位为维护利益使审计风险升高。
(3)考虑审计成本使审计结果必然带有一定的偏差。
(4)审计人员的经验、能力和责任心等人为因素。
(5)网络信息化环境下电子数据的复杂性对审计有一定的干扰。
2.3审计重要性
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很难确定重要性水平的高低,即使国际也没有具体量化的统一标准。但选择合适的重要性水平是衡量财务审计价值的首要任务,它与被审计单位经营环境、企业性质和审计风险的大小的密切相关。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之初,应该考虑其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关系。因为审计风险的高低取决于对审计重要性的判断。重要性程度越低,审计风险就越高;反之亦然。
3、网络信息化环境对独立审计风险的影响
信息化环境对独立审计的影响具体表现为:
3.1有利影响
(1)审计手段的革新,保证了详细审计的顺利实施,这比传统的抽样审计风险更低。
(2)在网络环境下,审计数据及相关资源的获得更加便利,不但简化了审计程序,提高了审计效率,也降低了因手工操作带来的人为失误,在某种程序上也降低了审计风险。
(3)网络环境不但为审计提供了方便的数据传输渠道,同时也起到了监督作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审计的独立性及公正性。
3.2不利影响
(1)产生了因具体审计目标扩大而带来的风险:与一般审计环境不同,在网络环境下,企业财务数据为电子数据,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认定也成为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审计对象也由原来的“账、证、表”有所增加,必须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性、合法性和可靠性进行鉴证,因此具体审计目标的扩大增加了审计风险的程度。
(2)人因及方法带来的审计风险:网络信息化的审计要求审计人员不但要具备财务审计能力,同时还要具备信息技术甄别能力。面对海量的审计数据,审计人员不但善于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筛选和分析,还要善于辨别审计线索,查找数据特征,从而快速、准确地找出审计疑点。其工作量的增大和工作方法的改变无疑加大了检查风险。
(3)信息化环境下审计准则的缺失会使审计工作失去权威标准,审计风险自然加大。总之,网络信息化环境使独立审计风险变得更加复杂,为了充分理解、评估和降低审计风险,需要对采取一些不同于传统审计的方法和规范来保证独立审计的顺利进行及结果的可靠性。
4结论
【关键词】 审计风险;经营风险;重要性
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审计人员在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一方面是财务报表本身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审计人员审计后认为该报表并不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经营风险是指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上的失误和偏差,使得企业经营状况与其预期目标可能出现的偏差,尤其是出现与预期目标相反的情况,可能危及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进行以及简单再生产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一、审计风险与经营风险在内涵上的关系
审计风险与经营风险存在着区别,二者在内涵上存在着必然的关系。经营风险是审计风险的子类,多数的经营风险的发生会导致审计风险的发生,当被审单位的经营规模越大,业务量越多,管理人员缺乏正直感和工作人员内部控制制度薄弱势时,错弊的出现可能性就越大,从而就会对企业的经营风险产生影响,进一步会影响审计人员审计工作的质量,形成审计风险。
二、审计风险与经营风险形成原因上的关系
审计风险客观因素受企业的经营风险而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审计风险,是现代审计首先要对企业内部环境进行评估的理由,其主观因素生成的审计风险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广泛,对审计机构带来的损害也更大。但在审计风险生成诸多因素中,这类因素具有明显可控性。经营风险形成的因素也会对审计活动产生影响,经营风险中的有关因素企业是无法把握,但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着较大影响,且这样的风险大多是市场风险,是无法分散的风险。在评估审计风险过程中有必要考虑企业经营风险的相关因素。
三、审计风险与经营风险在重要性水平上的关系
审计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判断一项错报或漏报重要与否,通常视其在会计报表使用者所做决策的影响程度而定。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应考虑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原因,并评估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及认定层次的重要性,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便确定进一步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的水平就越低。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这种反向关系,并不意味着审计人员可以无限制地高估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估计过高,会导致审计测试不充分,可能造成对重大的误报失察而易于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使审计人员陷入法律诉讼,重要性水平估计过低,会导致审计测试过量,审计成本过大,审计效率降低。审计人员应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出发,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估计重要性水平。经营风险源于被审单位实现目标和战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情况,事项,环境和行动,或源于不恰当的目标和战略。不同企业可能面临着不同的经营风险,这就取决于企业经营的性质,所处行业,外部监管环境,企业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经营风险与审计风险在重要性方面存在着相当紧密关系。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着许多的经营风险,这些因素都将直接影响重要性水平的高低,最终将影响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审计风险的水平。
四、审计风险与经营风险在重大错报风险的关系
审计新准则引入了重大错报风险的概念,将审计风险模型重构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审计风险整体化分为来自被审计企业的风险和来自审计人员的风险两大部分,经营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是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企业所处行业,经营业务及其他外部环境的影响是企业在运转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经营风险主要原因。为了达到目的,除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以外,企业还可能采取粉饰会计报表的行为,产生企业经营风险的同时重大错报风险就不可避免产生。经营风险范围比重大错报风险更广,重大错报风险,将来自于被审计企业的风险:控制风险、固有风险和将管理人员舞弊等原来不属于控制风险和固有风险的因素全部囊括在内。审计人员了解被审单位的经营风险有助于识别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多数经营风险最终会产生财务后果,从而影响财务报表,导致重大错报风险。在审计模型中重大错报风险又是审计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经营风险进一步发展形成为审计风险。
综上所述,只有通过企业经营环境、产品、经营模式及其产生风险的分析,才能在把握企业经营风险的同时,在源头和宏观上分析和发现财务报表错误,进而把握审计风险。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经营风险的评估审计,并以此获得重要性水平。从审计的目标来看,它是为了消除财务报表重大错误,增强财务报表的可信性。
参考文献